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50 千红制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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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26 │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 │批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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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10 │千红制药(002550):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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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10 │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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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10 │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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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07 │千红制药(002550):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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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06 │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
│ │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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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06 │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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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6 │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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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41 │千红制药(002550):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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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41 │千红制药(002550):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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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26│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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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千红生化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5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文件主要内
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c07af785-5a3f-4283-8b5d-7e967b9b90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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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10│千红制药(002550):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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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d9f1254-5e60-4591-b025-45774b1447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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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10│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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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dd2a205-be87-4ecd-bdb9-cc392df49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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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10│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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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3a94f0b-b618-431f-8151-eee20060a5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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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07│千红制药(002550):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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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8de19ec-9ae5-4354-a9c0-f7edd3780b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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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06│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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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26 年6 月5 日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 核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实际进展以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
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程序,最
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46b1699-b005-4f84-a91e-a0925fbeac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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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06│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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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0812173-71fb-486e-a5b0-ec0076bc46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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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6│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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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29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最终
中国证监会能否同意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561df71-2657-4f77-ad38-e44ecaa145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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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41│千红制药(002550):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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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7e99323-5925-471f-8c28-393e27e61b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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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41│千红制药(002550):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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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5c71673-c8a2-47d6-b361-86c181ff1c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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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41│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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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e2cf0ee-12be-4fd6-a7d9-32b333a569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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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41│千红制药(002550):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千红制药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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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千红制药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07cfe94-99cc-4a0e-956b-6389afd334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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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41│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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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95c68eb1-6530-4552-a6b6-ba81a22515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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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41│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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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0309d82b-9b73-4aac-b333-a2464937a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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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41│千红制药(002550):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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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b67ce910-2f3c-43e0-bc52-85bf434d5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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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41│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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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24cf75f-3912-4c37-835e-81f21693e9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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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41│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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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受理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19号)。深交所对
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
询函》(审核函〔2026〕120011号)。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
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复,并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同步更新,现对更新后的相关文件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通过审核、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29e45f1-421b-4287-9a65-8493d3e739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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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07│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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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79,800,0
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库存股数 18,000,000股,按 1,261,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采用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进行。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10股=189,270,000元÷1,279,800,000股*10股=1.47890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79,8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库存股数 18,000,000 股,按 1,261,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采用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进行。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专用账户中库存股份 18,000,000后的 1,261,8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
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按公司总股本 1,279,800,000 股剔除回购专户中库存股份 18,000,000股后总股本 1,261,800,000股为基数实施。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22 王轲
2 01*****178 王耀方
3 00*****119 赵刚
4 00*****550 蒋建平
5 01*****376 刘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
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
每 10 股分红金额÷10股,即 189,270,000元=1261,800,000股×1.5元÷10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89,270,000元÷1,279,800,000股=
0.1478902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78902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咨询联系人:朱晓琳
