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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64(天沃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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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64 天沃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16:49 │天沃科技(00256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2 17:54 │天沃科技(00256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02 17:54 │天沃科技(00256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7-02 17:52 │天沃科技(002564):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变动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 ├─────────┼──────────────────────────────────────────────┤ │2026-07-02 17:51 │天沃科技(00256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2 18:27 │天沃科技(002564):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6 16:14 │天沃科技(002564):天沃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 ├─────────┼──────────────────────────────────────────────┤ │2026-06-16 16:14 │天沃科技(00256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6 16:12 │天沃科技(002564):关于公司董事长退休离任、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 ├─────────┼──────────────────────────────────────────────┤ │2026-06-16 16:11 │天沃科技(00256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0 16:49│天沃科技(00256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500万元-8,500万元 亏损:906.21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700万元-4,000万元 盈利:140.67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8元/股-0.10元/股 亏损:0.01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主要原因如下:受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影响,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投资 项目放缓,传统石化装备市场需求不足,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年初在手订单同比有所减少,毛利率有所下滑,使得 报告期内可实现的销售业务规模同比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盈利不及预期;同时叠加投资者索赔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导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在此情况下,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围绕发展规划,多线并举推进经营提质增效,压降各类非必要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管理费 用和利息支出实现一定幅度下降。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累计收到的投资者诉讼及索赔,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5.1.4 条相关规定,本业绩预告披露后,如最新预计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 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相比,出现净利润方向不一致,或者较原预计金额或区间范围差异幅度较大的情况,公司应按照深交所有关规 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若 2026年半年报披露日之前,前述投资者诉讼及索赔事项相关情 况出现较大变化,公司将及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际业绩情况和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 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0369e00b-1739-40b8-b822-bb85288ba06a.PDF ─────────┬──────────────────────────────────────────────── 2026-07-02 17:54│天沃科技(00256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17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2日 14:00 在江苏 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 1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7月 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 日 9:15— 9:25, 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日 9:15—15:0 0。 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10人,代表股份 262,147,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2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8人,代表股份 13,688,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38%。 公司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 248,458,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274%。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208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0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208人), 代表股份 13,688,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38%。 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吴尤嘉律师、吴婧律师为本次 股东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姚丹花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54,018,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60,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1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吴尤嘉律师、吴婧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f5c8a67e-f847-4031-98e7-71617baf08ad.PDF ─────────┬──────────────────────────────────────────────── 2026-07-02 17:54│天沃科技(00256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苏州天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吴尤嘉律师、吴婧律师见证了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的公告。《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内容,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 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联系人的姓名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2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 通知》公告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7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7月2日9:15~15:00。网络投票时间与《会议通知》公告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并已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 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9日,根据对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审查,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10人,代表公司股份262,147,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212%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一致。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公司股份248,458,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27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208人,代表公 司股份13,688,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8%。 (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2人,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数据, 统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宣布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 其中,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最终形成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会 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1e0eb694-254b-406f-92a3-3db0ae9ea694.PDF ─────────┬──────────────────────────────────────────────── 2026-07-02 17:52│天沃科技(002564):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变动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姚丹花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换届之日为止。 二、专门委员会委员变动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由姚丹花女士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其余委员组成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 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姚丹花(主任委员)、陈寿焕、钱益群; 审计委员会:柳世平(主任委员)、李祺泓、张安频; 提名委员会:陶海荣(主任委员)、姚丹花、张安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柳世平(主任委员)、陈寿焕、陶海荣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一)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余忠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余忠海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余忠 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忠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余忠海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余忠海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第四届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辛炜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换届之日为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a88c6344-1e66-4cdc-a572-2967a5f08bdd.PDF ─────────┬──────────────────────────────────────────────── 2026-07-02 17:51│天沃科技(00256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并推举董事姚丹花女士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姚丹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变动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2.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变动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3.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第四届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辛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期满换届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变动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433a5102-0736-43f3-b156-8f4a68f20299.PDF ─────────┬──────────────────────────────────────────────── 2026-06-22 18:27│天沃科技(002564):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部分已调解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合计 2,293.18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或“江南锻造”)就与 天津华建天恒传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建”)、华建天恒(扬州)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华建”)等主体买卖 合同纠纷,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提起 2起诉讼,要求天津华建、扬州华建等主体支付货款本息。根据案件前期进展,涉案金额合 计1,919.66万元。近日,江南锻造就下述案件二向法院提出诉请金额的变更申请,即主张诉请金额由 437.47万元变更为 810.99万元 。两起案件合计涉案金额变更为 2,293.18万元。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 案件一已调解结案,天津华建应向江南锻造分期支付货款 14,821,911.62元及相应利息,北京华建国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未 依法出资范围内就天津华建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相关被告方未按《民事调解书》 要求履行付款义务,江南锻造已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 得受理。 (二)案件二 1. 