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59 亚威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4 17:42 │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2 18:34 │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8:32 │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完成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5-12 18:30 │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30 00:00 │亚威股份(0025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30 00:00 │亚威股份(00255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30 00:00 │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30 00:00 │亚威股份(002559):关于部分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
│2026-04-20 18:20 │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0 18:20 │亚威股份(002559):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
└─────────┴──────────────────────────────────────────────┘
─────────┬────────────────────────────────────────────────
2026-05-14 17:42│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年5月12日,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案》:公司2026年4月18日的总股本549,765,02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6,207,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
司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543,558,024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现金0.75元(含税)
,即用现金实际派发股利40,766,85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
即40,766,851.80元÷549,765,024股×10股=0.741532元(不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公
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41532元/股。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
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207,000.00股后的543,558,0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0.7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7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28 朱正强
2 01*****586 宋美玉
3 08*****752 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3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 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童 娟、曹伟伟
咨询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电话:0514-8688050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c6d9ca3-a19d-4667-bf2f-98c5367ac593.PDF
─────────┬────────────────────────────────────────────────
2026-05-12 18:34│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冷志斌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表)共284名,代表股份88,110,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3,558,024股(公司总
股份数549,765,024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数6,207,000股,下同)的16.2099%。其中中小股东276名,代表股份23,957,99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76%。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14名,代表股份78,480,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82%。其中中小股东6名,代表股份14,
327,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0名,代表股份9,63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7%。其中中小股东270名,代表股份9,630,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7%。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5,699,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2641%;反对2,3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36
8%;弃权 8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9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7,39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9.9382%;反对 2,323,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6974%;弃权 87,30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644%。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5,6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2603%;反对2,29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01
6%;弃权 1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8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3,99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9.9240%;反对 2,292,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5680%;弃权 121,700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508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939,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5364%;反对2,08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361
2%;弃权 9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02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787,29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0.9396%;反对 2,080,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6839%;弃权 90,20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76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5,526,1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97.0671%;反对2,49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8276%;弃权 9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0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373,79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9.2136%;反对 2,491,400 股,占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3990%;弃权 92,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873%。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832,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6.0527%;反对2,49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3.808
6%;弃权 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8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375,89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9.2224%;反对 2,491,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3990%;弃权 90,7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786%。
本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697,4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2615%;反对2,29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00
4%;弃权 1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8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5,09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9.9286%;反对 2,291,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5634%;弃权 121,700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508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033,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6432%;反对1,94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208
5%;弃权 1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4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81,39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1.3323%;反对 1,945,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1221%;弃权 130,700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5455%。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2,623,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93.7726%;反对2,89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3.2849%;弃权 2,59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2.942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470,99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77.0974%;反对 2,894,30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2.0807%;弃权 2,592,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8219%
。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选举殷俊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0,957,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1.882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5,372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0.1452%。
9.02选举吴劲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0,964,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1.890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12,608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0.1754%。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 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
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杜安苏、蒋瑞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a01e591-9afd-4f48-9002-461d6f5fe1cb.PDF
─────────┬────────────────────────────────────────────────
2026-05-12 18:32│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完成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日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6-030)。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殷俊明先生、
吴劲松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期限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
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441e639-4344-4005-8b4e-a9a37dc9ca45.PDF
─────────┬────────────────────────────────────────────────
2026-05-12 18:30│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
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由贵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84人,代表股份88,110,35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099%
(公司总股份数549,765,024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数6,207,000股,下同)。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
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5,699,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41%;反对2,3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68%;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1%。
(二)表决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5,696,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03%;反对2,2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6%;弃权1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1%。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85,93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64%;反对2,0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12%;弃权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526,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71%;反对2,4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76%;弃权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832,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27%;反对2,4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86%;弃权9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7%。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697,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5%;反对2,2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04%;弃权1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1%。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033,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32%;反对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5%;弃权1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3%。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623,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26%;反对2,8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49%;弃权2,5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26%。
(九)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1选举殷俊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0,95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22%;9.2选举吴劲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表决情况:同意80,964,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904%。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
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48b8a5a-aaad-4e0b-ba01-8db37e90f4a4.PDF
─────────┬────────────────────────────────────────────────
2026-04-30 00:00│亚威股份(0025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亚威股份(002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