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60 通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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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20:47 │通达股份(002560):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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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42 │通达股份(002560):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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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7:52 │通达股份(002560):关于国家电网预中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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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8:17 │通达股份(002560):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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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20:51 │通达股份(00256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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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21:08 │通达股份(00256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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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21:08 │通达股份(00256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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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21:07 │通达股份(00256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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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21:07 │通达股份(002560):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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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21:07 │通达股份(002560):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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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20:47│通达股份(002560):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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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
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3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传达,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落实整改工作,针对《决定书》中所提及的问题,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现场检查情况,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一:部分募集资金置换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措施:1、公司已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信息披露的内控程序,强化信息披露复核机制,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置换事项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公告,披露置换的具体情况,包括置换金额、置换对象、置换原因等信息。同时,在
定期报告中对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证券部整改期限: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问题二:会计政策变更未经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
整改措施:1、公司将于 2025 年 10 月底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宜,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子公司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会计政策保持一致,严格规范收入、成本、费用确认和内部控制。
2、公司已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完善三会
运行程序,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勤勉尽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证券部整改期限: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问题三: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虚增 2024 年利润总额。
整改措施:1、由于会计核算疏忽,导致管理费用核算错误,核算错报金额对整体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财务报表准
确性。公司日后将加强管理,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核算准确。
2、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财务核算质量,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与控制制度,
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证券部整改期限: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问题四: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程序,三会运作不规范。
整改措施: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加强会议记录工作,规范会议记录的内容标准,记载会议召开形式、记录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等,保障会
议记录内容完整,合法合规的开展三会运作,规范公司治理。
2、公司将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严格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勤勉义务,按照股东会的要求正确列席公司股东会。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部
整改期限: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问题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1、公司已对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流程进行了全面审查,对相关业务流程加强了复核,对部分遗漏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了补充登记,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2、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全面准确掌握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相关规定。后续公司将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部
整改期限: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二、整改总结
河南证监局本次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的《决定书》,及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财务核
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以及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举
一反三,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并全面提升公司财务核算和内控治理水平。后续公司将督促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持续加强对相关财务、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内控管理及公司治理能力,切实提高
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地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85a9473e-f85f-4b7a-b4d6-c3a7d14832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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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42│通达股份(002560):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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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
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3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
经查,我局发现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募集资金置换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会计政策变更未经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
三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虚增 2024 年利润总额。
四是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程序,三会运作不规范。
五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 号)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
8〕29 号)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3〕62 号)第一百一十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
马红菊作为公司董事长、曲洪普作为公司总经理、闫文鸽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志坚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
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第五十一条、第五
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该《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按照河南证监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认真总结并
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此为鉴,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
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041b8f29-973f-4d7d-8f7a-a82e5db4ca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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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7:52│通达股份(002560):关于国家电网预中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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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于近日在“招标采购\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
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十九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四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以下简称
“公示”),公示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8月 28 日,公示期 3日。据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测算,在上述
公示中公司预中标物资总价值共计人民币 12,241.335481 万元,约占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1.97%。
一、预中标情况概述
序号 分标编号 项目单位 分标名称 包号 投标报价(万元)
1 SG2508-1402-21017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节能导线 包 5 4,342.131638
2 SG2508-1402-21017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 节能导线 包 8 4,323.154
公司
3 SG2508-1402-21017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节能导线 包 48 313.007897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国网
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
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4 SG2508-1402-21018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常规导线 包 2 3,263.041946
总计 12,241.335481
二、预中标公示主要内容
上述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详细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公示: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508280477360681_2018060501171107
三、预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项目在正式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活动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电线电缆板块业务的
提升,有助于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增加,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获得以上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后续合同的签订、执行日期及相关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f284878e-5d63-490e-9d41-49b4feefdc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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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8:17│通达股份(002560):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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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宏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
达宏基”)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马红菊女士、董事兼总经理曲洪普先生,其中将所持1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
额100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转让给马红菊女士,将所持2%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20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转让给曲洪普先生
,并由马红菊女士、曲洪普先生履行相应的实缴出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通达宏基88%的股权,马红菊女士直接持
有通达宏基10%的股权,曲洪普先生直接持有通达宏基2%的股权,通达宏基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4)。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通达宏基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通达宏基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6091be82-841e-4a01-9662-40c55dbd2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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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20:51│通达股份(00256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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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43,571,1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32%,本公告中所述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 2025 年 8月 4日总股本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票后的股份数量)的股东史万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
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8月 27 日至 2025 年 11月 2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15,714,98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的《减持计
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史万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史万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3,571,108 8.32%
注 1:总股本为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
2: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不超过(股) 的比例
史万福 15,714,982 3.00%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集中竞价交
及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 易方式、大
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 宗交易方式
股本的股份) 或其他合法
方式
注 1:总股本为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
2: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2025年 8月 27日至 2025年 11月 26日),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史万福先生做出如下承诺:
自通达股份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通达股份回购本人
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通达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
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
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报告书》中,史万福先生做出如下承诺: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中,本人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18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3、在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
成的公告》中,史万福先生做出如下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和增持计划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
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份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史万福先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史万福先生向公司呈交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bd170cb1-75c0-42a4-b9b2-603ff674a4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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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21:08│通达股份(00256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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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00256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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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21:08│通达股份(002560):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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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002560):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7b046428-e702-4f1e-b476-50a842428b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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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21:07│通达股份(00256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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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00256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4a91336d-de16-40f7-903d-ca941e05c7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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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21:07│通达股份(002560):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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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002560):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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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21:07│通达股份(002560):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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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26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 133,156,830股(每股面值 1元),实际发行 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01元,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9.67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 10,288,111.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711,887.8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 4-00033号《验资报告》。
2025 年上半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6,557,322.40 元(其中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等)。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464,952,039.73 元(其中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及
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41,638,501.25 元(其中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扣
减手续费净额等),其中已转出 100,851,083.68 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0,787,417.57 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08年 4月 2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
4年 10月 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次修订,并于 2021年 4月 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订。
公司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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