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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47(*ST春兴)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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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47 *ST春兴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1 18:49 │*ST春兴(002547):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11 18:49 │*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9-10 18:55 │*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9-10 00:00 │*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9-08 16:57 │*ST春兴(00254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 │2026-08-26 18:26 │*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26 18:24 │*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6 18:24 │*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6 18:22 │*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6 18:21 │*ST春兴(002547):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书》暨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进展的公告 │ └─────────┴──────────────────────────────────────────────┘ ─────────┬──────────────────────────────────────────────── 2026-09-11 18:49│*ST春兴(002547):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静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0人,代表股份 333,545,7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5682%。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19,778,1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34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5 人,代表股份 13,7 67,6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8人,代表股份 14,520,8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87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75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5人,代 表股份 13,767,6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205%。 8、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1.00 《关于元 总表决情 332,995,898 99.8351% 516,700 0.1549% 33,200 0.0100% 0 0% 审议 生智汇售 况 通过 后回购事 项拟签署 <调解协 其中,中 13,970,903 96.2130% 516,700 3.5583% 33,200 0.2286% 0 0% 议书>的 小股东的 议案》 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田杰和王艳菲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9098c581-9b74-43bb-80bf-2b48f6057c80.PDF ─────────┬──────────────────────────────────────────────── 2026-09-11 18:49│*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2e398c45-4eca-4360-8dde-c6f2bd1bb159.PDF ─────────┬──────────────────────────────────────────────── 2026-09-10 18:55│*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6062be57-9430-472c-917f-12698942b9c6.PDF ─────────┬──────────────────────────────────────────────── 2026-09-10 00:00│*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203.54万元及违约金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 已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及子公司在相关诉讼、仲裁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 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或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或将可能面临 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随之上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于近日收到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闽0322民初2823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元生智汇因与深圳市好运鸟实业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元生智汇收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闽 0322民初2823号】,判决内容如下: 1、深圳市好运鸟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租金 12,035,397元及逾期付款 违约金; 2、驳回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9,021元,由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3,729元,由深圳市好运鸟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05,292元,限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 级人民法院。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原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5.3.11 仙游春元物业 凯茂科技(福建 租赁合 1513.12 收《民事裁定书》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凯茂 同纠纷 驳回被告的再审申 科技(深圳)有 请 限公司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5.10.20 浙江华兴隆模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09.15 收二审《传票》 具材料科技有 同纠纷 限公司 2 2026.4.13 广州铨瑞物流 春兴精工、金寨 运输合 465.49 已结案 有限公司 春兴精工有限公 同纠纷 司(以下简称“金 寨春兴”) 3 2026.5.6 无锡福兰德科 春兴精工、金寨 买卖合 167.00 原告已撤诉 技有限公司 春兴、苏州捷迅 同纠纷 自动化科技有限 公司 4 2026.5.29 上海哲赢液压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16.56 收《民事判决书》 配件有限公司 同纠纷 5 2026.6.4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 买卖合 266.50 收到执行裁定 州)有限公司 同纠纷 6 2026.8.6 金寨县产业投 金寨春兴、春兴 租赁合 810.99 原告变更诉请,将 资发展有限公 精工 同纠纷 申请支付原告的设 司 备租金由 671.46万 元变更为 247.29万 元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20.70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号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时间 (万元) 1 2026.8.11 武汉贝特赛 金寨春兴 买卖合 136.83 收《应诉通知书》 威智能科技 同纠纷 有限公司 2 2026.8.13 宁波欣昊机 金寨春兴 买卖合 233.11 收《应诉通知书》 械有限公司 同纠纷 3 2026.8.13 苏州茨技威 春兴精工 买卖合 450.76 收《传票》 电子科技有 同纠纷 限公司 合计 820.70 —— 注: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7起,涉案金额共计164.08万元。 五、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 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 性。若公司及子公司在相关诉讼、仲裁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 ;届时若公司或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或将可能面临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随之上升。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6)闽 0322民初 2823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eb0914e1-e947-4769-bb40-56ae364940c4.PDF ─────────┬──────────────────────────────────────────────── 2026-09-08 16:57│*ST春兴(00254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f7954535-e465-4441-80cd-dc5624777f55.PDF ─────────┬──────────────────────────────────────────────── 2026-08-26 18:26│*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98e707a-2e12-4942-9884-46fa2b59d019.PDF ─────────┬──────────────────────────────────────────────── 2026-08-26 18:24│*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219f95b-c052-4d53-9531-f04cbb034488.PDF ─────────┬──────────────────────────────────────────────── 2026-08-26 18:24│*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e9c52c6-1c83-4df5-8fa1-4ae763d9aa80.PDF ─────────┬──────────────────────────────────────────────── 2026-08-26 18:22│*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7fe9ecf-ca98-4754-b64b-702a6e4d2f96.PDF ─────────┬──────────────────────────────────────────────── 2026-08-26 18:21│*ST春兴(002547):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书》暨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进展的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书》暨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b7a1caf-1007-4451-8273-0b115a853e43.PDF ─────────┬──────────────────────────────────────────────── 2026-08-26 18:20│*ST春兴(002547):《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拟以物抵债涉及的融资租赁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 ─────────┴──────────────────────────────────────────────── *ST春兴(002547):《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拟以物抵债涉及的融资租赁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39e4d6c-90dd-4c5b-925b-959a96ef3b84.PDF ─────────┬──────────────────────────────────────────────── 2026-08-26 18:19│*ST春兴(002547):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9月 1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9月 0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拟签署<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解协议书>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书〉暨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 项进展的公告》。 