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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79(中京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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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79 中京电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25 21:10 │中京电子(002579):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5 21:07 │中京电子(002579):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 ├─────────┼──────────────────────────────────────────────┤ │2024-12-25 21:07 │中京电子(002579):5-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4-12-25 21:06 │中京电子(002579):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5 21:04 │中京电子(00257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4-12-25 21:04 │中京电子(00257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2-09 19:39 │中京电子(00257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4-12-09 19:37 │中京电子(00257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翔) │ ├─────────┼──────────────────────────────────────────────┤ │2024-12-09 19:37 │中京电子(00257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书锦) │ ├─────────┼──────────────────────────────────────────────┤ │2024-12-09 19:37 │中京电子(00257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翔) │ └─────────┴──────────────────────────────────────────────┘ ─────────┬──────────────────────────────────────────────── 2024-12-25 21:10│中京电子(002579):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赵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的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95495f16-9ba8-4e08-aa20-a73ed899f846.PDF ─────────┬──────────────────────────────────────────────── 2024-12-25 21:07│中京电子(002579):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 表大会,会议选举林嘉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林嘉伟简历附后)。 职工代表监事林嘉伟将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9337dcde-ee6e-4e0e-835e-23eb574b3b20.PDF ─────────┬──────────────────────────────────────────────── 2024-12-25 21:07│中京电子(002579):5-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杨林(董事长)、杨鹏飞(副董事长)、陈汝平 独立董事:刘书锦、刘翔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杨林(主任委员、召集人)、杨鹏飞、陈汝平、刘翔 提名委员会:杨林、刘书锦、刘翔(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杨林、刘书锦(主任委员、召集人)、刘翔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鹏飞、刘书锦(主任委员、召集人)、刘翔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赵耀、孟伟 职工代表监事:林嘉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中,不存在兼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杨鹏飞 副总经理:盛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文真 董事会秘书:陈汝平 证券事务代表:黄若蕾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2-2057992 电子邮箱:obd@ceepcb.com 邮政编码:516029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南路 6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bf2b1c19-4309-4798-86a9-ed42c0827fb6.PDF ─────────┬──────────────────────────────────────────────── 2024-12-25 21:06│中京电子(002579):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公司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林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杨鹏飞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 同。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林、杨鹏飞、陈汝平、刘翔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杨林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 期相同。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林、刘书锦、刘翔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刘翔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林、刘书锦、刘翔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书锦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鹏飞、刘书锦、刘翔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刘书锦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 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鹏飞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盛璋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文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陈汝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若蕾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e174891a-b5a4-43a2-9bf5-1d1e10b69e8b.PDF ─────────┬──────────────────────────────────────────────── 2024-12-25 21:04│中京电子(00257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 托,就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 法律法规”)及现行《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 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并根据现行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 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1)贵公司已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2)贵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 及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给本所的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3)贵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均是真实、 准确、完整的;(4)贵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5 )贵公司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完全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各原件的效力均在其有效期内且 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所持;(6)贵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 准确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相关事实发表法 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根据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告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0)》和《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 72)》(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作出决议, 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贵公司股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方式 、股权登记日以及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内容,其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 7 个工作日,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贵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 3、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25 日 9:15-9:25 ,9:30-11:30,13:3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基于上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一致。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提供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统计资料和相关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的核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3 名,合计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4,086,29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20.2551%。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电子邮件传来的表明贵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名册》,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提供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 200 名,合计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20,552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156%。上述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及《股东大会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经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 式进行了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监票、计票,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 提供了《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对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了统计。 2、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表决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议案一致,没有对《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 ,也未发生在审议议案过程中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亦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本所律师未知贵公司中小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下 同)利益的重大事项,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并统 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00名,合计代表贵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1,320,55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156%。 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杨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杨鹏飞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汝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刘书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刘翔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赵耀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孟伟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 贵公司按有关规定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2664a1c6-2594-4967-a153-3 ─────────┬──────────────────────────────────────────────── 2024-12-25 21:04│中京电子(00257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京电子(00257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2aa11352-8a4e-42cb-8636-5d5d71651df9.PDF ─────────┬──────────────────────────────────────────────── 2024-12-09 19:39│中京电子(00257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3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取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1.01 选举杨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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