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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85(双星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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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85 双星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9:08 │双星新材(002585):双星新材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17 18:18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6-10 17:48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5-26 18:28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5-24 15:37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18:48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8:48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30 00:00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4-28 18:59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力)更正后 │ ├─────────┼──────────────────────────────────────────────┤ │2026-04-28 18:59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更正的公告 │ └─────────┴──────────────────────────────────────────────┘ ─────────┬──────────────────────────────────────────────── 2026-07-14 19:08│双星新材(002585):双星新材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000 ~ 5,000 -14,946.53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26.76% ~ 133.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680 ~ 1,000 -17,276.88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03.94% ~ 105.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5 ~ 0.044 -0.131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修复并增长,主要原因系:聚酯薄膜行业积极响应“反内卷”号召,加强行业自律,行 业新增产能放缓,供需格局有所改善;叠加地缘因素推高国际油价,带动产品销售价格上涨,行业盈利环境改善;公司持续技术创新 ,加大高端新品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推进以新材料为主导的发展。综上多重因素共同影响,推动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45c3142b-7ed8-49d4-94b5-d6f96e1c92d9.PDF ─────────┬──────────────────────────────────────────────── 2026-06-17 18:18│双星新材(00258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6 月 17 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2026 年 6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形。 2、公司 MLCC 离型膜项目仍在培植建设阶段,受多重因素影响,目前该产品毛利为负,2025 年该项目营收占公司整体营收比例 约为 0.3%,该业务对公司业绩影响很小,后续该项目建设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产品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的 MLCC 离型膜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用领域,因 AI 算力相关产品技术壁垒较高,公司未涉及 AI 算力相关 应用领域。公司生产的 MLCC 离型膜是MLCC 流延涂布工艺成型步骤耗材,占 MLCC 产品总成本约在 10%-20%。 下游行业易受全球宏观经济景气度、居民消费意愿波动、终端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迭代周期、头部客户新品出货计划影响, 市场需求具备较强周期性与不确定性;同时行业竞争激烈,易出现价格下行挤压盈利空间,叠加上游核心原材料价格起伏、国际贸易 摩擦、地缘政策变动等多重因素扰动,可能造成下游订单增减变化、生产成本波动、产品交付受阻,进而对公司产品销量、营收及经 营效益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4、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742.23 万 元。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司后续业绩经营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截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4.86 元/股,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超过大部分同行业公司股价涨幅且高 于相关指数涨幅,可能存在短期市场过热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回调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17 日、2026 年 6月 16 日、2026 年 6月1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6 月 17 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2026 年 6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形。 2、公司 MLCC 离型膜项目仍在培植建设阶段,受多重因素影响,目前该产品毛利为负,2025 年该项目营收占公司整体营收比例 约为 0.3%,该业务对公司业绩影响很小,后续该项目建设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产品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的 MLCC 离型膜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用领域,因 AI 算力相关产品技术壁垒较高,公司未涉及 AI 算力相关 应用领域。公司生产的 MLCC 离型膜是MLCC 流延涂布工艺成型步骤耗材,占 MLCC 产品总成本约在 10%-20%。 下游行业易受全球宏观经济景气度、居民消费意愿波动、终端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迭代周期、头部客户新品出货计划影响, 市场需求具备较强周期性与不确定性;同时行业竞争激烈,易出现价格下行挤压盈利空间,叠加上游核心原材料价格起伏、国际贸易 摩擦、地缘政策变动等多重因素扰动,可能造成下游订单增减变化、生产成本波动、产品交付受阻,进而对公司产品销量、营收及经 营效益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4、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742.23 万 元。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司后续业绩经营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截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4.86 元/股,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超过大部分同行业公司股价涨幅且高 于相关指数涨幅,可能存在短期市场过热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回调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6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225278ab-ba57-4b52-9443-089432dbf345.PDF ─────────┬──────────────────────────────────────────────── 2026-06-10 17:48│双星新材(00258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9日、2026 年 6月 10 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目前公司MLCC离型膜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未达1%,公司 MLCC离型膜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用领域, 因 AI 算力相关产品技术壁垒较高,公司暂未涉及 AI 算力相关应用领域。公司生产的 MLCC 离型膜是 MLCC 流延涂布工艺成型步骤 耗材,成本占比大约在 10%-20% ,该业务短期内对公司业绩影响很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的 MLCC 离型膜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下游行业易受全球宏观经济景气度、居民消费意愿波动、终端手机、平板、 电脑等产品迭代周期、头部客户新品出货计划影响,市场需求具备较强周期性与不确定性;同时行业竞争激烈,易出现价格下行挤压 盈利空间,叠加上游核心原材料价格起伏、国际贸易摩擦、地缘政策变动等多重因素扰动,可能造成下游订单增减变化、生产成本波 动、产品交付受阻,进而对公司产品销量、营收及经营效益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4、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742.23 万 元。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司后续业绩经营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截至 2026 年 6 月 1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3.42 元/股,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超过大部分同行业公司股价涨幅且高 于相关指数涨幅,可能存在短期市场过热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回调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 年 6 月 9 日、2026 年 6 月 1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9日、2026 年 6月 10 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目前公司MLCC离型膜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未达1%,公司 MLCC离型膜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用领域, 因 AI 算力相关产品技术壁垒较高,公司暂未涉及 AI 算力相关应用领域。公司生产的 MLCC 离型膜是 MLCC 流延涂布工艺成型步骤 耗材,成本占比大约在 10%-20% ,该业务短期内对公司业绩影响很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的 MLCC 离型膜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下游行业易受全球宏观经济景气度、居民消费意愿波动、终端手机、平板、 电脑等产品迭代周期、头部客户新品出货计划影响,市场需求具备较强周期性与不确定性;同时行业竞争激烈,易出现价格下行挤压 盈利空间,叠加上游核心原材料价格起伏、国际贸易摩擦、地缘政策变动等多重因素扰动,可能造成下游订单增减变化、生产成本波 动、产品交付受阻,进而对公司产品销量、营收及经营效益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4、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742.23 万 元。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司后续业绩经营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截至 2026 年 6 月 1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3.42 元/股,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超过大部分同行业公司股价涨幅且高 于相关指数涨幅,可能存在短期市场过热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回调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6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638c997-60ce-4dc4-b748-17191560d6eb.PDF ─────────┬──────────────────────────────────────────────── 2026-05-26 18:28│双星新材(00258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25 日、2026 年 5月 26 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目前公司 MLCC 产品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未达 1%,公司 MLCC离型膜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用领域 ,暂未应用于 AI 算力服务器。该业务短期内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742.23 万 元。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司后续业绩经营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截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0.87 元/股,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超过大部分同行业公司股价涨幅且高 于相关指数涨幅,可能存在短期市场过热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回调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25 日、2026 年 5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 MLCC 产品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未达 1%,公司 MLCC离型膜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用领域 ,暂未应用于 AI 算力服务器。该业务短期内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742.23 万 元。