诉讼当事人 原告: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东莱村 法定代表人:姜伟 被告一:华建天恒(扬州)传动有限公司 住所地: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科技园路 8号 2-A450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被告二:扬州国都飞扬先进智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国都”) 经营地:扬州市邗江区月城科技广场 2号楼 24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三:天津华建天恒传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被告四:北京华建国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建”)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2号院内 2号平房 N25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2. 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22年 7月,江南锻造与天津华建签署《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天津华建委托江南锻造制造零件。《合同》签 署后,江南锻造按采购订单进行生产加工。后天津华建、扬州华建和江南锻造于 2023 年 8月、2023 年 11 月先后签订两份《协议 书》,约定天津华建将部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扬州华建,扬州华建向江南锻造付款,天津华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但扬州华建现已 拖欠货款3,731,476.80 元。经计算,截至 2026 年 2 月 8 日,逾期付款利息为 643,207.45元。 3. 诉讼请求 (1)请求扬州华建支付货款本息合计 4,374,684.25元; (2)被告三天津华建就被告一扬州华建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被告二扬州国都在其违规减资的 80万元范围内就被告一扬州华建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被告四北京华建在其未依法出资的 5,680 万元内就被告三天津华建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5)本案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因上述两案合同主体、合同关系均存在密切联系,故一并作为重大案件进行披露。就上述两起案件,至案件一调解结案,两起案 件涉案金额合计为 1,919.66万元。以上内容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4日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以及于 2026年 4月 15日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案件二中,被告一扬州华建前期通过票据支付案涉合同项下的货款合计 430万元。后原告江南锻造向案外人背书转让前述票据, 但出票人和承兑人扬州华建到期拒付前述票据。经原告江南锻造与案外人协商,已就前述票据内的 350万元与案外人达成和解。现原 告江南锻造拟在案件二前期诉请金额基础上,新增主张前述 350万元票据对应的货款及相应利息,并已向法院申请调整案件二诉讼请 求。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依法判令被告一扬州华建支付原告江南锻造货款人民币(下同)7,231,476.80元; (2)依法判令被告一扬州华建支付原告江南锻造逾期付款利息损失878,391.61元; (以上 1、2两项诉请金额合计 8,109,868.41元) (3)被告三天津华建就被告一扬州华建上述第 1、2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依法判令被告二扬州国都在其违规减资的 80万元范围内就被告一扬州华建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5)依法判令被告四北京华建在其未依法出资的 5,680 万元内就被告三天津华建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6)本案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根据案件一调解结果以及案件二变更诉请金额的情况,上述两起案件涉案金额合计变更为 2,293.18万元。相关被告仍可能存在 其他未按期承兑票据。如后续再次出现前述类似情况,公司将采取必要手段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诉讼、仲裁进展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列示如下: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事由 涉及金额 案件受理 进展情况 (元) 日期 1 江苏晶鑫新材料 华建天恒(扬州)传动有限公 票据纠纷 500,000.00 2026.05 已受理 股份有限公司 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 司、安徽林洪重工科技有限公 司、中铸新材工业(江苏)有限 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 常州勇创物流有 华建天恒(扬州)传动有限公 票据纠纷 475,000.00 2026.05 已和解 限公司 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 撤诉 司 3 上海奔放进出口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 3,795,731.84 2026.05 已受理 有限公司 纠纷 4 叶青 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侵权纠纷 3,187.60 2026.06 已受理 商丘美途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刘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本次公告所涉案件,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截至 2025年末,公司已对相关应收债权 充分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调整诉请金额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c100547f-b102-4c53-9599-60eb2a167486.PDF ─────────┬──────────────────────────────────────────────── 2026-06-16 16:14│天沃科技(002564):天沃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2 日 14:00 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 1 号 会议主持者:董事长易晓荣先生 会议参加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见证律师: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会议议程: 一、工作人员宣读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会议正式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介绍现场到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四、报告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五、宣读提交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交流; 七、推举现场投票监票人、计票人; 八、投票、计票环节及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1.宣读表决注意事项; 2.填写表决票、投票; 3.工作人员检票及计票。 九、会议闭幕。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此次股东会的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7号】的有关精神,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本次股东会设立会议秘书处。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必须在股东代表发言议程开始前向会议秘书 处登记并填写《股东会发言登记及股东意见征询表》。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原则上,每一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发言不超过一次。 五、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具体投票参见《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注意事项》 。 六、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扰乱会议的正常会议程序。 七、为保证股东会顺利进行,本次会议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 20分钟以内。董事会热忱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 见。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注意事项 一、注意事项 根据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本次会议的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表决。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 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 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股东会投票规则 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 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如同一股份在网络及现场出现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网络表决为准。如同一股份在网络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根据时间先后,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在表决时,股东可亲自或委任代表行使表决权,即每一股份有一票投票权。表决前委托人已经去世、丧失行为能力、撤回委任、 撤回签署委任的授权或者有关股份已被转让的,只要公司在有关会议开始前没有收到该等事项的书面通知,由股东代理人依委托书所 做出的表决仍然有效。 如果有任何人士身份重迭,也就是说既是股东,又是其它股东的委任代表或法人股东的正式授权代表或委任代表,应分别以不同 身份填写投票表格。各委任代表请注意,如您所代表的股东在代表委任表格上表明的投票意愿与您递交的投票表格表明的意愿不一致 ,该等投票权将被取消。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议案一)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易晓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易晓荣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易晓 荣先生的辞职不会出现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易晓荣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提名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截至目前,易晓荣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确保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前,易晓荣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专 门委员会职责。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第四届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姚丹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换届之日为止。如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 董事会拟另行召开会议选举姚丹花女士为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b993e9b-e786-4ea6-85fe-b9a8b09251af.PDF ─────────┬──────────────────────────────────────────────── 2026-06-16 16:14│天沃科技(00256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7月 2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 年 6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 7月 2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7月 2日 14: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 日 9:1 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日 9:15—15 :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 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 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9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 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1人 1.01 选举姚丹花为公司董事 √ 2.上述提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现场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 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指定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 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9:00—11:30,13:30—17: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15号 E座 3楼天沃科技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15号 E座 3楼天沃科技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061 联系人:李晟 电话:021-60290016 传真:021-60290016 邮箱:zhengquanbu@thvow.com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cce2e30e-04da-42d6-bdaf-985cc9eacb81.PDF ─────────┬──────────────────────────────────────────────── 2026-06-16 16:12│天沃科技(002564):关于公司董事长退休离任、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 一、公司董事长退休离任及补选董事的情况 (一)董事长退休离任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易晓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易晓荣先生因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易晓 荣先生的辞职不会出现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易晓荣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提名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晓荣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确保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前,易晓荣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专 门委员会职责。 易晓荣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 风险化解、战略规划、规范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易晓荣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二)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第四届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姚丹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换届之日为止。如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 董事会拟另行召开会议选举姚丹花女士为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第四届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寿焕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换届之日为止。