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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72(索菲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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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72 索菲亚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1 20:22 │索菲亚(00257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20 18:59 │索菲亚(00257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0 18:59 │索菲亚(00257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28 20:32 │索菲亚(002572):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5-04-28 20:32 │索菲亚(00257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5-04-28 20:32 │索菲亚(00257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2025-04-28 20:32 │索菲亚(002572):关于公司融资额度的公告 │ ├─────────┼──────────────────────────────────────────────┤ │2025-04-28 20:32 │索菲亚(002572):索菲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4-28 20:32 │索菲亚(002572):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5-04-28 20:32 │索菲亚(00257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 ─────────┬──────────────────────────────────────────────── 2025-05-21 20:22│索菲亚(00257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菲亚”)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 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963,047,164股为基数进行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为963,047,164元(含税),具体金额以 实际派发情况为准。2024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5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原则是分配总额固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9.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51 江淦钧 2 01*****796 柯建生 3 08*****181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89号索菲亚发展中心大厦 咨询联系人:陈蓉 咨询电话:020-87533019 传真电话:020-8757939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94f05d37-6d5e-48ec-bb7e-e9ee976626cf.PDF ─────────┬──────────────────────────────────────────────── 2025-05-20 18:59│索菲亚(00257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陈涵 涵律师、卢润姿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 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索菲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 股东大会通知》” ),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席对象、会 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事宜。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 16:00 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89号索菲亚发展中心大厦 33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江淦钧先生主持,会议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 进行了审议。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75 人,代表股份 501,695,5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2.0946%。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名,代表股份 414,950,6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3.0873%。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66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数 86,744,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73%。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 2025 年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验证其股东资格。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9.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事项,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上述提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 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 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据。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501,461,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4%;反对 16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 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501,461,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4%;反对 16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 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 501,462,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6%;反对 16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 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494,400,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58%;反对 7,242,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5%;弃权 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501,462,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5%;反对 15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弃权 7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501,459,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 16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 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489,417,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26%;反对 12,174,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66%;弃权 10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同意 501,434,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反对 2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 4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9.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496,949,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40%;反对 4,685,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9%;弃权 6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0.关于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 501,199,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0%;反对 40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5%;弃权 8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501,146,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反对 45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4%;弃权 9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dba2eb31-54e5-4675-b4e2-810ba76e7994.PDF ─────────┬──────────────────────────────────────────────── 2025-05-20 18:59│索菲亚(00257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索菲亚(00257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2091b0b5-d7a8-47af-bd34-bede79eecdee.PDF ─────────┬──────────────────────────────────────────────── 2025-04-28 20:32│索菲亚(002572):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索菲亚(002572):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8998a608-ab2d-4cf9-b6ec-49ad07792f43.PDF ─────────┬──────────────────────────────────────────────── 2025-04-28 20:32│索菲亚(00257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索 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母公司及分(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 、人力资源、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及付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募集资金管理、担保管理、对外 投资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披露、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风险、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运营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分别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以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 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②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控制环境失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分别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以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 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②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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