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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47(*ST春兴)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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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47 *ST春兴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20 00:00 │*ST春兴(002547):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 │2026-10-15 19:52 │*ST春兴(002547):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 ├─────────┼──────────────────────────────────────────────┤ │2026-10-15 19:51 │*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10-15 19:50 │*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 ├─────────┼──────────────────────────────────────────────┤ │2026-10-15 19:50 │*ST春兴(002547):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 ├─────────┼──────────────────────────────────────────────┤ │2026-10-15 19:49 │*ST春兴(00254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10-07 15:42 │*ST春兴(002547):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 │2026-10-07 15:39 │*ST春兴(002547):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暨售后回购事项进展的公告 │ ├─────────┼──────────────────────────────────────────────┤ │2026-09-21 15:57 │*ST春兴(002547):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9-18 17:22 │*ST春兴(002547):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 └─────────┴──────────────────────────────────────────────┘ ─────────┬──────────────────────────────────────────────── 2026-10-20 00:00│*ST春兴(002547):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约5,394.37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尚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财务状况的影响,后续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已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之约定,在财务报表中计提了股权 投资款及利息。 5、截至目前,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 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部分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 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公司整体流动 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26)粤 2072民初 33799 号】,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东方”)就仙游得润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事项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案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 (1)剩余股权转让款1550万元及违约金(截止至2026年8月3日的违约金总额为26167750元,自2026年8月4日起的违约金以1550 万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2)资金占用利息(截止至2026年8月3日欠付利息总额为12275943元,自2026年8月4日起的利息以155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 .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以上(1)、(2)项诉请金额共计为53943693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申请人主张的理由 2020年4月20日,福能东方全资子公司中山松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松德”)与春兴精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春兴精工同意一次性受让中山松德持有的仙游得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游得润”) 15000万元投资对应的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春兴精工应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5000万元。协议第三条约定了春兴精工每期应付 股权转让款的金额及时间,春兴精工最迟应在2022年11月25日前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协议第五条约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春兴精 工应按剩余应付的股权转让款总额(包括已到期应付未付股权转让款与未到期股权转让款的总额)及资金占用时间、按年利率5.5%的 标准支付资金利息。协议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若春兴精工任何一期未能按第三条、第五条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或资金利 息,均视为春兴精工违约,春兴精工除应一次性付清当期应付款项外,中山松德就春兴精工结欠的到期应付款项有权向春兴精工主张 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春兴精工逾期支付当期款超过60日,则视为根本违约,中山松德有权要求春兴精工一次性支付完毕所有未到 期款项,同时有权就应付款项向春兴精工主张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协议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 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向中山松德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10月12日,福能东方(乙方)与中山松德(甲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第一条明确约定“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依 据《股权转让协议》享有的对春兴精工的剩余债权及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转让给乙方,春兴精工后续支付的款项由乙方收取。”同日 ,福能东方将相应《债权转让通知书》通过EMS邮寄方式通知春兴精工。 自 2022 年 11月 14日至 2026年 7月 27 日期间,春兴精工已直接向福能东方还款 13450万元,至今尚欠福能东方款项本金 15 50万元未还。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6.5.13 中山市源力美环 金寨春兴精工有限 买卖合 255.26 收《民事判决书》 保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春兴精工 同纠纷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620.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6.9.1 昆山市三浦镇 金寨春兴精工有 票据追 177.77 收《应诉通知书》 三立特机电服 限公司 索权纠 务中心 纷 2 2026.9.14 深圳市兴东泰 迈特通信设备(苏 买卖合 370.91 收《应诉通知书》 电子有限公司 州)有限公司深圳 同纠纷 分公司、迈特通信 设备(苏州)有限公 司 3 2026.9.14 深圳市兴东泰 迈特通信设备(苏 买卖合 727.67 收《应诉通知书》 电子有限公司 州)有限公司 同纠纷 4 2026.9.14 深圳市兴东泰 春兴精工(麻城)有 买卖合 344.12 收《应诉通知书》 电子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同纠纷 合计 1,620.46 ——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四舍五入的尾数差异所致。 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24起,涉案金额共计501.08万元。 五、本次仲裁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尚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财务状况的影响,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 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已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之约定,在财务报表中计提了股权投资款及利息,并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截至2026年6月30日 ,公司已累计支付上述股权投资款13,400万元,尚余1,600万元股权投资款、1,195.80万元股权投资款利息尚未支付;后公司于2026 年7月再次支付了50万元股权投资款。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部分案件 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仲裁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六、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2026)粤 2072民初 33799号】; 2、《民事起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b70a9332-6f70-47db-b91f-b9bb3fb15cb4.PDF ─────────┬──────────────────────────────────────────────── 2026-10-15 19:52│*ST春兴(002547):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顾才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顾才利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后,由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顾才利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顾才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fd1994fb-c535-4b3f-93b2-24dc3e7c3fde.PDF ─────────┬──────────────────────────────────────────────── 2026-10-15 19:51│*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 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重整投资协议>生效的议案》; 经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公司重整投资人为“智凌芯科技”联合体,牵头投资人暨产业投资人为南京聚星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根据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公司将按一定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产业投资人与财务 投资人分别受让相应转增股票。其中,产业投资人受让公司转增股票的价格为 1.23元/股,财务投资人受让公司转增股票的价格为 1 .28元/股。后续无论发生任何对转增股票受让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调整后的受让价格不得低于《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股票受让价 格。 《重整投资协议》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 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顾才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其经股 东会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 兴)就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00万元的借款办理续贷,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利达”) 为金寨春兴的前述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及金寨春兴为前述担保事项,分别向安徽利达提供反担保及机械设备抵押反担保措施。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11月 2日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6aaf5382-7ed8-4cb2-958e-a103d63b8246.PDF ─────────┬──────────────────────────────────────────────── 2026-10-15 19:50│*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 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 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利达”)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 兴精工有限公司(即借款人,以下简称“金寨春兴”)在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贷款人,以下简称“金寨农商行” )的2,3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安徽利达的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现金寨春兴拟就上述2,300万元向金寨农商行申请续贷,由安徽利达为上述续贷提供担保,公司及金寨春兴分别向安徽利达提供 反担保及机械设备抵押反担保措施,保证期限为安徽利达代金寨春兴向金寨农商行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 关费用之次日起三年。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 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借款人及被担保人及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1、名称: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1-02 3、法定代表人:徐进 4、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家寨路88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有色金属铸造;金 属切削加工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动机制造;助动车制造;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链 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银制品销售;锻件 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镀加工;喷涂加工;塑胶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 加工;珠宝首饰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 公司直接持有金寨春兴98%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苏州春兴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金寨春兴2%的股份,合计持有金寨春兴100% 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6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116,671,055.01 1,133,879,122.61 总负债 2,186,408,508.74 1,291,444,363.58 净资产 -69,737,453.73 -157,565,240.97 项目 2025年 1-12月 2026年 1-6月 营业收入 1,573,154,480.62 495,890,862.29 营业利润 -144,257,732.40 -103,367,792.87 净利润 -189,300,656.47 -98,994,753.20 9、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金寨春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名称: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11-25 3、法定代表人:金永峰 4、注册资本:42959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 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 券发行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等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7、股权结构 安徽金寨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28%,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持股20.25%,六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4.42% ;实际控制人系金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0亿元、负债总额4.11亿元、净资产4.39亿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3004万元、利润总额 86万元、净利润64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8.55亿元、负债总额4.16亿元、净资产4.39亿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1123万元、利润总额30 万元、净利润30万元。 