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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58(巨人网络)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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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58 巨人网络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7 18:08 │巨人网络(002558):巨人网络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05 18:33 │巨人网络(00255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2026-05-25 18:07 │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1 20:01 │巨人网络(002558):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5-21 19:59 │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1 19:59 │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1 19:57 │巨人网络(002558):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21 19:57 │巨人网络(00255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2026-05-15 20:36 │巨人网络(002558):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5-01 00:00 │巨人网络(002558):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 ─────────┬──────────────────────────────────────────────── 2026-07-07 18:08│巨人网络(002558):巨人网络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000 ~ 220,000 77,704.81 比上年同期增长 157.38% ~ 183.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20,000 ~ 240,000 80,662.19 比上年同期增长 172.74% ~ 197.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6 ~ 1.16 0.42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及利润均实现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现象级手游《超自然行动组》持续贡献较高水平收入 ,为上半年业绩增长提供重要支撑。 报告期内《超自然行动组》运营表现亮眼,单日流水、单月流水均在春节期间创出历史新高。进入第二季度,游戏保持稳定态势 ,推出“摸金节”等活动不断丰富产品内容。为迎接 2026年暑期档,《超自然行动组》于 7月 2日推出重磅更新——与国民级 IP《 鬼吹灯》联名地图“云南虫谷”,将原著经典场景和探险故事与游戏“摸金”核心玩法巧妙融合,一经推出即获得玩家广泛关注和好 评。海外市场方面,其海外版《Tomb Busters》于 5月 27日正式登陆日本、韩国、美国市场,同步覆盖 iOS、Android及 PC三大平 台,首日冲上 iOS游戏免费榜日本第 3名、韩国第 7名,全球化布局取得良好开局。 同时,公司围绕“长青游戏”战略精耕细作,“征途”“球球大作战”等成熟产品线不断推出优质内容版本,深化玩法创新与用 户运营,稳固国战MMORPG和休闲竞技赛道的基本盘。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数据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将在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60218cdc-b868-43bd-9043-d79238f6114f.PDF ─────────┬──────────────────────────────────────────────── 2026-06-05 18:33│巨人网络(00255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巨人网络(00255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80593fc2-dda0-40b5-8892-9b33f3248f13.PDF ─────────┬──────────────────────────────────────────────── 2026-05-25 18:07│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00,561,97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996,171股后的 1,8 93,56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893005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总额进行调整。 2.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00,561,97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996,171 股后的 1,893,565,8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9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 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71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8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9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99 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919 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5月 22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5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1,893,565,800 股/10*1.90 元/股=359,777,502 .00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359,777,502.00 元÷1,900,561,971 股=0.1893005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893005元/股。 七、咨询方式 联系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联系邮箱:ir@ztgam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号 八、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0b37bbd7-aaac-48c5-a283-8aa0c2fcf779.PDF ─────────┬──────────────────────────────────────────────── 2026-05-21 20:01│巨人网络(002558):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后,免除本次会议事先通知时限的要求,决定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6名,委托出席董事 1名,其中独立董事凌鸿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 会议,委托独立董事 ZHOUDONGSHENG(周东生)先生代为表决。经全体董事推举由孟玮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史玉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 2026 年 5 月 21日起至 2029年 5月 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史 玉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名单 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顾文贤、凌鸿、屈发兵 顾文贤 提名委员会 ZHOU DONGSHENG(周东生)、 ZHOU DONGSHENG(周东 顾文贤、刘伟 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凌鸿、ZHOU DONGSHENG(周东 凌鸿 生)、孟玮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2026年 5月 21日起至 2029年 5月 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伟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 2026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29 年 5月 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刘伟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法定 代表人,刘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任广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 2026 年 5月 21 日起至 2029年 5月 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任广露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孟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任期自2026年 5月 21日起至 2029年 5月 20日第七届董事会 届满为止。孟玮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所必须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应的工作 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孟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前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虹人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 2026 年 5 月 21 日起至2029年 5月 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虹人女 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王虹人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子鹏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自 2026年 5月 21日起至 2029年 5月 20日第七届 董事会届满为止。宋子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098a183-7ccc-415a-b5c3-5dfadc367f8a.PDF ─────────┬──────────────────────────────────────────────── 2026-05-21 19:59│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孟玮先生主持。 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6人,代表股份936,355,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93%。 (1)现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2人,代表股份936,324,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77%。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724 人,代表股份176,575,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1,2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0人,代表股份176,544,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34%。 (4)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5,252,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2%;反对 1,014,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 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72,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53%;反对 1,014,79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7%;弃权 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提案 2.00《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5,261,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1%;反对 1,005,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弃权 8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81,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02%;反对 1,005,99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7%;弃权 8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 提案 3.00《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5,854,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 41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弃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074,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4%;反对 419,22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4%;弃权 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 提案 4.