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64 *ST天沃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0:00│*ST天沃(002564):电气控股关于天沃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
*ST天沃(002564):电气控股关于天沃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73230f80-4f14-48b9-9b2a-aa619d9da39b.PDF
─────────┬────────────────────────────────────────────────
2024-04-25 00:00│*ST天沃(00256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特别提示:
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 年 4 月 22 日、4 月
23 日、4 月 24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ST 主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2.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 年 4 月 22 日、4 月 23 日、4 月 2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ST 主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除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及 2023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等相关公告及文件之外,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
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除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3-132)及 2023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等相关公告及文
件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
3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及 2023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等相关公告及文件之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事项
1. 经自查,当前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更正后的 2
022 年财务报表,公司 2022 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现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规定,鉴于公司更正后 2022 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且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 20
23 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
(2)公司 2023 年度的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3)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或者
(5)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
(6)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
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
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根据公司 2022 年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公司 2022 年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仍均为负值,且 2022 年审计报告显
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因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及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2 条的规定,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7. 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为 2
024 年 4 月 2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披露《关于变更 2023 年年报披露日期暨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
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e6abaa5e-6c04-490a-b03a-6092ab3ae208.PDF
─────────┬────────────────────────────────────────────────
2024-04-20 00:00│*ST天沃(00256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
险警示暨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因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根据更正后的 2022 年财务报表,公司 2022 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
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相关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现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 √
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注:根据交易所要求,公司应在上述表格中,根据前期已触发的相关可能退市情形,在对应栏目内打勾。公司 2022 年年末净资
产为负值,且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披露《2023 年业绩预告》(公告
编号:2024-003),并多次披露《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4-008、2024
-013)。有关公司前期已触发的相关可能退市情形的最新进展,请参见前述公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更正后的 2022
年财务报表,公司 2022 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规定,鉴于公司更正后 2022 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且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 2023
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
(2)公司 2023 年度的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3)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或者
(5)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
(6)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
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
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六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前五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情况见下表: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2024 年 1 月 31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004
2024 年 2 月 22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07
2024 年 3 月 7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09
2024 年 3 月 21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11
2024 年 4 月 4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15
2. 关于变更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暨 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0)。为更恰当估计中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经众华建议并与公司充分沟通,公司拟增加前述
事项的观察时间,进一步明确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对公司净资产的影响,确保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 2023 年年报披露日变更至 2024 年 4 月 27 日。
截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就中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的中小股东诉讼索赔通知 105 起,涉案金额共计 1
,377.99 万元,未收到代表人诉讼索赔通知。就前述各项案件,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正式判决结果。此外,公司近期新收到由部分中小
股东委托的律师直接向公司发出的律师函,涉及中小股东 42 人,涉及索赔金额共计 998.56 万元。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8ca06157-4f51-42bb-a3cf-0862e95322e0.PDF
─────────┬────────────────────────────────────────────────
2024-04-20 00:00│*ST天沃(002564):关于获悉相关人员被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ST天沃(002564):关于获悉相关人员被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3a335291-3a56-4b4b-ab6f-01a5f43174a3.PDF
─────────┬────────────────────────────────────────────────
2024-04-13 00:00│*ST天沃(00256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规定,“财务类退
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
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未消
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
重大分歧。”
经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自查并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众华”)交流沟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1. 保留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3003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 202
2 年年度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鉴于上述情况,众华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以及对年度报告其他信息可能产生
的影响,并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发表保留意见。上述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对 2017 年至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
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同时对 2022 年年度、2023 年半年度及 2023 年三季度的财务报表由期初数造成的影响一并追溯调整。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6),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2023〕149 号)相关内容,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前述立案调查已调查、审理终结。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上一年度保留意见的基础事项现已消除。相关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最终以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为准
。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因公司 2020、2021 及 2022 年度连续亏损,且 2022 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已资不抵债,众华在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提
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上述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2023 年 12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所持有的的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机电力”)8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公司不再持有中机
电力股权,中机电力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另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及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豁免事项。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及债务豁免事项均有利于公司增厚净资产。2024 年 1 月 31日,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3),预计 2023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为 2 亿元。
公司管理层在 2023 年内制订并采取包括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争取控股股东财务支持并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避免同业
竞争、聚焦主业、强化各业务板块经营规划等措施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于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时,结合公司经营形势及财务状
况,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上述举措有效改善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提升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亦将根据公
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制订完善 2024 年的发展规划,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上一年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基础事项现已消除。相关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最终以审计机
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为准。
二、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华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正在按计划开展,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经和众华沟通,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公司与会计师在重大会计处理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目前尚未发现重大分歧。相关情况将以众华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
准。
三、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四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详情见下表: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2024 年 1 月 31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004
2024 年 2 月 22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07
2024 年 3 月 7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09
2024 年 3 月 21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11
2024 年 4 月 4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15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暨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0),为更恰当估计中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经众华建议并与公司充分沟通,公司拟增加
前述事项的观察时间,进一步明确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对公司净资产的影响,确保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已将 2023 年年报披露日变更至 2024 年 4 月 27 日。
3.截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就中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的中小股东诉讼索赔通知 97 起,涉案金额共计
1,344.78 万元,未收到代表人诉讼索赔通知。就前述各项案件,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正式判决结果。此外,公司近期新收到由部分中
小股东委托的律师直接向公司发出的律师函,涉及中小股东 42 人,涉及索赔金额共计 998.56 万元。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1b501656-63f6-4b5e-967b-e42ae31a2f37.PDF
─────────┬────────────────────────────────────────────────
2024-04-08 00:00│*ST天沃(00256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
险警示暨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因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根据更正后的 2022 年财务报表,公司 2022 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
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相关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现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 √
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注:根据交易所要求,公司应在上述表格中,根据前期已触发的相关可能退市情形,在对应栏目内打勾。公司 2022 年年末净资
产为负值,且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披露《2023 年业绩预告》(公告
编号:2024-003),并多次披露《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4-008、2024
-013)。有关公司前期已触发的相关可能退市情形的最新进展,请参见前述公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更正后的 2022
年财务报表,公司 2022 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规定,鉴于公司更正后 2022 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且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 2023
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
(2)公司 2023 年度的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3)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或者
(5)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
(6)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
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
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五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前四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情况见下表: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2024 年 1 月 31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004
2024 年 2 月 22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07
2024 年 3 月 7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09
2024 年 3 月 21 日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11
2. 关于变更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暨 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0)。为更恰当估计中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经众华建议并与公司充分沟通,公司拟增加前述
事项的观察时间,进一步明确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对公司净资产的影响,确保公司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