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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37(海联金汇)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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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37 海联金汇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1-23 17:17 │海联金汇(002537):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1-21 17:31 │海联金汇(00253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5-01-14 18:45 │海联金汇(002537):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 ├─────────┼──────────────────────────────────────────────┤ │2025-01-14 18:43 │海联金汇(002537):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4-12-30 19:04 │海联金汇(00253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2-30 19:00 │海联金汇(00253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4-12-30 19:00 │海联金汇(002537):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5 16:35 │海联金汇(002537):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 ├─────────┼──────────────────────────────────────────────┤ │2024-12-19 18:06 │海联金汇(00253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9 18:05 │海联金汇(002537):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 └─────────┴──────────────────────────────────────────────┘ ─────────┬──────────────────────────────────────────────── 2025-01-23 17:17│海联金汇(002537):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近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晨投资 ”)函告,获悉天晨投资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天晨 是 12,000,000 22.88% 1.02% 2023年 8 2025 年 1 中国银河证券 投资 月 15日 月 22日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2,000,000 22.88% 1.02%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控股”)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份限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售和冻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天晨 52,443,548 4.47% 10,310,000 19.66% 0.88% 0 0 0 0 投资 海立 241,775,600 20.59% 0 0 0 0 0 40,051,360 16.57% 控股 合计 294,219,148 25.06% 10,310,000 3.50% 0.88% 0 0 40,051,360 14.11% 备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除上述质押外,天晨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股东天晨投资函告,目前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天晨投资将积极采取 措施进行应对。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天晨投资股份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天晨投资对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8fcf0f59-7a89-4dd9-a448-5580286d7de6.PDF ─────────┬──────────────────────────────────────────────── 2025-01-21 17:31│海联金汇(00253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海联金汇(00253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eaeea0c4-7a4e-42f6-ad71-bf2feae2e9cd.PDF ─────────┬──────────────────────────────────────────────── 2025-01-14 18:45│海联金汇(002537):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2024年 4月 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及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1,100 万元的担保。同时,授权公 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 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 70%的标准进行调剂,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1月14日,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出具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同 意为公司子公司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达”)与江苏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 人民币10,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5年1月14日至2026年11月27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江苏银行与上海和达在主合同项下 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上海和达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 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 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本次公司为上海和达提供 10,000 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8,2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53%。具体说明如下: (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8,200 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53%。 (2)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0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 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0578b1f6-5895-4f60-bec1-95d11a021ba6.PDF ─────────┬──────────────────────────────────────────────── 2025-01-14 18:43│海联金汇(002537):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近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晨投资 ”)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天晨 是 5,670,000 10.81% 0.48% 否 否 2025年 1 2026 年 中国银河证券 债权类 投资 月 13日 1 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 月 12日 合计 5,670,000 10.81% 0.48%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天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控股”)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天晨 52,443,548 4.47% 16,640,000 22,310,000 42.54% 1.90% 0 0 0 0 投资 海立 241,775,600 20.59% 0 0 0 0 0 0 40,051,360 16.57% 控股 合计 294,219,148 25.06% 16,640,000 22,310,000 7.58% 1.90% 0 0 40,051,360 14.73% 3、除上述质押外,天晨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股东天晨投资函告,目前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天晨投资将积极采取 措施进行应对。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天晨投资股份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天晨投资对公司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09f80842-475b-4090-9b01-2ae4adff29b1.PDF ─────────┬──────────────────────────────────────────────── 2024-12-30 19:04│海联金汇(00253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2月 3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9楼)。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刘国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23 名,代表股份 364,141,5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08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1,174,016,745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 93,750,298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 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80,266,447 股。)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 名,代表股份 294,219,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358%。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421名,代表股份69,922,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27%。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 420 名,代表股份 10,175,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名,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0 名,代表股份 10,175,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9419%。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分别审议通过了: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9,683,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2.2987%;反对4,526,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2431%;弃权 59,930,9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747,2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16.45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64,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3.7059%;反对 4,526,78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4.4887%;弃权 18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8054%。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宁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1,507,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767%;反对2,40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6596%;弃权 23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 6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41,2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4.1145%;反对 2,401,88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3.6054%;弃权 23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280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军、马炜晨 3、结论性意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65402de0-bde3-4ccc-8492-b4bfa68b851e.PDF ─────────┬──────────────────────────────────────────────── 2024-12-30 19:00│海联金汇(00253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关于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 2024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3、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到会登记资料; 4、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其他文件。 本所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 意见。 本所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 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1、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2024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于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和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00 在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 19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 董事长刘国平女士主持。 3、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2月 3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1、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及其代理人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 认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294,219,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358%(截至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为 1,174,016,745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3,750,2 98 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80,266,447 股)。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21 人,代表股份 69 ,922,4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27%。 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 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420 人,代表股份 10,175,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9%。 综合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423 人,代表股份 364,141,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085%。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身份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 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其 他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 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在现场会议表决前宣布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根据统计结果,宣布了 每一议案的现场表决情况。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经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9,683,7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987%;反对 4,526,7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431%;弃权 59,930,9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747,2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8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 5,464,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3.7059%;反对 4,526,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887%;弃权 18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4%。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宁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1,507,6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67%;反对 2,401,8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596%;弃权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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