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86 *ST围海 更新日期:2025-09-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25 18:28 │*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5 18:28 │*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5 18:27 │*ST围海(00258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5 18:27 │*ST围海(00258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5 18:27 │*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2025-08-25 18:27 │*ST围海(002586):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 │
├─────────┼──────────────────────────────────────────────┤
│2025-08-25 18:27 │*ST围海(002586):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
├─────────┼──────────────────────────────────────────────┤
│2025-08-25 18:27 │*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5-08-25 18:26 │*ST围海(00258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5 18:25 │*ST围海(002586):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
─────────┬────────────────────────────────────────────────
2025-08-25 18:28│*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a0774a1b-a125-4528-a8d3-0366fcc335f6.PDF
─────────┬────────────────────────────────────────────────
2025-08-25 18:28│*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14fbe164-1a7a-41cf-b925-adfbc04dade7.PDF
─────────┬────────────────────────────────────────────────
2025-08-25 18:27│*ST围海(00258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ST围海(00258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dc3a08c3-738b-4bde-89b2-7385be4842f1.PDF
─────────┬────────────────────────────────────────────────
2025-08-25 18:27│*ST围海(00258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围海(00258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48197752-d8a0-4b99-8bcd-a97661e93b62.PDF
─────────┬────────────────────────────────────────────────
2025-08-25 18:27│*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ccb69f30-9adb-4696-b8e1-3cc676d1e714.PDF
─────────┬────────────────────────────────────────────────
2025-08-25 18:27│*ST围海(002586):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
─────────┴────────────────────────────────────────────────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已确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
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项目中标金额为 155,930,014元(具体合
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项目招标人及项目概况
1、招标人: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3、工期:630个日历天
4、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秀屿区埭头镇 23 个行政村,拟铺设配水管道1,732.436 公里,表后采用 DN25PVC(M)管铺设 1,067.2
48 公里,共配远传智能水表 38,116套,共设不锈钢水表箱 10,893个,闸阀井、手孔井等构筑物 1,648座,新建加压泵站 10座。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中标金额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6.28%。若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该项目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的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若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可能存在实际履行
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无法履行或终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5894136b-dea4-448c-a0ff-ce9ec53fc9de.PDF
─────────┬────────────────────────────────────────────────
2025-08-25 18:27│*ST围海(002586):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602,541.67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诉讼案件一审均已判决,驳回所有起诉,对公司损益不产生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
件,将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海股份”)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浙江省宁
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浙 02 民初 115 号、(2025)浙 02 民初 184 号、(2025)浙 02民初 608号】等相关
法院文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到《民事判决书》的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刘立敏等 6名投资者
被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刘立敏等 6名投资者损失 602,541.67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23年 4月 29日,被告围海股份发布公告,载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发表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被告子公司上海千年 2020 年之前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项目成本,可能导致以前年度成本和净资产确认不
恰当。同时,对账期间提供的资料与以前年度审计时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管理层向会计师提供的资料出现重大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
2023年 7月 27日,被告围海股份发布公告,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4年 1月 1日,被告围海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被告存在 2019 年年度报告商誉减
值事项存在虚假记载;因部分项目未合理确认减值损失导致虚增 2021 年利润等违法事实。宁波证监局拟对被告采取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并处 600万元罚款的处罚。
原告认为:因被告围海股份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投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刘立敏等 6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 10,811元,由原告刘立敏等 6名投资者负担。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案件一审均已判决,驳回所有起诉,对公司损益不产生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将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96b45dcb-423e-4d84-b0b2-2b0db9c62c07.PDF
─────────┬────────────────────────────────────────────────
2025-08-25 18:27│*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217593a8-d793-4391-ad97-9e1446c7dbb3.PDF
─────────┬────────────────────────────────────────────────
2025-08-25 18:26│*ST围海(00258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2日以传真、邮件或
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 8月 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沈海标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57245ecb-b2fb-45ca-86af-0d9b2dfb532c.PDF
─────────┬────────────────────────────────────────────────
2025-08-25 18:25│*ST围海(002586):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传真、邮件
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 8月 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会议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533d80f3-ac53-441f-8e78-81efeb5af718.PDF
─────────┬────────────────────────────────────────────────
2025-08-25 18:24│*ST围海(002586):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
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坚持实行“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尊重事实、高效处理”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小组
其他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涉及子公司的舆情及相关处置工作负主要责任
,根据舆情报告流程上报舆情,并配合实施各项舆情处理措施及相关工作。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信息披露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上报与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的监测和采集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
司及各子公司官网、网络媒体、报刊、微信、博客、微博、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第九条 公司各子公
司、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积极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信息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在不违反信息披露
规定的情形下,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及时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信息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
理、避免冲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汇总汇报至公司证券部,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核实后应立即汇报
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
能确定的,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舆情或存在潜在风险,除向舆情工
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应向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组织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
署。证券部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
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热点进一步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公司官网、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
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情况说明或澄清公告,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及公司的处理应对措施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
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
据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传播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
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异常波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外部机构或个人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若有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654aadc8-9f8b-4f77-8ec0-4e504449ca44.PDF
─────────┬────────────────────────────────────────────────
2025-08-13 15:45│*ST围海(002586):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以
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具体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
近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受托方 关联关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起息 到期日 收益 预期年化收 资金
号 系 日 类型 益率 来源
1 中信银 不存在 共赢智信汇率 5,000 2025/08/12 2025/11/10 保本 1.00%-2.05% 自有
行股份 关联关 挂钩人民币结 浮动 资金
有限公 系 构性存款 收益
司余姚 A11020 期 型
支行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所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别,但受金融市场环境影响,投资标的的价值及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不排除因金融市场波
动导致实际收益水平低于预期年化收益的情形。
2、若公司经营情况突然发生重大变化,或宏观经济形势出现不可预期的突发事件,提前赎回理财产品将面临违约风险或损失利
息的情形。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合理确定公司投资的资金规模、产品类型,严格筛选投资标的,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
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2、在实施产品投资过程中,由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同时公司将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潜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