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6,232,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89%;反对 7,397,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0%;弃权 2,726,0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9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452,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668%;反对 7,397,32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93%;弃权 2,726,06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38%。提案 5.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0,200,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27%;反对 6,042,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3%;弃权 1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421,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45%;反对 6,042,27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19%;弃权 1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 提案 6.00《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5,783,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9%;反对 462,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10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00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60%;反对 462,37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9%;弃权 10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1%。 提案 7.00《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史玉柱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921,741,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93%。 7.02.候选人:选举刘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 924,752,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08%。 7.03.候选人:选举屈发兵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915,287,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00%。 7.04.候选人:选举孟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854,84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947%。 提案 8.00《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顾文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927,811,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75%。 8.02.候选人:选举凌鸿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916,488,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83%。 8.03.候选人:选举 ZHOU DONGSHENG(周东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924,999,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管建军、曹竞宇 3. 见证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 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9c6e792-9f77-4f85-9c28-8b145828887f.PDF ─────────┬──────────────────────────────────────────────── 2026-05-21 19:59│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 件,并对有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在会议通知中公告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提案内容及出席会 议的股东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6年 5月 21日下午 14点 30分在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号 如期举行。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网络投 票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 1日上午 9点 15分-9点 25分、9点 30分-11点 30分、下午 13点 00分-15点 00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 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点 15分至下午 15点 00分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1,2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经验证,上述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现场表决程序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 票、监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 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在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票数和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935,252,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2%;反对 1,014,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4%;弃权 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2、《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935,261,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1%;反对 1,005,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4%;弃权 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3、《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35,854,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 41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弃权 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6,232,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89%;反对 7,39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00%;弃权 2,726,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1%。 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30,200,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27%;反对 6,042,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53%;弃权 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6、《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783,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9%;反对 462,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7、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项下的各项子议案 7.01《选举史玉柱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1,741,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93%。 7.02《选举刘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4,752,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8%。 7.03《选举屈发兵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15,28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00%。 7.04《选举孟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54,842,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947%。 8、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项下的各项子议案 8.01《选举顾文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7,811,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75%。 8.02《选举凌鸿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16,488,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83%。 8.03 《选举 ZHOU DONGSHENG(周东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24,999,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72%。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提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8226e8a-8cb3-495f-b34b-703ba0379415.PDF ─────────┬──────────────────────────────────────────────── 2026-05-21 19:57│巨人网络(002558):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发布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 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15:00-16:3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 2025年度网 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时间及方式 1.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15:00-16:30。 2. 召开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 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伟女士;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孟玮先生;公司独立董事顾文贤先生、 凌鸿先生;公司财务总监任广露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通过“业绩说明会提问预征集”界 面进入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 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e103816-3de3-4069-a324-426bb4cd8dc2.PDF ─────────┬──────────────────────────────────────────────── 2026-05-21 19:57│巨人网络(00255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 董事会成员 1. 非独立董事:史玉柱先生(董事长)、刘伟女士、屈发兵先生、孟玮先生 2. 