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司后续业绩经营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截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0.87 元/股,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超过大部分同行业公司股价涨幅且高 于相关指数涨幅,可能存在短期市场过热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回调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27c55cbb-d5d2-4229-9a7d-79b6457226dc.PDF ─────────┬──────────────────────────────────────────────── 2026-05-24 15:37│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 141,322,6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826,452.24元(含税),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1,322,6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36 吴培服 2 01*****174 吴迪 3 08*****420 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 4 08*****393 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咨 询 人:花 蕾 电 话:0527-84252088 传 真:0527-8425304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0ad426b2-5453-491d-90e3-6e4e040cdc14.PDF ─────────┬──────────────────────────────────────────────── 2026-05-20 18:48│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70名,代表股份470,537,5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2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1,266,5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1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271,0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69,433,9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982,1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1 21,4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93,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01%;反对 98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234%;弃权 1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5%。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469,415,6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995,6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1 26,2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75,4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01%;反对 995,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375%;弃权 1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5%。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428,2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1,064,1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 ;45,1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88,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42%;反对 1,064,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1.088%;弃权 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69,427,1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987,0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1 23,3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86,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30%;反对 98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285%;弃权 1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5%。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469,438,0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997,0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1 02,4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97,8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44%;反对 99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389%;弃权 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7%。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69,357,4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1,054,9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 ;125,1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17,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704%;反对 1,054,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992%;弃权 1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49,8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1,061,1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 ;126,5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09,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25%;反对 1,061,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1.057%;弃权 1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22,864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1,101,0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1 03,6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92,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48%;反对 1,10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1.473%;弃权 1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280,8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1,151,6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 ;105,0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40,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06%;反对 1,151,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2.000%;弃权 1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4%。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390,055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1%;1,092,4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3%; 114,8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90,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21%;反对 1,092,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1.383%;弃权 1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6%。 公司董事吴培服、吴迪、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81,4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1,018,8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 ;137,2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41,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54%;反对 1,018,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616%;弃权 1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均向本次股东会作了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王春杰律师、杨爱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65a73fb-3874-40f6-96df-f93d65cd6f22.PDF ─────────┬──────────────────────────────────────────────── 2026-05-20 18:48│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55370bb-3b23-4ea2-a854-d88ea1dcb690.PDF ─────────┬──────────────────────────────────────────────── 2026-04-30 00:00│双星新材(002585):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接到控股股东吴培服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宿迁市 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智成投资”)的通知,获悉迪智成投资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 除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期 其一致行动人 (股) 迪智成 是 18,000,0 29.59% 1.58% 2026 2026 浙江银 投资 00 年 3 月 年 4 月 通典当 24 日 28 日 有限责 任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吴培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量(股) 量(股)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吴 301,388,029 26.41% 0 0 0 0 0 0 0 0 培 服 宿迁 60,840,000 5.33% 19,000,000 19,000,000 31.23% 1.66% 0 0 0 0 市启 恒投 资有 限公 司 迪智 60,840,000 5.33% 18,000,000 0 0 0 0 0 0 0 成投 资 吴迪 37,872,180 3.32% 0 0 0 0 0 0 0 0 合计 460,940,209 40.39% 37,000,000 19,000,000 4.12% 1.66% 0 0 0 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67214d8-ba21-4701-9704-5d67f8965c15.PDF ─────────┬──────────────────────────────────────────────── 2026-04-28 18:59│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力)更正后 ─────────┴──────────────────────────────────────────────── 本人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黄力,男, 1963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南京大学财务处处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出任独立董事本人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对本 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履行职责,符合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7次,实际参加会议 7次,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实际参加会议 3次,均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审议,审 慎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合理建议,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了报告期召开的全部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的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年度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表 决。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内审部门及内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2)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 2025年度薪酬方案,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需董事会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审核 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向公司提出进一步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会审前、中、后期 的沟通,提升审计结果应用;加强公司内审机构建设及人员培养等。在履职期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薪酬方案 等事项进行审议,勤勉尽职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重点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 核,对定价依据进行了审查,结合上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与准确性,重要关注了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的合法合规。