咨询电话:0519-86020688-1108 传真电话:0519-86020617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公司股东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dba7698-37d5-4d1b-93c3-743f074b0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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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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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55212ba-b8ff-40ed-bc70-f2269a51fa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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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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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周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公司云河路厂区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会议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耀方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279,800,000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7 日已回购股份 18,000,000 股,具有表决权股
份共计 1,261,800,000 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13 名,代表股份 519,823,6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1.1970%。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名,代表股份 489,626,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
.80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95名,代表股份 30,196,7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32%。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共 5
01 名,代表股份 85,159,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91%。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 2026 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17,788,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5%;反对 1,71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297%;弃权 3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3,124,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05%;
反对 1,71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8%;
弃权 3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17,419,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75%;反对 2,088,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017%;弃权 3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2,755,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68%;
反对 2,088,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2%;
弃权 3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17,454,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43%;反对 2,066,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976%;弃权 3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2,790,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83%;
反对 2,066,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69%;
弃权 3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9%。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17,792,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2%;反对 1,735,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38%;弃权 2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3,128,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44%;
反对 1,735,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76%;
弃权 2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17,686,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9%;反对 1,825,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511%;弃权 3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3,022,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05%;
反对 1,825,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34%;
弃权 3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1%。
(六)审议通过了《2026 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17,603,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9%;反对 1,89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636%;弃权 3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2,93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27%;
反对 1,89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96%;
弃权 3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7%。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以上议案均为普
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综上,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孙伎旻、张钰清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2a7932a-c09c-4b8e-8028-53a044fd3a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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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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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
平台举行 202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一)PC端投资者
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c/002550.shtml 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手机端投资者
可登录公司官方微信平台(公众号名称:“千红制药”)中“互动交流”栏目,点击“投资者互动”即可参与本次说明会。千红
制药微信公众号见下图: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耀方先生;董事、总经理王轲先生;独立董事高玉玉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姚毅先
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15: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
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70acb607-463b-48b3-bae6-10bf5ece0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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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9│千红制药(00255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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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2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2015年5月15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18年8月21
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26年5
月14日,2025年度股东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持
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企
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
1. 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2.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考委”)批准,公司可将其他人员纳入本制度的绩效考核范围,视同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三条 专职董事、兼任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管理职务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人员以下统称“相关管理人员”)的薪酬均
应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管理规划、分管条线的重点工作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企业当年经营利润
完成情况确定薪酬。
外单位派驻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根据股东会批准的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领取工作津贴。
第四条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 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2. 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相挂钩的原则;
3. 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4. 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5. 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薪考委是负责实施相关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具体职权如下:
1.根据相关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政策或方案;薪酬政策或
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处罚的方案和制度等;
2.负责组织审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3.负责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薪考委应当制定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
露,在董事会或者薪考委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行政人事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公司薪考委具体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标准及发放
第八条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薪酬,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
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
钩的绩效考核。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础,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
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同时,相关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协调。
第十条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参考行业及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公司总体的薪酬实际水平,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
因素确定,基本薪酬区间为0.8万元/月至5万元/月(含税),每年按照十二个月发放。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薪酬、季度/阶段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其绩效薪酬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
状况相挂钩,并结合重点项目、重大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业绩与成果,由薪考委考核审评并提出方案,经
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批准。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相关管理人员中长期对公司的经营工作作出
特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资金、激励或者奖励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
励方案后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发放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相关管理人
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相关管理人员的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三条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时,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
第四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当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公司薪考
委于当年的年度董事会之前提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薪酬可以根据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个人业绩表现、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
整、个人岗位变动等为依据进行调整,原则上每次调整幅度控制在20%以内。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战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关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员工薪酬水平。
第十七条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减少或者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发放的津贴、绩效薪酬及
中长期激励收入,若当期绩效薪酬已发放的,亦应予以全额或者部分追回:1、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
以上处分的;2、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4、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格人员的;
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止付追索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相关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相关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九条 相关管理人员如对薪考委的考核和评价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向薪考委提出申诉,由薪考委作出处理;如对
薪考委的处理结果仍不认可,可向董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作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期限自每年的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董事会应立即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在未作出修订前,按照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本制度追溯适用至2026年1月1日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bca3ea8-65c0-438b-8743-f0f9c46409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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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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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01b96b-d229-4b6b-9557-980d662f4e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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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千红制药(002550):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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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 年,2013 年 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
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
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
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6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范围内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15 名从
