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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38(ST司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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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38 ST司特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8 00:02 │ST司特(00253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08 18:57 │ST司特(002538):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明泥湾磷矿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与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 ├─────────┼──────────────────────────────────────────────┤ │2026-06-05 16:50 │ST司特(002538):关于与工商银行贵阳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 │2026-05-22 18:33 │ST司特(00253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8:30 │ST司特(00253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17:18 │ST司特(002538):关于调整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 ├─────────┼──────────────────────────────────────────────┤ │2026-05-12 15:52 │ST司特(002538):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8 21:16 │ST司特(00253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8 21:13 │ST司特(00253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4-28 21:13 │ST司特(00253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 └─────────┴──────────────────────────────────────────────┘ ─────────┬──────────────────────────────────────────────── 2026-06-18 00:02│ST司特(00253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 853,555,7 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人民币(含税),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12 元,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102,426,69 1.5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12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预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 1.02 亿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2.03% 。 (2)2025 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是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若公司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53,555,7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94 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 08*****754 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3 08*****883 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4 01*****950 金国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1.2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12 元。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咨询联系人:吴昌昊、张苏敏; 咨询电话:0563-4181590; 传真电话:0563-418152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及公告; 2.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b26dec8d-82bb-4886-a74f-0f0bc6b3ae2e.PDF ─────────┬──────────────────────────────────────────────── 2026-06-08 18:57│ST司特(002538):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明泥湾磷矿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与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2026年3月30日,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 路发”)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签订了《开阳县永温乡明泥湾磷矿采矿权出让合同(变更)》(以下简称“合同”)并披露了相关内容 ,详见《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 2.贵州路发在上述合同签订后依法申请办理明泥湾磷矿的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及变更明泥湾磷矿的采矿许可证,后续将向主 管部门报送明泥湾磷矿深部资源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待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将进入建设期。 3.矿产资源开采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会受到地质及自然条件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及周转压力大 、工艺技术要求高、无法达到预期采矿规模、开采环境和自然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等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贵州路发的项目进展情况, 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于近日完成下属明泥湾磷矿采矿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采矿权)》和《采矿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基本信息 (一)采矿权人: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 (二)证号:DC5200002011046120111272 (三)矿山名称:开阳县永温乡明泥湾磷矿 (四)矿山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 (五)不动产单元号:520121802000GM00001W00000000O (六)开采深度:-135米至730米 (七)矿区面积:4.5602平方公里 (八)开采主要矿种:磷矿 (九)权利期限:2026年3月20日至2031年4月20日 二、《采矿许可证》 (一)采矿权人: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 (二)证号:XC5200002011046120111272 (三)单位地址:贵州省开阳县永温镇安大村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矿山名称及地址:开阳县永温乡明泥湾磷矿 (六)矿山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 (七)开采矿种:磷矿 (八)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九)面积:4.5602平方公里 (十)有效期限:2026年5月28日至2031年4月20日 (十一)开采深度:由-135米至730米 三、对公司的影响 1. 贵州路发明泥湾磷矿原有依法可采资源储量余量较低,本次获颁不动产权(采矿权)证、采矿许可证是公司明泥湾磷矿深部 建设工程的积极进展,公司将加快推进明泥湾磷矿深部资源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报批工作,力争早日进入明泥湾磷矿深 部资源矿山建设项目的建设期。 2.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 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2adaaebe-6550-45b7-9be2-ea5c29c4a890.PDF ─────────┬──────────────────────────────────────────────── 2026-06-05 16:50│ST司特(002538):关于与工商银行贵阳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 “协议”)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贵阳分行”或“乙方”)就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战略合作,整合双方资源,共同构建适应公司的金融服务体系达成的共识 ,不作为正式融资承诺,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 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后续合作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具体业务协议仍需协商确定并签定具体业务合同。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 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具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一、协议签署的情况 2026年6月5日,公司与工商银行贵阳分行签署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高质量 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5年。 工商银行贵阳分行将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服务资源和产品优势,积极支持公司各类金融服务需求,为 公司提供全方位、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公司发展。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就各类金融产品达成意向性合作规模,预计合作 额度为45亿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双方实际发生业务为准。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 交易对方概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负责人:苏辉 成立日期:1991 年 01月 07 日 核准日期:2022 年 10 月 27 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场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 1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公众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 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通过上级行办理代 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2. 关联关系说明 工商银行贵阳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工商银行贵阳分行无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 工商银行作为国内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实力雄厚、经营状况稳健、资产质量优良、现金流充沛。工商银行贵阳分行,作为工 商银行在贵阳地区的重要一级分支机构,深耕贵阳区域市场,经营业绩稳定、现金流充足,在区域金融服务中具备领先地位与丰富经 验,其依托工行总行支撑,具备高度可靠性与稳定性,拥有合同履约能力与风险偿付能力,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6月 5日,公司与工商银行贵阳分行签署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高质 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1.合作目标 乙方全力助力甲方完善“一主两翼”产业布局,实现优质磷矿资源开采“稳源头”、磷氟化工产业“促发展”。 2.合作领域 (1)融资。在符合国家金融政策条件和乙方相关管理规定前提下,乙方通过“顾问+融资+投资”全流程服务以及总部融资、项 目融资、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金融、票据及票据池等金融服务,支持甲方磷氟新材料矿化一体化产业园、开阳县永温磷 矿、开阳县明泥湾磷矿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就各类金融产品达成意向性合作规模,预计合作额度为 45 亿 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双方实际发生业务为准。 同时,针对甲方员工多元化资金需求,乙方在监管框架下为甲方员工提供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款及信用卡专项授信服务,在符 合国家金融政策条件和银行相关管理规定前提下,乙方可为甲方员工提供利率优惠政策,最终利率以乙方审批为准。 (2)融智。乙方积极整合工银集团内外资源,在宏观经济分析、产业发展规划、财务融资建议、风险管理措施方面为甲方做好 金融参谋。乙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及业务要求,在甲方增资扩股、债券发行、资产并购等方面提供包括并购顾问、债券承销等综合性 服务,帮助实现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本增效等。同时,乙方依托金融科技创新、资产托管、服务渠道等领域优势,为甲方提供 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服务及员工工资代发等全流程服务。 (3)融技。双方应加强信息互享、互通,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机制。乙方利用工商银行融安 e 信、融智 e 信等大数据平台,为 甲方提供采购销售、对外投资、支付结算、集团化管理、行业研究报告、在线咨询等服务,加强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 (4)融通。围绕甲方财资、供应链、交易、跨境等服务需求,乙方提供工银司库、工银智链(账户管控、收款伴侣、供应商/经 销商融资等)、市场交易(利率、汇率、商品、增值等)和全球综合服务(跨境资金池、跨境投融资、离岸业务等) 。 3.协议生效条件及期限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4.其它 本协议不作为任何具体企业或项目融资的依据。乙方将按照商业银行经营原则与信贷政策,独立审查审批企业或项目融资,自行 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相对方形成依赖。 2.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是双方就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战略合作,整合双方资源,共同构建适应公司的金融服务体系达成的共识,不作为正式 融资承诺,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 提下进行。后续合作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2.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其他同类型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2023 年 8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开阳县人民政府拟签订投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开阳县人民政府与公司签 订了《开阳县人民政府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并就协议中未尽事项签订了《开阳县人民政府与安徽省司 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磷氟新材料矿化一体化产业园项目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在贵州省开阳县投资建设磷氟新材料矿化一体 化产业园项目,总规划投资约 45 亿,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约 17.3亿。