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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43(万和电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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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43 万和电气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9:08 │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04 19:12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02 16:57 │万和电气(002543):关于收到基金分配款的公告 │ ├─────────┼──────────────────────────────────────────────┤ │2026-05-21 19:34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1 19:34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1 19:34 │万和电气(00254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 │2026-04-28 00:37 │万和电气(002543):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 │ ├─────────┼──────────────────────────────────────────────┤ │2026-04-27 21:37 │万和电气(00254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7 21:37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7 21:37 │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 ─────────┬──────────────────────────────────────────────── 2026-07-14 19:08│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6,000 万元-8,880 万元 盈利:37,887.37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6.56%-84.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5,000 万元-7,400 万元 盈利:41,004.89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81.95%-87.8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8 元/股-0.12 元/股 盈利:0.5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所载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内容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业基本面保持稳健,中长期战略布局有序落地,阶段性盈利短期承压。本期业绩变动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国内业务受终端消费不及预期、行业渠道竞争加剧、部分品类需求阶段性偏弱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销售收入同比有所回落。 2.出口业务整体营业收入规模保持平稳,但受海外生产基地切换、原材料价格波动、生产履约成本上行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出 口毛利率短期有所下滑。 3.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约 2,310 万元,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减少影响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约为 997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 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3842fc9-9af0-46e8-b011-3cfaf109ce60.PDF ─────────┬──────────────────────────────────────────────── 2026-06-04 19:12│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广东万和新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85,259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3,6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 ,085,259 股后的 741,514,7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4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7,963 ,537.84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因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85,259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 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 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 743,600,000 股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为 2.393269 元(含税,每 10 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即每10 股现金分红=177,963,537.84÷743,600,000×10=2.393269 元,结果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上述原则和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393269 元/股(结果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本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3,6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085 ,259股后的 741,514,7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4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 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利润分配总额。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3,6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085,259股后的 741,514,741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2.1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8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4 广东万和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01*****687 卢础其 3 01*****184 卢楚隆 4 01*****309 卢楚鹏 5 01*****997 叶远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85,259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 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 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 743,600,000 股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为 2.393269 元(含税,每 10 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即每10 股现金分红=177,963,537.84÷743,600,000×10=2.393269 元,结果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上述原则和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393269 元/股(结果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 13 号 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卢宇凡 李小霞 咨询电话:0757-28382828 传真电话:0757-2381478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董事和股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e3823b6-7ea4-4956-9d56-5b1e7a334bb1.PDF ─────────┬──────────────────────────────────────────────── 2026-06-02 16:57│万和电气(002543):关于收到基金分配款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情况 1.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9月 8日、2017年 9月 25日召开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 及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参股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投资参股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母基金”),成为其有限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对前海母基金已实缴出资人民币 1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9日、2017 年 9 月 26 日在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广 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 参股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2.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已投资股权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月 19 日在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 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已投资股权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基金分配的相关情况 前海母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方舟”)于 2026年 5 月 22 日发出《关于前海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第十二次分配的决定》。根据前海母基金的整体运营情况与项目退出情况,以及合伙协议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约定 ,前海方舟制定了前海母基金第十二次分配方案。根据上述分配方案,公司可获取的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32,079,936.10 元。 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1日收到上述基金分配款。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基金分配款,将在 2026 年度冲减对前海母基金项目的投资成本。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基金分配款人民币 6.19 亿元,按冲减投资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剩余投资成本人民币 8.81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风险提示 1.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尚未经过审计,且前海母基金后续的运营收益情况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密切关注前海母基金的后续管理运作情况,督促普通合伙人前海方舟强化风险管控,保障公司投资资金安全,切实降低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fd85647-cfff-4fff-95b8-c58a535c646a.PDF ─────────┬──────────────────────────────────────────────── 2026-05-21 19:34│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1050496-5df4-46f5-acc7-6dc63d10beca.PDF ─────────┬──────────────────────────────────────────────── 2026-05-21 19:34│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863d901-129e-4d91-bb47-9e2f49cecb19.PDF ─────────┬──────────────────────────────────────────────── 2026-05-21 19:34│万和电气(00254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1.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为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行业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应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 具体构成;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 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经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绩效考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较上一业绩周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九条 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 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内部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具体职务、岗位责任与公司有关制度确定薪酬标准,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 放董事薪酬和董事津贴。 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外部董事发放董事 津贴。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会等)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1.