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文凯
1995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 12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常柴股份 (000570)、黑牡丹(60051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刁红燕
2002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 10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丹
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 5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1998 年 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三维股份(831834)、上能电气(300827)、味知香(605089)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王文凯 2023 年 5月 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 黑牡丹 2016 年、2017
监督管理 年、2018 年、2021 年
委员会江 年报审计项目
苏监管局
2 王文凯 2023 年 7月 自律监管 上海证券 黑牡丹 2016 年、2017
交易所 年、2018 年、2021 年
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80 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较上一期
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
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定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
相关协议。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
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644972-534c-4710-bfff-f51eabf28b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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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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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委员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5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 是否在公
得的税前 司关联方
报酬总额 获取报酬
王耀方 男 73 董事长 现任 0.00 否
赵刚 男 61 副董事长 现任 52.11 否
王轲 男 43 董事、总经理 现任 128.28 否
刘军 男 58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79.03 否
周翔 男 44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82.98 否
蒋驰洲 男 36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91.59 否
宁敖 男 65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否
任胜祥 男 47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否
高玉玉 女 35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否
海涛 男 57 副总经理 现任 88.87 否
肖爱群 女 54 审计总监 现任 51.31 否
叶鸿萍 女 54 总监 现任 30.38 否
邹少波 男 60 总监 现任 85.92 否
梅春伟 男 55 总监 现任 63.53 否
韦利军 男 54 总监 现任 57.11 否
姚毅 男 44 董事会秘书、 现任 53.36 否
财务负责人
黄捷 女 39 总监 现任 59.29 否
王谷明 男 41 总监 现任 59.44 否
合计 -- -- -- -- 1028.20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第六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础,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
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度,不参与绩效考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度津贴标准为 15 万元/年,按月
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础,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
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四)发放办法
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
薪酬绩效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时,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5、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当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可以根据行业水平、公司盈利状况、个人业绩表现、公司
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整、个人岗位变动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b6d3475-388b-4742-9e01-d79bb67e8e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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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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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室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
司【原湖北润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更名为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含其
控股子公司河南千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千红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
司、控股子公司千红(香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江苏晶红生物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4.9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1.28%;常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6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
业收入总额的0.00%;河南千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3.7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总额的2.50%;常州千红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3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13%;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1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33%;千红(香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07%,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00%;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7.12%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27%;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0.06%,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内部监督
、风险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投资、担保管
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信息系统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要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决策、对外担保决策、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监督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种应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一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将财务报表错报重要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缺陷量化指标包括:资
产总额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利润总额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具体评价等级、评价指标及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评价指标及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 营业收入潜在 利润总额潜在 所有者权益潜在
错报 错报 错报 错报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 错报≥营业收 错报≥利润总 错报≥所有者权
额的 1% 入总额的 5% 额的 10% 益总额的 3%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
0.5%≤错报< 的2%≤错报< 5%≤错报<利 的1.5%≤错报<
资产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 润总额的 10% 所有者权益总额
1% 的 5% 的 3%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 错报<营业收 错报<利润总 错报<所有者权
额的 0.5% 入总额的 2% 额的 5% 益总额的 1.5%
对于上述多个量化指标,公司采用“认定结果孰高”的原则,即以上述量化指标认定的错报程度最高者作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陷认定的量化指标。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为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根据内控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为公司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具体评价等级、评价指标及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评价指标及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10%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10%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遭受勒令停产整改及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形;
(2)公司遭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以上处罚的情形;
(3)内控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的情形。
2、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遭受勒令停产整改以下行政处罚的情形;
(2)公司遭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的情形;
(3)内控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的情形
。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上年度末不存在需要
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上年度末不存在
需要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王耀方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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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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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型 评估结果
常州英诺升康生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 姚君、周颖 苏中资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3,100.00 万元
物医药科技有限 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6)第 12022 号
公司商誉和相关
资产组合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备注 是否计提减值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常州英诺升康生 不存在减值迹象 否 专项评估报告
物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商誉和相关
资产组合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组合的构成 组合的确定方法 组合的账面金额
常州英诺升康生 固定资产、无形 收购常州英诺升 1,922,473.70 对应资产组合 20,245,551.96
物医药科技有限 资产和商誉 康生物医药科技
公司商誉和相关 有限公司形成的
资产组合 不含营运资金的
经营性资产组合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一) 一般假设
1.假设所有评估标的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
,交易行为都是自愿的、理智的,都能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
变化;
4.假设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持续经营,纳入评估范围的各项资产在原地按现有用途、使用方式持续使用;
5.假设和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7.假设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
在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二) 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的现金流保持目前基本均匀发生的状况;4.假设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保持
不变;
5.假设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以租赁方式取得生产经营场所的状态不变;
6.假设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能够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以及自身制定的研发计划,顺利完成各个里程碑节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4dbfd8b-bc21-468f-8e04-b9f89b1097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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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千红制药(00255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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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58d96f8-ceda-4185-97fb-be0748f9b8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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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千红制药(00255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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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1)。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d63b67e-6ab7-40cb-b1dd-dbaf06369d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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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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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红湖北”)经营发展需要,更好地助力其业务拓展,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对千红湖北增资1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千红湖北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81565474000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南湖新区富水路58号
法定代表人:何义飞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检验检测服务;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医用包装材料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
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
;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包
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千红湖北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175,049,490.82 154,079,750.58
负债总额 133,761,913.82 109,931,427.73
净资产 41,287,577.00 44,148,322.85
营业收入 4,752,106.13 20,075,451.37
净利润 -2,860,745.85 1,462,863.33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千红湖北进行增资10,000万元,本次增资将增加千红湖北注册资本10,000万元,增资后千红湖北注册资本变
更为1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千红投资100%的股权,千红湖北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千红湖北增资,可以进一步增强千红湖北的资金实力,优化其资本结构,促进其业务发展。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总
