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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56(辉隆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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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56 辉隆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8:47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6-07-10 00:00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及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3 19:07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 │2026-06-03 19:12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 │2026-05-25 18:33 │辉隆股份(002556):辉隆股份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5 18:33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5-25 18:22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5-13 19:09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5-13 19:09 │辉隆股份(002556):辉隆股份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6 18:26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 └─────────┴──────────────────────────────────────────────┘ ─────────┬──────────────────────────────────────────────── 2026-07-22 18:47│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1,577,228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2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46,518,080股 变更为934,940,852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7月21日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37.74%被动增加至38.21%,被动增加触及1% 整数倍,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注销部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 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0)。 2023年5月25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577,228股,最高成交价为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1元/股,成交金额为10,039.78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 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1,577,228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已于2026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11,577,228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46,518,080股变更为934,940,85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注销前 注销股份 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99,849 0.10 -- 899,849 0.1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45,618,231 99.90 11,577,228 934,041,003 99.9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7,381,678 2.89 11,577,228 15,804,450 1.69 三、股份总数 946,518,080 100.00 11,577,228 934,940,852 100.00 注: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数为15,804,45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四、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 37.74%被动增加至 38.21%,被动增加触及 1% 整数倍,本次注销前后持股比例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57,244,325 37.74 357,244,325 38.21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份总数减少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被动变化,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增持或减持, 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六、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d2355698-f306-433a-b4c2-31a7301bcff9.PDF ─────────┬──────────────────────────────────────────────── 2026-07-10 00:00│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及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进展公告 ─────────┴──────────────────────────────────────────────── 一、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 15 日、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 下的控股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 8 亿元;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资产池敞口额度。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辉 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 1.2 亿元的采购担保,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进展情况 2026 年第二季度,公司相关业务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担保情况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新增担保 担保期限 截至季度 最近一期 金额 末担保余 资产负债 (万元) 额(万元) 率(%) 1 安徽辉隆瑞 安徽省瑞丰 64.06% 保证 1000 2026/5/25-2027/5/25 1000 美福农化集 农业化学有 团有限公司 限公司 (二)采购担保情况 2026 年第二季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辉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采购担保 3,686.56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采购担保余额为 3,686.56万元。 (三)资产池业务情况 2026 年第二季度,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资产池出账专项协议》,资产池敞口额度为 4 亿元。公司及 下属公司安徽辉隆集团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辉隆化肥有限公司、广东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瑞丰化肥 有限公司共享使用《资产池出账专项协议》4 亿元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求,为保障业务顺利开展,有必要为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一定程度的担保,被担 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下属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 34,754.0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9.1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 元,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7b2b4d83-e4d5-488d-99cf-58f4a43db131.PDF ─────────┬──────────────────────────────────────────────── 2026-07-03 19:07│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 和2021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公司开立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19,694,276股已于2021年7月7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 工持股计划”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3、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 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24年7月6日届满。 4、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划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两批 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和24个月,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和50%。 2022年7月8日,本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届满,解锁股数为9,847,13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2 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2023年7月8日,本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解锁股数为9,847,13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 5、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同意将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7月6日。 6、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 将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7月6日。 二、本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6年7月6日存续期届满,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 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19,694,276股公司股份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后 续公司将根据规定完成本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等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45277b1e-652c-4860-8a2c-73136107f064.PDF ─────────┬──────────────────────────────────────────────── 2026-06-03 19:12│辉隆股份(002556):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7,381,678 股不享有利润分 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6,518,08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7,381,678 股后的股份数量 919,136,402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1,913,640.2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进行除权除息,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 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91,913,640.20 元÷946,518,080 股=0.0971071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1071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 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6,518,08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7,381,678股后的股份数量 