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43 万和电气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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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0:37 │万和电气(002543):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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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 │万和电气(00254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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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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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 │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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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 │万和电气(00254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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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 │万和电气(002543)::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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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 │万和电气(00254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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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 │万和电气(00254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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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 │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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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6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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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0:37│万和电气(002543):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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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002543):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f9651f-88c3-4815-a18a-12b13d8d0c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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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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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
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广东万和新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
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母公
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341,393.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2,962,020.43元,扣除分别于2025年6月13日、202
5年9月12日向全体股东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192,793,832.66元后,2025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7,826,793.86元。根据利
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准的原则,2025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7,826,793.86元。
2.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并根据中国证监会
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和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743,6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2,085,259股)的总股本741,514,7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2.4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77,963,537.8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可供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利润分配总额。
3.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92,793,832.66元(含公司已于2025年9
月12日实施完毕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现金股利14,830,294.82元)。
2025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为192,793,832.66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9.4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92,793,832.66 325,242,486.04 294,557,896.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15,663,660.40 657,625,480.85 568,232,896.74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930,782,514.38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377,826,793.86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812,594,215.1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480,507,345.9967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812,594,215.1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即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69.11%。因此,公司不触及《股
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剔除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经营类相关资产)等报表项目
,核算及列报金额分别为16.23亿元、14.61亿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8.48%、18.02%,均低于50%。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的考虑,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当前实际
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求等因素,董事会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义务及严禁内
幕交易的告知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7b50486-018a-4700-81bf-ea5f566166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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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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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d4cdde5-da51-4ec2-8ca1-69d84cf330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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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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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万
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拟定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标准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 合计
(万元) (预计,万元) (预计,万元)
卢斯毅 副总裁、人力资源中 60.00 73.00 133.00
心总监、办公室主任
杨颂文 副总裁 60.00 73.00 133.00
卢宇凡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57.60 58.40 116.00
谢瑜华 财务总监 38.40 38.60 77.00
四、发放办法
1.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 202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将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评定结果进
行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任期核算并发放。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其他专项奖金、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项目。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4f1194-4389-4e96-ba30-4c8d92e833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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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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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00254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810c5b3-df9c-414b-be62-fd9542a944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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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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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6)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7)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
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业务。
(8)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9)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82 亿元。
(10)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为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
收费为 4,156.24 万元。
(11)2024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12)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3)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承办具体审计工作。
(14)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
风险基金为 1,877.29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9月 30日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订 2025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业务约定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已严格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实施了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应审计报告;同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执
行了专项核查工作,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保持了充分、必要的沟通,
保障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经综合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履职全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性,恪守勤勉尽责的职
业准则,审计意见公允客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的履职情况、监督过程及相关事项,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具体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行了全面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
任何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7 月 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届
一次会议就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基于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决议采用单一选聘方式,邀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商谈,承接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2025年 8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请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6 年 1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以
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时间表、独立性以及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深入沟通。
(三)2026 年 2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次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
师以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会议重点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方案的执行情况及进展汇总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沟通。
(四)2026年 4 月 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征求意见稿)中的财务报表、《20
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以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
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的原则开展独立审计,展现出良好的职业
操守与专业业务素养,按时保质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程序规范、操作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恪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充分
发挥专业监督职能,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
充分沟通与深入研讨,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职责,保障了公司审
计工作的合规性与审计结果的真实性。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57b9992-44c5-4b66-b0b3-ba21e2de1a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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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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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致同事务所严格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企业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6)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7)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
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8)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82 亿元。
(9)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为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
收费为 4,156.24 万元。
(10)2024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11)历史沿革:致同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
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2)业务资质:致同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13)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4)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承办具体审计工作。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 1,877.29万
元。
(2)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未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情况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公司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彭云峰 2005 年 2007 年 2019 年 2022 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拟签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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