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83 海能达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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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6:17 │海能达(002583):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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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6:17 │海能达(002583):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 │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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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6:16 │海能达(00258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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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6:16 │海能达(00258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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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6:15 │海能达(002583):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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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44 │海能达(00258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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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42 │海能达(00258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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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42 │海能达(002583):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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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39 │海能达(00258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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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5 │海能达(00258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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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6:17│海能达(002583):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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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
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6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6年 9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核实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年 9月 29日至 2026年 10月 8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平台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
少于 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 10月 1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 10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 10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参与认购,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之后误
操作交易公司股票,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资格。根据
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由 550人调整为 540人,其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00人调整为 191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350人调整为 349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与预留权益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
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权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行
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调整及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1c009faa-9f6c-4711-8740-3e1b3bae1a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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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6:17│海能达(002583):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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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449cbcba-709b-4f98-8a47-aa01ab401d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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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6:16│海能达(00258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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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网络通讯方式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 10月 16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3.本次会议应出席 9人,实际出席 9人(其中:
委托出席的董事 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是董事徐珊女士、独立董事张学斌先生、
独立董事李强先生、独立董事王兴军先生。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炎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
蒋叶林、孙鹏飞、于平、康继亮、徐珊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不再参与认购,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之后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
法合规性,取消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资格。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550 人调整为 540 人。其中: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00 人调整为 191 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350 人调整为 349 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与预
留权益不变。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 4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蒋叶林、孙鹏飞、于平、康继亮、徐珊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 1,20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4.22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4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200.00 万份,行权价
格为 8.44 元/份。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12fb45cb-ed8a-490a-83d7-094eabb139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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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6:16│海能达(00258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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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授权日)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除 10名不再参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和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40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
要进行激励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本次确定的首次授予日/授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在《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权益的期间内,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授权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满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授权日为 2026年 10月 16日,并同意向 19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1200万股、向 34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200万份。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11ea80d3-d683-45cc-97ec-278ede4c4d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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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6:15│海能达(002583):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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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92393ace-5f55-489a-b355-50c88077ca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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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44│海能达(00258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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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清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79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735,645,826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450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21,933,4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4.1981%。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9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3,712,34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2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7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2,744,9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07%。
8、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730,215,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18%;反对 5,128,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972%;弃权30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7,314,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254%;反对 5,128,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486%;弃权 30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60%。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730,263,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84%;反对 5,089,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918%;弃权29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7,36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369%;反对 5,089,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749%;弃权 29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2%。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729,688,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2%;反对 5,666,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702%;弃权29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6,787,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075%;反对 5,666,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122%;弃权 29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
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10e223b5-c7ae-4995-ac76-a400f833d0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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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42│海能达(00258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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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通知,获悉陈清州先生与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证担保”)、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办理了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数(万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
其一致行动人 股)
陈清州 是 500 0.80% 0.27% 2025 年 9 2026 年 高新投