本人认为财务报告及财务信息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重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且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事项、合规管理等重点 领域可以起到有效控制,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缺陷,公司对存在的内控缺陷积极做出整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 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 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向供应商延长预付大宗商品基差贸易原料采购货款周期的方式占用双星新材资金,上述事项构成控 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人获悉该事项后,第一时间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督促控股股东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清偿占 用款项,最大限度消除对公司经营与声誉的不利影响。截止公司2025 年度报告披露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通过原料到货、解 除合同资金退回及第三方还款等方式全部结清。同时,本人要求公司对现有内控制度、内控流程、审批权限及其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全 面梳理与系统整改,着力强化财务、运营、投资决策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确保各项经营活动严格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6、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因控股股东通过向供应商延 长预付大宗商品基差贸易原料采购货款周期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占用发生金额 125,154.21万元,累 计偿还发生金额 67,420.68万元,2023年期末占用余额 57,733.53万元;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占用发生金额 202,609.55万 元,累计偿还发生金额 201,040.88万元,2024年期末占用余额 59,302.19万元。公司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影响公司 2023年度、 2024年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科目。公司在 2025年度报告披露时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 述。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督促内审部门年度工 作计划的实施,并就相关关注事项进行了交流与讨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定期报告等进行了深度讨论和交流,就关键 审计事项以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并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 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任职期内,本人重视股东权益的保护,并能公平、公正地对待全体股东。本人通过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规定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个工作日,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 会及不定期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及内审、财务等业务部门交流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考察了新产线的建设及试生 产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控控制执行、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经常关注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 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 评价。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 ,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事项审议,了解公司状况。2026年,本 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黄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77d9960-1ed5-4c39-af3e-589653402bc6.PDF ─────────┬──────────────────────────────────────────────── 2026-04-28 18:59│双星新材(002585):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更正的公告 ─────────┴────────────────────────────────────────────────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9f163a-1eb9-48a0-815e-b40c7c4f8b3c.PDF ─────────┬──────────────────────────────────────────────── 2026-04-28 18:59│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忆农)更正后 ─────────┴──────────────────────────────────────────────── 本人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在 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吕忆农,男,1962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学位,教授,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7次,实际参加会议 7次,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 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实际参加会议 3次,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的相关报告进行审议。(2)参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制定进行审议并表 决。 (3)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需董事会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 了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 在董事会各委员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严格审核、重点研究事项决策程序的科 学性、合理性。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薪酬方案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事项进行审议,勤勉尽职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重点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 核,对定价依据进行了审查,结合上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财务报告及财务信息均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且合理 的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事项、合规管理等重点领域可以起到有效控制,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缺陷,公司对存在的内控缺陷积 极做出整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 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向供应商延长预付大宗商品基差贸易原料采购货款周期的方式占用双星新材资金,上述事项构成控 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人知晓相关情况后,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多次沟通协调,督促控股股东多方筹措资金, 加快占用资金归还进度,降低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市场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截至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次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已通过原料到货、解除合同资金退回及第三方还款等方式全部结清。与此同时,本人督促公司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制度、业务审 批流程及权限管控执行情况,开展系统性内控整改,重点加强财务资金、业务运营、投资决策等关键领域风险管控,规范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行为,严格遵守监管规则与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筑牢资金安全防线,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6、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因控股股东通过向供应商延 长预付大宗商品基差贸易原料采购货款周期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占用发生金额 125,154.21万元,累 计偿还发生金额 67,420.68万元,2023年期末占用余额 57,733.53万元;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占用发生金额 202,609.55万 元,累计偿还发生金额 201,040.88万元,2024年期末占用余额 59,302.19万元。公司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影响公司 2023年度、 2024年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科目。公司在 2025年度报告披露时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 述。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论沟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专 项审计、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 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个工作日,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和 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 ,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6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独立、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吕忆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a3d31b-4891-4182-9b2c-f58f4237ce55.PDF ─────────┬──────────────────────────────────────────────── 2026-04-28 18:59│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银春)更正后 ─────────┴──────────────────────────────────────────────── 本人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于 2025年 6月 5日开始任职, 在 2025年的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 6月 5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自即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 间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程银春,男,1966 年 6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2001 年 10月至今历任珠海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现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标准部经理、所长助理、副所长、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出任独立董事本人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对本 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履行职责,符合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5次,实际参加会议 5次,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应参加会 议 2次,实际参加会议 2次,均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了 充分、细致的审议,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合理建议,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在定期报告期间,积极参与讨论,了解审计时间安排 与人员分工,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就过程中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提出合理意见,督促工作进度,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专业与监督作用。 (2)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需董事会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并出具 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重点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与准确性,重要关注了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的合法合规。本人认为财务报告及财务信息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重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且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事项、合规管理等重点 领域可以起到有效控制,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缺陷,公司对存在的内控缺陷积极做出整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 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向供应商延长预付大宗商品基差贸易原料采购货款周期的方式占用双星新材资金,上述事项构成控 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人知晓此项事件后,多次与公司沟通督促控股股东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以消 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截止公司2025 年度报告披露日,该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以原料到货或解除合同资金退回或第三方还款等方 式结清。