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541(鸿路钢构)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541 鸿路钢构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00:00│鸿路钢构(00254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2024年4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持有公司36.16%股权)的提议函,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双凤开发区)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4月22日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4月22日 9:15—15:00。 5、主持人:董事长万胜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6 名,代表股份 433,072,7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763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 小投资者共 3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4,748,5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7314%。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 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2,672,6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111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0,400,1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6520%。(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690,011,402 股)公司 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卢贤榕、熊丽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3,042,4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29,230 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3,042,4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29,230 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3,042,4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29,230 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3,042,4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29,230 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3,070,0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900 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746,5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7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0.0003%;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3,070,0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900 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746,5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7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0.0003%;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7、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 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3,042,4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29,230 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718,1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12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3%;弃权 29,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8、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3,042,4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29,230 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718,1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12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3%;弃权 29,2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3,070,7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900 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2%。10、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27,926,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18%;反对 5,145,0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80%;弃权 900 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 15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2,876,9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8%;反对 194,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90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552,6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330%;反对 194,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12、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加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2,795,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0%;反对276,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38%;弃权 900 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471,1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42%;反对 276,43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卢贤榕、熊丽蓉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61df57db-83f4-4e06-a910-604a3144aef3.PDF ─────────┬──────────────────────────────────────────────── 2024-04-23 00:00│鸿路钢构(002541):鸿路钢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鸿路钢构(002541):鸿路钢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ece0dcd3-4b0e-4177-b0e0-8df014e2d36f.PDF ─────────┬──────────────────────────────────────────────── 2024-04-09 00:00│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变更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 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1、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36.16%的股权)的提议函,向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提议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变更如下:“公司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0元(含税,暂以董事会审议时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公司总股本 690,011,2 20 股,扣除当前回购股份2,650,0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87,361,220股),分红总额357,427,834.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897,594,775.4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 2、为增强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获得感,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结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 2024年 4月 8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决定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变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再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 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将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 经审核,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9,519,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6%,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 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为避免歧义或导致股东误解,提高决策效率,提案编号、名称保持不变,《关于变更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 2 024 年 4 月 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本次变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鸿路钢结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上述议案事项外,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 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 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鸿路钢构B楼三楼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双凤开发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6.00 审议《关于 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 7.00 审议《续聘公司 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9.00 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0.00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 15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 12.00 审议《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加提供担保的议案》 √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 见 2024年 3月 30日、2024年 4月 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邮 编:231131 联系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号码:0551-66391725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吕庆荣女士 联系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号码:0551-6639172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fa76450f-6812-4d61-a300-688995da12b0.PDF ─────────┬──────────────────────────────────────────────── 2024-04-09 00:00│鸿路钢构(00254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月 3日以送达方式发出 ,并于 2024年 4月 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 到监事 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变更后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加强现金分红回报股东的力度,增强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获得感,履 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20d65d0c-f46d-45a9-91af-a5a117f06ae6.PDF ─────────┬──────────────────────────────────────────────── 2024-04-09 00:00│鸿路钢构(00254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3 日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4月 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会议由董事长万胜平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变更为: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 利 5.20 元(含税,暂以董事会审议时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公司总股本 690,011,220 股,扣除当前回购股份2,65 0,0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87,361,220股),分红总额 357,427,834.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897,594,775.46 元结转至 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 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再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fc9dd432-88a5-414c-9d5d-5c353270c5e3.PDF ─────────┬──────────────────────────────────────────────── 2024-04-09 00:00│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变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变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fbe81073-0fbc-4c7b-8be9-0706aefa5358.PDF ─────────┬──────────────────────────────────────────────── 2024-04-09 00:00│鸿路钢构(00254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 一、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合同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累计新签销售合同额人民币约 69.65亿元,较 2023 年同期减少 3.33%,全部为材料订单。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钢结构加工量 1 万吨以上的订单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加工量 合同类型 备注 (亿元) (吨) ***有限公司优特钢精深加工技改项目 1.46 25338 材料 包工包料 安徽***工业园搬迁项目 0.86 15666 材料 包工包料 上海***钢结构项目 0.74 11888 材料 包工包料 湖北***荆门十区土建及机电设计工程 0.70 11800 材料 包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