自本次聘任之日起,陈寿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f5b13a71-dbfd-4d98-a3c3-c94ddd7929da.PDF ─────────┬──────────────────────────────────────────────── 2026-06-16 16:11│天沃科技(00256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6 日下午 14:00 以通讯方式 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第四届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姚丹花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换届之日为止。如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董事会拟另行召开 会议选举姚丹花女士为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退休离任、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2.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第四届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寿焕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期满换届之日为止。自本次聘任之日起,陈寿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退休离任、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3.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年 7月 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 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36c16ddb-8f39-4d3d-ae95-ce793dbb96d5.PDF ─────────┬──────────────────────────────────────────────── 2026-05-22 16:52│天沃科技(002564):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期收到投资者索赔,涉及投资者 596人,涉及索赔金额共计 7,275.44万元。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 和一致性原则,公司对上述投资者索赔进行了评估,拟计提预计负债共计 5,092.81万元。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与未决诉讼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 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收到投资者索赔后,逐项对索赔事项进行判断,并由外部律师比对判断。对于有明确的股东身份信息、符合索赔资格以及 索赔金额能计量的投资者索赔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和一致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 本次收到投资者索赔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为 5,092.81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 27.35%,预计将减少公司当 期净利润 5,092.8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6 年度因投资者诉讼索赔事项累计已计提预计负债金额 5,114.40 万元,占 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 27.47%,预计将累计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 5,114.40万元。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的投资者诉讼通知 108起,涉案金额共计 1,384.19万元,其中 21起已一审判决并 处于二审阶段,87起已达成调解。此外,公司亦已收到部分投资者的索赔,涉及投资者 799人,涉及索赔金额共计 12,321.5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上述事项的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年度损益的最 终影响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定期报告为准。 3.投资者诉讼、索赔主张金额与法院最终认定赔付金额可能存在差异,最终赔付金额需以法院生效判决金额或双方调解金额为 准。 4.公司持续跟踪投资者诉讼、索赔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除上述已披露的投资者诉讼、索赔及计提预计负债情况之外,仍有部 分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因目前无法验证相关信息,尚不满足计提预计负债条件。如相关事项后续出现进展,公司 投资者诉讼、索赔及其导致的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可能将进一步上升。 公司将继续跟踪投资者诉讼、索赔相关事项进展。如触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2f05066-48ca-46f8-a65e-3bef1187d415.PDF ─────────┬──────────────────────────────────────────────── 2026-05-22 16:51│天沃科技(00256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2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 到董事 8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 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6c92fdd-6248-4f3f-ba06-5900b97d4196.PDF ─────────┬──────────────────────────────────────────────── 2026-04-30 00:00│天沃科技(00256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天沃科技(00256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0209814-69b3-4be5-8342-3574c6c79ee7.PDF ─────────┬──────────────────────────────────────────────── 2026-04-30 00:00│天沃科技(00256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4:00 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0 日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2.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岗位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3.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c7e31ae-433d-4300-add4-933dda9b0252.PDF ─────────┬──────────────────────────────────────────────── 2026-04-16 17:47│天沃科技(002564):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撤诉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10,0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畅亿”)就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化机 (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买卖合同纠纷,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张化机向 宁夏畅亿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额外损失合计 2,374.80万元。张化机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 026)宁 01民初 120号,公司现将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1.原告: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宁夏鲲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地:宁夏宁东化工新材料园区二区铁路专用线以南、鸳冯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黄斌 2. 被告: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金港镇南沙长山村临江路 1号 法定代表人:余忠海 (二)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19年 6月,宁夏畅亿与张化机签订《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气化装置压力容器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价 7,200万元。2019年 8月,宁夏畅亿与张化机签订《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 DMO反应器、乙二醇合成塔买卖合同》,合同总价5,850万元。 因宁夏畅亿逾期支付上述两项合同设备款,张化机于 2021年 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设备款,起诉金额为 2,0 25万元,并达成和解。后因宁夏畅亿再次逾期付款,张化机于 2022年 9月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设备款,起诉金 额为 3,915万元,并再次达成和解。截至目前,宁夏畅亿仍欠付张化机设备款本金 3,868.65万元和应付利息。 此前,张化机收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根据本次起诉状内容,宁夏畅亿主张,张化机供货的《40 万吨/ 年乙二醇项目气化装置压力容器设备买卖合同》项下甲醇合成塔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给其造成损失2,374.80万元。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张化机向宁夏畅亿支付违约金 2,160万元; 2.请求判令张化机向宁夏畅亿赔偿额外损失 214.80万元; 3.请求判令张化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上述 1、2两项费用合计 2,374.80万元。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张化机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宁 01民初 120号。具体内容如下: 原告宁夏畅亿于 2026年 4月 13日向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将第 1、2项诉讼请求变更为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10,000元,并同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以“现因在该案的审理期限内,原告不具备就案涉甲醇合成塔停机拆卸进行质量鉴定的条件 ,原告在现阶段的证据收集客观上存在困难,故申请撤回起诉,待客观困难消灭后,再另行起诉”为由,申请撤回对被告张化机的起 诉。 法院认为,原告宁夏畅亿在本案审理期间自愿申请撤诉,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准许,并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宁夏畅亿撤诉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计 25元,由原告宁夏畅亿负担。 三、其他诉讼、仲裁进展事项 无。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本次公告所涉案件,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 定。如本案后续出现其他进展情况,公司也将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6)宁 01民初 12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ec9f5cd-6c6c-43d5-8d57-ad39f464fa69.PDF ─────────┬──────────────────────────────────────────────── 2026-04-15 17:09│天沃科技(002564):天沃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苏州天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张强律师、吴尤嘉见证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 简称“《会议通知》”)的公告。《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内容,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联系人的姓名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15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 议通知》公告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15日9:15~15:00。网络投票时间与《会议通知》公告内容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并已于2026年3月25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 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10日,根据对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审查,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94人,代表公司股份266,325,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076%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一致。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252,072,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48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389人,代表公 司股份14,252,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94%。 (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就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表决结束后,按《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数据,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并当场宣布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 其中,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2026年度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9.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 1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 14.《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本次股东会最终形成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会 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7f3cb28-9f5e-4f33-be78-157ce8b4d8f3.PDF ─────────┬──────────────────────────────────────────────── 2026-04-15 17:09│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0891bfd4-c4aa-4dd4-9282-f86ce372873e.PDF ─────────┬──────────────────────────────────────────────── 2026-04-14 17:27│天沃科技(002564):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 天沃科技(002564):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f818ea2-1292-4bd2-b881-7c50b705f052.PDF ─────────┬──────────────────────────────────────────────── 2026-03-26 00:30│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 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0cb4d573-f1c9-4d3b-a2d2-9af4eff0d1f4.PDF ─────────┬──────────────────────────────────────────────── 2026-03-25 20:00│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fd7fb0fc-5000-43dc-89a2-50de1ceed797.PDF ─────────┬──────────────────────────────────────────────── 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天沃科技公司章程(2026年3月) ─────────┴──────────────────────────────────────────────── 天沃科技(002564):天沃科技公司章程(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2f0c2e48-025b-4a22-9824-40e099930328.PDF ─────────┬──────────────────────────────────────────────── 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委托董事长、 总经理代为行使的行为。