月 29 日 10 月 15 保证担
日 保
陈清州 是 7641.8061 12.29% 4.20% 2023 年 9 2026 年 华融资
月 26 日 10 月 15 产
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比 本次解 本次解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例 质押前 质押后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质押股 质押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份数量 份数量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结数量
陈清 621,93 34.20% 254,56 173,15 27.84% 9.52% 173,150 100.00 361,52 80.56%
州 3,484 8,061 0,000 ,000 % 5,663
翁丽 17,600 0.97% 8,100, 8,100, 46.02% 0.45% 0 0.00% 0 0.00%
敏 ,000 000 000
合计 639,53 35.17% 262,66 181,25 28.34% 9.97% 173,150 95.53% 361,52 78.89%
3,484 8,061 0,000 ,000 5,663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
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106b7efc-672c-4c05-a286-9506e3282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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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42│海能达(002583):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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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针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2026 年 3月 24 日至 2026 年 9月 24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核查对象
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4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 3名同时为激励对象)存在股票变动情况。经核查,其中 1名内幕知情人的股票变动
情况是由于办理了转托管业务,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其中 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
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且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无关;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激励对象)在
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之后,经过公司核查,该交易行为系其误操作所致。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38 名激励对象(其中 3 名与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重合)存在股票变动情况。经核查,其中 37 名激励对象在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其余 1名激励对象(与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重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时间之后,经过公司核查,该交易行为系其误操作所致,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该名激励对象自愿
放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获授权益的资格,并将配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
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4792489b-2061-47b7-83e7-7a48156ae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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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39│海能达(00258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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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
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
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
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相关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
理解,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于 2026 年 10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0月 16日下午 14:30在广东省深
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6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
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6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与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人数为 979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为 735,645,826 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508%;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
小股东及其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 976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为 22,744,94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
2507%。
1、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6年 10月 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的公司股东名册,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文件进行了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为 621,933,48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34.1981%。
2、以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
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78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113,712,34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6.2527%。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与会议出席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会议出
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
表决,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
表决结果。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股东的投票结果
进行了单独统计。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0,215,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18%;反对 5,128,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72%;弃权 30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4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314,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254%;反对 5,128,66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486%;弃权 30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0,263,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84%;反对 5,089,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18%;弃权 29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36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369%;反对 5,089,16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749%;弃权 2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9,688,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02%;反对 5,666,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2%;弃权 29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787,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075%;反对 5,666,26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122%;弃权 2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0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0aba0668-a3fa-44b8-a17d-9839126a72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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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5│海能达(00258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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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月 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 4家合并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4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 2026年度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等17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
权期限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天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敞口授信额度。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招商银行
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合同主体
债权人:招商银行
保证人:公司
被担保人:鹤壁天海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4. 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
、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 保证期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4 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审批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为329,316.0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余额为 131,502.0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3.0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总余额为 4,90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因对外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359f3ad3-a4bd-4977-b74a-bf9558bcc2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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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海能达(002583):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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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
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平台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26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止,时限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
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截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
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信息。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次公示情况,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能达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拟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7bdaf458-4b29-41d1-b1fc-f0f63269f7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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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海能达(00258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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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通知,获悉陈清州先生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粤海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深圳粤海支行”)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数(万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一致行动人
陈清州 是 720 1.16% 0.40% 2025 年 9月 2026 年 9月 广州银
8日 29 日 行深圳
粤海支
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 本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数量 比例 解质 解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况
(股) 押前 押后 比例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质
质押 质押 押股 质押 押股 押股份
股份 股份 份限 股份 份限 比例
数量 数量 售和 比例 售和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陈清 621,93 34.20 261,76 254,56 40.93% 14.00% 254,56 100.00 280,10 76.25
州 3,484 % 8,061 8,061 8,061 % 7,602 %
翁丽 17,600 0.97% 8,100, 8,100, 46.02% 0.45% 0 0.00% 0 0.00%
敏 ,000 000 000
合计 639,53 35.17 269,86 262,66 41.07% 14.44% 254,56 96.92 280,10 74.33
3,484 % 8,061 8,061 8,061 % 7,60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
