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85 双星新材 更新日期:2025-06-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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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44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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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6 │双星新材(00258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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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5 │双星新材(002585):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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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5 │双星新材(00258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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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5 │双星新材(00258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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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5 │双星新材(00258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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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5 │双星新材(002585):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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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5 │双星新材(00258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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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5 │双星新材(002585):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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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5 │双星新材(00258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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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44│双星新材(00258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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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6 月 5 日 15:00 时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或“会议”),现
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 88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3)人
的议案
1.01 选举吴培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选举吴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3 选举邹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应选人数(3)人
议案
2.01 选举黄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2 选举吕忆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3 选举程银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非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第 1-2 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3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
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
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故,上述
所有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6月4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23808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5年
6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3808
联系人:花蕾
电子邮箱:002585@shuangxingcaisu.com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ae75708b-6130-43be-9cf7-1d8d48f06d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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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6│双星新材(00258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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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电
话、书面、微信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由 7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
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邹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时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由 7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
黄力先生、吕忆农先生、程银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力先生、吕忆农先生、程银春先生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
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同时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19)。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
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02fc4348-e243-44a8-ba7d-958a5c01c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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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5│双星新材(002585):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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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
行披露。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五)推荐董事担任相关委员会委员,提交董事会批准;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对本工作制度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
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
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本公司外部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取得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按需召开,由提名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
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提名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
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五条 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
责。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提名委员会委员对
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规
定。
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回避表决
第二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足本工作制度规定的人数时,应当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就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
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ef95be86-f990-4bcd-b6c0-8e84b3c125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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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5│双星新材(00258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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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双星彩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
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披露
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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