所称行权,指董事长、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代理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三条 董事会的授权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履行程序,授权权限不得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 (二)审慎授权原则。授权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三)权责对等原则。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与总经理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四)适时调整原则。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和经营管理需要适时调整; (五)有效监督原则。董事会对授权事项决策过程和运行效果进行监督,视情况决定扩大、收回或部分收回授予权限。 第二章 授权范围与对象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包括常规性授权和临时性授权。 第五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 第六条 董事会结合实际,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科 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授权额度标准,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于在有关巡视、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突 出问题所涉事项,谨慎授权、从严授权。 第七条 公司经理层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围绕公司主业开展各项工作。董事会向总经理的常规性授权内容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根据公司经营方针和实际需要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并报董事会备案; (四)制定除公司章程规定应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以外的其他公司管理制度,并制定公司各管理制度的工作细则;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管理公司职工的工资总额预算和分配工 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编制公司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和定期报告等文件,并报董事会审议; (八)在董事会批准范围内,处理并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各项资金使用、公司融资、资产运营和处置等事项; (九)根据公司章程,审批决定未达到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的资产类投资(包括技改、科研、信息化、办公类资产等),除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 (十)管理、指导及协调公司各子、分公司的管理营运工作; (十一)协调好公司的社会公共关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十二)公司生产经营遇到紧急情况时,有权先行处置,但事后应按照报告制度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 特殊情况下,董事会的授权也可采用临时一次性专项授权方式进行,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向总经理授权 。 第九条 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国资监管机构决定的事项等不可授权。市国资委授予董事会的职权未经同意,董事会不 得转授权。涉及公司董事会落实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职工工资 分配管理权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六项职权的事项原则上不可授权。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的事项原则上不得转授权。 第三章 授权的基本程序 第十条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应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明确授权目的、授权对象、授权 额度标准、具体事项、行权要求、变更条件等授权具体内容和操作性要求。保证公司内部相关制度与授权内容衔接一致。 第十一条 董事会对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般授权的期限与董事会当届期限相同。特殊授权事项的期限由董事会决议明确。期限届满 ,授权自然终止。对于明确有授权期限的事项,授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第十二条 授权对象应当按照相关决策制度有关规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不得以个人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对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董事长应召开专题会集体研究讨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视议题内容参与或者列席专题会议;对董事会 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管理层会集体研究讨论。如工作需要,党委书记、董事长可以列席,党委专职副书记等可以视议题内容参加或 者列席。相关决策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授权事项决策后,授权对象应当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或者单位执行。第十四条 当授权事项与授权对象或者其亲属存在关 联关系的,授权对象应当主动回避,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 遇有特殊情况需对授权事项决策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授权对象应当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同时向党委会报告。如确有需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提交董事会决策。 第四章 监督与变更 第十六条 董事会坚持授权不免责,定期跟踪掌握授权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授权事项专题监督检查,对行权效 果予以评估。根据授权对象行权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风险控制能力、内外部环境变化及相关政策调整等条件,对授权事项 实施动态管理,变更授权范围、标准和要求,确保授权合理、可控、高效。 第十七条 董事会可以定期对授权决策方案进行统一变更或者根据需要实时变更。发生以下情况,董事会应当及时研判,必要时 可对有关授权进行调整或者收回: (一)授权事项决策质量较差、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和经营状况恶化或者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减弱; (二)授权制度执行情况较差,发生怠于行权、越权行为或者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和损失; (三)现行授权存在行权障碍,严重影响决策效率; (四)授权对象人员发生调整; (五)董事会认为应当变更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被授权人应每年或根据需要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授权权限履行情况和授权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当授权权限履行情况或 授权决策事项执行情况严重偏离预期效果时,被授权人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九条 授权期限届满,授权自然终止。如需继续授权,应当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如授权效果未达到授权具体要求,或者出现 董事会认为应当收回授权的情况,可以提前终止。情节特别严重的,董事会应立即收回相关授权。授权对象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建议 董事会收回有关授权。 第二十条 如对授权调整或者收回时,应当制定授权决策的变更方案,明确具体修改的授权内容和要求,说明变更理由、依据, 报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定。授权决策的变更方案根据董事会意见提出,研究起草过程中应当听取授权对象、有关执行 部门意见;如确有需要,可以由授权对象提出。 第五章 责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授权对象行权不当的,应 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对违规行权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意见建议。涉嫌违纪或者违法的,依照有 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授权中对于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授权等不当行为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授权对象应当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严格在授权范围行权,忠实勤勉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越权行事。 建立健全报告工作机制,总经理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进行工作汇报,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同时向党委会报告。第二十四条 授权对 象有下列行为,致使公司资产损失或者产生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在授权范围内作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决定; (二)未行使或者未正确行使授权导致决策失误; (三)超越授权范围作出决策; (四)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授权事项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追责情形。 因未正确执行授权决策事项,致使公司资产损失或者产生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授权对象应当承担领导责任,相关执行部门承担 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组织跟踪董事会授权的行使情况、筹备授权事项的监督检查等。可以根 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有冲突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所属企业董事会可参照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经本企业董事会审议批准 后实行,并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d11c73fd-d7ff-4425-a509-0ae34eaea81c.PDF ─────────┬──────────────────────────────────────────────── 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安频) ─────────┴──────────────────────────────────────────────── 本人张安频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和要求,在 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各项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5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次,本人本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7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7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的情形,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 案,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 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二、2025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 2025年度经营活动情况 ,尤其是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对每次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细 致的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7次审计委员会和 3次提名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计或讨论的事项 1 2025年 1月 22日 沟通讨论公司年报审计进展情况 2 2025年 4月 11日 汇报 2024年报审计进展情况、2025年一季度报告情况、2024年度 审计风控工作及年报披露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3 2025年 4月 23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工作报告 的议案》 4 2025年 8月 8日 资产财务部汇报上半年经营情况、审计风控部汇报上半年审计情况 5 2025年 8月 22日 审议《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6 2025年 10月 30 审议《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7 2025年 12月 3日 沟通 2025年度审计计划 (2)提名委员会召开情况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计或讨论的事项 1 2025年 2月 18日 审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2 2025年 3月 31日 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3 2025年 4月 23日 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计或讨论的事项 1 2025年 4月 23日 审议《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议案》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授权到期更新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2 2025年 8月 22日 审议《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 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审计结果的 客观、公正,切实做到勤勉尽责。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 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公正、公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 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以微信、电话、邮件、现场会议等多种形式与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 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后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在报告期内,本人前往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新疆基地进行实地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和专业经验,本人也向董事会及公司 管理层提出了多项管理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包括《关于董监高履职规范的培训》。