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7e68afd0-d51a-4825-b9b1-5ea956995d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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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44│海能达(0025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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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9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16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 2026年 10月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6日 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10 月 9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 9108号海能达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
要的议案
2.00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
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 13日(星期二)上午 9:00-下午 17:00。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
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10月 13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不接
受电话登记。
6、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 9108号海能达大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5-26972999-1170
传 真:0755-86133699-0110
邮 箱:stock@hytera.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 9108号海能达大厦
邮 编:518057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c1578716-eef6-42a4-8ae7-20a4cc0aed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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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7│海能达(002583):海能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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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
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结果与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直接挂钩。第二章 考核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考核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审议考核办法、审定考核结果,并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收集、汇总考核数据,提出考核结果并审定。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考核所需的财务数据及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第三章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第八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在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
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 2026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4.0亿元
限售期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 2027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5.0亿元
限售期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除 2028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0亿元
限售期
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 2027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5.0亿元
限售期
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 2028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0亿元
限售期
上述“扣非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
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 2027年 9月 30日前完成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
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上所示,若在 2027年 9月 30日之后授予的,则不能以 2027年业绩作为预留部分考核期。
第九条 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根据考核年度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考核年度扣非净利润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
目标的,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第四章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第十条 公司年度考核结果采用等级制,等级分为 S、A、B、C、D五个等级。个人层面考核系数如下:
等级 S A B C D
行权/解除限 100% 100% 100% 0% 0%
售比例
第十一条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 B及以上(含 B)的,可按 100%的比例行权/解除限售
;考核结果为 C、D的,不得行权/解除限售,其当年对应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所在一级部门在公司的年度考核低于公司规定的基础目标的,该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须为 A及以上(含 A)方可行权
/解除限售,A以下不得行权/解除限售。预留部分权益的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要求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第十二条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解除限售数量=当期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考核系
数。
第五章 考核程序与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 考核期间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财务部
等相关部门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和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定。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董事会根据审定的考核结果,审议确定符合行权/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解除限售数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五条 对未达到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分别注销和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回购注销。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七条 本办法如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本激励计划同步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cdab6b18-9fe0-451c-b13a-b296373da4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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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7│海能达(002583):海能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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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海能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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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7│海能达(002583):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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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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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7│海能达(002583):海能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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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
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
司。
一、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
子公司),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50人,其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6人,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
公司)共 544人。预留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
定。
三、激励工具、股票来源与授出权益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3,000.00万股/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1,861.9381万股的 1.65%
。其中:限制性股票 1,500.00万股,股票期权 1,500.00万份。首次授予权益 2,400.00万股/万份(限制性股票 1,200.00万股、股
票期权 1,2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0.00%,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2%;预留权益 600.00万股/万份(限
制性股票 300.00万股、股票期权 3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0.00%,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
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 8.44元,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8.11元;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8.44元。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4.22元,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8.11元的 50%,即每股 4.06元;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8.44元的 5
0%,即每股 4.22元。
(三)预留权益 600.00 万股 /万份,其中限制性股票 300.00 万股、股票期权300.00万份。预留部分权益在每次授予前,须召
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预留授予董事会
决议公布前 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公布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 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较高者;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 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较高者的 50%。
五、有效期与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并公告、登记;预留部分权益须在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授出。
首次授予权益自授予日起满 12个月后,在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前提下分三期行权/解除限售,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 3
0%、40%、30%;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自预留授予日起满 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行权比例分别为 50%、50%;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50%。
六、业绩考核要求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权益的考核目标为: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2026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4.0亿元;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2027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5.0亿元;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2028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0亿元。预
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考核目标为:第一个行权期,2027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5.0亿元;第二个行权期,2028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
0亿元。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目标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5.0亿元;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8年
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0亿元。上述“扣非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
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 2027年 9月 30日前完成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上所示,若在 2027年 9月 30日之后授予的,则不能以 2027年业绩作为预留
部分考核期。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根据考核年度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考核年度扣非净利润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行
权/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当期不得行权/解除限售,对应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年度考核结果采用等级制,等级分为 S、A、B、C、D。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 B及以上(含 B)的,按 100%的比例行权/解除限售;考核结果为 C、D的,不得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
所在一级部门在公司的年度考核低于公司规定的基础目标的,该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须为 A及以上(含 A)方可行权/解除限售,A
以下不得行权/解除限售,其当年对应的权益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处理。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解除限售数量=当期计划行权
/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考核系数。个人层面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预留部分权
益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七、会计处理与费用测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模型测算股票期权公允价值,限制性股票按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计量。假设 2026年 10
月完成首次授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需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预计为 6,236.40万元(其中限制性股票 4,572.00万元、股票
