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46 新联电子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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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5:58 │新联电子(002546):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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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6:05 │新联电子(002546):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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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新联电子(00254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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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7:27 │新联电子(002546):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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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新联电子(00254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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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新联电子(00254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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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新联电子(002546):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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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39 │新联电子(00254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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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37 │新联电子(00254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都晓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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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37 │新联电子(00254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满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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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5:58│新联电子(00254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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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002546):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30daadf1-6e7c-482f-9bf2-50a2ecf362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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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6:05│新联电子(002546):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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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南京拓创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
创能源”)持有的云南耀邦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邦达”)36.91%股权转让给耀邦达,耀邦达回购股权并减少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总价款为 3,405.8426 万元,交易完成后,拓创能源不再持有耀邦达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交易进展情况
耀邦达现已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拓创能源已收
到耀邦达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3,405.8426 万元,拓创能源不再持有耀邦达的股权,本次交易全部完成。
三、备查文件
1、云南耀邦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cd59f87a-767a-4002-93de-48a1f6619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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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新联电子(00254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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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00254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97c40cdd-c34f-49dc-a5d0-7f96ab7fc3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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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7:27│新联电子(002546):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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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11,368,91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33%)的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园”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20,0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311,368,918 37.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配合上市公司优化资产结构。
2、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减持方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不 拟减持股数占
超过(股) 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
南京新联创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集中竞价交 25,020,000 3.00%
业园管理有 行股份及其转增股份 易、大宗交易
限公司
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本次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创业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事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1 年 2月 11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增持期间的股份锁定承诺
2015 年 7月 15 日,创业园承诺在增持期间(自 2015 年 7月 16 日起六个月内)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017 年 5月 31 日,创业园承诺在增持期间(自 2017 年 5月 31 日起六个月内)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018 年 10 月 18日,创业园承诺在增持期间(自 2018 年 10 月 16 日起六个月内)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创业园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
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
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
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创业园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bd78d22b-070f-425f-83d9-7a4aaf7888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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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新联电子(00254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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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18 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名,会议的通知、召
开和表决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胡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胡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胡敏(主任委员)、刘文娟、都晓芳、李正飞、谢满林;
2、提名委员会委员:李正飞(主任委员)、谢满林、胡敏;
3、审计委员会委员:都晓芳(主任委员)、李正飞、应旭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谢满林(主任委员)、都晓芳、胡敏。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文娟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照球先生、李晓艳女士、马成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颜庭
乔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李晓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聘任彭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本次聘任的各位高级管理
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财务总监聘任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公司董事会秘书彭辉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83699366
传真:025-87153628
邮箱:ph@njxldz.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园中路 28 号
邮编:211100
四、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应旭华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应旭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祥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陆祥荣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陆祥荣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83699366
传真:025-87153628
邮箱:luxiangrong@xldz.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园中路 28 号
邮编:2111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00934640-58a5-4620-9178-8c6d73b00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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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新联电子(00254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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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3日
3、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园中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敏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7人,代表股份376,947,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9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70,525,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6,422,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4人,代表股份21,822,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400,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2人,代表股份6,422,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748,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3%;反对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20%;弃权1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3,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95%;反对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8%;弃权1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29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2、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410,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6%;反对4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116%;弃权1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86,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11%;反对4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83%;弃权1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30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883,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7%;反对940,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494%;弃权1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58,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237%;反对940,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6%;弃权1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68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3.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883,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6%;反对940,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494%;弃权1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58,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223%;反对940,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6%;弃权1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7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3.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881,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2%;反对940,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494%;弃权1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5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50%;反对 940,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6%;弃权 1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4%。
3.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87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9%;反对 948,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516%;弃权12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48,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56%;反对 948,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61%;弃权 12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3%。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胡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4,644,771 股;
4.02.候选人:选举刘文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4,638,573 股;
4.03.候选人:选举李照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4,654,46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胡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9,519,853 股;
4.02.候选人:选举刘文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9,513,655 股;
4.03.候选人:选举李照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9,529,546 股;
表决结果:胡敏先生、刘文娟女士、李照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都晓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4,648,540 股;
5.02.候选人:选举李正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4,638,780 股;
5.03.候选人:选举谢满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4,638,57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都晓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9,523,622 股;
5.02.候选人:选举李正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9,513,862 股;
5.03.候选人:选举谢满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9,513,656 股;
表决结果:都晓芳女士、李正飞先生、谢满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当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第七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李春香、韦东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5年12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dcfc9400-da23-484f-adba-c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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