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42 *ST中岩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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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6 │*ST中岩(00254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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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5 │*ST中岩(002542):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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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4 │*ST中岩(002542):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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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2 │*ST中岩(002542):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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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2 │*ST中岩(002542):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暨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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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48 │*ST中岩(00254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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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47 │*ST中岩(00254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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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43 │*ST中岩(00254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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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ST中岩(00254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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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ST中岩(002542):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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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6│*ST中岩(00254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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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7月 1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
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 7月 16日发出补充通知,会议于 2026年 7月 17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
侯区天长路 111号永安公服 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刘明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管辖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暨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编制了专项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二、关于拟向法院提交书面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签署并向法院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在预重整期间严格履行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第七条
规定的各项义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即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预重整、重整相关的事宜。本次授权的有效期
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止。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
具体办理与本次重整有关的事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
四、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8月 3日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0747350b-0702-4cf6-80a2-298b06751b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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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5│*ST中岩(002542):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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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于 2026年 7月 16日支付德州庆翔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到期债务本金及利
息 2,203.93 万元,截至目前该笔债务已逾期;公司应于2026年 7月 16日支付德州尚云大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
2,063.49万元,截至目前该笔债务已逾期。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金融机构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约 0 万元,在非金融机构累计逾期有息债务本息合计约4,267.4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32.90%。
2.债务逾期事项将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公司将面临支付相关逾期利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加剧公司资
金紧张状况,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
定的影响。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妥善解决上述债务问题。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1a2a9394-8119-4150-b528-fcd9809e6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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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4│*ST中岩(002542):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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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7月 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 8月 3日(星期一)下午 14:00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8月 03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3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0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通过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 7月 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
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永安公服 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重整的议案
2.00 关于拟向法院提交书面承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项
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并于 2026年 7月 18日公告,相关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其中提案 1.00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 20
26年 7月 28日 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 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28-83217789
传真:028-83217789
电子邮箱:cge@cge.com.cn
6、注意事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
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43e649a6-563c-4314-8696-7a34098def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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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2│*ST中岩(002542):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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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002542):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6175739e-2902-4fd6-b2d6-73171d678d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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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2│*ST中岩(002542):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暨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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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002542):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f0c724ea-227d-4ae1-91e7-e96d70428d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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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48│*ST中岩(00254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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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12,000万元–18,000万元 亏损:15,805.21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11,500万元–17,000万元 亏损:15,681.82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7元/股–0.11元/股 亏损:0.09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新签合同减少,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加之固定费用占比较高,公司仍
处于亏损。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研判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2—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2.《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d244f910-7e69-4923-8469-402c213757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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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47│*ST中岩(00254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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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00254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91798398-1f5a-4628-9038-7852ed1722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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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43│*ST中岩(00254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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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年 7月 1日、2026年 7月 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亦预计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近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
3 .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末经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4.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岩,证券代码:002542)交易价格于 20
26年 7月 1日、2026年 7月 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公司对有关事项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亦预计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2 —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ad0b9b05-e07e-47d9-9c7f-6015e5334b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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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ST中岩(00254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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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
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德哥尔摩·纽约国浩律师(成都
)事务所
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
法律意见书
国浩蓉(2026)律见字第 20951号
致: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岩土”或“公司”)签订的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本所指派闵丹、陈艺律师出席了中化岩土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
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德哥尔摩·纽约(2)本所及本
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
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 日 14:00在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永安公服 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6月 29日上
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5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553,341,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3
71%。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并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
东名单核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6 年 6月 2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
