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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89(瑞康医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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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89 瑞康医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3 21:27 │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1) │ ├─────────┼──────────────────────────────────────────────┤ │2026-06-10 00:00 │瑞康医药(002589):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 │2026-06-10 00:00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5-18 20:14 │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5-18 20:09 │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4 20:51 │瑞康医药(0025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4-24 20:51 │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4 20:49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4 20:49 │瑞康医药(00258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喜军)(1) │ ├─────────┼──────────────────────────────────────────────┤ │2026-04-24 20:49 │瑞康医药(002589):瑞康医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 └─────────┴──────────────────────────────────────────────┘ ─────────┬──────────────────────────────────────────────── 2026-06-23 21:27│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1) ─────────┴──────────────────────────────────────────────── 特别提示: 1、公司总股本 1,504,710,471股,其中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 34,638,659.0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9 40,143.62 元=1,470,071,812股×0.002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019539元,结果保 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019539元/股=2,940,143.6 2÷1,504,710,471)计算,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019539。 2、根据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 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3、因此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际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4,710,47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4,638,659 股后可参与 分配的总股数1,470,071,812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02元人民币现金。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4,638,659 股后的 1,470,071,8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02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18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 ,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0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2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86 张仁华 2 00*****578 韩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22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秀婷 咨询电话:0535-6737695 传真电话:0535-673769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39de9747-45eb-45c4-b830-26ea02a079f9.PDF ─────────┬──────────────────────────────────────────────── 2026-06-10 00:00│瑞康医药(002589):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及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日 常管理,提升对外担保业务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于 2025年 9 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9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 额度为不超过 10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0,000万元。适用期限为 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公 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 展期或续保,在适用期间内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 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 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 公司为子公司瑞康医药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债权本金 500万元及其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实际担保金额及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进展情况如下表: 担保人 被担保人 金融机构名称 与担保人 授信本金 担保类 是否有 关系 (万元) 型 反担保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 瑞康医药集团 江苏银行股份 全资 500 连带责 否 限公司 (北京)有限 有限公司北京 任保证 公司 分行 合计 500 连带责 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成立日 注册地 法人代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是否属于失 期 点 表 (万元) 信被执行人 瑞康医药集团(北 2006-03- 北京市 周虎刚 2000.00 药品、医疗器械销售 否 京)有限公司 01 三、被担保人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 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负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率 瑞康医药集 14,351.63 7,131.12 7,220.50 3,977.18 422.63 424.75 49.69% 团(北京)有 2026 年一季度 限公司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负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率 14,455.61 7,170.51 7,285.10 825.4 43.36 43.36 49.60%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1)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5,15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0.37%,以上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合计为74,480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4.05%,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 对象担保 1.02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担保 6.43亿元。 (2)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公司签署的担保相关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d9f7c4c5-bd4b-4e90-8e3e-fabbd94c7e49.PDF ─────────┬──────────────────────────────────────────────── 2026-06-10 00:00│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于 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境内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境内外相关银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 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瑞康医药于 2024年 10月 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2)。 根据瑞康医药经营发展需要,其向下述列表中的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瑞康医药的全资子公 司瑞康医药(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山东”)、淄博瑞康药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瑞康”)为公司上述融资事 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名称 授信额度 期限 (人民币:万元) 瑞康山东、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9,000.00 不超过 1年期 博瑞康 芝罘支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瑞康山东、 淄博瑞康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瑞康医药的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66690447B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成立日期:2004年 9月 21日 5、营业期限:2004年 9月 21日至无固定期限 6、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 7、法定代表人:韩旭 8、注册资本:150,471.0471万元人民币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 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 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 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 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药品进出口;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消毒器械销售;光学仪器销 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 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瑞康山东、淄博瑞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瑞康医药持有瑞康山东、淄博瑞康 100%股权。 11、瑞康医药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36,984.44 1,554,653.15 负债总额 894,710.27 1,010,190.67 净资产 542,274.17 544,462.47 营业收入 729,585.85 170,748.28 利润总额 268.72 1,631.67 净利润 4,390.21 1,561.96 12、或有事项:无 13、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全资子公司为瑞康医药提供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全资子公司为瑞康医药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瑞 康医药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康医药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5,151.3万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0.37%。瑞康医药 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山东)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淄博瑞康药品配送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65ad1e2-ad86-4c53-82e2-c1e51f12e45e.PDF ─────────┬──────────────────────────────────────────────── 2026-05-18 20:14│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裁韩旭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2人,代表股份 196,374,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050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 185,503,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3282%;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510 人,代表股份 10,870,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7224%;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511人,代表股份 10,882,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723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94,487,298股,反对 1,664,900股,弃权 221,9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0392%、0.8478% 、0.11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95,401 股,反对 1,664,900 股,弃权221,9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6616%、15.2993%、2.0391%。