体风险可控。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及千红湖北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16875ea-9c93-421e-880b-f9705eecb1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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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千红制药(002550):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高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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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忠
实、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玉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最近五年曾任天赋国瑞兴光税务师事务所
总审,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赋国瑞兴光(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审,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5次,实际出席 5次;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会,本人参加了 1次年度股东会。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和研究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自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职责。20
25年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次,审议公司的定期报告、审计部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等议案,对上述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召开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 3次,审议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以及 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等议案,对以上议案投了同意票。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讨论,就相关工作推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
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情况,并积极
参加公司 2024年度审计的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
流,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六)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
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空余时间,与其他独
立董事到公司现场工作,达到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 15天现场工作时间。通过现场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内部控制等情况,尤其是财务、审计方面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经
营动态,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5年 4月 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
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过程、各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 2024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 4月 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
关材料,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监会要求的证券业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符合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条件
。同时,自上市以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
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评审与考核,作为独立董事,我核查了董事会和经理层相关考核资料。基于此,我认为:20
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约束与激励并重,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审
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研发范围,且能充分利用关联公司的技术优势较好的推进公
司新药研发进程;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适应资本市场变化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在财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
提出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财务健康、运营规范,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和履行各项职
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与其他独立董事协作,加强对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为公司财务管理提供更具价值的建议,保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高玉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a37f69-635e-4fe1-b4eb-5f664c0941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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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千红制药(00255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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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使用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品种不
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2. 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有效期限为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
则,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更大
程度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
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 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相关额度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
的收益进行在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较高、流动性
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证券投资、股票投资等高风险投资领域。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4. 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签订理财合同有效。以前年度尚未履行完毕的决议继续有效。
5. 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其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
二、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有关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范围为低风险金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风控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理财投资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为最大程
度的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控措施:
(1)为规范公司的理财投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理财投资管理办法》,公司对购置理财产品成立项目审核
小组,就每项购置产品进行前期核查,经营管理层根据授权范围行使该项投资决定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理财投资工作小组需
及时跟踪和分析投资产品的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总监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
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在工作报告中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
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坚守“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公司日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且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0467275-0b54-48a1-8a70-2839299a73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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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千红制药(002550):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任胜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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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忠
实、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任胜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博士学历。最近五年曾任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主治医师,
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肿瘤科副主任,兼任昊朗化工(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主任医师,肿瘤科副主任,兼任昊朗化工(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5次,实际出席 5次;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 1次年度股东会
。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和研究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自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来,严格
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职责。2025年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次,审议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结
果的议案以及 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议案,对以上议案投了同意票;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1次,审议调整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议案,对以上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讨论,就相关工作推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
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情况,并积极参加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的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六)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
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空余时间,与其他独
立董事到公司现场工作,达到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 15天现场工作时间。通过现场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内部控制等情况,尤其在新药研发方面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
动态,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
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5年 4月 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
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过程、各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 2024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 4月 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
材料,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监会要求的证券业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符合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条件。
同时,自上市以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
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评审与考核,作为独立董事,我核查了董事会和经理层相关考核资料。基于此,我认为:20
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约束与激励并重,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审
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研发范围,且能充分利用关联公司的技术优势较好的推进公
司新药研发进程;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适应资本市场变化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在新药研发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在未来创新药
物研发领域的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和履行各项职
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与其他独立董事协作,加强对公司创新药物研发管线的研究,为公司创新药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建议,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任胜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c9a20c0-066f-4a66-8bc8-3f75794cc9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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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千红制药(002550):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宁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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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宁敖)。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006d397-2494-4182-ae37-056c405fa2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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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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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汇编。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431d3db-f97b-4563-98bb-6189f59adf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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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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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3a318ce-5722-4f8e-b845-dca1eb739f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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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3│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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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23620c5-ae0c-477d-95cb-ea932adead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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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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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3ad3024-ede7-47d0-a185-1705697938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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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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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e41e039-5f63-485b-be35-a2857168c6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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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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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fa43037-5c1e-49f5-8d3d-ea98665ea3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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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千红制药(00255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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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a4cbe20-7f60-43ab-a9f0-1f5b93467f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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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千红制药(002550):关于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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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