同时要求公司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内控流程、审批权限及其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加强对财务、运营、投资决 策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因控股股东通过向供应商延 长预付大宗商品基差贸易原料采购货款周期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占用发生金额 125,154.21万元,累 计偿还发生金额 67,420.68万元,2023年期末占用余额 57,733.53万元;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占用发生金额 202,609.55万 元,累计偿还发生金额 201,040.88万元,2024年期末占用余额 59,302.19万元。公司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影响公司 2023年度、 2024年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科目。公司在 2025年度报告披露时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 述。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督促内审部门年度工 作计划的实施,并就相关关注事项进行了交流与讨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审工作、定期报告等进行了深度讨论和交流,就关键审计 事项以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并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 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任职期内,本人重视股东权益的保护,并能公平、公正地对待全体股东。本人通过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规定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自公司 2025年 6月换届选举完成后,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及不定期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及内审、财 务等业务部门交流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考察了新产线的建设及试生产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控控 制执行、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经常关注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 ,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事项审议,了解公司状况。2026年,本 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程银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7182eba-08f4-483a-86e6-c57499d50c47.PDF ─────────┬──────────────────────────────────────────────── 2026-04-27 22:42│双星新材(002585):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星新材”)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6)第 04241 号)。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事项说明如下: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6)第 04241 号)。 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3d52e42-4502-49a7-b573-0b29fd5da287.PDF ─────────┬──────────────────────────────────────────────── 2026-04-27 22:42│双星新材(002585):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ykT0zoOxa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 题进行回答。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8日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 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15:00-17:00 在“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举办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迪先生;财务总监邹雪梅女士;独立董事程银春先生等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ykT0zoOxa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花蕾 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2057-84253042 邮箱:002585@shuangxingcaisu.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002773-78c9-4f92-b740-8d28a755efe5.PDF ─────────┬──────────────────────────────────────────────── 2026-04-27 22:42│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de6ecb2-a0f7-468b-962f-9ce52779b8f1.PDF ─────────┬──────────────────────────────────────────────── 2026-04-27 22:42│双星新材(002585):双星新材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27,422,333.88 元,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加 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20,3058,938.79 元,至 2025 年末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641,396,926.55 元。 基于当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1,141,322,6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0.2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826,452.24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 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2,826,452.24 34,239,678.36 34,391,381.88 回购注销总额(元) 101,006,068.91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7,422,333.88 -397,953,853.85 -167,566,535.02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641,396,926.55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648,456,347.38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91,457,512.48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101,006,068.91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64,314,240.916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92,463,581.39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以及近三年现金分 红状况等因素,为积极回报股东,保持现金分红连续性,不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87889a-46a3-426b-8613-32036accea58.PDF ─────────┬──────────────────────────────────────────────── 2026-04-27 22:42│双星新材(002585):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 ─────────┴──────────────────────────────────────────────── 双星新材(002585):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5149d01-5258-49cb-b8f8-8a5f6268f4de.PDF ─────────┬──────────────────────────────────────────────── 2026-04-27 22:42│双星新材(002585):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 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 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7,281.44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2025 年 5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 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966d9fd-c3c4-4076-9fa8-0a05c7f25836.PDF ─────────┬──────────────────────────────────────────────── 2026-04-27 22:42│双星新材(00258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对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 星新材”)出具了《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 对该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其他应收款资金占用款项为 34,281.71 万元,双星新材控股股东通 过向供应商延长预付大宗商品基差贸易原料采购货款周期的方式占用双星新材资金,上述事项构成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截止财务报告出具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以原料到货或解除合同资金退回或第三方还款等方式结清。 二、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会计师的意见,与公司核实的资金占用情 况一致。 三、资金占用的整改措施 公司深刻认识到相关问题的严重性并高度重视,将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充分吸取教训,以本次整改为 契机,深刻反思内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公司运营管理建设,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同时进 一步加强关键管理人员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全面梳理排查历史资金往来情况,立即清理整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足额回笼占用资金,杜绝股东、关联方及内部 人员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截止本报告出具日,相关被占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已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 2、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管控、事后核查,所有资金支出做到用途 明确、依据充分、审批完整。 3、健全财务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对公、对私资金划转流程,严禁无审批、无合同、无依据随意调拨资金,从源头防范资金占用 风险。 4、加强财务人员合规教育,压实财务管理责任,定期开展资金自查自纠,建立长效巡查机制,常态化管控资金流向。严格遵守 监管及公司内控要求,规范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做到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合规合法。 5、全面梳理印章使用台账,完善印章申请、登记、审批、保管、归还全流程管理制度,落实专人专管、上锁保管责任。严格印 章使用审批程序,坚持先审批、后用章,未经审批、资料不全、事由不明一律不予盖章,杜绝私自用章、违规用章、空白用章。 6、规范印章使用范围,明确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类印章使用权限,严禁超范围、违规对外出具文件、函件、协议。健全 用章登记备查制度,每笔用章均留存申请事由、审批记录、用章文件复印件,做到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7、强化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合规意识,开展印章管理风险警示教育,压实岗位责任,杜绝随意用章、人情用章,防范合规风险 与法律风险。定期开展印章管理专项检查,及时排查管理漏洞,持续优化内控流程,形成常态化整改管控机制。 8、公司加强对公司董事、管理层、股东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各层面管理人员及财务 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规范运作能力,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 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杜绝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f2538e2-c385-49ca-9e3e-0391a4c10043.PDF ─────────┬──────────────────────────────────────────────── 2026-04-27 22:42│双星新材(002585):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项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 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各项专业报告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 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仍为一年,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机构的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7,281.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同行业客户共 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 另有 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万元。(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无生 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 律处分。