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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71(德力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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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71 德力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8:51 │德力股份(00257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 │2026-07-13 15:53 │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0 19:31 │德力股份(002571):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权益变动触及 1% 及 5% 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 │ │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10 19:31 │德力股份(00257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锦江集团) │ ├─────────┼──────────────────────────────────────────────┤ │2026-07-03 20:11 │德力股份(00257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 │2026-06-23 18:37 │德力股份(002571):1-1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 │2026-06-23 18:35 │德力股份(002571):3-1 证券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 ├─────────┼──────────────────────────────────────────────┤ │2026-06-23 18:35 │德力股份(002571):公司及保荐人关于德力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 │2026-06-23 18:35 │德力股份(002571):3-3 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 ├─────────┼──────────────────────────────────────────────┤ │2026-06-23 18:35 │德力股份(002571):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修订稿) │ └─────────┴──────────────────────────────────────────────┘ ─────────┬──────────────────────────────────────────────── 2026-07-14 18:51│德力股份(00257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7)。持有公司股 41,386,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56%)的股东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锦江集团”)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3%,即不超过 11,758,521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 不超过 3,919,507 股。 2026 年 7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股东锦江集团于 2026 年 7 月 7 日-2026 年 7 月 9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9,97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持股比例降至 10%以下,锦江集团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 股东。 2026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股东锦江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股东锦江集团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 锦江集团 集中竞价交易 2026 年 7月 7日-2026 年 7 月 10.13 2,137,800 0.55 9日 大宗交易 2026 年 7月 9日 9.17 7,839,000 2.00 合计 9,976,800 2.55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锦江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41,386,450 10.56 31,409,650 8.01 其中:无限售条件 41,386,450 10.56 31,409,650 8.0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锦江集团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 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江集团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公司接到对方相关减持股份告知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 2、锦江集团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锦江集团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锦江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d62b4ccc-886d-486b-abb6-fa8b7689047a.PDF ─────────┬──────────────────────────────────────────────── 2026-07-13 15:53│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500 ~ -4,600 -4,531.66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43.44% ~ 1.51% 下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700 ~ -4,700 -4,513.31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48.45% ~ 4.14% 下降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650 ~ -0.1170 -0.1156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业绩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光伏行业结构性供需矛盾、国际贸易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停炉,但受计 提折旧、财务费用、税费及人员薪酬支出等影响,报告期预计亏损超 5,000.00 万元。 2、2026 年上半年受国内日用玻璃器皿行业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影响,截止目前公司尚未能通过提价、提质来完全对冲该政策所 带来的成本上涨,报告期内公司的整体毛利率水平因此呈现下降态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cd2716f-39c0-4600-bdb5-4b12a753a0ff.PDF ─────────┬──────────────────────────────────────────────── 2026-07-10 19:31│德力股份(002571):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权益变动触及 1% 及 5% 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德力股份(002571):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权益变动触及 1% 及 5% 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a32a42bd-534d-4c90-b5f6-480c74a8e762.PDF ─────────┬──────────────────────────────────────────────── 2026-07-10 19:31│德力股份(00257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锦江集团) ─────────┴──────────────────────────────────────────────── 德力股份(00257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锦江集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040c967d-f0ef-4d55-941d-705040f557b1.PDF ─────────┬──────────────────────────────────────────────── 2026-07-03 20:11│德力股份(00257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 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cdd0f4d3-53b0-42c1-8d26-7d3728bf620d.PDF ─────────┬──────────────────────────────────────────────── 2026-06-23 18:37│德力股份(002571):1-1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1-1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fc21a714-9018-44d9-afd3-8b48c3915900.PDF ─────────┬──────────────────────────────────────────────── 2026-06-23 18:35│德力股份(002571):3-1 证券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3-1 证券发行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0112bf5-427e-44dc-8b5d-69e74db4169b.PDF ─────────┬──────────────────────────────────────────────── 2026-06-23 18:35│德力股份(002571):公司及保荐人关于德力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德力股份(002571):公司及保荐人关于德力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4be56541-aec4-42da-b4fd-0a07840286e2.PDF ─────────┬──────────────────────────────────────────────── 2026-06-23 18:35│德力股份(002571):3-3 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3-3 上市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8fe7d19-0f67-48ae-a184-7a6ee57d1d67.PDF ─────────┬──────────────────────────────────────────────── 2026-06-23 18:35│德力股份(002571):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a2411ab-71d0-462f-95b0-5a8f67f37d18.PDF ─────────┬──────────────────────────────────────────────── 2026-06-15 20:37│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第 1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 2026 年第 1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 据上述董事会决议,针对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内容和主要文件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修订内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 7.53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从不超过“108,650,000 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最高发行 股份数量 108,650,000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二、公司关于《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序号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1 封面 更新封面名称 2 重要提示 更新已履行的批准程序;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定价基准日及发行数量;更新最高募集资金及 发行股份数量的承诺 3 第一节之“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和发行数 量 4 第一节之“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 更新承诺及方案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 第一节之“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更新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行的审批程序” 6 第二节之“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更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二 认购协议摘要” 三、公司关于《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 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四、公司关于《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 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五、公司关于《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 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3e8f0bf-3330-4269-b022-bbd7f3f70a4a.PDF ─────────┬──────────────────────────────────────────────── 2026-06-15 20:37│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 │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仅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其他内容不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竞 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修订,仅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等相关数据调整,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具体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持 续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修订,仅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等相关数 据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具体情况,充分 论证了本次发行方案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修订,仅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 量等相关数据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 使用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长期稳定经营,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平稳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修订,仅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及发行数量等相关数据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应需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系因本次发行方案 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拟作调整而签署,补充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所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和方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调整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本次发行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e3b88470-2a8b-4045-830d-1ddd8a66b183.PDF ─────────┬──────────────────────────────────────────────── 2026-06-15 20:36│德力股份(002571):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 德力股份(002571):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75c32d18-a82c-4d72-b4af-2de3338f093d.PDF ─────────┬──────────────────────────────────────────────── 2026-06-15 20:36│德力股份(002571):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德力股份(002571):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6ebeaea-a927-444d-9cb7-919ad1d85a91.PDF ─────────┬──────────────────────────────────────────────── 2026-06-15 20:36│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力股份”或“发行人”)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考虑自身实际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最高发行股份数量 1 08,650,000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813.45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 款。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 稿)》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概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1,813.45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发行对象拟通过本次发行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翼元航空拟通过本次发行取得上市公司控股权,依托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华天股份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核心技术、产业资源及 项目经验,以“业务拓展+资源整合+管理赋能”为核心路径,推动上市公司突破现有业务边界、布局高端制造赛道,实现业务结构升 级与价值提升,同时延伸自身产业布局、达成资产增值。 2、补充流动资金,实现战略目标 德力股份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是公司锚定日用玻璃行业高端化、智能化转型趋势,推动战略目标落地的关键举措 。当前行业中高端产品需求激增,智能化升级空间广阔,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将技术研发、产能优化、市场拓展作为核心战略方向 。充足的流动资金能为公司持续投入高端器皿生产工艺研发提供资金保障,助力突破手工及机械化生产的良品率瓶颈。此外,流动资 金的补充还能增强公司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在下游需求增长的领域抢占更多市场份额,为实现从传统制造商向高端智能绿色企业的 战略转型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稳步落地。 3、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0.12%、68.08%及 70.61%。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一方面可进 一步提升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有助于控制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另一方面,本次发行可 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抵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4、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产品的技术开发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当各项风险因素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 响时,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而在市场环境较为有利时,有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 而失去发展机会。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必要的。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 ,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2、本次发行的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 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地存放及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备必要性及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目前经营需要和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加资金规模并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整 体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研发、采购、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 ,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提升,流动资金得到补充,债务压力得到缓解,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资本 结构更加优化。本次发行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提升长期盈利能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不涉及立项、土地、环评等投资项目报批事 项。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利于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改善财务状况,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因此,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 的使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5209c79-6ff4-49ec-a695-bdf9ed1de383.PDF ─────────┬──────────────────────────────────────────────── 2026-06-15 20:36│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26d7f929-a6a9-4bbf-aa78-4ee10ecac7f0.PDF ─────────┬──────────────────────────────────────────────── 2026-06-15 20:36│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398ecfa7-9485-4f95-8b1f-5e759bea88ec.PDF ─────────┬──────────────────────────────────────────────── 2026-06-15 20:36│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1f594f7-4cdf-44ea-96f4-582059679891.PDF ─────────┬──────────────────────────────────────────────── 2026-06-15 20:36│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四 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该预案所述本次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fd326092-ea23-441c-8c44-f013da562ee5.PDF ─────────┬──────────────────────────────────────────────── 2026-06-15 20:36│德力股份(0025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并 于 2026 年 6月 15 日在公司1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 9 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及 2026 年 6 月 3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 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本次 发行方案中的“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和“5、发行数量”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 7.53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前述调整后,本次发行方案中“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现金分红后 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 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从不超过“108,650,000 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最高发行 股份数量 108,650,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前述调整后,本次发行方案中“ 5、发行数量”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最高发行股份数量 108,650,00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 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两项调整外,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拟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 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拟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拟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拟作调整,公司董事会相应修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公司相关主体出具了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拟作调整,公司与认购对象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就《安徽德力日用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及《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 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应内容之调整作出补充协议约定,其他协议内容不变。 