3、特别提示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 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10日 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215121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 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96ca000-a9f2-492d-99bf-06d8dd6c9558.PDF ─────────┬──────────────────────────────────────────────── 2026-08-14 16:57│*ST春兴(002547):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644e7c48-6fde-4a4b-8ce6-d0f1bc3697a9.PDF ─────────┬──────────────────────────────────────────────── 2026-08-11 17:57│*ST春兴(002547):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be66190d-2e3d-4ea3-8825-75783374078a.PDF ─────────┬──────────────────────────────────────────────── 2026-08-01 00:00│*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872b0a43-b8ce-4210-9baa-039bba62a89f.PDF ─────────┬──────────────────────────────────────────────── 2026-07-30 17:42│*ST春兴(00254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已恢复执行;案件二已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为执行申请人;案件二为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案件一:股权转让欠款10,800万元及逾期利息等;案件二:3,826.34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案件一,目前尚在执行阶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 响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案件二,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本次判决结果不 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基本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就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应付的惠 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欠款事项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91民初 3080号】,判决: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 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支付原告春兴精工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0800万元,并支付以 10800万元未付部分为基数,自 2022年 12月 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被告孙洁晓对被告苏州工业 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已立案执行,并出具了《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苏 0591执 1109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3日在巨 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法院因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顺利执结案件, 故终结前述执行程序,并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5)苏 0591执 11096号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在巨 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二)案件二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向忠县人民法院对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以及 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4)。 惠州春兴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收到了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 0233民初 3214 号】,判决:1、被 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3780万元;2、被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 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 20 万元及担保费 26,600 元;3、驳回原告重庆新润星 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惠州春兴因不服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上述《民事判决书》,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收到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出具的《民事二审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渝 02民终 14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一)案件一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公司向法院申请恢复《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91民初 3080号】的执行,并于近 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苏 0591执恢 1162号】,法院已立案执行。 (二)案件二 近日,惠州春兴收到了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渝02民终1416号】,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600元,由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5.10.17 浙江华兴隆模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09.15 收《民事判决书》 具材料科技有 同纠纷 限公司 2 2025.11.27 苏州铸鼎压铸 金寨春兴精 买卖合 373.28 收《民事判决书》 有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同纠纷 3 2026.6.12 帅翼驰新材料 春兴精工、金 买卖合 553.78 收《民事调解书》 集团有限公司 寨春兴精工 同纠纷 有限公司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案件一 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对该事项计提了坏账准备,目前尚在执行阶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 对公司的影响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二)案件二 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对公司 的影响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 司在相关诉讼、仲裁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或子 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或将可能面临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随之上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苏 0591执恢 1162号】;2、《民事判决书》【(2026)渝 02民终 1416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096a5b43-4893-47c2-9309-28c0e9973ca2.PDF ─────────┬──────────────────────────────────────────────── 2026-07-30 00:00│*ST春兴(002547):关于启动庭外重组暨债权申报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实施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 力,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能否在2026年度内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2、本次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即使进入重整程序,能否于2026年度内完成、何时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2025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前述情形能否在2026年度末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关 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相关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12规定的相关情形“(一)经审计 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 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 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5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为负值;同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 为妥善化解公司当前经营风险、保障持续经营能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 案》,同意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时向管辖法院申请预重整或重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 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确定庭外重组辅助机构并支付费用;(2)基于庭外重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庭外重组期间 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重组方案磋商等;(3)发布、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 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4)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接受、回复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或意见;(5)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向 政府、法院、监管部门等汇报、说明情况;(6)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庭外重组,即在公司未进入司法破产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方式与债权人、股东、潜在投资人等相关方自主协商,就债务清 偿、债权调整、引入增量资金等事项达成一致安排,以化解公司经营风险,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已就启动庭外重组事宜向属地管理委员会专项报备并申请支持,近日收到了属地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复函》:“你司在开展 庭外重组工作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原则,遵守《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文 件精神,充分保障债权人、中小投资者、企业职工等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切实做好风险防控与社会稳定保障工作。” 为推进庭外重组及后续可能的司法重整,公司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辅助机构,协助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庭外重组相关工 作。 二、庭外重组债权申报 现公司在辅助机构的协助下启动庭外重组债权申报工作,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春兴精工债权人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含当日),通过网络申报系统(链接https://lawporter.com,项目编号2632000010)向 辅助机构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可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网络系统申报为唯一申报有效途径, 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本公告不视为辅助机构或公司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辅助机构联系人:舒律师、黄律师 联系电话:0512-62625305、0512-62623279、18013156757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00 工作邮箱:cxjgcz2026@163.com(发送邮件不视为债权申报) 工作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 三、庭外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庭外重组,并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 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企业重整成本 ,提高重整效率。