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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47(*ST春兴)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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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47 *ST春兴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7:38 │*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7-17 17:37 │*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 │ ├─────────┼──────────────────────────────────────────────┤ │2026-07-14 19:03 │*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4 17:47 │*ST春兴(00254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 │2026-07-10 00:00 │*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0 00:00 │*ST春兴(002547):关于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公告 │ ├─────────┼──────────────────────────────────────────────┤ │2026-07-02 16:53 │*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6-23 15:45 │*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 ├─────────┼──────────────────────────────────────────────┤ │2026-06-22 16:47 │*ST春兴(002547):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 ├─────────┼──────────────────────────────────────────────┤ │2026-06-21 15:34 │*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21 17:38│*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春兴、证券代码:002547)于2026年7月20日至7月21日 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4、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 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债权人有权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措施,公司存在账户及资 产被冻结查封、计收罚息的风险;同时不排除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可能,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及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或将触发叠加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74) ,预计公司 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的财务数据以 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95c91302-ba98-460b-aa6c-a5a42a6104d3.PDF ─────────┬──────────────────────────────────────────────── 2026-07-17 17:37│*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 8,02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质押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司法冻结(包 括司法再冻结)股份数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轮候冻结 3次,其中:被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 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 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袁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1,00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被质押 31,000,000股,占 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被司法冻结(包括司法再冻结)股份数 31,000,00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 司总股本的 2.75%。 3、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合计持有 319,024,9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其中:质押股份 数为 319,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司法冻结股份数为 319,024,994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 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 4、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的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 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 定性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冻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 原因 称 控股股 结/标记 持股份 司总 售股及限 请人/拍 东或第 股份数 比例 股本 售类型 卖人等 一大股 量 (%) 比例 东及其 (股) (%) 一致行 动人 孙洁晓 是 288,024, 100.00 25.53 否 2026年 2029年 江苏省 轮候冻 992 % % 07月 15 07月 14 苏州市 结 日 日 中级人 民法院 袁静 是 31,000,0 100.00 2.75% 是,其中 2026年 2029年 江苏省 司法冻 02 % 23,250,00 07月 15 07月 14 苏州市 结 2股系董 日 日 中级人 事锁定股 民法院 合计 —— 319,024, 100.00 28.28 —— —— —— —— —— 994 % % ①袁静女士本次被司法冻结 31,000,002 股,其中 30,999,999 股为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8)。②公司本次系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本次冻结、轮候冻结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 到上述股份冻结及轮候冻结相关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上述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原因尚不明确。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 (%) 数量(股) 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 (%) 孙洁晓 288,024,992 25.53% 288,024,992 0 注 2 100.00% 25.53% 注 1 袁静 31,000,003 2.75% 3 30,999,999 100.00% 2.75% 合计 319,024,995 28.28% 288,024,995 30,999,999 100.00% 28.28% 注 1:孙洁晓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标记(即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 总股本的 25.53%,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7);被轮候冻结共计 3 次,其中: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 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 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 总股本的 25.53%,详见公司于 2026 年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5);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 %。 注 2:被标记股份数量已包含在注 1的累计被冻结数量内。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 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其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目前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公司股权转让款,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应付公司业务往来 款,孙洁晓先生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前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除公司提起诉讼申请执行的案件外,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被北京金融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案号(2025)京 74 执 67 号,执行标的886,875,548元;孙洁晓先生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5)京02 执 5284号,执行标的 1,401,365,683元(注:北京金融法院案件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均是基于同一股权转让差额补足的 基础事实,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的主要诉求包含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中)。除前述情形外,未知孙洁晓先生最近一年是否存 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是否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47a53652-8bd8-4cad-b5c5-8677c75799a7.PDF ─────────┬──────────────────────────────────────────────── 2026-07-14 19:03│*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00 ~ -10,500 -12,897.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500 ~ -11,000 -12,534.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97 ~ -0.0931 -0.1143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因市场竞争加剧及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产能尚未完全释放等因素叠加影响,对公司销售 毛利造成了不利影响,影响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如公司 2026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71941bd-29e4-4561-b637-89c1983ed4a5.PDF ─────────┬──────────────────────────────────────────────── 2026-07-14 17:47│*ST春兴(00254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现将有 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3,980.94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6.6.1 苏州苏优模具 金寨春兴精工有 买卖合 176.89 收《民事判决书》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 同纠纷 称“金寨春兴”) 2 2026.6.8 象山瑞翔模具 金寨春兴 定作合 208.75 收《应诉通知书》 有限公司 同纠纷 3 2026.6.8 敬科 (深圳 )机 春兴精工(芜湖 买卖合 1,001.00 收《民事调解书》 器人科技有限 繁昌)有限公司、 同纠纷 公司 春兴精工 4 2026.6.12 帅翼驰新材料 春兴精工、金寨 买卖合 553.78 收《应诉通知书》 集团有限公司 春兴 同纠纷 5 2026.6.16 苏州苏优模具 春兴精工 定作合 462.29 收《应诉通知书》 科技有限公司 同纠纷 6 2026.6.16 苏州波岩金属 春兴精工 定作合 756.74 收《应诉通知书》 制品有限公司 同纠纷 7 2026.7.8 苏州宝特模具 金寨春兴 承揽合 120.47 收《应诉通知书》 材料有限公司 同纠纷 合计 3,279.92 注:另有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25起,涉案金额共计701.02万元。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5日、2024年 4月 30日、2024年 12月 20日、2025年 3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2024-032、2024-112、2025-018),于 2023年 12月 29日、2024年 4月 2日、2024年 6月 29日、2024年 11月 2日、2025年 3月 1日、2026年 1月 30日、2026年 3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2024-019、2024-064、2024-102、2025-015、2026-003、 2026-012),于 2025年 6月 3日、2025 年 10 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4、2025-093),于 2025年 12月 13日、2026年 1月5日、2026年 5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 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2026-001、2026-060),于 2026年 5月 23日、2026年 6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2026-068)。其中部分案件于近日取得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5.11.26 江苏汇联铝 金寨春兴 买卖合 1,254.43 收《执行裁定书》 业有限公司 同纠纷 2 2026.5.15 苏州亨瑞化 金寨春兴 买卖合 317.51 收《民事调解书》 工科技有限 同纠纷 公司 3 2026.5.29 苏州亨瑞化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78.20 收《民事调解书》 工科技有限 同纠纷 公司 4 2026.5.29 昆山华讯万 金寨春兴 买卖合 203.88 收原告《变更诉讼 通环保科技 同纠纷 请求申请书》,涉 有限公司 案 金 额 调 整 为 76.51万元。 5 2026.6.3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金 票据追 100.82 收《民事调解书》 州)有限公司 寨春兴 索权纠 纷 6 2026.6.4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 买卖合 266.50 收《民事调解书》 州)有限公司 同纠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 司在相关诉讼、仲裁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或子 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或将可能面临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随之上升。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正在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应收账款催收、与相关方协商解决方案、优化资产结构等措施,以保障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稳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9676a04-6414-491d-b79c-f82f6665dfaa.PDF ─────────┬──────────────────────────────────────────────── 2026-07-10 00:00│*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 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 际出席董事 6名,其中独立董事张山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议案》。 