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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83(海能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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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83 海能达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2 16:49│海能达(002583):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海能达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 海能达(002583):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海能达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55535111-f289-4222-bab3-e923ce64274c.PDF ─────────┬──────────────────────────────────────────────── 2024-04-20 00:00│海能达(00258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海能达(00258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f17bf3fe-bf52-401b-ba2b-29aa682b91e2.PDF ─────────┬──────────────────────────────────────────────── 2024-04-18 18:09│海能达(002583):中信证券关于海能达重大诉讼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海能达(002583):中信证券关于海能达重大诉讼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53c1a8a6-15cb-495b-9401-8455a1d8c5d2.PDF ─────────┬──────────────────────────────────────────────── 2024-04-18 18:07│海能达(002583):海能达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 特别提示: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1 海能 01、债券代码为 149460,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兑付的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债券摘牌日为 20 24 年 4 月 22 日。凡在 2024 年 4 月 19 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24 年 4 月 19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的权利。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3268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支付 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4 年 4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 债券本金。根据《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海能达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为确保本次兑付兑息 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1海能 01。 2、债券代码:149460。 3、发行规模:3.6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3 年期,第二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50%。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后 1 年票面利率。发行人已于本期 债券存续期第 2 个计息年度末,将后 1 年票面利率由 6.00%调整为 5.50%。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起息日:2021年 4月 21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4 月 21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2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1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兑付日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A。 14、本次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5.50%,每 10 张 21 海能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本次兑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55.00 元(含税) 。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5.0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持有 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4.0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4年 4月 19日 2、债券兑付兑息日:2024年 4月 22 日 3、债券摘牌日:2024年 4月 22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19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21海能 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兑付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付息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 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 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国 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吉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 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 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摘牌。根据《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布的《关于做 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债权登记日和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4月 19日收盘后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 9108海能达大厦 联系人:周炎 联系电话:0755-26972999-1170 传真:0755-86137135 邮编:518057 2、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宋禹熹 联系电话:0755-2383 5225 传真:0755-2383 5201 邮编:518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47fd6c93-69f6-44da-b872-b122b1490744.PDF ─────────┬──────────────────────────────────────────────── 2024-04-17 08:08│海能达(00258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美国时间 2024 年 4 月 4 日针对产品禁售等判令向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简称 “上诉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简称“一审法院”)原相关判令。2024年 4月 17 日凌晨,上诉法院 作出判令,决定暂停执行一审法院对公司颁布的产品禁售令及罚款等,该判令立即生效。公司将与全球合作伙伴紧密合作,即刻恢复 正常的商业活动并启动相关产品的销售。 目前案件仍处于上诉阶段,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各项应对措施,继续尽最大努力争取撤销相关判令。 案件前期进展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及公司通过临时公告、定期报告披露的诉讼相 关内容。 目前上诉法院已暂停禁售令及罚款,案件后续进展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循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通过临时报告 /定期报告的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db9db3b8-e695-4c46-b6c9-eab7589c1f6b.PDF ─────────┬──────────────────────────────────────────────── 2024-04-12 18:09│海能达(002583):中信证券关于海能达重大诉讼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0411 ─────────┴────────────────────────────────────────────────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能达”、“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编制。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海能达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19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发行人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 种、各品种的期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予以确定。 2019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同 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68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 债券。 发行人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发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 149460,简称“21 海能 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规模 3.6 亿元)。 二、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 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诉请发行人全新设计开发的 H 系列产品不侵犯 MOTOROLA SOLUTIONSINC.及MOTOROLA SOLUTIONS MALAYSIA SDN.BHD.(前述两家公司统称“摩托罗拉”)商业秘密和版权(简称“深圳案件” )。该案件进入庭审环节后,摩托罗拉向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美国法院”)提交了禁诉令动议,要求公司撤回深圳案件 的起诉,美国法院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批准了该动议。近日,发行人收到美国法院的判令,判令认定发行人未能完全遵守其禁诉 令,临时禁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的产品,并处以每天 100 万美元的罚款,直至公司完全遵守禁诉令之时止。