期权 1,664.40 万元),2026 年—2029年分别摊销 909.30 万元、3,209.70 万元、1,613.40万元、504.00万元;预留部分权益授予
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实际授予日数据重新测算为准。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以实际授予日、
授予日股价、授予数量及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为准,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八、其他重要说明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激励计划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其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12927728-9497-4c18-b173-bcf1a5b156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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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6│海能达(002583):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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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二〇二六年九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
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关于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司
),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
或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等合同。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的内容
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激励工具、股票来源、授予数量、激励对象范围、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有效期、行权/解除限售安排、业绩考核要求
、调整方法和程序等内容的设定合法、合规。本激励计划设置的业绩考核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行
权/解除限售安排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相结合,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能够有效发挥激励与约束作用。
四、关于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
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核查结论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f2016207-d8db-4d71-aa6c-aa11d189c2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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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6│海能达(002583):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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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6 年 9月 23 日向各位董事发
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9月 24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3.本次会议应出席 9人,实际出席 9人(其中
:委托出席的董事 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人)。董事蒋叶林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无法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书面委
托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李强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张学斌先生代为出
席并表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是董事孙鹏飞先生、独立董事张学斌先生、独立董事王兴军先生。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
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炎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蒋叶林、孙鹏飞、于平、康继亮、徐珊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蒋叶林、孙鹏飞、于平、康继亮、徐珊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蒋叶林、孙鹏飞、于平、康继亮、徐珊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对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对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权益授予前,将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或放弃认购的部分权益份额,在其他激
励对象或者符合条件的员工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权益授予前,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首次授予及预
留授予的权益份额进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
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及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注销/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
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 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 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 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
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授权董事会确定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
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
接行使。
4.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五)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拟定为 2026 年 10 月 9日(星期五
)。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e7c7378a-0295-430c-9487-0e599f5a43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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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2│海能达(002583):海能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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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海能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3bcd2f83-8b6d-4e20-8888-63939b8d2b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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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9:22│海能达(00258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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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通知,获悉陈清州先生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以及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证担保公司”)办理了部分股票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 质押
称 股股东或 数(万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期日 人 用途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陈清州 是 4,188 6.73% 2.30% 否 否 2026年 2027年 高新 补充
9月 18 9月 18 投小 流动
日 日 额贷 资金
款公
司
6,582 10.58% 3.62% 否 否 2026年 2027年 高新 补充
9月 21 9月 21 投集 流动
日 日 团 资金
500 0.80% 0.27% 否 否 2026年 2027年 高新 补充
9月 21 9月 20 投保 流动
日 日 证担 资金
保公
司
合计 11,270 18.12% 6.20%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股)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数量 数量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股) 结、标记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数量 (股)
(股)
陈清 621,93 34.20 149,068 261,768 42.09% 14.39 261,768, 100.00 272,907 75.77
州 3,484 % ,061 ,061 % 061 % ,602 %
翁丽 17,600, 0.97 8,100,0 8,100,0 46.02% 0.45% 0 0.00% 0 0.00%
敏 000 % 00 00
合计 639,53 35.17 157,168 269,868 42.20% 14.84 261,768, 97.00 272,907 73.83
3,484 % ,061 ,061 % 061 % ,60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
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及《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a116ed9f-7c46-4b07-8297-554432d966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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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9:05│海能达(002583):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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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
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等 17 家银行及非银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为满足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
2 年。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技术服务”)拟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拟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证担保公司”)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15,
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 1年。子公司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萨特”)以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
区宝龙工业城海能达科技厂区1号厂房与4号楼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向高新投保证担保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与高新投保证
担保公司签订编号为委抵 C202601276-01 号的《抵押合同》,具体担保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3 年 5月 11 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 9108 号海能达大厦
3、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4、注册资本:181,861.94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矿用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器材及配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
制项目);无线电通讯器材软件的技术开发;通信工程的咨询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软件开发;视频监控
系统技术开发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开发、销售数码产品;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
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不含限制
项目)。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矿用对讲机、防爆通讯
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器材及配件;手机、通讯类产品、电子类产品、执法记录仪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6、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海能达技术服务、诺萨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公司最新的信用等级为 AA-。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6 年半年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53,812.67 366,528.86
净利润 16,731.93 -21,709.28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34,699.02 902,459.47
所有者权益 126,632.42 109,900.49
资产负债率 86.45% 87.82%
备注:以上为被担保方单体数据,2025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海能达技术服务为公司上述中信银行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子公司诺萨特以其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海能达科技厂区1号厂房与4 号楼为公司上述高新投保证担保公司综合授信
项下的债务提供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抵押担保。具体担保情况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审批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为329,317.48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余额为 130,451.4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2.8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总余额为 4,9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
担保、因对外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12e96aec-5a9c-4ca5-a633-beedbe4030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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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5│海能达(00258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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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
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 HMF Smart SolutionsGmbH
(以下简称“HMF”)等 3 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授权的期限为