由于项目地块地形地质条件复杂,自 2024 年 底项目方实际开工,为保障工程项目质量长远安全,前期勘探、土地平整、内外边坡支护工程耗时较长,推进较为谨慎。截至目前, 一期项目涉及的安全设施设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报告等关键审批手续已全部完成并取得批复;项目主要设备招投标工作已完成, 其中生产工程项目场平及内外边坡支护工程已全部竣工;各类生产装置均已开工建设,整体施工进度稳步向前推进。部分大型设备已 进厂开始安装制作,其他后续设备将陆续进厂安装。截止 2026 年 5月末,一期项目的工程进度约 16.58%。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3cab2126-89da-4d67-a9dd-191f92221557.PDF ─────────┬──────────────────────────────────────────────── 2026-05-22 18:33│ST司特(00253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情况; 2.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放弃表决权的70,870,000股(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81,951,500股,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081,500股,其放弃表决权股数变更为70,870,00 0股)和金国清先生放弃表决权的24,560,000股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饭店二楼九华厅。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其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16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96,115,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684%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2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5,93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50 %。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14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184,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16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4,064,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87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7%。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14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184,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34%。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423,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6%;反对 2,654,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537%;弃权36,6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72,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625%;反对 2,654,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767%;弃权 36,6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607%。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38,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94%;反对 4,244,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641%;弃权32,3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87,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933%;反对 4,244,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765%;弃权 32,3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0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93,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75%;反对 4,188,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357%;弃权33,0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42,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844%;反对 4,188,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805%;弃权 33,0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5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627,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15%;反对 2,453,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512%;弃权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76,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121%;反对 2,453,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69%;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41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465,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88%;反对 2,565,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083%;弃权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14,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581%;反对 2,565,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439%;弃权 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98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关于制定和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490,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15%;反对 2,590,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211%;弃权3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39,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358%;反对 2,590,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217%;弃权 3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42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并制定 2026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305,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73%;反对 2,746,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004%;弃权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4,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226%;反对 2,746,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280%;弃权 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9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鲍金桥、胡鸿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4371708-8eee-4f58-80c5-14d8cd27ae68.PDF ─────────┬──────────────────────────────────────────────── 2026-05-22 18:30│ST司特(00253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承义法字第00036号致: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以现场方 式出席并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 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7 日通过决议决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 的相关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具体投票时间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 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饭店二楼九华厅。 (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袁其荣先生主持。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等相关文件,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人数共16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6,115,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84%。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以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 师。 在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股东代表和本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 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 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93,423,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6%;反对2,654,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537%;弃权 36,6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91,838,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94%;反对4,244,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641%;弃权 32,3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191,893,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75%;反对4,188,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357%;弃权 33,0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表决结果:通过 (四)《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93,627,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15%;反对2,453,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512%;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93,465,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88%;反对2,565,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083%;弃权 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制定和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93,490,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15%;反对2,590,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211%;弃权 3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并制定 2026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193,305,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73%;反对2,746,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004%;弃权 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表决结果:通过 经核查,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02af67e9-b30e-4cd5-851b-43dda1f5142e.PDF ─────────┬──────────────────────────────────────────────── 2026-05-20 17:18│ST司特(002538):关于调整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14),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将于 2026 年 5月 22 日 15 点整召开,因登记参会人数超过原定会 议召开地点会场容量,计划调整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等内容: 一、调整后的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饭店二楼九华厅。 二、股东会现场会议报到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饭店二楼九华厅。 除了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日披露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c821834-807c-40b7-b239-844183766381.PDF ─────────┬──────────────────────────────────────────────── 2026-05-12 15:52│ST司特(002538):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为了更好地与 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17:00举行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 式 召 开 ,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互 动 易 ” 平 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袁其荣先生、财务总监孟庆玉女士、董事会秘书吴昌昊先生、独立董事魏朱宝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 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33e1bca-d444-48ca-8f56-5ba8bc8ad8be.PDF ─────────┬──────────────────────────────────────────────── 2026-04-28 21:16│ST司特(00253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汇金大厦 26 楼 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和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并制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披露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和 5月 21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3:00。