独立董事:顾文贤先生、凌鸿先生、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 任期自 2026年 5月 21日至 2029年 5月 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二)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名单 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顾文贤、凌鸿、屈发兵 顾文贤 提名委员会 ZHOU DONGSHENG(周东生)、顾文贤、刘 ZHOU DONGSHENG 伟 (周东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凌鸿、ZHOU DONGSHENG(周东生)、孟玮 凌鸿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二、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情况 1. 总经理:刘伟女士 2. 财务总监:任广露先生 3. 董事会秘书:孟玮先生 4. 证券事务代表:王虹人女士 5. 内审负责人:宋子鹏先生 6.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孟玮 王虹人 电话 021-33979919 021-33979919 传真 021-33979899 021-33979899 电子邮箱 ir@ztgame.com ir@ztgame.com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号 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 号 邮编 201613 201613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45a90fc-ea6a-4a1a-a054-92341ad23cc3.PDF ─────────┬──────────────────────────────────────────────── 2026-05-15 20:36│巨人网络(002558):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澎投资”)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人网络 ”)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95,574,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 6,996,171股后总股本的 10.33%。腾澎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806,97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9.05%,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6,996,171股 后总股本的 3%。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腾澎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持股情况:腾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95,574,6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6,996,171股后总股 本的 10.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拟减持主体:腾澎投资。 2. 拟减持原因:减持资金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3.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重组上市时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非公开发行后因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 4. 减持的数量和比例:腾澎投资拟减持不超过 56,806,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6,996,171股 后总股本的 3%,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8,935,658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37,871,316股, 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2%。5.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 6.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7.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腾澎投资承诺,通过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巨人网络股份,自该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至 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补偿义 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锁定期内因巨人网络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公司与腾澎投资等八名交易对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 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00,177. 07 万元、120,302.86 万元、150,317.64万元,若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业绩补偿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净利润 承诺数的,则腾澎投资与其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应共同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股份补偿不能满足各交易对方应当承担的补 偿责任的,剩余部分由各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澎投资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 2019年 5月 13日解除限售。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腾 澎投资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腾澎投资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 2.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 六条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五、备查文件 腾澎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188d2e9-0ef0-4f14-8aa4-a818cd3bfcda.PDF ─────────┬──────────────────────────────────────────────── 2026-05-01 00:00│巨人网络(002558):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2026〕2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经查,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 年 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向上海卓闲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卓闲”)转让合肥灵犀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上海卓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资金穿透来源于公司关联方。关联方提供资金借款促成本次交易完成,系本次交易的共同 参与方。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2007年 1月实施)第七十一条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 司未按规定就上述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史玉柱、总经理刘伟 、董事会秘书孟玮是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 局决定对公司、史玉柱、刘伟、孟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认真吸取 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和内控机制,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将深刻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公司内部管控与规范治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及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该《决定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7cf599b7-82a8-4f6f-b8e8-62c1044ba680.PDF ─────────┬──────────────────────────────────────────────── 2026-04-27 16:44│巨人网络(00255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和工作安排,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定于 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 (2)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4)人 议案》 7.01 选举史玉柱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7.02 选举刘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7.03 选举屈发兵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7.04 选举孟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案》 8.01 选举顾文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8.02 选举凌鸿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8.03 选举 ZHOU DONGSHENG(周东生)为 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提案 7.00、8.00采取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逐项进行表决,其中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尚须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对于每个提案组,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上午 10:30-12:30、下午 14:00-18:00。2. 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号 3. 登记材料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进行登记。 4. 登记方式 书面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ztgame.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 接受电话方式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 2026年 5月 15日 18:0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 ir@ztgame.com并电话确认 。 5.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 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会,应作为受 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6.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 会议咨询: 联系人:王虹人 电子邮箱:ir@ztgame.com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传真号码:021-33979899 信函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 号巨人网络二期办公楼(邮编:20161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2ef1910-bc41-4f5d-9a8f-5901e1dd4178.PDF ─────────┬──────────────────────────────────────────────── 2026-04-27 16:43│巨人网络(0025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凌鸿) ─────────┴──────────────────────────────────────────────── 巨人网络(0025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凌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09f14d7-f226-4425-ba48-72e844ee7dd6.PDF ─────────┬──────────────────────────────────────────────── 2026-04-27 16:43│巨人网络(00255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 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全体提名委员会委员针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史玉柱先生、刘伟女士、屈发兵先生、孟玮先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讨论,逐一核查 每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适配性,就候选人专业背景、治理经验、合规记录等事项进行问询与确认,一致认可候选人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禁止性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管理 经验和履职条件,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需求。 