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秘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秘鲁”)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项目融资贷款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并经工银秘鲁协调,由 HMF 的秘鲁分公司 HMF SMARTSOLUTIONS GMBH SUCURSAL DEL PERú作为借款人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拿马分行(以下简称“工银巴拿马”)作为贷款人、工银秘鲁作为代理行签订了贷款合同,授信额度
为敞口人民币 19,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一年。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合同主体
债权人:工银巴拿马(甲方)
保证人:公司(乙方)
被担保人:HMF SMART SOLUTIONS GMBH SUCURSAL DEL PERú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25,000 万元
4. 担保范围: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
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
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
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审批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为329,317.48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余额为 131,003.4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2.8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总余额为 4,9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
担保、因对外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77285f2e-7d0b-4eaf-a2e7-a45f1845d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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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23│海能达(002583):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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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72991c5f-55c3-4662-a7e5-8fc494058e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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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23│海能达(00258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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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707cc67-5d5e-432b-a521-281686b9ec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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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22│海能达(002583):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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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069b4b6-ac87-4aed-88c6-bc19630576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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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55│海能达(00258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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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3d06ac13-0e4d-4474-866d-fdcb49f305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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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9:12│海能达(00258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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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通知,获悉陈清州先生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同时与高新投小额贷款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如
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押
称 股东或第一 数(万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 到期 人 用途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日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押
陈清州 是 400 0.64% 0.22% 是 否 2026 2027 高新 补充
年 7月 年7月 投小 流动
20 日 16 日 额贷 资金
款公
司
二、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数(万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
大股东及其 股)
一致行动人
陈清州 是 1,586.25 2.55% 0.87% 2025 年 7 2026 年 7 高新投小
月 15 日 月 20 日 额贷款公
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例 押及解 押及解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质押前 质押后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质押股 质押股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结数量 结数量
陈清 621,93 34.20 160,93 149,06 23.97% 8.20% 149,068, 100.00 385,60 81.55%
州 3,484 % 0,561 8,061 061 % 7,602
翁丽 17,600, 0.97% 8,100,0 8,100,0 46.02% 0.45% 0 0.00% 0 0.00%
敏 000 00 00
合计 639,53 35.17 169,03 157,16 24.58% 8.64% 149,068, 94.85 385,60 79.94%
3,484 % 0,561 8,061 061 % 7,602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
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dec4ccd-e6a3-4a60-95c0-45baf3942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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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3│海能达(00258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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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e 亏损 e 扭亏为盈 e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3,500 万元-5,000 万元 盈利:9,358.18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46.57%-6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8,500 万元-10,000 万元 盈利:7,910.75 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 7.45%-26.4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92 元/股–0.0275 元/股 盈利:0.0515 元/股
注:上表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扣非净利润实现稳定增长,主要系汇兑损失及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进入第二季度,公司
综合毛利率实现稳定提升,法务费用同比下降,单季度营业利润、扣非净利润同比实现显著增长。
今年以来,公司围绕“AI 赋能专网创新,组织变革提质增效”的年度发展主题,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市场拓展力度,海外市场
及成长型业务逐渐成为公司主营业务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
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63e1555-1e87-4413-8fda-eab714291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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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23│海能达(00258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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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0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0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财务总监康继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36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641,505,752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74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21,933,5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
.1981%。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43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572,16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6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3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572,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62%。
8、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627,624,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61%;反对 13,094,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412%;弃权78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690,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747%;反对 13,094,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033%;弃权 78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
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6174c705-9327-4617-b1d6-6113300116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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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19│海能达(00258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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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
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
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
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相关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
理解,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于 2026年 7月10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省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召开,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康继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0日 9:15至 9:25、9
: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0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与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人数为 1,436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为 641,505,75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743%;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 1,435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为 19,572,26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1.0762%。
1、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6年 7月 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的公司股东名册,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文件进行了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为 621,933,58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34.1981%。
2、以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
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34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19,572,16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76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与会议出席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会议出
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
表决,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
表决结果。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股东的投票结果
进行了单独统计。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7,624,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61%;反对 13,094,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12%;弃权 7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2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90,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747%;反对 13,094,48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033%;弃权 78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2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d04821aa-12e0-42b0-a50f-14babda24e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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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46│海能达(00258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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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6 年 6月 18 日向各位董事