2025年 11月,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目前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以下简称“金寨镁业”)、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蓝泾新能”)等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蓝泾新能拟以 13,333.34 万元认购金寨镁业新增注册资本的 3,333.34万元。 近日,金寨镁业收到蓝泾新能的《告知函》:“现因我司外部融资受阻、内部资金统筹调配受限,短期内无法足额筹措本次增资 款项,已不具备继续履行本次增资的条件。经我司内部正式研究决议,现正式函告:取消本次对贵司 13333.34万元增资事宜,双方 此前达成的本次增资相关约定即刻终止,我司不再履行本次增资缴款相关义务。”鉴于蓝泾新能自身原因,其已明确无法履行金寨镁 业增资相关约定,同意公司与蓝泾新能签订《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金寨镁业本次增资事宜。本次增资协议终止不涉及公司资 金退还及额外费用支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为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意注销金寨镁业,金寨镁业原拟 开拓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将由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及签署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e713d25d-ba7e-4476-9033-a4cfa190c298.PDF ─────────┬──────────────────────────────────────────────── 2026-07-10 00:00│*ST春兴(002547):关于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公告 ─────────┴──────────────────────────────────────────────── 一、事项概述 1、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放弃其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泾新能” )拟以13,333.34万元认购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镁业”)新增注册资本的3,333.3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5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放弃其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2025-101)。 2、公司原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持有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轻合金”)100%股权,鉴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为便于管理,2026年1月安徽轻合金将其持有的金寨镁业100%股权按账面价值转让 给金寨春兴,前述股权转让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之间股权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3、各方签署金寨镁业《增资协议》后,公司密切关注金寨镁业增资的具体情况,敦促蓝泾新能履行增资义务。截至目前,蓝泾 新能尚未根据《增资协议》履行对金寨镁业的增资义务,金寨春兴仍持有金寨镁业100%股权。 近日,金寨镁业收到蓝泾新能的《告知函》,其取消本次对金寨镁业13,333.34万元增资事宜、蓝泾新能不再履行金寨镁业本次 增资缴款相关义务。鉴于蓝泾新能因自身原因已无法履行金寨镁业增资相关约定,各方同意签署《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金寨 镁业本次增资事宜。本次增资协议终止不涉及公司资金退还及额外费用支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为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意注销金寨镁业,金寨镁业原拟 发展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将由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 4、本次终止金寨镁业增资暨注销金寨镁业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议案》。 二、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 各方签署金寨镁业《增资协议》后,我方已按《增资协议》的约定,履行了金寨镁业5,0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但蓝泾新 能未能按《增资协议》的约定支付13,333.34万元增资款。公司保持与蓝泾新能的沟通,敦促其履行《增资协议》的约定,足额、及 时完成增资款项的支付义务。 近日,金寨镁业收到蓝泾新能的《告知函》:“贵司与我司前期友好协商一致,约定由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向贵司增资人 民币13333.34万元。现因我司外部融资受阻、内部资金统筹调配受限,短期内无法足额筹措本次增资款项,已不具备继续履行本次增 资的条件。经我司内部正式研究决议,现正式函告:取消本次对贵司13333.34万元增资事宜,双方此前达成的本次增资相关约定即刻 终止,我司不再履行本次增资缴款相关义务。望贵司知悉谅解,自行调整后续融资及经营规划。” 基于蓝泾新能目前的实际情况,鉴于其已无法履行《增资协议》中的出资义务,各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并签 署《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本次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不涉及公司资金的返还及额外支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资协 议之终止协议》的具体内容: 甲方(投资方):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标的方):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 丙方(原股东):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现股东):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鉴于: 1、甲、乙、丙三方于 2025年 11月 17日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增资人民币 13,333.34万元,获得增资后乙 方 40%的股权(以下简称“原协议”)。 2、2026年 1月,丙方将其持有的乙方 100%股权转让给丁方,丁方现为乙方的唯一股东,并已概括承继丙方在原协议项下的全部 股东权利与义务。 3、2026 年 6月 26 日,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告知函》,甲方以其内部资金受限为由,通知终止原协议项下的增资事项。 4、现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终止原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终止 各方一致确认,原协议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正式终止。 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原协议并未实际履行。 第二条 责任豁免与确认 原协议终止后,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四方互不追究对方在原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与乙方特别确认,丙方作为原协议的签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其在原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均已了结或被豁免,甲方与 乙方承诺不再就原协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追究任何责任。 丁方作为乙方的现股东及原协议权利义务的承继方,确认其知悉并同意本次原协议的终止事宜。 第三条 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注销金寨镁业事项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鉴于金寨镁业增资事项的终止,为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拟 注销金寨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MAK1MM9T9N 4、法定代表人:刘廷 5、成立日期:2025年11月12日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江天路以东、马鬃岭路以北交叉路口(春兴通讯科技产业园1号 楼)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 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结构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银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间接持有金寨镁业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5月 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0,009,355.21 50,013,668.06 总负债 10,000.00 40,118.87 净资产 49,999,355.21 49,973,549.19 项目 2025年 1-12月 2026年 1-5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644.79 -25,521.67 净利润 -644.79 -25,806.02 注:截至2026年5月31日,金寨镁业累计亏损约2.6万元,主要系印花税支出。 11、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金寨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2、金寨镁业原拟开拓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将由其母公司 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不会对公司现有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开展生产运营,其主要资产包括:已购设备账面原值为3,670.21万元、已购存货账面原值为489.78万元 (前述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原值一致),鉴于后续将由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相关业务,金寨镁业的前述资产将按账面价值转让给金寨 春兴;另,金寨镁业向上海纬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购买了系统软件(包括OA、SAP、PLM等),账面原值为28 3.02万元(账面价值与原值一致),前述系统软件将按账面价值转让给公司本年度新成立的全资孙公司徐州春之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前述举措不会对公司的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13、本次注销金寨镁业不涉及人员安置,亦不存在债务纠纷、未决诉讼等事项。本次注销后,金寨镁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终止增资协议及注销金寨镁业事项,系结合外部合作变化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所做的优化调整,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增资终止系交易对方蓝泾新能自身资金筹措困难所致,截至目前,金寨镁业未实际收到增资款项,无需退还资金,亦不产生 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额外费用支出,不存在资金损失情形。同时,金寨镁业自设立以来尚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业务,无对外负债、 对外担保及重大未了结债权债务。金寨镁业的主要资产按账面价值划转至公司之全资子/孙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结构 造成不利影响。 2、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金寨镁业原计划开拓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后续将由金寨春兴择机推进拓展。本次增资事项终止及金寨镁业注销,不会变更 公司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整体发展规划,亦不会对公司汽车零部件板块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有助于公司压缩运营成本、提升整 体管理运营效率。 3、对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资源整合优化,未变更公司主营业务及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76a8c5df-a6ac-451d-be48-50fe3c9d447f.PDF ─────────┬──────────────────────────────────────────────── 2026-07-02 16:53│*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春兴、证券代码:002547)于2026年7月1日、7月2日连 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4、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 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债权人有权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措施,公司存在账户及资 产被冻结查封、计收罚息的风险;同时不排除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可能,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及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或将触发叠加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060cfd6b-286a-4a0c-a439-32137703ff43.PDF ─────────┬──────────────────────────────────────────────── 2026-06-23 15:45│*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e8949f6-3f27-4e93-8933-49e3609f55a8.PDF ─────────┬──────────────────────────────────────────────── 2026-06-22 16:47│*ST春兴(002547):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受理 2、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3,026.45万元及逾期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067.38万元。因二审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存在 不确定性,后续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之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 )因不服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川0105民初24942号】,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法院”)提起上诉,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上诉、告知合议庭成员、诉讼权利义务及举证通知书》【(2026)川01 民终16700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惠州春兴以及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5-093)。 惠州春兴于2026年4月16日收到了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川0105民初24942号】,判决: 1、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275380.3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71889 8.44元,后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以27275380.3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65%的计算标准,自2025年8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 付清之日止;2、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80000元;3、驳回成都 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 诉讼进展的公告》(2026-027)。