本次发行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其为公司的 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8ed2c30-fdab-4464-9f23-f7bf2ed210f7.PDF ─────────┬──────────────────────────────────────────────── 2026-06-15 20:35│德力股份(002571):会计师关于德力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 德力股份(002571):会计师关于德力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f1100695-60db-46ad-adeb-b4bbd29e9c45.PDF ─────────┬──────────────────────────────────────────────── 2026-06-15 20:35│德力股份(002571):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 德力股份(002571):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72586658-8a39-4caf-85bb-a4ab9fe9f04c.PDF ─────────┬──────────────────────────────────────────────── 2026-06-15 20:35│德力股份(002571):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特别提示: 2026 年 6月 15日,德力股份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最高发行股份数量 108,650,000 股(含本数) ,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1,813.45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对象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元航空”)。2026年 6月 15日,公司与翼元航空签署了《安徽德力 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所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且该等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 183 号(7 门) 法定代表人 王天重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5 年 12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14MAK303A32U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 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 租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模具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 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 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光通信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 械电气设备销售;增材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 信终端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卫星遥感应用系 统集成;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 机器人的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翼元航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2025 年末 总资产 - 归母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归母净利润 - 注:翼元航空成立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无 2025 年度/2025 年末财务数据。 (三)翼元航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四)资信状况和经营情况说明 翼元航空信用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本次拟向翼元航空发行不超过 108,650,00 0 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1,813.45 万元(含本数)。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 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后 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认购对象翼元航空于 2026 年 6月 15日签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发行人):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 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7.5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从不超过“108,650,000 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最高发行股份数量 108,650,000 股(含本数)。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制权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 变更为翼元航空,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天重、徐庆华。本次交易旨在通过发挥新股东产业资源和运营管理经验,改善上市公司的经 营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除公司已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 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系因本次发行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拟作调整而签署,补充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尚须取得的批准 公司本次发行尚须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8ee40d0-4ada-49c3-bd02-367c68296ece.PDF ─────────┬──────────────────────────────────────────────── 2026-06-15 20:35│德力股份(002571):公司及保荐人关于德力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德力股份(002571):公司及保荐人关于德力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2433bb67-abf1-4478-969d-e47ff58abd75.PDF ─────────┬──────────────────────────────────────────────── 2026-06-15 20:35│德力股份(002571):3-3 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3-3 上市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246d539f-1ca4-4d0b-849a-55858383f006.PDF ─────────┬──────────────────────────────────────────────── 2026-06-15 20:35│德力股份(002571):3-1 证券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3-1 证券发行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70b502b2-9004-4615-8893-fa6a4bccf40d.PDF ─────────┬──────────────────────────────────────────────── 2026-06-15 20:34│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6 月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 3 次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3 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仅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其他内容不 变,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切实可 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修订,仅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等相关数据调整,仍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后的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具体情 况,符合公司及股东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修订,仅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等相关数据 调整,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详细说明了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方案实 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修订,仅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等 相关数据调整,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有利于投资者了解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修订,仅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 发行数量等相关数据调整,仍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相关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措施切实可行,有利于 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保证履行,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六、《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系因本次发行方案 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拟作调整而签署,补充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调整,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e027a409-ee6b-47cb-9d96-37e6e342030e.PDF ─────────┬──────────────────────────────────────────────── 2026-06-03 19:39│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2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6 月 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 2 次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其他内容不变, 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修订,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等相关数据调整,仍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后的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具体情况, 符合公司及股东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修订,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等相关数据调整 ,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详细说明了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方案实施的可 行性和必要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修订,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等相关 数据调整,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 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有利于 投资者了解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修订,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 上限等相关数据调整,仍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相关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措施切实可行,有利于提 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保证履行,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六、《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系因本次发行方案的 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拟作调整而签署,补充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调整,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8657aa51-ff43-4f10-b4e0-05d1ddf8a78d.PDF ─────────┬──────────────────────────────────────────────── 2026-06-03 19:37│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 2026 年第 1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 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针对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内容和主要文件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 一、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内容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由 88,541.66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81,813.45 万元(含本数)”。 