基本薪酬: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属固定部分,按照月度平均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最终根据考核结果统算兑付,属浮动部分,按照绩效考核 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 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当根据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 按照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等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董事津贴(如有)按月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具体薪酬方案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 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等收入 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等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 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等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等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 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二十五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 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 确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 案,并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342dfc5-f7b9-4896-8fe4-7c3dbd8a38b4.PDF ─────────┬──────────────────────────────────────────────── 2026-04-28 00:37│万和电气(002543):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 ─────────┴──────────────────────────────────────────────── 万和电气(002543):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f9651f-88c3-4815-a18a-12b13d8d0cdb.PDF ─────────┬──────────────────────────────────────────────── 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 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广东万和新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 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母公 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341,393.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2,962,020.43元,扣除分别于2025年6月13日、202 5年9月12日向全体股东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192,793,832.66元后,2025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7,826,793.86元。根据利 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准的原则,2025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7,826,793.86元。 2.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并根据中国证监会 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和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743,6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2,085,259股)的总股本741,514,7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2.4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77,963,537.8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可供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利润分配总额。 3.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92,793,832.66元(含公司已于2025年9 月12日实施完毕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现金股利14,830,294.82元)。 2025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为192,793,832.66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9.4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92,793,832.66 325,242,486.04 294,557,896.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15,663,660.40 657,625,480.85 568,232,896.74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930,782,514.38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377,826,793.86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812,594,215.1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480,507,345.9967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812,594,215.1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即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69.11%。因此,公司不触及《股 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剔除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经营类相关资产)等报表项目 ,核算及列报金额分别为16.23亿元、14.61亿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8.48%、18.02%,均低于50%。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的考虑,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当前实际 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求等因素,董事会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义务及严禁内 幕交易的告知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7b50486-018a-4700-81bf-ea5f5661662b.PDF ─────────┬──────────────────────────────────────────────── 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d4cdde5-da51-4ec2-8ca1-69d84cf3303e.PDF ─────────┬──────────────────────────────────────────────── 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万 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拟定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标准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 合计 (万元) (预计,万元) (预计,万元) 卢斯毅 副总裁、人力资源中 60.00 73.00 133.00 心总监、办公室主任 杨颂文 副总裁 60.00 73.00 133.00 卢宇凡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57.60 58.40 116.00 谢瑜华 财务总监 38.40 38.60 77.00 四、发放办法 1.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 202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将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评定结果进 行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任期核算并发放。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其他专项奖金、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项目。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4f1194-4389-4e96-ba30-4c8d92e833c0.PDF ─────────┬──────────────────────────────────────────────── 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万和电气(00254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810c5b3-df9c-414b-be62-fd9542a9448d.PDF ─────────┬──────────────────────────────────────────────── 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6)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7)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 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业务。 (8)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9)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82 亿元。 (10)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为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 收费为 4,156.24 万元。 (11)2024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12)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3)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承办具体审计工作。 (14)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 风险基金为 1,877.29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9月 30日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订 2025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业务约定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已严格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实施了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应审计报告;同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执 行了专项核查工作,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保持了充分、必要的沟通, 保障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经综合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履职全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性,恪守勤勉尽责的职 业准则,审计意见公允客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的履职情况、监督过程及相关事项,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具体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行了全面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 任何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7 月 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届 一次会议就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基于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决议采用单一选聘方式,邀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商谈,承接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2025年 8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请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6 年 1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以 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时间表、独立性以及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深入沟通。 (三)2026 年 2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次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 师以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会议重点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方案的执行情况及进展汇总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沟通。 (四)2026年 4 月 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征求意见稿)中的财务报表、《20 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以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 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的原则开展独立审计,展现出良好的职业 操守与专业业务素养,按时保质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程序规范、操作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恪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充分 发挥专业监督职能,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 充分沟通与深入研讨,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职责,保障了公司审 计工作的合规性与审计结果的真实性。