公司公告☆ ◇002524 光正眼科 更新日期:2026-08-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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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6:07 │光正眼科(002524):光正眼科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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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32 │光正眼科(002524):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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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47 │光正眼科(00252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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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47 │光正眼科(002524):光正眼科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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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47 │光正眼科(002524):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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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46 │光正眼科(002524):2026-046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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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12 │光正眼科(002524):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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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9 │光正眼科(00252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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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9 │光正眼科(00252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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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7 │光正眼科(002524):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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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6:07│光正眼科(002524):光正眼科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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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光正眼科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3da4e89d-19e1-4e39-b31c-4de59477df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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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32│光正眼科(002524):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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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原告。
3. 涉案的金额:2626.62 万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与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四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南通
四建总包承建该院相关工程,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正建设”)与南通四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光正建设作为分包人。光正建设完成施工后,南通四建拖欠其工程款未付
,光正建设遂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标的约为 2626.62 万元,要求南通四建支付欠付工程款,同时要求新疆医科
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在欠付南通四建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被告: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被告: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2355.18 万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023年 9月1日至2026年 5月 20 日的逾期付款利息 271.43 万元
(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自 2026 年 5 月 2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4)判令被告二在欠付被告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的范围内,向原告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5)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鉴定费用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
(三)案件所处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判决。
四、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金额
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f6f06ae4-fcc7-49bd-96b9-174e948aa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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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47│光正眼科(00252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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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cc33d83e-2960-4cc8-b4bc-769f24a933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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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47│光正眼科(002524):光正眼科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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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光正眼科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ec8282e1-c0e7-4723-a2fe-bf47ac682f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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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47│光正眼科(002524):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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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以下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公司和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6 年 7月 28日为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 10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84元/股。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af6cdced-26e0-4cf6-aa4b-85d2fd581d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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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46│光正眼科(002524):2026-046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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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8日上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董
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
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将授予日确定为 2026 年 7 月 28 日,以人民币1.8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因公司董事陈少伟、李俊英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52c7e645-4284-4cc8-a2cc-f1f253682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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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12│光正眼科(002524):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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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6年 1月 9日——202
6年 7月 10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6年 1 月 9日—
—2026 年 7月 1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17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核查,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
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
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经自查,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
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
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8cdc8ee2-e594-4855-a2dc-5f398a1a8c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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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9│光正眼科(00252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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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2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7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7月 2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 2026 年 7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618 号 10 楼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9、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1 人,代表股份132,046,6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2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9,168,8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9
人,代表股份 2,877,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0 人,代表股份 2,877,9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
5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9 人,代表股份 2,877,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4%。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与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091,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68%;反对9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149%;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3,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200%;反对 94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013%;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787%。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091,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68%;反对9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150%;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2,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165%;反对 9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048%;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78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558,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4%;反对4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613%;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9,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399%;反对 47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79%;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82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娜娜、尹杰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如下: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ec16b7e9-b6b5-4982-a5de-6bb074cb75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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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9│光正眼科(00252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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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常娜娜律师、尹
杰律师列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与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已提