如公司庭外重组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四、风险提示 1、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力,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能否 在 2026年度内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实施庭外重组,是为了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庭外重组期间,公司可能面临 债权协商难度大、投资人招募不及预期等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进入重整程 序,能否于 2026年度内完成、何时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 2025 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前述情形能否在2026 年度末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相关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 9.3.12规定的相关情形“(一)经审 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 虽符合第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9ceed681-4e2c-4cf0-b1ba-9957c285d272.PDF ─────────┬──────────────────────────────────────────────── 2026-07-23 17:27│*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43b32e2d-b62a-4f71-909c-0de2ad90dd9f.PDF ─────────┬──────────────────────────────────────────────── 2026-07-21 17:38│*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春兴、证券代码:002547)于2026年7月20日至7月21日 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4、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 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债权人有权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措施,公司存在账户及资 产被冻结查封、计收罚息的风险;同时不排除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可能,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及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或将触发叠加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74) ,预计公司 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的财务数据以 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95c91302-ba98-460b-aa6c-a5a42a6104d3.PDF ─────────┬──────────────────────────────────────────────── 2026-07-17 17:37│*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 8,02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质押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司法冻结(包 括司法再冻结)股份数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轮候冻结 3次,其中:被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 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 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袁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1,00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被质押 31,000,000股,占 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被司法冻结(包括司法再冻结)股份数 31,000,00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 司总股本的 2.75%。 3、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合计持有 319,024,9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其中:质押股份 数为 319,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司法冻结股份数为 319,024,994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 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 4、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的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 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 定性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冻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 原因 称 控股股 结/标记 持股份 司总 售股及限 请人/拍 东或第 股份数 比例 股本 售类型 卖人等 一大股 量 (%) 比例 东及其 (股) (%) 一致行 动人 孙洁晓 是 288,024, 100.00 25.53 否 2026年 2029年 江苏省 轮候冻 992 % % 07月 15 07月 14 苏州市 结 日 日 中级人 民法院 袁静 是 31,000,0 100.00 2.75% 是,其中 2026年 2029年 江苏省 司法冻 02 % 23,250,00 07月 15 07月 14 苏州市 结 2股系董 日 日 中级人 事锁定股 民法院 合计 —— 319,024, 100.00 28.28 —— —— —— —— —— 994 % % ①袁静女士本次被司法冻结 31,000,002 股,其中 30,999,999 股为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8)。②公司本次系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本次冻结、轮候冻结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 到上述股份冻结及轮候冻结相关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上述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原因尚不明确。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 (%) 数量(股) 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 (%) 孙洁晓 288,024,992 25.53% 288,024,992 0 注 2 100.00% 25.53% 注 1 袁静 31,000,003 2.75% 3 30,999,999 100.00% 2.75% 合计 319,024,995 28.28% 288,024,995 30,999,999 100.00% 28.28% 注 1:孙洁晓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标记(即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 总股本的 25.53%,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7);被轮候冻结共计 3 次,其中: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 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 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 总股本的 25.53%,详见公司于 2026 年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5);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 %。 注 2:被标记股份数量已包含在注 1的累计被冻结数量内。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 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其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目前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公司股权转让款,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应付公司业务往来 款,孙洁晓先生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前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除公司提起诉讼申请执行的案件外,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被北京金融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案号(2025)京 74 执 67 号,执行标的886,875,548元;孙洁晓先生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5)京02 执 5284号,执行标的 1,401,365,683元(注:北京金融法院案件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均是基于同一股权转让差额补足的 基础事实,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的主要诉求包含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中)。除前述情形外,未知孙洁晓先生最近一年是否存 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是否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47a53652-8bd8-4cad-b5c5-8677c75799a7.PDF ─────────┬──────────────────────────────────────────────── 2026-07-14 19:03│*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00 ~ -10,500 -12,897.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500 ~ -11,000 -12,534.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97 ~ -0.0931 -0.1143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因市场竞争加剧及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产能尚未完全释放等因素叠加影响,对公司销售 毛利造成了不利影响,影响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如公司 2026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71941bd-29e4-4561-b637-89c1983ed4a5.PDF ─────────┬──────────────────────────────────────────────── 2026-07-14 17:47│*ST春兴(00254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现将有 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3,980.94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6.6.1 苏州苏优模具 金寨春兴精工有 买卖合 176.89 收《民事判决书》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 同纠纷 称“金寨春兴”) 2 2026.6.8 象山瑞翔模具 金寨春兴 定作合 208.75 收《应诉通知书》 有限公司 同纠纷 3 2026.6.8 敬科 (深圳 )机 春兴精工(芜湖 买卖合 1,001.00 收《民事调解书》 器人科技有限 繁昌)有限公司、 同纠纷 公司 春兴精工 4 2026.6.12 帅翼驰新材料 春兴精工、金寨 买卖合 553.78 收《应诉通知书》 集团有限公司 春兴 同纠纷 5 2026.6.16 苏州苏优模具 春兴精工 定作合 462.29 收《应诉通知书》 科技有限公司 同纠纷 6 2026.6.16 苏州波岩金属 春兴精工 定作合 756.74 收《应诉通知书》 制品有限公司 同纠纷 7 2026.7.8 苏州宝特模具 金寨春兴 承揽合 120.47 收《应诉通知书》 材料有限公司 同纠纷 合计 3,279.92 注:另有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25起,涉案金额共计701.02万元。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5日、2024年 4月 30日、2024年 12月 20日、2025年 3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2024-032、2024-112、2025-018),于 2023年 12月 29日、2024年 4月 2日、2024年 6月 29日、2024年 11月 2日、2025年 3月 1日、2026年 1月 30日、2026年 3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2024-019、2024-064、2024-102、2025-015、2026-003、 2026-012),于 2025年 6月 3日、2025 年 10 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4、2025-093),于 2025年 12月 13日、2026年 1月5日、2026年 5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 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2026-001、2026-060),于 2026年 5月 23日、2026年 6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2026-068)。