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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73(清新环境)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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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73 清新环境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6 18:32 │清新环境(002573):清新环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 │2026-06-05 15:58 │清新环境(002573):招商证券关于清新环境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换届选举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 │告 │ ├─────────┼──────────────────────────────────────────────┤ │2026-06-02 11:54 │清新环境(00257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选举的公告 │ ├─────────┼──────────────────────────────────────────────┤ │2026-06-01 20:46 │清新环境(00257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7 15:56 │清新环境(002573):招商证券关于清新环境董事变动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6-05-21 18:44 │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1 18:44 │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1 18:41 │清新环境(00257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0 00:00 │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26-05-11 15:42 │清新环境(00257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 2026-06-26 18:32│清新环境(002573):清新环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清新环境(002573):清新环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a2d22bf9-e2ec-4c5b-886e-a0d8411776b5.PDF ─────────┬──────────────────────────────────────────────── 2026-06-05 15:58│清新环境(002573):招商证券关于清新环境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换届选举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清新环境(002573):招商证券关于清新环境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换届选举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b772bcd8-979a-4bce-9729-ead9fdc1683e.PDF ─────────┬──────────────────────────────────────────────── 2026-06-02 11:54│清新环境(00257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选举的公告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唐华应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子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马廷文先生、田野先生为公司副 总裁,聘任王斯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均符合所聘岗位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禁止任 职的情形。张子杰先生、王娟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 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子杰 王娟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 号人民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 号人民 政协报大厦 10 层 政协报大厦 10 层 电话 010-88146320 010-88146320 传真 010-88146320 010-88146320 电子信箱 zhqb@qingxin.com.cn zhqb@qingxin.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17e30b2-7420-4950-9588-0085dae48f83.PDF ─────────┬──────────────────────────────────────────────── 2026-06-01 20:46│清新环境(00257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6 年6月1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竹先生主持。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陈竹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华应先生为公司总裁,张子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根据总裁唐华应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廷文先生、田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斯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cd80ef4-8e04-4cbf-87f8-cfbaf0216674.PDF ─────────┬──────────────────────────────────────────────── 2026-05-27 15:56│清新环境(002573):招商证券关于清新环境董事变动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 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 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 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董事变动事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6年 5月 8日披露《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中介机构变更、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发行人于 2026年 5月 22日披露《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1)《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竹先生、唐华应先生、刘朝安先生、魏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刘浪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谢广明先生、侯浩波先生为独立董事。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张莹律师、钟茹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此外,2026年 5月 22日,发行人披露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陈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果如下:战略与业务发展(科技创新)委员会拟由陈竹先生、谢广明先生、侯浩波先生、魏远先生、唐华应 先生组成,召集人为陈竹先生;审计委员会拟由刘浪先生、谢广明先生、刘朝安先生组成,召集人为刘浪先生;提名委员会拟由谢广 明先生、刘浪先生、魏远先生组成,召集人为谢广明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由侯浩波先生、刘浪先生、周亮女士组成,召集人为 侯浩波先生。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5清新 K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 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37128b5d-9f1d-437b-bcf3-35052e802483.PDF ─────────┬──────────────────────────────────────────────── 2026-05-21 18:44│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1人,代表股份749,648,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68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人,代表股份21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15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8 人,代表股份 749,435,0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536%。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127,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0.644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1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51%;参加网络投 票的 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914,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6299%。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742,39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87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23%。 2.选举唐华应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742,392,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872,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24%。 3.选举刘朝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742,492,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72,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079%。 — 2 — 4.选举魏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742,39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87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2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浪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742,44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8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2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601%。 2.选举谢广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742,465,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44,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034%。 3.