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34 西子洁能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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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34 │西子洁能(002534):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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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34 │西子洁能(00253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06-25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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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34 │西子洁能(00253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6-25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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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31 │西子洁能(00253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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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25 │西子洁能(002534):浙商证券关于西子洁能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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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57 │西子洁能(002534):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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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46 │西子洁能(00253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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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西子洁能(00253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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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西子洁能(002534):西子洁能西子转债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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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50 │西子洁能(002534):浙商证券关于西子洁能权益分派暨西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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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34│西子洁能(002534):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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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2:00,会期半天;
②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
: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
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
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
第一次投票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8 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8 日(星期二)。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三)。
(2)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 121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
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和 7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到本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
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出席现场会议时均需带上原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 1216 号
邮编:310021
传真号码:0571-85387598
(三)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9 日和 7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 1216 号
邮政编码:310021
联系电话:0571-85387519
传真:0571-85387598
联系人:鲍瑾、潘佳熙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会议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dd19b38e-1b33-4357-ba00-215ed43529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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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34│西子洁能(00253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06-25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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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3年以上;
(二)具有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四)经证券交易所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
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十条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
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
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可以将其解聘:
(一)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二)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三)违反高管的忠实、勤勉义务或违反保密义务;
(四)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行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五)出现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何一种情形;
(六)证券交易所或董事会认为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证券交易所
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可以就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监事会
的监督下移交。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为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
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
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信息
披露资料,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董事会秘书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
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条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要求的
培训,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
,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如
果相关人员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履行《公司章程》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会议筹备、组织:
(一)关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董事会秘书在请示了董事长后,应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则规定的时限、方式
和内容发出通知;
(二)需提交的提案、资料,董事会秘书在提请董事长确认后,应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各与会者手中;
(三)董事会秘书应作会议记录并至少保存十年。
第二十五条 公告的发布:
(一)董事会秘书接收到相关信息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是否需发布公告;如需发布公告的,应立即向董事长汇报;
(二)对外公告的信息,董事会秘书应进行事前审核,并请示董事长;
(三)对于信息公告的发布,董事会秘书应签字确认,并提请董事长签字后发布。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的、需要各位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会议文件),在
发送给相关人员前应提请董事长确认。
第二十七条 公司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及股东会会议决议、董事会会议决议中授权管理层处理的事项,该事项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的,董事会秘书在决策前均需提请董事长审批。
第五章 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严格履行职责,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内容等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长根据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对其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da4a19f7-4b75-433d-b38c-dd2520bf4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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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34│西子洁能(00253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6-25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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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洁能(00253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6-25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5d3a8214-7df9-45d5-b08b-f2f54b63ec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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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31│西子洁能(00253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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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以邮
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克飞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刊登在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刊登在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该议题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25 年 6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ef90b092-e067-4e92-ad89-1f8f04a26a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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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25│西子洁能(002534):浙商证券关于西子洁能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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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洁能(002534):浙商证券关于西子洁能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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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57│西子洁能(002534):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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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洁能(002534):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04ea3459-2bb1-404b-857c-cd9aa84dca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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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46│西子洁能(00253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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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简介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25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自
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14.5 元/股(含)的价格回
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期限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回购
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095,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55%(以 2025 年 5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该比例可能会因总股本变动而发生变化);最
高成交价为 13.6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6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517,094.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
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08843f1e-c26f-4d61-b517-87b901ed08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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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西子洁能(00253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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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前次债券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 本次债券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对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西子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西子转债”前次债项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新世纪
评级,评级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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