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33 金杯电工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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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6:56│金杯电工(002533):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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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002533):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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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7:06│金杯电工(0025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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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1.3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9日和2023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止上月末的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84%
,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79元/股,成交金额50,082,382.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ffb94122-0610-4d0d-a2f8-89cc262d88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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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金杯电工(002533):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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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吴学愚先生关于其持有公司股份部分被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
称 股股东或 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日 日 途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一致 押
行动人
吴学愚 是 12,820,00 21.35 1.75% 否 否 2024-10- 申请办理 云南国际信托 融
0 % 24 解除质押 有限公司 资
为止
二、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股份中 质押 份中限售 押股份
限售股 股份 股份数量 比例
份数量 比例
深圳市 115,188,48 15.69% 55,200,00 55,200,00 47.92% 7.52% 0 0 0 0
能翔投 0 0 0
资发展
有限公
司
金 杯 电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old cup Electric Apparatus Co.,Ltd.
湖南闽 29,928,960 4.08% 0 0 0% 0% 0 0 0 0
能投资
有限公
司
吴学愚 60,048,577 8.18% 0 12,820,00 21.35% 1.75% 0 0 45,036,43 99.36%
0 3
合计 205,166,01 27.95 55,200,00 68,020,00 33.15% 9.27 0 0 45,036,43 32.84%
7 % 0 0 % 3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2、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若后续如出现
平仓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f8a352aa-afbd-4f3a-8999-e2329304a5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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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金杯电工(00253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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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002533):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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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金杯电工(002533):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南能翔新能源巴士运营有限公司完成减资暨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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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减资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能翔新能源巴士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翔巴士”)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5,100万元按股
东持股比例同比例减少至1,100万元,减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公司仍持有能翔巴士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湖南能翔新能源巴士运营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能翔巴士已完成了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重新换发的《营业执
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湖南能翔新能源巴士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5F0CXQ
法定代表人:吴学愚
注册资本:壹仟壹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3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
车整车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停车场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紧急救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湖南能翔新能源巴士运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2533d11f-e617-48ef-8bae-493239abf7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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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金杯电工(002533):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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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002533):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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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金杯电工(00253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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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002533):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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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金杯电工(002533):关于设立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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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002533):关于设立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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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金杯电工(002533):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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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002533):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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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金杯电工(00253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杯电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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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
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站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股权登记办法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 501 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 580 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10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10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主持召开。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包括: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9,609,2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566%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为 273,427,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
.584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为 294 名,代表股份总数为 76,181,7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18%。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
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2、其他人员
经查验,除本所律师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该等
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资格。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和监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
(三)表决结果
在本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一起,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每
项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查验,表决结果为:赞成 348,811,81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9%;反对 768,829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9%;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经核查,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6c84472b-6c66-47b8-9578-bacbb54bb7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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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金杯电工(00253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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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00253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3747a773-232e-4165-b716-4fb391f2c4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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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金杯电工(0025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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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1.3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9日和2023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止上月末的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84%
,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79元/股,成交金额50,082,382.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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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00:00│金杯电工(00253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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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 5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肖
红英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委员 3人,实际出席委员 3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拟定的《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客观实际
并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债务重组的进展并提请董事会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债务重组完成后,预计将因应收账款坏账转回增加公司净利润 2,009.4万元(未经审计),增加公司归母净利润 1,995.09
万元(未经审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债务重组的有关事项。
特此决议。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9/605a1688-aa28-44f3-b9fa-41925c2ee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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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00:00│金杯电工(00253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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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00253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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