919,136,402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191.36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6,518,08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7,381,678 股)后的 919,136,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81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584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08*****129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08*****893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08*****54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6年 6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股现金分红比例进行除权除息,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91,913,640.20 元÷946,518,080 股=0.0 971071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971071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咨询联系人:徐敏、袁静 咨询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电话:0551-62655720 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ee2a80a-b261-4a39-a91e-b3b9e335acc6.PDF ─────────┬──────────────────────────────────────────────── 2026-05-25 18:33│辉隆股份(002556):辉隆股份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 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束晓俊、方娟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 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5 日 14:30 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 厦 19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217人,代表股份总数414,608,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232%,均为截 止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358,359,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0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206 人,代表股份 56,248,4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1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也现场出席了本 次股东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出,上述提案与会议通知一并进 行了公告。本次股东会没有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和本律师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 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为: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3,627,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4%;反对 821,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982%;弃权15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5,577,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59%;反对 821,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0%;弃权 15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11%。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3,387,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6%;反对 1,097,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647%;弃权12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5,337,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20%;反对 1,097,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03%;弃权 12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177%。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2,805,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1%;反对 1,520,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668%;弃权28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4,754,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19%;反对 1,520,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1%;弃权 28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990%。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54ad9d9-3ea6-42fc-ac2d-a0a728868756.PDF ─────────┬──────────────────────────────────────────────── 2026-05-25 18:33│辉隆股份(002556):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5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8 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19 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程诚女士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 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7 人,代表股份 414,608,1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2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58,359,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015%。网络投票的股东 206 人,代表股份 56,248,4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17%。 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9 人,代表股份 56,557,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1554%。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3,627,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4%;反对 821,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2%;弃权 15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577,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59%;反对 821,79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30%;弃权 15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1%。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3,387,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6%;反对 1,097,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7%;弃权 12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37,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20%;反对 1,097,39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03%;弃权 12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7%。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2,805,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1%;反对 1,520,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8%;弃权 28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54,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19%;反对 1,520,89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1%;弃权 28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90%。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 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束晓俊、方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dc2a28e-d78c-4523-96be-486b6ef1034f.PDF ─────────┬──────────────────────────────────────────────── 2026-05-25 18:22│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1,577,228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5月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仅考虑本次股份注销的情况下,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46,518,080股变更为934,940,85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46, 518,080元变更为934,940,85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 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可以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 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8:3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 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二)申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三)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电子邮箱:zqb@ahamp.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a2330b56-8e77-455b-a102-f3da070fbb0f.PDF ─────────┬──────────────────────────────────────────────── 2026-05-13 19:09│辉隆股份(002556):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ce2f63c-b899-4c21-9e54-2e3c7f25376d.PDF ─────────┬──────────────────────────────────────────────── 2026-05-13 19:09│辉隆股份(002556):辉隆股份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辉隆股份(002556):辉隆股份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e5796bd-b378-4dd3-a678-27fd764d36fc.PDF ─────────┬──────────────────────────────────────────────── 2026-05-06 18:26│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 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的股份11,577,228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14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2022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0)。 