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30 金财互联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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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金财互联(00253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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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7 │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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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4 │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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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4 │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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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6 │金财互联(002530):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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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6 │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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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6 │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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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6 │金财互联(002530):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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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5 │金财互联(00253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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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5 │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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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金财互联(00253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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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00253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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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7│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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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9,198,17
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6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 20,259,152.55元,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9,198,1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26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23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
5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6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8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 5月 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46 江苏东润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2*****700 朱文明
3 02*****059 徐正军
4 08*****233 东方工程株式会社
5 08*****232 和华株式会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4月 23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运路 355号 12A栋 10楼
2、咨询联系人:智立
3、咨询电话:021-39531217
4、传真电话:021-39531217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0d9411-d20b-461e-85d9-ba5df24b51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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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4│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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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4231d85-28bc-4d6c-9794-780ebe3db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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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4│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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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83ab1ad-7a78-43d3-a55b-dbbdea56cb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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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6│金财互联(002530):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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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以现场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
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
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内部控制评
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主要业务和事项,不存在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
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
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
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对于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计算
方法、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徐跃明、张正勇、钱世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59323944-481d-4005-907e-efeaaa702d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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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6│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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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b43bf952-8725-4c78-8993-5d134c8e92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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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6│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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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90c5d4b2-5dcc-412f-98da-d1a6ee71b1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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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6│金财互联(002530):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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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002530):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85044d89-2606-4ce8-8bca-5b8b1213ad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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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5│金财互联(00253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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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
互联)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金财互联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金财互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83c5a249-dee3-4a02-af36-b810f4bfba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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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5│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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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00253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b8f606ec-ec05-45ac-aa69-323ea713eb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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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4│金财互联(00253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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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1)(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6)
5.01 预计与东方工程株式会社发生的关联交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2 预计与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3 预计与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4 预计与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5 预计与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6 预计与重庆东润君浩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刊载于2026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注:1、提案 5需逐项表决,且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 3~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4月17日(工作日:9:00~11:00,14:00~17: 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1) 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224100
传真:021-39531217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1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运路355号12A栋10楼,邮政编码:201803
联系电话/传真:021-39531217
电子邮箱:JCHL@jc-interconnect.com
联系人:证券部
6、会议费用: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加
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c44e2921-53c8-4dd2-a178-290c8e2ffd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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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24│金财互联(002530):金财互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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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证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的规模、业绩变动趋势等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参照行业、地区等全社会综合薪酬情况确定薪酬框架;
(三)坚持薪酬按劳分配,以及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公司规模、经营情况、市场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情况初步研
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考核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行政事业部、财务部负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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