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53 南方精工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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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03│南方精工(002553):2024-052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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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002553):2024-052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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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南方精工(00255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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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00255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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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南方精工(00255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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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建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议案已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通过。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已于同日刊登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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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南方精工(002553):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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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何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
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简
历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 9 号
邮政编码:213164
联系电话:0519-67893573
传真:0519-89810195
联系邮箱:zhengquanbu@nf-precision.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82eb0ef8-84d7-4fd9-b78c-6e1429d3c6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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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南方精工(002553):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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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002553):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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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南方精工(002553):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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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
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48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果因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
.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81 史建伟
2 01*****834 史维
3 01*****416 许维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0月14日至登记日:2024年10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咨询电话: 0519-67893573
传真电话: 0519-8981019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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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南方精工(00255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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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00255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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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南方精工(00255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方精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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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00255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方精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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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南方精工(00255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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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公司股东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旭东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减
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10月7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
,872,000股。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暨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0
月7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
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旭东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739.997万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4.99%,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交易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
大宗交易 2024年8月至9月 8.82 1,305,800 0.3752%
集中竞价 2024年7月至9月 9.37 3,131,000 0.8997%
合计 4,436,800 1.2749%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嘉鸿私募 1,740 5.00 1,296.32 3.72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嘉鸿宝
光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上海嘉鸿私募 443.677 1.27 443.677 1.27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嘉鸿旭
东5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2,183.677 6.27 1,739.997 4.99
其中:无限售 2,183.677 6.27 1,739.997 4.99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实施完毕。
3、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旭东
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399,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b475178a-d2ea-40a8-a684-a925dcf2c4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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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00:00│南方精工(00255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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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现定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通知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
使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10月9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
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6日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9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三楼301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
的议案》
2.00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
预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 9月 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
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
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9月27日17:00,信函
、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9月27日17:00
前送达。
3、登记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二楼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9-67893573
联系传真:0519-89810195
电子邮箱:zhengquanbu@nf-precision.com
邮政编码: 213194
4、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
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9/a0eeaa15-a1e5-4c66-860e-b62b0ab19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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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00:00│南方精工(00255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方精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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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南方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并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一并公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 5 条
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发
表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在指定媒体及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上述公告中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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