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1,577,228 股,最高成交价为 9.7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11 元/股,成交金额为 10,03 9.7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与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尚无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具体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振投资 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上述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部分股份 11,577,228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仅考虑本次股份注销的情况下,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46,518,080 股变更为 934,940,852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46,518,080元变更为 934,940,852 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注销前 拟注销股份 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98,300 0.11 -- 998,300 0.1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45,519,780 99.89 11,577,228 933,942,552 99.8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7,381,678 2.89 11,577,228 15,804,450 1.69 三、股份总数 946,518,080 100 11,577,228 934,940,852 100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555a7d16-c001-4f38-8668-9ea71851088c.PDF ─────────┬──────────────────────────────────────────────── 2026-05-06 18:26│辉隆股份(00255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以送达和通讯的方式 发出,并于 2026年 5 月 6 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 9 位董事,实到 9 位董 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32304a1-4910-40ac-a0f4-458dec416a7b.PDF ─────────┬──────────────────────────────────────────────── 2026-05-06 18:24│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5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1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上述提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上述提案 1.00、2.00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提 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进行登记;由法定代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20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徐敏、袁静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32b5cbf-ee15-4fe7-ba00-8bf19a9f4883.PDF ─────────┬──────────────────────────────────────────────── 2026-05-06 18:24│辉隆股份(002556):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制定)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 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绩效优先,体现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三)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对薪酬制度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室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并配合完成相应的 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章 薪酬管理 第七条 董事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专职岗位薪酬标准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不再另行 领取董事津贴。 2、除股东会另行作出决议外,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主要是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主要是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当年绩效评价结果核定按考核周期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是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及实施。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为基础开展。第十一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 积金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有突出表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 第四章 薪酬及津贴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 贴标准。调整的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等。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 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 权不予发放津贴或进行薪酬扣减,已发放的公司有权追索: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a635cc58-c99b-4133-94be-027f82eddd3e.PDF ─────────┬──────────────────────────────────────────────── 2026-05-06 18:24│辉隆股份(002556):公司章程 ─────────┴────────────────────────────────────────────────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58c43c83-32fd-4269-8cc9-42845baf4e34.PDF ─────────┬──────────────────────────────────────────────── 2026-05-06 18:22│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收到参股公司利润分配款的公告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参股公司安徽智益隆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智益隆华”)利润分配的通知,具体如下: 根据参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可获得智益隆华利润分配金额3,283.7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9 6%。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全额收到上述利润分配款项。该笔利润分配款将计入公司2026年度损益,对公司当期及全年的经营 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收到参股公司利润分配款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8d38750-ff9c-4703-9aaa-0d09651d6079.PDF ─────────┬──────────────────────────────────────────────── 2026-05-06 18:22│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 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部分股份 11,577,228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46,518,080 股变更为934,940,852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46,518,080 元变 更为 934,940,85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46,518,080元。 934,940,852元。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946,518,08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934,940,8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除以上条款,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49c46b4-9c75-4333-b9ce-cd86455dcc70.PDF ─────────┬──────────────────────────────────────────────── 2026-04-27 19:43│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2025 年 7 月 8 日,财政部发布了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明确了企业在期 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 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 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 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根据上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 按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2、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 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继续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 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执行变更后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9818480-dddd-4ab0-8d23-b6b766dc1328.PDF ─────────┬──────────────────────────────────────────────── 2026-04-27 19:43│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发布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 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0 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 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00-17:00二、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程诚女士,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胡鹏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徐敏女士,独立董事马长安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osyfgG6DC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08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34c9c88-f90d-427e-9d2c-6a4879984d9f.PDF ─────────┬──────────────────────────────────────────────── 2026-04-27 19:41│辉隆股份(00255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辉隆股份(00255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d9dec0f-8eca-493e-b6a7-30b750cdb0ee.PDF ─────────┬──────────────────────────────────────────────── 2026-04-27 19:41│辉隆股份(00255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7739fce-06b9-44d9-b04f-ad154c56186b.PDF ─────────┬──────────────────────────────────────────────── 2026-04-17 00:32│辉隆股份(002556):2025年度辉隆股份ESG报告 ─────────┴──────────────────────────────────────────────── 