其中部分案件于近日取得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5.11.26 江苏汇联铝 金寨春兴 买卖合 1,254.43 收《执行裁定书》 业有限公司 同纠纷 2 2026.5.15 苏州亨瑞化 金寨春兴 买卖合 317.51 收《民事调解书》 工科技有限 同纠纷 公司 3 2026.5.29 苏州亨瑞化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78.20 收《民事调解书》 工科技有限 同纠纷 公司 4 2026.5.29 昆山华讯万 金寨春兴 买卖合 203.88 收原告《变更诉讼 通环保科技 同纠纷 请求申请书》,涉 有限公司 案 金 额 调 整 为 76.51万元。 5 2026.6.3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金 票据追 100.82 收《民事调解书》 州)有限公司 寨春兴 索权纠 纷 6 2026.6.4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 买卖合 266.50 收《民事调解书》 州)有限公司 同纠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 司在相关诉讼、仲裁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或子 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或将可能面临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随之上升。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正在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应收账款催收、与相关方协商解决方案、优化资产结构等措施,以保障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稳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9676a04-6414-491d-b79c-f82f6665dfaa.PDF ─────────┬──────────────────────────────────────────────── 2026-07-10 00:00│*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 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 际出席董事 6名,其中独立董事张山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议案》。 2025年 11月,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目前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以下简称“金寨镁业”)、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蓝泾新能”)等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蓝泾新能拟以 13,333.34 万元认购金寨镁业新增注册资本的 3,333.34万元。 近日,金寨镁业收到蓝泾新能的《告知函》:“现因我司外部融资受阻、内部资金统筹调配受限,短期内无法足额筹措本次增资 款项,已不具备继续履行本次增资的条件。经我司内部正式研究决议,现正式函告:取消本次对贵司 13333.34万元增资事宜,双方 此前达成的本次增资相关约定即刻终止,我司不再履行本次增资缴款相关义务。”鉴于蓝泾新能自身原因,其已明确无法履行金寨镁 业增资相关约定,同意公司与蓝泾新能签订《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金寨镁业本次增资事宜。本次增资协议终止不涉及公司资 金退还及额外费用支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为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意注销金寨镁业,金寨镁业原拟 开拓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将由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及签署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e713d25d-ba7e-4476-9033-a4cfa190c298.PDF ─────────┬──────────────────────────────────────────────── 2026-07-10 00:00│*ST春兴(002547):关于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公告 ─────────┴──────────────────────────────────────────────── 一、事项概述 1、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放弃其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泾新能” )拟以13,333.34万元认购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镁业”)新增注册资本的3,333.3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5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放弃其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2025-101)。 2、公司原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持有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轻合金”)100%股权,鉴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为便于管理,2026年1月安徽轻合金将其持有的金寨镁业100%股权按账面价值转让 给金寨春兴,前述股权转让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之间股权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3、各方签署金寨镁业《增资协议》后,公司密切关注金寨镁业增资的具体情况,敦促蓝泾新能履行增资义务。截至目前,蓝泾 新能尚未根据《增资协议》履行对金寨镁业的增资义务,金寨春兴仍持有金寨镁业100%股权。 近日,金寨镁业收到蓝泾新能的《告知函》,其取消本次对金寨镁业13,333.34万元增资事宜、蓝泾新能不再履行金寨镁业本次 增资缴款相关义务。鉴于蓝泾新能因自身原因已无法履行金寨镁业增资相关约定,各方同意签署《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金寨 镁业本次增资事宜。本次增资协议终止不涉及公司资金退还及额外费用支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为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意注销金寨镁业,金寨镁业原拟 发展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将由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 4、本次终止金寨镁业增资暨注销金寨镁业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议案》。 二、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 各方签署金寨镁业《增资协议》后,我方已按《增资协议》的约定,履行了金寨镁业5,0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但蓝泾新 能未能按《增资协议》的约定支付13,333.34万元增资款。公司保持与蓝泾新能的沟通,敦促其履行《增资协议》的约定,足额、及 时完成增资款项的支付义务。 近日,金寨镁业收到蓝泾新能的《告知函》:“贵司与我司前期友好协商一致,约定由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向贵司增资人 民币13333.34万元。现因我司外部融资受阻、内部资金统筹调配受限,短期内无法足额筹措本次增资款项,已不具备继续履行本次增 资的条件。经我司内部正式研究决议,现正式函告:取消本次对贵司13333.34万元增资事宜,双方此前达成的本次增资相关约定即刻 终止,我司不再履行本次增资缴款相关义务。望贵司知悉谅解,自行调整后续融资及经营规划。” 基于蓝泾新能目前的实际情况,鉴于其已无法履行《增资协议》中的出资义务,各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并签 署《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本次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不涉及公司资金的返还及额外支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资协 议之终止协议》的具体内容: 甲方(投资方):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标的方):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 丙方(原股东):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现股东):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鉴于: 1、甲、乙、丙三方于 2025年 11月 17日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增资人民币 13,333.34万元,获得增资后乙 方 40%的股权(以下简称“原协议”)。 2、2026年 1月,丙方将其持有的乙方 100%股权转让给丁方,丁方现为乙方的唯一股东,并已概括承继丙方在原协议项下的全部 股东权利与义务。 3、2026 年 6月 26 日,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告知函》,甲方以其内部资金受限为由,通知终止原协议项下的增资事项。 4、现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终止原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终止 各方一致确认,原协议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正式终止。 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原协议并未实际履行。 第二条 责任豁免与确认 原协议终止后,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四方互不追究对方在原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与乙方特别确认,丙方作为原协议的签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其在原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均已了结或被豁免,甲方与 乙方承诺不再就原协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追究任何责任。 丁方作为乙方的现股东及原协议权利义务的承继方,确认其知悉并同意本次原协议的终止事宜。 第三条 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注销金寨镁业事项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鉴于金寨镁业增资事项的终止,为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拟 注销金寨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MAK1MM9T9N 4、法定代表人:刘廷 5、成立日期:2025年11月12日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江天路以东、马鬃岭路以北交叉路口(春兴通讯科技产业园1号 楼)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 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结构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银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间接持有金寨镁业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5月 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0,009,355.21 50,013,668.06 总负债 10,000.00 40,118.87 净资产 49,999,355.21 49,973,549.19 项目 2025年 1-12月 2026年 1-5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644.79 -25,521.67 净利润 -644.79 -25,806.02 注:截至2026年5月31日,金寨镁业累计亏损约2.6万元,主要系印花税支出。 11、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金寨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2、金寨镁业原拟开拓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将由其母公司 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不会对公司现有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开展生产运营,其主要资产包括:已购设备账面原值为3,670.21万元、已购存货账面原值为489.78万元 (前述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原值一致),鉴于后续将由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相关业务,金寨镁业的前述资产将按账面价值转让给金寨 春兴;另,金寨镁业向上海纬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购买了系统软件(包括OA、SAP、PLM等),账面原值为28 3.02万元(账面价值与原值一致),前述系统软件将按账面价值转让给公司本年度新成立的全资孙公司徐州春之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前述举措不会对公司的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13、本次注销金寨镁业不涉及人员安置,亦不存在债务纠纷、未决诉讼等事项。本次注销后,金寨镁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终止增资协议及注销金寨镁业事项,系结合外部合作变化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所做的优化调整,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增资终止系交易对方蓝泾新能自身资金筹措困难所致,截至目前,金寨镁业未实际收到增资款项,无需退还资金,亦不产生 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额外费用支出,不存在资金损失情形。