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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70(贝因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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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70 贝因美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1-24 19:09 │贝因美(00257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24 19:09 │贝因美(00257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1-24 19:07 │贝因美(002570):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 │2025-01-15 18:11 │贝因美(002570):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 │2025-01-08 20:52 │贝因美(002570):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 │2025-01-08 20:52 │贝因美(002570):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 │2025-01-08 20:46 │贝因美(002570):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08 20:45 │贝因美(002570):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 ├─────────┼──────────────────────────────────────────────┤ │2025-01-08 20:45 │贝因美(00257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5-01-08 20:45 │贝因美(002570):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1-24 19:09│贝因美(00257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上市公司”)委托 ,就贵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议案及决议等文件资料。公司已向本所作出保证和承诺,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资 料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仅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所发生的事实以及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 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社会公众披露,并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2025年1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5年1月9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相关公告、通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告知全体股东,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 期已达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伟业路1号10幢)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15至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均符合公告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的部分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公司的部分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现场会议表决文件及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96人,代表股份178,869,64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7.73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1,105,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5人,代表股份47,764,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54%。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176,6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7%;反对1,9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024%;弃权20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2,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25%;反对1,9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84%;弃权20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191%。 2、审议通过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 同意176,695,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5%;反对1,9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048%;弃权1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83%;反对1,9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2%;弃权1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145%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6,706,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05%;反对1,9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891%;弃权2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601,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07%;反对1,9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83%;弃权2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6,931,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65%;反对1,6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9398%;弃权2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26,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24%;反对1,6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96%;弃权2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38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6,820,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43%;反对1,7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44%;弃权2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15,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96%;反对1,7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12%;弃权2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6,516,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47%;反对2,0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457%;弃权30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11,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44%;反对2,0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04%;弃权30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2%。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5,748,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795%;反对1,6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4819%;弃权3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48,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795%;反对1,6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19%;弃权3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6%。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相符,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 会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四、关于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会议未发生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cc64cd1b-d0c2-448f-8b65-c8cc2c0ddc27.PDF ─────────┬──────────────────────────────────────────────── 2025-01-24 19:09│贝因美(00257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贝因美(00257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6e43bc59-6119-479b-898a-7185edd18da6.PDF ─────────┬──────────────────────────────────────────────── 2025-01-24 19:07│贝因美(002570):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贝因美(002570):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660d70a8-c092-4f72-b711-1f3d462c7cc7.PDF ─────────┬──────────────────────────────────────────────── 2025-01-15 18:11│贝因美(002570):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 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20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42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21%,最 高成交价为 3.8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516,78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内实施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 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2 月6 日、2024 年 3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6 月 13 日、2024 年 6 月 26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2024 年 1 2 月 4 日、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1,218,3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最高成交价为 4.6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003,005.97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 差异。公司回购金额15,000.30 万元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5,00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30,000.0 0 万元;最高成交价为 4.66 元/股,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 5.2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未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前期质押予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 4,80 0 万股股份因执行法院裁定而转让予宁波维贝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总数为48,000,000 股,占处 置过户前贝因美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26.57%,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6 月 18 日、2024 年 8 月 6 日 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及《关于控股股东涉 诉事项进展暨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等相关公告。 除上述交易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和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51,218,376 股,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 公告后 36 个月内完成转让。若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转让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决策以及信息披露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f92825e3-a3dd-4bae-b49b-92700c4a1e07.PDF ─────────┬──────────────────────────────────────────────── 2025-01-08 20:52│贝因美(002570):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贝因美(002570):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abe08e0c-86c7-4d97-838d-3e12d46b1429.PDF ─────────┬──────────────────────────────────────────────── 2025-01-08 20:52│贝因美(002570):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贝因美(002570):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9cd5b3e2-0120-4835-bf9d-4e8bd7351733.PDF ─────────┬──────────────────────────────────────────────── 2025-01-08 20:46│贝因美(002570):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谢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2 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采用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9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04),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金志强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金志强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对预留份额(若获授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分配情况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 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8)授权董事会对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作出标准; (9)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10)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金志强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29.20 亿元的授信额度,实际金额、期限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一年内有效。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 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合计净值不超过 10.24 亿元(未经审计)的自有土地、房屋、厂房、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向银行申请资产 抵押贷款,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贷款事宜。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 押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下属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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