辉隆股份(002556):2025年度辉隆股份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c1dbf30-8697-436f-9ad8-172e1b3b6fc8.PDF ─────────┬──────────────────────────────────────────────── 2026-04-16 20:16│辉隆股份(00255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56ac17f-9242-43b6-84ad-0dd0192777af.PDF ─────────┬──────────────────────────────────────────────── 2026-04-16 20:16│辉隆股份(00255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辉隆股份(00255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cf87833-d082-4ce3-b171-75430d6cc987.PDF ─────────┬──────────────────────────────────────────────── 2026-04-16 20:16│辉隆股份(002556):2025年年度报告 ─────────┴──────────────────────────────────────────────── 辉隆股份(00255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35b10a8-d7ee-4820-a1a6-8d65d0504a3f.PDF ─────────┬──────────────────────────────────────────────── 2026-04-16 20:15│辉隆股份(00255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辉隆股份(00255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0a032b8-9ce8-4671-90d7-faa22ef0264e.PDF ─────────┬──────────────────────────────────────────────── 2026-04-16 20:15│辉隆股份(00255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辉隆股份(00255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ece732e-19e3-43e7-8ec7-00f8aebd4bd2.PDF ─────────┬──────────────────────────────────────────────── 2026-04-16 20:15│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 身实际情况,参照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程 诚女士、文琼尧女士、胡鹏女士、姚迪女士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 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 2026年度 年初至 2025年度 类别 名称 内容 易定价 预计发生 2026年 4 实际发生 原则 额 月15日已 额 发生金额 购买商品 最终控制人的附 农副产品及 市场价 800.00 - 7.89 接受劳务 属企业 其他 销售商品 最终控制人的附 建材、农副产 市场价 800.00 7.71 27.37 提供劳务 属企业 品及其他 房屋租赁 最终控制人的附 房屋出租、物 市场价 600.00 144.14 446.93 属企业 业等 合 计 2,200.00 151.85 482.19 注:因最终控制人其附属企业数量较多,且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的金额较小,故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 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 实际 预计金 实际发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期 类别 名称 易内容 发 额 生 与预计金额 及索引 生金 额占同 差异(%) 额 类 业务比 例 (%) 购买商品 最终控制 农副产品 7.89 1,000.0 0.0006 -99.21% 2025 年 4 接受劳务 人 及其他 0 月 17日, 公 的附属企 告编号: 业 2025-010 销售商品 最终控制 建材、农 27.37 1,000.0 0.0018 -97.26% 提供劳务 人 副产品及 0 的附属企 其他 业 房屋租赁 最终控制 房屋出 446.9 450.00 33.56 0.68% 人 租、物业 3 的附属企 等 业 合 计 482.1 2,450.0 9 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公司在预计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年初获得的信息对全年可能 联 发生的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业务金额进行预估,在实际过程中,业务发生金额与估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预 属于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正常的经营行为。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获批金额,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 明 影响 (如适用) 较小。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公司在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估和测算,公司的 关 关联交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易符合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交易根据市场规则定价,公允、合理,日常关联 与 交易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总额未超出获批金额,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说 中小 明(如适用) 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公管理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通过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84.21%的股权。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 亿元,主要从事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业务。 公司拟发生交易的关联法人系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此次预 计交易的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定价原则为:系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依据市场价 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等价有偿的 一般商业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以上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以上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 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98d394b-cbfc-47cf-913f-7aac7baa8864.PDF ─────────┬──────────────────────────────────────────────── 2026-04-16 20:15│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公司担保,此次担保预计均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的担保。敬请广大 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各控股公司正常经营,经初步测算,公司2026 年拟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 8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可以调剂使用。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在不超过 10 亿元的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实 际情况适时调整最高担保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称 持股比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2026 年拟 担保额度占 是否关 例(%)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上市公司最 联担保 资产负债 (亿元) (亿元) 近一期净资 率(%) 产比例(%) 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 100 68.93% 1.7 4.6 12.16% 否 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 100 67.98% 0.37 1.9 5.02% 否 团有限公司 瑞美丰有限公司 100 36.31% 0 1 2.64% 否 安徽辉隆集团农业发展 100 111.18% 0.2 2 5.29% 否 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辉隆集团瑞丰化肥 100 52.24% 0 0.5 1.32% 否 有限公司 合 计 2.27 10 26.43% 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均包含对其控股公司的担保。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住所 企业 注册 法定 成立 统一社会 主要经 类型 资本 代表人 日期 信用代码 营范围 安徽辉隆集 安徽省合肥市 有限责 23,180.1 潘晓飞 2006 年 91340000 农资产 团农资连锁 庐江县庐城镇 任公司 683 万 12 月 19 79642990 品的生 有限责任公 晨光路 17 号东 日 1G 产销售 司 方水岸写字楼 安徽辉隆瑞 安徽省合肥市 有限责 30,000 汪本法 2003 年 91340000 农资产 美福农化集 庐江县庐城镇 任公司 万 11 月 3 75488787 品的生 团有限公司 晨光路 17 号东 日 54 产销售 方水岸写字楼 15 层 瑞美丰有限 UNIT NO.16 ON 有限责 5,835.67 胡 鹏 2008 年 1248221 农资产 公司 20TH FLOOR 任公司 万 6 月 18 (CR 证 品国际 KAM MAN 日 书号) 贸易 FUNG FACTORY BUILDING NO.6 HONG MAN STREET HONG KONG 安徽辉隆集 安徽省合肥市 有限责 10,000 杨东强 2012 年 91340000 农资产 团农业发展 包河区骆岗街 任公司 万 7 月 16 05018052 品的生 有限责任公 道(包河经开 日 1L 产销售 司 区)延安路1779 号皖都徽韵办 公楼 804 安徽辉隆集 安徽省合肥市 有限责 15,000 王峰 2003 年 91340000 农资产 团瑞丰化肥 庐江县龙桥镇 任公司 万 11 月 3 75488699 品的经 有限公司 缺口街道缺黄 日 5L 销 路南侧 27 号 1 幢 1-1 (二)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安徽辉隆 23,180.17 267,335.24 83,062.89 461,219.09 8,954.19 7,489.18 集团农资 连锁有限 责任公司 安徽辉隆 30,000.00 283,519.82 90,792.13 404,281.41 5,274.50 3,070.09 瑞美福农 化集团有 限公司 瑞美丰有 5,835.67 22,013.82 14,021.47 141,550.91 -104.30 20.83 限公司 安徽辉隆 10,000.00 52,037.79 -5,816.57 76,522.94 -192.81 -191.07 集团农业 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 安徽辉隆 15,000.00 34,925.50 16,679.41 118,482.17 937.78 895.31 集团瑞丰 化肥有限 公司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被担保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控股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 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求,为保障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作控股股东,有必要为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一定程度 的担保,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 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 2.2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9 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 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cb16717-4c88-483d-851d-30929953d8c5.PDF ─────────┬──────────────────────────────────────────────── 2026-04-16 20:15│辉隆股份(002556):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1667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1667 号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辉隆股份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辉隆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辉隆股份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a630abe-a8ae-4aa3-b625-7b8e736b7dcb.PDF ─────────┬──────────────────────────────────────────────── 2026-04-16 20:15│辉隆股份(002556):2025年募集资金年度鉴证报告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72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0729号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辉隆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辉隆股份公司年度 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辉隆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辉隆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辉隆股份公司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辉隆股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辉隆股份公司容诚专字[2026]230Z0729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特殊普通合伙) 王海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5ee3a8c-5b6c-4b7c-b748-2929f49a13ab.PDF ─────────┬──────────────────────────────────────────────── 2026-04-16 20:15│辉隆股份(002556):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 ─────────┴──────────────────────────────────────────────── 辉隆股份(002556):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d986c51-b020-4452-b3de-d4014cec4c3c.PDF ─────────┬──────────────────────────────────────────────── 2026-04-16 20:14│辉隆股份(00255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八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股东会决议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任。高级管理 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聘的,自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任。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情形时,公司将按规定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承诺履行 第十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前,应向公司或董事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 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 第十一条 涉及经济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审计法务部可以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审计委员会等机构 报告,相关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执行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应当采取必要手 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 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存在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 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承诺。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 仍然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格 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义务。 第四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严格履行承 诺。 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将持股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如有需要,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监管部门 报告。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九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公司有权对该等人员进行追 责,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二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63ed6aa-ba83-4b0e-8cc8-1450cf42a8ea.PDF ─────────┬──────────────────────────────────────────────── 2026-04-16 20:14│辉隆股份(002556):公司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华平 ─────────┴──────────────────────────────────────────────── 作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的 2025 年,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 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将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华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1 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历任合肥市邮政局员工,安徽世纪天元律师事务 所律师,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巨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亿达(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勤勉履行职责,依法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并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了表决权。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述职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加董事会次数 加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议 张华平 8 3 5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会次数 3 经审核认为,任期内公司 2025 年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召开了2 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审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事项。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会议,审议公司变更内审机构负责人的事 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 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 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 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挥了监督职能。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外,并就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并通过电话、 邮件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客观地、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本年度,作为独立董事,针对年度报告的审计等事项进行专项沟通,了解相关情况。主动对瑞美福等业务单元进行实地考察和调 研,与一线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交流,进一步了解相关下属企业发展情况。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内控培训会议及监管单位的相关培 训与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本年度,本人利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知识给公司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 时间超过 15 天。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 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减资 定价以评估值为依据,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及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 性,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容诚事务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 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 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华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b0d3a47-1597-4722-8e15-e99802c8be02.PDF ─────────┬──────────────────────────────────────────────── 2026-04-16 20:14│辉隆股份(002556):公司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璇 ─────────┴──────────────────────────────────────────────── 作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的 2025 年,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 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璇,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 年参加工作,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容知日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兼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秘书。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勤勉履行职责,依法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并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了表决权。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述职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加董事会次数 加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议 张璇 8 3 5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会次数 3 经审核认为,任期内公司 2025 年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公司审计工作总结、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内 审部门日常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等事项,审议公司定期报告、2025 年续聘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内审机构负责人及其 他相关等事项。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 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 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 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工作 要求,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挥了监督职能。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外,并就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并通过电话、 邮件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客观地、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本年度,作为独立董事,针对年度报告的审计等事项进行专项沟通,了解相关情况。