二、关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全体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核查独立董事候选人顾文贤先生、凌鸿先生、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先生的相关任职资格、独立性 、专业资质、合规情况及履职能力,围绕候选人情况展开充分研讨,对照监管规定逐一核验每位候选人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合 规记录、履职意愿,针对候选人独立履职保障、专业背景适配性、关联关系排查等事项进行问询核实。经审慎核查,全体委员一致认 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和时间精力,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连 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禁止性情形,未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无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 本次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1fe783b-6c09-4033-abb3-998e401eabf8.PDF ─────────┬──────────────────────────────────────────────── 2026-04-27 16:43│巨人网络(0025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凌鸿) ─────────┴──────────────────────────────────────────────── 巨人网络(0025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凌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aae52e1-40c1-43df-8337-de176f4a0444.PDF ─────────┬──────────────────────────────────────────────── 2026-04-27 16:43│巨人网络(0025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顾文贤) ─────────┴──────────────────────────────────────────────── 巨人网络(0025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顾文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d49fcce-b2fe-48e6-9f8a-e1df097ef1f4.PDF ─────────┬──────────────────────────────────────────────── 2026-04-27 16:43│巨人网络(0025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ZHOU DONGSHENG周东生) ─────────┴──────────────────────────────────────────────── 巨人网络(0025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76bb756-cbf6-4b83-ab3d-63ee7b030419.PDF ─────────┬──────────────────────────────────────────────── 2026-04-27 16:43│巨人网络(0025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顾文贤) ─────────┴──────────────────────────────────────────────── 巨人网络(0025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顾文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cd39350-e933-49e2-a91c-7aa454b4ceea.PDF ─────────┬──────────────────────────────────────────────── 2026-04-27 16:43│巨人网络(00255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巨人网络(00255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b77cdc0-caac-4024-b45e-0f6c5417bde7.PDF ─────────┬──────────────────────────────────────────────── 2026-04-27 16:43│巨人网络(0025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ZHOU DONGSHENG 周东生) ─────────┴──────────────────────────────────────────────── 巨人网络(0025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ZHOU DONGSHENG 周东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f253b1-1ce3-4a19-a422-81fe3409fe28.PDF ─────────┬──────────────────────────────────────────────── 2026-04-27 16:41│巨人网络(00255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 6年 4月 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孟玮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 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史玉柱先生、刘伟女士、屈发兵先生 、孟玮先生四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顾文贤先生、凌鸿先生、ZHOU DONGSHENG (周东生)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进行选 举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74f3a2a-aa78-409a-9e98-a5c9c127e4f7.PDF ─────────┬──────────────────────────────────────────────── 2026-04-27 16:41│巨人网络(0025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巨人网络(00255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2b4767-a3a4-4e5e-b487-0b8223f95cfa.PDF ─────────┬──────────────────────────────────────────────── 2026-04-27 00:33│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9c63222-e16d-4247-865e-46daa6197f4b.PDF ─────────┬──────────────────────────────────────────────── 2026-04-26 16:21│巨人网络(0025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如 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业绩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 各环节特别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方案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 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 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年度薪酬方案及绩效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 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一定的固定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年度薪酬方案考核后领取薪酬。 第四章 薪酬发放和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公司可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业绩以及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 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c77b731-90c3-43a7-8e19-8d1d1db43d69.PDF ─────────┬──────────────────────────────────────────────── 2026-04-26 16:21│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文贤 ─────────┴──────────────────────────────────────────────── 本人顾文贤,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 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于 2025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现年 65岁,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铁道医学院教师,上海水产大学教师,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中国证监会第一、第二、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顾问。本人自 2023 年 5月 2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 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 3次股东会、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1 5 5 0 0 本人勤勉尽责、依法履职,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长期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 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没有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并出席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参加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于需经上述相关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勤勉务实、诚信负责,在参会前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全力参与年度审计和 年报编制工作。在年审过程中,本人积极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审计工作的进程安排,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运用专业 知识,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问题进行探讨交流,保持密切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专人接待投资者来访,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调研活动、重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 体接待日活动、接听投资者来电及深交所互动易问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加强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高度关注行业形势、密切关注公司动态,通过查阅投资者互动平台留言、关注公共 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等方式,了解并关注中小股东关切的事项,在履职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于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它时间,到公司实地考察,现场听取公司管理 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同时,本人以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 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并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支持,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积极协助配合工作,未发生拒绝、阻碍、 隐瞒或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下述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5年 4月 23日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 认为公司 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其他符合披露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15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安永华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 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 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本人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伟女士为总经理的议案》,本人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前认真审核刘伟女士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总经理职责的要 求,符合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因此同意聘任刘伟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 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恪守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充分发挥财务专业优势与监督制衡作用,助力提升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的态度,持续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与关注,为公司稳健发展与治理水平提升贡 献专业力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d31e1a4-ef3f-487b-882c-9e393ed9c58e.PDF ─────────┬──────────────────────────────────────────────── 2026-04-26 16:21│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凌鸿 ─────────┴──────────────────────────────────────────────── 本人凌鸿,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 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现年 65岁,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1984年至今在复旦大学担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商业智能系教授、博士生导 师,复旦大学智慧城市研究中心主任,高级管理人员发展中心学术主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会主席。