9、安徽利达与公司、金寨春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利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甲方在为借款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行使追偿权及代位求偿权等权益,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借款人向甲方提供信用 反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范围 1、委托合同(系指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截至目前尚未签署,下同)中约定的甲方为借款人代为清偿的全部 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偿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相关费用; 2、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代偿的全部款项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 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及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 3、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担保费,甲方向借款人追偿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 费、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执行费、催收费用、差旅费用等; 4、甲方实现反担保权利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损失。 第二条 反担保期限 自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三年。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 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同意借款人未按融资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代偿时,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甲 方自代偿之日起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保证自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清偿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全部款项。 乙方同意:乙方信用反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或质权反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有 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而无需先行行使担保物权。甲方放弃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 的,乙方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目前,上述合同尚未签订,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安徽利达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的续贷提供担保,系为了保证金寨春兴本次续贷业务的顺利实施,保障金寨春兴日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安徽利达出于对自身权益的保障,公司、金寨春兴对其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专项意见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本次公司为安徽利达提供的反担保,系安徽利达为金寨春兴的续贷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本次担保的 实际债务人系金寨春兴,有利于保障金寨春兴的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担保 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反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371,560.44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取绝对值,下同)的 956.45%,占总资产的 80.4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 135,238.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8.12%,其中公司对控股 /全 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5,591.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0.32%;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65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 44,9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15.81%。 公司为子公司金寨春兴提供的担保项下,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金寨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分别向安徽省金寨县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金寨春兴偿还借款本息/支付租金,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涉案金额合计约16,836.87万元及利息。前 述案件已分别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金寨春兴偿还/支付相关款项,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2026 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关 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92)。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8c1c433f-3a68-44f1-b1f6-e0e880eb937b.PDF ─────────┬──────────────────────────────────────────────── 2026-10-15 19:50│*ST春兴(002547):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005ce12b-ee00-4aca-a68e-1f33e10835ed.PDF ─────────┬──────────────────────────────────────────────── 2026-10-15 19:49│*ST春兴(00254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1月 2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1月 2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1月 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0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重整投资协议>生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提案 3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 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 30日 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215121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 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8aebd988-8e8a-46c6-9641-1b7621d24d0b.PDF ─────────┬──────────────────────────────────────────────── 2026-10-07 15:42│*ST春兴(002547):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6 年 9月 28 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完成重整投资人评审工作。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公司与重整投资人能否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重整投资协议 的具体条款、款项支付安排等均尚未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 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进入重整程序,能否于 2026年度内完成、何时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 2025 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前述情形能否在2026 年度末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相关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 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则公司股 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庭外重组进展情况 2026年 7月 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启动庭外重组暨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为妥善化解公司当前经营风 险、保障持续经营能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 组,并待条件成熟时向管辖法院申请预重整或重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此外,公司 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辅助机构,协助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庭外重组相关工作,并同步启动庭外重组期间债权申报相关工作。 2026 年 8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为依法有序推进庭外重 组及后续重整工作,稳妥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庭外重组工作安排,公司在辅助机构的协助和监督下,自主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二、投资人评审情况 2026年 9月 28日,公司在辅助机构监督协助下顺利组织召开重整投资人评审会。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重整投资人为“智凌 芯科技”联合体,牵头投资人暨产业投资人为南京聚星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投资人包括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惠州市恒昌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粤资拾柒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京联华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深资磐石贰拾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启重标源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后续,公司将与重整投资人磋商、谈判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继续推进庭外重组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庭外重组工作进展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要风险提示 1、2026年 9月 28日,公司完成重整投资人评审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公司与重 整投资人能否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款项支付安排等均尚未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即使进入重整程序,能否于2026年度内完成、何时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 2025 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前述情形能否在2026 年度末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相关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 9.3.12规定的相关情形,则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8880adca-bd15-41f2-b423-b9148cc9dd04.PDF ─────────┬──────────────────────────────────────────────── 2026-10-07 15:39│*ST春兴(002547):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暨售后回购事项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申请人已撤回仲裁申请。 2、公司之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约8.06亿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申请人已撤回仲裁申请,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 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5、截至目前,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 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部分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 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公司整体流动 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元生智汇仲裁事项进展 近期,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收到福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 )出具的《决定书》【(2025)榕仲决1534号】,仲裁委准许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投资”)撤回就售后回购等 事项对元生智汇、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财国投”)提起的仲裁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鼎盛投资就元生智汇产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回购事项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元生智汇收到了仲裁委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2025)榕仲受 153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 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 近日,元生智汇收到了仲裁委出具的《决定书》【(2025)榕仲决 1534号】,决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撤回仲裁申请。 本案案件受理费 1215018元、处理费 5000元,合计 1220018元,由申请人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原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6.9.9 春兴精工 江扬科技(无锡) 买卖合 215.87 已结案 有限公司 同纠纷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5.10.20 浙江华兴隆模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09.15 收终审判决书 具材料科技有 同纠纷 限公司 2 2026.6.4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 买卖合 266.50 已结案 州)有限公司 同纠纷 3 2026.7.27 宁波市北仑区 金寨春兴有限公 票据追 180.39 收一审判决书 春晓盛鑫压铸 司、春兴精工 索权纠 模具厂 纷 4 2026.8.13 宁波欣昊机械 金寨春兴有限公 买卖合 233.11 收一审判决书 有限公司 司 同纠纷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4起 ,涉案金额共计115.86万元。 (五)本次仲裁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申请人已撤回仲裁申请,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部分案件 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仲裁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二、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进展 根据《元生智汇工业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转让回购协议书》等合同的约定,元 生智汇应不晚于2025年7月13日前,按8.06亿元的价格向鼎盛投资回购位于元生智汇产业园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仙财国投为公 司及元生智汇提供回购及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仙游得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投资”)为仙财国投提供反担保。