未来,本人将继续积极关注各类培训学习机 会,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完成独立董事的工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一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 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业务学习,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八、工作总结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针对性的建议,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为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的发展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安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01374e5c-5de4-4984-9334-6517c01863a9.PDF ─────────┬──────────────────────────────────────────────── 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有 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辞职)、被解 任或者解聘以及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自动离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连续 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 第五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职)。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 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 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并应当在公告中说明 离任时间、离任的具体原因、离任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 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事项对公司影响等情况。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的,还应 当在辞职报告中对任何与其辞任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任的原因 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妥善做好工作交接或者依规接受离任审计,明确保障承诺履行、 配合未尽事宜的后续安排。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者出现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董事会知悉或者 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深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 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十一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应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之日 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章程》或者公司与董事签订的《董事聘任合 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任职的赔偿和/或补偿条款(如有)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公 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对在任期内被解任的董事进行 赔偿和/或补偿以及赔偿和/或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十二条 董事会可以决定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聘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高级 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章程》或者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 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赔偿和/或补偿条款(如有)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将依 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相关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对在任期内被解聘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赔偿和/或 补偿以及赔偿和/或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三章 离职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并应当 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义务。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 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 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 述转让比例的限制; (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离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或比例、持股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已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 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对离职董事是否存在未尽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时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均应当继续履行,并及时向公司报告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第十八条 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 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对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或者对其在任职期间重大事项进行后续核 查的,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辞职规避其应承担的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辞职规避其应承担的责任,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的,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在离职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 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二十一条 如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或者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该等人员进行追责,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 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第二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公司通知之 日起 15日内向公司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 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bf04add-7229-4618-8a3d-2e1b701d186e.PDF ─────────┬──────────────────────────────────────────────── 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世平) ─────────┴──────────────────────────────────────────────── 本人柳世平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和要求,在 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各项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5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次,本人本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7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7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的情形,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 案,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 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二、2025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5年度经营活动情况,尤其是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 和查验,对每次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作为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公司建立合 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带领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作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拟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7次审计委员会和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1)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计或讨论的事项 1 2025年 1月 22日 沟通讨论公司年报审计进展情况 2 2025年 4月 11日 汇报 2024年报审计进展情况、2025年一季度报告情况、2024年度 审计风控工作及年报披露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3 2025年 4月 23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工作报告 的议案》 4 2025年 8月 8日 资产财务部汇报上半年经营情况、审计风控部汇报上半年审计情况 5 2025年 8月 22日 审议《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5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2025年 10月 30日 审议《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 2025年 12月 3日 沟通 2025年度审计计划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情况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计或讨论的事项 1 2025年 4月 23日 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关于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计或讨论的事项 1 2025年 4月 23日 审议《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议案》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授权到期更新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2 2025年 8月 22日 审议《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 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审计结果的 客观、公正,切实做到勤勉尽责。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 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公正、公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 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以微信、电话、邮件、现场会议等多种形式与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 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后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前往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新疆基地进行实地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和专业经验,本人也向董事会及公司管 理层提出了多项管理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包括《关于董监高履职规范的培训》。未来,本人将继续积极关注各类培训学习机 会,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完成独立董事的工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一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 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业务学习,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八、工作总结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针对性的建议,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为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的发展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柳世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c09b629-4ab0-4105-9c19-dad4acad653f.PDF ─────────┬──────────────────────────────────────────────── 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 天沃科技(00256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7c51b89-8497-4525-8afc-6f42f6d63997.PDF ─────────┬──────────────────────────────────────────────── 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天沃科技(00256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d5696d3-2ffa-46b3-ba08-9314ad97a124.PDF ─────────┬──────────────────────────────────────────────── 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海荣) ─────────┴──────────────────────────────────────────────── 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海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2c49131-cdce-4a64-8c45-31a20cfcc11d.PDF ─────────┬──────────────────────────────────────────────── 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天沃科技(002564):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dd914cbd-1d7b-4142-a87c-8c2337b1436e.PDF ─────────┬──────────────────────────────────────────────── 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 天沃科技(00256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a73c64d-626f-4849-868c-6794442d7271.PDF ─────────┬──────────────────────────────────────────────── 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天沃科技(00256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d00a739-032f-462b-943a-ecef774815c1.PDF ─────────┬──────────────────────────────────────────────── 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股东会议事规则 ─────────┴──────────────────────────────────────────────── 天沃科技(002564):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bfa776a0-5d1f-4506-9d84-6ec8f3151c18.