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
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1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公告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时间、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的股权
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二)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27 日 15:00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618号 10楼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如期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股权登记日股东登记名册、《股东及其他人员签到册》,根据现场会议参会股东提供的相关资料、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提供的《光正眼科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投票结果统计表》等资料,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
1 人,代表股份为 132,046,6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236%,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代表股份为129,168,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65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159人,代表股份为 2,877,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84%。
(二)出席及列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到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
司现任人员。
三、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了以下 3项议案:
1.《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2《. 关于制订<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提供的《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票》《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表决结果汇总表》,并根据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
果统计数据,上述第 1项至第 3项议案均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表决履行了监督程序,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以本所经办律师逐页签字并最后一页加盖本所印章为有效文本。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金 山 经办律师:常娜娜
尹 杰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50e44b7d-277f-4f24-a2d3-ff44b11510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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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7│光正眼科(002524):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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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新视界投资
”),拟收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少伟先生持有的上海新视界明眸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眸眼科”)20%的股权。
详情请见公司发布在指定媒体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变更的进展情况
近日,明眸眼科完成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上海新视界明眸眼科诊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LFJ5R
3、法定代表人:王琪
4、注册资本:300万元
5、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1158号 106、108室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2020年 10月 1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医疗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3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100%。
三、备查文件
1、明眸眼科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e576c5d2-d89d-4191-b9f9-7c400f21e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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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6:07│光正眼科(00252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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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 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 7月 11日至 2026年 7月 2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OA系统。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进行反馈,公司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
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员工。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a467d136-81e7-4bae-afa8-4ce4af1c6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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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7│光正眼科(002524):光正眼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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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光正眼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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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7│光正眼科(002524):光正眼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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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光正眼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b645490f-9a72-4b3f-a146-55a2c94aeb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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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7│光正眼科(002524):光正眼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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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光正眼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9774dd98-9fcc-4f1b-94f8-d31a4afd5a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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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6│光正眼科(00252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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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上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5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
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因公司董事陈少伟、李俊英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
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董事陈少伟、李俊英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取消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
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办理
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
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3、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5、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16、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
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公司董事陈少伟、李俊英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7月 27日(星期一)在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618号 10楼)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fe26f926-9bbb-4a1a-a402-fc89376dbf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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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6│光正眼科(002524):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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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价格、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
售日等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
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七、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造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399558d6-8391-4fa7-8fa4-08cff580da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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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4│光正眼科(002524):光正眼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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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
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持续
提升,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
一、考核目标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
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
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与结果汇总,对薪酬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净利润扭亏为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以经审计的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并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以及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可能产生的商誉减值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情况,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按公司内部现行考核制度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实际
解除限售额度,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绩效考核评分 评分≥80 70≤评分<80 60≤评分<70 评分<60
解除限售系数 1.0 0.8 0.7 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
六、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
酬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年、2027年。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每年度一次。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对象通知考核结果。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个工作日内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
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薪酬委员会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原则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本激励计划结束后 5年,保存期限届满由人力资源部按照规定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9bbdc119-998a-401d-80fb-21765fc4bc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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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4│光正眼科(00252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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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2d4ba8dc-057a-4767-aae8-ee6f021bff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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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3│光正眼科(00252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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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月 2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7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 2026 年 7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618 号 10 楼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制订<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事宜的议案》