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 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 王廷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天平,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 陆友毅,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控复核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 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2026 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 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 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 同意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5b78c5-f386-43df-b637-f15110360503.PDF ─────────┬──────────────────────────────────────────────── 2026-04-27 22:42│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现将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7,281.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同行业客户共 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 另有 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万元。(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无生 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 律处分。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 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蒯薏苡,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天平,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 陆友毅,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控复核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 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45f05a1-409b-4a26-a14e-aa62f8dd8287.PDF ─────────┬──────────────────────────────────────────────── 2026-04-27 22:42│双星新材(002585):关于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为切实推动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 反映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要求,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估值提升计划》。2025年公司围绕估值提升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2025 年估值提升计划实施情况 (一)强化经营质效,集聚发展赋能经营 202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公司深入贯彻年度经营战略指引,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牢牢把握"提质增效、稳中求进"的 总基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推进"六大战略"工作布局。公司着力推动质量突破,强化技术研发,狠抓管理提升,加大新产品开 发和新市场拓展力度,充分发挥新材料板块的核心优势。生产经营保持稳健发展态势,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 坚实基础。年内再次荣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国轻工业科技百强企业”。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通过持续且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4,239,678.36 元(含税),并于 2025 年 6月实施完毕。针对当前现状,公司计划在后续工作中, 结合盈利与现金流状况,制定中长期分红规划,积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 稳定的现金分红,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实施回购注销,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自身价值的认可,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响应政策号召,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 回报投资者能力,提振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和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对已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 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的 6,106,100股,由原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数量、注销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加强外部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业绩说明会、线上线下互动交流、投资者热线电话等 多种途径,加强与股东和投资者的沟通,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并及时将投资者的关切反馈给公司管理层。通过拓宽投资 者交流互动渠道,加强双向沟通,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度。 (五)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通过不断优化薪酬结构,合理配置短、中、长期激励资源,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人才,使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 价值和业绩贡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推 行年报、半年报内容图表化、标准化,通过可视化图文报告提升定期报告的质量和可读性。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有效执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责任机制,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保障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七)推动长期投资,深化股东协调 公司持续与股东保持沟通,推动企业长期发展,大股东未有减持公司股份行为,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表示认 同。 三、目前情况及下一步工作 自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 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7.74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经审慎评估,公司认为现有《估值提升计划》契合公司当前发展战略与外部市场环境,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具备较强可操作性 。2026年,公司将继续推进《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并动态优化相关工作举措,提升执行质效。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对相关计划 实施的督导,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致力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回报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5d68afe-9ac3-4ad6-be97-d778902138f8.PDF ─────────┬──────────────────────────────────────────────── 2026-04-27 22:42│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e6d9d24-7bb4-435f-b2ec-e44d1b227304.PDF ─────────┬──────────────────────────────────────────────── 2026-04-27 22:42│双星新材(00258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力、吕忆农 、程银春、陈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力、吕忆农、程银春、陈强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b47f449-d9f9-458b-a577-b276e11e47aa.PDF ─────────┬──────────────────────────────────────────────── 2026-04-27 22:42│双星新材(002585):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01990b1-4529-4181-a071-cb548e0b2926.PDF ─────────┬──────────────────────────────────────────────── 2026-04-27 22:41│双星新材(002585):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cc27e2a-2ea9-4885-b9bb-26e369fe7ac1.PDF ─────────┬──────────────────────────────────────────────── 2026-04-27 22:41│双星新材(00258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双星新材(00258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a3360da-c96e-4b9b-af14-bb9699846369.PDF ─────────┬──────────────────────────────────────────────── 2026-04-27 22:41│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68e41d-4717-4066-bdc0-9d30fca3503c.PDF ─────────┬──────────────────────────────────────────────── 2026-04-27 22:41│双星新材(002585):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书面、微信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相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 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告。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受市场供需格局变化、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新线投产产能利用率不足,固定费用摊销增加,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本期 对存货计提较大跌价准备,另外新增亏损预计未来不足弥补,未计提递延所得税,所得税费用较同期增加 1.15亿元,综上,公司本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51.0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3.54%,其中出口 9.77亿元,较同期下降 18.35%,实现净利润-5.27亿元,较同 期下降 32.5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年度经营计划,2026年财务预算如下: 1、预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0%; 2、预计净利润为盈利; 3、预计科技研发费用投入约占营业收入 4%以上。 公司 2026 年将围绕经营预算目标,加强指标分解和责任落实,以创新持续引领,扩总量,优质量,提均量,降成本。增效益, 狠抓工作落实现经营目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其工作及专业能力得到公司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 水平,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力先生、吕忆农先生、程银春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0e64738-d1b8-46f3-8f63-8fd8d483a4a6.PDF ─────────┬──────────────────────────────────────────────── 2026-04-27 22:41│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报告 ─────────┴────────────────────────────────────────────────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92d4a12-cea8-4706-8cb1-4e340230804c.PDF ─────────┬──────────────────────────────────────────────── 2026-04-27 22:40│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7925bbf-6039-4baf-be28-f5d41d0058f9.PDF ─────────┬──────────────────────────────────────────────── 2026-04-27 22:40│双星新材(002585):双星新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6)第 04243 号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2025 年度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6)第 04241 号《审计 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以及参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规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格式,双星新材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和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双星新材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双星新材 2025 年度已 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复核,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 除了对双星新材实施了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 2025 年度双星新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附件:双星新材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附件 2:双星新材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4374b41-d011-4dcd-bc14-89b9544b4cbf.PDF ─────────┬──────────────────────────────────────────────── 2026-04-27 22:40│双星新材(002585):双星新材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6)第 04241 号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双星新材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要求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双星新材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审核,并就双星新 材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审核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 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双星新材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编制。 