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28 ST英飞拓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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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15 │ST英飞拓(0025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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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7:35 │ST英飞拓(0025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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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47 │ST英飞拓(002528):12 2025-054 英飞拓: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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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47 │ST英飞拓(002528):132025-055 英飞拓: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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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44 │ST英飞拓(00252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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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41 │ST英飞拓(002528):5 2025-052 英飞拓: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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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57 │ST英飞拓(002528):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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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6:15 │ST英飞拓(0025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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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34 │ST英飞拓(00252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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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9 │ST英飞拓(002528):英飞拓: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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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15│ST英飞拓(0025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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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英飞拓(0025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49ea7393-43f5-48f3-ac21-c2b4ddd501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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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7:35│ST英飞拓(0025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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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
%,该等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本次担保被担保对象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英飞拓系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子公司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万元的担
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9,9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 2,1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
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
、抵押、质押等。公司和/或子公司 2025年度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80万元。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
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止。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1日、2025年 1月 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 11月 14日,英飞拓系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
款合同》(编号:JK78212511111,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人民币 1,960万元,贷款期限为 11个月。
同日,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BZ78212511111),公司为英飞拓系统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光大银行
深圳分行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
期间为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
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
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和/或子公司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280万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后(共同担保未重复计算),公司和/或子公司对英飞拓系统的担保余额为 1,960万元人民币,可用
担保额度为 320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526944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 333号莲花商务中心北楼 5楼
法定代表人:叶剑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 4月 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消防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
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
造;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路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信息系统
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
接水处理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
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
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音响设备的安装(限现场),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灯光设备、智能设备、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室内外装饰设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广播电视设备(除专控),音视频设备,计算机软
硬件,教学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三类),仪器仪表;组装、加工、生产: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
;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系统 100%股权。
英飞拓系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数据 2025年 9月 30日 2024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11,002,305.61 716,018,124.65
负债总额 1,486,946,825.63 1,520,502,169.69
流动负债总额 1,337,475,528.96 1,361,177,573.02
净资产 -775,944,520.02 -804,484,045.04
财务数据 2025年 1-9月 2024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47,075.38 20,961,270.60
利润总额 30,293,267.34 -97,248,068.93
净利润 30,293,267.34 -101,228,442.53
注:以上数据为英飞拓系统合并数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6,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括本次担
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为 31,59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
产(合并报表)的 180.1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JK78212511111);
2.《保证合同》(编号:BZ7821251111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e08e9c97-5cad-4bbd-8b55-42cae9276f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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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47│ST英飞拓(002528):12 2025-054 英飞拓: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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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2025 年前三季度冲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576.08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
值的比例为 13.82%。具体明细如下:
资产名称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或转回 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应收账款 -1,104.92 -2.74%
应收票据 16.05 0.04%
其他应收款 -5,205.77 -12.90%
长期应收款 -107.66 -0.27%
存货 826.21 2.05%
合计 -5,576.08 -13.82%
注:发生额<0表示本期转回减值准备的金额,发生额>0表示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
本次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9月 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各项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
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按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组合,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包括:
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信用风险组合
类似信用风险的特征,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受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照上述方法,2025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共冲回信用减值损失 6,402.2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
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但由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
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方法,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26.2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冲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576.08万元,其中冲回信用减值损失6,402.2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826.21万元,将
增加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5,576.08万元。公司本期计提或冲回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或冲回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5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
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0808792-90c6-4e4c-b990-a25c54f80d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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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47│ST英飞拓(002528):132025-055 英飞拓: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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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分别为带“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
召开时间另行通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当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
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4年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中兴华能恪尽职守,严格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执行事务合伙人:乔久华、李尊农
(5)成立日期:1993年【工商登记:2013年 11月 4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9)人员信息: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2人。
(10)业务信息:中兴华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
3,220.05万;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中兴华在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金人民币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
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和纪律处分 1次。49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6次、监督管理措施 41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和纪律处分 2次。
(注:近三年指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曾双 2018年 4月至今 2017年 2023年 9月 2024年签字注册会计师 蒲登溱 2017年 4月至今 2010年 2017年 4月 20
25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孙宇 2014年 11月至今 2014年 2020年 11月 2023年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双,2018年 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 9月开
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蒲登溱,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从事证券服
务行业多年,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多家新三板公司审计、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 年 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 11月
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
报及 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 19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公司
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
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中兴华的独立性、诚信情况、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685ea92-5424-4445-9eeb-19e69e0a8b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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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44│ST英飞拓(00252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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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英飞拓(0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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