委托代理人。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5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553,340,81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370%。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45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4,709,1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1%。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无修改原有会议议程及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
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
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陈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33,384,697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751,931股。
1.0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冯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29,982,551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349,785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41,252,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52%;反对 11,300,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22%;弃权 789,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6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7
38%;反对 11,3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325%;弃权 789,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8%。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f553021-bbaf-400c-8b9d-58871a0e63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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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ST中岩(002542):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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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002542):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d78da12-1e43-433e-bada-12fe1e832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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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ST中岩(00254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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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永安公服 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明俊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化岩土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7 人,代表股份 553,341,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55人,代表股份 553,340,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3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56 人,代表股份24,709,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54人,代表股份 24,708,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80%。
3.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陈强先生和冯
杰先生。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关于补选陈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33,384,697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751,931股。
陈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关于补选冯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9,982,55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49,785股。
冯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252,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52%;反对 11,3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422%;弃权 78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738%;反对 11,3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325%;弃权 789,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闵丹律师、陈艺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
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1f73f05-c0bd-4082-b174-93ee6eb33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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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07│*ST中岩(002542):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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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高瑞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高瑞阳
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高瑞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高瑞阳女士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高瑞阳女士的辞职申
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日,高瑞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高瑞阳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abdf8e6-9353-4b4f-ba0c-41ff6bd982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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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04│*ST中岩(00254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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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6月 29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9),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6月 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6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4:00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9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9:25, 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通过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
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永安公服 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的议案
1.01 关于补选陈强先生为公司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补选冯杰先生为公司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经 2026年 6月 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并于2026年
6月 11日公告,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其中提案 1.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2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关于提案 1.02《关于补选冯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杰先生于 2026年 6月 11日受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处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二款之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
范运作:(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现说明如下:冯杰先生自2025年 8月入职公司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熟悉公司运营情况,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及知识,对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一定时间的发展至关重
要,虽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6个月,但其任职不影响公司日后的规范运作,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
6年 6月 23日 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 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28-83217789
传真:028-83217789
电子邮箱:cge@cge.com.cn
6、注意事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
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 交 所 ” )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f40a5dd-1e5b-4a1c-a5af-3cb3df7f6e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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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7│*ST中岩(00254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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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 年 6月 17日、2026年 6月18日、2026年 6月 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亦预计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近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
3 .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末经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4.公司股票价格短期跌幅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岩,证券代码:002542)交易价格于 20
26年 6月 17日、2026年 6月 18日、2026年 6月 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公司对有关事项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亦预计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2 —
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62218f6-f3dc-420f-9587-7bfc7174e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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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ST中岩(00254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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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00254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acaf0aa6-d527-43c0-a65e-56554fb963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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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ST中岩(00254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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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兴城集团”)发来的《关于解除质押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成都兴城集团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分行质押的公司 94,398,709股股权已办理完成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本次解质押完成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后其质押股份数 期
其一致行动人 (股) 量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成都兴 是 94,398,709 17.86% 0% 2019年6月 2026年6 招商银行股
城集团 19日 月17日 份有限公司
成都分行
合计 94,398,709 17.86% 0% - -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兴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528,632,766股,占公司总股本 1,806,116,738股的 29.27%,上述“占其
所持股份比例”为该笔解除质押股份的数量占成都兴城集团持股数量的比例。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兴城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8,632,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7%。本次计划解除质押股数为 94,39
8,709股,占成都兴城集团所持股份比例为 17.86%;本次解质押完成后成都兴城集团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0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质 本次 本次 本次解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
名称 股) 例 押前其质 解质 解质 质押完 情况 份情况
押股份数 押后 押完 成后其
量(股) 其质 成后 质押股 已质 占 未质 占
押股 其质 份数量 押股 已 押股 未
份数 押股 占公司 份限 质 份限 质
量( 份数 总股本 售和 押 售和 押
股) 量占 比例 冻结 股 冻结 股
其所 、标 份 数量 份
持股 记数 比 (股 比
份 量( 例 ) 例
比例 股)
成都 528,632,766 29.27% 94,398,709 0 0% 0% 0 0% 0 0%
兴城
集团
合计 528,632,766 29.27% 94,398,709 0 0% 0% 0 0% 0 0%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质押登记通知;