选举侯浩波先生为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742,393,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8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8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819,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9%;反对4,782,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380%;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026%;反对4,782,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956%;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01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643,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4%;反对4,783,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380%;弃权2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3,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733%;反对4,783,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022%;弃权2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424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380,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39%;反对6,206,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280%;弃权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289%;反对6,206,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996%;弃权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71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744,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59%;反对4,634,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183%;弃权2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77%;反对4,634,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774%;弃权— 4 — 2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4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582,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43%;反对4,8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462%;弃权2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029%;反对4,8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27%;弃权2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424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582,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43%;反对4,8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462%;弃权2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029%;反对4,8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27%;弃权2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424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582,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43%;反对4,8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462%;弃权2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029%;反对4,8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27%;弃权2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42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张莹律师、钟茹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 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 ─────────┬──────────────────────────────────────────────── 2026-05-21 18:44│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67151cd-c68e-4398-a4a3-8b37ff36d7b6.PDF ─────────┬──────────────────────────────────────────────── 2026-05-21 18:41│清新环境(00257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结 束后,以口头通知方式向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为保证新一届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 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七层 703 会议室。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董事陈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陈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二)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果如下: 战略与业务发展(科技创新)委员会拟由陈竹先生、谢广明先生、侯浩波先生、魏远先生、唐华应先生组成,召集人为陈竹先生 ; 审计委员会拟由刘浪先生、谢广明先生、刘朝安先生组成,召集人为刘浪先生;提名委员会拟由谢广明先生、刘浪先生、魏远先 生组成,召集人为谢广明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由侯浩波先生、刘浪先生、周亮女士组成,召集人为侯浩波先生。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b154daa-b541-4362-b7bb-1c2a1187dcb9.PDF ─────────┬──────────────────────────────────────────────── 2026-05-20 00:00│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14ef4c9-2d75-4295-b313-d99789c5f237.PDF ─────────┬──────────────────────────────────────────────── 2026-05-11 15:42│清新环境(00257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16:30在“ 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约调研”小程 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陈竹先生、独立董事刘浪先生、总裁唐华应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子杰先生、财 务总监王斯淳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3ae4747-efac-40e4-bcb8-c33ccb9ede02.PDF ─────────┬──────────────────────────────────────────────── 2026-05-08 16:49│清新环境(002573):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定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5 月 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 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提 请公司董事会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 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省生态环保集 团直接持有公司 596,118,9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2.12%,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 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且其提出的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 5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 2025年 度股东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年 5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 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陈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唐华应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刘朝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魏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刘浪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谢广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侯浩波先生为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1.00至2.00已经2026年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应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3.00至8.00已经2026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9.00已经2026年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 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 场; (5)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9:30-11:30,13:30-15:30);(6)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 路 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 10层)。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娟 电话号码: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电子邮箱:zhqb@qingxin.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 10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31e699a-975b-4bd2-96cd-377ec54f7a97.PDF ─────────┬──────────────────────────────────────────────── 2026-05-08 16:47│清新环境(002573):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公告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行业薪酬水平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组成,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规 定确认和发放;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领取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按月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任期激励不予发 放,其他中长期激励按规定执行; 3.公司承担董事因本公司事务发生的差旅、食宿、培训等费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a1165965-69b5-4827-8007-300bc7e7cf0b.PDF ─────────┬──────────────────────────────────────────────── 2026-05-08 16:00│清新环境(002573):招商证券关于清新环境董事变动、中介机构变更、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情况的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 清新环境(002573):招商证券关于清新环境董事变动、中介机构变更、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2302ad7-6e0d-46ae-b39b-a4942936e643.PDF ─────────┬──────────────────────────────────────────────── 2026-04-30 16:34│清新环境(002573):清新环境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变更前的中介机构类型 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前的中介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中介机构情况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经营范围: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破产清 算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 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 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 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二、变更情况 变更前中介机构名称及其履职情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况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变更的原因 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 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聘请致同为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变更的决策程序 已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同意聘任 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已于 2025年 9月 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职的时间 2025年 9月 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时间 2025年 10月 新聘任中介机构类型 会计师事务所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情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 广场 5层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 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 