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上诉人(一审被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改判上诉人无需向被上诉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被上诉人承担上诉费用。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原告 序号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时间 (万元) 1 2025.3.11 仙游春元物业 凯茂科技(福建) 租赁合 1,513.12 收《执行裁定书》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凯茂科 同纠纷 技(深圳)有限公 司 2 2025.3.11 仙游春元物业 凯茂科技(福建) 租赁合 911.94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凯茂科 同纠纷 技(深圳)有限公 司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号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时间 (万元) 1 2025.7.2 董少杰 孙洁晓、公司 合同纠 300.00 已结案。 纷 2 2026.4.21 宁波市北仑区 春兴精工 定作合 257.27 收《民事调解书》 春晓盛鑫压铸 同纠纷 模具厂 3 2026.4.13 广州铨瑞物流 春兴精工、金寨春 运输合 465.49 收《民事判决书》 有限公司 兴 同纠纷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554.5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号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时间 (万元) 1 2026.4.2 浙江超灿合 金寨春兴精工有 买卖合 166.32 收《执行通知书》 金材料有限 限公司(以下简 同纠纷 公司 称“金寨春兴” 2 2026.5.6 无锡福兰德 春兴精工、金寨 买卖合 167.00 收《应诉通知书》 科技有限公 春兴、苏州捷迅 同纠纷 司 自动化科技有限 公司 3 2026.5.13 中山市源力 金寨春兴、春兴 买卖合 255.26 收《应诉通知书》 美环保材料 精工 同纠纷 有限公司 4 2026.5.29 苏州亨瑞化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78.20 收《应诉通知书》 工科技有限 同纠纷 公司 5 2026.5.29 昆山华讯万 金寨春兴 买卖合 203.88 收《应诉通知书》 通环保科技 同纠纷 有限公司 6 2026.5.29 上海哲赢液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16.56 收《应诉通知书》 压配件有限 同纠纷 公司 7 2026.5.29 金华市国鼎 春兴精工、金寨 买卖合 100.00 收《应诉通知书》 五金制品有 春兴 同纠纷 限公司 8 2026.6.3 菱秀电子(苏 金寨春兴、春兴 票据追 100.82 收《应诉通知书》 州)有限公司 精工 索权纠 纷 9 2026.6.4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 买卖合 266.50 收《应诉通知书》 州)有限公司 同纠纷 合计 1,554.54 —— 注: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20起,涉案金额共计526.29万元。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067.38万元。因二审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依据相关会计准 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受理上诉、告知合议庭成员、诉讼权利义务及举证通知书》【(2026)川 01民终 1670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3befd43e-427b-44ec-8847-9b0a2e5672e9.PDF ─────────┬──────────────────────────────────────────────── 2026-06-21 15:34│*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4f55ed50-f602-4a4b-97dc-8f1c561180df.PDF ─────────┬──────────────────────────────────────────────── 2026-06-21 15:34│*ST春兴(00254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8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静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1人,代表股份330,366,1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2863%。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9,024,9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28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9人,代表股份11,341,203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9人,代表股份11,341,2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54%。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9人,代表股份11,341,2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54%。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 326,249,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40%;反对 2,0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157%;弃权 2,0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同意 7,225,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058%;反对 2,0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346%;弃权 2,0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8.3596%。 表决结果:经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田杰和王艳菲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c051fb4-f396-4055-94b3-c912c79ca125.PDF ─────────┬──────────────────────────────────────────────── 2026-06-17 17:13│*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春兴、证券代码:002547)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4、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 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债权人有权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措施,公司存在账户及资 产被冻结查封、计收罚息的风险;同时不排除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可能,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及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或将触发叠加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5bffd594-1ac7-4e5a-991c-62cd6c337acc.PDF ─────────┬──────────────────────────────────────────────── 2026-06-02 17:37│*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 8,02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质押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53%;被司法冻结(包 括司法再冻结)股份数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轮候冻结 2次,其中:被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53%;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 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 2、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319,024,9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其中:质押股份数为 319 ,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 3、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所持公司 288,024,992 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 制权稳定性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轮候冻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 起始日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原因 名称 股股东或 结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为限 第一大股 比例 售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孙洁晓 是 288,024,992 100% 25.53% 否 2026-05-28 36个月 上海市第二中 轮候 级人民法院 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司法冻结 轮候冻结 称 (股) 被冻结股份 合计占其 占公司 被轮候冻结 合计占其 占公司 数量(股) 所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数量 所持股份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注 比例 比例 (股) 孙洁晓 288,024,992 25.53% 288,024,992 100% 25.53% 288,024,992 100% 25.53% 袁静 31,000,003 2.75% 0 0 0 0 0 0 合计 319,024,995 28.28% 288,024,992 90.28% 25.53% 288,024,992 90.28% 25.53% 注:共计被轮候冻结 2次,其中: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的 25.53%(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4 -095));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本次系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本次轮候冻结事项。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尚未收到关于本次股份 轮候冻结相关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 2、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所持公司288,024,992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 权稳定性的风险。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其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目前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公司股权转让款,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应付公司业务往来 款,孙洁晓先生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前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除公司提起诉讼申请执行的案件外,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被北京金融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案号(2025)京74执67号,执行标的886,875,548元;孙洁晓先生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5)京02执528 4号,执行标的1,401,365,683元(注:北京金融法院案件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均是基于同一股权转让差额补足的基础事实 ,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的主要诉求包含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中);孙洁晓先生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 号(2025)沪02执2371号,执行标的5,296,564元。除前述情形外,未知孙洁晓先生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是 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是否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7、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98efa583-d495-40f5-ac05-2673a14911dd.PDF ─────────┬──────────────────────────────────────────────── 2026-06-01 16:51│*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 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 际出席董事 6名,其中独立董事阮晓鸿先生、张山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 兴”)持有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春兴”)98%股权、全资子公司苏州春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宣城春兴 2%股权 ,宣城春兴向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1,000万元的借款,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宣城春兴的前述借款提供担 保。为保证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所需,同意公司及金寨春兴为前述担保向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4078707-641e-4e87-aba6-c2437aaec851.PDF ─────────┬──────────────────────────────────────────────── 2026-06-01 16:50│*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2025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持有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春兴”) 98%股权、全资子公司苏州春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宣城春兴2%股权,全资孙公司宣城春兴向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 ,000万元借款;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担保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暂定为一年;公司及子公 司金寨春兴为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期限为3年,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银行代偿之日起三年。公司及金寨春兴本次对宣 城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系因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或子公司的其他行为提供的担保。