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41 鸿路钢构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8 18:56 │鸿路钢构(002541):关于鸿路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
│2025-06-13 19:57 │鸿路钢构(00254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13 19:56 │鸿路钢构(002541):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5-06-10 18:51 │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鸿路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
│2025-06-10 18:50 │鸿路钢构(002541):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6 16:50 │鸿路钢构(002541):鸿路钢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
│2025-06-03 17:17 │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
├─────────┼──────────────────────────────────────────────┤
│2025-05-10 00:00 │鸿路钢构(00254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0 00:00 │鸿路钢构(002541):安徽鸿路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0 00:00 │鸿路钢构(002541):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
─────────┬────────────────────────────────────────────────
2025-06-18 18:56│鸿路钢构(002541):关于鸿路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 4月 15日至 2026 年 10月 8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6月 13日至 2025年 6月 19日
恢复转股时间:自 2025年 6月 20日起恢复转股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债券代码:128134)于 2025年 6月 13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1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鸿路
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根据相关规定,“鸿路转债”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年 6月 20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91be77e2-0982-467b-ba09-5a6a60f55577.PDF
─────────┬────────────────────────────────────────────────
2025-06-13 19:57│鸿路钢构(00254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7,450,791.24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0.3586174元/股=247,450,791.24元÷690,013,309股。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586174元/股。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 5月 9日召开的 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公司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元(含税,暂以董事会审议时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公司总股本 690,013
,309股,扣除当前回购股份 2,650,0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687,363,309股),分红总额 247,450,791.24元。本年度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自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0,013,309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 2,650,000股后,即以 687,363,3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3.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
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2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2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6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19 商晓波
2 01*****624 邓烨芳
3 01*****996 商晓红
4 01*****743 商晓飞
5 01*****094 邓滨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 月 11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 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650,000股不参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分派,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687,363,309 股×3.60 元÷10 股=247,450,791.24 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
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 × 10 股,即247,450,791.24 元÷690,013,309 股×10= 3.586174 元/10 股(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247,450,791.24 元÷690,013,30
9 股=0.3586174 元/股(上述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
前提下,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3586174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鸿路转债;债券代码:128134)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
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 32.44元/股,调整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 32.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0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的《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七、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吕庆荣
咨询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电话:0551-66391725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bd247154-1d82-4bab-a618-ee42c858774a.PDF
─────────┬────────────────────────────────────────────────
2025-06-13 19:56│鸿路钢构(002541):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134
2、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3、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32.44 元/股
4、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32.08 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 6 月 20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10月 9日公开发行了 1,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8.80亿元(债券简称:鸿路转债;债券代码:128134),并于 2020年 11月 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
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
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
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将实施 2024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元(含税,暂以董事会审议时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公司现有总股本 690,012,818 股,扣除当前公司回购账户
股份 2,650,0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687,362,818股),现金分红总额为 247,450,614.48 元。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股,不派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由690,012,818股变化为 690,013,309股,公司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调整后,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2025年 6月 19日股权登记日总股
本 690,013,309 股,扣除当前回购股份 2,650,000股,即以 687,363,3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6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现金分红总额为 247,450,791.24元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6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徽鸿路钢
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
,“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
=32.44-0.36
=32.08元/股
“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32.0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2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目前,“鸿路转债”处于转股期(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21年 4月 15日至 2026 年 10月 8 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03de1005-8938-44ea-96ae-3eaa2ad59f52.PDF
─────────┬────────────────────────────────────────────────
2025-06-10 18:51│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鸿路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 4月 15日至 2026 年 10月 8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6月 13日起
恢复转股时间: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鉴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相关条款的规定,自 2025年 6月 13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鸿路转债;债券代码:128134)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5bb56f19-5355-4ea9-9b9a-d74c62819469.PDF
─────────┬────────────────────────────────────────────────
2025-06-10 18:50│鸿路钢构(002541):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鸿路钢构(002541):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b2a5b16b-341e-4ba0-b514-8a08e8c1e38d.PDF
─────────┬────────────────────────────────────────────────
2025-06-06 16:50│鸿路钢构(002541):鸿路钢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鸿路钢构(002541):鸿路钢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06c4b1e9-6f74-4f5e-ab6c-8584dbba20d6.PDF
─────────┬────────────────────────────────────────────────
2025-06-03 17:17│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
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鸿翔”),近
日收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十七冶”)关于振石绿色高端镍铬新材智造项目钢结构成品采购合同,钢结构制作
暂估量为 91,425吨,暂估价为 457,572,025.60 元人民币(大写:肆亿伍仟柒佰伍拾柒万贰仟零贰拾伍元陆角)。根据公司《日常经
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第一条第(二)项中的有关规定,“合同金额 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钢结构加工量 50,000吨以上”的都在
信息披露范围之内,具体内容如下:
二、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安义
注册资本:贰拾亿伍仟万圆整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测绘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
注册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 588号
成立时间:2006年 09月 30日
公司简介: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0年 1 月 22日正式挂牌成立。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中国第十七冶金建设公司、中
国十七冶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1957 年 5月,1994 年 12月中国十七冶加入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现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是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2025年至今,公司与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交易金额 423.44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振石绿色高端镍铬新材智造项目
项目地点: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工业功能区
项目金额:预估重量为 91,425吨,合同暂估价为 457,572,025.60 元人民币(大写:肆亿伍仟柒佰伍拾柒万贰仟零贰拾伍元陆角
)。
项目概况:工业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钢结构制作,按图纸制作为准。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 合同暂估价为 457,572,025.60 元人民币(大写:肆亿伍仟柒佰伍拾柒万贰仟零贰拾伍元陆角)。
2、结算方式:工程量×固定单价形式进行结算,工程制作费不调整,钢材价格随市场价在供货周期内,每个月做一次价格调整
。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预付款按工程量总价的 10%;
(2)进度款:进度款按每月支付总工程量的 98%货款(预付款等比例充当货款);
(3)质保金:2%为质保金,合同履行完成后三个月。
4、合同履行期限:按现场施工进度供货,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5、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签订的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暂估价为 457,572,025.60 元,公司 202
4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21,514,359,551.02 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 2.13%。
2、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七、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2、结算总价可能因为设计变更、项目决算等因素会有所变动;
3、项目进度可能因业主计划的调整会有所变动;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32780f7b-5772-4349-a573-99c7610c1d69.PDF
─────────┬────────────────────────────────────────────────
2025-05-10 00:00│鸿路钢构(00254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双凤开发区)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09日(星期五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