主动对瑞美福等业务单元进行现场调研,与 一线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交流,进一步了解相关下属企业发展情况,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开展《内部控制 与穿透式监管政策解读》专业培训。本人积极参与监管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与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 时间超过 15 天。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 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 认为: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 :此次减资定价以评估值为依据,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及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 性,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容诚事务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 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 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 ─────────┬──────────────────────────────────────────────── 2026-04-16 20:14│辉隆股份(002556):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 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 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 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 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 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公司 证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三条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向公司证券投资部提出申请,说明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依据、期 限及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将需要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相关书面资料报送公司证券投资部,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就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复核,给予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 (三)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如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长审批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第十四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安徽 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对于不及时上报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将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或 者已经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本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严 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公司内部制度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90ba377-248b-4fe2-bb19-31edf1f129a0.PDF ─────────┬──────────────────────────────────────────────── 2026-04-16 20:14│辉隆股份(002556):公司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马长安 ─────────┴────────────────────────────────────────────────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马长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a40cfc9-8811-4e45-b29f-94753c880966.PDF ─────────┬──────────────────────────────────────────────── 2026-04-16 20:14│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 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协同参与,由董事会秘书督导落实。公司证券投资部是市值管理的执行机 构,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积极配合,全力推动市值管理工作有序开 展。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 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 第六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 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 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持续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 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 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 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当相关指标接 近或触发预警阈值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长报告。公司应当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 价值。 第十二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 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65526e6-2b3c-4d2f-8e61-43ce326277e5.PDF ─────────┬──────────────────────────────────────────────── 2026-04-16 20:14│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da1292e-4cdc-4316-bf03-6665838da8c6.PDF ─────────┬──────────────────────────────────────────────── 2026-04-16 20:12│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c4071f0-a99c-4870-9ee3-0849fb72b3c5.PDF ─────────┬──────────────────────────────────────────────── 2026-04-16 20:12│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 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预付款项等,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0,581.82 万元 。具体如下: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532.98 其中:应收账款 -1,021.66 其他应收款 439.08 应收票据 49.60 二、资产减值损失 -10,048.84 存货 -5,620.56 合同资产 -35.03 投资性房地产 -115.56 固定资产 -2,218.47 在建工程 -280.03 预付款项 -1,779.19 合计 -10,581.82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 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的信用减值测试,公司应收款项 2025 年共计提坏账准备 532.9 8 万元。 (二)存货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 年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 5,620.56 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对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 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 ,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 的最小资产组合。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 2,218.47 万元。 (四)预付款项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对预付款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减值系 对预付鄂尔多斯市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鼎生态)货款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系亿鼎生态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工厂全线停产,尚未复工。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复工复产的准备工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 损失 1,779.19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0,581.82 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60.85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 况及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 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4adafb3-5e23-45d7-a058-17383543fe61.PDF ─────────┬──────────────────────────────────────────────── 2026-04-16 20:12│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避免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利率的波动所带来的业务经营风险,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商 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利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 民币5,000万元。 2、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3、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及利率的波动所带来的业务经营风险,实 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进出口业务及尿素等大宗商品销售,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波动及利率波动的风险,防 范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套期保值交易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 ,根据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适时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实现价格对冲、套期保值的效果。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 资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品种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以及上述业务的组合。主要涉及的外币 币种为美元,也包括业务可能涉及的欧元、港币等其他币种。 2、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尿素、铝锭等国内 期货交易所上市相关产业链品种。 3、利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利率套期保值业务包含:利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三)交易额度及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最 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利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负责办理 套期保值的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等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等开展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时效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合约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客户经营状况变 化可能会出现客户调整预测,造成公司销售波动及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合约延期交割风险。