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57b9992-44c5-4b66-b0b3-ba21e2de1a1a.PDF ─────────┬──────────────────────────────────────────────── 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致同事务所严格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企业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6)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7)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 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8)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82 亿元。 (9)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为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 收费为 4,156.24 万元。 (10)2024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11)历史沿革:致同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 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2)业务资质:致同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13)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4)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承办具体审计工作。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 1,877.29万 元。 (2)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未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情况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公司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彭云峰 2005 年 2007 年 2019 年 2022 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拟签字注册 报告 2 份、新三板 会计师 1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 份 拟签字注册 杨燕君 2022 年 2008 年 2022 年 2024 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会计师 2 报告 1 份、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 叶聿稳 2005 年 2015 年 2008 年 2024 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制复核人 报告 2 份、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情况如下 : 彭云峰先生、杨燕君女士、叶聿稳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5 年度保持一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5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人民 币 3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 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的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 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致同 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 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年 1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启动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基于对致同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 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采用单一选聘方式,邀请致同事务所参与商谈,承接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2026 年 4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拟签字项目组成员的履职能 力、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 司后续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请续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 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24b0fea-fbba-4796-adc6-592449c72f97.PDF ─────────┬──────────────────────────────────────────────── 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万和电气(00254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29173d3-5fbe-4a3e-8de8-8048caf273bb.PDF ─────────┬──────────────────────────────────────────────── 2026-04-27 21:37│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 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74798b-b352-4026-b96f-b8621c4bf76c.PDF ─────────┬──────────────────────────────────────────────── 2026-04-27 21:36│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bb15d63-9cb7-483c-bfa6-b5734ccf7b19.PDF ─────────┬──────────────────────────────────────────────── 2026-04-27 21:36│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年度报告 ─────────┴────────────────────────────────────────────────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c00c952-255c-4362-9406-cbb336c86637.PDF ─────────┬──────────────────────────────────────────────── 2026-04-27 21:36│万和电气(002543):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和电气(002543):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bc896c8-efda-4e94-83a0-719e4063e45e.PDF ─────────┬──────────────────────────────────────────────── 2026-04-27 21:35│万和电气(002543):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万和电气(002543):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6d9e258-a2a8-48f7-b192-f89f6e55d25e.PDF ─────────┬──────────────────────────────────────────────── 2026-04-27 21:35│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40A017658 号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和电气)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万和电气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万和电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彭云峰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燕君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c51a2d9-4e41-4c08-adbe-77a55ae692b6.PDF ─────────┬──────────────────────────────────────────────── 2026-04-27 21:35│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9f011c-00dc-4763-b6ff-8f6ef7d83d5b.PDF ─────────┬──────────────────────────────────────────────── 2026-04-27 21:35│万和电气(00254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万和电气(00254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bae5945-7cef-48e5-8cc0-083f4cdc0217.PDF ─────────┬──────────────────────────────────────────────── 2026-04-27 21:34│万和电气(00254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 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公司一楼(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2) 9.01 《关于董事长YU CONG LOUIE LU先生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 9.02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王如成先生2026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 10.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提案4、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 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关于提案5,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叶 远璋先生、叶德玲女士、谢瑜华先生均需回避表决;关于提案9.01,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 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述提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 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2026年5月1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传真、邮件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0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2)会议联系电话:0757-28382828 (3)会议联系传真:0757-23814788 (4)会议联系电子邮箱:vw@vanward.com (5)联系人:卢宇凡、李小霞 6.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不派发礼品及补贴。请各位股东协 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ab4872-fdd1-4ea6-a311-89595d77d9b6.PDF ─────────┬──────────────────────────────────────────────── 2026-04-27 21:34│万和电气(0025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志坚) ─────────┴──────────────────────────────────────────────── 万和电气(0025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志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fd74e17-46e8-4f0b-9e6b-fba3a54a0824.PDF ─────────┬──────────────────────────────────────────────── 2026-04-27 21:34│万和电气(0025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光) ─────────┴──────────────────────────────────────────────── 万和电气(0025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81b860-c43f-4f5f-98e7-6c9d03144984.PDF ─────────┬──────────────────────────────────────────────── 2026-04-27 21:34│万和电气(0025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廖鸣卫) ─────────┴──────────────────────────────────────────────── 2025年度,本人作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至 2025 年 7 月 4 日),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及 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 、公正的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廖鸣卫先生,195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高级 政工师。曾任广东轻工业机械集团公司纪检审计监察部部长,现任中共广东省轻工行业联合总支委员会书记、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会 长职务。廖鸣卫先生兼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轻工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等职务,曾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广东省优秀高级政工师等荣誉。