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反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 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借款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董朗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以南、环城大道以东机加工试联合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业设计服务;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车制造;电车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 ;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钢压延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22,674,222.11 120,372,456.47 总负债 116,263,929.66 111,239,899.72 净资产 6,410,292.45 9,132,556.75 项目 2026年度 1-3 月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13,530,363.53 64,679,208.46 营业利润 -2,269,689.57 1,221,895.62 净利润 -2,722,264.30 1,081,507.27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09-21 法定代表人:叶明喜 注册资本:26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酒大道与致和路交叉口宣城科技园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 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以上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股权结构 宣城市开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1.2548%,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持股5.7034%,宣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3 .0418%。宣城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财务数据情况:2025年总资产16908.83万元,总负债5141.71万元,净资产11767.12万元,营业收入329.06万元,营业利润-1 6.45万元,净利润9.84万元。 4、宣城担保公司与春兴精工、金寨春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5、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宣城担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乙方: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是指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是指借款人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本合同乙方签订的期限为壹拾贰个月的委托担保合 同。 第二条 甲方保证范围为:根据《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乙方向借款人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担保后,因借款人违约 导致担保人承担的代偿责任,包括借款人欠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维权 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三条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限为 3 年,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银行代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独立于担保合同,不因担保合同无效和解除而无效。如因债务人、担保人的过错致使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承担因合同无 效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第四条 如借款人违约,贷款人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进行代偿的,乙方有权立即向甲方追偿。乙方向 甲方追偿的范围为:乙方的代偿款、代偿款的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以及乙方维权所发生的费用,代偿款资金占用费从代偿之日计算至 实际归还之日,利率按照LPR的2倍计算。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系因全资孙公司宣城春兴的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 及子公司为其他行为而形成的担保。本次担保系为保障公司整体的经营所需,实际的债务人系宣城春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事项,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二)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本次提供反担保的实际债务人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宣城春 兴,为满足宣城春兴融资所需,公司对宣城春兴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 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前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457,23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取绝对值,下同)的 1176 .98%,占总资产的 99.00%。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21,039.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9 .12%,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88,062.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69%;子公司对子(孙)公 司的担保余额为 4,65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 128,373.46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0.45%。 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游国财”)为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元生智汇”)提供土地和厂房回购、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为仙游国财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其担保余额为 84,138万元(系 表外担保)。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就元生智汇土地和厂房的回购、租金事项分别向福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若后续仙游国财代元 生智汇履行回购并支付租金,或将会引发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7月 17日、2025年 8月 6日、2025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子公司元生 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b5a1728-105a-4fcb-853e-6a79b7ff9fa5.PDF ─────────┬──────────────────────────────────────────────── 2026-06-01 16:50│*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a76dc838-8795-4203-aeb6-86c11bab7b6f.PDF ─────────┬──────────────────────────────────────────────── 2026-06-01 16:48│*ST春兴(00254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 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7日 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215121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 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fd908e86-a20d-40e1-ab1c-76441192bfaa.PDF ─────────┬──────────────────────────────────────────────── 2026-05-25 18:59│*ST春兴(0025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ST春兴(0025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48a0140-b9c9-4c70-a300-15731b53864d.PDF ─────────┬──────────────────────────────────────────────── 2026-05-25 18:57│*ST春兴(002547):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本次执行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执行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股权转让欠款10,800万元及逾期利息等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对该事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此次终结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 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于近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025)苏0591执11096号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应付的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欠款事项向苏州工业园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91民初 3080号】,判决:被告苏州工业园区 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支付原告春兴精工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0800 万元,并支付以 10800万元未付部分 为基数,自 2022年 12月 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被告孙洁 晓对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 民法院申请执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并出具了《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苏 0591执 11096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7)。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苏0591 执 11096 号之一】,现本案执行措施已穷尽,仍 无法顺利执结本案,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5)苏0591民初308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 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 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对该事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此次终结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 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以保障公司合法权 益。就案件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25)苏 0591执 11096号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2636ede6-bcd9-4795-904b-360de1819e74.PDF ─────────┬──────────────────────────────────────────────── 2026-05-25 18:56│*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 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华晨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同时公司总经理吴永忠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华晨侃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cb36fd2-fa97-4b07-863d-901e12f4ff85.PDF ─────────┬──────────────────────────────────────────────── 2026-05-25 18:55│*ST春兴(002547):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ST春兴(002547):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a77d0eb-48ed-4061-9522-914ab09cd499.PDF ─────────┬──────────────────────────────────────────────── 2026-05-22 17:17│*ST春兴(002547):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受理 2、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3,826.34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因二审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存在 不确定性,后续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之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 )因不服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0233民初3214号】,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近日收到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民事二审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渝02民终1416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向忠县人民法院对惠州春兴以及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 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5-054)。 惠州春兴于2026年4月14日收到了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0233民初3214号】,判决:1、被告惠州春兴 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780万元;2、被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20万元及担保费26,600元;3、驳回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的 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26- 025)。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上诉人(一审被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改判上诉人已支付的780万元货款应从一审判决内容第一项上诉人应付货款中予以扣除。即,改判上诉人仅应向被上 诉人支付货款3000万元。 2、被上诉人承担上诉费用。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5.12.30 昆山奥马 苏州春兴精工股 买卖合 308.64 已结案。 热工科技 份有限公司 同纠纷 有限公司 2 2026.01.12 安徽星瑞 安徽春兴轻合金 买卖合 184.37 已结案。 齿轮传动 科技有限公司 同纠纷 有限公司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040.2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6.4.13 广州铨瑞 苏州春兴精工股 运输合 465.49 收到《传票》。 物流有限 份有限公司、金 同纠纷 公司 寨春兴精工有限 公司 2 2026.4.21 宁波市北 苏州春兴精工股 定作合 257.27 收到《应诉通知 仑区春晓 份有限公司 同纠纷 书》。 盛鑫压铸 模具厂 3 2026.5.15 苏州亨瑞 金寨春兴精工有 买卖合 317.51 收到《应诉通知 化工科技 限公司 同纠纷 书》。 有限公司 合计 1,040.27 —— 注:另有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12起,涉案金额共计445.42万元。