历任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 息系统系主任、高级管理人员发展中心主任、上海复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大学客座教授、中国信息经济学会(CIES)理 事会常务理事、国际信息系统协会中国分会(CNAIS)理事。清华大学计算机应用工学学士,复旦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美 国麻省理工学院访问学者。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制造工程系助理研究员、香港城市大学信息系统系副研究员。本人自 2023年 5月 22日 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 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3次,因工作原因委托他人出席 2次,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 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前述股东会,并已在会前向公司 董事会请假。 本人勤勉务实、诚信负责,依规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等相关会议,长期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 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做出决策。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 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亲自出席 4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虽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但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督促公 司及时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与其他两位委员研究讨论董事及高管的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相关内容,切实履 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内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针对 2024年及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认真审阅相 关议案资料,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等,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有效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还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 公司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它时间,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以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还重点关注外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 道,随时向公司求证。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证券部积极传达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及 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的通知和相关资料,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下述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5年 4月 23日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 认为公司 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其他符合披露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 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3日、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伟女士为总经理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会前认真审核刘伟女士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总经理职责的要求,符合总 经理的任职条件,因此同意聘任刘伟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 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 的规定,勤勉、独立、审慎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与学术优势,为董事会 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有效沟通,认真审阅公 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保持独立客观判断,以专业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2d65b0c-a578-4a9b-9c5a-78f3d43828d0.PDF ─────────┬──────────────────────────────────────────────── 2026-04-26 16:21│巨人网络(00255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巨人网络(00255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57f28fe-482a-4609-a9ab-326c8b0f5e12.PDF ─────────┬──────────────────────────────────────────────── 2026-04-26 16:21│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ZHOU DONGSHENG(周东生) ─────────┴──────────────────────────────────────────────── 本人 ZHOU DONGSHENG(周东生),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 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本人 2025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现年 58岁,加拿大国籍,中国永久居留权,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博士。1997年至 2002年 8月,历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 、副教授;2002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本人自 2023年 5月 2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 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4次,因工作原因委托他人出席 1次;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会,本人均已按规 定在会前履行请假手续,未亲自出席。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等,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发表同意意见,未有反对或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召集 1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出席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虽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但对公司员工的薪酬体系及状况保持关注和了解,并参与修订了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 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 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多元化渠道与投资者的互动情况;本人还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各会议的机会及其它时间,到公司实地考察。同时,本人以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情况。本人特别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下述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5年 4月 23日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 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其他符合披露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 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15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伟女士为总经理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会前认真审核对刘伟女士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总经理职责的要求,符合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因此同意聘任刘伟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 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沟通,保持独立判断与审慎态度,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 会议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及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性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0696f13-2b9c-47c6-9bba-66c02786763d.PDF ─────────┬──────────────────────────────────────────────── 2026-04-26 16:20│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3094_B01号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 奕 中国注册会计师:裴 阳 中国 北京 2026 年 4 月 23 日 2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6dddba8-7b19-4d9c-8d0c-0e2e6808dca0.PDF ─────────┬──────────────────────────────────────────────── 2026-04-26 16:20│巨人网络(002558):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巨人网络(002558):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419ee6e-9113-404a-b72f-31081f308251.PDF ─────────┬──────────────────────────────────────────────── 2026-04-26 16:20│巨人网络(00255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 2. 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 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项可能受到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 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20亿元(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3. 投资品种 公司拟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 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4. 