元生智 汇未能于前述约定期限内完成土地厂房的回购。 为妥善处置元生智汇上述售后回购事项、化解担保风险,同步解决元生智汇其他应承担的相关费用事项,经与仙游县人民政府、 鼎盛投资、仙财国投等各方协商,以元生智汇产业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整体作价57,052.78万元抵扣元生智汇应付售后回购款及相 关全部费用,各方签署《调解协议书》等配套协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书>暨元生智汇售后回购 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 根据《调解协议书》的约定,仙财国投就资产回购对应的全部保证担保责任,于《调解协议书》生效后自动免除,仙财国投不再 对资产回购承担任何代偿、赔付及相关附随义务;公司、得润投资为仙财国投提供的企业连带责任反担保责任,于本协议生效后自动 免除,公司、得润投资不再承担任何反担保代偿、赔偿等义务。 各方已签署《调解协议书》等配套协议,公司、得润投资就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为仙财国投提供的反担保责任已免除,鼎盛投 资已撤回售后回购、租金等事项的仲裁申请(关于鼎盛投资撤回就租金提起的仲裁申请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在巨潮 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94))。 公司会持续关注元生智汇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决定书》【(2025)榕仲决 1534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cf0ea84e-f813-46ac-92d2-f106bec1b0a0.PDF ─────────┬──────────────────────────────────────────────── 2026-09-21 15:57│*ST春兴(002547):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申请人已撤回仲裁申请。 2、公司之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约4589.05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申请人已撤回仲裁申请,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 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5、截至目前,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 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部分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 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公司整体流动 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拟签署<调解协议书>的议案》,为妥善处置仙游县元生 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化解担保风险,经与仙游县人民政府、仙游县鼎盛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投资”)、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财国投”)等各方协商,以元生智 汇产业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整体作价57,052.78万元抵扣元生智汇应付售后回购款及相关全部费用,各方签署《调解协议书》等配 套协议,鼎盛投资将撤回针对售后回购、租金等事项的仲裁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书>暨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前述议案已由公司2026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近期,元生智汇收到福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出具的《决定书》【(2025)榕仲决1154号】,仲裁委准许鼎盛投 资撤回就租金等事项对元生智汇、仙财国投提起的仲裁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鼎盛投资就元生智汇应付的租金及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事项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元生智汇收到了仲裁委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2025)榕仲受 115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 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后元生智汇收到仲裁委送达的《关于当事人变更的通知》《变更及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等仲裁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5年 8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 近日,元生智汇收到了仲裁委出具的《决定书》【(2025)榕仲决 1154号】,决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撤回仲裁申请。 本案案件受理费 75124元、处理费 5000 元,合计 80124 元,由申请人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申请人已撤回仲裁申请,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部分案件 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仲裁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五、备查文件 1、《决定书》【(2025)榕仲决 1154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01ac344a-3359-4daa-a891-d09900e13c98.PDF ─────────┬──────────────────────────────────────────────── 2026-09-18 17:22│*ST春兴(002547):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2、公司之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3,826.34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2025年度惠州春兴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本案尚在执行阶段,最终的影 响情况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5、截至目前,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 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其中部分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 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公司整体 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于近日收到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 (2026)渝 0233执 3490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向忠县人民法院对惠州春兴以及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5-054)。 惠州春兴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收到了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 0233民初 3214 号】,判决:1、被 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3780万元;2、被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 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 20 万元及担保费 26,600 元;3、驳回原告重庆新润星 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惠州春兴因不服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上述《民事判决书》,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收到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出具的《民事二审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渝 02民终 14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惠州春兴收到了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渝 02民终 1416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1600元,由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惠州春兴收到了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6)渝0233执3490号】,具体内容如下: 向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等38157285元,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中可能 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存款、拍卖、变卖财产、限制人身自由、限制高消费、罚款、公开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6.5.29 苏州亨瑞化工 春兴精工 买卖合同 178.20 终结本次执行 科技有限公司 纠纷 2 2026.6.16 苏州苏优模具 春兴精工 定作合同 462.29 收一审判决书 科技有限公司 纠纷 3 2026.6.16 苏州波岩金属 春兴精工 定作合同 756.74 收一审判决书 制品有限公司 纠纷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18 起,涉案金额共计319.46万元。 五、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25年度惠州春兴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本案尚在执行阶段,最终的影响情况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 的数据为准。 惠州春兴原主要从事与消费电子业务相关的生产与制造,后公司于2020年底对整体经营业务规划进行调整,并逐步关停了惠州春 兴的生产与制造业务。惠州春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2%、0.00%、0.00%,惠州 春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净利润占公司整体净利润比例分别为5.38%、4.60%、30.48%,截至2025年末惠州春兴的净资产为-48, 137.16万元。本次惠州春兴被申请执行,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其中部分 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 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仲裁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六、备查文件 1、《执行通知书》【(2026)渝 0233执 349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4c686767-e3c5-4630-959f-26fbc41d875f.PDF ─────────┬──────────────────────────────────────────────── 2026-09-15 18:37│*ST春兴(002547):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16585.73万元及利息。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诉讼事项涉及的债务对应的本金及利息,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核算规则计 入财务报表,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5、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其中部 分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于近日收到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 )皖 1524民初 5199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借款合同纠纷,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对公司之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以及公司提起 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82)。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皖1524民初5199号】,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6581.1062万元及利息(其中 以4581.1062万元为基数的,按年利率4.35%标准,自2026年1月31日起算;以1000万元为基数的,按年利率4.62%计算,自2026年1月3 1日起算;以5000万元为基数的,按年利率4.62%计算,自2025年12月3日起算;以6000万元为基数的,按年利率4%计算,自2026年1月 6日起算,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2、被告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6200元。 3、原告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用于抵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 按抵押顺位在本判决主文第1、2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4、被告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主文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驳回原告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1086元,减半收取435543元,由被告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 中级人民法院。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6.5.29 苏州亨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春兴精工 买卖合同纠纷 178.20 收执行通知书 2 2026.5.29 昆山华讯万通 金寨春兴 买卖合同 203.88 收一审判决书 环保科技有限 纠纷 公司 3 2026.6.4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 买卖合同 266.50 收执行通知书 州)有限公司 纠纷 4 2026.8.6 金寨县产业投 金寨春兴、春 租赁合同 251.14 收一审判决书 资发展有限公 兴精工 纠纷 司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90.47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原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6.9.9 春兴精工 江扬科技(无锡) 买卖合 215.87 案件已受理 有限公司 同纠纷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6.9.7 宁波大虹科技 金寨春兴 买卖合 474.60 收应诉通知书 股份有限公司 同纠纷 合计 690.47 注: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21起,涉案金额共计275.27万元。 五、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诉讼事项涉及的债务对应的本金及利息,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核算规则计入财务报表,后 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其中部分 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 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仲裁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6)皖 1524民初 5199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df7929dd-4321-4a68-8c2b-9b7e8237d6da.PDF ─────────┬──────────────────────────────────────────────── 2026-09-11 18:49│*ST春兴(002547):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静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0人,代表股份 333,545,7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5682%。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19,778,1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34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5 人,代表股份 13,7 67,6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8人,代表股份 14,520,8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87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75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5人,代 表股份 13,767,6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205%。 