2.成都兴城集团《关于解除质押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ace05bcd-8ab7-4780-8aec-fd116416d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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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50│*ST中岩(002542):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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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002542):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c8a39eec-27cb-46f5-82a7-9b25fe8fc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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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9│*ST中岩(00254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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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下午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明俊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化岩土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6人,代表股份595,480,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7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9,645,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2人,代表股份545,834,7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2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5人,代表股份66,847,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9,645,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1人,代表股份17,202,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97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7%;反对2,19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685%;弃权3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338,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66%;反对2,19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7%;弃权3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7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闵丹律师、陈艺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
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5d9afa8-186a-4e08-9fec-f3492727e3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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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9│*ST中岩(00254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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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
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德哥尔摩·纽约国浩律师(成都
)事务所
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
法律意见书
国浩蓉(2026)律见字第 18879号
致: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岩土”或“公司”)签订的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本所指派闵丹、陈艺律师出席了中化岩土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
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德哥尔摩·纽约(2)本所及本
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
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5 日 14:00在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永安公服 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6月 15日上
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4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595,480,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7
02%。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并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
东名单核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49,645,93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7488%。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6年 6月 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委
托代理人。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4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545,834,79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215%。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64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66,847,95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12%。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无修改原有会议议程及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
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
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92,97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7%;反对 2,194,45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5%;弃权 3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4,338,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
66%;反对 2,19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27%;弃权 3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6%。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f11b5b00-3cb1-4b01-adbe-58faa12365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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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02│*ST中岩(002542):关于对中化岩土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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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 13号院 1号楼;
刘明俊,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 赟,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 杰,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岩土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6 年 1月 31日,中化岩土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亏损 60000 万元至 80000 万元。4月 9日,中化岩土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以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将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95000 万元至 140000 万元,同时,因新增预计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为-58033 万元至-13033 万元,中化岩土首次提示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月
18 日,中化岩土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95118.65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3152.03 万元,公
司股票交易自 4月 2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中化岩土未在《2025 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同时,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
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化岩土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3 条第一款、第 5.1
.9 条第二款、第 9.3.3 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化岩土董事长刘明俊、总经理张赟、财务总监冯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中化岩土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2 —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明俊、总经理张赟、财务总监冯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中化岩土、刘明俊、张赟、冯杰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
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中化岩土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
(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中化岩土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EB60605233F7A9509EC12AC80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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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32│*ST中岩(002542):关于董事退休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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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退休离任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化岩土”)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宋伟民先生继续在公司下属公司任职,刘忠
池先生不在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将按照《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
日,宋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289,737股、刘忠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803,393 股,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关于董事离任后的相关规定。
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将继续履行其在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承 承诺方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
诺 类型 时间
事
由
资 宋伟民;陈 关于 中化岩土在本次交易中涉及的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 2014
产 波;刘全林; 同业 司(以下简称“上海强劲”)方面交易对方、上海远方基础工 年03
重 宋雪清;胡 竞争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方”)方面交易对方分别承诺 月07
组 国强;黄贤 、关 除投资持有上海强劲/上海远方股权外,其及其控制的其他 日
时 京;裴捷;居 联交 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海强劲/上海远方、中
所 晓艳;刘忠 易、 化岩土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亦
作 池;张世兵; 资金 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
承 陈兴华;姚 占用 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任何
诺 海明;顾兰 方面 与中化岩土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可能存
兴;李睿;薛 的承 在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如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
斌;杨建国; 诺 方遇到上海强劲/上海远方、中化岩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梁艳文;黎 等关联方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商业机会,其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和青 等关联方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上海远方、中化岩土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其保证促使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员不直
接或间接参与上海强劲/上海远方、中化岩土及其子公司的
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活动。其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
海强劲/上海远方、中化岩土及其子公司权益受损的,其将
承担赔偿责任。宋伟民承诺自交割日后其在上海强劲的服务
期限不少于60个月,在服务期限内及从上海强劲离职后三年
内不从事与公司或上海强劲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
为。宋伟民承诺确保刘全林、宋雪清、胡国强、黄贤京、裴
捷、居晓艳自交割日后在上海强劲的服务期限均不少于36个
月,在服务期限内及从上海强劲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公司
或上海强劲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为。刘忠池承诺
自交割日后其在上海远方的服务期限不少于60个月,在服务
期限内及从上海远方离职后三年内不从事与公司或上海远方
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为。刘忠池承诺确保陈兴华
、黎和青、李睿、梁艳文、薛斌、杨建国、姚海明、张世兵
自交割日后在上海远方的服务期限均不少于36个月,在服务
期限内及从上海远方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公司或上海远方
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为。
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强先生(简历附后)、冯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宋伟民先生的辞职报告;
2.刘忠池先生的辞职报告;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4cee739-ca71-41d9-86b8-c20a15a40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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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31│*ST中岩(00254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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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 6 月 5 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
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 6月 10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永安公服 5层会议室
以现场与通讯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陈强先生、冯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补选陈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关于补选冯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退休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三、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6月 29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2d99850-e579-426f-af82-9827a19a5e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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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29│*ST中岩(00254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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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6月 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6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4:00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9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9:25, 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通过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