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 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监管措施 1. 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交易对方违约导致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投资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单 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投资产品的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 2. 风险监控管理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对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 金的安全性。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且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与受托 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产品品种,并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定期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 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 制风险。 (4)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强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特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17ec523-4f48-40bd-9d54-e7a45447c5c1.PDF ─────────┬──────────────────────────────────────────────── 2026-04-26 16:20│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b544db3-782c-4994-b1a7-17a94669a66c.PDF ─────────┬──────────────────────────────────────────────── 2026-04-26 16:17│巨人网络(0025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54,514,184.37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6,724,336.07元。公司 2025年度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4,672,433.61元,未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048,407,619.6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426,207,006.75元。按照合并报表 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426,207,006.75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使用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以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900,561,971 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6,996,171股后的股本,即 1,893,565,800 股作为基数进 行测算,公司本次拟现金分红总额暂为人民币 359,777,502.0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 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2日召开的公司 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公司当时 总股本 1,934,750,611 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44,358,640股后的股本,即 1,890,391,971 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以 2025年 9月 22日为 2025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的股 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合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283,558,795.65元(含税)。 若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综合计算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以及中期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 红预计为 643,336,297.65元,占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6.67%。 3、本年度公司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43,336,297.65 529,558,055.88 398,862,829.9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538,600,411.26 556,877,24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54,514,184.37 1,424,901,718.85 1,086,440,305.9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048,407,619.6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426,207,006.7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571,757,183.4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1,095,477,660.0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421,952,069.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2,667,234,843.52 总额(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5,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 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 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637,537,024.14元、1,541,165,098.09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1.11%、8.13%。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110773d-38ee-4e1d-890a-04bf02f70083.PDF ─────────┬──────────────────────────────────────────────── 2026-04-26 16:17│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8cbe934-fe15-4d3d-8e89-5f983670b27e.PDF ─────────┬──────────────────────────────────────────────── 2026-04-26 16:17│巨人网络(002558):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证券 证券 证券 最初 会计 期初 本期 计入 本期 本期 报告 期末 会计 资金 品种 代码 简称 投资 计量 账面 公允 权益 购买 出售 期损 账面 核算 来源 成本 模式 价值 价值 的累 金额 金额 益 价值 科目 变动 计公 损益 允价 值变 动 境内 60051 海南 286,6 公允 215,6 71,01 0.00 0.00 327,5 109,7 0.00 交易 自有 外股 5 机场 38,64 价值 22,59 6,051. 52,08 23,64 性金 资金 票 4.27 计量 2.92 35 3.13 4.41 融资 产 合计 286,6 -- 215,6 71,01 0.00 0.00 327,5 109,7 0.00 -- -- 38,64 22,59 6,051. 52,08 23,64 4.27 2.92 35 3.13 4.41 二、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投资的决策程 序和审批权限、对外投资的转让与回收、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事项均按照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切实加强了市场分析和调 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以严控投资风险。上述证券投资未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风 险可控。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dc405d3-e1d8-463f-8dbd-656c98e4a9dd.PDF ─────────┬──────────────────────────────────────────────── 2026-04-26 16:17│巨人网络(00255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2026年 4月 23日,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 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人。安永华明 2024年 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亿元。2024年度 A股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次。19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行业惩戒 1次和纪律处分 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陶奕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晓松先生,签字会计师为张思驰先生,前述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 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陶奕女士,于 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 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逾 23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具有在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的执业经验。 近三年签署/复核 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晓松先生,于 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互联网、家电零部件和相关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思驰先生,于 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陶奕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晓松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思驰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和《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5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454万元,内控审计费为 66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 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 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 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c2e4df8-6d40-4f1d-b63b-fef68df12398.PDF ─────────┬──────────────────────────────────────────────── 2026-04-26 16:17│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附表: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3094_B02号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3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23 094_B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 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 我们审计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 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 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3094_B02号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5051b5b-6515-4881-bab9-5d0d9bc39571.PDF ─────────┬──────────────────────────────────────────────── 2026-04-26 16:17│巨人网络(002558):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巨人网络(002558):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3aced71-2617-4805-a4a2-7ae5394e83c0.PDF ─────────┬──────────────────────────────────────────────── 2026-04-26 16:17│巨人网络(002558):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2025 年,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室。