同时,金寨镁业自设立以来尚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业务,无对外负债、 对外担保及重大未了结债权债务。金寨镁业的主要资产按账面价值划转至公司之全资子/孙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结构 造成不利影响。 2、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金寨镁业原计划开拓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后续将由金寨春兴择机推进拓展。本次增资事项终止及金寨镁业注销,不会变更 公司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整体发展规划,亦不会对公司汽车零部件板块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有助于公司压缩运营成本、提升整 体管理运营效率。 3、对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资源整合优化,未变更公司主营业务及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76a8c5df-a6ac-451d-be48-50fe3c9d447f.PDF ─────────┬──────────────────────────────────────────────── 2026-07-02 16:53│*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春兴、证券代码:002547)于2026年7月1日、7月2日连 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4、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 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债权人有权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措施,公司存在账户及资 产被冻结查封、计收罚息的风险;同时不排除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可能,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及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或将触发叠加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060cfd6b-286a-4a0c-a439-32137703ff43.PDF ─────────┬──────────────────────────────────────────────── 2026-06-23 15:45│*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e8949f6-3f27-4e93-8933-49e3609f55a8.PDF ─────────┬──────────────────────────────────────────────── 2026-06-22 16:47│*ST春兴(002547):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受理 2、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3,026.45万元及逾期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067.38万元。因二审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存在 不确定性,后续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之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 )因不服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川0105民初24942号】,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法院”)提起上诉,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上诉、告知合议庭成员、诉讼权利义务及举证通知书》【(2026)川01 民终16700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惠州春兴以及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5-093)。 惠州春兴于2026年4月16日收到了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川0105民初24942号】,判决: 1、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275380.3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71889 8.44元,后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以27275380.3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65%的计算标准,自2025年8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 付清之日止;2、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80000元;3、驳回成都 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 诉讼进展的公告》(2026-027)。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上诉人(一审被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改判上诉人无需向被上诉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被上诉人承担上诉费用。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原告 序号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时间 (万元) 1 2025.3.11 仙游春元物业 凯茂科技(福建) 租赁合 1,513.12 收《执行裁定书》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凯茂科 同纠纷 技(深圳)有限公 司 2 2025.3.11 仙游春元物业 凯茂科技(福建) 租赁合 911.94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凯茂科 同纠纷 技(深圳)有限公 司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号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时间 (万元) 1 2025.7.2 董少杰 孙洁晓、公司 合同纠 300.00 已结案。 纷 2 2026.4.21 宁波市北仑区 春兴精工 定作合 257.27 收《民事调解书》 春晓盛鑫压铸 同纠纷 模具厂 3 2026.4.13 广州铨瑞物流 春兴精工、金寨春 运输合 465.49 收《民事判决书》 有限公司 兴 同纠纷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554.5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号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时间 (万元) 1 2026.4.2 浙江超灿合 金寨春兴精工有 买卖合 166.32 收《执行通知书》 金材料有限 限公司(以下简 同纠纷 公司 称“金寨春兴” 2 2026.5.6 无锡福兰德 春兴精工、金寨 买卖合 167.00 收《应诉通知书》 科技有限公 春兴、苏州捷迅 同纠纷 司 自动化科技有限 公司 3 2026.5.13 中山市源力 金寨春兴、春兴 买卖合 255.26 收《应诉通知书》 美环保材料 精工 同纠纷 有限公司 4 2026.5.29 苏州亨瑞化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78.20 收《应诉通知书》 工科技有限 同纠纷 公司 5 2026.5.29 昆山华讯万 金寨春兴 买卖合 203.88 收《应诉通知书》 通环保科技 同纠纷 有限公司 6 2026.5.29 上海哲赢液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16.56 收《应诉通知书》 压配件有限 同纠纷 公司 7 2026.5.29 金华市国鼎 春兴精工、金寨 买卖合 100.00 收《应诉通知书》 五金制品有 春兴 同纠纷 限公司 8 2026.6.3 菱秀电子(苏 金寨春兴、春兴 票据追 100.82 收《应诉通知书》 州)有限公司 精工 索权纠 纷 9 2026.6.4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 买卖合 266.50 收《应诉通知书》 州)有限公司 同纠纷 合计 1,554.54 —— 注: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20起,涉案金额共计526.29万元。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067.38万元。因二审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依据相关会计准 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受理上诉、告知合议庭成员、诉讼权利义务及举证通知书》【(2026)川 01民终 1670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3befd43e-427b-44ec-8847-9b0a2e5672e9.PDF ─────────┬──────────────────────────────────────────────── 2026-06-21 15:34│*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4f55ed50-f602-4a4b-97dc-8f1c561180df.PDF ─────────┬──────────────────────────────────────────────── 2026-06-21 15:34│*ST春兴(00254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8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静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1人,代表股份330,366,1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2863%。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9,024,9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28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9人,代表股份11,341,203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9人,代表股份11,341,2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54%。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9人,代表股份11,341,2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54%。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 326,249,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40%;反对 2,0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157%;弃权 2,0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同意 7,225,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058%;反对 2,0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346%;弃权 2,0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8.3596%。 表决结果:经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田杰和王艳菲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c051fb4-f396-4055-94b3-c912c79ca125.PDF ─────────┬──────────────────────────────────────────────── 2026-06-17 17:13│*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春兴、证券代码:002547)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4、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 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债权人有权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措施,公司存在账户及资 产被冻结查封、计收罚息的风险;同时不排除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可能,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及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或将触发叠加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5bffd594-1ac7-4e5a-991c-62cd6c337acc.PDF ─────────┬──────────────────────────────────────────────── 2026-06-02 17:37│*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 8,02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质押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53%;被司法冻结(包 括司法再冻结)股份数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轮候冻结 2次,其中:被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53%;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 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 2、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319,024,9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其中:质押股份数为 319 ,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 3、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所持公司 288,024,992 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 制权稳定性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轮候冻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 起始日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原因 名称 股股东或 结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为限 第一大股 比例 售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孙洁晓 是 288,024,992 100% 25.53% 否 2026-05-28 36个月 上海市第二中 轮候 级人民法院 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司法冻结 轮候冻结 称 (股) 被冻结股份 合计占其 占公司 被轮候冻结 合计占其 占公司 数量(股) 所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数量 所持股份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注 比例 比例 (股) 孙洁晓 288,024,992 25.53% 288,024,992 100% 25.53% 288,024,992 100% 25.53% 袁静 31,000,003 2.75% 0 0 0 0 0 0 合计 319,024,995 28.28% 288,024,992 90.28% 25.53% 288,024,992 90.28% 25.53% 注:共计被轮候冻结 2次,其中: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的 25.53%(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4 -095));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本次系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本次轮候冻结事项。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尚未收到关于本次股份 轮候冻结相关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 2、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所持公司288,024,992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 权稳定性的风险。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其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目前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公司股权转让款,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应付公司业务往来 款,孙洁晓先生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前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除公司提起诉讼申请执行的案件外,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被北京金融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案号(2025)京74执67号,执行标的886,875,548元;孙洁晓先生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5)京02执528 4号,执行标的1,401,365,683元(注:北京金融法院案件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均是基于同一股权转让差额补足的基础事实 ,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的主要诉求包含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中);孙洁晓先生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 号(2025)沪02执2371号,执行标的5,296,564元。除前述情形外,未知孙洁晓先生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是 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是否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7、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98efa583-d495-40f5-ac05-2673a14911dd.PDF ─────────┬──────────────────────────────────────────────── 2026-06-01 16:51│*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 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 际出席董事 6名,其中独立董事阮晓鸿先生、张山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 兴”)持有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春兴”)98%股权、全资子公司苏州春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宣城春兴 2%股权 ,宣城春兴向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1,000万元的借款,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宣城春兴的前述借款提供担 保。为保证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所需,同意公司及金寨春兴为前述担保向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4078707-641e-4e87-aba6-c2437aaec851.PDF ─────────┬──────────────────────────────────────────────── 2026-06-01 16:50│*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2025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持有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春兴”) 98%股权、全资子公司苏州春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宣城春兴2%股权,全资孙公司宣城春兴向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 ,000万元借款;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担保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暂定为一年;公司及子公 司金寨春兴为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期限为3年,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银行代偿之日起三年。公司及金寨春兴本次对宣 城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系因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或子公司的其他行为提供的担保。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反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 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借款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董朗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以南、环城大道以东机加工试联合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业设计服务;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车制造;电车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 ;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钢压延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22,674,222.11 120,372,456.47 总负债 116,263,929.66 111,239,899.72 净资产 6,410,292.45 9,132,556.75 项目 2026年度 1-3 月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13,530,363.53 64,679,208.46 营业利润 -2,269,689.57 1,221,895.62 净利润 -2,722,264.30 1,081,507.27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09-21 法定代表人:叶明喜 注册资本:26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酒大道与致和路交叉口宣城科技园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 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以上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股权结构 宣城市开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1.2548%,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持股5.7034%,宣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3 .0418%。宣城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财务数据情况:2025年总资产16908.83万元,总负债5141.71万元,净资产11767.12万元,营业收入329.06万元,营业利润-1 6.45万元,净利润9.84万元。 4、宣城担保公司与春兴精工、金寨春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5、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宣城担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乙方: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是指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是指借款人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本合同乙方签订的期限为壹拾贰个月的委托担保合 同。 第二条 甲方保证范围为:根据《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乙方向借款人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担保后,因借款人违约 导致担保人承担的代偿责任,包括借款人欠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维权 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三条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限为 3 年,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银行代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独立于担保合同,不因担保合同无效和解除而无效。如因债务人、担保人的过错致使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承担因合同无 效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第四条 如借款人违约,贷款人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进行代偿的,乙方有权立即向甲方追偿。乙方向 甲方追偿的范围为:乙方的代偿款、代偿款的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以及乙方维权所发生的费用,代偿款资金占用费从代偿之日计算至 实际归还之日,利率按照LPR的2倍计算。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系因全资孙公司宣城春兴的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 及子公司为其他行为而形成的担保。本次担保系为保障公司整体的经营所需,实际的债务人系宣城春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事项,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二)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本次提供反担保的实际债务人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宣城春 兴,为满足宣城春兴融资所需,公司对宣城春兴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 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前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457,23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取绝对值,下同)的 1176 .98%,占总资产的 99.00%。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21,039.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9 .12%,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88,062.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69%;子公司对子(孙)公 司的担保余额为 4,65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 128,373.46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0.45%。 