8、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1.00 《关于元 总表决情 332,995,898 99.8351% 516,700 0.1549% 33,200 0.0100% 0 0% 审议 生智汇售 况 通过 后回购事 项拟签署 <调解协 其中,中 13,970,903 96.2130% 516,700 3.5583% 33,200 0.2286% 0 0% 议书>的 小股东的 议案》 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田杰和王艳菲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9098c581-9b74-43bb-80bf-2b48f6057c80.PDF ─────────┬──────────────────────────────────────────────── 2026-09-11 18:49│*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2e398c45-4eca-4360-8dde-c6f2bd1bb159.PDF ─────────┬──────────────────────────────────────────────── 2026-09-10 18:55│*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6062be57-9430-472c-917f-12698942b9c6.PDF ─────────┬──────────────────────────────────────────────── 2026-09-10 00:00│*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203.54万元及违约金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 已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及子公司在相关诉讼、仲裁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 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或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或将可能面临 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随之上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于近日收到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闽0322民初2823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元生智汇因与深圳市好运鸟实业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元生智汇收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闽 0322民初2823号】,判决内容如下: 1、深圳市好运鸟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租金 12,035,397元及逾期付款 违约金; 2、驳回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9,021元,由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3,729元,由深圳市好运鸟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05,292元,限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 级人民法院。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原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5.3.11 仙游春元物业 凯茂科技(福建 租赁合 1513.12 收《民事裁定书》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凯茂 同纠纷 驳回被告的再审申 科技(深圳)有 请 限公司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5.10.20 浙江华兴隆模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09.15 收二审《传票》 具材料科技有 同纠纷 限公司 2 2026.4.13 广州铨瑞物流 春兴精工、金寨 运输合 465.49 已结案 有限公司 春兴精工有限公 同纠纷 司(以下简称“金 寨春兴”) 3 2026.5.6 无锡福兰德科 春兴精工、金寨 买卖合 167.00 原告已撤诉 技有限公司 春兴、苏州捷迅 同纠纷 自动化科技有限 公司 4 2026.5.29 上海哲赢液压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16.56 收《民事判决书》 配件有限公司 同纠纷 5 2026.6.4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 买卖合 266.50 收到执行裁定 州)有限公司 同纠纷 6 2026.8.6 金寨县产业投 金寨春兴、春兴 租赁合 810.99 原告变更诉请,将 资发展有限公 精工 同纠纷 申请支付原告的设 司 备租金由 671.46万 元变更为 247.29万 元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20.70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号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时间 (万元) 1 2026.8.11 武汉贝特赛 金寨春兴 买卖合 136.83 收《应诉通知书》 威智能科技 同纠纷 有限公司 2 2026.8.13 宁波欣昊机 金寨春兴 买卖合 233.11 收《应诉通知书》 械有限公司 同纠纷 3 2026.8.13 苏州茨技威 春兴精工 买卖合 450.76 收《传票》 电子科技有 同纠纷 限公司 合计 820.70 —— 注: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7起,涉案金额共计164.08万元。 五、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 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 性。若公司及子公司在相关诉讼、仲裁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 ;届时若公司或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或将可能面临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随之上升。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6)闽 0322民初 2823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eb0914e1-e947-4769-bb40-56ae364940c4.PDF ─────────┬──────────────────────────────────────────────── 2026-09-08 16:57│*ST春兴(00254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f7954535-e465-4441-80cd-dc5624777f55.PDF ─────────┬──────────────────────────────────────────────── 2026-08-26 18:26│*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98e707a-2e12-4942-9884-46fa2b59d019.PDF ─────────┬──────────────────────────────────────────────── 2026-08-26 18:24│*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219f95b-c052-4d53-9531-f04cbb034488.PDF ─────────┬──────────────────────────────────────────────── 2026-08-26 18:24│*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ST春兴(00254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e9c52c6-1c83-4df5-8fa1-4ae763d9aa80.PDF ─────────┬──────────────────────────────────────────────── 2026-08-26 18:22│*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7fe9ecf-ca98-4754-b64b-702a6e4d2f96.PDF ─────────┬──────────────────────────────────────────────── 2026-08-26 18:21│*ST春兴(002547):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书》暨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进展的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书》暨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b7a1caf-1007-4451-8273-0b115a853e43.PDF ─────────┬──────────────────────────────────────────────── 2026-08-26 18:20│*ST春兴(002547):《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拟以物抵债涉及的融资租赁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 ─────────┴──────────────────────────────────────────────── *ST春兴(002547):《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拟以物抵债涉及的融资租赁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39e4d6c-90dd-4c5b-925b-959a96ef3b84.PDF ─────────┬──────────────────────────────────────────────── 2026-08-26 18:19│*ST春兴(002547):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9月 1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9月 0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拟签署<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解协议书>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书〉暨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 项进展的公告》。 3、特别提示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 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10日 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215121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 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96ca000-a9f2-492d-99bf-06d8dd6c9558.PDF ─────────┬──────────────────────────────────────────────── 2026-08-14 16:57│*ST春兴(002547):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644e7c48-6fde-4a4b-8ce6-d0f1bc3697a9.PDF ─────────┬──────────────────────────────────────────────── 2026-08-11 17:57│*ST春兴(002547):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be66190d-2e3d-4ea3-8825-75783374078a.PDF ─────────┬──────────────────────────────────────────────── 2026-08-01 00:00│*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872b0a43-b8ce-4210-9baa-039bba62a89f.PDF ─────────┬──────────────────────────────────────────────── 2026-07-30 17:42│*ST春兴(00254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已恢复执行;案件二已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为执行申请人;案件二为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案件一:股权转让欠款10,800万元及逾期利息等;案件二:3,826.34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案件一,目前尚在执行阶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 响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案件二,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本次判决结果不 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基本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就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应付的惠 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欠款事项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91民初 3080号】,判决: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 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支付原告春兴精工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0800万元,并支付以 10800万元未付部分为基数,自 2022年 12月 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被告孙洁晓对被告苏州工业 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已立案执行,并出具了《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苏 0591执 1109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3日在巨 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法院因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顺利执结案件, 故终结前述执行程序,并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5)苏 0591执 11096号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在巨 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二)案件二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向忠县人民法院对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以及 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4)。 惠州春兴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收到了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 0233民初 3214 号】,判决:1、被 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3780万元;2、被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 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 20 万元及担保费 26,600 元;3、驳回原告重庆新润星 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惠州春兴因不服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上述《民事判决书》,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收到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出具的《民事二审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渝 02民终 14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一)案件一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公司向法院申请恢复《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91民初 3080号】的执行,并于近 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苏 0591执恢 1162号】,法院已立案执行。 (二)案件二 近日,惠州春兴收到了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渝02民终1416号】,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600元,由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5.10.17 浙江华兴隆模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09.15 收《民事判决书》 具材料科技有 同纠纷 限公司 2 2025.11.27 苏州铸鼎压铸 金寨春兴精 买卖合 373.28 收《民事判决书》 有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同纠纷 3 2026.6.12 帅翼驰新材料 春兴精工、金 买卖合 553.78 收《民事调解书》 集团有限公司 寨春兴精工 同纠纷 有限公司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案件一 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对该事项计提了坏账准备,目前尚在执行阶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 对公司的影响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二)案件二 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对公司 的影响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 司在相关诉讼、仲裁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或子 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或将可能面临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随之上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苏 0591执恢 1162号】;2、《民事判决书》【(2026)渝 02民终 1416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096a5b43-4893-47c2-9309-28c0e9973ca2.PDF ─────────┬──────────────────────────────────────────────── 2026-07-30 00:00│*ST春兴(002547):关于启动庭外重组暨债权申报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实施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 力,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能否在2026年度内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2、本次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即使进入重整程序,能否于2026年度内完成、何时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2025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前述情形能否在2026年度末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关 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相关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12规定的相关情形“(一)经审计 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 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 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5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为负值;同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 为妥善化解公司当前经营风险、保障持续经营能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 案》,同意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时向管辖法院申请预重整或重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 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确定庭外重组辅助机构并支付费用;(2)基于庭外重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庭外重组期间 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重组方案磋商等;(3)发布、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 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4)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接受、回复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或意见;(5)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向 政府、法院、监管部门等汇报、说明情况;(6)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庭外重组,即在公司未进入司法破产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方式与债权人、股东、潜在投资人等相关方自主协商,就债务清 偿、债权调整、引入增量资金等事项达成一致安排,以化解公司经营风险,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已就启动庭外重组事宜向属地管理委员会专项报备并申请支持,近日收到了属地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复函》:“你司在开展 庭外重组工作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原则,遵守《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文 件精神,充分保障债权人、中小投资者、企业职工等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切实做好风险防控与社会稳定保障工作。” 为推进庭外重组及后续可能的司法重整,公司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辅助机构,协助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庭外重组相关工 作。 二、庭外重组债权申报 现公司在辅助机构的协助下启动庭外重组债权申报工作,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春兴精工债权人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含当日),通过网络申报系统(链接https://lawporter.com,项目编号2632000010)向 辅助机构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可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网络系统申报为唯一申报有效途径, 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本公告不视为辅助机构或公司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辅助机构联系人:舒律师、黄律师 联系电话:0512-62625305、0512-62623279、18013156757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00 工作邮箱:cxjgcz2026@163.com(发送邮件不视为债权申报) 工作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 三、庭外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庭外重组,并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 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企业重整成本 ,提高重整效率。如公司庭外重组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四、风险提示 1、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力,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能否 在 2026年度内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实施庭外重组,是为了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庭外重组期间,公司可能面临 债权协商难度大、投资人招募不及预期等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进入重整程 序,能否于 2026年度内完成、何时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 2025 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前述情形能否在2026 年度末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相关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 9.3.12规定的相关情形“(一)经审 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 虽符合第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9ceed681-4e2c-4cf0-b1ba-9957c285d272.PDF ─────────┬──────────────────────────────────────────────── 2026-07-23 17:27│*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43b32e2d-b62a-4f71-909c-0de2ad90dd9f.PDF ─────────┬──────────────────────────────────────────────── 2026-07-21 17:38│*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春兴、证券代码:002547)于2026年7月20日至7月21日 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4、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 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债权人有权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措施,公司存在账户及资 产被冻结查封、计收罚息的风险;同时不排除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可能,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及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或将触发叠加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74) ,预计公司 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的财务数据以 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95c91302-ba98-460b-aa6c-a5a42a6104d3.PDF ─────────┬──────────────────────────────────────────────── 2026-07-17 17:37│*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 8,02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质押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司法冻结(包 括司法再冻结)股份数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轮候冻结 3次,其中:被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 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 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袁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1,00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被质押 31,000,000股,占 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被司法冻结(包括司法再冻结)股份数 31,000,00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 司总股本的 2.75%。 3、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合计持有 319,024,9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其中:质押股份 数为 319,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司法冻结股份数为 319,024,994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 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 4、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的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 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 定性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冻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 原因 称 控股股 结/标记 持股份 司总 售股及限 请人/拍 东或第 股份数 比例 股本 售类型 卖人等 一大股 量 (%) 比例 东及其 (股) (%) 一致行 动人 孙洁晓 是 288,024, 100.00 25.53 否 2026年 2029年 江苏省 轮候冻 992 % % 07月 15 07月 14 苏州市 结 日 日 中级人 民法院 袁静 是 31,000,0 100.00 2.75% 是,其中 2026年 2029年 江苏省 司法冻 02 % 23,250,00 07月 15 07月 14 苏州市 结 2股系董 日 日 中级人 事锁定股 民法院 合计 —— 319,024, 100.00 28.28 —— —— —— —— —— 994 % % ①袁静女士本次被司法冻结 31,000,002 股,其中 30,999,999 股为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8)。②公司本次系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本次冻结、轮候冻结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 到上述股份冻结及轮候冻结相关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上述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原因尚不明确。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 (%) 数量(股) 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 (%) 孙洁晓 288,024,992 25.53% 288,024,992 0 注 2 100.00% 25.53% 注 1 袁静 31,000,003 2.75% 3 30,999,999 100.00% 2.75% 合计 319,024,995 28.28% 288,024,995 30,999,999 100.00% 28.28% 注 1:孙洁晓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标记(即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 总股本的 25.53%,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7);被轮候冻结共计 3 次,其中: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 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 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 总股本的 25.53%,详见公司于 2026 年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5);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 %。 注 2:被标记股份数量已包含在注 1的累计被冻结数量内。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 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其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目前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公司股权转让款,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应付公司业务往来 款,孙洁晓先生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前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除公司提起诉讼申请执行的案件外,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被北京金融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案号(2025)京 74 执 67 号,执行标的886,875,548元;孙洁晓先生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5)京02 执 5284号,执行标的 1,401,365,683元(注:北京金融法院案件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均是基于同一股权转让差额补足的 基础事实,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的主要诉求包含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中)。除前述情形外,未知孙洁晓先生最近一年是否存 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是否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47a53652-8bd8-4cad-b5c5-8677c75799a7.PDF ─────────┬──────────────────────────────────────────────── 2026-07-14 19:03│*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00 ~ -10,500 -12,897.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500 ~ -11,000 -12,534.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97 ~ -0.0931 -0.1143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因市场竞争加剧及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产能尚未完全释放等因素叠加影响,对公司销售 毛利造成了不利影响,影响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如公司 2026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71941bd-29e4-4561-b637-89c1983ed4a5.PDF ─────────┬──────────────────────────────────────────────── 2026-07-14 17:47│*ST春兴(00254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现将有 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3,980.94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6.6.1 苏州苏优模具 金寨春兴精工有 买卖合 176.89 收《民事判决书》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 同纠纷 称“金寨春兴”) 2 2026.6.8 象山瑞翔模具 金寨春兴 定作合 208.75 收《应诉通知书》 有限公司 同纠纷 3 2026.6.8 敬科 (深圳 )机 春兴精工(芜湖 买卖合 1,001.00 收《民事调解书》 器人科技有限 繁昌)有限公司、 同纠纷 公司 春兴精工 4 2026.6.12 帅翼驰新材料 春兴精工、金寨 买卖合 553.78 收《应诉通知书》 集团有限公司 春兴 同纠纷 5 2026.6.16 苏州苏优模具 春兴精工 定作合 462.29 收《应诉通知书》 科技有限公司 同纠纷 6 2026.6.16 苏州波岩金属 春兴精工 定作合 756.74 收《应诉通知书》 制品有限公司 同纠纷 7 2026.7.8 苏州宝特模具 金寨春兴 承揽合 120.47 收《应诉通知书》 材料有限公司 同纠纷 合计 3,279.92 注:另有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25起,涉案金额共计701.02万元。