五、 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双星新材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蒯薏苡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天平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7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862f8d9-2014-4063-80f8-dd62c37fbf42.PDF ─────────┬──────────────────────────────────────────────── 2026-04-27 22:40│双星新材(002585):双星新材202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双星新材”)2025 年 12 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双星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双星新材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双星新材控股股东通过向供应商延长预付大宗商品基差贸易原料采购货款周期的方式占 用双星新材资金,上述事项构成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未能及时发现、 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上述事项未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决策及恰当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双星新材公司存在用章未在登记簿完 整登记的情形,公司在印章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其他应收款资金占用款项为34,281.71 万元,截止报告出具日,上述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以原料到货或解除合同资金退回或第三方还款等方式结清。双星新材公司已对上述内控缺陷逐个进行了全范围的 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f7d258-a442-456c-b28c-b7877ede62c2.PDF ─────────┬──────────────────────────────────────────────── 2026-04-27 22:40│双星新材(002585):双星新材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 关于对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发表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6)第 07095号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7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6)第 04241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6 所述,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其他应 收款资金占用款项为 34,281.71万元,双星新材控股股东通过向供应商延长预付大宗商品基差贸易原料采购货款周期的方式占用双星 新材资金,上述事项构成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止财务报告出具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以原料到货或解 除合同资金退回或第三方还款等方式结清。该事项涉及金额重大,属于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上述事项在 财务报告中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允列报及披露,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双星新材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 2750万元。 三、 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 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 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 表非无保留意见; (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 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双星新材控股股东通过向供应商延长预付大宗商品基差贸易原料采购货款周期的方式占用双星新材资金,上述事项构成控股股东 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止 2025 年12月 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余额-其他应收款资金占用款项为 34,281.71 万元,截止财务报告出具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以原料到货或解除合同资金退回或第三方还款等方式结清。该事项涉及金额重 大,属于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上述事项在财务报告中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允列报及披 露,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专项说明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说明的使用者关注,本专项说明仅供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095e720-b58b-4c4a-b0d8-ec02147f6f08.PDF ─────────┬──────────────────────────────────────────────── 2026-04-27 22:40│双星新材(002585):双星新材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事项说明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6)第 04428号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2023年度、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 (以下简称“事项说明”)。 一、 管理层对事项说明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事项说明,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双星新材管理层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事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事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 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双星新材的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双星新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双星新材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目的之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蒯薏苡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天平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27日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本年度发现以下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本公司已对此前期会 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23年度、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 露》,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本公司编制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 概述 1、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向供应商延长预付大宗商品基差贸易原料采购货款周期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累 计占用发生金额 125,154.21万元,累计偿还发生金额 67,420.68 万元,2023 年期末占用余额 57,733.53 万元;2024 年度,公司 控股股东累计占用发生金额 202,609.55 万元,累计偿还发生金额 201,040.88 万元,2024 年期末占用余额 59,302.19万元。公司 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影响公司 2023年度、2024 年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科目。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重大会计差错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公司 2023年至 2024 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项目和金额如下: (一)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 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3年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预付款项 821,221,891.44 -577,335,302.00 243,886,589.44 其他应收款 732,056.21 577,335,302.00 578,067,358.21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0ef2dcb-e1e9-4d46-b861-98d2231caf22.PDF ─────────┬──────────────────────────────────────────────── 2026-04-27 22:40│双星新材(00258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为满足 2026 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9.5 亿元授信额度,授信 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终以各家银行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预授信额见附件《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明细表》,综合授信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 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在总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授信 银行或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总经理具体执行,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 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9928680-9fd3-41d0-a800-a702fcda7983.PDF ─────────┬──────────────────────────────────────────────── 2026-04-27 22:40│双星新材(002585):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星新材”)于 2026 年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产品聚酯薄膜的原料主要为原油下游产品 PTA 及乙二醇(MEG),其价格受国际和国内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 PTA 及 MEG 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 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的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PTA及 MEG产品合约。(二)预计投入的资金额度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6 年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 成人民币汇总),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三)交易期限 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四)资金来源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货币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要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 度或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缴纳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造成不利影响。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列报。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或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市场波动对企业成本影响。