过了《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项下可供
分配利润为 1,371,326,894.00元,合并财务报表口径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 1,247,718,636.45元。因此,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进行分配,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247,718,636.
45元。
公司拟实施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 2025年度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79,8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库存股数 1
8,000,000股,以 1,261,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9,270,000.00元(含税),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事宜,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红总额为 189,270,000
.00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7.46%。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发行、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89,270,000.00 149,976,000.00 149,976,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98,795,539.59 356,032,007.44 181,860,747.32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247,718,636.4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371,326,894.0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89,222,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12,229,431.4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89,222,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489,222,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做出,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
和长远利益。公司业务稳健,目前现金流充足,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运转及未来各项业务拓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综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中的有关规定。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券投资、其他债券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48027.41万元、人民币 76493.91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6.97%、24.77%,
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0141e39-5183-49df-b28d-3b941408fd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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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千红制药(002550):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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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在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
认为公证天业人员、资质等各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2
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公证天业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
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65821cb-e527-43ae-90cd-a272d67f69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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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千红制药(002550):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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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宁敖先生、任胜祥先生、高玉玉女士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任何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益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宁敖先生、任胜祥先生、高玉玉女士满足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中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eeeadf7-990d-4c07-b80f-3bfd7459bb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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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千红制药(00255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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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
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截至2025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2
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公证天业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
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17日,公司第六届审计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会议形式与公证天业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就审计工
作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与公证天业保持密切沟通。
(三)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的议案》、《2025 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情
况(表)的议案》、《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证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26c8689-7747-4de2-8cdf-10a6f640e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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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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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0eeb888-43fd-4293-9a97-5da0480a02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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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千红制药(002550):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千红制药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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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 项 说 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苏公W[2026]E1210号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红制药)财务报表,包括 202
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苏公W[2026]A50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千红制药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及完整是千红制药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千红
制药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
千红制药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
了更好地理解千红制药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6e4e74e-465e-447d-ab6f-d37c603513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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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8:06│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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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b6049175-cbc6-4d08-9abc-2d06f68bc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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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8:05│千红制药(002550):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千红制药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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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千红制药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283ce321-3ec3-4d65-90ca-46183d8612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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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8:05│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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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002550):关于千红制药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97dd6890-86ed-454d-9c13-3679a125bca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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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千红制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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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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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千红制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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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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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千红制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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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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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千红制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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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48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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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千红制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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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2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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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千红制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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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24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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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千红制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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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8/12214189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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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千红制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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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6/12208787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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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千红制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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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437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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