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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31(天顺风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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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31 天顺风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8 16:15 │天顺风能(002531):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11-13 18:32 │天顺风能(00253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 ├─────────┼──────────────────────────────────────────────┤ │2025-11-04 19:37 │天顺风能(002531):关于2025年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 ├─────────┼──────────────────────────────────────────────┤ │2025-10-28 16:06 │天顺风能(00253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8 16:04 │天顺风能(00253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8 16:04 │天顺风能(002531):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8 16:04 │天顺风能(002531):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8 16:04 │天顺风能(00253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8 16:02 │天顺风能(002531):关于举行2025年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10-28 16:02 │天顺风能(002531):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2025-11-28 16:15│天顺风能(002531):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额超过 2024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授信 3 0,000 万元,用于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 顺零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担保方及担保金额在以上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批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再次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04 月 25 日、2025 年 05 月 17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及《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时间:2005 年 01 月 18 日 2、注册地点:太仓经济开发区宁波东路 28 号 3、法定代表人:严俊旭 4、注册资本:179687.8658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从事设计、生产加工各类电力设备(风力发电设备)、船舶设备、起重设备(新型港口机械)、锅炉配套设备, 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6、与担保人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0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33,614.1315 1,137,291.5652 负债总额 383,902.4206 354,987.7695 净资产 849,711.7108 782,303.7957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6,264.0783 3,787.5145 利润总额 69,752.8371 83,540.1545 净利润 71,001.6724 85,543.5607 8、经查询,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方: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上海天顺零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融资机构/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额度:30,000 万元人民币,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其他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文件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在担保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及对该 等文件的任何修订、变更和/或补充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累计为 123.4255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38.30%,均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6dd810f2-49f7-4218-934c-6c8a5036696e.PDF ─────────┬──────────────────────────────────────────────── 2025-11-13 18:32│天顺风能(00253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天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天神”)的通知, 上海天神将其所持公司 1.45%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质权人分别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中国中金财 富证券有限公司(简称“中金财富”);将其所持公司0.08%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质权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银河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吴证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联民生”)。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万股) 一致行动人 上海 是 80 0.15% 0.04% 2025-05-23 2025-11-10 银河证券 天神 30 0.06% 0.02% 2025-08-04 2025-11-12 东吴证券 30 0.06% 0.02% 2025-09-11 2025-11-12 国联民生 合计 - 140 0.27% 0.08% - - - 二、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原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展期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日 权 用途 第一大股 股份数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人 东及其一 量 比例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万 股) 上海 是 1,480 2.79% 0.82% 否 否 2024-10-17 2026-10-18 中信 展期 天神 证券 二年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原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展期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日 权 用途 第一大股 股份数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人 东及其一 量 比例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万 股) 上海 是 793 1.5% 0.44% 否 否 2023-10-17 2026-10-18 中金 展期 天神 财富 三年 100 0.19% 0.06% 否 是 2024-02-01 2026-10-18 中金 展期 财富 二年 108 0.2% 0.06% 否 是 2024-07-11 2026-10-18 中金 展期 财富 二年 124 0.23% 0.07% 否 是 2024-08-23 2026-10-18 中金 展期 财富 二年 合计 - 2,605 4.91% 1.45% - - -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万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份数量(万 份数量(万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 占未 股)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押股 质押 (%) (%) 售和冻 股份 份限 股份 结、标 比例 售和 比例 记数量 冻结 数量 上海 53,035.20 29.52 23,873 23,733 44.75 13.21 0 0 0 0 天神 合计 53,035.20 29.52 23,873 23,733 44.75 13.21 0 0 0 0 四、其他说明 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上海天神的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 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625fca41-9fad-4938-894d-9d35082817f8.PDF ─────────┬──────────────────────────────────────────────── 2025-11-04 19:37│天顺风能(002531):关于2025年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 天顺风能(002531):关于2025年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78d011b7-f62e-493b-abd3-174b498de88b.PDF ─────────┬──────────────────────────────────────────────── 2025-10-28 16:06│天顺风能(00253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俊旭先 生召集主持,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5年10月21日通过即时通讯等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应出席 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各类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各类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09 月 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合计 8,222.65 万元,减少公司 2025 年 1-9 月税前利润总额 8,222.6 5 万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8)。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证券监管规则的要求,董事会逐项审议同意公司颁布或修订《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43d60d3-4299-4f9c-be8f-344276134f45.PDF ─────────┬──────────────────────────────────────────────── 2025-10-28 16:04│天顺风能(00253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天顺风能(00253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d520d61-1762-4eec-98bb-bf03ba63948f.PDF ─────────┬──────────────────────────────────────────────── 2025-10-28 16:04│天顺风能(002531):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天顺风能(002531):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f9be512-a481-407a-ab3e-929a21262acc.PDF ─────────┬──────────────────────────────────────────────── 2025-10-28 16:04│天顺风能(002531):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加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 回报,有效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和《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 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 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 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科学进行市值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 理工作; (三)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秉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持续性、常态化地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根据 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发展表现等情况,合规科学制定及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使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注重 公司与资本市场的长期协同发展。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 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其他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 、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 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 第八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 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 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 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 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发布澄清公告、官方声明或召开 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市值进行监测、评估与维护。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子 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结合自 身实际发展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业务需求,通过内生与外延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 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适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 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 性,达到创造内在价值,传递市场价值,促进市值管理的良好效果。 (三)现金分红。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制定明确、清晰、合理可持续 的股东回报规划,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建立公司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机制,全面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接待、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增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充分展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 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同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及时回应投资者 普遍诉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 (五)信息披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主动披露对投资 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强化行业情况、公司业务、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露,减少冗余信息披露,为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提 供充分信息。 (六)股份回购。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市值管理,公司适时开展股份回购,避免股价剧烈波动,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 市值稳定。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行为。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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