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撤销于 2022 年 6 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发行人全新设计开发的 H 系列产品不侵犯摩托罗拉商业秘 密和版权的起诉。同时按要求暂停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产品,并已向伊利诺伊州法院申请撤销上述判令。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及进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商 密 诉 讼 及 诉 讼 相 关 的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发 行 人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0-01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海能达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0)、《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公司上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 05)、《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海能达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目前,发行人已撤销深圳案件的起诉,同时按要求暂停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产品,并已向美国法院申请撤销全球禁售判令。近几 日发行人正在美国法院持续进行听证。发行人将进一步采取各项应对措施,争取最短时间撤销上述判令。根据发行人 2022 年度经审 计财务数据,发行人专业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83.31%,其中双向无线电技术相关产品为主要构成。目前发行 人正在积极申请撤销上述判令,但案件后续进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担保人担保意愿未发生不利变化。中信证券作为上述债 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b6ab318e-133b-4803-93f0-cf533ec70975.PDF ─────────┬──────────────────────────────────────────────── 2024-04-11 00:00│海能达(002583):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3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等 10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并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关于2023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高新投集团”)共申请借款 1 5,000 万,并分成两笔发放。 第一笔借款金额 1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2 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编号为粤(2019 )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51555 号和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51556号的不动产向高新投集团提供抵押担保,并与高新投集团 签订《委托贷款抵押合同》。 第二笔借款金额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2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编号为粤(2019) 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51555号和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51556 号的不动产向高新投集团提供抵押担保,并与高新投集团签订 《委托贷款抵押合同》。 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已履行上述子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 年 5月 1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 9108号海能达大厦 4、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5、注册资本:181,607.9691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矿用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器材及配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 制项目);无线电通讯器材软件的技术开发;通信工程的咨询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软件开发;视频监控 系统技术开发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开发、销售数码产品;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 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不含限制 项目)。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矿用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器材及配件;手机、通讯类产品、电子类产品、执法记录仪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公司最新的信用等级为 AA-。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半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33,682.88 305,796.21 净利润 11,908.49 5,874.37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69,013.43 936,177.08 所有者权益 494,887.80 482,971.78 资产负债率 48.93% 48.41% 备注:以上为被担保方单体数据,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 2,抵押物:编号为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51555号和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51556号的不动产 3、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4、债务人/被担保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5、担保范围:委贷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委 贷合同项下应由债务人承担但实质上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垫付的其他费用、和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的费用。实现债权/担保权 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 、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6、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61,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余额为9,000.00万元(本数据 不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61,957.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99%。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委托贷款抵押合同; 2、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d10b8c79-9b09-4888-8ec2-67754b65052d.PDF ─────────┬──────────────────────────────────────────────── 2024-04-08 07:50│海能达(00258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诉请公司全新设计开 发的H系列产品不侵犯MOTOROLA SOLUTIONSINC.及 MOTOROLA SOLUTIONS MALAYSIA SDN.BHD.(前述两家公司统称“摩托罗拉”)商业秘 密和版权(简称“深圳案件”)。该案件进入庭审环节后,摩托罗拉向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美国法院”)提交了禁诉令 动议,要求公司撤回深圳案件的起诉,美国法院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批准了该动议。近日,公司收到美国法院的判令,判令认定 公司未能完全遵守其禁诉令,临时禁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的产品,并处以每天 100 万美元的罚款,直至公司完 全遵守禁诉令之时止。 目前,公司已撤销深圳案件的起诉,同时按要求暂停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产品,并已向美国法院申请撤销上述判令,近日正在美 国法院持续进行听证。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各项应对措施,争取最短时间撤销上述判令。 本次案件起源于公司与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相关诉讼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4月 30日披露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 8月 28日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2022 年 4月 8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 年 8 月 4 日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第六节重要事项”、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第三节 其他重 要事项”,及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月 17日、2020 年 3月 9日、2020 年 12月 21 日、2021 年 1月 12 日、2021 年 8月 14日、2 021 年 9月 9日、2021 年 10月 18日、2022年 1 月 22 日、2022 年 2 月 9 日、2022 年 7月 7日、2023 年 9 月 5 日通过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公司上诉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专业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83.31%,其中双向无线电技术相关 产品为主要构成。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申请撤销上述判令,但案件后续进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循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通过临时报告 /定期报告的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17f43da9-7322-49da-841a-497ccdfc4406.PDF ─────────┬──────────────────────────────────────────────── 2024-04-08 07:50│海能达(00258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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