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5日、2024年 4月 30日、2024年 12月 20日、2025年 3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2024-032、2024-112、2025-018),于 2023年 12月 29日、2024年 4月 2日、2024年 6月 29日、2024年 11月 2日、2025年 3月 1日、2026年 1月 30日、2026年 3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2024-019、2024-064、2024-102、2025-015、2026-003、 2026-012),于 2025年 6月 3日、2025 年 10 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4、2025-093),于 2025年 12月 13日、2026年 1月5日、2026年 5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 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2026-001、2026-060),于 2026年 5月 23日、2026年 6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2026-068)。其中部分案件于近日取得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1 2025.11.26 江苏汇联铝 金寨春兴 买卖合 1,254.43 收《执行裁定书》 业有限公司 同纠纷 2 2026.5.15 苏州亨瑞化 金寨春兴 买卖合 317.51 收《民事调解书》 工科技有限 同纠纷 公司 3 2026.5.29 苏州亨瑞化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78.20 收《民事调解书》 工科技有限 同纠纷 公司 4 2026.5.29 昆山华讯万 金寨春兴 买卖合 203.88 收原告《变更诉讼 通环保科技 同纠纷 请求申请书》,涉 有限公司 案 金 额 调 整 为 76.51万元。 5 2026.6.3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金 票据追 100.82 收《民事调解书》 州)有限公司 寨春兴 索权纠 纷 6 2026.6.4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 买卖合 266.50 收《民事调解书》 州)有限公司 同纠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 司在相关诉讼、仲裁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或子 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或将可能面临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随之上升。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正在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应收账款催收、与相关方协商解决方案、优化资产结构等措施,以保障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稳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9676a04-6414-491d-b79c-f82f6665dfaa.PDF ─────────┬──────────────────────────────────────────────── 2026-07-10 00:00│*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 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 际出席董事 6名,其中独立董事张山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议案》。 2025年 11月,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目前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以下简称“金寨镁业”)、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蓝泾新能”)等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蓝泾新能拟以 13,333.34 万元认购金寨镁业新增注册资本的 3,333.34万元。 近日,金寨镁业收到蓝泾新能的《告知函》:“现因我司外部融资受阻、内部资金统筹调配受限,短期内无法足额筹措本次增资 款项,已不具备继续履行本次增资的条件。经我司内部正式研究决议,现正式函告:取消本次对贵司 13333.34万元增资事宜,双方 此前达成的本次增资相关约定即刻终止,我司不再履行本次增资缴款相关义务。”鉴于蓝泾新能自身原因,其已明确无法履行金寨镁 业增资相关约定,同意公司与蓝泾新能签订《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金寨镁业本次增资事宜。本次增资协议终止不涉及公司资 金退还及额外费用支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为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意注销金寨镁业,金寨镁业原拟 开拓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将由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及签署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e713d25d-ba7e-4476-9033-a4cfa190c298.PDF ─────────┬──────────────────────────────────────────────── 2026-07-10 00:00│*ST春兴(002547):关于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公告 ─────────┴──────────────────────────────────────────────── 一、事项概述 1、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放弃其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泾新能” )拟以13,333.34万元认购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镁业”)新增注册资本的3,333.3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5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放弃其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2025-101)。 2、公司原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持有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轻合金”)100%股权,鉴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为便于管理,2026年1月安徽轻合金将其持有的金寨镁业100%股权按账面价值转让 给金寨春兴,前述股权转让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之间股权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3、各方签署金寨镁业《增资协议》后,公司密切关注金寨镁业增资的具体情况,敦促蓝泾新能履行增资义务。截至目前,蓝泾 新能尚未根据《增资协议》履行对金寨镁业的增资义务,金寨春兴仍持有金寨镁业100%股权。 近日,金寨镁业收到蓝泾新能的《告知函》,其取消本次对金寨镁业13,333.34万元增资事宜、蓝泾新能不再履行金寨镁业本次 增资缴款相关义务。鉴于蓝泾新能因自身原因已无法履行金寨镁业增资相关约定,各方同意签署《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金寨 镁业本次增资事宜。本次增资协议终止不涉及公司资金退还及额外费用支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为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意注销金寨镁业,金寨镁业原拟 发展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将由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 4、本次终止金寨镁业增资暨注销金寨镁业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议案》。 二、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 各方签署金寨镁业《增资协议》后,我方已按《增资协议》的约定,履行了金寨镁业5,0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但蓝泾新 能未能按《增资协议》的约定支付13,333.34万元增资款。公司保持与蓝泾新能的沟通,敦促其履行《增资协议》的约定,足额、及 时完成增资款项的支付义务。 近日,金寨镁业收到蓝泾新能的《告知函》:“贵司与我司前期友好协商一致,约定由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向贵司增资人 民币13333.34万元。现因我司外部融资受阻、内部资金统筹调配受限,短期内无法足额筹措本次增资款项,已不具备继续履行本次增 资的条件。经我司内部正式研究决议,现正式函告:取消本次对贵司13333.34万元增资事宜,双方此前达成的本次增资相关约定即刻 终止,我司不再履行本次增资缴款相关义务。望贵司知悉谅解,自行调整后续融资及经营规划。” 基于蓝泾新能目前的实际情况,鉴于其已无法履行《增资协议》中的出资义务,各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并签 署《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本次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不涉及公司资金的返还及额外支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资协 议之终止协议》的具体内容: 甲方(投资方):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标的方):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 丙方(原股东):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现股东):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鉴于: 1、甲、乙、丙三方于 2025年 11月 17日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增资人民币 13,333.34万元,获得增资后乙 方 40%的股权(以下简称“原协议”)。 2、2026年 1月,丙方将其持有的乙方 100%股权转让给丁方,丁方现为乙方的唯一股东,并已概括承继丙方在原协议项下的全部 股东权利与义务。 3、2026 年 6月 26 日,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告知函》,甲方以其内部资金受限为由,通知终止原协议项下的增资事项。 4、现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终止原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终止 各方一致确认,原协议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正式终止。 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原协议并未实际履行。 第二条 责任豁免与确认 原协议终止后,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四方互不追究对方在原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与乙方特别确认,丙方作为原协议的签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其在原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均已了结或被豁免,甲方与 乙方承诺不再就原协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追究任何责任。 丁方作为乙方的现股东及原协议权利义务的承继方,确认其知悉并同意本次原协议的终止事宜。 第三条 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注销金寨镁业事项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鉴于金寨镁业增资事项的终止,为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拟 注销金寨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MAK1MM9T9N 4、法定代表人:刘廷 5、成立日期:2025年11月12日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江天路以东、马鬃岭路以北交叉路口(春兴通讯科技产业园1号 楼)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 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结构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银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间接持有金寨镁业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5月 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0,009,355.21 50,013,668.06 总负债 10,000.00 40,118.87 净资产 49,999,355.21 49,973,549.19 项目 2025年 1-12月 2026年 1-5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644.79 -25,521.67 净利润 -644.79 -25,806.02 注:截至2026年5月31日,金寨镁业累计亏损约2.6万元,主要系印花税支出。 11、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金寨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2、金寨镁业原拟开拓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将由其母公司 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不会对公司现有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开展生产运营,其主要资产包括:已购设备账面原值为3,670.21万元、已购存货账面原值为489.78万元 (前述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原值一致),鉴于后续将由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相关业务,金寨镁业的前述资产将按账面价值转让给金寨 春兴;另,金寨镁业向上海纬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购买了系统软件(包括OA、SAP、PLM等),账面原值为28 3.02万元(账面价值与原值一致),前述系统软件将按账面价值转让给公司本年度新成立的全资孙公司徐州春之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前述举措不会对公司的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13、本次注销金寨镁业不涉及人员安置,亦不存在债务纠纷、未决诉讼等事项。本次注销后,金寨镁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终止增资协议及注销金寨镁业事项,系结合外部合作变化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所做的优化调整,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增资终止系交易对方蓝泾新能自身资金筹措困难所致,截至目前,金寨镁业未实际收到增资款项,无需退还资金,亦不产生 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额外费用支出,不存在资金损失情形。同时,金寨镁业自设立以来尚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业务,无对外负债、 对外担保及重大未了结债权债务。金寨镁业的主要资产按账面价值划转至公司之全资子/孙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结构 造成不利影响。 2、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金寨镁业原计划开拓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后续将由金寨春兴择机推进拓展。本次增资事项终止及金寨镁业注销,不会变更 公司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整体发展规划,亦不会对公司汽车零部件板块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有助于公司压缩运营成本、提升整 体管理运营效率。 