2.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 汪溪园区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 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或传真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 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590; 邮件地址:506838292@qq.com 传真号码:0563-4181525; 联系人:吴昌昊、张苏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邮政编码:2423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adc8cc6-dcb5-4a56-b3fc-40dd619150be.PDF ─────────┬──────────────────────────────────────────────── 2026-04-28 21:13│ST司特(00253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对原会 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及变更性质 根据 2025 年 12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公司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 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 露”的规定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属于法定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 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3e6b9cf-2fb5-4817-bc47-9c5797f44341.PDF ─────────┬──────────────────────────────────────────────── 2026-04-28 21:13│ST司特(00253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 ST司特(00253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669de1-4d19-47de-9829-90cd0fff75b8.PDF ─────────┬──────────────────────────────────────────────── 2026-04-28 21:13│ST司特(00253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ST司特(00253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ed0a6a-68b6-4f70-aaaf-2d76e478ed93.PDF ─────────┬──────────────────────────────────────────────── 2026-04-28 21:13│ST司特(00253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司特(00253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e381c1-6b09-4ca7-a5b5-059baf7e5350.PDF ─────────┬──────────────────────────────────────────────── 2026-04-28 21:13│ST司特(00253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 │制审计...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6HFAS1B0078 号)。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bbdd00-fbd4-45e9-b56d-653956f8e74b.PDF ─────────┬──────────────────────────────────────────────── 2026-04-28 21:13│ST司特(002538):关于对司尔特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 ST司特(002538):关于对司尔特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a786c7-2b3c-43a4-af58-c86e487e2f89.PDF ─────────┬──────────────────────────────────────────────── 2026-04-28 21:13│ST司特(00253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的意见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审 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6HFAS1B0074 号),该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 审计报告的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e6afef-5a9d-4fe3-a24d-e3f7f09480b7.PDF ─────────┬──────────────────────────────────────────────── 2026-04-28 21:13│ST司特(002538):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所”)20 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所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 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 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信 永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 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向公司提交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 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 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 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 年报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应对措施、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多次沟通。 (三)2026 年 4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同意公司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b5ffa69-ead6-4666-8419-bdf9d8d3d57b.PDF ─────────┬──────────────────────────────────────────────── 2026-04-28 21:13│ST司特(00253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为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 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指导思想,结合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坚守磷复肥主业不动摇,坚持矿化一体化、产业链协同发展战略。目前已建成安徽宁国、宣州、亳州化肥生产基地,拥 有宣州马尾山硫铁矿山、贵州开阳磷矿山,建立了新产品研发、生产、应用与服务一整套的磷复肥产业链,并与高品位磷矿、硫铁矿 开采、深度开发利用相配套,形成以支农产业为主、新型朝阳产业为支撑的“一主两翼”产业模式。公司专业从事各类磷复肥、专用 测土配方肥、生物有机肥料及新型肥料等肥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立足化肥减量提质,绿色增效,以测土配方施肥和土壤改 良为抓手,形成多元化产品体系。并依托部分自有磷矿、硫铁矿资源,扎实推进贵州矿化一体化及磷氟新材料项目建设,稳步拓展新 能源材料业务,优化产业结构与盈利模式。 公司现有三元复合肥、磷酸一铵产能 225 万吨;明泥湾磷矿采矿规模 80 万吨/年;开阳县永温磷矿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生产规模 为 300 万吨/年;硫铁矿、高岭土矿年许可生产规模 38 万吨。 未来,公司将持续立足磷复肥主业、磷矿资源保障、矿化一体协同、新能源材料布局的核心发展战略,不断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提升资产质量与抗风险能力,夯实长期稳健发展根基。 二、坚持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实力 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研发资质与平台体系,拥有国家及省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全资子公司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贵州路发同时获评“贵州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贵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公司建有 测土配方施肥研究基地、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安徽省化肥减施增效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并承担安徽省肥料及土壤调 理剂标准制定工作。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拥有多项授权有效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成果覆盖产品生产、设备效能提升等领域,可精准匹配终端用 户需求。公司依托土壤肥力检测、作物生长需求研究,为农业生产提供定制化精准施肥方案,实现技术研发与产业应用深度融合。 在产品创新方面,公司全面升级均控网系列等高端精细化产品,推出园艺肥新品类,多维度提升品牌影响力;同时积极承担国家 、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持续以技术创新筑牢核心竞争优势。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与产学研协同,以科技提品质、以品质增效益、以效益促回报。 三、完善治理,坚持规范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部分条款适时进行修订。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以及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未来,公司将不断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有效履职 ,深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机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此外,公司也定期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 营管理层人员等参加法规培训,增强合规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四、共享经营成果,以行动回报投资者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在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结合公司发展战 略和规划,坚持以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多种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收益。 (一)现金分红的实施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坚持实行积极、稳定的分红政策,从上市以来,公司连续派现 16年,累计分红 14.59 亿元。2024 年度公司响 应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政策号召,在董事长的建议下,实施了首次中期分红,进一步提升了回报水平。未来公司将继续 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让全体股东分享经营成果。 (二)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已 多次增持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彰显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与全体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长期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与内部规章,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依法依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投资者能够迅速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了多元的投资者沟通机制,日常通过股东会、投资者交流会、来电接听、现场接待、电 子邮箱、互动易平台等交流方式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对公司核心业务、技术创新及战略规划等关键信息的 解读,助力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认知企业价值。