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35 林州重机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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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17 │林州重机(00253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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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3 │林州重机(00253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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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3 │林州重机(002535):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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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2 │林州重机(00253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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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2 │林州重机(00253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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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2 │林州重机(00253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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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2 │林州重机(002535):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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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1 │林州重机(002535):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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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0 │林州重机(002535):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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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29 │林州重机(002535):林州重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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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17│林州重机(00253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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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的通知,获悉郭现生先生持有的部分股份
办理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办理再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公司总 质押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一 质押数量 占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质押日期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其所持股份比
人 例
郭现生 是 13,000,000 5.49% 1.62% 20230830 20250905 湖州经济开发区
永
信小额贷款股份
有
限公司
合计 13,000,000 5.49% 1.62%
2、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东及其一致行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动人
郭现生 是 13,000,000 5.49% 1.62% 否 否 20250904 办理解除质 南京紫金 个人
押登记手续 资产管理 使用
为止 有限公司
合计 13,000,000 5.49% 1.62%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标记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郭现生 236,852,214 29.54% 189,120,000 79.85% 23.59% - - - -
韩录云 70,550,740 8.80% 49,250,000 69.81% 6.14% - - - -
郭浩 6,475,200 0.81% 5,180,160 80.00% 0.65% - - - -
郭钏 3,021,904 0.38% - - - - - - -
合计 316,900,058 39.53% 243,550,160 76.85% 30.38% - - - -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被平仓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文件。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e184951d-32d9-4d30-9204-27ceaa210a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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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3│林州重机(00253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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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00253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9e068bb-b0a2-4474-9c67-e36d74d322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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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3│林州重机(002535):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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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002535):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834047b5-51dd-4003-bd14-e3823d3c6a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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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2│林州重机(00253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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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00253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02dcef71-4772-4d02-838c-6af30b259e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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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2│林州重机(00253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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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00253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18bd796f-5764-4ab8-80f9-153c60d9f8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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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2│林州重机(00253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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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00253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833a5eb3-d8b4-42c6-9b62-58edad6925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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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2│林州重机(002535):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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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5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 万股新
股。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82,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
50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29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2,999,994.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3,542,160.00 元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9,457,834.00 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 0301001
7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上半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5,003.06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 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2025 年半年度发生金额 备注
1 2025 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50,028,482.20
2 加:收到归还的募集资金 50,000,000.00
3 加:收到利息 2,507.20
4 减: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①
5 减:手续费支出 405.00
6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30,584.40
7 2025 年 6月 30 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0.00
①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中有 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5 年 2月 2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
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等批准,同时由专人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
法合规。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报告附件)。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
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
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将 5,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
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不超
过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已将前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并将上
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已使用 5,207.13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
全部使用完毕。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4c483ec1-d7b6-4a7f-9d34-473fd1736e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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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1│林州重机(002535):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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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录
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八人,实参加董事八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5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0)同时刊登于 2025 年8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
定,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新增制定部分公司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4.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6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管理制度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054a3256-6bee-42c7-bccc-29859ad589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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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30│林州重机(002535):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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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
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5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0)同时刊登于 2025 年8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改革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进
行改革,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中《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2dab7f1-15ff-4894-9bd5-f364492f0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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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29│林州重机(002535):林州重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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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高管”)的薪
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董事、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管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领取的报酬,不包括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专项激励、奖金(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董事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职务及岗位责任确定薪酬,不另发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基本工资: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履职能力确定;
(二)年度绩效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
(三)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通过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实施中长期激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并履行审批程序。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行使职权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可凭有效凭证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条 薪酬发放方式:
(一)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时间及方式,按公司现行工资发放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国家及公司规定代扣代缴以下款项后,发放剩余部分:
(一)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及履职情况计算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与激励约束
第十三条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
(一)公司经营状况及年度盈利情况;
(二)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及地区通胀水平;
(三)公司发展战略调整或组织结构变动;
(四)董事、高管年度考核结果。
薪酬调整方案按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
第十四条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针对特定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薪酬的补充。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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