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本人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 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次、股东会 5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并依法行使表决权,不存在无故缺席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任职状态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董事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东会次 (现场/通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讯方式) 事会会议 廖鸣卫 离任 2 2 0 0 否 2 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收集会议相关情况及资料,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与整体运作情况,为董事会重要 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与日常经营状况,以审慎态度行使表决 权,切实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积极、审慎、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会议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作为上述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均按规定出席历次会议,无无故缺席情形。会议期间,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关 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均依法履行内部审议流程与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本人不存在行使相关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监察部工作汇报,包括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公司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有效提 升了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仔细 审阅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制定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此外,本人还审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借助参加股东会等机会,与中小股东积极沟通交流,并对公司开展多次现场考察。按照相关规定,加强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日常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媒体及网络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 展与经营动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7 天以上,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出席本报告相关的各类会议、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内 外部相关方沟通交流、参加业务培训及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等。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及时、勤 勉地向本人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资料与信息,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管理所需,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双方本着自愿 、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框架协议,确保相互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不偏离第三方市场价格。执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市场价格 变动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与重大事 项,充分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所有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 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推进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确保内控规范体系稳步落地实施。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除因会计准则变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原因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及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依据年度考核 结果核定并发放。该薪酬方案科学合理、合规透明,既与行业薪酬水平相匹配,也充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秉持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以谨慎、忠实、勤勉的态度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监督与专业指导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5b531dc-e880-4d85-baac-5b0930f40a77.PDF ─────────┬──────────────────────────────────────────────── 2026-04-27 21:34│万和电气(00254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1.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为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行业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应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 具体构成;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 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经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绩效考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较上一业绩周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九条 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 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内部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具体职务、岗位责任与公司有关制度确定薪酬标准,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 放董事薪酬和董事津贴。 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外部董事发放董事 津贴。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会等)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1.基本薪酬: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属固定部分,按照月度平均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最终根据考核结果统算兑付,属浮动部分,按照绩效考核 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 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当根据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 按照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等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董事津贴(如有)按月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具体薪酬方案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 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等收入 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等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 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等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等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 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二十五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 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 确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 案,并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fb2a81-5c65-44ab-9a80-ff6668e167d7.PDF ─────────┬──────────────────────────────────────────────── 2026-04-27 21:34│万和电气(0025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言生) ─────────┴──────────────────────────────────────────────── 万和电气(0025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言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ed2aec5-4b79-4b57-adb7-c37a33ea9ed0.PDF ─────────┬──────────────────────────────────────────────── 2026-04-27 21:34│万和电气(0025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初大智) ─────────┴──────────────────────────────────────────────── 万和电气(0025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初大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2f5169b-1360-4aee-834d-894795301db1.PDF ─────────┬──────────────────────────────────────────────── 2026-04-27 21:33│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afbb502-1f96-4970-a350-469042f84200.PDF ─────────┬──────────────────────────────────────────────── 2026-04-27 21:32│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未在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志坚先生、李光女士、初大智女士均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ad5356-c513-4ab3-bf70-8220541dd295.PDF ─────────┬──────────────────────────────────────────────── 2026-04-27 21:32│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330eaee-20b6-40a8-b3a9-4302e0b0a84d.PDF ─────────┬──────────────────────────────────────────────── 2026-04-27 21:32│万和电气(002543):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实现稳健经营,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提升财务稳定性,同 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6.50 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董事长 YU C ONG LOUIE LU先生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指定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及目的 随着公司境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外币结算业务量迅速增加。目前,公司的境外购销业务主 要以美元、欧元、港币、泰铢、埃及镑等外币结算。为有效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 ,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目的在于规避汇率风险,而非以投机为目的进行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 为满足国际营销中心销售业务的需要,公司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上述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 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例如美元、欧元、港币、泰铢、埃及镑等。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2026 年度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6.50 亿元(或等值外币)。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需缴纳一定 比例的保证金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需投入其他资金。缴纳的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保证金比例将 根据公司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三、审议程序、授权及业务期间 为有效防范国际营销中心销售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6.50 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董事长 YU CONG LOUI E LU 先生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指定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情况,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旨在应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确保业务顺利实施并有效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交易审批、操作执行、过程跟踪、风险审查及信息披露等各环节明确权责及分工,并配备 专业人员负责相关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综上所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严格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从而导致汇兑损失 ;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如果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可能会引发相关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未能按照预测的回款期支付货款,可能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进而产生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若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无法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则公司将无法对冲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损 失; 5.