此外,公司将进一步拓展投资者交流形式、拓宽沟通渠道,全面提升沟通效率与效 果,持续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巩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公司将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坚定执行战略发展规划,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 展,同时牢固树立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和提升回报的意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的投资回报,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的积极 健康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5b8222-40b0-4881-8ba9-5ffdd6c46410.PDF ─────────┬──────────────────────────────────────────────── 2026-04-28 21:12│ST司特(00253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ST司特(00253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4356267-ce82-4691-8c45-94385a03693a.PDF ─────────┬──────────────────────────────────────────────── 2026-04-28 21:11│ST司特(00253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ST司特(00253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20090f-4b2c-44b5-be9a-19b4643cf3e0.PDF ─────────┬──────────────────────────────────────────────── 2026-04-28 21:11│ST司特(00253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ST司特(00253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ad33797-a186-46c0-b582-77914951b16a.PDF ─────────┬──────────────────────────────────────────────── 2026-04-28 21:11│ST司特(002538):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司特(002538):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925519-e6b5-4527-9acb-7192093030c8.PDF ─────────┬──────────────────────────────────────────────── 2026-04-28 21:11│ST司特(002538):2025年年度报告 ─────────┴──────────────────────────────────────────────── ST司特(00253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82b1b67-5000-43f0-b867-21e3f0ca6d51.PDF ─────────┬──────────────────────────────────────────────── 2026-04-28 21:11│ST司特(00253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ST司特(00253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ffef920-c354-4f7b-9d74-cd0aa4d9faec.PDF ─────────┬──────────────────────────────────────────────── 2026-04-28 21:10│ST司特(002538):关于司尔特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 ST司特(002538):关于司尔特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f4c926-684d-4e82-a850-68a73a823cab.PDF ─────────┬──────────────────────────────────────────────── 2026-04-28 21:10│ST司特(00253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ST司特(00253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9ac49c-f82f-474a-ad65-474087b694d7.PDF ─────────┬──────────────────────────────────────────────── 2026-04-28 21:10│ST司特(002538):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所”)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司 尔特”)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向公司提交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XYZH/2026HFAS1B0078号),该报告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信永所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2024 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调查情况和公司自查的结果, 司尔特认定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司尔特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差错进行更正,并对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2025 年 9月 1日,司尔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司尔特配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进行调查,同时结合有权机关的侦查,进一步进行自查,认定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采用 追溯重述法对差错进行更正,同时基于自查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调查情况和公司自查的结果进行整改并对涉及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该 事项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力度。 三、2023年、2024年内控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2023年及2024年内控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即“金政辉等涉嫌职务侵占案”已由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宣城市宣州区人民 法院提起公诉,宣州区人民法院尚未公开开庭审理。因此,2023年、2024年内控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本期尚未消除。 四、董事会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 ,公司管理层已自2024年起针对自查情况,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的要求,对相关缺陷制定并不断完善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公 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公司管理层发现上述事项后,对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整改措施 。2026 年 3月 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26〕1号)和《关于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宣城东晨健康产业管 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15 号),公司已 经就《事先告知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及公司自查发现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同时根据《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认定,公司已向安徽监管局报送了整改方案。 针对信永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力争减少并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2026 年,公司将继续发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及时 识别风险。同时,公司将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专项培训 ,强化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意识,切实提升公司治理及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对于“金政辉等涉嫌职务侵占案”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采取各项应对措施,积极主张公司权利,保护公司正当权益不受 侵害,尽最大可能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降低公司可能遭受的损失。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敦促公司管理层积极落实上述措施, 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6cadf5-d6aa-467d-9a0e-b3da17f1769a.PDF ─────────┬──────────────────────────────────────────────── 2026-04-28 21:10│ST司特(002538):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司尔特”)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信永所向公司提交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 ZH/2026HFAS1B0074号),该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 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 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2024年度,司尔特发布公告,称公司存在员工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9月1日,司尔特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司尔特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决定进行立案。同时,司尔特组织内部检查,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2026年3月27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5年9月29日,司尔特收到 宣城市公安局送达的《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将金政辉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移送至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6年1月,宣城 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截至本报告日,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尚未结案,相关影响尚未得到有权机关的最终裁定。信永 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因此对司尔特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二、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上述导致保留意见事项可能对司尔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但不具有广泛性。由于信永所对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信永所无法确定这些事项对司尔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的具体影响金额。 三、2023年度、2024年度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上述导致保留意见事项即“金政辉等涉嫌职务侵占案”已由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宣 州区人民法院尚未公开开庭审理。因此,2023 年、2024 年形成上述保留意见的相关事项本期尚未消除。 四、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对于上述事项,公司与信永所项目合伙人就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及理由进行多次充分沟通、了解,为维护年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我们尊重年审会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同意信永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 公司管理层发现上述事项后,对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整改措施 。2026 年 3月 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26〕1号)和《关于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宣城东晨健康产业管 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15 号),公司已 经就《事先告知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及公司自查发现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同时根据《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认定,公司已向安徽监管局报送了整改方案。 针对信永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减 少并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并继续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2026 年,公司将继续发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 况的监督力度,及时识别财务风险。同时,公司将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公司治理与 内部控制相关的专项培训,强化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意识,切实提升公司治理及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与财务人员 的专业培训力度与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基础会计核算水平与财务报告编制质量,提升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对于“金政辉等涉嫌职务侵占案”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继续主动采取各项应对措施,积极主张公司权利,保护公司正当 权益不受侵害,尽最大可能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降低公司可能遭受的损失。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敦促公司管理层积极落实上述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37e9cd-be5d-455d-98a0-e52d26fb6a84.PDF ─────────┬──────────────────────────────────────────────── 2026-04-28 21:10│ST司特(00253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ST司特(00253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fdb1f9-afa9-4274-9f4a-37617b0a3884.PDF ─────────┬──────────────────────────────────────────────── 2026-04-28 21:10│ST司特(00253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司特(00253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c6cb961-43ba-473f-961a-a9d78bc874da.PDF ─────────┬──────────────────────────────────────────────── 2026-04-28 21:10│ST司特(00253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品种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公司仅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三)购买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 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期限的商业理财产品。 (2)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及财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有利 于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4be866b-848f-46cb-a3b7-381eb655bb5b.PDF ─────────┬──────────────────────────────────────────────── 2026-04-28 21:09│ST司特(00253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沙风)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我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沙风,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3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安徽敬亭 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历任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上海市北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上海市君悦律 师事务所律师。