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86 *ST围海 更新日期:2025-08-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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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9:02 │*ST围海(002586):关于工程项目预中标公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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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ST围海(00258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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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ST围海(002586):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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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ST围海(002586):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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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ST围海(00258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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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23 │*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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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20:57 │*ST围海(002586):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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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7:12 │*ST围海(00258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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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9 │*ST围海(0025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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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9 │*ST围海(0025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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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9:02│*ST围海(002586):关于工程项目预中标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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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年 8 月 6 日 在 莆 田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ptsq/005001/005001012/005001012006/20250806/6e6f0863-ba66-4f1
0-890c-30211e14cfe1.html)查询获悉,确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组
成的联合体为“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
承包项目”项目的中标候选人,项目投标报价为 155,930,014 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公示期自2025 年 8
月 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
一、预中标项目招标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3、工期:630 个日历天
4、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秀屿区埭头镇 23 个行政村,拟铺设配水管道1,732.436 公里,表后采用 DN25PVC(M)管铺设 1,067.2
48 公里,共配远传智能水表 38,116 套,共设不锈钢水表箱 10,893 个,闸阀井、手孔井等构筑物 1,648座,新建加压泵站 10 座
。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预中标金额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6.28%。若公司接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并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营业
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因上述预中标项目存在公示期,公示期内将保留第三方异议的权利。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依据相应程序,对项目的中标候
选人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因此,在取得最终的中标通知书之前,公司仅为中标候选人单位,仍可能存在未中标的风险,具体实施方
案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履行或终止
的风险,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待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后,公司将及时作进一步公告。
四、备查文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42d489ef-8a4e-41e8-90b7-58b757db7f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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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ST围海(00258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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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00258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b16826e0-32ec-41e5-bfd2-9c4a66b78c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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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ST围海(002586):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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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披露的
《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已经披露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如果会计差错更正具有广泛性影响或导致公司相
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需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除上述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仅对更正事项
执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如果公司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但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
鉴证报告,公司应当在临时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配合并全力推进会计差错更正后的相关工作。由于此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年度较多
、工作量较大,公司将延期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297d0b87-f11c-4ef6-a4f9-8322216e8e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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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ST围海(002586):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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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仅限于低风险保本性质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
用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购买的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利率波动、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利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仅限于低风险保本性质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
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 7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额度范围、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所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别,但受金融市场环境影响,投资标的的价值及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不排除因金融市场波
动导致实际收益水平低于预期年化收益的情形。
2、若公司经营情况突然发生重大变化,或宏观经济形势出现不可预期的突发事件,提前赎回理财产品将面临违约风险或损失利
息的情形。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合理确定公司投资的资金规模、产品类型,严格筛选投资标的,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
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2、在实施产品投资过程中,由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同时公司将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潜在风险,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赎回前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进行风险管理和调整,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申请财产保全,以控制投资风
险。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现金管理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流动性较高并且为低风险保本性质的投资品种,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
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f3f805f5-8f13-446a-b35a-b4a711eb54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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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ST围海(00258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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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以传真、邮
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沈海标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b32610eb-4a4f-4342-8480-138cb98e49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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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23│*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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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00258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7e8bca28-66d2-4fff-a561-4360f2fa1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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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20:57│*ST围海(002586):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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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确定公司为“兰亭中国书画村镇项目二期工程(兰亭湖水土保持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中标单位
。
目前,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上述项目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包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人:绍兴漓铁综合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2、承包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该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4、工期:300 个日历天
5、公司与发包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签约合同价:107,615,623.00 元
2、项目概况:库区清淤约 11.52 万 m3;大坝护坡翻新及坝顶部路面提升改造,增加监控设备;水库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长度
约 450m 的浮箱式水上栈道;坝下道路改造约 604m,道路宽度 12 米,单侧设道路绿带;水库管理用房提升改造等施工内容。
3、结算方式: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 14 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
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14 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
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
人提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
4、工期:300 个日历天
5、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兰亭中国书画村镇项目二期工程(兰亭湖水土保持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的 4.33%,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公司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
方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兰亭中国书画村镇项目二期工程(兰亭湖水土保持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12686c65-fcf7-499a-8df0-e7e760c632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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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7:12│*ST围海(00258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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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00258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c765e918-b2f1-464f-872c-9a3d649a21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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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9│*ST围海(0025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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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2022年4月12日,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舜农”)与杭州光曜致新钟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光曜钟洋”)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光曜钟洋取得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海股份”)169,902,912股股份至宁波舜农收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光曜钟洋的合
伙份额最后收购日止,委托方光曜钟洋将其持有的169,902,9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5%)对应的全部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
受托方宁波舜农行使,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舜农及其一致行动人光曜钟洋)(补充后)》。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9)。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至2025年6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公司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沈海标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539,332,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3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3人,代表股份462,677,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3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76,655,13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76,655,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76,655,13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9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539,32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0%;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
同意76,647,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3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围海股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69120f56-37c9-4e78-9e6b-2791e826b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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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9│*ST围海(0025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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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审查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5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
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 1009 号围海大厦12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于 2025 年6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的投票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 9:15-15:00 时间进行。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章及授权委托书,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62,677,204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359%;根据网络表决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6,655,1
3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93%。
据此,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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