1. 所列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 上述第 1-3 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3.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7 月 23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618 号 10 楼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部,邮编:200070(信封请注明“年度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23 日 9:00-12:00,13:00-17: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618 号 10 楼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d832ae01-70da-4b60-99b1-a13d2f096d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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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5│光正眼科(002524):关于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 100%,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相
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6.2 亿
元(含)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贸易融资、并
购贷款、医保贷款、融资性租赁等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等相关金
融机构信贷规模,融资期限和融资成本等条件,进行比选择优。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 6.2 亿元(含)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合同的有效
期以实际签订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涉及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信用担保
、资产抵押、质押等,以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第三方主体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服务,而向该第三方提供
的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16)。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视界眼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12 个月,公司为
该笔授信业务的本息还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区眼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光正新
视界为该笔授信业务的本息还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经审批可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联
一期经审计的 用担保额 剩余担保额 担保金额 剩余可担保 担保
资产负债率 度(万元 度(万元) (万元) 额度(万元
公司 新视界眼科 71.14% 50,000 43,010 500 42,510 否
光正新视 东区眼科 92.83% 50,000 42,510 1,000 41,510 否
界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视界眼科
企业名称: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汇川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田小波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0840818987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验光配镜,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光正新视界 100%股权,光正新视界持有新视界眼科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新视界眼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2025年 12 月 31 日/2025年度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816.82 30,614.11
负债总额 21,212.10 21,923.12
净资产 8,604.72 8,690.99
营业收入 16,691.17 3,933.05
利润总额 210.29 117.90
净利润 91.72 86.26
(二)东区眼科
名称: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建路 986、1000、1008 号 1-5 层
法定代表人:周荷莲
成立日期:2015 年 1月 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4347027Q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眼科专业、针灸科专业),验光配镜。【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光正新视界 100%股权,光正新视界持有东区眼科 100%股权。
经查询,东区眼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2025年 12 月 31 日/2025年度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012.18 18,842.19
负债总额 17,649.11 17,495.43
净资产 1,363.07 1,346.76
营业收入 10,422.13 2,619.01
利润总额 -267.68 -27.91
净利润 -213.19 -16.31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新视界眼科
保证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人民币 5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受信人在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得费用、款项。
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东区眼科
保证人: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0,869 万元,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金额为 40,86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426.66%,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借款合同》
4、《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508422de-79c6-4442-abd3-5d9ff4143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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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光正眼科(002524):关于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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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 100%,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相
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6.2 亿
元(含)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贸易融资、并
购贷款、医保贷款、融资性租赁等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等相关金
融机构信贷规模,融资期限和融资成本等条件,进行比选择优。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 6.2 亿元(含)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合同的有效
期以实际签订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涉及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信用担保
、资产抵押、质押等,以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第三方主体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服务,而向该第三方提供
的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16)。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近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光正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正钢构”)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该笔授信业务的本息还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经审批可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联
一期经审计的 用担保额 剩余担保额 担保金额 剩余可担保 担保
资产负债率 度(万元 度(万元) (万元) 额度(万元
公司 光正钢构 32.23% 3,000 3,000 1,000 2,000 否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光正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790TLG13
法定代表人:王铁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融合北路 266 号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0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光正钢构 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 :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光正钢结构有限责
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277.44 11,828.38
负债总额 4,279.60 2,967.30
净资产 8,997.84 8,861.08
营业收入 4,650.50 234.28
利润总额 -162.47 -135.79
净利润 -165.18 -136.76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 光正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
(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
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9,369 万元,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金额为 39,36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411.00%,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借款合同》
4、《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11714265-bd45-4dc1-aa2d-9e8e4f529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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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5:47│光正眼科(002524):关于参加2026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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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关于参加2026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729d873-183f-40e0-a21e-aa3c0b965b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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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47│光正眼科(00252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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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
投资”或“控股股东”) 发来的《光正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对其持有光正眼科部分股份司法冻结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冻结所涉案件的背景情况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就光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事宜向东莞市新希望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出具 5 年后预约
磋商意向的要约邀请意思表示的《承诺函》。2025 年 7月 30 日,东莞市新希望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据此《承诺函》向东莞市中级
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光正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光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案号:(2025)粤 19 民初 358 号)。根据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冻结光正投资有限公司、周永麟价值合计 6000 万元的财产。”
目前已诉讼保全了光正投资持有的光正眼科股份合计 13,259,915 股。截至公告日,上述被冻结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
光正投资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依法处理上述或有债务及相关股份司法冻结事项。
二、股份冻结进展情况
近日,光正投资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诉讼案件做出的《民事裁定书》(2025)粤 19 民初 358 号 ,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光正投资有限公司、周永麟价值合计 6000 万元的财产。”
基于此,光正投资确认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中
所述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冻结事宜系因光正投资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所致。该案在一审诉讼中,具体审理
时间待法院进一步通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正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及轮候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 是否为控股 累计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冻结申请人 冻结原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因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及限售
一致行动人 (%) (%) 类型
光正 是 13,259,915 10.27% 2.57% 否 广东省东莞 司法冻
投资 市中级人民 结
法院
合计 13,259,915 10.27% 2.57%
注:如有数据产生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可能出现控股股东所持公
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而被动减持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事
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2、控股股东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光正投资发出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4707b6a4-3081-4712-94cd-40a832dd9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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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光正眼科(00252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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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新发生的诉讼及仲裁事项累计金额合计 1572.1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母净资产的 16.4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及仲裁事项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 0.86 万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及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571.33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结案诉讼、仲裁金
额约 91.88 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金额