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游国财”)为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元生智汇”)提供土地和厂房回购、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为仙游国财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其担保余额为 84,138万元(系 表外担保)。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就元生智汇土地和厂房的回购、租金事项分别向福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若后续仙游国财代元 生智汇履行回购并支付租金,或将会引发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7月 17日、2025年 8月 6日、2025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子公司元生 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b5a1728-105a-4fcb-853e-6a79b7ff9fa5.PDF ─────────┬──────────────────────────────────────────────── 2026-06-01 16:50│*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a76dc838-8795-4203-aeb6-86c11bab7b6f.PDF ─────────┬──────────────────────────────────────────────── 2026-06-01 16:48│*ST春兴(00254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 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7日 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215121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 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fd908e86-a20d-40e1-ab1c-76441192bfaa.PDF ─────────┬──────────────────────────────────────────────── 2026-05-25 18:59│*ST春兴(0025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ST春兴(0025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48a0140-b9c9-4c70-a300-15731b53864d.PDF ─────────┬──────────────────────────────────────────────── 2026-05-25 18:57│*ST春兴(002547):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本次执行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执行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股权转让欠款10,800万元及逾期利息等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对该事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此次终结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 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于近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025)苏0591执11096号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应付的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欠款事项向苏州工业园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91民初 3080号】,判决:被告苏州工业园区 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支付原告春兴精工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0800 万元,并支付以 10800万元未付部分 为基数,自 2022年 12月 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被告孙洁 晓对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 民法院申请执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并出具了《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苏 0591执 11096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7)。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苏0591 执 11096 号之一】,现本案执行措施已穷尽,仍 无法顺利执结本案,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5)苏0591民初308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 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 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对该事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此次终结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 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以保障公司合法权 益。就案件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25)苏 0591执 11096号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2636ede6-bcd9-4795-904b-360de1819e74.PDF ─────────┬──────────────────────────────────────────────── 2026-05-25 18:56│*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 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华晨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同时公司总经理吴永忠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华晨侃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cb36fd2-fa97-4b07-863d-901e12f4ff85.PDF ─────────┬──────────────────────────────────────────────── 2026-05-25 18:55│*ST春兴(002547):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ST春兴(002547):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a77d0eb-48ed-4061-9522-914ab09cd499.PDF ─────────┬──────────────────────────────────────────────── 2026-05-22 17:17│*ST春兴(002547):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受理 2、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3,826.34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因二审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存在 不确定性,后续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之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 )因不服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0233民初3214号】,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近日收到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民事二审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渝02民终1416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向忠县人民法院对惠州春兴以及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 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5-054)。 惠州春兴于2026年4月14日收到了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0233民初3214号】,判决:1、被告惠州春兴 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780万元;2、被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20万元及担保费26,600元;3、驳回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的 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26- 025)。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上诉人(一审被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改判上诉人已支付的780万元货款应从一审判决内容第一项上诉人应付货款中予以扣除。即,改判上诉人仅应向被上 诉人支付货款3000万元。 2、被上诉人承担上诉费用。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5.12.30 昆山奥马 苏州春兴精工股 买卖合 308.64 已结案。 热工科技 份有限公司 同纠纷 有限公司 2 2026.01.12 安徽星瑞 安徽春兴轻合金 买卖合 184.37 已结案。 齿轮传动 科技有限公司 同纠纷 有限公司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040.2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6.4.13 广州铨瑞 苏州春兴精工股 运输合 465.49 收到《传票》。 物流有限 份有限公司、金 同纠纷 公司 寨春兴精工有限 公司 2 2026.4.21 宁波市北 苏州春兴精工股 定作合 257.27 收到《应诉通知 仑区春晓 份有限公司 同纠纷 书》。 盛鑫压铸 模具厂 3 2026.5.15 苏州亨瑞 金寨春兴精工有 买卖合 317.51 收到《应诉通知 化工科技 限公司 同纠纷 书》。 有限公司 合计 1,040.27 —— 注:另有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12起,涉案金额共计445.42万元。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因二审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依据相关会计准 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备查文件 1、《民事二审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渝 02民终 1416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4dfc85a-0076-483e-859e-f97aede39a39.PDF ─────────┬──────────────────────────────────────────────── 2026-05-15 16:42│*ST春兴(002547):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徐雅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长袁静女士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徐雅娟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中有关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各项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传 真:0512-62625328 电子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a2ba4f8-32bf-4172-b93f-b47f1a46286e.PDF ─────────┬──────────────────────────────────────────────── 2026-05-15 16:41│*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 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5 名,其中董事龚燕南女士、独立董事阮晓鸿先生、张山根先生以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雅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 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fd5ca1f-cb11-4db2-b282-0ceb1d4e2b5f.PDF ─────────┬──────────────────────────────────────────────── 2026-05-14 16:42│*ST春兴(002547):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陆德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陆德宇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担 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经营所需,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陆德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陆德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陆德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非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陆德宇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5e65773-eb08-43e2-a442-b72d65ced32c.PDF ─────────┬──────────────────────────────────────────────── 2026-05-14 16:42│*ST春兴(00254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 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人。 