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永安公服 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的议案
1.01 关于补选陈强先生为公司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补选冯杰先生为公司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并于 2026年 6月 11日公告,相关内
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其中提案 1.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2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
6年 6月 23日 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 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28-83217789
传真:028-83217789
电子邮箱:cge@cge.com.cn
6、注意事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
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 交 所 ” )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9bc5c6fd-cbf3-4581-b515-8fe13c5d22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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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29│*ST中岩(00254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
*ST中岩(00254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8310b98-a546-418b-a7d1-4313f5a69a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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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52│*ST中岩(002542):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ST中岩(002542):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9112655-a048-4c2f-b284-1cc49b5e8f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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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53│*ST中岩(00254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 年 5月 28日、2026年 5月29日、2026年 6月 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亦预计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近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
3 .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末经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4.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岩,证券代码:002542)交易价格于 20
26年 5月 28日、2026年 5月 29日、2026年 6月 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公司对有关事项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亦预计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2 —
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bc423bdd-311e-4ef7-b1e5-efcf7af893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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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ST中岩(00254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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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00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通过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08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 6月 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
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永安公服 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并于 2026年 5月 30日公告,相关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 202
6年 6月 9日 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4、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 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瑞阳
电话:028-83217789
传真:028-83217789
电子邮箱:cge@cge.com.cn
6、注意事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
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4d03dd1-5ba2-4160-949e-c657045bf5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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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ST中岩(00254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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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5月 28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
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 5月 2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永安公服5层会议室以
现场与通讯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向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展不超过 1.13 亿元的应收账款有追索
权保理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人民币 1.13 亿元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
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6月 15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76da890-4cd9-4082-bee8-52a9d58347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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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ST中岩(002542):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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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加速流动资金周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场道”)拟向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1.13 亿元的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额
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3.成立时间:2017年 1月 24日。
4.注册地点: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 327 号、327 号附 201号、327号附 301号、329号。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Q18T2B。
6.负责人:王冲。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
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及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凭相关审批文件及金融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8.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
斜的关系。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融资主体: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合作机构: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2 —
4.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3亿元,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业务约定期限为准。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的利率:具体由双方根据市场费率水平协商确定。
三、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加速资金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
规划和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人民币 1.13 亿元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授权子公司相关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d81070b-17a5-4774-8dbe-69db46494d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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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07│*ST中岩(002542):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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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以现金 7,000万元收购了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场道”)100%股权。根据公司与北京场道原股东桂立平先生、李朝女士于 2015年 9月 21日签署的《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规定,北京场道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证照、资
质、许可、认证、商标、商号等资产均纳入收购范围归属于收购后的北京场道所有,对于未纳入收购范围的房产、车辆等资产由双方
另行以适当的方式剥离。前期,公司已通过存续分立方式将北京场道分立为北京场道和北京新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隧
公司”),将原北京场道持有的北京市西城区国英园 1号楼 10层 1002、1015、1006房产过户至新隧公司;并已与北京场道原股东桂
立平、李朝及新隧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新隧公司 100%股权无偿转让至桂立平、李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15年 7月 7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4)、于 2015年 11月 17日披露的《关于收
购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82)、于 2018年 6月 8日披露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51)、于 2026 年 2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新隧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工商变更后,公司不再持有新隧公司股权,新隧公司不再为公司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712771f-e2df-4e8d-ac79-6421e6ed2a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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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7│*ST中岩(00254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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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王璇女士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
聘任王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d5cd230-3928-4ee3-8e10-a825dff7b8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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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6│*ST中岩(00254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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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5月 13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
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 5月 1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 111号永安公服5层会议室以
现场与通讯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开挂牌出售的具体方案(含挂牌价格)、签署交易协议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根据挂牌情况决定继续或终止挂牌等相关事项。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bb47693-f058-43bd-9ff0-598bc07f9d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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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5│*ST中岩(002542):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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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交易对价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能否成交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持续优化资产结构、聚焦核心主业,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
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岩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北京中岩公司股权,北京中岩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5〕6298 号),以 2025 年 5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北京中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32.10 万元。本次交易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首次挂牌底价为人民币 532.10 万元,具体交易金额将按公开挂牌竞价结果确定。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开挂牌出售的具体方案(含挂牌价格)、签署交易协
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根据挂牌情况决定继续或终止挂牌等相关事项。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后续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塞斯纳 172S 飞机 1 架(账面净值 190.7 万元),成交金额
217.26 万元;钢材 4,750 吨(账面净值 987.39 万元),成交金额为 1,221.35万元。在拍船网公开挂牌转让恒通 8号工程船 1艘