二、公司关于《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序号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1 封面 更新封面名称、日期 2 重要提示 更新已履行的批准程序;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3 第一节之“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4 第一节之“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 调整本次发行后翼元航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 第一节之“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更新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行的审批程序” 6 第二节之“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更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7 第三节之“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更新 计划” 财务数据 8 第五节之“三、经营风险” 更新财务数据 9 第七节之“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更新 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 响” 测算 三、公司关于《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四、公司关于《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五、公司关于《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e3208413-5d01-4a70-b411-b8fd0551ed82.PDF ─────────┬──────────────────────────────────────────────── 2026-06-03 19:37│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 │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其他内容不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 ,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修订,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等相关数据调整,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具体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 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修订,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等相关数据调 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具体情况,充分论证 了本次发行方案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修订,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等 相关数据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 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长期稳定经营,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平稳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修订,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 金上限等相关数据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 5]31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应需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系因本次发行方案的 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拟作调整而签署,补充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所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和方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调整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本次发行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87bae3c2-37aa-44cd-b359-f109fb06a5ef.PDF ─────────┬──────────────────────────────────────────────── 2026-06-03 19:36│德力股份(00257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德力股份(00257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dfc9fd0-4862-481b-a01f-bcabb320456b.PDF ─────────┬──────────────────────────────────────────────── 2026-06-03 19:36│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8e22fa20-b05a-4a01-81c4-feaebde1e1a1.PDF ─────────┬──────────────────────────────────────────────── 2026-06-03 19:36│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 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该预案所述本次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9a0d9793-87df-46e1-ba03-73db5d51c693.PDF ─────────┬──────────────────────────────────────────────── 2026-06-03 19:36│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三次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e39fe18a-e210-4fa6-8f84-21d68b50c47d.PDF ─────────┬──────────────────────────────────────────────── 2026-06-03 19:36│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次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5b752af-d7df-484f-8fca-c65393fa3344.PDF ─────────┬──────────────────────────────────────────────── 2026-06-03 19:36│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4d465bf8-34db-477b-bd0b-30b3b3147db5.PDF ─────────┬──────────────────────────────────────────────── 2026-06-03 19:36│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力股份”或“发行人”)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考虑自身实际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50,000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813.45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 稿)》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概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1,813.45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发行对象拟通过本次发行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翼元航空拟通过本次发行取得上市公司控股权,依托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华天股份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核心技术、产业资源及 项目经验,以“业务拓展+资源整合+管理赋能”为核心路径,推动上市公司突破现有业务边界、布局高端制造赛道,实现业务结构升 级与价值提升,同时延伸自身产业布局、达成资产增值。 2、补充流动资金,实现战略目标 德力股份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是公司锚定日用玻璃行业高端化、智能化转型趋势,推动战略目标落地的关键举措 。当前行业中高端产品需求激增,智能化升级空间广阔,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将技术研发、产能优化、市场拓展作为核心战略方向 。充足的流动资金能为公司持续投入高端器皿生产工艺研发提供资金保障,助力突破手工及机械化生产的良品率瓶颈。此外,流动资 金的补充还能增强公司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下游需求增长领域抢占更多市场份额,为实现从传统制造商向高端智能绿色企业的战略 转型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稳步落地。 3、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0.12%、68.08%及 70.61%。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一方面可进 一步提升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有助于控制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另一方面,本次发行可 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抵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4、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产品的技术开发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当各项风险因素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 响时,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而在市场环境较为有利时,有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 而失去发展机会。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必要的。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 ,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2、本次发行的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 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地存放及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备必要性及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目前经营需要和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加资金规模并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整 体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研发、采购、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 ,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提升,流动资金得到补充,债务压力得到缓解,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资本 结构更加优化。本次发行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提升长期盈利能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不涉及立项、土地、环评等投资项目报批事 项。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利于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改善财务状况,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因此,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 的使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5f4dca3f-4be3-4ea4-adcd-fad152a413a4.PDF ─────────┬──────────────────────────────────────────────── 2026-06-03 19:36│德力股份(0025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28 日以现场通知方式发出 ,并于 2026 年 6月 2 日在公司 1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应到 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 9 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及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及 募集资金上限金额进行调减,并相应修订本次发行方案中的“5、发行数量”和“6、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从不超过“117,585,2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08,650,000 股(含本数)”。 前述调整后,本次发行方案中“5、发行数量”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5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 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88,541.66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81,813.45 万元(含本数)”。 前述调整后,本次发行方案中“5、发行数量”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813.45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 款。 