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相关协议约定的主要职责 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审计 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 根据公开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罚情况 合伙)最近一年受到行政处罚 1次,涉罚金额 50 万元,处罚未涉及公司审计签字注册会计 师,未造成实质性影响 新任中介机构资信和诚信情况 良好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是否具备相应 是 的执业资格 中介机构变更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是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执业 否 限制情形 拟新聘中介机构的相关安排 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公 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三、工作移交安排和办理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后,相关工作已顺利移交,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开展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四、影响分析 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8d95939-4464-44f2-b805-a7e3d2334bb4.PDF ─────────┬──────────────────────────────────────────────── 2026-04-30 16:34│清新环境(002573):清新环境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公告 ─────────┴──────────────────────────────────────────────── 一、人员变动事项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表:原任职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1 张爱民 男 董事 2 王华 男 独立董事 3 骆建华 男 独立董事 4 李其林 男 总裁 5 安德军 男 副总裁 6 贾双燕 女 副总裁 7 蔡晓芳 女 副总裁 8 秦坤 女 董事会秘书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决议,张爱民、王华、骆建华、李其林、贾双燕、蔡晓芳、秦坤不 再担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职务;安德军同志继续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控股子公司赤峰博元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唐华应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唐鸿于 2025 年 11 月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后于2026 年 1 月离职,王志轩、谢广明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廷文、田野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张子杰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新聘任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备注 1 唐华应 男 董事、总裁 2 唐鸿 男 董事 2025 年 11月任 职,2026 年 1月已 离职 3 王志轩 男 独立董事 4 谢广明 男 独立董事 5 马廷文 男 副总裁 6 田野 男 副总裁 7 张子杰 男 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次公告文件出具日,公司本次人员变动已履行内部所需程序,相关人员工商登记变更流程尚在办理中。 (四)影响分析 本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为公司正常人事变动,对本公司日常管理、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亦不 会对公司有权机构决议有效性构成不利影响。上述人员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 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c5f4623-378e-43e2-ba2a-34da089611b1.PDF ─────────┬──────────────────────────────────────────────── 2026-04-30 11:46│清新环境(002573):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清新环境(002573):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24d446f-a1fa-4a61-8c28-2ce8769cb509.PDF ─────────┬──────────────────────────────────────────────── 2026-04-30 11:46│清新环境(002573):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 30日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表中的上年度末总资产及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追溯调整前数据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3,941,165,580.38 24,598,785,717.76 24,113,420,634.32 -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493,842,479.84 5,930,808,970.80 5,474,233,631.19 0.36% 所有者权益(元) 更正后: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3,941,165,580.38 24,008,389,576.93 24,113,420,634.32 -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5,493,842,479.84 5,439,965,622.04 5,474,233,631.19 0.36% 有者权益(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更正后 的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 事项事前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7cc72ce-e659-43d1-8a98-731d404c98df.PDF ─────────┬──────────────────────────────────────────────── 2026-04-30 00:00│清新环境(002573):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周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 历附后)。周亮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周亮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集团)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8c331f3-2cff-4d57-80ed-b08e4c4664e1.PDF ─────────┬──────────────────────────────────────────────── 2026-04-30 00:00│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侯浩波) ─────────┴──────────────────────────────────────────────── 声明人侯浩波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侯浩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cd95ce3-c98a-4f58-be12-e36697e504a1.PDF ─────────┬──────────────────────────────────────────────── 2026-04-30 00:00│清新环境(00257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应由四 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及一名职工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竹先生、唐华应先生、刘朝安 先生、魏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浪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谢广明先生、侯浩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侯浩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 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 7 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 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1 —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95d34c4-e2a0-4118-800d-9b7620e71b0f.PDF ─────────┬──────────────────────────────────────────────── 2026-04-30 00:00│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谢广明) ─────────┴──────────────────────────────────────────────── 声明人谢广明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谢广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85abc65-77f6-49e8-b180-5e12ac2f8858.PDF ─────────┬──────────────────────────────────────────────── 2026-04-30 00:00│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浪) ─────────┴──────────────────────────────────────────────── 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93516b4-2ea3-4c22-adb9-52a635c91d25.PDF ─────────┬──────────────────────────────────────────────── 2026-04-30 00:00│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侯浩波) ─────────┴──────────────────────────────────────────────── 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侯浩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709f743-45de-4027-b529-190d83b00bf3.PDF ─────────┬──────────────────────────────────────────────── 2026-04-30 00:00│清新环境(00257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56,798.6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8%。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披露,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56,798.6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5,86 2.2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0,936.40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附件《累计诉讼 、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涉诉案件中部分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应收款项等。公司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持续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同时,公司将 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929bf37-0415-4388-b811-a592ebe2f783.PDF ─────────┬──────────────────────────────────────────────── 2026-04-30 00:00│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浪) ─────────┴──────────────────────────────────────────────── 声明人刘浪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刘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7f213e5-f371-49f8-8f71-00acf686816b.PDF ─────────┬──────────────────────────────────────────────── 2026-04-30 00:00│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广明) ─────────┴──────────────────────────────────────────────── 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广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56a2a4e-f59c-4e9b-b4f7-a4e0226bef7f.PDF ─────────┬──────────────────────────────────────────────── 2026-04-30 00:00│清新环境(00257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年 5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 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陈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唐华应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刘朝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魏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刘浪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谢广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侯浩波先生为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1.00至2.00已经2026年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应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3.00至8.00已经2026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 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 场; (5)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9:30-11:30,13:30-15:30);(6)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 路 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 10层)。