回款预测风险:国际营销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若客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调整订单,可能导致公司回款 预测不准确,从而引发延期交割风险。 六、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 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 部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业务规范化运作; 3.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降低汇率大幅度波动带 来的风险; 4.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确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 相匹配。同时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防止延期交割风险; 5.审计监察部将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业务合规性和 有效性。 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规范化的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1d49723-0db7-4f7a-83d0-ba495ff3cbe5.PDF ─────────┬──────────────────────────────────────────────── 2026-04-27 19:35│万和电气(00254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规范资金使用,同时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分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YU CONG LOU IE LU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经中心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 20 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分批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将严格遵守风险控制规定,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拟投资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收益产品、低风险债券、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计划、券 商收益凭证、委托理财、信托产品等;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 公司将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及市场情况灵活选择投资期限,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4.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YU CONG LOUIE LU 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经中心资金管理部相 关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上述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择机分批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短期内难以量化预测和分析;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风险。 2.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YU CONG LOUIE LU 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经中心资金 管理部相关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财经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择机分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 投资; (3)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 向审计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出具书面审计报告;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 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分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投资行为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也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从而更好地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此项议案 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3d3bfd1-656b-430b-92ce-e04873b76a38.PDF ─────────┬──────────────────────────────────────────────── 2026-03-30 19:27│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6年 3月 30日 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持有人发 出通知。本次会议实际出席持有人 18 人,代表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540,000 份,占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73.8517%,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荣义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经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综合评估,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终止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同 步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 1,54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份;弃权 0 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fa5c8a8-054e-403c-bbab-369f3d9abaa9.PDF ─────────┬──────────────────────────────────────────────── 2026-03-30 19:27│万和电气(00254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 2026年 3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卢斯毅女士(个人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637939e-8b04-444b-bac6-37d127698797.PDF ─────────┬──────────────────────────────────────────────── 2026-03-30 19:27│万和电气(002543):关于增加泰国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及其进展情况概述 1.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 2022年 12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五届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海外生产基地布局,公司在对海外低成本地区充 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决议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3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 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泰国生产基地 建设。为确保公司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副总裁杨颂文先生全权办理本次设立泰国子公司、泰国生 产基地建设及海外结构搭建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五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4)。 2.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完成万和电气(泰国)有限公司(英文名 VanwardElectric (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 泰国子公司”)的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国子公司完 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3.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泰国子公司于 2023 年 4月 3 日与洛加纳工业园大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加纳”)在洛加纳曼 谷办公室签订了《洛加纳春武里2工业园(考堪松)土地销售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月 6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国子公司签署土地销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4.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泰国生产基地增加投资额度暨泰国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根据泰国子公司的订单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向泰国生产基地增加人民币 1 亿元投资额度,其投 资金额由人民币 2.53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3.53 亿元;同时为满足泰国子公司营运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对其进 行增资,注册资本由 3.17 亿泰铢增加至 4.4125 亿泰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泰国生产基地增加投 资额度暨泰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5.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向泰国生产基地增加投资额度暨泰国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为满足泰国生产基地客户订单需求提前,以及确保一、二期项目的规划持续性,公司拟对泰国生产基地再次增加投资 额度,投资总额将由人民币 3.53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6.04 亿元,新增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51 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 金,新增投资主要用于生产设备及配套扩充、买地自建仓库及相关设施等调整与增加。同时为满足泰国子公司营运资金的需要,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对其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 4.4125亿泰铢增加至 7.55 亿泰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6 日 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再次向泰国生产基地增加投资额度暨泰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概述 1.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泰国子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 7.55 亿泰铢增加至 7.92 亿泰铢。 2.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泰国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泰国子公司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批准。 3.本次泰国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泰国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中英文名称:万和电气(泰国)有限公司(Vanward Electric (Thailand)Co.,Ltd.) 2.注册号:0205566012394 3.成立日期:2023 年 2 月 27 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7.55 亿泰铢 6.投资总额:人民币 6.04 亿元 7.股东及出资方式等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泰铢) 1 万和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74,745 99% 现金 2 Vanston Inc. 755 1% 现金 合计 75,500 100% 8.注册地址: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县考坎松街道第 10 村 688 号 9.主要经营范围:生产、组装和销售各种能源设备及家用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用具、燃气烤炉、电烤炉、烧烤炉、烤炉、喷 枪、烟熏炉、燃气锅炉、墙挂式电开水器、太阳能电开水器、燃气灶具附件、消毒柜、电磁炉、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电饭煲、电 炒锅、抽油烟机、电开水柜、电开水瓶、空气清新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集热器、热泵热水器、冷却设备(空气压缩机)、燃气 干衣机、电干衣机、洗碗机、燃气灶、电烤箱、电蒸箱、蒸烤一体机、电压力锅、电水壶、电烹饪炉、小家电(家用电器系列)、厨 房电器系列、净水设备、电开水锅炉、电加热设备、电采暖炉、蓄热式采暖炉、电热水柜、取暖器、模具,以及相关零部件和技术。 