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54 惠博普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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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07│惠博普(002554):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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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松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松柏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松柏先生将继续在公
司从事市场方面的工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
松柏先生的辞职不会使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松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李松柏先生所负责的
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及新任总经理聘任的工作。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松柏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754fab4b-86d1-4b47-8e12-1f4e6bba52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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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7:01│惠博普(00255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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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3.95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及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3.95 元/股调整为 3.94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HBP2024
-044)。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137,70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9754%。最高成交价为 2.74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14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91,699.00 元
(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a7959c4e-e044-487c-a3d4-c0fe1afbcd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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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惠博普(00255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自愿降薪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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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00255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自愿降薪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4fae7777-017b-47d3-9fb1-93a81f235b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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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惠博普(002554):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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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002554):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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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惠博普(002554):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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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002554):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37ee3b8-d476-4ae9-b512-7e172b7764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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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惠博普(00255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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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002554):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14cb3632-b459-4168-8832-e1b402439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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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惠博普(002554):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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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002554):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74944e03-ca4d-4e0d-b07a-fb8f081928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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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惠博普(00255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博普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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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00255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博普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2890504d-a9a0-4c27-8521-45385e27de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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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惠博普(00255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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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00255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21cbcd36-9f2e-4452-80e2-014a9feea5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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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0:00│惠博普(002554):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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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 12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鹏程先生主持,监事王品先生、杨辉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孙鹏程先生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法定程序补选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
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春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 2024 年 9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主
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8c91e060-e82d-4ffc-9a3e-06686a4c9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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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0:00│惠博普(002554):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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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书面等方式发
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 12 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潘青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汤光明先生、董事文斌先生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及其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法定程序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
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耀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周耀武先生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 2024 年 9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辞职
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中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卢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 2024 年 9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12 层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 2024年 9 月 28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8/9c55628c-be02-478c-b1ec-fbd333ca99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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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0:00│惠博普(002554):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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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主席辞职的情况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孙鹏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鹏程先生因工作内
容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孙鹏程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鹏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孙鹏程先生的辞
职报告将于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孙鹏程先生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
责。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孙鹏程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周春华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b8c0ab15-c6f1-48d2-b58e-a10a840730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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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0:00│惠博普(002554):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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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张中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卢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中炜先生担任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后,其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保持不变。
张中炜先生及卢炜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1d0caaab-7f9e-4dde-8221-35babe6b23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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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0:00│惠博普(002554):关于参加湖南辖区202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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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002554):关于参加湖南辖区202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34de6bd5-ab92-4426-88f7-7d26a2be34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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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0:00│惠博普(002554):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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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002554):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2c9cb6bc-cdef-4ff6-bbd5-5238f961fc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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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0:00│惠博普(002554):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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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002554):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ea6fe670-beac-4b23-ae48-8bef841241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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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00:00│惠博普(00255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博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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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 年 9 月 9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 12 层公司会议室召
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华油惠博
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
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
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通过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
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
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 12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因董事长潘青女士无法出席,根据会议议程安排,经半数董事推
举董事张中炜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
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94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16,178,30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8.3246%,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8,786,406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7.7758 %。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90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7,391,9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48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9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0,753,8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834%。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
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1,766,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53%;反对3,8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0%;弃权5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7%。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c11e022f-0a02-493a-afcf-ff82ecae1e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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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00:00│惠博普(002554):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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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002554):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9/21522710-9924-4712-a3ab-343575236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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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00:00│惠博普(00255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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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3.95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及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732,90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969%。最高成交价为 2.74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14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81,308.00 元
(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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