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73 清新环境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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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2 │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志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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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2 │清新环境(002573):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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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2 │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广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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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2 │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志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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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2 │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谢广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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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1 │清新环境(00257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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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0 │清新环境(002573):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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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0 │清新环境(002573):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70.6%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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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9 │清新环境(00257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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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6 │清新环境(00257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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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2│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志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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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志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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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2│清新环境(002573):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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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鸿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唐鸿先生为公司董事后,董事会同意
唐鸿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
,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志轩先生(简历附后)、谢广明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王志轩先生、谢广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同意王志轩先生担任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谢广明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轩先生、谢广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
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f1ab808d-1719-4304-99dd-fb38e4066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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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2│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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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广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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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2│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志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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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王志轩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省生态环保产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志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54b5f541-6ad0-44e8-826c-cd5a1877ec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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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2│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谢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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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谢广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f440b4c5-2265-4540-920e-ef6616cb61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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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1│清新环境(00257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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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经
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于2025年11月7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谢广明先生、王志轩先生为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谢广明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王志轩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唐鸿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鉴于受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
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70.6%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70.6%股权,征集拟转让股权的潜在受让方。
根据《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川国资委〔2018〕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股权
转让的信息预披露,信息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70.6%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ef5dfde4-0841-4a52-840d-bec0f4cc48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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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0│清新环境(002573):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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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c9f51c2e-7f55-4152-a2f5-846e921a3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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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0│清新环境(002573):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70.6%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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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赤峰
博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博元”)70.6%股权;
2.根据《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川国资委〔2018〕18 号)的相关规定,将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股权
转让的信息预披露,信息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3.本次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赤峰博元 70.6%股权转让的信息预披露,公开征集拟转让股权的潜在受让方;
4.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结果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程序;
5.本次交易的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因此最终的受让方、转让价格尚无法确定,本次交易能否成功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存在
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
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70.6%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的最终受让方尚不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若本次交易完成,赤峰博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将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征集产生,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最终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
牌程序确定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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