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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79(中京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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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79 中京电子 更新日期:2025-09-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2 20:15 │中京电子(00257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 ├─────────┼──────────────────────────────────────────────┤ │2025-09-22 20:14 │中京电子(002579):关于适时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 ├─────────┼──────────────────────────────────────────────┤ │2025-09-22 20:14 │中京电子(00257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2025-09-22 20:12 │中京电子(002579):中京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2025-09-22 20:12 │中京电子(002579):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 │2025-09-22 20:12 │中京电子(002579):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 │ ├─────────┼──────────────────────────────────────────────┤ │2025-09-22 20:12 │中京电子(002579):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 ├─────────┼──────────────────────────────────────────────┤ │2025-09-22 20:11 │中京电子(00257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9-22 20:11 │中京电子(00257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 ├─────────┼──────────────────────────────────────────────┤ │2025-09-22 20:11 │中京电子(002579):中京电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 2025-09-22 20:15│中京电子(00257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2-500 号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京电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中京电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京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第 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京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京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京电子公司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99,585,062 股用于珠海富山高密度印制电路板(PCB)建设项目 (1-A 期),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05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98.1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8,301.8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 年 9 月 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申报材料印刷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64,905.65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180,9 53,959.3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 52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发行涉及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本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银行账户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 2025 年 6 月 备注 额[注 1] 30 日余额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 810880100008 40,000.00 2021 年 10月 21 公司惠州分行 432 日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501718644 30,000.00 2021 年 11月 17 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 00002108 日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9073652634 30,000.00 2021 年 10月 25 惠州甲子路支行 日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340 14,000.00 2021 年 10月 20 惠州分行营业部 1204169 日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2366414 4,301.89 2022年 1月11日 公司北京紫竹支行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1873654519 2022 年 12月 21 惠州陈江支行[注 2] 日已销户 合 计 118,301.89 [注 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尚未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申报材料印刷制作费等外部费 用 206.49 万元 [注 2]该账户为项目实施主体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预计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 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珠海富山高密度 印制电路板(PCB)建设项目(1-A 期)累计实现效益为-29,480.89 万元,而项目预期效益 56,819.03 万元(项目经营期第 1 年利 润总额-574.35 万元、第 2 年利润总额 17,426.09 万元、第 3年利润总额 34,195.65 万元、第 4年利润总额 34,629.84 万元,按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即 2022 年 5 月起,折算截至 2025年 6 月末的效益)。 2022 年至 2024 年项目实现效益为负,主要系 2022 年至 2023 年全球经济环境变化,短期内行业景气度下滑,导致产能利用 率及订单结构优化和提升低于预期,且该项目爬坡期持续时间较长、折旧摊销等固定支出及期间费用较多,综合影响导致该项目实现 效益低于预期效益。2024 年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渐复苏,中国工业的快速发展,在 5G通信、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下游市场 需求驱动下,PCB 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电子产业高端化及新兴技术的推动,2025 年 1-6 月,公司产能逐步释放,项目效益 实现扭亏转盈。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0 年 9 月 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方 式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便于管理,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不超过 6.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不再执行。2020 年 11月 3 日,公司 202 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针对上述事项,独立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c413f097-f32b-4590-ae17-523ada27d07a.PDF ─────────┬──────────────────────────────────────────────── 2025-09-22 20:14│中京电子(002579):关于适时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股东会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正在推进中,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本次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确定股东会的召 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适时向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审议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d3b53334-bfa6-44d5-82f6-e2e9729b7e8d.PDF ─────────┬──────────────────────────────────────────────── 2025-09-22 20:14│中京电子(00257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中京电子(00257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113e0e12-2156-4f9a-9309-98ca9a823825.PDF ─────────┬──────────────────────────────────────────────── 2025-09-22 20:12│中京电子(002579):中京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将本公司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包括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99,585,062股用于珠海富山高密度印制电路板(PCB)建设项目 (1-A期),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05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98.1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3 01.8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9月 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申报材料印刷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64,905.65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180,953,959.3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2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元,发行涉及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银行账户的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5年 6月 30日 备注 [注 1] 余额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 810880100008432 40,000.00 2021年 10月 公司惠州分行 21日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50171864400002108 30,000.00 2021年 11月 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 17日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9073652634 30,000.00 2021年 10月 惠州甲子路支行 25日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3401204169 14,000.00 2021年 10月 惠州分行营业部 20日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2366414 4,301.89 2022年 1月 公司北京紫竹支行 11日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1873654519 2022年 12月 惠州陈江支行[注 2] 21日已销户 合计 118,301.89 注 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尚未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申报材料印刷制作费等外部费 用 206.49万元 注 2:该账户为项目实施主体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 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珠海富山高密度印制电路板(PCB)建设项目(1-A期)累计实现效益为-29,480.89 万元,而项目预期 效益 56,819.03 万元(项目经营期第 1年利润总额-574.35万元、第 2年利润总额 17,426.09万元、第 3年利润总额 34,195.65万元 、第 4年利润总额 34,629.84万元,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即 2022年 5月起,折算截至 2025年 6月末的效益)。 2022年至 2024年项目实现效益为负,主要系 2022年至 2023年全球经济环境变化,短期内行业景气度下滑,导致产能利用率及 订单结构优化和提升低于预期,且该项目爬坡期持续时间较长、折旧摊销等固定支出及期间费用较多,综合影响导致该项目实现效益 低于预期效益。2024 年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渐复苏,在 5G 通信、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下游市场需求驱动下,PCB行业迎来 新的发展机遇,随着电子产业高端化及新兴技术的推动,2025年 1-6月,公司产能逐步释放,项目效益实现扭亏转盈。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0年 9月 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 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便于管理,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不超过 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不再执行。2020年 11月3日,公司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针对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上述授权范围。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中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它用途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前次募集资金涉及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9e5c7bb5-d47d-4635-82f4-3311a7e74c28.PDF ─────────┬──────────────────────────────────────────────── 2025-09-22 20:12│中京电子(002579):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落实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f5894051-af76-4273-b0c2-2ae61feb65f9.PDF ─────────┬──────────────────────────────────────────────── 2025-09-22 20:12│中京电子(002579):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 ─────────┴──────────────────────────────────────────────── 为完善和健全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 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持续、稳定及积 极的分红政策,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取 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 (二)利润分配顺序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 5、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7、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8、公司如出现年度经营微利(微利是指年度税后利润低于 600万元人民币)情形或公司如有重大投资计划等重大现金支出事项 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可以不进行分红。重大投资计划等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且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 (三)现金分红比例 1、公司应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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