2013 年 4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1 年 1月至 2025 年 12 月,担任安徽黄山胶囊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Z002817) 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担任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Z300475)独 立董事;2025 年 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及 3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3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3次,出席股东会 1次,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 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 9月 25 日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 2025 年 9月 25 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的 3个月内,尚未主持和参与相 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但是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建议董事会在新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发布后,对相关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进行完善,薪酬方案要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并参与制定和监督 2026 年薪酬方案工作。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尚未主持和参与相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日常加强了和其他独立董事的沟通,就公司重大事项、战略规划、风险管控等事 项进行讨论和交流。 3.完善独立董事相关制度建设 公司 2025 年度对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自律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进行了关注并 督促相关制度的执行。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 2025 年 9月 25 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的 3个月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等方式参与现场工作 4天,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 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1.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关于公司通报的职务侵占案件的相关进展,本人向公司董事会详细讲解了刑事案件进展的几个阶段,并对公司涉及职务侵占案件 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进行建议和监督。 (五)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公司的职务侵占、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托管、相关承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免和报酬等重点事项,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在生产经营上,重点了解公司项目建设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 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 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证监会、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客 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 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沙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4a7060-76ae-4873-a6a4-96cf708682c4.PDF ─────────┬──────────────────────────────────────────────── 2026-04-28 21:09│ST司特(00253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克亮)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我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朱克亮,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淮南矿业学院采矿类采煤专业毕业,安徽理工 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在职研究生。曾任安徽理工大学副研究馆员。现淮南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安徽 省图书馆学会会员;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及 3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7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7次,出席股东会 3次,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因金 政辉等职务侵占事项,本人对董事会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 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5项议案投了弃权票,除上述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 9月 25 日前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 9月 25 日董事 会换届完成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牵头并参与了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存在的 风险、定期报告审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高管层换届以及相关薪酬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尚未主持和参与公司相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日常加强了和其他独立董事的沟通,就公司重大事项、战略规 划、风险管控等事项进行讨论和交流。 3.完善独立董事相关制度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 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进行了关注并对修订方案提出了建议,后续督促相关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外部审计和内审人员的沟通会、董事会内部讨论会等方式 参与现场工作 15 天,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多次沟通,就外部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内部审计部门主要工作和计划等 内容、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关联方情况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加强内部审计 部门建设;并建议更加细致的推进招投标工作,为公司节流增效,比如标书编制是否有指向性指标等,招标流程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监督是否存在损害企业利益的情况),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1.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3.向公司发出《独立董事督促函》《2024 年年报相关工作安排的建议》《关于 2024 年年报与 2025 年第 1季报编制及披露的 建议函》各一份。 (六)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公司的职务侵占、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托管、相关承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聘用和解聘、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和报酬等重点事项,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 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生产经营上,重点了解公司项目建设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 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 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证监会、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客 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 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朱克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84f36bb-cb73-400b-aa1e-1ae123b1579d.PDF ─────────┬──────────────────────────────────────────────── 2026-04-28 21:09│ST司特(00253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股票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ST司特(00253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股票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621f8d-3284-4418-b013-21b6ff06390e.PDF ─────────┬──────────────────────────────────────────────── 2026-04-28 21:09│ST司特(00253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 第一条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 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 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之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 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五条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或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 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自动离职。 第八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 偿。 第九条 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高级管 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 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交接,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其履 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二条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 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 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 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法律 、行政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 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13b730-dc36-4c24-bc21-09ff414aefd4.PDF ─────────┬──────────────────────────────────────────────── 2026-04-28 21:09│ST司特(00253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魏朱宝)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我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魏朱宝,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6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毕业,合肥大 学会计学教授。1985 年 7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铜陵学院任副教授;2006 年 1 月至 2025 年 8 月,历任合肥大学教务处长、国际 教育学院院长,系合肥大学会计教学团队和会计特色专业负责人; 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红四方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铜 冠矿建独立董事;2025 年 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及 3 次股东会。本人全部参加履职后应出席的会议,其中实际出席董事会 3次,出席股 东会 1次,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 9月 25 日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牵头并参与了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对高管层换届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考察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和审计工作 开展、高管的聘任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尚未主持和参与相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日常加强了和其他独立董事的沟通,就公司重大事项、战略规划、风险管控等事 项进行讨论和交流。 3.完善独立董事相关制度建设 公司 2025 年度对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自律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进行了关注并 督促相关制度的执行。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 2025 年 9月 25 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的 3个月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参与现场工作 5天,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 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从本人 2025 年担任的独立董事时间的 3个月内,在对审查公司三季度财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续聘等事项中,本人提出了重点关 注事项和要求,特别是在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的情况下,提出要切实加强公司内部审计,明确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之前审计师要提前和审计委员会沟通,切实落实四部委《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要求。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参加相关会议,重点关注外部审计的具体工作安排和重点关注事项,及时将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要求传达给 外部审计,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要求发挥外部审计的溢出效应,把外部审计提出的建议要列入 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的重点工作。