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会计师事务所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00Z0351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 1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1-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 2司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00Z0351号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00Z251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天沃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 公司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天沃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天沃 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 了对天沃科技公司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 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 年度天沃科技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 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天沃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8159619-2222-4d1b-8004-0a1745f71a47.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2.本次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人,其中 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 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 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 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1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 1次。 9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纪律处分 9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薛佳祺,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雨婷,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林玉枝,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薛佳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雨婷于2026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 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 2025年度聘请容诚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 币 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为人民币 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人民币 20万元。在 2026年度审计服务范围与 2025 年度审计服 务范围相比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6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将不高于 2025年度。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在担任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6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982daf66-4879-4bcb-b42c-f60759a4a0e6.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关于2026年度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授权单位: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玉门鑫能光 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 2.融资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35.83亿元。 3.本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授权情况概述 为满足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融资机构审核的需求,提高融资 效率,同意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 旗船厂”)、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门鑫能”)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银行和其它融资机构办理融资活动等事项中授予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5.83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借款 、融资租赁等,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予的融资额度范围和前述有效期内向有关银行和其它融资机构签署相关融资协 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有效期内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融资额度分配情况。 二、被授权额度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被授权额度单位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03676365K (2)法定代表人:易晓荣 (3)注册资本:85,890.4477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 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一般经营项目:石油、 化工、医学、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安装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与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建设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天沃科技母公司数据):截至 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74,421.04 万元,净资产为-89,842.76 万元,营业 收入为 9,904.43 万元,净利润为-9,564.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32.74%。 2.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57262066X7 (2)法定代表人:余忠海 (3)注册资本:87,204.9万元人民币 (4)住所:金港街道南沙长山村临江路 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石油、化工、医药、纺 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销售、安装;燃气轮机械橇装装置设计、制造、销售;封头、法兰、管件、 压型件、钢材、锻件、钢结构件、机械设备、五金加工、销售;货运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五金产品制造;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 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船舶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 2025年末,张化机资产总额 426,481.62万元,净资产为 153,731.62万元,营业收入为 178,130.91万元 ,净利润为 2,838.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3.95%。 3.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835905545C (2)法定代表人:吴春明 (3)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工业集中区伟业路 12号 (5)经营范围:船舶(含消防船)及起重机械制造、修理;船用柴油机及煤矿机电设备制造、修理;军用特种汽车改装(含舟 桥);舟桥、军辅船舶的设计、生产和服务;金属构件加工与安装;雷达反射器的制造、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并提供上述同类商品的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 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 2025年末,红旗船厂资产总额为 49,084.19 万元,净资产为 9,939.35 万元,营业收入为 50,267.71 万 元,净利润为 1,259.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9.75%。 4.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8135258736X4 (2)法定代表人:赵林峰 (3)注册资本:34,7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郑家沙窝光热示范区 (5)经营范围:太阳能电力开发、设计、生产、建造、销售、运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 2025年末,玉门鑫能资产总额为 35,435.07 万元,净资产为 24,509.10万元,营业收入为 0万元,净利 润为 948.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0.83%。 三、融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额度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部 分尚未发生的业务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当前融资机构业务中的审 核需求,能够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同意上述提供融资额度事项。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本次提供融资额 度事项后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融资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融资额度 分配情况。 五、对外融资中的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过融资逾期事项,以上融资额度授权期限于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解除。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06b06b8-3be3-4318-8d08-f40e71d6fe75.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710,705,770.57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5.本次业绩补偿诉讼案件判决结果虽已生效,但公司能否收到相应款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并于 2023年末即已就相应款项计提减 值。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前期与相关方(下称“业绩承诺方”)签署了《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 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书》(下称“《补偿协议书》”)。综合公司原下属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机电力”)经 追溯调整后的业绩实现情况,以及中机电力于 2019 年末的股权减值情况,公司认为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补偿的金额为 18.04亿元。 就前述事项,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分别于 2025年 4月 28日和 7月 24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月 27 日、2025 年 4月30日和 2025 年 7 月 26日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5-032)和《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就前述事项,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苏 05执 1885号之一(下称“《执行裁定书》”),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相关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 1号 法定代表人:易晓荣 2.被告一: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 930号 4幢 213室 法定代表人:刘斌 被告二:余氏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广中西路 777弄 4号 1幢 219室 法定代表人:余朝钱 被告三:上海协电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浦东新区老港镇良欣路 456号 3幢 322室 法定代表人:苏引平 被告四:上海能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地:浦东新区老港镇老芦公路 536号 1栋 21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媛 被告五:上海能衡电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地:浦东新区老港镇老芦公路 536号 1幢 64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俞建杭 (二)诉讼前期进展情况 2025年 4月 28日,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 05民初 637号, 前述五被告合计需向公司支付补偿款 710,705,770.5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025年 7月 24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苏民终 775号,因相关方 未在规定期限届满前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6日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诉讼本次进展情况 因被执行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公司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标的为补偿款 710,705,770.57元 及利息。