除上述两项调整外,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对发行方案的调整仅涉及减少发行数 量、募集资金上限,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发行人 2026 年度第 1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拟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相应内容,并编制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本议案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等相关数据调整,不视为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 2026 年第 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拟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相应内容,并编制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本议案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等相关数据调整,不视为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 2026 年第 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拟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相应内容,并编制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本议案调整仅涉及减少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等相关数据,不视为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 2026 年第 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拟作调整,公司董事会相应修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公司相关主体出具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拟作调整,公司与认购对象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就《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相应内容之调整作出补充协议约定,其他协议内容不变。 本次发行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其为公司的 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协议调整仅涉及减少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不视为原股票认购协议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c6923b7-9f0b-4cef-9bc5-8ce3bf4577aa.PDF ─────────┬──────────────────────────────────────────────── 2026-06-03 19:36│德力股份(002571):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ab4df8d-6df0-4f60-8ddb-84a35dbfee18.PDF ─────────┬──────────────────────────────────────────────── 2026-06-03 19:36│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4b4facf-fa16-455b-9f95-57a8a2f99c2c.PDF ─────────┬──────────────────────────────────────────────── 2026-06-03 19:35│德力股份(002571):关于德力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 德力股份(002571):关于德力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0190bb8-c276-4b72-8d6d-4276cb9e06cd.PDF ─────────┬──────────────────────────────────────────────── 2026-06-03 19:35│德力股份(00257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德力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合规性核查报 │告 ─────────┴──────────────────────────────────────────────── 上市公司合规性专项核查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作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就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 德力股份”)的合规性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或公司治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经检索中国证监会调查及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截至 2026 年 3 月末,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或公司治理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 经检索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官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官网、中国海关进 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国证监会等网站公示信息和百度等网络搜索引擎,并查阅发行人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截至 2026 年 3 月末,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 经检索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官网公示信息及百度等网络搜索引擎,并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截至2026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发行人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不存在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经检索证券交易所官网公示信息,截至 2026 年 3 月末,发行人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的情形。 五、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止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或公司治理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一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不存在受到沪深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2f492f7-4704-49d3-9cb8-15a905cc8e33.PDF ─────────┬──────────────────────────────────────────────── 2026-06-03 19:35│德力股份(002571):公司及保荐人关于德力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德力股份(002571):公司及保荐人关于德力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e245ff2-e99c-4a12-a9c4-5deadaa36aa0.PDF ─────────┬──────────────────────────────────────────────── 2026-06-03 19:35│德力股份(002571):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特别提示: 2026 年 6 月 2 日,德力股份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08,65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拟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81,813.45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对象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元航空”)。2026年 6月 2日,公司与翼元航空签署了《安徽德力日 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所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该等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 183 号(7 门) 法定代表人 王天重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5 年 12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14MAK303A32U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 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 租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模具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 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 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光通信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 械电气设备销售;增材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 信终端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卫星遥感应用系 统集成;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 机器人的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翼元航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2025 年末 总资产 - 归母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归母净利润 - 注:翼元航空成立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无 2025 年度/2025 年末财务数据。 (三)翼元航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四)资信状况和经营情况说明 翼元航空信用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本次拟向翼元航空发行不超过 108,650,00 0 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1,813.45 万元(含本数)。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7.5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 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后 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认购对象翼元航空于 2026 年 6月 2 日签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发行人):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8,541.66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81,8 13.45 万元(含本数)”,股票数量从不超过“117,585,2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08,650,000股(含本数)。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制权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 变更为翼元航空,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天重、徐庆华。本次交易旨在通过发挥新股东产业资源和运营管理经验,改善上市公司的经 营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除公司已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 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系因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拟作调整而签署,补充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尚须取得的批准 公司本次发行尚须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6e70f26e-e741-4e47-94f9-f16d66316db1.PDF ─────────┬──────────────────────────────────────────────── 2026-06-03 19:35│德力股份(00257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5caf8606-d2c8-43d9-bff7-d1e9a3d3d5fa.PDF ─────────┬──────────────────────────────────────────────── 2026-06-03 19:35│德力股份(002571):3-1 证券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3-1 证券发行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36003257-c37f-4d4e-8dcc-823078d5453d.PDF ─────────┬──────────────────────────────────────────────── 2026-06-03 19:35│德力股份(002571):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德力股份(002571):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02470faa-8bfe-4288-9ec5-fe85bb0eef60.PDF ─────────┬──────────────────────────────────────────────── 2026-06-03 19:35│德力股份(002571):3-3 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 德力股份(002571):3-3 上市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fb2074e6-dfaa-47fb-b054-5121eef20d01.PDF ─────────┬──────────────────────────────────────────────── 2026-05-28 18:03│德力股份(00257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就 2-8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 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deli@deliglass.com 互动电话:0550-6678809 3、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4、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5、“公司”或“本公司”均指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研发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三、会议参加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9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4657.92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974%。 