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1.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六)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公司的职务侵占、资金占用、托管、关联交易、相关承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政策、会计 师事务所的聘用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和报酬等重点事项,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 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生产经营上,重点了解公司项目建设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 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落实和执行证监会、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 决策科学性、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魏朱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b2e8ce-432c-4161-8ba5-7c2a77dc58af.PDF ─────────┬──────────────────────────────────────────────── 2026-04-28 21:09│ST司特(00253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 第一条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和工作职责相匹配,同时兼顾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行业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承担的责任义务及享有的管理权限精准匹配,实现责任、权力与收益的协同 统一。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相契合,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聚焦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严格与业绩结果挂钩,构建“激励促提升、约束防风险”的联动机制。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如适用);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 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计划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 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 公司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实施。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其他 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高级管理人员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相关政策规定的比例。 (二)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 酬。 (三)绩效薪酬:为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加强对经营管理过程的管控,特设置 的考核性薪酬。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各业务板块岗 位工作难度、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完成的贡献度、团队管理能力、成本管控能力、年度其他特别贡献等。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公司可以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等,给公司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分或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者宣布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 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 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 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战略目标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情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五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长期性激励。 第十七条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 出权益总量的比例,并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拟定其他有利于激励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公司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 方案,并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生效后,《公司董事、监事薪 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自动作废,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依法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相抵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并应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96310a-23c4-4e90-a092-f0551be97574.PDF ─────────┬──────────────────────────────────────────────── 2026-04-28 21:09│ST司特(002538):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魏朱宝、朱克亮、沙风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魏朱宝、朱克亮、沙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9420d9-5d96-42a6-ad65-0f13939f7cb7.PDF ─────────┬──────────────────────────────────────────────── 2026-04-14 18:28│ST司特(002538):司尔特2025年度业绩快报 ─────────┴────────────────────────────────────────────────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5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66,247.92 428,255.57 8.87% 营业利润 25,528.63 38,253.09 -33.26% 利润总额 24,327.14 37,134.34 -34.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139.24 30,189.75 -39.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7,289.87 27,728.14 -37.65%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35 -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4% 5.62% -2.08%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658,641.69 624,296.77 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18,826.57 510,972.89 1.54% 股本 85,355.5763 85,355.5763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6.08 5.99 1.50% 注:根据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 号)和《关于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 公司、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宣城东晨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 26〕15 号)的认定及公司自查发现的事实确认情况,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调整确认。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5 年度利润指标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拓展渠道、优化服务进一步开拓市场,磷复肥产品销量实现 增长并带动营业收入有所提升,同时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导致磷复肥板块毛利率较同期呈下降趋势;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 有限公司明泥湾磷矿可采储资源余量降低,采矿量及销售量下降,公司营利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139019d-e80f-4c06-bfd2-ae2e8caa49e5.PDF ─────────┬──────────────────────────────────────────────── 2026-04-14 18:28│ST司特(002538):司尔特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00 ~ 8,000 3,815.6 比上年同期增长 78.22% ~ 109.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700 ~ 7,900 3,662.86 比上年同期增长 82.92% ~ 115.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 0.09 0.04 注:根据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 号)和《关于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 公司、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宣城东晨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 26〕15 号)的认定及公司自查发现的事实确认情况,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调整确认。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国内农业用肥需求刚性集中释放,公司主要磷复肥产品销量同比显著增加 ;受全球供应偏紧,地缘冲突扰动,原材料成本上行等原因,报告期主要化肥产品市场均价同比大幅提升,公司产品售价同步上涨, 毛利率显著改善。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有关本报告具体情况将在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724975c-7576-4b0f-aa68-a088750ba3c8.PDF ─────────┬──────────────────────────────────────────────── 2026-04-01 00:00│ST司特(002538):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2026年3月30日,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 路发”) 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签订了《开阳县永温乡明泥湾磷矿采矿权出让合同(变更)》(以下简称“合同”)。 2.贵州路发明泥湾磷矿原有采矿权的开采深度为650米至80米标高,现依法以协议出让方式拟获得明泥湾深部磷矿资源采矿权, 开采标高拟变更为730米至-135米,矿区面积不变。本次受让前后,明泥湾磷矿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磷矿资源总量不变为3609.8万吨 。受让前,明泥湾磷矿原有依法可采总量为1792.2万吨,截至2025年3月31日尚余依法可采储量87.6万吨,受让后及未来开采许可等 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明泥湾磷矿依法可采储量新增1817.6万吨。 3.合同签订后,贵州路发将依法申请办理明泥湾磷矿深部资源的采矿权登记和采矿许可,并向主管部门报送明泥湾磷矿深部资源 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方案,上述登记、许可及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将进入建设期。 4.合同签订后,贵州路发将先行一次性缴纳部分扩大矿区范围矿业权出让收益,该部分金额为136.806万元,对公司当期损益影 响较小。未来将根据建成投产后、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由贵州路发每年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 缴纳上一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矿产资源开采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会受到地质及自然条件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及周转压力大 、工艺技术要求高、无法达到预期采矿规模、开采环境和自然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等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贵州路发的项目进展情况, 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6年3月30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与贵州路发签订了《开阳县永温乡明泥湾磷矿采矿权出让合同(变更)》,拟以协议方式向 贵州路发出让明泥湾磷矿深部资源采矿权。 二、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目前已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如下: 1.证号:C5200002011046120111272 2.采矿权人: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 3.地址:开阳县金中镇吉乐湾 4.矿山名称:开阳县永温乡明泥湾磷矿 5.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有限期限:17 年 3个月,自 2014 年 1月至 2031 年 4月 7.开采矿种:磷矿 8.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9.生产规模:80 万吨/年 10.矿区面积:4.5602 平方公里 11.开采深度:650米到80米标高 (三)本次受让后的开阳县永温乡明泥湾矿基本情况 1.矿山名称:开阳县永温乡明泥湾磷矿 2.开采矿种:磷矿 3.地理位置(所在行政区域): 贵州省开阳县 4.资源量/探明地质储量:截止2025年3月31日,累计查明磷矿资源量3609.8万吨,其中:开采消耗量1704.6万吨,保有资源量19 05.2万吨;保有资源量中探明资源量191.5万吨,控制资源量1090.6万吨,推断资源量623.1万吨。伴生矿产碘推断资源量1124吨。( 黔自然资储备字〔2025〕24号)。(资源储量数据以评审备案的地质报告为依据) 5.面积:4.5602平方千米 6.开采标高:730米至-135米 三、合同签署方的基本情况 1.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为贵州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等。 2.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9月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1666.67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 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矿石开采(仅限于分 支机构)、销售;硫铁矿、铝锌矿、铝钒土、磷矿粉、磷矿砂购销;二三类机电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劳保用品、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物品)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白肥、磷肥、磷铵、磷酸钠盐、磷酸二氢钾、磷酸氢钙、硫酸、复硅酸钠、磷酸铵、磷石膏 、烧渣、盐酸、磷酸、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复合肥、化肥的生产和销售;装卸、搬运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贵州路发100%股权。