截至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 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 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亿元。2024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 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6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第二次沟通会议。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 2024年审计概况、年度报告的审计初步结果、重点审计领域、舞弊考虑和管理层越权风险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 。 (二)2025年 4月 2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等内容,并对安永 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五项议案。 (三)2025 年 12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独立董事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初次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 报告审计工作进展、重点审计事项、后续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90796f0-d6a3-47a4-899b-59fd692ef4a3.PDF ─────────┬──────────────────────────────────────────────── 2026-04-26 16:17│巨人网络(002558):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月成立,2012 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 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 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 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 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 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 安永华明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 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陶奕女士,于 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逾 23 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具有在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的执业经验 。近三年签署/复核 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裴阳先生,于 2021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主要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晓松先生,于 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互联网、家电零部件和相关服务。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行业惩戒 1次和纪律处分 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 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 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 会发布的《国际质量管理准则第 1号》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八 要素,即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 控和整改程序。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2. 监控和整改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组织实 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 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基于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一年监控过程中,安永华明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3. 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 安永华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 面实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制度,并严格在总分所执行。为了提高和加强监督与管理,总分所全部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4. 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安永华明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 项均以咨询备忘录的形式记录。安永华明对咨询备忘录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 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5. 意见分歧解决 安永华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总监。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 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6. 质量复核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项目组详细复核及第二层次复核的基础上还会执行质量复核。质量复核包括根据质量管理准则 制定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制度和额外质量复核。 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安永华明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 前能解决所有重大问题。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由项目质量复核人签署“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后才能出具报告。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例如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或首次公开募股项目,在满足相关准则的要求以外,还会执行额外质量复 核。额外质量复核可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合并或单独进行。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1. 审计投入 安永华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 香港执业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安永华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业务部、税务、信息系统、精算、估值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 服务的支持。 2. 审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 审计重点展开。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与非安永组成部分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 有效执行。 3. 增值服务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协助公司就重大事项、疑难问题与证券交易所、税务局等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安永华明也就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解决,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安永华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安永华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年度财 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2201996-a5ce-4d4e-8526-1a75b2a35dfe.PDF ─────────┬──────────────────────────────────────────────── 2026-04-26 16:17│巨人网络(00255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巨人网络(00255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d89bdfb-3935-43ea-a960-c3f053ce3368.PDF ─────────┬──────────────────────────────────────────────── 2026-04-26 16:17│巨人网络(00255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巨人网络(00255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f6307fe-e6bf-4740-b81e-84dd6711a3aa.PDF ─────────┬──────────────────────────────────────────────── 2026-04-26 16:16│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e5ea1f5-45cb-4922-ac96-f3efce00e927.PDF ─────────┬──────────────────────────────────────────────── 2026-04-26 16:16│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年度报告 ─────────┴──────────────────────────────────────────────── 巨人网络(00255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f99c5eb-b358-4003-921d-bd5e50a2cf60.PDF ─────────┬──────────────────────────────────────────────── 2026-04-26 16:16│巨人网络(00255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巨人网络(00255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eb7b6eb-5aac-4c3c-9447-99ac6ddf2b17.PDF ─────────┬──────────────────────────────────────────────── 2026-04-10 17:18│巨人网络(002558):巨人网络2025年度业绩快报 ─────────┴────────────────────────────────────────────────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04,738.71 292,284.64 72.69% 营业利润 197,184.46 144,930.09 36.05% 利润总额 197,637.36 144,734.88 3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919.38 142,490.17 17.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 205,812.29 162,274.67 26.83%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0 0.78 15.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4% 11.56% 0.28%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897,429.13 1,474,257.60 28.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540,459.07 1,282,294.73 20.13% 股本 148,852.70 148,852.7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 10.35 8.61 20.21% (元/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全面大幅增长,其中营业总收入 50.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2.69%;营业利润 19.72亿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36.05%;利润总额 19.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6.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 .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6.83%;基本每股收益 0.90元/股,较上 年同期增长 15.38%;经营性现金流 29.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8.96%。报告期内,公司在休闲竞技品类上大放异彩:自研手游 《超自然行动组》凭借“中式微恐+搜打撤”的差异化玩法,深度契合了年轻玩家在情感共鸣、社交互动及视觉体验上的核心诉求, 自上线以来表现斐然。