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41 鸿路钢构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17 19:36 │鸿路钢构(002541):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17 19:36 │鸿路钢构(00254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17 19:36 │鸿路钢构(00254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7 19:35 │鸿路钢构(00254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17 19:35 │鸿路钢构(00254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17 19:35 │鸿路钢构(00254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
│2026-04-17 19:35 │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
├─────────┼──────────────────────────────────────────────┤
│2026-04-17 19:35 │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31.50亿元的公告 │
├─────────┼──────────────────────────────────────────────┤
│2026-04-17 19:34 │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17 19:34 │鸿路钢构(00254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潘平 │
└─────────┴──────────────────────────────────────────────┘
─────────┬────────────────────────────────────────────────
2026-04-17 19:36│鸿路钢构(002541):2025年年度报告
─────────┴────────────────────────────────────────────────
鸿路钢构(00254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39d2664-d69b-4236-b3b7-dee92d98f8aa.PDF
─────────┬────────────────────────────────────────────────
2026-04-17 19:36│鸿路钢构(00254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鸿路钢构(00254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f4be585-8d1e-4ef4-8a2b-27a52c0a5152.PDF
─────────┬────────────────────────────────────────────────
2026-04-17 19:36│鸿路钢构(00254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鸿路钢构(00254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bddfd2a-5f5d-471d-a713-ae27fd75217f.PDF
─────────┬────────────────────────────────────────────────
2026-04-17 19:35│鸿路钢构(00254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鸿路钢构(00254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2b5fc24-0420-4d71-a611-9659158778a4.PDF
─────────┬────────────────────────────────────────────────
2026-04-17 19:35│鸿路钢构(00254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审〔2026〕5-15 号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鸿路钢构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鸿路钢构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
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 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
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 鸿路钢构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 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本复印件仅供安徽鸿路 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5-15 号报
告后附之用,证明张扬 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安徽鸿路钢结构 司天健审〔2026〕5-15 号报
告后附之用,证明夏海林是中 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c3567b9-87e7-427c-853b-c6d5d4927093.PDF
─────────┬────────────────────────────────────────────────
2026-04-17 19:35│鸿路钢构(00254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鸿路钢构(00254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4494326-db2f-4a34-b821-8bb2b13ce882.PDF
─────────┬────────────────────────────────────────────────
2026-04-17 19:35│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
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a67bd24-2bdd-4c7c-9a4f-8d30b42891fc.PDF
─────────┬────────────────────────────────────────────────
2026-04-17 19:35│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31.50亿元的公告
─────────┴────────────────────────────────────────────────
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31.50亿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ba72338-ee4e-4002-8290-2c5b9b1c991a.PDF
─────────┬────────────────────────────────────────────────
2026-04-17 19:34│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鸿路大厦 B座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
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情况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酬的议案》
7.00 《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项报告>的议案》
8.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民币 31.50 亿元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加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人
11.01 《关于选举商晓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的议案》
11.02 《关于选举万胜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独立董事的议案》 (2)人
12.01 《关于选举孙永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的议案》
12.02 《关于选举吴小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提案 10 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 11、12 均采取累积投票的方法分别进行表决,应选独立董事 2人、非独立董事 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提案 1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6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建俊 先生
联系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号码:0551-66391725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邮 编:231131
5、会议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7ad268a-5e85-44a7-8711-8b770cc857e4.PDF
─────────┬────────────────────────────────────────────────
2026-04-17 19:34│鸿路钢构(00254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潘平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 2025 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
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为二级律师(高级)。曾任职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经济律师事务所。现任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徽
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 2025 年共计召开 14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潘平 14 14 0 0 均为赞成票
公司 2025 年共计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潘平 2 2 0 0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举行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25 年各届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本年度共召开董事会十四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至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十
四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本年度召开年度股东会一次,临时股东会一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
态度,本人仔细研究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审议事项的相关情况;在会议期间,认真审查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
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
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对公司检查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五次,出席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会议两次,召集并出席提名专门委员会会议三次
。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沟通了解 2025 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等,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
人按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积极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探讨,并对考核体系等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召集人,主持了委员会日常会议,根据公司管理和经营需要,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
,研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会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
4.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我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前及审计工作期间,我与相关方就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点、审计项目组人员配置、质量管理、审计计划的范围、风险判断、审计时间安
排,重点审计事项的相关事实进行了确认和沟通,我认为审计结果是客观、公正的。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
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六、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积极现场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外,还积极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现场办公时间累计 18 天。由董事决策的
重大事项,本人都先对公司提供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并多次对议案所涉及的内容提出建议;利用现场办公机会,本人积
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不定期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向公司董秘等相关人员了
解公司运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建议意见。
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未有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公司内部的主要
经营管理信息及市场、行业相关信息。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
行使职权的情形。
八、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
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
(二)公司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了 2025 年度公司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三)本人在 2025 年勤勉尽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务,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
事先进行认真的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工作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
、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的沟
通,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
的职能作用。
最后,对公司在 2025 年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潘 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45eae0a-f153-466c-899a-f1e0f026ff3a.PDF
─────────┬────────────────────────────────────────────────
2026-04-17 19:34│鸿路钢构(002541):《董事和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