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娟 电话号码: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电子邮箱:zhqb@qingxin.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 10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ca2a2ff-cc90-4036-9b9f-5e2775a7c21c.PDF ─────────┬──────────────────────────────────────────────── 2026-04-30 00:00│清新环境(00257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清新环境(00257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4a4cddd-f75b-458a-9396-22dac3989d87.PDF ─────────┬──────────────────────────────────────────────── 2026-04-30 00:00│清新环境(00257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公司七层 7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人(其中:刘朝安先生、魏远先生、刘浪先生、王志轩先生、谢广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 竹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 司董事会提名陈竹先生、唐华应先生、刘朝安先生、魏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 起计算。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陈竹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唐华应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刘朝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魏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浪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谢广明先生、侯浩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 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刘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谢广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侯浩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 行业薪酬水平的基础上制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 适用期限: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止。薪酬方案: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组成,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规定确认和发放;未在 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领取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按 月发放。 其他规定: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3.公司承担董事因本公司事务发生的差旅、食宿、培训等费用。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fca5e52-a962-4048-8947-1b440433d1ae.PDF ─────────┬──────────────────────────────────────────────── 2026-04-28 17:00│清新环境(00257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510A018760号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清新环境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清新环境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清新环境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志永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杜立君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f70eca5-8ff5-4918-8d09-c383aff139c3.PDF ─────────┬──────────────────────────────────────────────── 2026-04-28 17:00│清新环境(002573):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510A011126号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清新环境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清新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清新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 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清新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 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清新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本核查报告仅供清新环境公司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志永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杜立君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致同审字(2026)第 510A018729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利润总额 -38,922.27 -22,13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078.02 -37,455.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3,543.89 -40,709.19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 具体 项 目 2025年度 扣除 2024年度 扣除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911,192.89 873,399.3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6,361.79 3,231.24 具体 具体 项 目 2025年度 扣除 2024年度 扣除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0.70% 0.37%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 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 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 4,550.60 注1 1,465.45 注2 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 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 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 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 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 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 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 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 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 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 1,811.19 注3 1,765.79 注3 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 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6,361.79 3,231.24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具体 具体 项 目 2025年度 扣除 2024年度 扣除 情况 情况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 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 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 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 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 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 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 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 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904,831.10 870,168.08 注 1: 含房屋、场地及设备租赁收入;零星物资销售收入;劳务派遣收入;补水服务等。 注 2:含房屋、场地及设备租赁收入;物业管理收入;零星物资销售收入;饮品销售收入等。 注 3:本年度同一控制取得合并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 100%股权。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a55f6f-636f-40aa-82ef-0cdd6620b0be.PDF ─────────┬──────────────────────────────────────────────── 2026-04-28 17:00│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11e59c-1cce-42cb-adf6-2f41e30f6c75.PDF ─────────┬──────────────────────────────────────────────── 2026-04-28 17:00│清新环境(002573):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审核报告 ─────────┴──────────────────────────────────────────────── 清新环境(002573):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bf2466-de59-4bcb-9bbe-8e82bceb5e0b.PDF ─────────┬──────────────────────────────────────────────── 2026-04-28 17:00│清新环境(00257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公告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 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累计提取外币借款9笔,折合人民币7.14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续外币借款余额折合人民币3.32亿元,相关 借款均已办理锁汇安排,不存在外币汇率波动风险敞口。 提请公司同意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存量外币借款合同继续履行至期满,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公司2026年 后不再发生外币借款。