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73 清新环境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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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9:07│清新环境(00257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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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ba569f5e-2357-45a1-a4c7-1894229346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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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9:02│清新环境(002573):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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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邹艾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邹艾艾先生因
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邹艾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6,000 股(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辞职后其所持
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管
理。邹艾艾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邹艾艾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但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相关工作顺利交接,在公司选举新任董事长及产生新任法定代表人之
前,邹艾艾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相关职责。
邹艾艾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向邹艾艾先生为
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
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若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邹艾艾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9/e2d61951-4608-4bc5-9adc-a0298499ce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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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9:01│清新环境(0025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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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
长邹艾艾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竹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2年11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6日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2月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
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
因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
作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保持不变。董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确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
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即 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日。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调整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年 2 月 21 日。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 12 月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4 年 2 月2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上述授权有效期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董事会同意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延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9/b0fc5c51-a9e9-4d28-809a-ce83a6f12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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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49│清新环境(002573):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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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全面注册制实施后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2 年 1
2 月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即 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4 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保持不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4 年 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0日。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因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
作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保
持不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授权有效期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594bdd59-18b9-4a17-a177-3c20035158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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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49│清新环境(00257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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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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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清新环境(00257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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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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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清新环境(002573):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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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3bcc6f66-f14d-45d5-ba52-e6159f59e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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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清新环境(00257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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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bb786049-caa9-4ec7-8b14-1873d0413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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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清新环境(002573):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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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10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一
百零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二次
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无记名差额选举,周亮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现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情况,周亮女士由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周亮女士的个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bef25a50-14aa-4ea1-87a3-2dfe6a45d1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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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清新环境(002573):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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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91312699-6f37-48f2-8bb9-5c9071da6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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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0:00│清新环境(00257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清新环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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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清新环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85f2f499-5560-4756-88da-335ebe839d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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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0:00│清新环境(00257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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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134d86a8-b679-469f-bcc0-34c09cc2ee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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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0:00│清新环境(00257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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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下午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艾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41人,代表股份779,927,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4.755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1 人,代表股份 779,927,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4.755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9,407,1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 2.766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0%;参加网络投
票的 23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9,407,1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766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7,833,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5%;反对1,59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040%;弃权 50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12,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857%;反对1,5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76%;弃权50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6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7,675,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3%;反对1,7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243%;弃权5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55,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856%;反对 1,74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5%;弃权50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9%。
本议案表决通过,傅若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7,670,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5%;反对1,6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38%;弃权5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9,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708%;反对 1,66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15%;弃权59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7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周亮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776,601,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080,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6%。
本议案表决通过,周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魏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776,608,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087,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761%。
本议案表决通过,魏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刘斯亮律师、钟茹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c7ab8cd1-fe84-4b54-8ffd-01327c47d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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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00:00│清新环境(00257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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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e8691049-5fc4-465e-81c9-7231fedcb1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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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00:00│清新环境(0025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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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
事长邹艾艾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510,000 股股份回购注销,2024 年 7 月 2
日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9,587,500 股股份回购注销,合计完成限制性股票 10,097,500 股股份注销,
公司总股本由 1,434,486,079 股变更为 1,424,388,579 股,注册资本由 1,434,486,079 元变更为1,424,388,579 元。同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
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备案登记
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9 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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