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判决或裁决为准。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03ccd7f-5128-424e-bb52-5d20923b68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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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0│光正眼科(002524):关于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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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 100%,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相
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6.2 亿
元(含)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贸易融资、并
购贷款、医保贷款、融资性租赁等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等相关金
融机构信贷规模,融资期限和融资成本等条件,进行比选择优。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 6.2 亿元(含)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合同的有效
期以实际签订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涉及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信用担保
、资产抵押、质押等,以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第三方主体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服务,而向该第三方提供
的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16)。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视界眼科”)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公
司及光正新视界为该笔授信业务的本息还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经审批可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联
一期经审计的 用担保额 剩余担保额 担保金额 剩余可担保 担保
资产负债率 度(万元 度(万元) (万元) 额度(万元
公司、光正 新视界眼科 71.14% 50,000 45,010 2,000 43,010 否
新视界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汇川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田小波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0840818987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验光配镜,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光正新视界 100%股权,光正新视界持有新视界眼科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新视界眼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816.82 30,614.11
负债总额 21,212.10 21,923.12
净资产 8,604.72 8,690.99
营业收入 16,691.17 3,933.05
利润总额 210.29 117.90
净利润 91.72 86.26
五、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
、赔偿金、税金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
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9,369 万元,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金额为 39,36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411.00%,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借款合同》
4、《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2455e6e4-5c1f-4f3c-8ae2-6a47d7959d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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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55│光正眼科(002524):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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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概述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集中核心资源聚焦主营业务与优势业务发展,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 3470万元向陈明惠先生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中景利华石油
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景利华”)5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中景利华的股权,其不再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该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发布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转让子公
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增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中景利华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双方已办理完成中景利华税务、银行等相
关信息的变更,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景利华股权,中景利华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中景利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占比 股东名称 占比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陈明惠 85.3%
陈明惠 34.3%
苏欢 14.7% 苏欢 14.7%
合计 100% 合计 100%
三、备查文件
1、中景利华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256c9b57-24d0-4051-94c5-de10e4426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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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07:46│光正眼科(002524):关于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 100%,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相
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6.2 亿
元(含)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贸易融资、并
购贷款、医保贷款、融资性租赁等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等相关金
融机构信贷规模,融资期限和融资成本等条件,进行比选择优。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 6.2 亿元(含)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合同的有效
期以实际签订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涉及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信用担保
、资产抵押、质押等,以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第三方主体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服务,而向该第三方提供
的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16)。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新视界”)与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点创”)签署了《售后回租租赁合同》,青岛
新视界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260 万元,融资期限为 36 个月。公司为青岛新视界的融资回租业务
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三、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经审批可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联
一期经审计的 用担保额 剩余担保额 担保金额 剩余可担保 担保
资产负债率 度(万元 度(万元) (万元) 额度(万元
公司 青岛新视界 105.59% 50,000 46,270 1,260 45,010 否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7702730058
法定代表人:唐贺
注册资本:1,806.9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 1011 号
成立日期:2005 年 2月 4日
经营范围:医学验光配镜;眼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
业诊疗服务、麻醉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培训及辅导);批发、零售:医疗器械、
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品)、灯具、日用百货;医院管理咨询服务;健康信息咨询;仓储(不含冷藏、冷冻、制冷等涉氨经营项目、不
含危险化学品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光正新视界 100%股权,光正新视界持有青岛光正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青岛光正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持有青岛新视界 100%股权,青岛新视界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青岛新视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65.59 3,855.29
负债总额 4,081.69 4,106.54
净资产 -216.10 -251.25
营业收入 5,029.82 1,048.25
利润总额 -141.24 -50.60
净利润 -147.01 -35.15
五、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承租人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1,369 万元,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金额为 41,36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431.88%,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售后回租租赁合同》
4、《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cd0f7952-f334-49a6-bce8-90b622904f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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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07:49│光正眼科(002524):关于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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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关于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2ae762e4-e3fc-45c4-bd47-6321bb15a9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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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4│光正眼科(002524):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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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康晨律师、尹杰
律师列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与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已提
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
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
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于 2026年 5月 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1%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5年度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该等公告载明了本次年度股东会的会议届次、会议召集人、会
议时间、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二)本次年度股东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 日 15:00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618号 10楼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如期召开;
2.本次年度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二、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股权登记日股东登记名册、《股东及其他人员签到册》,根据现场会议参会股东提供的相关资料、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提供的《光正眼科 2025年年度股东会投票结果统计表》等资料,参加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2人,代
表股份为131,551,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276%,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代表股份为129,993,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225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99人,代表股份为 1,5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23%。
(二)出席及列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到册,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现任
人员。
三、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年度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了以下 10项议案:
1.《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26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及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提供的《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票》《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表决结果汇总表》,并根据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统计数据,上述
第 6项、第 9项议案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计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上述第 1项至第
5项议案,以及第 7项至第 10项议案均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上述第 6项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表决履行了监督程序,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以本所经办律师逐页签字并最后一页加盖本所印章为有效文本。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金 山 经办律师:康 晨
尹 杰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14144e6-7130-402b-9fb3-0180d8d477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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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4│光正眼科(00252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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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d014960-258a-464e-90d1-6fba5aafda4c.PDF