本授权有效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2603964-86da-4905-ae60-16117edf23bb.PDF ─────────┬──────────────────────────────────────────────── 2026-04-28 16:59│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广明) ─────────┴──────────────────────────────────────────────── 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谢广明,出生于 1972年,中国国籍,清华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博士,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现任北京大学工学院先 进制造与机器人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2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5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本人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亦没有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未能亲自出席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董事会会议 2 2 2 0 0 否 1 1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3.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科技创新)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科技创新 )委员会会议 1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次,未委托出席,亦未缺席会议。听取《关于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框架研讨方案》的汇 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次,未委托出席,亦未缺席会议。于 2025年 12月 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未发生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3.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积极与中小股东等投资者进行沟通 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通过现场会谈、电话、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调 研,对公司进行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为 7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 2 — 沟通交流,给予本人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 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 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有利于水务板块业务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发挥协同 效应,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 12月 25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三)聘任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工作。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审议股权激励事项。 (七)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回购股份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 ,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多次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对涉及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 、分析。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谢广明 2026年 4月 29日— 4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795884-eb73-4395-a05b-683d074f04ea.PDF ─────────┬──────────────────────────────────────────────── 2026-04-28 16:59│清新环境(002573):清新环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为规范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市场化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业绩水平,同时与所在地区、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酬水平相符。 (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建立多元化的薪酬结构,匹配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健全约束机制,将业绩考核结果与董高选任相匹配、与薪 酬分配相联动,坚持“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三)长期发展原则 兼顾短期经营目标与中长期战略规划,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重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防范短期投机行为。 (四)依法合规原则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建立合规约束机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审议董事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并向股东会说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本制度及修订方案; (二)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考核指标及权重; (三)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结果及薪酬核算方案; (四)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 2 — 涉及关联事项的需按规定回避表决。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数据收集、指标核算、材料整理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或津贴 (一)非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 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外部董事。在公司未任职的外部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补贴。 (二)独立董事 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月支付,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对履职情况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 行。 第八条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固定薪酬 固定薪酬是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收入,具体根据公司资产规模、经营情况、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并结合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浮动收入,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绩效 年薪标准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年薪标准总额的 60%,具体比例可根据岗位职责、风险程度及考核难度等因素,由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在核定薪酬时确定。 (三)任期激励 任期激励是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浮动收入,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四)中长期激励 中长期激励是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 公司确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经公司认定任期内存在经营风险隐患 的,可对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实行延期支付。 第九条 下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税费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中扣除: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4 —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第十条 离任薪酬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 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年度薪酬并予以发放。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任期激励不予发放,其他中长期激励按规 定执行。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薪酬调整依据。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 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薪酬调整 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六)行业经营环境变化情况。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 索扣回。 第十三条 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造假等负有个人过错责任且经有权机构认定的,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 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个人 过错责任的,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出具明确过错认定意见后,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 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 追回。 第十五条 相关行为发生期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经公司研究,可酌情免于或减轻本制度规定的激励收 入追回: (一)在公司相关决策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时,表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对意见。 (二)上述异议行为有会议记录、表决记录、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等可查证的客观记录予以证明。 — 6 —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公司应当根据相关人员所负责任大小、异议行为的及时性与有效性、是否采取措施阻止或减轻后果等因素 ,综合确定免于或减轻追回的具体比例。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可给予降薪、不予发放津贴、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 津贴、薪酬: (一)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被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情形严重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8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327e6a-9ec0-41e1-8559-38a69b815c8e.PDF ─────────┬──────────────────────────────────────────────── 2026-04-28 16:59│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浪) ─────────┴──────────────────────────────────────────────── 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7f44c2-9637-4ca5-ace8-f3d11dc937f1.PDF ─────────┬──────────────────────────────────────────────── 2026-04-28 16:59│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华已离职) ─────────┴──────────────────────────────────────────────── 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华已离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3cbd17d-96dd-4ff2-be74-4bb5bba18a19.PDF ─────────┬──────────────────────────────────────────────── 2026-04-28 16:59│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轩) ─────────┴──────────────────────────────────────────────── 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志轩,出生于 1955 年,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华北电力大学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中 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党委委员、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专职副理 事长),华北电力大学新型能源系统与碳中和研究院院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能量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国乡村发展协会绿色能源专家委主任,电力行业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电联低碳标准化工作组主任委员,国家能源 火力发电节能减排与污染控制技术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西城区人大代表。