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公司(或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必要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或下属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原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 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 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授权、业务流程、风险管 理等内容,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指导和规范执行,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2、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公司内控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5、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 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或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规避 PTA 及 MEG 价格的 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风险可控,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同意此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cca6ad-03aa-44c3-b481-40c36eaebb7c.PDF ─────────┬──────────────────────────────────────────────── 2026-04-27 22:40│双星新材(002585):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40fc59d-4136-4a82-b5c7-54746ae7ec05.PDF ─────────┬──────────────────────────────────────────────── 2026-04-27 22:39│双星新材(002585):双星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5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 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公司独立董事 将向本次股东会做 2025 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议案中有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 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故,上述 所有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9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 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23808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 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参会登记表》(附 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6年 5月 18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 1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人:花蕾 电子邮箱:002585@shuangxingcaisu.com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9564539-0a35-429a-be6c-00d8e8944562.PDF ─────────┬──────────────────────────────────────────────── 2026-04-27 22:39│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银春) ─────────┴──────────────────────────────────────────────── 本人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自即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 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程银春,男,1966 年 6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2001 年 10月至今担任珠海会计师事务所(现为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标准部经理、所长助理、副所长、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出任独立董事本人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对 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履行职责,符合相关规定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5 次,实际参加会议 5 次,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应 参加会议 2 次,实际参加会议 2 次,均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审议,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合理建议,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在定期报告期间,积极参与讨论,了解审计时间安排 与人员分工,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就过程中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提出合理意见,督促工作进度,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专业与监督作用。 (2)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需董事会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并出具 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重点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与准确性,重要关注了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的合法合规。本人认为财务报告及财务信息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重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且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事项 、合规管理等重点领域可以起到有效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聘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 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督促内审部门年度工 作计划的实施,并就相关关注事项进行了交流与讨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审工作、定期报告等进行了深度讨论和交流,就关键审计 事项以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并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 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任职期内,本人重视股东权益的保护,并能公平、公正地对待全体股东。本人通过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规定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自公司 2025 年 6 月换届选举完成后,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及不定期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及内审、 财务等业务部门交流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考察了新产线的建设及试生产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控 控制执行、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经常关注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 ,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事项审议,了解公司状况。2026 年, 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程银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f4b55f-2fe4-437c-8d7d-6963aa5b866d.PDF ─────────┬──────────────────────────────────────────────── 2026-04-27 22:39│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强) ─────────┴──────────────────────────────────────────────── 本人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在 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 6月 5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总结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陈强,男, 1971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师、南京大学常州高新 技术研究院院长,兼任江苏省复合材料学会功能材料副主任委员、中国化学会产学研合作与促进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曾获 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国家火炬计划创业导师、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荣誉。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2次,实际参加会议 2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2次 ,实际参加会议 2次,均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了充分、 细致的审议,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合理建议,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与 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内控制度的审查等工作;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工作汇报,并对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及内控规范提 出了建议,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运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 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薪酬方案 等事项进行审议,勤勉尽职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重点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 核,对定价依据进行了审查,结合上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财务报告及财务信息均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且合理 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事项、合规管理等重点领域可以起到有效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全面、客 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 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聘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6、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 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论沟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专 项审计、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 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交流活动,主要通过参加现场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倾听投资者的 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回复投资者关心的热点话题。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 1月至 6月,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 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 ,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依法行使 表决权,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陈 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34adbf2-889e-49d1-8314-a92a7a4c7eee.PDF ─────────┬──────────────────────────────────────────────── 2026-04-27 22:39│双星新材(002585):双星新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为: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考核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二)薪酬结构与公司长远利益和发展策略相符 (三)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行业、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四)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五)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结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江苏双星 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 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为11万元/年,其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 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公司的董事长、在公司任其他职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薪酬实施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职级、岗位价值等确定;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 经营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全部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九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等的发放,并对相关情形 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五)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 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六条 当公司经营环境或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若需调整董事薪酬标准的,需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若需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个人绩效: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战略规划、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表现,以及个人对公司 业绩的贡献程度; (五)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岗位承担职责发生变化; (六)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并及 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595b99d-f1d1-4437-95d1-e1084d4270f3.PDF ─────────┬──────────────────────────────────────────────── 2026-04-27 22:39│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忆农) ─────────┴──────────────────────────────────────────────── 本人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在 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吕忆农,男,1962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学位,教授,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7次,实际参加会议 7次,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 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实际参加会议 3次,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的相关报告进行审议。