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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37(海联金汇)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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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37 海联金汇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0:00│海联金汇(002537):2024年一季度报告 ─────────┴──────────────────────────────────────────────── 海联金汇(002537):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0c5ebeec-482d-4053-a715-43eb21ffe2d0.PDF ─────────┬──────────────────────────────────────────────── 2024-04-24 00:00│海联金汇(002537):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 2024 年 3 月14 日、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202 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1,100 万元的担保 ,同时,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2024年 3 月 15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编号:31100520240000083),同意为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达”)与农业银行形成的债 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0,8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上海和达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上海和达和公司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ZB6911202400000015 号),同意为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联金汇”)与浦发银行形成的债 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浦发银行要求青岛海联金汇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6911202400000016),同意为青岛海联金汇精密机 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精密”)与浦发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所保 证的主债权期限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3日。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 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浦发银行要求青岛精密需补足的保证 金。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上海和达提供10,800万元、为青岛海联金汇提供5,000万元、为青岛精密提供3,000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9,9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17%。具体说明如下: (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9,9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17%。 (2)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777ffe3d-13b3-40ec-a18e-192988a87e99.PDF ─────────┬──────────────────────────────────────────────── 2024-04-18 00:00│海联金汇(00253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的进展公告 ─────────┴────────────────────────────────────────────────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0,741,27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5.17%,最高成交价为7.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79,581,776.7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91bcc649-1b88-45aa-b721-dce89cddd619.PDF ─────────┬──────────────────────────────────────────────── 2024-04-10 00:00│海联金汇(002537):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海联金汇(002537):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548c71a3-2614-46a5-904b-b7f4b6191b33.PDF ─────────┬──────────────────────────────────────────────── 2024-04-10 00:00│海联金汇(00253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海联金汇(00253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fc5bff6d-fcc2-4ecc-89c6-7979200d3372.PDF ─────────┬──────────────────────────────────────────────── 2024-04-04 00:00│海联金汇(002537):关于转让三级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 海联金汇(002537):关于转让三级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4/bb2d4758-84b0-4920-934c-df0d814ed0a8.PDF ─────────┬──────────────────────────────────────────────── 2024-04-04 00:00│海联金汇(0025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3 月 29 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上午在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大国际大厦 19 楼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董事范厚义先生、孙震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三级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发展质量,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整合资源聚焦推动公司优势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联动 优势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天津同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联动优势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转让三级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4/f5e1f0e8-c9f8-4d3a-950d-5c2249d36f82.PDF ─────────┬──────────────────────────────────────────────── 2024-04-02 00:00│海联金汇(00253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4,613,17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4.65%,最高成交价为7.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49,831,091.7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f27b08bc-1ba3-4182-bd37-e4472a145d2e.PDF ─────────┬──────────────────────────────────────────────── 2024-03-15 00:00│海联金汇(002537):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海联金汇(002537):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42281531-696a-4e63-9198-8b510a94a51e.PDF ─────────┬──────────────────────────────────────────────── 2024-03-15 00:00│海联金汇(00253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公司 2023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97,777.39万元,公司合并可 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 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 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虽公司母公司报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但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现金分红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合法权益。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4865116d-7caf-4499-9188-3531248b26bc.PDF ─────────┬──────────────────────────────────────────────── 2024-03-15 00:00│海联金汇(00253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660 人。信永中和 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 。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庆余先生,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勇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2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 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收费较上期下降 2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 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 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 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 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85e8ccf8-e680-47b5-a079-15edbb2d2fc7.PDF ─────────┬──────────────────────────────────────────────── 2024-03-15 00:00│海联金汇(002537):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3 年第 四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8,946.04 万元,详情如下表: 项 2023 年第四季度计提金额(万元) 目 应收款项 2,002.56 存货 2,024.53 固定资产 2,551.78 商誉 2,367.17 合 8,946.04 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 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 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本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2,002.56 万元。 (二)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 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 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 准备。 库存商品、虚拟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上述标准,本期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 2,024.53 万元。 (三)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减 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上述标准,本期对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 2,551.78 万元。 (四)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相关规定,公司每年对收购联动优势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优势”)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 减值迹象的,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 行减值测试。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应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其中,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 净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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