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59 亚威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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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0 │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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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0 │亚威股份(002559):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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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9 │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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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9 │亚威股份(00255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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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9 │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蔡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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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9 │亚威股份(00255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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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7 │亚威股份(00255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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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7 │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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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7 │亚威股份(002559):关于2025年度奖励基金提取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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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7 │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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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0│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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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座 14-16 层
邮 编:21000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审 内〔2026〕6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
股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亚威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二○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3c0b21b-e9aa-4b99-b212-c108587cc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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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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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概述
为促进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及融资租赁业
务并提供对外担保。
1、融资租赁
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整。
2、买方信贷
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采用买方信贷结算的付款方式,即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合作银行向客户发放不超过授信额
度的专项贷款以用于设备款项的支付。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买方信贷业务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整。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 2025 年度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有效期为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并经合作的融资租赁公司及银行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以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准,在审定担保额度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签署相
应的担保协议。
四、担保事项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担保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
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客户提供担保前,公司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
2、在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 业务部门、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
,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
3、公司将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融资租赁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 0元,因买方信贷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 0元,公司无违规
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客户在购买公司产品的过程中提供融资支持,能够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有利于公司
拓宽销售渠道,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通过金融机构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
了有力保障。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1239968-efb6-47ec-827f-3a7ed34648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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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9│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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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05月 06日 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
人
9.01 选举殷俊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9.02 选举吴劲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其中第 9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
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6年 05月 11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
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11日 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0514-86880505
邮箱:ir@yawei.cc
联系人:童娟、曹伟伟
5、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54a3616-fc42-4103-beb8-90bcac56bc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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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9│亚威股份(00255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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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威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关人员。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具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
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可以接触、 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应当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
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内幕
信息知情人应当进行确认。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包括:姓名或者名称、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代码、联系手机、通讯
地址、所属单位、与公司关系、职务、关系人、关系类型、知情日期、知情地点、知情方式、知情阶段、知情内容、登记人信息、登
记时间等信息。
知情时间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知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
子邮件等。知情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第六条 公司发生以下重大事项
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的规定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一)重大资产重组;
(二)高比例送转股份;
(三)导致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权益变动;
(四)要约收购;
(五)证券发行;
(六)合并、分立、分拆上市;
(七)股份回购;
(八)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九)股权激励草案、员工持股计划;
(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经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应当结合具体情形,合理确定本次应当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 公司进行第六条规定的重大事项的,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视情况分阶段披露相关情况;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
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内容,并督促筹划重大事项涉及的相
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八条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首
次披露重组事项是指首次披露筹划重组、披露重组预案或者披露重组报告书的孰早时点。
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终止重组的,或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未披露标的资产主要财务指
标、预估值、拟定价等重要要素的,应当于披露重组方案重大变化或者披露重要要素时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第九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含补充完善)
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第十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泄露,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
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通过
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承诺书等必要和有效方式将保密义务、泄露内幕信息和从事内幕交易应承担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并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都应做
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公司董秘。
第十三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磁盘、录音带、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妥善保管,
未经董事会秘书事先审核同意(并视信息重要程度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核),不得借给他人阅读、复制,不得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十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
息。
第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公司董事会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相关责任
人进行处罚,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追究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593c480-38f7-408a-9320-220dcbc8a1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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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9│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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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蔡建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
度的要求,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表决各项议案并对
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蔡建,1965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主促进会江
苏省委经济与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海融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5 次,无授权委托出席、
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在召开董事会之前,能够主动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
案。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我对董事会所有议案
在经过充分了解后,全部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3次会议
、战略决策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控管理。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及其调整方案,发挥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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