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 6月23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3.本次会议应出席 9人,实际出席 9人(其中:
委托出席的董事 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人),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是董事孙鹏飞先
生、独立董事张学斌先生、独立董事李强先生。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炎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 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秘
鲁)有限公司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项目融资贷款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以 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3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5.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或满足
其业务发展需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以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 7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3日。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9dd8ac96-af8e-4b5e-b030-8b5ab38b75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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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45│海能达(002583):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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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于 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为有效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海外项目合同顺利履行,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
秘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秘鲁”)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项目融资贷款授信额度。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工银秘鲁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项目融资贷款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贸易融资、出口信贷、融资租赁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
担。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b10cb3c-e2e2-4d7a-9d34-2e5d8a7e98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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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45│海能达(002583):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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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是公司向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担保事项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
融资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审批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 3 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提供不超过 5.5 亿元或
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支撑子公司向约旦阿拉伯银行公众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秘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及银行产品的需求,公司拟向 3 家
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或等值外币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以上
额度在担保额度授权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本次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全资
和控股子/孙公司),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保函、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专项贷款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融资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抵押担保
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本项担保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二、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方 股比例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上市公司最 关联
资产负债 (万元) (万元) 近一期净资 担保
率 产比例
海能 HMF Smart 100% 87.77% 0 25,000 11.99% 否
达通 Solutions GmbH
信股 海能达国际科技有 100% 107.22% 0 15,000 7.20%
份有 限公司
限公 海德斯通信有限公 80.23% 37.57% 1,000 15,000 7.68%
司 司
HMF Smart Solutions GmbH 和海能达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
公司,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充分了解前述子公司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HMF Smart Solutions GmbH
(1)注册地址:Fritz-Hahne-Strasse 7
(2)董事:Hucke,Martin,Hannover
(3)注册资本:欧元 9,400,000.00
(4)经营范围:工厂、设备、系统、IT 和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以及数字化产品的开发、制造、集成和分销,包括咨询和服务以及
所有相关的法律交易。
(5)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HMF Smart Solutions GmbH(单体数据)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13,474.36 万元,所有者权益
为人民币 13,970.2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7.69%;2025 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8,910.5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886.30 万元。
2、海能达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北环大道 9108 号好易通大厦 401
(2)法定代表人:田昊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 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
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货物进出口。
(5)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海能达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3,155.78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5,229.1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08.28%;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99,105.84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073.79 万元。
3、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北环大道 9108 号好易通大厦 601
(2)法定代表人:张杨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4,927.2728 万元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线电通讯设备及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销售及相
关的技术咨询服务;通信设备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设备嵌入式软件开发与销售;通信系统工程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铁路机车车辆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线电通讯设备及软件、通信设备的生产;视频监控系统技术的生产。
(5)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8,985.71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77,301.33 万元,资产
负债率 35.03%,2025 年的营业收入为 41,841.46 万元,净利润为 1,418.06 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协议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获得相关银行授信和融资资源,支撑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
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产品及融资的需求。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中,虽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充
分了解前述子公司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同意公司为 3 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提
供额度不超过 5.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审批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为274,318.53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余额为 103,652.53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9.7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总余额为 4,90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因对外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a6affda-ee3b-4aa9-a307-ced795f02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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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44│海能达(0025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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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10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7 月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0日 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7 月 3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年 7月 3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
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 9108号海能达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8日(星期三)上午 9:00-下午 17:00。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
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7月 8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不接受
电话登记。
6、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 9108号海能达大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5-26972999-1170
传 真:0755-86133699-0110
邮 箱:stock@hytera.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 9108号海能达大厦
邮 编:518057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aae7381a-010b-4048-8085-4ace1948d3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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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海能达(00258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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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ec60563-aacc-4709-ab7a-ecb3160c12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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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海能达(00258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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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月 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 4家合并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9.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 2026年度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等17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
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近日,子公司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天海”)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以下简称“
郑州银行”)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敞口授信额度。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郑州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与郑州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子公司鹤壁天海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敞口授信额度。海
德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一:
1. 担保合同主体
债权人:郑州银行
保证人:公司、海德斯
被担保人:鹤壁天海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4. 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
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
等全部债权。
5.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协议二:
1. 担保合同主体
债权人:中信银行
保证人:公司、海德斯
被担保人:鹤壁天海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4.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