3、对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资源整合优化,未变更公司主营业务及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76a8c5df-a6ac-451d-be48-50fe3c9d447f.PDF ─────────┬──────────────────────────────────────────────── 2026-07-02 16:53│*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春兴、证券代码:002547)于2026年7月1日、7月2日连 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4、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 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债权人有权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措施,公司存在账户及资 产被冻结查封、计收罚息的风险;同时不排除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可能,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及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或将触发叠加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060cfd6b-286a-4a0c-a439-32137703ff43.PDF ─────────┬──────────────────────────────────────────────── 2026-06-23 15:45│*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e8949f6-3f27-4e93-8933-49e3609f55a8.PDF ─────────┬──────────────────────────────────────────────── 2026-06-22 16:47│*ST春兴(002547):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受理 2、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3,026.45万元及逾期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067.38万元。因二审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存在 不确定性,后续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之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 )因不服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川0105民初24942号】,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法院”)提起上诉,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上诉、告知合议庭成员、诉讼权利义务及举证通知书》【(2026)川01 民终16700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惠州春兴以及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5-093)。 惠州春兴于2026年4月16日收到了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川0105民初24942号】,判决: 1、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275380.3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71889 8.44元,后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以27275380.3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65%的计算标准,自2025年8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 付清之日止;2、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80000元;3、驳回成都 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 诉讼进展的公告》(2026-027)。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上诉人(一审被告):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改判上诉人无需向被上诉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被上诉人承担上诉费用。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原告 序号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时间 (万元) 1 2025.3.11 仙游春元物业 凯茂科技(福建) 租赁合 1,513.12 收《执行裁定书》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凯茂科 同纠纷 技(深圳)有限公 司 2 2025.3.11 仙游春元物业 凯茂科技(福建) 租赁合 911.94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凯茂科 同纠纷 技(深圳)有限公 司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号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时间 (万元) 1 2025.7.2 董少杰 孙洁晓、公司 合同纠 300.00 已结案。 纷 2 2026.4.21 宁波市北仑区 春兴精工 定作合 257.27 收《民事调解书》 春晓盛鑫压铸 同纠纷 模具厂 3 2026.4.13 广州铨瑞物流 春兴精工、金寨春 运输合 465.49 收《民事判决书》 有限公司 兴 同纠纷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554.5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号 立案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时间 (万元) 1 2026.4.2 浙江超灿合 金寨春兴精工有 买卖合 166.32 收《执行通知书》 金材料有限 限公司(以下简 同纠纷 公司 称“金寨春兴” 2 2026.5.6 无锡福兰德 春兴精工、金寨 买卖合 167.00 收《应诉通知书》 科技有限公 春兴、苏州捷迅 同纠纷 司 自动化科技有限 公司 3 2026.5.13 中山市源力 金寨春兴、春兴 买卖合 255.26 收《应诉通知书》 美环保材料 精工 同纠纷 有限公司 4 2026.5.29 苏州亨瑞化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78.20 收《应诉通知书》 工科技有限 同纠纷 公司 5 2026.5.29 昆山华讯万 金寨春兴 买卖合 203.88 收《应诉通知书》 通环保科技 同纠纷 有限公司 6 2026.5.29 上海哲赢液 春兴精工 买卖合 116.56 收《应诉通知书》 压配件有限 同纠纷 公司 7 2026.5.29 金华市国鼎 春兴精工、金寨 买卖合 100.00 收《应诉通知书》 五金制品有 春兴 同纠纷 限公司 8 2026.6.3 菱秀电子(苏 金寨春兴、春兴 票据追 100.82 收《应诉通知书》 州)有限公司 精工 索权纠 纷 9 2026.6.4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 买卖合 266.50 收《应诉通知书》 州)有限公司 同纠纷 合计 1,554.54 —— 注: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20起,涉案金额共计526.29万元。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惠州春兴2025年度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067.38万元。因二审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依据相关会计准 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受理上诉、告知合议庭成员、诉讼权利义务及举证通知书》【(2026)川 01民终 1670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3befd43e-427b-44ec-8847-9b0a2e5672e9.PDF ─────────┬──────────────────────────────────────────────── 2026-06-21 15:34│*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ST春兴(002547):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4f55ed50-f602-4a4b-97dc-8f1c561180df.PDF ─────────┬──────────────────────────────────────────────── 2026-06-21 15:34│*ST春兴(00254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8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静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1人,代表股份330,366,1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2863%。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9,024,9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28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9人,代表股份11,341,203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9人,代表股份11,341,2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54%。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9人,代表股份11,341,2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54%。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 326,249,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40%;反对 2,0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157%;弃权 2,0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同意 7,225,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058%;反对 2,0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346%;弃权 2,0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8.3596%。 表决结果:经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田杰和王艳菲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c051fb4-f396-4055-94b3-c912c79ca125.PDF ─────────┬──────────────────────────────────────────────── 2026-06-17 17:13│*ST春兴(00254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春兴、证券代码:002547)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具体财 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4、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 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债权人有权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措施,公司存在账户及资 产被冻结查封、计收罚息的风险;同时不排除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可能,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及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或将触发叠加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5bffd594-1ac7-4e5a-991c-62cd6c337acc.PDF ─────────┬──────────────────────────────────────────────── 2026-06-02 17:37│*ST春兴(00254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 8,02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质押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53%;被司法冻结(包 括司法再冻结)股份数 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被轮候冻结 2次,其中:被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53%;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 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 2、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319,024,9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其中:质押股份数为 319 ,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 3、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所持公司 288,024,992 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 制权稳定性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轮候冻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 起始日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原因 名称 股股东或 结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为限 第一大股 比例 售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孙洁晓 是 288,024,992 100% 25.53% 否 2026-05-28 36个月 上海市第二中 轮候 级人民法院 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司法冻结 轮候冻结 称 (股) 被冻结股份 合计占其 占公司 被轮候冻结 合计占其 占公司 数量(股) 所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数量 所持股份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注 比例 比例 (股) 孙洁晓 288,024,992 25.53% 288,024,992 100% 25.53% 288,024,992 100% 25.53% 袁静 31,000,003 2.75% 0 0 0 0 0 0 合计 319,024,995 28.28% 288,024,992 90.28% 25.53% 288,024,992 90.28% 25.53% 注:共计被轮候冻结 2次,其中: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的 25.53%(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4 -095));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88,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本次系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本次轮候冻结事项。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尚未收到关于本次股份 轮候冻结相关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 2、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所持公司288,024,992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 权稳定性的风险。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其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目前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公司股权转让款,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应付公司业务往来 款,孙洁晓先生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前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除公司提起诉讼申请执行的案件外,截至目前,孙洁晓先生被北京金融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案号(2025)京74执67号,执行标的886,875,548元;孙洁晓先生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5)京02执528 4号,执行标的1,401,365,683元(注:北京金融法院案件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均是基于同一股权转让差额补足的基础事实 ,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的主要诉求包含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中);孙洁晓先生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 号(2025)沪02执2371号,执行标的5,296,564元。除前述情形外,未知孙洁晓先生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是 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是否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7、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98efa583-d495-40f5-ac05-2673a14911dd.PDF ─────────┬──────────────────────────────────────────────── 2026-06-01 16:51│*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 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 际出席董事 6名,其中独立董事阮晓鸿先生、张山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 兴”)持有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春兴”)98%股权、全资子公司苏州春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宣城春兴 2%股权 ,宣城春兴向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1,000万元的借款,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宣城春兴的前述借款提供担 保。