(账面净值 2,021.02万元),成交金额为 205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目前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北京中岩公司 100%股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中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58247226D
3.成立日期:2004年 1月 8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 13号院 1号楼 7层
5.法定代表人:银秀忠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7.实收资本:人民币 3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
8.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开发、服务;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北京中岩公司 100%股权。
(四)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2025年度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36,390.04 5,256,871.48
负债总额 2,485,088.06 2,458,532.33
应收款项总额 4,876,185.68 3,680,838.18
净资产 3,751,301.98 2,798,339.15
营业收入 7,012,558.57 936,302.64
营业利润 -2,614,683.80 -978,818.62
净利润 -2,623,654.07 -952,962.83
经营活动产生的 6,535,776.34 -173,302.85
现金流量净额
(五)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
法措施。标的资产非失信被执行人。
(六)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已委托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京中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
和评报字〔2025〕第 6298号)。
评估基准日:2025年 5月 31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以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中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32.10 万元,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 340.24万
元增值 191.86万元,增值率 56.39%。
(七)标的资产审计情况
公司已委托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中岩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国府
审字(2025)第 01050136号)。
(八)其他情况
1.公司不存在向北京中岩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亦不存在北京中岩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北京中岩公司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全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经营性往来 1,148,631.23元,为岩土工程技术、设备研
制基地项目的应收账款,该项目暂未最终结算,应收账款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与交易对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最终交易对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协议主要内容以产权交易合同为
准。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降低亏损企业户数,缓解财务压力,有利于公司聚焦工程服务主业。交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将根据最终成交价格及审计结果确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
3.《审计报告》;
4.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315955e-3344-46e7-a373-5a9ef90af7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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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42│*ST中岩(002542):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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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002542):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b2c21a9-ade0-439d-8707-4aaac2833d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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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34│*ST中岩(002542):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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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002542):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cb77501a-f9cd-4c96-b252-89b7d9a49b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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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34│*ST中岩(00254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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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00254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5eae58b-bf27-42a9-a2fe-939ea71c29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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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6│*ST中岩(0025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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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00254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9044d6f-c255-4bd1-a88d-ce70980426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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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6│*ST中岩(00254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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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00254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55cf89e-ef4d-41ba-bf80-fcbc1b11ea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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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2│*ST中岩(002542):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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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中化岩
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 年第一季度土木工程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公告如下:
一、合同订单情况
项目类型 新签订单 截至报告期末 已中标尚未签约订单
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
数量(个) 金额(万元) 数量(个) 金额(万元) 数量(个) 金额(万元)
工程服务 20 8,273.95 191 65,543.20 0 0
二、重大项目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无重大项目中标。
已签订合同的重大项目履行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合同 业务 工期 履行情况
金额 模式
温州市经济技术 11.51 EPC 预计 该项目已于 2021年 10 月开工。截至 2026年 3月
开发区滨海核心 亿元 总承 工期 末,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92,317.79万元,收到工程
区市政基础设施 包 35个 款 84,519.41万元。由于工程前期为软基处理,工
工程(二标段) 月 期长,产值低,加上极端天气和不可预见因素造
成一些材料、人员和机械无法按期进场,导致项
目施工进展低于预期。不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及
时结算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不存
在重大变化,项目结算和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特别提示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dc31361-de66-44f0-9f45-6af2590edb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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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2│*ST中岩(00254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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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00254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bf8f05c-9a1b-4193-b2ab-039e222342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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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52│中化岩土(002542):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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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相关指导文件及政策规定,综合考虑中化岩土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董事会专项研究论证,特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目的
公司制定本规划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
学性,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
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
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遵循法定程序分配的原则、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和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的
原则。
四、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利润分配方案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通过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来提升对股东的回
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
个年度内,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条件允
许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
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方案。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
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
3.审计委员会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4.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将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须由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 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
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当年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
年净利润 30%的,公司应当在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的同时,披露下列事项: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分红水平较低的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
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为增强投资
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等事项。
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应当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中披露公司
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以及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5.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
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东对公司分配方案的建议和监督。审计委员会将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
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督促其及时改正。
六、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
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红政策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和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
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调整后的回报股东规划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充分披露调整的具体原
因及合理性。
七、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5bf8f78-3ccb-4f3b-b8c4-aec9206152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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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52│中化岩土(002542):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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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8
9,159.57万元,实收股本为 180,611.6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
1.受市场竞争影响,公司新签订单下降,承接项目合同价格较低,业务毛利率较低,同时受结算影响,导致收入减少,无法覆
盖公司发生的部分项目成本和期间费用,导致公司亏损;
2.基于谨慎性原则,工程款回款不及预期、子公司业绩下滑等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部分资产及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
三、应对措施
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的变化,围绕战略规划动态调整经营策略,多措并举为公司稳健经营保驾护航,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聚焦主业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强与大型央企和国企的业务协同。三是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四是加强老旧应收账款
催收力度。五是加强资产盘活工作力度。
通过上述各项举措,公司将努力提升公司业务拓展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利润水平,降低运营风险,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