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价格波动风险:市场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信用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三)利率套期保值业务 1、市场风险:利率衍生品交易合约利率与到期日实际利率会存在差异,市场利率的变动导致损益及成本变化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交割时拥有足额清算资金或选择净额交割以减少到期日现金需求,但 不排除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操作风险:在开展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交易业 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政策风险:金融市场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金融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管理制度,对公司相关业务的审批权限、管理机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 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为了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授权相关部门和人员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 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业务效果;对持有的套期保值合约持续监控,定期向管理层报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或下属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 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四)公司已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 损失。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商品及利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外汇市场、商品及利率价格大幅波动对公 司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上述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执行 各项风险防范制度,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准。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e0db49f-f1e3-4882-8dec-f514c9c0eedf.PDF ─────────┬──────────────────────────────────────────────── 2026-04-16 20:12│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 │公告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4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于2011年2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37.5元。截至2011年2月24日止,本 公司共募集资金1,4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39.05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30,568.03 万元, 2011 年度起至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30,568.03 万元,本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422.33 万元,全部存放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 投资进度(%) 资总额(万元) 计投入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向 1、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37,149.00 37,305.16 100.42 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273.00 3,495.28 106.79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 59,100.00 - 2、收购控股子公司 - 12,793.39 - 3、设立控股子公司 - 6,050.00 - 4、4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 14,932.80 11,824.20 79.18 合计 55,354.80 130,568.03 - 三、本次拟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的议 案》,使用超募资金 7,740 万元对安徽辉隆集团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禾生态肥业”)进行增资,并将该笔资金增 资于安徽乾丰新型肥料有限公司,专项用于“4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公告编号:2016-006)。项目规划:新建一条20万吨/年硝 (尿)基高塔复合肥生产线,一条15万吨/年氨酸工艺复合肥生产线,一条5万吨/年缓控释肥生产线,合计年新增产能40万吨。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 金实施主体的议案》,调整超募资金实施主体为五禾生态肥业(公告编号:2018-012)。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 ,使用超募资金7,192.8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连锁”)进行增资,再由辉隆连锁 将该笔资金增资于五禾生态肥业,专项用于项目建设(公告编号:2019-054)。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项目“40 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拟投入14,932.80万元,已实际累计投入11,824.20万元,累计 投入率79.18%。该项目剩余超募资金4,343.59万元(含期间利息收入)。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原因 公司为推动企业经营转型,加大自主品牌建设力度,结合当时市场环境制定了“40 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 日,“40 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中20万吨/年硝(尿)基高塔复合肥生产线已完成全部建设完成并投产,该产线运行情况良好。根 据企业经营现状,原规划的15万吨/年氨酸工艺复合肥生产线和5万吨/年缓控释肥生产线,拟终止投建。具体原因如下: 1、行业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化肥行业产能过剩、竞争加剧,复合肥产品盈利空间持续压缩,未投资的生产线预期投资回报率大 幅下降。公司可以通过新型化技术改造实现产品对不同作物和土壤的灵活适配,有效覆盖核心市场区域,现有复合肥产能能满足当前 实际需求。后期,公司可以通过与其他企业开展品牌共建、贴牌合作模式,拓展产品品类、扩大市场覆盖,提升盈利能力。 2、结合公司目前发展现状,主要是深化“工贸服”一体化融合,聚焦现有产能的提质增效、新型肥料研发与农化服务体系的升 级。公司联合高校研发团队,重点攻关水溶肥等高附加值产品,以技术创新与服务赋能推动“工贸服”协同发展,全面提升综合竞争 力。 结合上述原因,为确保超募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必要性,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拟终止超募资金对该项目未建部分的投入 。 四、本次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剩余超募资金安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4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4,343.59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后,剩余尚未使用超募资金(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 照超募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后续公司将积极筹划、论证合适的投资项目,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审慎的项目可 行性分析,确保项目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该部分超募资 金,以保障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遵守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超募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确保超募资金使用合法、 有效。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 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是公司基于项目 实际开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效规避投资风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在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67d9921-27c9-4585-9896-0484ee3af12e.PDF ─────────┬──────────────────────────────────────────────── 2026-04-16 20:12│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 董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程序执行情况 的汇报,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2ff898b-e9fc-4c6d-8799-efe8feb99560.PDF ─────────┬──────────────────────────────────────────────── 2026-04-16 20:12│辉隆股份(00255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辉 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2025年 12月31日(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制定了相应的议 事规则。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各层级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运行提供了一个良好 的内部环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社会责任等,具体经 营业务活动层面的资金往来、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购销存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信 息披露、研究与开发、安全环保、项目建设、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内部信息沟通及传递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安全环保、生产管理、项目建设、货币资金、购销存业务、往来账款、“三重一大”决策、对 外投资、税务管理、人力资源、信息沟通及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从制度设计上保证风险可控性,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 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制定了公司《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对 相关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控股子公司及关联方管理、对外投资及担保、风险投资管 理、公司章程等进行了规范。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涵盖了党建工作、人力资源、财 务管理、投资管理、经营管理、内控监督、综合管理等7个板块,基本覆盖了公司各经营管理环节,有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项缺 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错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 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 额指标衡量。