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2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5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本人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亦没有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未能亲自出席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董事会会议 2 2 2 0 0 否 1 1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次,未委托出席,亦未缺席会议。于 2025年 12月 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未发生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3.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积极与中小股东等投资者进行沟通 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通过现场会谈、电话、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调 研,对公司进行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为 7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2 —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给予本人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 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 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有利于水务板块业务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发挥协同 效应,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 12月 25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三)聘任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工作。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审议股权激励事项。 (七)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回购股份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 ,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多次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对涉及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 、分析。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志轩 2026年 4月 29日— 4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27f8c9-b313-48d8-aa0d-3c500537abfd.PDF ─────────┬──────────────────────────────────────────────── 2026-04-28 16:59│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建华已离任) ─────────┴──────────────────────────────────────────────── 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建华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09a450-4d90-4059-8c80-177fb56bd135.PDF ─────────┬──────────────────────────────────────────────── 2026-04-28 16:58│清新环境(00257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的净利润-420,780,158.84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50,488,491.81元。截至 2025年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2,266,494,626.20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1,586,391,180.58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证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安排现金分红,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143,397,607.9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20,780,158.84 -374,552,619.25 133,650,085.37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266,494,626.2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586,391,180.58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3,397,607.9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20,560,897.57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43,397,607.9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 年—2025 年)》的相关规定,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及母 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利益等因素提出 的,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28869f5-480a-4187-a071-9f7e14d29896.PDF ─────────┬──────────────────────────────────────────────── 2026-04-28 16:57│清新环境(002573):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清新环境(002573):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ea094b-3c90-450c-bbe3-c371032e49a0.PDF ─────────┬──────────────────────────────────────────────── 2026-04-28 16:57│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d1499a-8d05-4726-b94b-020604c099dd.PDF ─────────┬──────────────────────────────────────────────── 2026-04-28 16:57│清新环境(00257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编制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因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一)薪酬构成 1.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补贴。 2.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月支付,津贴数额为15万元/年。 3.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组成。 (二)薪酬发放及水平 固定薪酬根据企业资产规模、经营情况、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结合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等因素确定 ,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按一定比例进行预发,最终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兑现。任期激励为任期浮 动收入,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原则上经任期考核后兑现。 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 报酬总额 获取报酬 陈竹 男 43 董事长 现任 115 否 周亮 女 52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92 否 刘朝安 男 70 董事 现任 0 否 魏远 男 71 董事 现任 0 否 刘浪 男 47 独立董事 现任 15 否 王志轩 男 71 独立董事 现任 1.25 否 谢广明 男 54 独立董事 现任 1.25 否 王华 男 64 独立董事 现任 13.75 否 骆建华 男 62 独立董事 现任 13.75 否 唐鸿 男 52 董事 离任 0 是 张爱民 男 45 董事 离任 0 是 李其林 男 43 总裁 任免 115 否 安德军 男 60 副总裁 任免 30.67 否 马廷文 男 42 副总裁 现任 84.33 否 田野 男 40 副总裁 现任 23 否 王斯淳 女 38 财务总监 现任 92 否 张子杰 男 39 董事会秘书 现任 7.67 否 贾双燕 女 48 副总裁 离任 38.33 否 蔡晓芳 女 49 副总裁 离任 92 否 秦坤 女 43 董事会秘书 离任 84.33 否 合计 819.33 上述董事中,2025年9月29日,王华先生和骆建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10月20日,张爱民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25年11月7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王志轩先生、谢广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鸿先 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中,2025年1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马廷文先生任公司副总裁;2025年4月23日,安德军先生因工作调整 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2025年5月23日,贾双燕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 何职务;2025年9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田野先生任公司副总裁;2025年11月14日,秦坤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辞去董事会 秘书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张子杰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6年1月1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李其林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唐华应先生任公司总裁,蔡晓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结构 1.外部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补贴。 2.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月支付,津贴数额为15万元/年。 3.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根据《关于落实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深市)》第一条要求“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设定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 标准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年薪标准总额的60%。 (四)薪酬发放及确定 1.固定薪酬根据企业资产规模、经营情况、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结合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 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兑现。原则上,2026年度绩效薪酬可根据宏观经济状况、市场薪 资行情、预估年度考核分数、过往三年发放水平等因素进行预发,预留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任期激励是任期浮动收入,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4.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另行规定。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职务变动、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发放。 3.如所分管领域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责任事件,公司有权根据管理制度对薪酬进行调整。 4.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兼职单位领取与公司职务相关的薪酬或津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35c392-d4fb-4962-9d24-72a9ff7ce128.PDF ─────────┬──────────────────────────────────────────────── 2026-04-28 16:57│清新环境(002573):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 要求,公司对致同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成立于 1981年 11月 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致同合伙人(股东)239 人,注册会计师 1359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45人。 致同 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 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82亿元。