3、业务规模 2024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 5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万元。 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 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均已完结,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 分 4 次。46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 律处分 8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宇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苏豪汇鸿(600981.SH)、苏豪时尚(600287.SH)、春兴精工(002547.SZ)、江苏国信(002608.SZ)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巧梅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春兴精工(002547.SZ)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 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 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来为中天科技(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上市公司提供年 报复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巧梅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综合情况确定。公司 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260万元,其中 :财务审计费用为 2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55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履职能力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 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该所在开展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严格恪守独立、客观 、公允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履职到位,审计工作流程规范、执业行为合规有序;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6388f18-2618-4bb0-a7d8-7a3181b20484.PDF ─────────┬──────────────────────────────────────────────── 2026-05-14 16:41│*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 名,实际出席 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 年度审计费用共 260 万元 (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2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5 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陆德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其经股 东会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所需,同意聘任陆德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2、3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暨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4ad440e-6a19-4f2c-9606-fbd9ff76e664.PDF ─────────┬──────────────────────────────────────────────── 2026-05-14 16:39│*ST春兴(002547):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5 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袁静女士于2026年5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截至目前袁静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1,00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袁静女士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 ,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 案后的股东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 目可以投票 1001.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非累积投票 √√ 0 全文及摘要 提案 2.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 2026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4.00 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5.00 关于 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7.00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提案 8、9、14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提案 15,与 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3、提案披露情况: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9日、2026年 5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 2025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要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 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2日 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215121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 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fd49446-c5aa-4446-a8c8-a3da2cbf053d.PDF ─────────┬──────────────────────────────────────────────── 2026-05-13 16:58│*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春兴、证券代码:002547)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3、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 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债权人有权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措施,公司存在账户及资 产被冻结查封、计收罚息的风险;同时不排除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可能,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及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或将触发叠加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5d27549-1dc3-4491-aa7f-89530404907f.PDF ─────────┬──────────────────────────────────────────────── 2026-05-11 17:22│*ST春兴(002547):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现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16:00 召开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对 2025年度及 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袁静女士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永忠先生 独立董事:阮晓鸿先生、张山根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上述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XsJ589Mqs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2625328 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巨潮资讯网、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bd7771b-6f28-4586-aa9c-87562115a431.PDF ─────────┬──────────────────────────────────────────────── 2026-05-06 17:28│*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春兴、证券代码:002547)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 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4、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64fdb4f-300f-46b7-b39a-71d7e647d158.PDF ─────────┬──────────────────────────────────────────────── 2026-04-29 00:10│春兴精工(00254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 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 00000204 号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 精工)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春兴精工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春兴精工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d6a20f8-c913-4b6e-9101-59eba677d3d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7│*ST春兴: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0794.PDF ─────────┬──────────────────────────────────────────────── 2026-04-29│春兴精工: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081.PDF ─────────┬──────────────────────────────────────────────── 2026-04-29│春兴精工: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093.PDF ─────────┬──────────────────────────────────────────────── 2025-10-30│春兴精工: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1438.PDF ─────────┬──────────────────────────────────────────────── 2025-08-29│春兴精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341.PDF ─────────┬──────────────────────────────────────────────── 2025-04-30│春兴精工: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2011.PDF ─────────┬──────────────────────────────────────────────── 2025-04-25│春兴精工: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465.PDF ─────────┬──────────────────────────────────────────────── 2024-10-30│春兴精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555.PDF ─────────┬──────────────────────────────────────────────── 2024-08-31│春兴精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79294.PDF ─────────┬──────────────────────────────────────────────── 2024-04-30│春兴精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779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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