─────────┬────────────────────────────────────────────────
2026-05-11 19:30│光正眼科(002524):关于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 100%,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相
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
需求,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简称“控股子公司”)2025 年度拟将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
额不超过 6.5 亿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贸
易融资、并购贷款、医保贷款、融资性租赁等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
行等相关金融机构信贷规模,融资期限和融资成本等条件,进行比选择优。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授
信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合同的有效期以实际签订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 6.5 亿元(含)的担保额度,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33)
。2025年 5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视界眼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丁香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公
司为该笔授信业务的本息还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经审批可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联
一期经审计的 用担保额 剩余担保额 担保金额 剩余可担保 担保
资产负债率 度(万元 度(万元) (万元) 额度(万元
公司 新视界眼 71.14% 43,000 20,300 1,000 19,300 否
科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汇川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田小波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0840818987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验光配镜,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光正新视界 100%股权,光正新视界持有新视界眼科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新视界眼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816.82 30,614.11
负债总额 21,212.10 21,923.12
净资产 8,604.72 8,690.99
营业收入 16,691.17 3,933.05
利润总额 210.29 117.90
净利润 91.72 86.26
五、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
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4,379.00 万元,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金额为 44,37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463.30%,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借款合同》
5、《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9ea9d22-f74d-491b-b3ef-f1732ccc7a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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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5│光正眼科(002524):中景利华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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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中景利华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5ca3abc0-f3e7-44cb-818c-3c6eb0af01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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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5│光正眼科(002524):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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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集中核心资源聚焦主营业务与优势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光正眼科医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眼科”、“公司”或“本公司”)拟以人民币 3470 万元向陈明惠先生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
乌鲁木齐中景利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景利华”)5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中景利华的股
权,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中景利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占比 股东名称 占比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 51% 陈明惠 85.3%
限公司
陈明惠 34.3%
苏欢 14.7% 苏欢 14.7%
合计 100% 合计 100%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陈明惠先生
住所:福建省福清市
身份证号码:350127************
经查询,陈明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乌鲁木齐中景利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098175254K
成立时间:2014 年 4月 25 日
3、注册资本: 17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周永燕
5、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红枫湖路 50 号6、经营范围:销售:石油制品,化工产品,汽油,柴油
【闭杯闪点≤60°】(仅限分公司经营),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农畜产品,机械设备,建材,体育用品,电子产品,通
讯产品,预包装食品,润滑油,茶叶,烟;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洗车服务;场地、房屋和设备租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02.93 2,275.31
负债总额 191.84 96.93
净资产 2,111.09 2,178.38
主要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63.75 90.94
利润总额 282.02 70.82
净利润 268.05 67.28
8、经查询,中景利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权属情况:目前,公司持有的中景利华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也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2、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为中景利华提供担保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中景利华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委托其理财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中景利华不存
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中景利华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净资产为准,结合所处行业特
性、现有业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470 万元,对应股权占比为 51%。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在遵循公平
、公允、平等自愿及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合理确定,遵从以善意、合理、公允的角度确定的公允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此项股权转让以目标公司经营现状为依据(目标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审计报告),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
为:人民币 347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肆佰柒拾万元整)。
第一期在本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款 102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贰拾万元整)至甲方指定付款账号;第二期 102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贰拾万元整)于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转入双方共管账户后,甲方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变更登记
结束三日内,将共管账户中的 102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贰拾万元整)转入甲方指定付款账户;第三期剩余款项,双方另行签订补
充协议。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履行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审批程序。第二期款项打入共管账户 3日内,甲乙双方需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
,共同向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登记材料,甲方应全力配合签字、盖章,提供相关文件原件,确保变更材料齐全
、有效。(非因甲方原因影响变更登记的,变更时间顺延)同时甲方撤出目标公司所有管理人员。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做出的合理安排,旨在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集中核心资源聚
焦主营业务与优势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中景利华的股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3c693c2f-bcef-47ce-a4ba-5f446ea989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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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4│光正眼科(002524):关于持股1%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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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1)。
2026 年 4 月 2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
公司将审议通过后的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
规定,现予以公告。
经核查,光正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129,168,708 股,持股比例为 25.07%。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根据上述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补充通
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618 号 10 楼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5.00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6.00 《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 非累积投票 √
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 提案
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非累积投票 √
之一的议案》 提案
8.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及审议〈董 非累积投票 √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提案
方案〉的议案》
10.00 《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 第 1-9 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第 10 项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公司独立董事已提交《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 上述第 6 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
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5月 19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618号10楼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部,邮编:200070(信封请注明“年度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9:00-12:00,13:00-17: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618 号 10 楼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97260959-265e-45f1-864d-7b34c7c379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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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1│光正眼科(002524):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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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日上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
,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集中核心资源聚焦主营业务与优势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人民
币 3470 万元向陈明惠先生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中景利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景利华”)51%的股份。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中景利华的股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8e6eb44c-4232-4453-8956-f3d1fcc48d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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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7│光正眼科(002524):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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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15:30—16:30,举办 2025年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与广大股东和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进行沟通和交流。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 采 用 网 络 远 程
的 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深 交 所 成 长 通 平 台(https://list.cninfo.com.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永麟先生,独立董事郑石桥先生,董事、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李俊英女士,
