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33 金杯电工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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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22 │金杯电工(00253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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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36 │金杯电工(00253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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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金杯电工(002533):2026-016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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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金杯电工(00253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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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4 │金杯电工(00253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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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9 │金杯电工(00253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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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1 │金杯电工(0025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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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1 │金杯电工(002533):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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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1 │金杯电工(00253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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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0 │金杯电工(00253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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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22│金杯电工(00253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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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金杯电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447,000股后的 727,494,0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股利 4.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7,372,327.9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为 4.460471元(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
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4460471元。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3,941,06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447,000股后的 727,494,06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5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4.05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0
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5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股利将于 2026年 5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94 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金 杯 电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old Cup Electric Apparatus Co.,Ltd.
2 08*****578 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
3 01*****158 吴学愚
4 01*****252 周祖勤
5 01*****927 范志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7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股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327,372,327.90元/733,941,062股=0.4460471元/股(保
留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
现金分红比例。
即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460471。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 580号证券投资部;咨询联系人:朱理;
咨询、传真电话:0731-8162767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cfb4012-4f4a-49cf-b0d3-2332d9892f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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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36│金杯电工(00253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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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00253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bbb6f62-f206-4587-976d-e62d0379fa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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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金杯电工(002533):2026-016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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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9 日
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 501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学愚先生主持,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完成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af4d65e-52a2-45b0-89fa-b64f44365f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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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金杯电工(00253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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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00253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815f7ef-e99e-4458-96f8-031db7f3fd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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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4│金杯电工(00253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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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 501 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 580 号)。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 733,941,062 股,剔除回购股份 6,447,000 股后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27,494,062 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0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73,596,9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2778%,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7.608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54,247,2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6414%,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48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3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9,349,6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364%,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6598%。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72,675,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4%;反对 627,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2%;弃权 29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4%。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72,658,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1%;反对 65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6%;弃权 2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2,717,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5%;反对 807,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3%;弃权 7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087,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31%;反对 807,92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90%;弃权 7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2,493,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6%;反对 656,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9%;弃权 4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863,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898%;反对 656,32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57%;弃权 4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5%。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197,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876%;反对1,28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29%;弃权 48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95%。
关联股东吴学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周祖勤先生、陈海兵先生、蒋华先
生、谢良琼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1,908,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0%;反对1,21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0%;弃权 47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达代炎、熊林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b61b495-283d-46f2-b6cf-21f99ed86f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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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9│金杯电工(00253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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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
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公
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前述股东会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股权登记办法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1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 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东方红中路 580号)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2、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主持召开。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包括: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3,596,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081%,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为 254,247,2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48
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为
493 名,代表股份总数19,349,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98%。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
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2、其他人员
经查验,除本所律师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该等人员具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资格。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
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与本所律
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的投票结果。
(三)表决结果
在本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每项议案最终表决结
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查验,表决结果为:赞成 272,675,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34%;反对 627,2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2%;弃权 2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4%。
2、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查验,表决结果为:赞成 272,658,7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1%;反对 655,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6%;弃权 28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3%。
3、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查验,表决结果为:赞成 272,717,1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85%;反对 807,9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3%;弃权 7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4、审议并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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