、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审批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为274,318.53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余额为 103,652.53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9.7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总余额为 4,90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因对外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2642a57-0f29-4b7e-b501-4b7bf54587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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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22│海能达(002583):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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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通知,获悉陈清州先生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联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质押股数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押
称 股股东或 (万股)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 到期 人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日
东及其一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陈清州 是 3,737 6.01% 2.05% 是 否 2026 2027 万联 偿还
年 5月 年5月 证券 债务
27 日 27 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股) 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标记 结数量
数量
陈清 621,93 34.20 172,56 209,93 33.75% 11.54 209,930, 100.00 324,74 78.82%
州 3,484 % 0,561 0,561 % 561 % 5,102
翁丽 17,600, 0.97% 8,100,0 8,100,0 46.02% 0.45% 0 0.00% 0 0.00%
敏 000 00 00
合计 639,53 35.17 180,66 218,03 34.09% 11.99 209,930, 96.28 324,74 77.04%
3,484 % 0,561 0,561 % 561 % 5,102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
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万联证券出具的《关于陈清州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8b00c8a5-0cd0-4be1-9577-e01c4da858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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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57│海能达(002583):关于举办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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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8 日、2026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2026 年一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6 月 1 日(星期一)15:00-17
:00 举办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举行,参会方式如下:
1.APP/小程序:
下载“进门”App,搜索“002583”、“海能达”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海能达(002583)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点击进入会议。
2.PC 端:
访问网址 https://s.comein.cn/fc1qq9cb ,进入 “海能达(002583)2025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点击进入
会议。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清州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蒋叶林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康继亮先生、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周炎先生、独立董事张学斌先生。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现就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周一)中
午 12: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电子信箱:stock@hytera.com,或按上述参会方式点击“问题征集”进行会
前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0825112-f1ab-4d65-b9a0-639bfaaff9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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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05│海能达(00258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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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2026 年 4月 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 4家合
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9.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年度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等17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
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技术服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
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3,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 2年。公司及子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市海能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能达”)、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海能达通信”)、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萨特”)、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
天海”)拟为子公司海能达技术服务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与中
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诺萨特以名下编号为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271716 号,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2
71717 号的房产为海能达技术服务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 23,000 万元的顺位抵押担保,并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抵
押合同》。若后续上述房产产权发生变动,将由新的产权所有者以该房产为海能达技术服务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 23,
000 万元的抵押担保,并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二)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 2年。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海能达、海能达技术
服务、深圳海能达通信、诺萨特、鹤壁天海拟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并分别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诺萨特以名下编号为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271716 号,粤(2024)深圳
市不动产权第 0271717 号的房产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抵押担保,并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若后续上述房产产权发生变动,将由新的产权所有者以该房产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 50,000 万元
的抵押担保,并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三)子公司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智捷”)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
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人民币 900 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 2年,公司为安智捷上述流动资金借款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 万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1. 担保合同主体
债权人:中信银行
保证人:海能达、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海能达、深圳海能达通信、诺萨特、鹤壁天海
被担保人:海能达技术服务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23,000 万元
4. 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
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5.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1. 担保合同主体
债权人:中信银行
保证人: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海能达、深圳海能达通信、诺萨特、鹤壁天海被担保人:海能达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4. 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
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1. 担保合同主体
债权人:交通银行
保证人:海能达
被担保人:安智捷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900 万元
4. 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
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
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5.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
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
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审批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为276,319.88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余额为 104,353.8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0.0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总余额为 4,90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因对外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e68bf51-68a2-4987-932e-713a70ef5c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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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海能达(00258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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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3a7fab0-4e95-40cd-82fb-b4de7369ad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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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海能达(00258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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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月 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 4家合并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9.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 2026年度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等17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
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斯”)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4,9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 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子公司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天海”)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
行”)申请人民币 2,500 万元敞口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一年。海德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广发
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广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
子公司海德斯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4,9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 1年,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担保公司”)为海德斯本次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提供担保,由公司向高新投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并与高新投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 1年。子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海能
达软件”)、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海能达”)、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技术
服务”)、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能达通信”)、鹤壁天海拟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以名下编号为深房地字第 4000551359
号的房产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抵押担保,并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子公司为鹤壁天海提供担保
1. 担保合同主体
债权人:广发银行
保证人:公司、海德斯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2,500 万元
4. 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
5.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高新投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1. 担保合同主体
担保权人:高新投融资担保公司
保证人:公司
2. 担保方式:反担保保证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4,900 万元