该产品长期排名 iOS免费榜 TOP10,iOS畅销榜最高排名达到第 4名,日活跃用户(DAU)突破1000万大关,成 为国内游戏市场为数不多的千万 DAU级别长青游戏。该产品于 2026年 1月签约赵露思为全球代言人,持续赋能传播声量,实现用户 破圈。该产品还率先上线了国内首个在大 DAU 游戏中深度融合 AI 大模型,并实现规模化落地的 AI原生玩法,上线一周 AI 参与对 局数累计超 2500 万,激发玩家广泛讨论。 同时,公司各成熟产品线运营稳健,特别是“征途”手游系列产品均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原始征途》凭借小游戏版本正式上 线并开启二次推广,成功实现了用户扩圈,首月新增用户达到 586万,全年累计新增用户突破 3000万,全年流水同比增长 18.62%, 为“征途”IP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支撑。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营业总收入未实现同比例增长,主要是受公司间接参股子公司 Playtika Holding Co rp. (PLTK.O)2024年收购Superplay的相关会计处理影响。Superplay主营社交棋牌及休闲手游研发发行,核心产品《Dice Dreams 》《Disney Solitaire》《Domino Dreams》等表现突出,在全球休闲手游领域具备较强竞争力,是 Playtika布局该赛道的核心优质 资产。该项并购交易对价分为固定部分和业绩挂钩部分,其中业绩挂钩部分金额需根据考核期间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称为或有 对价。因 Superplay 2025年及未来考核期间业绩大幅超预期,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Playtika须将本年新增的 3.8亿美元或有对 价计入当期费用,间接导致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大幅下降,进而拉低利润增速。该笔费用不影响 Playtika及上市公司的核心经营业务 盈利水平。根据 Playtika 公告,剔除相关影响后,其 2025 年度调整后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Adjusted EBITDA )为 7.53亿美元 ,与去年同期持平。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6.83%。 (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189.7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28.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54.05亿元,较上年末增 长 20.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10.35元/股,较上年末增长 20.2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游戏业务收入增长带动 净资产增加所致;递延收入为 17.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71.60%,主要系确认《超自然行动组》递延收入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对 2025年度业绩进行预计披露。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将在 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2beb505-f923-41e8-ac44-bf67965ea934.PDF ─────────┬──────────────────────────────────────────────── 2026-04-10 17:18│巨人网络(002558):巨人网络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000.00 ~ 120,000.00 34,786.77 比上年同期增长 187.47% ~ 244.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5,000.00 ~ 115,000.00 36,233.70 比上年同期增长 162.19% ~ 217.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 ~ 0.63 0.1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延续良好发展态势,现象级手游《超自然行动组》于 1月突破日活跃用户 1000万大关,同时单日流水、单月流水 均在春节期间创出历史新高,公司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呈现爆发式增 长。此外,公司递延收入约为 21亿元,环比上一季度增长 23.25%,该部分递延收入将会在未来期间得到确认。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数据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将在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a693143-aa52-4df8-83a7-c84c21b1841d.PDF ─────────┬──────────────────────────────────────────────── 2026-04-02 18:29│巨人网络(002558):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一、 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日在公司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全体持有人均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二、 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65,603,045.43份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份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份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三名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 表决结果:65,603,045.43份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份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份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行使下列 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提案等的安排 ,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十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及归属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 11、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65,603,045.43份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份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份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三、 备查文件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bac2763a-e9f8-4845-ac71-6b925a08d8db.PDF ─────────┬──────────────────────────────────────────────── 2026-04-02 18:26│巨人网络(002558):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实施进展的公告 ─────────┴────────────────────────────────────────────────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 3月 9日召开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及 2026 年 3 月 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数 量为 3,173,829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 2024年12月 20日,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为 10,170,000股,占回购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 13.3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6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23,4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3,173,829股,均来源于上述 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 账户名称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531503。 2、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已实缴到位。根据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澄宇沪验字(2026) 第 0008号),截至 2026年 3月 27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3,173,829股公司股 票的认购资金总计 65,603,045.43元。实际认购股份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股份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 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3、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 年 4月 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173,829股已于 2026年 4月 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 1,900,561,971股的 0.17%,过户价格为 20.67元/股。 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48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为 12个月,均自《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计算。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 在一致行动安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42bce3b-160c-441c-a89a-bae5b6db149d.PDF ─────────┬──────────────────────────────────────────────── 2026-03-13 18:26│巨人网络(002558):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巨人网络(002558):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e9480b3f-eeef-4a57-9c74-a35ab980745e.PDF ─────────┬──────────────────────────────────────────────── 2026-03-10 00:00│巨人网络(0025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巨人网络(0025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08c99de8-12a8-423e-9ff4-5cc29de91c4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巨人网络: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537.PDF ─────────┬──────────────────────────────────────────────── 2026-04-27│巨人网络: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0389.PDF ─────────┬──────────────────────────────────────────────── 2025-10-29│巨人网络: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0545.PDF ─────────┬──────────────────────────────────────────────── 2025-08-28│巨人网络: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6628.PDF ─────────┬──────────────────────────────────────────────── 2025-04-30│巨人网络: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8178.PDF ─────────┬──────────────────────────────────────────────── 2025-04-25│巨人网络: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2908.PDF ─────────┬──────────────────────────────────────────────── 2024-10-31│巨人网络: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3327.PDF ─────────┬──────────────────────────────────────────────── 2024-08-30│巨人网络: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1239.PDF ─────────┬──────────────────────────────────────────────── 2024-04-30│巨人网络: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221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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