为保证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所需,同意公司及金寨春兴为前述担保向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4078707-641e-4e87-aba6-c2437aaec851.PDF ─────────┬──────────────────────────────────────────────── 2026-06-01 16:50│*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2025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持有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春兴”) 98%股权、全资子公司苏州春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宣城春兴2%股权,全资孙公司宣城春兴向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 ,000万元借款;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担保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暂定为一年;公司及子公 司金寨春兴为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期限为3年,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银行代偿之日起三年。公司及金寨春兴本次对宣 城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系因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或子公司的其他行为提供的担保。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反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 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借款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董朗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以南、环城大道以东机加工试联合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业设计服务;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车制造;电车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 ;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钢压延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22,674,222.11 120,372,456.47 总负债 116,263,929.66 111,239,899.72 净资产 6,410,292.45 9,132,556.75 项目 2026年度 1-3 月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13,530,363.53 64,679,208.46 营业利润 -2,269,689.57 1,221,895.62 净利润 -2,722,264.30 1,081,507.27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09-21 法定代表人:叶明喜 注册资本:26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酒大道与致和路交叉口宣城科技园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 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以上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股权结构 宣城市开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1.2548%,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持股5.7034%,宣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3 .0418%。宣城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财务数据情况:2025年总资产16908.83万元,总负债5141.71万元,净资产11767.12万元,营业收入329.06万元,营业利润-1 6.45万元,净利润9.84万元。 4、宣城担保公司与春兴精工、金寨春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5、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宣城担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乙方: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是指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是指借款人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本合同乙方签订的期限为壹拾贰个月的委托担保合 同。 第二条 甲方保证范围为:根据《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乙方向借款人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担保后,因借款人违约 导致担保人承担的代偿责任,包括借款人欠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维权 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三条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限为 3 年,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银行代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独立于担保合同,不因担保合同无效和解除而无效。如因债务人、担保人的过错致使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承担因合同无 效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第四条 如借款人违约,贷款人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进行代偿的,乙方有权立即向甲方追偿。乙方向 甲方追偿的范围为:乙方的代偿款、代偿款的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以及乙方维权所发生的费用,代偿款资金占用费从代偿之日计算至 实际归还之日,利率按照LPR的2倍计算。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系因全资孙公司宣城春兴的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 及子公司为其他行为而形成的担保。本次担保系为保障公司整体的经营所需,实际的债务人系宣城春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事项,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二)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本次提供反担保的实际债务人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宣城春 兴,为满足宣城春兴融资所需,公司对宣城春兴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 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前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457,23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取绝对值,下同)的 1176 .98%,占总资产的 99.00%。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21,039.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9 .12%,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88,062.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69%;子公司对子(孙)公 司的担保余额为 4,65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 128,373.46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0.45%。 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游国财”)为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元生智汇”)提供土地和厂房回购、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为仙游国财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其担保余额为 84,138万元(系 表外担保)。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就元生智汇土地和厂房的回购、租金事项分别向福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若后续仙游国财代元 生智汇履行回购并支付租金,或将会引发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7月 17日、2025年 8月 6日、2025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子公司元生 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b5a1728-105a-4fcb-853e-6a79b7ff9fa5.PDF ─────────┬──────────────────────────────────────────────── 2026-06-01 16:50│*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 *ST春兴(00254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a76dc838-8795-4203-aeb6-86c11bab7b6f.PDF ─────────┬──────────────────────────────────────────────── 2026-06-01 16:48│*ST春兴(00254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 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7日 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215121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 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fd908e86-a20d-40e1-ab1c-76441192bfaa.PDF ─────────┬──────────────────────────────────────────────── 2026-05-25 18:59│*ST春兴(0025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ST春兴(0025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48a0140-b9c9-4c70-a300-15731b53864d.PDF ─────────┬──────────────────────────────────────────────── 2026-05-25 18:57│*ST春兴(002547):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本次执行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执行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股权转让欠款10,800万元及逾期利息等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对该事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此次终结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 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于近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025)苏0591执11096号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应付的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欠款事项向苏州工业园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91民初 3080号】,判决:被告苏州工业园区 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支付原告春兴精工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0800 万元,并支付以 10800万元未付部分 为基数,自 2022年 12月 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被告孙洁 晓对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 民法院申请执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并出具了《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苏 0591执 11096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7)。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苏0591 执 11096 号之一】,现本案执行措施已穷尽,仍 无法顺利执结本案,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5)苏0591民初308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 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 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对该事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此次终结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 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以保障公司合法权 益。就案件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25)苏 0591执 11096号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2636ede6-bcd9-4795-904b-360de1819e74.PDF ─────────┬──────────────────────────────────────────────── 2026-05-25 18:56│*ST春兴(00254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 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华晨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同时公司总经理吴永忠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华晨侃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cb36fd2-fa97-4b07-863d-901e12f4ff85.PDF ─────────┬──────────────────────────────────────────────── 2026-05-25 18:55│*ST春兴(002547):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ST春兴(002547):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a77d0eb-48ed-4061-9522-914ab09cd49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7│*ST春兴: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0794.PDF ─────────┬──────────────────────────────────────────────── 2026-04-29│春兴精工: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081.PDF ─────────┬──────────────────────────────────────────────── 2026-04-29│春兴精工: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093.PDF ─────────┬──────────────────────────────────────────────── 2025-10-30│春兴精工: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1438.PDF ─────────┬──────────────────────────────────────────────── 2025-08-29│春兴精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341.PDF ─────────┬──────────────────────────────────────────────── 2025-04-30│春兴精工: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2011.PDF ─────────┬──────────────────────────────────────────────── 2025-04-25│春兴精工: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465.PDF ─────────┬──────────────────────────────────────────────── 2024-10-30│春兴精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555.PDF ─────────┬──────────────────────────────────────────────── 2024-08-31│春兴精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79294.PDF ─────────┬──────────────────────────────────────────────── 2024-04-30│春兴精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779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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