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因二审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依据相关会计准 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备查文件 1、《民事二审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渝 02民终 1416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4dfc85a-0076-483e-859e-f97aede39a39.PDF ─────────┬──────────────────────────────────────────────── 2026-05-15 16:42│*ST春兴(002547):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徐雅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长袁静女士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徐雅娟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中有关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各项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传 真:0512-62625328 电子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a2ba4f8-32bf-4172-b93f-b47f1a46286e.PDF ─────────┬──────────────────────────────────────────────── 2026-05-15 16:41│*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 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5 名,其中董事龚燕南女士、独立董事阮晓鸿先生、张山根先生以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雅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 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fd5ca1f-cb11-4db2-b282-0ceb1d4e2b5f.PDF ─────────┬──────────────────────────────────────────────── 2026-05-14 16:42│*ST春兴(002547):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陆德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陆德宇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担 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经营所需,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陆德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陆德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陆德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非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陆德宇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5e65773-eb08-43e2-a442-b72d65ced32c.PDF ─────────┬──────────────────────────────────────────────── 2026-05-14 16:42│*ST春兴(00254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 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人。 3、业务规模 2024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 5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万元。 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 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均已完结,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 分 4 次。46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 律处分 8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宇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苏豪汇鸿(600981.SH)、苏豪时尚(600287.SH)、春兴精工(002547.SZ)、江苏国信(002608.SZ)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巧梅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春兴精工(002547.SZ)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 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 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来为中天科技(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上市公司提供年 报复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巧梅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综合情况确定。公司 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260万元,其中 :财务审计费用为 2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55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履职能力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 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该所在开展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严格恪守独立、客观 、公允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履职到位,审计工作流程规范、执业行为合规有序;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6388f18-2618-4bb0-a7d8-7a3181b20484.PDF ─────────┬──────────────────────────────────────────────── 2026-05-14 16:41│*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 名,实际出席 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 年度审计费用共 260 万元 (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2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5 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陆德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其经股 东会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所需,同意聘任陆德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2、3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暨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4ad440e-6a19-4f2c-9606-fbd9ff76e664.PDF ─────────┬──────────────────────────────────────────────── 2026-05-14 16:39│*ST春兴(002547):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5 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袁静女士于2026年5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截至目前袁静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1,00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袁静女士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 ,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 案后的股东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 目可以投票 1001.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非累积投票 √√ 0 全文及摘要 提案 2.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 2026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4.00 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5.00 关于 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7.00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提案 8、9、14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提案 15,与 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3、提案披露情况: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9日、2026年 5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 2025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要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 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2日 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215121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 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fd49446-c5aa-4446-a8c8-a3da2cbf053d.PDF ─────────┬──────────────────────────────────────────────── 2026-05-13 16:58│*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春兴、证券代码:002547)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3、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 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债权人有权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措施,公司存在账户及资 产被冻结查封、计收罚息的风险;同时不排除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可能,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及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或将触发叠加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5d27549-1dc3-4491-aa7f-89530404907f.PDF ─────────┬──────────────────────────────────────────────── 2026-05-11 17:22│*ST春兴(002547):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现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16:00 召开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对 2025年度及 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袁静女士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永忠先生 独立董事:阮晓鸿先生、张山根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上述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XsJ589Mqs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2625328 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巨潮资讯网、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bd7771b-6f28-4586-aa9c-87562115a431.PDF ─────────┬──────────────────────────────────────────────── 2026-05-06 17:28│*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春兴、证券代码:002547)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 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4、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64fdb4f-300f-46b7-b39a-71d7e647d158.PDF ─────────┬──────────────────────────────────────────────── 2026-04-29 00:10│春兴精工(00254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 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 00000204 号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 精工)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春兴精工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春兴精工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d6a20f8-c913-4b6e-9101-59eba677d3d8.PDF ─────────┬──────────────────────────────────────────────── 2026-04-29 00:10│春兴精工(002547):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 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 ,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605 号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10844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主要内容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相关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 2(1)所述,春兴精工于 2018 年将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泽宏)100%股权以及通过转让全资子公司 Chunxing Holdings(USA)Ltd.100%股权的方式间接出售 CALIENTTechnologies,Inc.( 以下简称CALIENT)25.5%股权给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卡恩联特),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 12,000 万元 、32,965 万元,合计 44,965.00 万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为受让方苏州卡恩联特的实际控制人,为上述交 易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此外,上述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春兴精工已取得相关担保或质押,其中苏州卡恩联特以其间接持有威马控股 2.67%的股 权、孙洁晓以其家族持有威马控股 0.6%的股权,合计以威马控股 3.27%的股权质押给公司用于担保公司债权的实现;孙洁晓先生以 其持有的上海房产抵押给公司(2023 年 5 月 11 日取得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沪[2023]长字不动产证明第 05003083 号),2025 年 4 月,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签署了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抵押房产的处置价款享有第一顺位优先受偿权,同时 要求抵押房产在委托出租期间产生的全部租金收益(扣除相应费用后)直接支付至公司账户用于冲抵债务。 