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63 森马服饰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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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34│森马服饰(00256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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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3: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17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719,309,1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178%;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606,949,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9.64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9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12,359,2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06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坚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参加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也无议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翔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17,670,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7%;反对 1,482,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2%;弃权 1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1%。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0,920,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38%;反对 1,482,29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69%;弃权 15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3%。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 2024年 10月 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选举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指派黄栩律师、杨露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51bb5b8d-0755-4395-bbd2-d7b2543aad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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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30│森马服饰(00256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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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马服饰(00256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63e88b1a-4e03-46ef-95ec-802126650d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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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47│森马服饰(002563):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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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马服饰(002563):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4e7f3590-1cfb-4687-bb24-ba581e9939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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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07│森马服饰(002563):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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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周平凡先生的通知,获悉周平凡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起 解 质权人
称 东或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始 除
东及其一致行 比例 比例 日 日
动人 期
周平凡 是 60,000,000 24.00% 2.23% 2022 2024 中信银行股份
年 7 年 有限公司温州
月 10 分行
11 月
日 31
日
合计 60,000,000 24.00% 2.23%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 累计被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股) 比 押 标记 其所 公司 况
例 数量(股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
)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 押 份 质
售和冻结 股份比 限售和冻 押股
、标 例 结 份
记合计数 合计数量 比例
量
邱光和 413,339,30 15.3 0 - 0.00% 0.00% - - - -
0 4%
邱坚强 359,442,55 13.3 154,000, - 42.84% 5.72% 154,000,0 100.00 188,581, 91.79
2 4% 000 00 % 914 %
森马集团 336,000,00 12.4 0 - 0.00% 0.00% - - - -
有限 0 7%
公司
周平凡 250,010,15 9.28 0 - 0.00% 0.00% - - 187,507, 75.00
5 % 616 %
戴智约 247,957,44 9.20 0 - 0.00% 0.00% - - - -
8 %
邱艳芳 169,007,60 6.27 0 - 0.00% 0.00% - - - -
0 %
合计 1,775,757, 65.9 154,000, - 8.67% 5.72% 154,000,0 100.00 376,089, 23.19
055 1% 000 00 % 530 %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30e218da-5db3-4870-abc7-adfefac60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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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森马服饰(00256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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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马服饰(002563):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2a489094-6d54-404a-aec5-0a2533a17b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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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森马服饰(002563):关于董事辞职、变更总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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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徐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邱坚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举胡翔舟先生为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辞职情况
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徐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徐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议案》,同意徐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
经理职务,其辞职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徐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其它任何职务,拟任公司控股股东森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马
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负责森马集团整体战略升级与发展。
截至本公告日,徐波先生持有公司 2,699.13 万股股份,所持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进行
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徐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尽职勤勉、辛勤付出及为公司健康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变更总经理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邱坚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
任邱坚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邱坚强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
三、补选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翔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同意提名胡翔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胡翔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补选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94e295e2-523b-4d3f-819b-28b7439ea3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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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森马服饰(00256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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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10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1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
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者在网络
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
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 2689 号。
9、鼓励投资者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胡翔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以上内容详见 2024年 10月 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电话及传真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出席的,请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员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2)法人股东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为方便投资者参会,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 2689 号 9 楼证券部。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澄思 联系电话:021-67288431
传 真:021-67288432 邮政编码:201108
现场会议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 2689 号
2、请参会人员于会议召开当日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办理进场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0abefdd4-83c0-4768-873c-2f552f857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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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森马服饰(00256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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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马服饰(002563):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ae2d8108-9085-4a2d-be0f-5092d284ac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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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00:00│森马服饰(002563):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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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马服饰(002563):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57e777f0-5615-4bc4-8754-85d7b0a55d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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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00:00│森马服饰(00256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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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 月 24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9月 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06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895,951,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745%;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775,925,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5.91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6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20,025,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
5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坚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参加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也无议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4,782,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3%;反对 1,07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6%;弃权 9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1%。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该提案获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 2024 年 9月 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森马服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2,671,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539%;反对 103,179,09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21%;弃权 7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6,914,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756%;反对 103,179,09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618%;弃权 7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6%。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拟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为公司股东的,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该提案获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793,04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735%;反对 102,810,19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27%;弃权 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8%。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7,286,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852%;反对 102,810,19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548%;弃权 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0%。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拟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为公司股东的,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该提案获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3,05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742%;反对 102,793,59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18%;弃权 7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7,300,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965%;反对 102,793,59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410%;弃权7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5%。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拟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为公司股东的,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该提案获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指派沙千里律师、黄栩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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