财务总监王琦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5月 14日(星期四)15:30前访问 https://list.cninfo.com.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1bc68c3-f340-4fdb-b613-b8609ed40b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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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6│光正眼科(00252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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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e56532b-8e8f-4a8b-b52c-c251b771f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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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6│光正眼科(002524):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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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上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7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
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依据公司战略规划,布局眼科医院多层次市场的需要,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及资产质量,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陈少伟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80a9cdf-82a6-433c-9a9a-37126932c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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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5│光正眼科(002524):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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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少伟先生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布局眼科医院多层次市场的需要,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眼科”、“公司”或“
本公司”)持有的 100%股权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新视界投资”),拟收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陈少伟先生持有的上海新视界明眸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眸眼科”或“标的公司”)2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 60 万
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新视界明眸眼科诊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3、注册资本: 3,000,000.00 元
4、法定代表人:王琪
5、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1158 号 106、108 室
6、经营范围:医院投资,资产管理,计算机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集成,自有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
策划;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健康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转出方:陈少伟
(三)转入方:
1、公司名称: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公司
2、成立时间:2011 年 12 月 26 日
3、注册资本: 106,000,000.00 元
4、法定代表人:周永麟
5、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汇川路 18 号五楼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医疗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明眸眼科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占比 股东名称 占比
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 80% 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 100%
资有限公司 院投资有限公司
陈少伟 20%
合计 100% 合计 100%
(五)明眸眼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40.45 1244.92
负债总额 1565.11 1524.61
净资产 -224.66 -279.69
主要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648.32 121.97
利润总额 -159.91 -57.19
净利润 -159.63 -55.03
4、经查询,明眸眼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为陈少伟先生,男,中国国籍,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经查询,陈少伟先生履约能力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00,000.00元。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明眸眼科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准,结合未来市场前景及核心团队能力综合确定,遵从以善意、合理、公允的角度确定的眼眸诊所的公允价格,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经双方确认同意,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新视界明眸 2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 2025 年 12月 31
日。本合同标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600,000.00 元。付款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生效条件包括受让方需完成相应的审批,支付
70%的股权转让款,双方配合进行股权变更,当工商系统显示股权已经变更后 2日内支付剩余 30%的款项。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
出让方和受让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依据公司战略规划,布局眼科医院多层次市场的需要,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及资产质量,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投资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六、本年年初至今与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陈少伟先生没有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本议案,认为全资子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的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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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9│光正眼科(00252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YAN,A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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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YAN,Aimin)。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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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光正眼科(002524):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YAN,A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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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 YAN,Aimin,男,汉族,出生于 1956年,美国国籍,管理学博士。1982年至 1987 年在上海机械学院任讲师,1987 年至 1
993 年在美国宾州州立大学商学院就读博士并任研究员,1993年至 2016在美国波士顿大学管理学院历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2
002 年至今在长江商学院任管理学客座教授、教授、高级副院长。现任 TCL 中环(002129)独立董事、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YAN,Aimin2026年 4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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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光正眼科(002524):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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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光正眼科
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报告内容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
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万元。
(8)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卫
生和社会工作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
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
。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 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人次、纪
律处分 1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钧,199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
始为光正眼科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2014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
光正眼科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吴杰,199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
业,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为光正眼科提供审计复核服务。最近 3年复核 2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钧、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吴杰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
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刘钧、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和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2025年 4月 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拟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对中审众环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因
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
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目的与范围、审计时间及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15日,审计机构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关于 2025年年报的第二次沟通,审计
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的审计意见类型、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年度审计关注的重大事项的执行程序及结果
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内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2026年 4月 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披露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
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ba9fbd7-1896-44a5-91a1-2dac2908cd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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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光正眼科(00252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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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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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光正眼科(002524):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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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已出具,需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计提相关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全年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13.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情况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85 - - 2.85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944.86 -293.24 41.92 0.02 4,609.68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263.19 292.28 - - 555.4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 335.50 20.69 7.31 0.15 348.73
备
存货跌价准备 88.26 36.57 - 12.62 112.21
商誉减值准备 37,432.93 154.53 - - 37,587.46
合 计 43,064.73 213.68 49.22 12.80 43,216.39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
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一般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钢结构板块 本组合为钢结构板块业务的应收款项
能源板块
健康板块
合同资产:
钢结构板块
本组合为能源板块业务的应收款项
本组合为健康板块业务的应收款项
本组合为钢结构板块业务的合同资产
3、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信用风险组合:信用风险组合分为账龄分析组合和租金押金保证金组合
组合 2 本组合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4、存货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
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商誉
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
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
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
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