研发、安装、维修上述产品及其配件、部件,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10.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0,446,730.14 977,258,852.59 负债总额 573,446,908.54 858,227,955.66 应收账款 98,481,763.77 81,217,378.84 净资产 76,999,821.60 119,030,896.93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5,196,092.11 318,663,017.13 营业利润 -24,299,020.28 -30,328,128.67 净利润 -19,361,841.72 -30,315,005.27 11.本次增资完成前后,泰国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认缴出 增资前持 增资后认缴出 增资后持 资额(万/泰铢) 股比例 资额(万/泰铢) 股比例 1 万和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74,745 99% 78,408 99% 2 Vanston Inc. 755 1% 792 1% 合计 75,500 100% 79,200 100% 四、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泰国子公司注册资本,系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泰国子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国子公司仍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尽管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风险相对可控,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发展、政策调整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 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与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副总裁杨颂文先生,全权办理与本次泰国子公司增资事项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制 备、呈报及执行与本次增资事项有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书,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机构办理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审批、备案及其他必要 手续。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泰国子公司增资事项完成之日止。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4a0de17-64ee-4c96-bebd-c897546a3191.PDF ─────────┬──────────────────────────────────────────────── 2026-03-30 19:27│万和电气(002543):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 2026年 3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并依据《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遵循员工自愿参与原则,公司充分尊重员工的自主决定,现决定终止实施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同步终止。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 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账户的开立工作,账户信息如下: 证券账户名称: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号码:089950****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4.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授予协议书的签署及认购资金的缴纳事宜尚未完成。 二、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启动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实施工作,通过现场宣讲、线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与拟参与员工充分对接相关事 宜。综合考量当前资本市场环境、激励价格、方案锁定期限、考核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并经全体在职拟参与员工实名签字确认,现阶 段全体在职拟参与员工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意愿较低。若继续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成预期的激励目的与效果,无 法充分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 经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综合评估,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 件同步终止。 三、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影响。公司将结合发展需要、监管政策要求、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及员工意愿,择取适宜的方式与时机,持续推动建立 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实现公司与员工的 共同发展。 同时,公司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推出新股权激励方案的可能性,后续将持续优化股权激励相关安排,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适 时推进新方案落地,力争实现企业、股东与员工三方共赢。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及终止事宜。据此,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并于 2026年 3月 3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六届七次会 议及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同步终止。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ad15283-92f8-48b5-8345-75dd7c687113.PDF ─────────┬──────────────────────────────────────────────── 2026-03-30 19:26│万和电气(002543):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由董事长 YU CONG LOUIELU 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卢斯毅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经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综合评估,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 件同步终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泰国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布局和泰国子公司营运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 7.55 亿泰铢增加至 7.92 亿泰 铢。 公司董事会授权副总裁杨颂文先生,全权办理与本次泰国子公司增资事项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制 备、呈报及执行与本次增资事项有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书,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机构办理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审批、备案及其他必要 手续。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泰国子公司增资事项完成之日止。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泰国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柒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 (2)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 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 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 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YU CONG LOUIE LU 先生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协议及该协议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0d159bf-a719-47d5-a4cf-0d4c5bbef39b.PDF ─────────┬──────────────────────────────────────────────── 2026-01-30 17:23│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74654e9f-7233-4562-908d-703a8c40de7f.PDF ─────────┬──────────────────────────────────────────────── 2026-01-16 17:59│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万和电气”或“公司”)的委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本所”)就公司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经办律师(“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并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万和电气提供的与题述事宜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 件、资料进行了审查、验证。同时,本所律师还审查、验证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验证的其他法律文件及信 息、资料和证明,并就有关事项向万和电气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在前述审查、验证、询问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万和电气如下承诺及保证:其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完整、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仅供万和电气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万和电 气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予以公告。 本所及本所律师具备就题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的主体资格,并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就题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万和电气本次股东会由 2025年 12月 30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决定召集。2025 年 12 月 31 日,万和电气董事会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发布了《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到并超过十五日。上 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出席会议对象,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 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同时,通知中对本次股东会的议题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16日(星期五)下午 14:00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 13号公司一楼 (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万和电气董事长 YU CONG LOUIE LU 先生主持。 4.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16日上午9:15-下午 15:00。 经本所律师查验,万和电气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 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万和电气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万和电气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30日召开,决定召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万和电气第六 届董事会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138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46,693,343股,占万和电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266%。 2.