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31 天顺风能 更新日期:2026-01-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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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6:25 │天顺风能(00253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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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22 │天顺风能(00253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补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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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5 │天顺风能(00253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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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天顺风能(0025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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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天顺风能(0025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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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33 │天顺风能(00253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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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32 │天顺风能(002531):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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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32 │天顺风能(002531):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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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32 │天顺风能(002531):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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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32 │天顺风能(00253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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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6:25│天顺风能(00253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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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00253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1dbb3375-0755-4d2c-ad84-3267dceffc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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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22│天顺风能(00253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补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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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天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天神”)的通知,
上海天神将其所持公司 1.65%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质权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将其所持公司 0
.39%的股份办理了补质押业务,质权人为中信证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及补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公 是否 是否 原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司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日 权 用途
第一大股 (万 股本 售股 充质 人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上海 是 2,332 1.30% 否 否 2024-01-03 2027-01-03 中信 展期
天神 证券 三年
315 0.18% 否 是 2024-08-21 2027-01-03 展期
三年
306 0.17% 否 是 2025-01-03 2027-01-03 展期
二年
702 0.39% 否 是 2025-12-31 2027-01-03 补充
质押
合计 - 3,655 2.04% - - - - - -
备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存在四舍五入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万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份数量(万 份数量(万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 占未
股)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押股 质押
(%) (%) 售和冻 股份 份限 股份
结、标 比例 售和 比例
记数量 冻结
数量
上海 53,035.20 29.52 23,733 24,435 46.07 13.60 0 0 0 0
天神
合计 53,035.20 29.52 23,733 24,435 46.07 13.60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上海天神的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
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登记证明。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0089de24-7f06-4a40-b077-8c2533f4b0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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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5│天顺风能(00253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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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额超过 2024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山天京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
称“京山天京”)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 13.5 亿元项目贷款,用于京山一期 150MW 风电项目、京山二期 100MW 风
电项目及京山储能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以融资租赁直租设备的业务模式,开展京山
三期100MW 风电项目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钟祥天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钟祥天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行申请 14.2 亿项目贷款,用于钟祥一期 150MW 风电项目、天顺钟祥二期 100MW 风电项目
、钟祥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融资租赁直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担保方及担保金额在以上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批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再次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04 月 25 日、2025年 05 月 17 日披露于《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及《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京山天京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注册时间:2022 年 10 月 14 日
2、注册地点: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开发区(镇)三王路 6号
3、法定代表人:金亮
4、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6、与担保人的关系:公司通过上海天顺零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京山京顺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京山京顺”)间接持有其 95
%股权,京山京顺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0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4,935.94 6,817.20
负债总额 89,902.44 1,300.01
净资产 15,033.50 5,517.19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0.62 -0.66
净利润 0.62 -0.66
8、经查询,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钟祥天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注册时间:2023 年 01 月 12 日
2、注册地点: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皇庄街道王府大道 25 号
3、法定代表人:杨杰
4、注册资本:32,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6、与担保人的关系:公司通过上海天顺零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钟祥天祥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钟祥天祥”)间接持有其 95
%股权,钟祥天祥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0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891.4940 717.4443
负债总额 38,508.9264 163.2561
净资产 6,382.5675 554.1882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23.3768 -0.1219
净利润 -23.3768 -0.1219
8、经查询,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方:京山天京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方: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京山京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2、融资机构/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3、担保方式: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母公司京山京顺以京山天京 100%股权质押,京山天京以其一期、二期风电项
目及储能项目自有土地房产设备抵押、电费收费权质押及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债权人;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额度:13.5 亿元人民币,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被担保方:京山天京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方: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担保方式: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山天京以其三期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及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债权人;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额度:1.16 亿元人民币,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被担保方:钟祥天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方: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钟祥天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2、融资机构/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行;
3、担保方式: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母公司钟祥天祥以钟祥天成 100%股权质押,钟祥天成以其一期、二期风电项
目及储能项目自有土地房产设备抵押、电费收费权质押;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额度:14.2 亿元人民币,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其他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文件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京山天京、钟祥天成其他股东方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未设置反担保,主要系因为公司拥有京山天京、钟祥天成的控制权,可
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在担保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及对该
等文件的任何修订、变更和/或补充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累计为 133.3114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9.37%,均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97bdb2fa-cb07-48ae-a39a-aa229fa9e4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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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天顺风能(0025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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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0025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d1048c09-fc90-41c5-b1dc-5fa42e3af5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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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天顺风能(0025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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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0025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2ec1d504-542e-4121-9d97-f8435db37d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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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33│天顺风能(00253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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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5 年12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1193 号来福士广场 T3 座 12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数
(10)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本次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限售期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规划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部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5)
10.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 年 12 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年 12 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 1-9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2 月 13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2)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8:00 点前
送达至公司,或邮件发送至会议联系人邮箱)。信函、传真或邮件发出后,请致电会议联系人进行确认,以免出现登记信息未送达的
情形。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8:00 之前。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天顺风能(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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