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采取了下列措施: 1.2025年 9月,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并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责令 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2025 年 8月、10 月、11月,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不动 产登记中心等向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网络支付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车辆登记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 公积金管理部门等发起财产查询通知。经分析财产查询反馈 1)被执行人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情况 查明其持有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600 万元股权等 35 笔股权,法院予以轮候查封,查封期限详见查封清单。 查明其持有“蓝科高新”(证券代码:601798)共 12,273,946股,法院予以轮候查封,查封期限自 2025年 9月 25日至 2028年 9月 24日。 查明其名下除无法执行的党费余额外无大额存款、不动产、保险、车辆。2)被执行人余氏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的财产情 况 查明其名下无大额存款、不动产、车辆、保险。 3)被执行人上海协电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财产情况 法院扣划其银行存款 676,864.12元,用于执行费。 查明其名下无不动产、车辆、保险。 4)被执行人上海能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情况 查明其名下无大额存款、不动产、车辆、保险。 被执行人主张以该公司对申请执行人的未决债权相互抵销,因申请执行人否认而无法抵销。 5)被执行人上海能衡电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情况 查明其名下有存款,但已被其他法院冻结。 查明其名下无不动产、车辆、保险。 3.2025年 9月,法院委托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住所地不动产情况及现场调查,未获反馈。 4.2025 年 10 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法院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5.执行过程中,法院依申请作出执行决定书,决定限制五名被执行人出境,边控期限为 2025年 12月 19日至 2026年 6月 18日 。 6.2026年 1月 8日,法院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其上述调查和执行情况,并告知其可以对被执行人行使申请审计、申请破产、 悬赏执行等权利,同时要求其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情况和查明的事实无异议,暂无被执行人其他财 产线索,不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财务审计、移送破产审查、公告悬赏执行等调查措施,但不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综上所述,本案执行标的为补偿款 710,705,770.57元及利息,已收取执行费676,864.12元,实际执行到位 0元,剩余补偿款 71 0,705,770.57 元及利息、执行费 101,241.88元尚未执行到位。 法院认为,在本次执行程序中,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 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并裁定如下:终结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 苏 05民初 637号民事判决书第一至八项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 执行财产的,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列示如下: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事由 涉及金额 案件受理 进展情况 (元) 日期 1 江苏苏嘉集团新 华建天恒(扬州)传动有 票据纠纷 1,000,000.00 2026.3 已受理 材料有限公司 限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 造有限公司、安徽林洪重 工科技有限公司 2 长兴圻鑫耐火材 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 票据纠纷 800,000.00 2026.3 已受理 料信息咨询服务 公司 部 3 广德志威矿业有 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 票据纠纷 300,000.00 2026.3 已受理 限公司 公司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公司已于 2023年末根据业绩承诺方的信用风险和偿付能力,对前述五被告方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账面基于业绩补偿款确认对五被告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7.57 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为17.57亿元,账面价值为 0 亿元。 公司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以保障公司合法权 益。就案件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累计的部分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其中如有案件 后续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苏 05 执 1885号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e5d56419-5ece-47a7-ab9b-b1c68041e83e.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ef64867a-2721-4c53-81b8-92a1b797caa8.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 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94,709.74 万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94,709.74 万元,实收股本 85,890.45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原因 经审计,公司 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99,407.14万元,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盈利 4,697.40万元,2025 年 未分配利润为-394,709.74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仍存在较大金额亏损。 三、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通过持续经营改进提高各业务板块的经营能力,通过加强逾期款项的回收工作持续改善公司现金流量,同 时努力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降低融资成本,经营利润实现盈利,公司业绩逐步企稳,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公司亦将根据公司发展的实 际情况,进一步制订完善 2026年的发展规划,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db922af-beb4-4279-a585-b34267dc62ce.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苏州 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 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 诚”)审验,2025 年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3,129.55 万元(正数代表转回,负数代表损失)。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5日召 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表一 2025年度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代表损失) 项目 本期金额(万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41.7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535.52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802.06 存货跌价准备 233.69 合计 3,129.55 注: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为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一)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办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 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 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办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回款产生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有所增加,相应增加公司利润总额。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本次各项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将增加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3,129.55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 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基于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3,129.55万元(正数代表转回,负数代表损失)。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 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董事会将责成公司管理层加强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资产等的管理,积极催收货款,提高存货周转, 严控固定资产投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据此,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3,129.55万元(正数代表转回,负 数代表损失)。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e34e2581-6aa3-477a-a804-1415f0a3a6f0.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2025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坚持“聚焦国家战略,打造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总基调,全体干部职工凝 心聚力,克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行业竞争加剧等挑战,统筹推进风险化解、经营发展与改革转型,实现经营平稳发展。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摘星脱帽”,资本市场形象不断提升;高端装备制造、国防建设与电力设计及系统解决方案三大业务板块市场竞争力逐步 提升,为公司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经营业绩保持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697.4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69亿 元,整体经营保持平稳态势。 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承压前行,经营基本面稳定。在当前国内市场需求不足、行业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公司优化经营策略、深 化内部挖潜,展现出较强的发展韧性。张化机在市场拓展上,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逆势而上,获得多个大型央国企、 大型民营企业的核心内贸订单,成功进入行业头部企业一级供应商体系,进一步巩固了大型塔器、核心反应器和高端换热器等拳头产 品的市场地位;在产品交付上,承接了多项国内重点煤化工、石油化工项目的核心设备并顺利投运,高质量交付多台套国际业务设备 ,企业信誉和品牌影响力得到巩固。江南锻造在巩固原有中小锻件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风电主机、专用电机等领域具有小批量特性的 中小锻件业务,努力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国防建设业务稳健增长。红旗船厂营业收入、净利润实现双增长,民品船舶交付量为近年新高,实现国防建设和民品业务“ 双轮驱动”。企业在市场开拓层面取得系列突破,拓展了新能源船舶、长江车客渡轮等新领域,实现了产品线的多元化布局。 公司电力设计及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加大市场开拓,项目有序推进。新能源系统设计业务市场开拓初见成效,与重要合作伙伴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拓展了业务渠道,相关业务项目有序推进;能源成套业务积极推进执行海外发电项目的化水系统改造项目成套设备供 货、柴光增配储能及系统改造工程设备供货等合同。但是板块营收占公司整体营收比重仍然较低。 (二) 进一步开发海外市场,不断拓展国际视野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坚定不移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高端装备与国防建设业务在国际市场实现量质齐 升。 报告期内,张化机成功向国外高端客户直接交付多台核心大型化工设备,创下从设计到交付仅 13 个月的行业最短周期纪录,实 现了销售模式从“借船出海”到“造船出海”的业绩突破。另外,张化机高质量交付韩国三星工程公司乙烯裂解装置 18 台核心反应 器,凭借良好的质量管控与履约能力,获得客户认可,树立了公司在国际高端石化装备领域的品牌。同时,公司亮相 2025 阿布扎比 国际石油展(ADIPEC),与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ADNOC)、沙特阿美等国际能源巨头开展深度对接,全方位展示了公司在大型炼 化一体化及绿色低碳技术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有效提升了公司在海外核心能源市场的品牌影响力与行业话语权。报告期内,红旗船 厂积极把握国际市场机遇,与海外合作伙伴建立战略协作关系,全年顺利实现多型民用船舶的新订单签约、建造与交付,形成良性滚 动发展态势。同时,公司持续推进特种装备领域国际合作,研制的产品在国际防务展上展出,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知名度。目前,民用 外贸业务已逐步成为支撑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重要增长点。 (三) 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持续提升核心能力 在高端装备制造方面,张化机取得授权专利 24 件,其中 “醋酸装置钢+锆双层复合板大型设备轻、重组分塔”被认定为江苏省 2025年两新技术产品,联合多家单位共同申报的 “大型煤化工装备用钢成套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获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 学会冶金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科研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在国防建设业务方面,红旗船厂通过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并通过江苏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评审,参与多型前沿国防设备研制,多 个项目进入样机试制阶段,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四) 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营造良好企业文化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取消监事会,并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以“科学管理、规范运作”为宗旨,坚持法治思维与底线思维,构建审计监督、内控优化、风险化解三位一体的 防控体系,通过建章立制、优化流程、强化协同等措施,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系统性提升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为公司稳健运营提供 了坚实保障,不断推动公司治理与运营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全员签署安全责任书,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公司持续深化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增能减”机制,制定并实施新任干部竞聘上岗与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全面推行现有 干部契约化与任期制管理,进一步激发管理活力,推动人员市场化流动。