2025 年度,公司累计共收到控股股东 4,623.79 万元股权转让款项,其中3,123.79万元来自供应商债务转让。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欠款 28,583.16 万元,业务往来欠款 8,042.55 万元,合计 36,625.7 1 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31,536.51万元,账面价值 5,089.20 万元。截止审计报告报出日,上述款项尚未偿还,已超出股东大会 审议的延期付款期限 2023年 12 月 31日。 2、关于公司售后回租的土地及建筑物即将到期按约定进行回购的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十三 2(2)所述,春兴精工之控股子公司元生智汇于 2025年 7月 13日前未能履行 对元生智汇产业园回购义务,其售后回购的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合计账面价值 54,811.31万元已被鼎盛投资接管,同时鼎盛投资 于 2025 年 7月 31日向福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元生智汇公司履行回购义务,福州仲裁委已经受理。 截止 2025 年 12 年 31 日,与该回购事项对应的应付款为 40,631.38 万元,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日,该仲裁事项正在进行中, 其仲裁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上期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春兴精工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 字(2025)第 020313 号),本期对强调事项段的处理情况详见“一、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主要内容”。 三、发表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 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事满足下 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 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 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 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应用指南一(一)“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举例”中明确,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增 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包括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等事项。 春兴精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相关事项。鉴于相关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 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为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强调事项段 和,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等事项。 四、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相关情况如下: 选取的基准:营业收入; 使用的百分比:营业收入的 0.50%; 选取依据:春兴精工近三年经营持续亏损,本年度期末未审净资产为负数,选取营业收入的 0.50%作为基准; 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1,040.00 万元。 五、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春兴精工本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为强调事项,该事项已由春兴精工在其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增加强调 事项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 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我们没有发现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 规定的情形。 七、使用目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春兴精工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e473eca-5015-4f46-b38d-257a64d348b1.PDF ─────────┬──────────────────────────────────────────────── 2026-04-29 00:10│春兴精工(00254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春兴精工(00254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9db214-c65f-48f2-bd16-18e431cff9a4.PDF ─────────┬──────────────────────────────────────────────── 2026-04-29 00:10│春兴精工(00254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春兴精工(00254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fc49726-b167-42ae-a98a-cdcf4fb70e40.PDF ─────────┬──────────────────────────────────────────────── 2026-04-29 00:10│春兴精工(002547):关于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等,下同)日常生产经营,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 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袁静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及子公 司本次接受担保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 公司提供反担保;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孙洁晓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25.53%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孙洁晓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孙洁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袁静女士,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75%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袁静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袁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 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的日常资金 所需,有利于稳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孙洁晓先生偿还公司股权转让款外,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发生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金额为 0。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2 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 2 人,会议以同 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等,下同)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提供的担保,前述 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dfe416f-9f98-4fde-a89f-e210bc4fcb46.PDF ─────────┬──────────────────────────────────────────────── 2026-04-29 00:10│春兴精工(002547):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 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等,下同)向相关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5 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6年整体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相关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250,000万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无需公司另行审议。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贸易融资等;公司及子公司 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为自身授信(含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相关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 述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2613531-96f0-4147-8a53-e6418314c74d.PDF ─────────┬──────────────────────────────────────────────── 2026-04-29 00:10│春兴精工(002547):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投资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 资的规定。 2、投资金额: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可循环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 式,风险较低,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波动等影响,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等,下同)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 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理财额度。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投资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 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五)实施方式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 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及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投资 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现金管理业务受市场波动、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利率走势、汇率走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多 方面因素影响,导致现金管理业务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 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管理权限、实施流程、监督和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义务等作了 详细规定,并且公司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资金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 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其获得的投资收益,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 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442053-583d-4caf-b16e-0db81e5753c8.PDF ─────────┬──────────────────────────────────────────────── 2026-04-29 00:10│春兴精工(002547):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 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 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融资安排,降低筹资成本,2026年度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97,400万元的 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97,4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是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 被担保对象 被担保方最近 拟设定担保 担保额度占上 方 与公司关系 一期(2025年 额度(万元) 市公司最近一 12月31日)资 期经审计净资 产负债率 产比例 1 春兴铸造(苏州 春兴精 本公司 108.17% 86,200 221.89% 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工 2 苏州工业园区永 25,200 64.87% 达科技有限公司 3 迈特通信设备 5,000 12.87% (苏州)有限公 司 4 金寨春兴精工有 42,000 108.11% 限公司 5 深圳市福昌电子 15,000 38.61% 技术有限公司 6 春兴精工(麻城) 12,000 30.89% 有限公司 7 春兴精工(芜湖 12,000 30.89% 繁昌)有限公司 合计 197,400 508.13% 注:鉴于公司2025年度末净资产为负值,本公告中占净资产的比例取其绝对值为基数计算,下同。 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 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 为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范围内可以进行调剂。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9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袁静 4、注册资本:112,805.7168万元 5、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2号 6、主营业务:通讯系统设备、消费电子部件配件以及汽车用精密铝合金构件及各类精密部件的研究与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 ;LED芯片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自营或代理以上产品在 内的各类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 口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4,900,336,833.07 4,618,341,586.84 总负债 4,827,743,075.56 4,995,867,909.29 净资产 48,634,906.69 -388,480,405.51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2,206,950,876.78 2,230,088,177.08 营业利润 -244,127,189.72 -268,919,971.41 净利润 -199,025,589.02 -437,690,694.19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2026年度的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在 担保业务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系基于公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为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之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求,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 供反担保的议案》,前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457,19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6.87%,占总资产的 98.99%。 