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主体 甲方: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乙方: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 (二) 合同主要条款 1.采矿权的期限为5年1个月(自2026年3月20日至2031年4月20日),以不动产登记证(采矿权)登记为准,采矿权期限届满,登 记的开采区域内仍有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的,可以续期,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矿业权出让收益 (1)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缴纳扩大矿区范围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捌仟零陆拾元整(大写)(¥136.806 万元)。 (2)截至2025年3月31日,开阳县永温乡明泥湾磷矿总资源量3609.8万吨,历年动用资源量1704.6万吨,已完成有偿处置资源量 1792.2万吨,已完成有偿处置未动用资源量87.6万吨,未有偿处置资源量1817.6万吨;碘总资源量1124吨,均为未有偿处置资源量。 未有偿处置的1817.6万吨磷矿资源量及1124吨碘矿资源量矿业权出让收益,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按照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 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由矿业权人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缴纳上一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时间最迟不晚于次年2月底。(仅 用于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或比照协议出让方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3.乙方应按规定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的承诺,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要求。 4.乙方自取得缴款凭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 5.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应编制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申请办理采矿许可。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不得进行 矿产资源开采作业。 五、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贵州路发明泥湾磷矿原有依法可采资源储量余量较低,本次签订深部资源采矿权出让协议以及后续办理完毕采矿权登记和采矿 许可后,将有效增加贵州路发明泥湾磷矿现有依法可采资源储备,为衔接贵州路发永温磷矿的建设、投产奠定基础。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 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3414f34b-dfb1-4078-b03e-79e318688721.PDF ─────────┬──────────────────────────────────────────────── 2026-03-27 22:02│司尔特(002538):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风险提示: 1、2026年3月27日,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 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 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 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1天,自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司尔特”变更为“ST司特”;股票代码不 变,仍为“002538”;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以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司尔特”变更为“ST司特”; 3.股票代码:002538 ;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3月31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6年3月30日开市起停牌1天,2026年3月31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号)。根据《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2号)。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 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在符合条件后及时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控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 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加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及时全面跟踪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资产情况及 财务状况,公司将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会计核算水平并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的力度,不断提高财务报告编制的质量。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合规意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 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 定的前提下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63-4181590、4181525 ; 联系邮箱:GARIONWU@QQ.COM、506838292@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司尔特公司。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0ac65134-10ba-4079-9423-9614a3fcad99.PDF ─────────┬──────────────────────────────────────────────── 2026-03-27 22:02│司尔特(002538):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司尔特(002538):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b23fea1a-f3f5-47cc-ae0e-f99d75521611.PDF ─────────┬──────────────────────────────────────────────── 2026-03-27 22:02│司尔特(002538):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 │公告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32025004),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4)。 2026年3月27日,公司、金国清、金政辉、方君、文继兵、黄席利、马磊、姚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 简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明,司尔特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虚构工程建设业务,导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司尔特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路发)与陕西某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编制虚假的台车 掘进合同及结算单,虚构台车掘进业务。贵州路发支付工程款34,704,330.19元,会计核算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 本。贵州路发与浙江某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某巷)、温州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某泰)、福建某辉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某辉)等3家公司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上述3家公司未向贵州路发提供工程业务服务,为虚假工程建设业务。 贵州路发支付31,202,311.57元,会计核算时将温州某泰、福建某辉相关工程业务在2021年计入营业成本,将浙江某巷相关工程业务 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 上述事项导致司尔特2021年虚增资产45,804,036.78元,虚增利润总额45,804,036.78元。此外,上述工程建设业务在会计核算时 ,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年度摊销,导致司尔特2023年虚增营业成本17,348,548.49元,虚减利润总额17,348,548.49元。 二、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导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司尔特向安徽某合农资有限公司、凤阳县某顺农资有限公司虚假采购尿素,虚增营业成本18,960,270.89元。司尔特全资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景德镇市某丰农资有限公司、宣城市某信农资经营部等17家经销商虚假销售有机肥,虚增营业 收入9,502,925.00元。上述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导致司尔特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9,457,345.89元。 综上,司尔特通过开展虚假工程建设业务、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导致司尔特披露的2021年年报、 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度虚增利润总额36,346,690.8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76%;2023年虚减利润总额17,3 48,548.4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银行流水、财务资料、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司尔特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 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金国清时任司尔特董事长,决策、组织司尔特实施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直接导致司尔特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金政辉时任司尔特总经理、贵州路发总指挥长,决策、组织贵州路发开展虚假工程建设业务,直接导致司尔特2021年、2023年年 报存在虚假记载,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方君时任司尔特副总经理、贵州路发指挥部顾问,知悉贵州路发虚假工程建设事项,实施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回款事项, 签字保证司尔特2021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文继兵时任司尔特副总经理,分管销售工作,实施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事项,安排虚假尿素供应商及布置销售部门进行虚 假有机肥销售,签字保证司尔特2021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黄席利时任贵州路发财务总监、司尔特审计部部长,参与贵州路发虚假工程建设业务,对接第三方虚构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单等材 料,与司尔特2021年、2023年年报虚假记载存在直接关联,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马磊时任司尔特办公室科长、销售生产调度中心主任,参与司尔特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事项,对接联系虚假尿素供应商, 要求销售人员联系有机肥客户进行虚假销售,与司尔特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存在直接关联,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姚静时任司尔特财务部部长、财务副总监,参与设计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回款方案,参与虚假尿素采购资金回流的资金管 理事项,与司尔特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存在直接关联,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金国清、金政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方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文继兵、黄席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五、对马磊、姚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金国清时任司尔特董事长,决策、组织司尔特实施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金政辉时任司尔特总经理、贵州路发总指挥 长,决策、组织贵州路发开展虚假工程建设业务,违法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 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金国清、金政辉采取5年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在本次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年度报告虚假记载主要因公司报案的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引起,相关责任人员也均为刑事案件的 犯罪嫌疑人。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 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基于上述 规定,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仅为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事先告知,最终结果以安徽证监 局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 真吸取经验教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广 大股东利益。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 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cf3d41f-7ba7-449a-94e9-c91bbfcb8e7c.PDF ─────────┬──────────────────────────────────────────────── 2026-01-21 18:42│司尔特(002538):关于收到《不起诉决定书》 的公告 ─────────┴──────────────────────────────────────────────── 2026年1月21日,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 定书》(宣州检刑不诉〔2026〕8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关于公司收到<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的公告》,对公司可 能涉嫌单位犯罪的情况进行了披露。