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59 亚威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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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8:19│亚威股份(002559):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亚威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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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
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
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15:30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
董事长冷志斌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
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
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110人,代表股份21,064,91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3,558,024股(公司
总股份数549,765,024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数6,207,000股,下同)的3.8754%。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18,777,8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9.1428%;
反对1,936,86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947%;
弃权35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6625%。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f82e9aaf-db30-4043-84b6-7c97c23e9a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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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8:19│亚威股份(00255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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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34a2d172-e45b-41c5-8722-b30283807f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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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亚威股份(00255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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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15:00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
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
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楼佩煌、
蔡建、刘昕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043)刊载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审议并通过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刊载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18cbcc0d-4031-46ba-99d9-6e71e17ce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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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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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4 年 9 月 30 日各类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有关资产计
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到报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类别 金额(元)
信用资产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77,354.82
(损失以“-”列示)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528,498.7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918.9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65,493.02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18,668.16
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损失 45,881.13
(损失以“-”列示) 存货跌价损失 -21,255,207.86
合计 -25,833,938.03
(三)计提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
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
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在公司 2024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中反映,减少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7,108,386.41 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慎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认为:公司就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提供了详细的资料
,并就有关内容做出了充分的说明。该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前三季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bd0e23ad-fe94-4899-b92d-ed2ab57813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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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亚威股份(00255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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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d4f5d7cf-8182-4f7f-85b2-060fc00e49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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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亚威股份(002559):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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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dae5df19-e4e6-4bc5-b1bd-e862a57d8e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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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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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0 元
/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8.50 元/股
测算,当回购资金总额为上限 7,000 万元时,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23.529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0%;当回购资金总额
为下限 5,000 万元时,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588.235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载 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32)。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1%,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结果情况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679,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66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股份回购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
3、截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207,000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 549,765,024 股的1.1290%,最高成交价 8.37 元/股,最低成交价 7.8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95,035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方案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价格,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
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总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207,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290%。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以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49,253,678 8.96% 55,460,678 10.0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511,346 91.04% 494,304,346 89.91%
三、股份总数 549,765,024 100.00% 549,765,024 100.00%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实施前暂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
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
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dbdef834-8bc0-419f-af32-fe43442793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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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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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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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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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b1672490-7d17-4113-94d3-c8532bce4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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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00:00│亚威股份(00255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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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a41084dc-6d80-4ec3-961a-3dce551b7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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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00:00│亚威股份(00255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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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00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
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
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潘恩海先
生、朱鹏程先生、楼佩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刊载于2024 年 10 月 18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表示赞同该项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冷志斌先生、施金霞女士、吉素琴女士、潘恩海先生、朱鹏程先生、樊军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刊载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a03cff41-a083-4e8a-9961-7e7736c2c6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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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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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f21d67f1-3fca-4313-83b2-e14a14b1c4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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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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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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