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50 千红制药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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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52│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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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
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及整改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39670376-a8ea-4d5e-829c-c3bf84dd59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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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52│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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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
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2011年2月全部到位,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3f159779-a482-4b11-8c0c-d07f07b3a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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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52│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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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一、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如下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在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股东要求和意愿,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结合公司
经营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
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重视对
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满足现金分红条
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
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三十。
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拟订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以专项决议的方式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四)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
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修改,以确定该段期间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
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由董事会制定新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本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27bd462d-8d15-4fe3-a1fa-10d73111b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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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51│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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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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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51│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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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或简称具有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相
同的含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2af577af-3099-436b-b1ee-08529d69ff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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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51│千红制药(002550):2024-047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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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e80ad189-448f-44bd-9b62-5ae562a2e4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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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51│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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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4f56c757-082f-4262-aafb-2877cd9d43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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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51│千红制药(002550):2024-049千红制药: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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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红制药”、“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
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
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ddaa768d-4897-4781-8f65-0f18aed91f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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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51│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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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
于2024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耀方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应邀人员列席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d0b4e547-3884-4c17-b64d-0d5191c715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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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51│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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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4日通过邮件方式
送达,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宁敖先生召集并
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独立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
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背景和目的,本次发行
证券及其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
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填补的具体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等问题进行了论证分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项目建设的规模
和内容等相关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的了解。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募
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2011年2月全部到位,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
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
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本次制定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公告》合法、合规,切实可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规划,有利于保证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合理保护了债券持有人
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ec1737db-3a81-455d-a408-94ce92b0f6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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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50│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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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7fec76a7-e0e4-4ae0-989c-d1d78c88c8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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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49│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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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12 月 10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红制药”或“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0日(周二)下午 14:002.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月 1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3 日(周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常州市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云河路 51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
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
2.05 票面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 √
2.09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2.12 赎回条款 √
2.13 回售条款 √
2.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7 可转换公司债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9 担保事项 √
2.20 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事项 √
2.21 募集资金存管 √
2.22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3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
案》
4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7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
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
)的议案》
9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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