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17,208.1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9 .12%,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84,219.6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79%;子公司对子(孙)公 司的担保余额为 4,65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 128,331.46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0.34%。 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游国财”)为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元生智汇”)提供土地和厂房回购、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为仙游国财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其担保余额为 84,096 万元(系 表外担保)。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就元生智汇土地和厂房的回购、租金事项分别向福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若后续仙游国财代元 生智汇履行回购并支付租金,或将会引发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7月 17日、2025年 8月 6日、2025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子公司元生 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538c5b-b713-469d-a7cd-369b71b8a5a0.PDF ─────────┬──────────────────────────────────────────────── 2026-04-29 00:10│春兴精工(002547):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等,下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 业务系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 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 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因业务的经营需求,公司境外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 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是 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通过锁定换汇成本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 30,000万元,投资期限内交易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交易工具为远期结售汇。交易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 割期与预测收付汇款期间相近,且金额与预测收付汇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4、交易场所/交易对手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投资期限及授权: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 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交易额度范围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6、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公司开展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 30,000万元;在额度有 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得超出前述额度。 7、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投资期限内交易金额可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 度》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仍存在 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合法资质且具有良好信用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3、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 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 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 2、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 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 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5、公司定期对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 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df86e3-1566-4080-ae45-870192a0fa77.PDF ─────────┬──────────────────────────────────────────────── 2026-04-29 00:10│春兴精工(002547):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 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 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98%股权,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其2%股权,合计控制其100% 股权,以下简称“繁昌春兴”)因经营发展所需,分别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贷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1,000万元贷款。繁昌春兴作为繁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经繁昌春兴申请,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金繁” )为繁昌春兴的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暂定一年,公司、繁昌春兴拟为芜湖金繁的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及子公 司本次对芜湖金繁提供反担保系因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或子公司的其他行为提供的担保。 上述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 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借款人及被担保人及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基本信息 名称: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董朗友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服务楼7楼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动机制造;助动车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模 具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52,303,672.39 175,412,873.12 总负债 113,131,421.15 132,799,134.20 净资产 39,172,251.24 42,613,738.92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54,295,068.05 169,070,694.33 营业利润 -7,971,685.07 -937,168.58 净利润 -6,026,319.22 -1,355,192.76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04-02 法定代表人:汪世龙 注册资本:43358.2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龙亭东路 2号办公楼三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诉讼保 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 股权结构:安徽繁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6.3446%;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持股 23.7556%;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3495%;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持股 6.5504%。 财务数据情况:2025年总资产 66,130万元,负债 21,258万元,净资产 44,872万元,营业收入 875万元,营业利润-1,131万元 ,净利润-1,134万元。(未经审计) 芜湖金繁与春兴精工、繁昌春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芜湖金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乙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乙方信用反担保范围包括: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偿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相关费用;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款项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三乘以实际占用 天数)及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担保费,甲方向借款人追偿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 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执行费、催收费用、差旅费用等; 甲方实现反担保权利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损失。 (二) 信用反担保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日起两年。 (三) 信用反担保方式 本信用反担保合同乙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同意借款人未按融资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代偿时,甲方无需另 行通知乙方,甲方自代偿之日起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保证自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清偿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全 部款项。 乙方同意:乙方信用反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或质押反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有 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而无需先行行使担保物权。甲方放弃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 的,乙方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本次为芜湖金繁提供反担保系因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办理贷款所需,有利于繁昌春兴的 经营发展;本次担保对象虽为芜湖金繁,但本次担保实质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的反担保,本次担保的实际债务人为 繁昌春兴,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会加强对繁昌春兴的经营管控,保障繁昌春兴的资金流动性。综上所述,本次担保实为子公司经营发 展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实际债务人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为保证繁昌春兴的实 际经营发展所需,公司对繁昌春兴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反担 保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 供反担保的议案》,前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457,19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取绝对值,下同)的 1176.87%,占总资产的 98.99%。 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17,208.1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9 .12%,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84,219.6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79%;子公司对子(孙)公 司的担保余额为 4,65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 128,331.46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0.34%。 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游国财”)为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元生智汇”)提供土地和厂房回购、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为仙游国财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其担保余额为 84,096 万元(系 表外担保)。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就元生智汇土地和厂房的回购、租金事项分别向福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若后续仙游国财代元 生智汇履行回购并支付租金,或将会引发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7月 17日、2025年 8月 6日、2025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子公司元生 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5071b5-3fa8-4f8c-a413-1ee1819774cb.PDF ─────────┬──────────────────────────────────────────────── 2026-04-29 00:10│春兴精工(002547):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春兴精工(002547):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3135d2-bcc8-4e5e-bf80-8b00fbf2cfb1.PDF ─────────┬──────────────────────────────────────────────── 2026-04-29 00:09│春兴精工(00254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 2026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4.00 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5.00 关于 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提案 8、9、14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提案 15,与 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3、提案披露情况: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 2025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要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 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2日 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215121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 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96c147-9280-4757-8d92-29f5f4831e9e.PDF ─────────┬──────────────────────────────────────────────── 2026-04-29 00:09│春兴精工(002547):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 信原则,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 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 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 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 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第六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 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 回复投资者提问。