同时,公司围绕“科技、技能、国际化”三类人才队伍建设 ,完成首批公司科技专家评选,开设“劳模工匠班”与“青年骨干班”,全年引进应届毕业生数量与质量均创历史新高。 二、2026 年重点工作思路 1.持续聚焦主业,开拓市场渠道 受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影响,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投资项目放缓,传统石化装备市场需求不足,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新接订单毛 利较往年有一定幅度下降。 为应对上述情况,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与国防建设业务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国际化经营人才储备,扩大国际客户准入资质,不 断优化海外市场布局,逐步形成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构建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电力设计及系统解决方案方面,公司加快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2.加大科研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科技创新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但核心技术仍存在短板。高端装备制造板块、国防建设业务板块前瞻性、原创性技术成果 储备不足,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能力不足。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科技研发投入,着力聚焦主业短板与新兴赛道,深化高端装备制 造板块在绿色低碳化工装备领域的研发应用,通过校企合作等形式,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以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3.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约束机制,将风控关口前移。在此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在下属企业积极推广精益生产经验 ,通过依托信息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 同时,公司将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底线,大力推广科技赋能安全理念,实现事中控制、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 此外,公司将继续做好干部人才培养工作,持续激发干部人才动力活力,打造一支具备国际视野、勇于担当作为的年轻的高素质 干部队伍。 2026年是国家“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坚定发展信心,聚焦主责主业,开拓进取,砥砺前行,不 断开创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陈寿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ad7ccece-98cc-4023-994b-738dba31b1de.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关于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报告 ─────────┴──────────────────────────────────────────────── 天沃科技(002564):关于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a41e6422-2287-4610-82d9-91c305842010.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天沃科技(00256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dfd5645-d3a9-4353-8fce-0cec8c0f6e81.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57c1619-63cb-4855-831e-6e90d11fa0ba.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天沃科技(002564):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82f2d7f-98e0-4689-ad1e-04ac3618959c.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天沃科技(002564):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99391f2-be45-4937-994b-9cc8558895ae.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以及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实施日期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规定“关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已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19号解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实施日期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优化应收款项的后续计量,完善信用风险管控机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的实际特征,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历史未发生实质性坏账损失,信用风险极低。原采用“账龄分析法”统一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未能 准确反映此类往来的低风险实质,可能导致母公司及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无法真实体现其可收回金额。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存在客观减值 证据,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若存在减值迹象,则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本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三、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19号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金额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fc193416-89d9-4cec-9be4-a2e46b423309.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天沃科技(002564):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bd41c308-1d20-4dec-a94d-4c50ed820c83.PDF ─────────┬──────────────────────────────────────────────── 2026-03-25 19:57│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c6ad080-fbe9-4d36-ad24-89464f50e45d.PDF ─────────┬──────────────────────────────────────────────── 2026-03-25 19:55│天沃科技(002564):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向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公司向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担保风 险。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因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暨关联方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已批准向公司提供了总额度为 30.43亿元的担保,用于天沃科技向关联方借款、向包括银行在内的 各类金融机构申请的各种融资等事宜。 为确保该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向电气控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相关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 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年度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接受电气控股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为 30.43亿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公司相 应对控股股东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为 30.4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气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132,458,814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2%,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电气控股 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被担保方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28733 (2)注册资本:1,248,121.6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吴磊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工 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 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第一类医 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41,757,5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133,107 2025 年 1-9 月(未审计) 营业总收入 10,755,8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3,819 数据来源:电气控股《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6)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四、反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电气控股已批准向公司提供了总额度为 30.43亿元的担保,用于天沃科技向关联方借款、向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申请的 各种融资等事宜。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该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向电 气控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相关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公司全权授权管理层在总金额为 30.43亿 元的额度范围内,向电气控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相关资产抵质押等措施用于电气控股向天沃科技提 供 30.43亿元担保事项的反担保,并全权办理反担保相关具体事项,反担保额度及管理层授权期限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 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初至 3 月 25 日,公司与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累计交易发生额为6,237.46万元(不含税),包括销售、采购和其他综 合服务等。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年 3月 25日,公司授权提供反担保额度为 3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65.09%,反担保余 额为 296,033.00万元,未超过公司授权提供反担保额度,逾期担保数量为 0。以上担保额度将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解除。 本次反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0.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634.48%。 八、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电气控股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对本次反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反担保对象电气 控股的未来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治理情况良好。该次反担保行为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6f5a5b2-61d0-4f20-b9ae-50634f3d8957.PDF ─────────┬──────────────────────────────────────────────── 2026-03-25 19:55│天沃科技(002564):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天沃科技(002564):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aec170b7-f1d7-4af2-bf14-647e3827fb2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天沃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4673.PDF ─────────┬──────────────────────────────────────────────── 2026-03-26│天沃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6/1225031616.PDF ─────────┬──────────────────────────────────────────────── 2025-10-31│天沃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4090.PDF ─────────┬──────────────────────────────────────────────── 2025-08-23│天沃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7487.PDF ─────────┬──────────────────────────────────────────────── 2025-04-24│天沃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6517.PDF ─────────┬──────────────────────────────────────────────── 2025-04-24│天沃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6514.PDF ─────────┬──────────────────────────────────────────────── 2024-10-28│*ST天沃: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2167.PDF ─────────┬──────────────────────────────────────────────── 2024-08-28│*ST天沃: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956.PDF ─────────┬──────────────────────────────────────────────── 2024-04-27│*ST天沃: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7183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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