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49 凯美特气 更新日期:2025-1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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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8:51 │凯美特气(002549):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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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美特气(00254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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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美特气(00254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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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美特气(002549):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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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美特气(00254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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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美特气(002549):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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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美特气(002549):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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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美特气(002549):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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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美特气(002549):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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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凯美特气(002549):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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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8:51│凯美特气(002549):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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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5-06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资产”)及一致行动人
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勤壹号”)、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财信精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预计合计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20,860,437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3%(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6 年 2月 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
公司收到股东财信资产、常勤壹号、财信精信出具的《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勤壹号持有公司 11,990,093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95,347,901 股的 1.72%,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990,093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财信资产持有公司 31,33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95,347,901
股的 4.5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335,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财信精信持有公司20,45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
95,347,901股的2.9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451,9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股。
二、未来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财信资产、常勤壹号、财信精信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票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财信资产、常勤壹号、财信精信预计合计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20,860,437 股,不超过公司目
前总股本 695,347,901 股的 3%(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6 年 2月 27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
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5 年 11月 28日至 2026年 2月 27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无相关承诺。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财信资产、常勤壹号、财信精信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财信资产、常勤壹号、财信精信合计持有公司 63,776,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7%,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财信资产、常勤壹号、财信精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450dd42d-4ad8-4ceb-b548-e1d303856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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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凯美特气(00254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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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延寿寺路凯美特气 21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4)人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祝恩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03 《选举徐卫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1.04 《选举周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宁华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2.02 《选举陈全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2.03 《选举张晓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特别说明
提案 1.00 至 10.00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 2025 年10 月 30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2025 年 10 月)》《公司章程修正案(2
025 年 10 月)》《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提案 1.00、
2.00 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提案 3.00、提案 10.00 需通过特别决议审议,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
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延寿寺路凯美特气证券部
3、登记联系:
联系人:王虹、余欢
联系电话:0730-8553359 传真:0730-8551458
电子邮箱:zqb@china-kmt.cn 邮政编码:414003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
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
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上资料须在202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
戳为准。
5、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5cd2790-215c-4a62-ad6e-357ec75cca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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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凯美特气(00254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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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美特气(00254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e30dc53-f322-4f62-8ca1-bfaface0a0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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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凯美特气(002549):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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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美特气(002549):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d2aa122-733d-47d0-ba4c-6a6411652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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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凯美特气(00254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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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美特气(00254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e05081eb-77bf-4bd5-817b-9cab46f878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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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凯美特气(002549):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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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美特气(002549):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548e80d-65f1-40e6-8cdf-31be29476d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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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凯美特气(002549):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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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
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效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
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
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
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
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不得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
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
义务。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
性和风险。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
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
、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得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第十一
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
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 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和组织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回
复。
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对投资
者的提问进行分析、解答,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的答复内容或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对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
进行审核。未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公司不得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
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7f3ebd5d-9ca7-4461-b0b3-28e4980989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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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凯美特气(002549):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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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
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在同一次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或独立董事时,不适用累
积投票制。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应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六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
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八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公司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应当制备适合实行累
积投票方式的选票。第九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股东可以亲自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条 选举董事以分开方式投票。股东会审议董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董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
第十一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第十二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
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别投给全部董事候选人。
第十三条 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
第十四条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股东对某一个或
某几个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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