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87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11.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40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7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11.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409%。 4、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通过现场参会对本次会 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1至议案8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6,308,5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3%;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弃权1,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该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308,5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3%;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弃权1,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305%,占参加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6%;反对2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98%,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834%;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12%。 3、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暨公司为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308,5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3%;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弃权1,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305%,占参加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6%;反对2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98%,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834%;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12%。 4、《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449,2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7%;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5%;弃权1,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305%,占参加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39%;反对2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98%,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375%;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88%。 本议案关联股东施卫东先生、俞乐先生、张达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5、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308,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3%;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弃权2,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258%,占参加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5%;反对2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98%,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834%;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13%。 6、审议《关于2026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43,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72%;反对274,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3%;弃权1,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616%,占参加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26%;反对2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8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243%;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85%。 本议案关联股东施卫东先生已回避表决。 7、审议《关于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306,8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2%;反对270,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5%;弃权1,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503%,占参加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4%;反对2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60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845%;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12%。 8、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46,307,3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5%;反对269,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5%;弃权2,9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该议案表决通过。 同意1,8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3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8%;反 对26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89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5%;弃权2,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五、独立董事分别向股东会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顾慧、彭思佳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d99d637-afe5-4bff-94ed-19c315206b7f.PDF ─────────┬──────────────────────────────────────────────── 2026-05-28 18:03│德力股份(002571):德力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依法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而 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有关 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 题述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公告了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 、会议审议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8日 14:30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 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研发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到记录,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 4人,代表 股份 144,459,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565%。 根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87人,代表股份 2,11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409%。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7人,代表股份 2,119,9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409%。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 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 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形式逐项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 (三)根据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进行 清点,符合《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亦实施了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 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就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 (五)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并经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 2025年度工作报告》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 2026年度融资额度暨公司为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5、《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 2026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 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 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fd44b6e0-6330-4575-80a4-5d37f04e027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德力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225.PDF ─────────┬──────────────────────────────────────────────── 2026-04-28│德力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235.PDF ─────────┬──────────────────────────────────────────────── 2025-10-25│德力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0978.PDF ─────────┬──────────────────────────────────────────────── 2025-08-29│德力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1896.PDF ─────────┬──────────────────────────────────────────────── 2025-04-29│德力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9004.PDF ─────────┬──────────────────────────────────────────────── 2025-04-18│德力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3367.PDF ─────────┬──────────────────────────────────────────────── 2024-10-26│德力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273.PDF ─────────┬──────────────────────────────────────────────── 2024-08-23│德力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49441.PDF ─────────┬──────────────────────────────────────────────── 2024-04-29│德力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345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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