(2)参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制定进行审议并表 决。 (3)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需董事会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 了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 在董事会各委员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严格审核、重点研究事项决策程序的科 学性、合理性。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薪酬方案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事项进行审议,勤勉尽职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重点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 核,对定价依据进行了审查,结合上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财务报告及财务信息均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且合理 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事项、合规管理等重点领域可以起到有效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全面、客 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 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聘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6、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 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论沟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专 项审计、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 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个工作日,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和 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 ,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6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独立、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吕忆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51eb3f4-de9e-45b9-bc32-de8a0afcf18c.PDF ─────────┬──────────────────────────────────────────────── 2026-04-27 22:39│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力) ─────────┴────────────────────────────────────────────────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9a54c1b-5b6a-48b5-a611-8c5616bd6a44.PDF ─────────┬──────────────────────────────────────────────── 2026-03-26 20:37│双星新材(002585):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接到控股股东吴培服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宿迁市 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智成投资”)的通知,获悉迪智成投资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具 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充质 一致行动人 押 迪智 是 18,000,0 29.59% 1.58% 否 否 2026 至办理 浙江银 个人 成投 00 年 3月 解除登 通典当 需求 资 24 日 记质押 有限责 融资 手续之 任公司 日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吴培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 (股)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吴 301,388,029 26.41% 0 0 0 0 0 0 0 0 培 服 宿迁 60,840,000 5.33% 19,000,000 19,000,000 31.23% 1.66% 0 0 0 0 市启 恒投 资有 限公 司 迪智 60,840,000 5.33% 0 18,000,000 29.59% 1.58% 0 0 0 0 成投 资 吴迪 37,872,180 3.32% 0 0 0 0 0 0 0 0 合计 460,940,209 40.39% 19,000,000 37,000,000 8.03% 3.24% 0 0 0 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a969a21-b575-4330-ba67-f49d01dfa91b.PDF ─────────┬──────────────────────────────────────────────── 2026-03-10 00:00│双星新材(002585):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1c1acf11-4d05-4a35-b49a-4e0b9428a7a5.PDF ─────────┬──────────────────────────────────────────────── 2026-01-28 18:18│双星新材(002585):双星新材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000 ~ -38,000 -39,795.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9,000 ~ -44,500 -47,502.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4 ~ -0.333 -0.34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 年,聚酯薄膜行业产能进一步释放,低价内卷式竞争持续,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叠加公司新线投产,产能仍处爬坡阶段, 折旧摊销增幅较大,产品单位成本增加。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综上因素致经营业绩 仍为亏损。 2026 年,随着行业供需格局改善,行业强化自律、推进反内卷式竞争。公司坚定信心,继续优化产品结构、坚持创新开发,狠抓 降本增效,努力提升经营业绩。 四、风险提示 上述业绩预测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5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7f945cb5-b4a7-47b1-92b9-4a90a4000bcb.PDF ─────────┬──────────────────────────────────────────────── 2025-12-28 15:37│双星新材(002585):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书面、微信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6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修订后及制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2025年12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aa01710b-12ba-432c-99ec-9c52c05aeabd.PDF ─────────┬──────────────────────────────────────────────── 2025-12-28 15:35│双星新材(002585):双星新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 理稳定性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 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 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 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四)如公司需要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下,职工代表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中缺少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六十日之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股东会、董事会决定解任、更换、解聘的,自股东会、董事会作出有效决议之日 起生效。 第七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适当程序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相关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五日内或公司通知的其他期限内,与董事会授权指定的移交负责人办妥所有移交 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事项的说明及处理建议、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印章、数据资产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 的文件。 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续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第十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配合公司对其开展的 离任审计或针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的文件及说明。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存在的其他未尽事宜 ,如涉及法律纠纷、仲裁、重大业务遗留问题等,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 司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 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存在竞业禁止约定的,离职后应当遵守该等约定;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 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 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 赔偿由此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 动的除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述转让比例的限制; (三)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 出的承诺;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六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 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 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47fb8dad-1a06-46bc-bf30-c70641082c5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双星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278.PDF ─────────┬──────────────────────────────────────────────── 2026-04-28│双星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288.PDF ─────────┬──────────────────────────────────────────────── 2025-10-27│双星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4705.PDF ─────────┬──────────────────────────────────────────────── 2025-08-28│双星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8947.PDF ─────────┬──────────────────────────────────────────────── 2025-04-23│双星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9817.PDF ─────────┬──────────────────────────────────────────────── 2025-04-23│双星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9821.PDF ─────────┬──────────────────────────────────────────────── 2024-10-28│双星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3090.PDF ─────────┬──────────────────────────────────────────────── 2024-08-28│双星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403.PDF ─────────┬──────────────────────────────────────────────── 2024-04-29│双星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530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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