除公司可能涉嫌单位犯罪外,公司在“金政辉等人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中的身份为受害人。 二、《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本院认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不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起诉。”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2025年10月9日,经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宣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司 作出上述不起诉决定。 2、鉴于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认定公司不构成单位犯罪并决定不起诉,公司将仅作为受害人参与“金政辉等人涉嫌职务侵占 一案”的刑事审判程序。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积极请求司法机关帮助公司全面追赃挽损。同时 ,本案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7b403302-8f92-4865-9bec-6a8f476bae2d.PDF ─────────┬──────────────────────────────────────────────── 2025-12-16 16:11│司尔特(00253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司尔特(00253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c14b81b3-783c-4faf-9e83-f7b9d8842c7c.PDF ─────────┬──────────────────────────────────────────────── 2025-11-14 18:54│司尔特(00253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承义法字第00254号致: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以现场及 线上方式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 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通过决议决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 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具体投票时间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 :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汇金大厦 26 楼 1号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袁其荣先生主持。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等相关文件,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人数共29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95,646,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66%。除上述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以现场及线上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本见证律师。 在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股东代表和本律师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 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 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93,74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66%;反对 1,382,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065%;弃权 5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经核查,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c6441d5f-b3be-40a6-b76b-0d8c319d2cbf.PDF ─────────┬──────────────────────────────────────────────── 2025-11-14 18:54│司尔特(00253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司尔特(00253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346205d8-feae-47fa-ac4c-cc90d0b9e3c0.PDF ─────────┬──────────────────────────────────────────────── 2025-11-11 19:52│司尔特(002538):关于全资子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并划转资产的公告 ─────────┴──────────────────────────────────────────────── 一、概述 为解决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肥科技” )宣城分公司与宣城司尔特化肥有限公司长期并存职能重复等历史遗留问题,拟调整内部组织架构,由化肥科技新设全资子公司进行 承接原化肥科技宣城分公司及宣城司尔特化肥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划转事项”)。 本次调整及划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及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证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本次调整及划转事项的具体方案 (一)化肥科技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4、注册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巷口桥 (二)资产划转方案 1、公司将 2022 年资产划转时已划转至化肥科技公司但尚未办理完毕权属证书的实际由化肥科技宣城分公司使用的不动产权属 变更登记至化肥科技公司或其新设全资子公司; 2、化肥科技公司将名下实际由化肥科技宣城分公司使用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化肥科技宣城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资产、负 债整体划转至化肥科技新设的全资子公司。 综合考虑设立初期的经营成本、整体划转的成本、效率,拟将化肥科技宣城分公司实际使用的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剩 余期限调整齐平,并合并办理新的权属证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调整及划转事项并未导致公司及化肥科技公司的业务及人员等发生实质性变化,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本次调整及划转事项的完成有利于解决公司宣城业务板块在近二十年内长期存在的组织机构重叠、职责权属不清的弊端,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3、本次调整及划转事项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生产、销售、环保、管理等相关资质、许可需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公司董事 会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4a55f533-8c85-423b-8378-7d2f72077f8a.PDF ─────────┬──────────────────────────────────────────────── 2025-11-11 19:51│司尔特(00253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司尔特(00253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71059161-8bce-4d3e-aec3-db2829fe0f11.PDF ─────────┬──────────────────────────────────────────────── 2025-11-04 19:27│司尔特(00253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 本次增持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7),董事长、总经理袁其荣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袁鹏先生,董事会秘书吴昌 昊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袁其荣先生拟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含);董事、副总经理袁鹏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万元(含);董事会秘书吴昌昊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含)。 2、增持计划进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袁其荣先生通过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53.07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2%,增持总金额273.31万元;袁鹏先生通过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1% ,增持总金额51.17万元;吴昌昊先生通过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增持总金额26.13万元。后 续如果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11月3日,公司收到董事长、总经理袁其荣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袁鹏先生,董事会秘书吴昌昊先生《关于增持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其荣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袁鹏先生,董事会秘书吴昌昊先生。 (二)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票。 本次增持后,袁其荣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3.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2%;袁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8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011%;吴昌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6%。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暨《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披露之日前的12个月及本次增 持期间未披露其它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暨《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及本次增持 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董事长、总经理袁其荣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含);董事 、副总经理袁鹏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董事会秘书吴昌昊先生增持金额拟不低于人民 币25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含)。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的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计划公告之日起未来3个月内实施(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 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八)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六个月。 (九)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 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78,700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0.080%,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3,506,14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具体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公司 本次增持情况 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金额(元)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袁其荣 0 0.000% 530,700 2,733,149.00 530,700 0.062% 袁鹏 0 0.000% 98,000 511,700.00 98,000 0.011% 吴昌昊 0 0.000% 50,000 261,300.00 50,000 0.006% 合计 0 0.000% 678,700 3,506,149.00 678,700 0.080%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增持主体如果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持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664cc811-445d-43a7-b996-03d5cc3dae8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ST司特: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0748.PDF ─────────┬──────────────────────────────────────────────── 2026-04-29│ST司特: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0760.PDF ─────────┬──────────────────────────────────────────────── 2025-10-27│司尔特: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5752.pdf ─────────┬──────────────────────────────────────────────── 2025-08-30│司尔特: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1271.PDF ─────────┬──────────────────────────────────────────────── 2025-05-21│司尔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5-21/1223606780.PDF ─────────┬──────────────────────────────────────────────── 2025-04-30│司尔特: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38971.pdf ─────────┬──────────────────────────────────────────────── 2025-04-30│司尔特: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25185.PDF ─────────┬──────────────────────────────────────────────── 2024-10-29│司尔特: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3750.PDF ─────────┬──────────────────────────────────────────────── 2024-08-30│司尔特: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60233.PDF ─────────┬──────────────────────────────────────────────── 2024-04-30│司尔特: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2067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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