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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36(飞龙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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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36 飞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5 18:07 │飞龙股份(00253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10-27 16:17 │飞龙股份(002536):关于全资子公司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 ├─────────┼──────────────────────────────────────────────┤ │2025-10-21 18:37 │飞龙股份(002536):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 ├─────────┼──────────────────────────────────────────────┤ │2025-10-21 18:37 │飞龙股份(002536):飞龙股份章程修订对照表 │ ├─────────┼──────────────────────────────────────────────┤ │2025-10-21 18:37 │飞龙股份(00253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10-21 18:37 │飞龙股份(00253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 ├─────────┼──────────────────────────────────────────────┤ │2025-10-21 18:36 │飞龙股份(00253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1 18:35 │飞龙股份(002536):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5-10-21 18:35 │飞龙股份(00253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1 18:34 │飞龙股份(00253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11-05 18:07│飞龙股份(00253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飞龙股份(00253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c162c938-aeab-4014-a602-d340a825899f.PDF ─────────┬──────────────────────────────────────────────── 2025-10-27 16:17│飞龙股份(002536):关于全资子公司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河南省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 2025 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名单的 公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飞龙”)入选第 七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截至本公告日,名单公示期已结束。对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公示无异议的公司,将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按严格程序遴选的优质企业,聚焦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具备创新能力突出、 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等特点,是优质中小企业的重要骨干。 郑州飞龙入选该名单,充分彰显出政府对其创新能力、产品质量与综合实力的高度认可,有利于显著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助 力可持续发展。未来,郑州飞龙将继续深耕新能源热管理领域,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与创新突破,全面发挥“小巨人”企业的标杆引领 作用。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入选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河南省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 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名单的公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bee38e17-804c-4772-8a85-04e5ec1f78b2.PDF ─────────┬──────────────────────────────────────────────── 2025-10-21 18:37│飞龙股份(002536):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 一、对外增资概述 为深化公司全球化布局,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实现从“中国制造”向“全球运营”战略转型。飞龙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龙股份”)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境外全资子公司飞龙国际私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飞龙国际”)增加投资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增加投资后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9亿元人民币,后续主要用于飞龙国际对龙泰汽车 部件(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泰公司”)投资。投资金额根据龙泰公司建设进展情况逐步到位,飞龙国际注册资本也将适时 进行变更。本次增加投资后,公司仍持有飞龙国际 100%的股权,飞龙国际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及审批程序。 二、被投资企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飞龙国际私营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EILONG INTERNATIONAL PTE.LTD. 2、注册资本:100 万新加坡币和 5.95 亿元人民币(合计约 6亿元人民币);3、注册地址:21 MERCHANT ROAD #07-02 ROYAL MERUKH S.E.ASINGAPORE(058267); 4、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通讯、电子配件的进出口业务; 5、股权结构:飞龙股份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6、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0.51 59,523.91 负债总额 1,030.12 1,707.09 净资产 160.39 57,816.83 营业收入 1,996.98 7,296.82 净利润 39.14 192.75 三、本次增加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加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飞龙国际增加投资,符合公司国际化产业发展布局,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推进公 司国际化进程,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二)本次增加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由于涉及境外投资,需经外汇登记备案以及当地注册登记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2、境外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与社会商业环境等与国内存在差异,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子 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与应对,保证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三)本次增加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以自有资金增加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 法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a2f7b5f7-8c87-4203-bc67-2c242a159a8a.PDF ─────────┬──────────────────────────────────────────────── 2025-10-21 18:37│飞龙股份(002536):飞龙股份章程修订对照表 ─────────┴──────────────────────────────────────────────── 飞龙股份(002536):飞龙股份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ab85ac77-4e43-49e1-af9b-ae0208f483a2.PDF ─────────┬──────────────────────────────────────────────── 2025-10-21 18:37│飞龙股份(00253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相关变 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体系,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制度,具体如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 类型 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是 修订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是 修订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是 修订 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修订 5 《投资管理制度》 是 修订 6 《对外担保制度》 是 修订 7 《关联交易制度》 是 修订 8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修订 9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是 修订 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否 修订 11 《总经理工作细则》 否 修订 1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否 修订 1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修订 1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修订 15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修订 1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修订 17 《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 否 修订 18 《内部控制制度》 否 修订 19 《内部审计制度》 否 修订 2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否 修订 2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否 修订 2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修订 2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否 修订 24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否 修订 25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否 修订 26 《舆情管理制度》 否 修订 2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否 制定 其变动管理制度》 28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否 制定 上述序号 1至 9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对其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且序号 1至 2项《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制定后的治理制度全文刊登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abedf5e2-66f0-4631-a1cc-6e1ade513c92.PDF ─────────┬──────────────────────────────────────────────── 2025-10-21 18:37│飞龙股份(00253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需求,紧密契合新兴领域方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年产 600 万 只新能源电子水泵”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设备,其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飞 龙”)调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逸科技”);实施地点相应调整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 区官陡门路 259 号。 本次实施主体调整双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1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074,074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10.53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99.2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255,485.24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8,744,513.9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月 6 日出具了《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37号)。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芜湖飞龙、郑州飞龙汽 车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资 项目达到预定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资金金额 金金额占比 可使用状态日 期 1 河南飞龙(芜湖)汽 28,600.00 28,600.00 17,849.29 62.41% 2025-12-31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 产 600 万只新能源电 子水泵项目 2 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 27,149.00 27,149.00 13,196.14 48.61% 2025-12-31 限公司年产 560 万只 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 列产品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2,251.00 21,125.45 21,125.45 100% 不适用 合 计 78,000.00 76,874.45 52,170.88 67.87% —— 2、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 分,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芜湖飞龙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计划和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及内部资源整合需求,为紧密契合新兴领域业务发展方向, 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协同效应,拟将“年产 600 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设备,其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芜湖飞 龙调整为全资子公司航逸科技;实施地点相应调整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 259 号。 本次调整实施主体双方已就该事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具体调整如下: 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实施主体 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安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 官陡门路 236 号 济开发区官陡门路 259 号 资产价值 1,671.41 万元 1,671.41 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芜湖飞龙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 募集资金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 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 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 施地点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属于募投项 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资产转让协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b5b252a8-1fa6-4a06-8f20-4b483e581564.PDF ─────────┬──────────────────────────────────────────────── 2025-10-21 18:36│飞龙股份(00253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飞龙股份(00253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49af4638-d72b-4edb-81f8-5d04af6056bc.PDF ─────────┬──────────────────────────────────────────────── 2025-10-21 18:35│飞龙股份(002536):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股份”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飞龙股份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31号文《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 意注册,同意飞龙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 150,213,544.00股。保荐机构于 2023年 10月 16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74,074,07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0.53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5日,飞龙股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779,999,999.2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255,485.24 元,飞龙股份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744,513.9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74,074,07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694,670 ,439.98元。 截至 2023年 9月 5日,飞龙股份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2023年9月 6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5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入募 截至 2025年 6 已投入募集资 项目原定达到 集资金金额 月 30日已投入 金金额占比 预定可使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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