第七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 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 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九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 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 第十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 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 第十一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互 动易平台的问答回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拟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 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分析、解答,及时将相关 资料报送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整理编制符合披露要求的回复内容,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至互动易平台。董事会秘书 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 意见。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ac4b36d-2fa8-40df-b2a8-c1af2254e824.PDF ─────────┬──────────────────────────────────────────────── 2026-04-29 00:09│春兴精工(00254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阮晓鸿) ─────────┴──────────────────────────────────────────────── 春兴精工(00254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阮晓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5bc889c-6a9e-449b-b6c8-ab78a1a2da45.PDF ─────────┬──────────────────────────────────────────────── 2026-04-29 00:09│春兴精工(00254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管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 功能,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下同)、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与奖惩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工资总额预算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 ,以公司经营业绩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结合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等因素 综合确定。 第八条 公司将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坚持统筹 协调,薪酬增长与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 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二)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权责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业绩相挂钩,于年终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有关期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 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五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可按年、季 或月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不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 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货膨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岗位承担职责发生变化; (五)管理人员任免、岗位调整等。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报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 中长期激励收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励 收益: (一)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上市 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施行,并追溯至2026年1月1日生效。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f30993-7226-46e9-80ec-49d7c3fc154b.PDF ─────────┬──────────────────────────────────────────────── 2026-04-29 00:09│春兴精工(00254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山根) ─────────┴──────────────────────────────────────────────── 春兴精工(00254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山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123568-4a03-4383-b334-e857bf59f2a1.PDF ─────────┬──────────────────────────────────────────────── 2026-04-29 00:08│春兴精工(00254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春兴精工(00254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7d29367-caad-4917-8c51-3d7deec2c76b.PDF ─────────┬──────────────────────────────────────────────── 2026-04-29 00:08│春兴精工(002547):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背景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境外营业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 经营风险,降低汇兑损失,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将基 于自身货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的出口业务占比相对较高,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整体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结合近年的外销规模及汇率 变动的实际情况,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目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 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 亿元。 (三)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与实 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 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交易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 成不良影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对相关决策权限、风险控制及监督、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关规 定,并配备了相关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仍存在 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合法资质且具有良好信用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3、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 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 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 2、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 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 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5、公司定期对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交易风险,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制定操作规程,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因此,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8e8745f-6ac8-4641-b22e-2922a6adbe53.PDF ─────────┬──────────────────────────────────────────────── 2026-04-29 00:08│春兴精工(002547):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通信系统设备、汽车零部件等精密铝合金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及其他相关业务。近年来,由于经济形势、供求关系及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变化,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等)产 品的主要原材料铝、铜等商品的价格会产生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有必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利用商品期 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加强对原材料和产品库存的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 ,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 述最高额度。 (二)交易方式:在国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铜、银期货合约及相关期货衍生品。 (三)交易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资金来源: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 定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 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引发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引发 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的期 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与客 户锁定价格的材料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 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 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影响正常经营。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以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原材料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 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业 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等做出相关规定,能够有效保证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五、结论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利用期货市场 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原材料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推动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公司 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起到了保障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044d96-da24-44df-bbf5-94ba484f1e8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春兴精工: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081.PDF ─────────┬──────────────────────────────────────────────── 2026-04-29│春兴精工: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093.PDF ─────────┬──────────────────────────────────────────────── 2025-10-30│春兴精工: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1438.PDF ─────────┬──────────────────────────────────────────────── 2025-08-29│春兴精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341.PDF ─────────┬──────────────────────────────────────────────── 2025-04-30│春兴精工: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2011.PDF ─────────┬──────────────────────────────────────────────── 2025-04-25│春兴精工: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465.PDF ─────────┬──────────────────────────────────────────────── 2024-10-30│春兴精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555.PDF ─────────┬──────────────────────────────────────────────── 2024-08-31│春兴精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79294.PDF ─────────┬──────────────────────────────────────────────── 2024-04-30│春兴精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779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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