2024年度,致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 297家,收费总额 3.8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 9月 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 2025年 9月 29日召开了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 同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 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 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致同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了审计意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就审计团队配置、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审计 方案及执行情况、审计发现及管理建议等,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致同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29日— 2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7722d1c-3185-4b93-ba8d-710ad0fef2e0.PDF ─────────┬──────────────────────────────────────────────── 2026-04-28 16:57│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浪先生、独立董事谢广明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刘朝安先生 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占比超过二分之一,并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浪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等事项召开会议, 各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 3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听取《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 内部审计计划》的汇报。 2.2025 年 4 月 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3.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的议案》,听取《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汇报。 4.2025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听取《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汇报。 5.2025 年 9 月 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6.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听取《2025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汇报。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 了监督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 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 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 2024 年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审阅了 公司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 问题的情况。 (三)审核财务报告及其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 2 — 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形成了全面、审慎、有效和 独立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 (五)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审核聘任审计机构的资质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对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情况认真审核,相关 事项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审计 委员会承接的监事会职责。 2026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外部审计的沟 通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6faf4d-174a-4a4d-9229-14222e048ee8.PDF ─────────┬──────────────────────────────────────────────── 2026-04-28 16:57│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清新环境(00257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fcac97-f28e-417a-a66b-eae2ff6c6ffc.PDF ─────────┬──────────────────────────────────────────────── 2026-04-28 16:57│清新环境(002573):清新环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清新环境(002573):清新环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8de2526-393a-4be2-b59b-f3dd7c08cf2c.PDF ─────────┬──────────────────────────────────────────────── 2026-04-28 16:57│清新环境(00257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王志轩先生、刘浪先生、谢广明先生,以及原独 立董事王华先生、骆建华先生(已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8fd8be-773e-45ce-95a1-b80b0873eb2c.PDF ─────────┬──────────────────────────────────────────────── 2026-04-28 16:57│清新环境(002573):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 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各项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减值 63,637.26 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36,217.7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1,265.3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4,879.54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72.81 二、资产减值损失 27,419.55 存货跌价准备 6,681.89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6,733.0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590.87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486.27 商誉减值准备 1,805.80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477.18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1,644.52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 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 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1、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应收款项,公司运 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面临特殊风险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2、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测试方法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公司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公司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 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 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 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 — 2 —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面临特殊风险的合同资产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 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 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3、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 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 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 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 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三、本次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 30%的说明 依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 ,000万元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账面金额 455,959.21 118,925.36 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 358,538.69 85,612.48 2025年度计提金额 22,196.70 15,012.96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资产负债表日,按单项或信用风险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 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计提原因 单项按预计可回收金额计提,信用风险组合按账龄计提。 四、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025 年,公司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计提 63,637.26 万元,净利润减少 56,989.68万元,所有者权益减少 56,989.68 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计提后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fbd910-5306-4c7b-a725-7d1f71423b9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清新环境: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5371.PDF ─────────┬──────────────────────────────────────────────── 2026-04-30│清新环境: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9629.PDF ─────────┬──────────────────────────────────────────────── 2026-04-29│清新环境: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5391.PDF ─────────┬──────────────────────────────────────────────── 2025-10-28│清新环境: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072.PDF ─────────┬──────────────────────────────────────────────── 2025-08-29│清新环境: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8299.PDF ─────────┬──────────────────────────────────────────────── 2025-04-30│清新环境: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8174.PDF ─────────┬──────────────────────────────────────────────── 2025-04-18│清新环境: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8039.PDF ─────────┬──────────────────────────────────────────────── 2024-10-31│清新环境: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1219.PDF ─────────┬──────────────────────────────────────────────── 2024-08-30│清新环境: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478.PDF ─────────┬──────────────────────────────────────────────── 2024-04-30│清新环境: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2037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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