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万和电气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 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黄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5,619,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7%;反对 990,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2%;弃权 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67,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139%;反 对 990,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01%;弃权 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16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万和电气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无副本,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8d232588-b91f-457b-8167-6971bc8c55ee.PDF ─────────┬──────────────────────────────────────────────── 2026-01-16 17:59│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万和电气(00254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4761e93a-46bc-4bbe-b04d-0e7b0d811903.PDF ─────────┬──────────────────────────────────────────────── 2025-12-30 19:47│万和电气(00254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达成的公告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 2025年 12月 30日召开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第一批锁定期已于 2025年 12月 24日届满,结合公司 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该批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第一批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204.8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8%;实际解锁的股份数量为 181.28万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及解锁的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9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和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 意见,关联监事王如成先生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2.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3.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九次会议和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对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1日完成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董事会 同意将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 4.91元/股调整为 4.71元/股。 4.公司于 2024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512万股已于 2024年 12月 24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4.71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9%。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第一批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 ,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分三批解锁,其中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满 12个月,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4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已于 2025年 12月 24 日届满,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204.8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8%。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二)第一批锁定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说明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的解锁 条件已全部达成。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解锁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解锁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批解锁 2024 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 67.14亿元(含)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 6.36亿元(含) 第二批解锁 2025 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 73.86亿元(含)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 6.67亿元(含) 第三批解锁 2026 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 81.24亿元(含)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 7.01亿元(含) 注: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和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营业收入”指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营业收入,上述数据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 440A016743 号),公司 2024 年 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341,989,612.77元;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56,424,347.7 2 元(2024 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影响金额为2,773,333.33元),据此计算的第一批解锁期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59,197,681.05元。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持有人进行绩效考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分别对持有人 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并以此确定个人层面可解锁比例,考核评价表适用于参与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所有参加对象。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80% 60% 0% 经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2024年度的绩效考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 20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3人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8 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即第一批解锁期实际解锁的股份数量为181.2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24%。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未能解锁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管理委员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择 机出售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LPR)计算的利息之和与出售标的股票所获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已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确认。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在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结合市场情况,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许可的方式择机对所涉股票权益进行处置。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不得在下列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 告前一日止;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重大事件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起,至该 事件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0324d1d9-0432-4319-8154-2b6d364f10a3.PDF ─────────┬──────────────────────────────────────────────── 2025-12-30 19:46│万和电气(002543):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5年 12月 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由董事长 YU CONGLOUIE LU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 事王如成先生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 .cn。 2.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平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 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3.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全资子公司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YU CONG LOUIE LU 先生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协议及该协议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 4.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年 1月 16日 14:00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1月 12日。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4)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44d858f7-3523-4794-bc1e-aae4bb3d8e38.PDF ─────────┬──────────────────────────────────────────────── 2025-12-30 19:44│万和电气(00254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09:15-9:25,0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公司一楼(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提名黄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提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 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2026年1月14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传真、邮件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14日(0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2)会议联系电话:0757-28382828 (3)会议联系传真:0757-23814788 (4)会议联系电子邮箱:vw@vanward.com (5)联系人:卢宇凡、李小霞 6.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不派发礼品及补贴。请各位股东协 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eebb0b63-f500-4561-a1eb-56bf5450120b.PDF ─────────┬──────────────────────────────────────────────── 2025-12-26 17:27│万和电气(002543):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持有人进行 了通知。本次会议实际出席持有人 23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2,858,300 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53.3203%,会 议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李小霞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万和新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补选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劳月恒女士、段晋星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了更好地保 障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利益,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补选张兵兵先生、张瑞权先生为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次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日止。 张兵兵先生、张瑞权先生将与李小霞女士共同组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张兵兵先生、张瑞权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12,858,3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弃权 0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93755347-5239-4d29-a0d4-ae317f296d08.PDF ─────────┬──────────────────────────────────────────────── 2025-12-18 17:58│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18日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2月 1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2月 18日 09:15至 09:25、09:30至 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2月 18日 09:15-15:00。 2.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 13号公司一楼(1)会议室 3.