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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27(新时达)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527 新时达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8 20:11 │新时达(002527):新时达收购报告书摘要 │ ├─────────┼──────────────────────────────────────────────┤ │2025-02-18 20:11 │新时达(0025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5-02-18 17:48 │新时达(00252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2-16 16:29 │新时达(002527):关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的公告 │ ├─────────┼──────────────────────────────────────────────┤ │2025-02-16 16:27 │新时达(002527):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 ├─────────┼──────────────────────────────────────────────┤ │2025-02-16 16:27 │新时达(002527):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 │2025-02-16 16:27 │新时达(002527):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 │2025-02-16 16:27 │新时达(002527):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 │2025-02-16 16:27 │新时达(00252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 ├─────────┼──────────────────────────────────────────────┤ │2025-02-16 16:26 │新时达(00252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 │ │协议》及公司... │ └─────────┴──────────────────────────────────────────────┘ ─────────┬──────────────────────────────────────────────── 2025-02-18 20:11│新时达(002527):新时达收购报告书摘要 ─────────┴──────────────────────────────────────────────── 新时达(002527):新时达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ddbb7d3b-fc2b-434b-8db4-35909b7d290d.PDF ─────────┬──────────────────────────────────────────────── 2025-02-18 20:11│新时达(0025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新时达(0025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ab63cec9-9876-4d3a-ba92-fe9a488f194d.PDF ─────────┬──────────────────────────────────────────────── 2025-02-18 17:48│新时达(00252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新时达(00252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236cd6f7-bce1-4c6e-b1ae-cdcf1928d2e5.PDF ─────────┬──────────────────────────────────────────────── 2025-02-16 16:29│新时达(002527):关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转让事宜。若上述有关事项达成,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 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将确定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将上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ed4ab9c9-c8de-4a7a-afec-c166dd4e48d2.pdf ─────────┬──────────────────────────────────────────────── 2025-02-16 16:27│新时达(002527):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经申请,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达”、“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527,证券简称 :新时达)将于2025年2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交易。 一、股票停牌情况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转让事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527,证 券简称:新时达)自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 05)。 因控制权转让事项需进一步商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527,证券简称:新时达)自2025年 2月12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二、进展情况 2025年2月14日,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与纪德法、刘丽萍、纪翌签署《股份 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纪德法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652,066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47%)依法转让给海尔卡奥 斯工业智能;刘丽萍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685,828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18%)依法转让给海尔卡奥斯工业智 能;纪翌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968,23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5%)依法转让给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纪德法 、刘丽萍、纪翌合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为66,306,129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 2025年2月14日,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与纪德法、刘丽萍、纪翌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纪德法、刘丽萍、纪翌不可撤销 地将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剩余全部股份(即对应上市公司127,583,56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9.24%) 所享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权及与表决权相关的其他表决性权利)委 托给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自《股份转让协议》标的股份交割日起至上市公司向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定向发行股票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之日或自《股份转让协议》标的股份交割日起18个月孰晚。2025年2 月14日,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与纪德法、刘丽萍、纪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定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与纪德法、刘丽萍、纪翌的 一致行动关系。 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本次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将取得上市公司66,306,12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10.00%)及127,583,56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24%)所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控制上市公司193,889,698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29.24%)所对应的表决权。本次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完成后,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将成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海尔集团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外,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152,504,097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 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照拟发行股数计算,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18,810,22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发行后 总股本的26.8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及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 三、复牌安排 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527,证券简称:新时达)自2025年2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交易。 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作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77865904-82b2-4eba-95f5-6372359a1270.pdf ─────────┬──────────────────────────────────────────────── 2025-02-16 16:27│新时达(002527):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3 年 6月 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 部监管函〔2023〕第 71号),具体内容及公司的整改情况如下: “2017 年 12月 29日,你公司披露与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制造业基金”)签订了《关于上海 新时达辛格林纳投资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先进制造业基金拟以现金出资 6亿元人民币向你公司控 股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进行增资,增资后持有智能科技 20%的股份。