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86 ST围海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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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40 │ST围海(0025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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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40 │ST围海(002586):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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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40 │ST围海(0025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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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40 │ST围海(002586):围海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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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39 │ST围海(002586):围海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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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39 │ST围海(0025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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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39 │ST围海(0025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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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39 │ST围海(002586):围海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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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39 │ST围海(0025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荣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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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37 │ST围海(00258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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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40│ST围海(0025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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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0025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831181b-1b61-4a0c-9f5c-9b562a9dcf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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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40│ST围海(002586):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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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专字[2026]25015320065 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兴专字[2026]25015320065 号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0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6]25015320043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围海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
项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围海股份编制了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
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围海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8ae6b73-5a20-4029-bdd6-632d27539e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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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40│ST围海(0025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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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0025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5af03aa-7a3e-463a-9e33-665d8fa1c6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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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40│ST围海(002586):围海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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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002586):围海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6875b56-b490-4855-9f20-83fc275ab4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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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39│ST围海(002586):围海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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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 14: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05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8、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 1009号围海大厦 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供担保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宁波
市鄞州区广贤路 1009号 5楼证券部,邮编:3151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 1009号 5楼证券部
联系人: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1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e9c55d6-e245-4194-af87-62a66fb134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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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39│ST围海(0025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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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本人自2021年2月8日起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炳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
合博士生导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现任申洲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出
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张炳生 13 5 8 0 0 否 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积极为专门
委员会提供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保障了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了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违规担保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被动形成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就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
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推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积极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使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有更
清晰的认识,增强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信任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等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对
于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确保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以及公司组织的
法规教育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公司治理、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努力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
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办公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视频会议、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优势和资
源,为公司诉讼案件应对处理、合法合规决策经营、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
通交流,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被动形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张志建先生被公司聘任为副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张志建先生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阳”)5.68%的股东,本次聘任张志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导致公司与张志建先生对宏力阳的共同投资事
项被动形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对本次关
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
位的薪酬水平,审议流程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
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后续履职中,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与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增强履行职责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意识
,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bszhang8964@163.com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ac8bf65-e559-466e-9634-917dff53e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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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2:39│ST围海(0025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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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本人自2021年12月3日起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
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从事企业财
务工作十余年,1996年6月开始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现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7月至今任浙江
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宁波佳音机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出
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徐群 13 5 8 0 0 否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积极为专门委员会提供意见和建
议,有力地保障了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了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违规担保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被动形成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就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
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推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积极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使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有更清晰的认识,增强
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信任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等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不受损害;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以及公司组织的法规教育培训,不
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公司治理、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努力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
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办公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视频会议、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利用自己的财务专业优势和资
源,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在独立董事履行
职责的过程中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被动形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张志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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