务状况,以快速提升整体的盈利水平为目标,弥补前期亏损,实现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067d157-c1c5-435a-92a7-ad39ef231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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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52│中化岩土(00254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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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化
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全体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庄卫林先生、胡靖先生、金智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20aa80d-bcf4-4fcb-ac67-742e10dfb7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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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52│中化岩土(002542):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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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
nline.cn)举办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3日(星期四)15:00-17:00
2.召开平台: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明俊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张赟先生、独立董事胡靖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冯杰先生、董事会秘书侯强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3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wWpeRiZMr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
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2日 15:0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高瑞阳
联系电话:028-83217789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9053676-471c-49df-9ada-8f6e62a29e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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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52│中化岩土(002542):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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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 是否需要提交
情况 股东会审议
1 《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修订 是
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3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修订 是
4 《累积投票制度》 修订 是
5 《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修订 否
股票管理制度》
7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9 《社会责任制度》 修订 否
10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1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增 否
1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新增 否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修订的《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度》《投
资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社会
责任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928ba38-8b4d-4951-b573-97f3e88b5c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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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52│中化岩土(00254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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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118.65万元,根据《公司章
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 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9,159.57万元,母公司实际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602.81 万元。2025 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51,186,475.98 -1,384,242,851.76 -739,394,030.79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891,595,651.68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506,028,129.71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024,941,119.51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未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2 —
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规
定,属于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同时,基于公司 2025年的整体发展规划,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
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
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aabbf99-f951-47c0-ab28-9c53eb254b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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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52│中化岩土(00254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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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00254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bfdb52c-8c6e-42f0-b501-7b1b93ab56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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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52│中化岩土(00254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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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评价办法,在开展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
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
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
、募集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生产
管理、销售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分别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划分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10%|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5%|≤该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10%|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
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
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控制环境无效;公司内部审计
职能无效;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
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
后未能
达到预期目标;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重伤及以上级别安全事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政府或监管机构专项调查,负面新闻频
现,引起公众媒体连续专题报道;行政许可被暂停或吊销、资产被质押、大量索赔等不利事件。
(2)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管理人员
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负面事件引起部分媒体关注,给公司声誉带来较大的损害。
(3)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控制不完善或局部失效;负面事件短期内在局部地区对公司声誉带来影响。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
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发现内部控制一般缺陷5项,按成因或来源分类:5项均为执行缺陷;按缺陷的表现形式分类:4项财务报告缺陷,1
项非财务报告缺陷。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各单位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告期内,5项内控缺陷均已完成
整改。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市场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实际情况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
、充实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展望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及内外部客观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管理层对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使公司的内控管理工作持续优化、不断提升,保障公司稳健合规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c98a183-169c-4e99-a21e-05e71c1a31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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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52│中化岩土(00254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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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00254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d15085d-d66e-4090-b0a0-b7ffd7708a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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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52│中化岩土(00254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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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00254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6ac89af-e5ee-4f04-8386-4ceee0eb4bf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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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ST中岩: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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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中化岩土: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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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32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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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中化岩土: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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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4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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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中化岩土: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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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82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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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中化岩土: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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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6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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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中化岩土: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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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6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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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中化岩土: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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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39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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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中化岩土: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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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11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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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中化岩土: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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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114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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