《增资协议》约定先 进制造业基金有权选择在 2019 年 1月 1日至 2021 年 12月 31日期间的任一时间退出,退出时以最近一年的 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 日,退出时你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2021 年 12月 31日,《增资协议》约定时限到期,你公司未披露先进制造业基金拟按约定退出以及上市公司拟行使优先购买权 的相关事项。直至 2023 年 4月 2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拟现金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称,拟购买先进制造业基金持有 的智能科技全部股权,并依据《增资协议》约定以 2021年 12月 31日为定价评估基准日,以 2022 年 1月 1日为交易基准日。 你公司于 2023 年 5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显示,先进制造业基金自 2021 年 9 月即提出 退出意向,自该时起至 2023年 4月你公司正式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期间,你公司董事长多次代表你公司表示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同 意继续按照《增资协议》确定评估基准日,并以 2022 年1 月 1日为交易基准日。 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增资协议》重大进展的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 第 2.2.5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传达,并组织相关人 员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持续的发展,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5c2d905b-0c7b-4979-b1d9-d36487ee6368.pdf ─────────┬──────────────────────────────────────────────── 2025-02-16 16:27│新时达(002527):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2025 年 2 月 14 日,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 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 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bb6d8529-e608-4d8c-afd4-bbd5fedd5974.pdf ─────────┬──────────────────────────────────────────────── 2025-02-16 16:27│新时达(002527):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经综合考 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回报股东、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股东回报 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连续三年内以 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 4、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未来三年(2025-2027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 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 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决策机制 董事会审议现金股利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 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 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fd3c2877-ce74-454a-8d96-884acd1a48f5.pdf ─────────┬──────────────────────────────────────────────── 2025-02-16 16:27│新时达(00252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 新时达(00252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0307559e-6534-48c4-811e-9b5e48f84e9a.pdf ─────────┬──────────────────────────────────────────────── 2025-02-16 16:26│新时达(00252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 │》及公司... ─────────┴──────────────────────────────────────────────── 新时达(00252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及公司...。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f8f6ec1e-de27-45cc-baff-dafc85b1f5b0.pdf ─────────┬──────────────────────────────────────────────── 2025-02-16 16:26│新时达(002527):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 │诺的公告 ─────────┴──────────────────────────────────────────────── 新时达(002527):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5ddf3450-d308-4840-80f6-012b6b391827.pdf ─────────┬──────────────────────────────────────────────── 2025-02-16 16:26│新时达(002527):新时达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新时达”)拟申请向特定对象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发行股票不超过 152,504,097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现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1,218,507,735.03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巩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加强战略协同 2025年 2月 14日,纪德法、刘丽萍和纪翌与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 协议》,纪德法、刘丽萍和纪翌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9,652,066股股份、27,685,828股股份和 8,968,235股股份转让给海尔卡 奥斯工业智能,同时将合计所持上市公司剩余 127,583,569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行使,且约定纪德法、刘丽萍 和纪翌与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的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协议完成后,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拥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93,889,6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2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将进一步增加为 218,810,226股,在不考虑表决权委托、一 致行动协议的情况下,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6.83%,将进一步巩固公司控制权,同时保证了公司股 权结构的长期稳定,夯实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同时,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将通过本次定增的资金注入推动上市公司现有业务 的发展,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在现有业务领域的竞争优势,共同加强工业自动化领域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进一步 提升智能制造领域关键技术和产品能力,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新质生产力的转型升级。 2、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围绕机器人产品及系统业务 、控制与驱动产品及系统业务及电梯控制产品及系统业务,持续增强研发技术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智能制造综合解决方案,推动 数字化与智能化战略,为工业控制自动化核心业务增长与战略布局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3、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为公司业务经营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缓解 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整体偿债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也有利于公司增 强资金实力,加强公司应对宏观经济波动的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 为持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 产经营的独立性。 2、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规范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 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 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违规使用风险。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可行性。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通过本次发行,将提升公司 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公司保持 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地位的重要战略措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研发、采购、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 ,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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