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本期计提商誉减值154.53万元,系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义乌光正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计
提的商誉减值。
三、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公司 2025 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 213.68万元。计提的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已计入公司 2025 年度损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已在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四、审计委员会专项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
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为
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计提 202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27539f-f8f5-4676-8e4e-58fec07cd6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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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光正眼科(002524):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郑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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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石桥,男,汉族,出生于 1964 年,中国国籍,博士后研究生学历。1982 年 7月至 1996 年 5月在新疆钢铁公司任会计
、审计师,1996 年 5月至 1999年 3 月在新疆财经学院会计学院任讲师,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10 月在新疆财经学院管理研究
院任教授、院长,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7 月在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授、院长,2010 年 7月至 2014 年 3月在南京审计
学院国际审计学院任教授、院长,2014 年 3月至 2021 年 4月在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研究院任教授、院长,2021 年 4月至今在
南京审计大学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任教授。现任隆盛科技(300680)独立董事、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郑石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c42edd5-09d5-49eb-ae25-221a4868c6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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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光正眼科(002524):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葛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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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葛坚,男,汉族,出生于 1952 年,眼科学博士,二级教授、一级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1978 年至 1982 年在苏州
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任住院医师,1985 年至 2012 年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历任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主任暨眼科医院院长,眼
科研究所所长,眼视光学系主任,眼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眼病防治国家实验室终身名誉主任,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眼
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任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葛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e0ef4af-9217-4d74-a14e-93d1a056ab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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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光正眼科(002524):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汪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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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汪东生,男,汉族,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 7月至今,历任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中心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目前兼任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眼科医学杂志(电子版)》编辑部主任,2025年 1 月 24 日起担任光
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6 月 19日起担任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汪东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e505b65-9862-4b97-bd3d-0b6a4c6807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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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光正眼科(002524):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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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光正眼
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郑石桥、汪东升、YAN,Aimin、王勇、冯新五名委员组成,郑石桥、汪东升、YAN,Aimin 为独立
董事,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郑石桥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所有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丰富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比例、任职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召开的情况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01月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06 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01月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
员会第一次会议 24 日 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04月 审议《关于披露 2 审议《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员会第二次会议 13 日 及、2024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审议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
案》、《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04月 审议《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员会第三次会议 22 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5 年 08月19 日 审议《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10月 审议《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员会第五次会议 22 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12月 审议《关于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员会第六次会议 29 日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自从聘任以来,中审众环一
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符合上级监管部门和公司聘用要求。
报告期内,我们以会议形式与中审众环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且审计期间未发现存
在其他重大事项。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推进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
核查,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
到了有效实施,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基本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我们认为公
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
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公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业支撑,较好地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
续按照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895a20a-f99b-4ca8-bfc0-60a91181b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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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光正眼科(002524):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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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的所有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所有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信息,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99f7105-345f-4781-90cb-00207167a4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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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光正眼科(00252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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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10d9b0b-8127-419c-a4ad-a8238d04ab4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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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光正眼科: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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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3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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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光正眼科: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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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1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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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光正眼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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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2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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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光正眼科: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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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38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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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光正眼科: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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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95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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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光正眼科: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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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85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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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光正眼科: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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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5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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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光正眼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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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2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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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光正眼科: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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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5894.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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