4. 担保范围:债务人依据主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担保权人因履行担保义务而垫付的资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
担保权人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担保权利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本合同项
下应由保证人/债务人承担但实质上由担保权人垫付的费用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
法产生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5.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三)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1. 担保合同主体
债权人:中国银行
保证人: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哈尔滨海能达、海能达技术服务、深圳海能达通信、鹤壁天海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4. 担保范围: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
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审批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为333,321.58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余额为 102,255.5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9.0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总余额为 4,90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因对外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a266b1b-75d4-4e76-9235-374fcf73a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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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4│海能达(00258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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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69916dc-6e23-4204-a330-8faa10ca51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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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4│海能达(002583):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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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1c68fbd-8890-4910-b6d8-44dd0ed2d9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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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00:30│海能达(00258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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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53380686-7a87-4b84-90c6-60af709ab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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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7│海能达(002583):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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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
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致同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
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44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361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400人
2024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26.14亿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
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
2024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297
司(含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3.86亿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36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二、执业记录
1、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
员 注册会计 事上市公司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复核上市公司
师 审计 业 审计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 平 海 2016 年 2008 年 2023 年 2024 年 4 份
人 鹏
签字注册 平 海 2016 年 2008 年 2023 年 2024 年 4 份
会计师 鹏
欧 阳 2022 年 2013 年 2020 年 2024 年 1 份
乐
项目质量 邱 连 1999 年 1999 年 1998 年 2023 年 15 份
控制复核 强
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
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
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致同所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
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与公司参审及境外审计师的沟通
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
人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经验丰富的审计服务人员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致同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0bd1f4b0-dc89-48a9-915d-509793b6bb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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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7│海能达(00258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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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84deae26-0c14-4573-96b4-09fbf6f364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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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7│海能达(00258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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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c1cf7554-7741-469d-8dcd-ec1fe6fb8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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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6│海能达(00258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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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于 2026 年 4 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提请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
司股票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
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
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
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
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
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符合
《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依照前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
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
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且公司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情况、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或终止
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股本变更登记、新增
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
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
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须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29c9c627-3b15-4096-8acf-254cf8a093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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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5│海能达(0025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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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b07a3c3b-cccf-4438-84ab-15a38f3cdc0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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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海能达: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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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97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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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海能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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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35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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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海能达: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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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8/12250834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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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海能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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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66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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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海能达: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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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7844.PDF
─────────┬────────────────────────────────────────────────
2025-04-29│海能达: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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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84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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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海能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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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8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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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海能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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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9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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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海能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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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7/1220807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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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海能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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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2234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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