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YU CONG LOUIE LU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 1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49,611 ,3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4.120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743,6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为 2,085,259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1,514,741股)。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33,252,42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71.913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0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6,358,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2061% 。 8.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已投资股权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9,370,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2%;反对 2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弃权 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118,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80%;反对 200,1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32%;弃权 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488%。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董龙芳律师、刘文领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股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78b2298a-29e0-4b27-bd1c-af747e01ec83.PDF ─────────┬──────────────────────────────────────────────── 2025-12-18 17:58│万和电气(00254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万和电气”或“公司”)的委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本所”)就公司 2 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经办律师(“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并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万和电气提供的与题述事宜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 件、资料进行了审查、验证。同时,本所律师还审查、验证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验证的其他法律文件及信 息、资料和证明,并就有关事项向万和电气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在前述审查、验证、询问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万和电气如下承诺及保证:其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完整、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仅供万和电气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万和电 气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予以公告。 本所及本所律师具备就题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的主体资格,并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就题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万和电气本次股东会由 2025 年 12月 2 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决定召集。 2025 年 12 月 3 日,万和电气董事会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发布了《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到并超过十五日。上 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出席会议对象,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 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同时,通知中对本次股东会的议题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8日(星期四)下午 14:00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 13号公司一 楼(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万和电气董事长 YU CONG LOUIE LU 先生主持。 4.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18日上午 9:15-下午 15:0 0。 经本所律师查验,万和电气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 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万和电气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万和电气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日召开,决定召集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万和电气第六 届董事会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113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49,611,314股,占万和电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201%。 2.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万和电气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 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已投资股权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9,370,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2%;反对 2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弃权 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118,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80%;反 对 2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32%;弃权 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488%。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万和电气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无副本,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ba0e5853-5534-4475-aad5-2b1856317e9a.PDF ─────────┬──────────────────────────────────────────────── 2025-12-15 18:37│万和电气(002543):关于收到基金分配款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情况 1.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分别于 2017年 9月 8日、2017年 9月 25日召开董事会三 届十五次会议及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参股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投资参股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母基金”),成为其有限合伙人。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前海母基金已实缴出资人民币 1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年 9月 9日、2017年 9月 26日在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投资参股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2.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 日召开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已投资股权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日在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 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已投 资股权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7)。 二、基金分配的相关情况 前海母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方舟”)于 2025 年 12月 8日发出《关于前海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第十一次分配的通知》。根据前海母基金的整体运营情况与项目退出情况,以及其合伙协议及实施细则的相关约定 ,前海方舟制定了前海母基金第十一次分配方案。根据上述分配方案,公司可获取的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44,855,847.68元。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基金分配款。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基金分配款,将在 2025年度冲减对前海母基金项目的投资成本。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基金分配款人民币 5.87亿元,按冲减投资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剩余投资成本人民币 9.13亿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尚未经过审计,且前海母基金后续的运营收益情况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前海母基金的后续管理运作情况,督促普通合伙人前海方舟强化风险管控,保障公司投资资金安全,切实降低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74d3085c-4cdb-4a17-bca5-66a2800317d9.PDF ─────────┬──────────────────────────────────────────────── 2025-12-02 20:37│万和电气(002543):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5年 11月 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由董事长 YU CONGLOUIE LU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已投资股权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已投资股权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 贰年内有效; (2)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 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贰年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YU CONG LOUIE LU 先生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协议及该协议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 3.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年 12月 18日 14:00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12月 12日。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7)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7d8d3b2c-aa6b-499c-98b6-59203bf748c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万和电气: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6912.PDF ─────────┬──────────────────────────────────────────────── 2026-04-28│万和电气: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6920.PDF ─────────┬──────────────────────────────────────────────── 2025-10-28│万和电气: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441.PDF ─────────┬──────────────────────────────────────────────── 2025-08-27│万和电气: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5897.PDF ─────────┬──────────────────────────────────────────────── 2025-04-26│万和电气: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7619.PDF ─────────┬──────────────────────────────────────────────── 2025-04-26│万和电气: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7651.PDF ─────────┬──────────────────────────────────────────────── 2024-10-31│万和电气: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966.PDF ─────────┬──────────────────────────────────────────────── 2024-08-24│万和电气: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2496.PDF ─────────┬──────────────────────────────────────────────── 2024-04-27│万和电气: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730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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