如果该项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 %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公司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舞弊;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而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并未发现的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未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由于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公司直接财产损失在1000万元(含)以上,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的,公 司将其定性为重大缺陷;由于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公司直接财产损失在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的,公司将其定性为重要缺陷;由于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公司直接财产损失在500万元以下,受到省级以 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的,公司将其定性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定性标准主要根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③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⑤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⑥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2)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177e270-2415-41da-81e8-61489ff858a2.PDF ─────────┬──────────────────────────────────────────────── 2026-04-16 20:12│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 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 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投 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 021)京 74 民初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 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 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海涛,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电鑫龙(002298)、志邦家居(603801)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虎,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中旗股份(300575)、恒烁股份(688416)、浩淼科技(831856)和辉隆股份(002556)等 4 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秀容,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芯瑞达(002983)、长青科技(001324)、安利股份(30021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前述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人王海涛近三 年内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证监局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1 次,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罚、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拟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1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 30 万元 。相关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 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及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 ,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容诚事务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 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c4789bb-c02c-4fa3-999e-cd9f0fb0c486.PDF ─────────┬──────────────────────────────────────────────── 2026-04-16 20:12│辉隆股份(002556):辉隆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辉隆股份(002556):辉隆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7186bbd-a5af-4453-be6b-08f1797d0f40.PDF ─────────┬──────────────────────────────────────────────── 2026-04-16 20:12│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安 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马长安先生、张华平先生、张璇女士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长安先生、张华平先生、张璇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 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fbfaee3-c766-4b94-8b10-40e5232dd283.PDF ─────────┬──────────────────────────────────────────────── 2026-04-16 20:12│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与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资产池敞口额度。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业务将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名下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全额质押担保,业务具体内容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 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集资 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 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二)业务主体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主体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 (三)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和平安银行。 (四)业务期限 上述业务的开展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以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 期限为准。 (五)资产池额度 公司及下属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资产池敞口信用额度,其中,浙商银行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平安 银行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业务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 等多种担保方式。以上信息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其中,浙商银行业务中相关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 归入本次资产池业务范畴之内。 二、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如有保证金,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 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 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尽力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 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 资产入池,保证质押的额度充足,尽力控制追加保证金。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将对应的金融资产(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 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敞口额度总额不超过(含)人 民币 6.5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 理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 2.2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9 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 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bab5820-b185-4c00-bb29-2cef7a063431.PDF ─────────┬──────────────────────────────────────────────── 2026-04-16 20:12│辉隆股份(00255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728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728号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166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辉隆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 实、准确、完整是辉隆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辉隆股份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辉隆股份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辉隆股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辉隆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f7d2ad0-1383-43f3-a12e-e22257366eeb.PDF ─────────┬──────────────────────────────────────────────── 2026-04-16 20:12│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b0716af-2f29-4034-af1e-d61a324398b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辉隆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7040.PDF ─────────┬──────────────────────────────────────────────── 2026-04-17│辉隆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3041.PDF ─────────┬──────────────────────────────────────────────── 2025-10-30│辉隆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5352.PDF ─────────┬──────────────────────────────────────────────── 2025-08-15│辉隆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6819.PDF ─────────┬──────────────────────────────────────────────── 2025-04-24│辉隆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9106.PDF ─────────┬──────────────────────────────────────────────── 2025-04-17│辉隆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7/1223111192.PDF ─────────┬──────────────────────────────────────────────── 2024-10-25│辉隆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8531.PDF ─────────┬──────────────────────────────────────────────── 2024-08-15│辉隆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5/1220872397.PDF ─────────┬──────────────────────────────────────────────── 2024-04-25│辉隆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107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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