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94,487,298股,反对 1,664,900股,弃权 221,9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0392%、0.8478% 、0.11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95,401 股,反对 1,664,900 股,弃权221,9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6616%、15.2993%、2.0391%。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4,500,398股,反对 1,686,400股,弃权 187,3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0459%、0.8588% 、0.09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08,501 股,反对 1,686,400 股,弃权187,3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820%、15.4969%、1.7212%。 4、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94,350,558股,反对 1,698,740股,弃权 324,8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8.9695%、0.8651% 、0.16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58,661股,反对 1,698,740股,弃权324,8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 1.4050%、15.6103%、2.9847%。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44b6320-48fc-4c93-aa2b-84db39852757.PDF ─────────┬──────────────────────────────────────────────── 2026-05-18 20:09│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致: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时晓旸律师、衣超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 司于 2026 年 5月18日下午15点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 13号楼会议室举行的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依法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贵公司的《公司章程》; 2、贵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2026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贵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发布的《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 ; 4、贵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相关文件。 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贵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有效;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 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 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据此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系根据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2026年 4月 24 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并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本次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通知》 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参加人员及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等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也已依法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所载时间、地点于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5点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 区凤鸣路103号13 号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持股凭证、个人股东身份证明、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核查: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5,503,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282%;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51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870,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4%。其中,通过现场和 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1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882,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2%。均为截止股 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 4名;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名;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聘任律师 2名。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和《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布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即:1、《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202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 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本次股东 会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案以及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是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书面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就议案内容进行了投票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名,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会议没有对《本次股东会通知》未列明的事 项进行表决。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结果,本所律师确认: 1、《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94,487,29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92%;1,664,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478%;221,9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8,995,4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2.6616%;1,664,9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2993%;221,9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0391%。 2、《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94,487,29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92%;1,664,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478%;221,9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8,995,4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2.6616%;1,664,9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2993%;221,9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0391%。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94,500,39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59%;1,686,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588%;187,3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008,5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2.7820%;1,686,4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4969%;187,3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1.7212%。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94,350,55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5%;1,698,74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651%;324,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6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8,858,66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1.4050%;1,698,74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6103%;324,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9847%。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执行了法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获得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和本所律师签章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下接签章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eb11fad-7412-4d09-8202-95e311fa5bae.PDF ─────────┬──────────────────────────────────────────────── 2026-04-24 20:51│瑞康医药(0025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1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2026年 4月 24日下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 司 2026 年第 一季 度 报 告》 的内容 全文 刊登 于巨 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5月 18 日下午 15时在公司 13号楼会议室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独立董事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 行述职。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e0e8d5e-98e6-489f-9b6a-d82074827d63.PDF ─────────┬──────────────────────────────────────────────── 2026-04-24 20:51│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d5ce2cb-a035-4241-82ae-20d3dc80e559.PDF ─────────┬──────────────────────────────────────────────── 2026-04-24 20:49│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2 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所有提案 1.00 《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管理制度》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2026年 4月 25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2026年 5月 15日(9:30-11:30,13:00-15: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3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止时间为:202 6年 5月 15日 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证券办,邮编:264001,信函请注明“瑞康医药 2025年度股东会” 字样。联系电话:0535-6737695 电子邮箱:stock@realcan.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3:00。 6、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 订)〉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039b0dd-e7b7-47dd-a7d4-0e6452ce6e24.PDF ─────────┬──────────────────────────────────────────────── 2026-04-24 20:49│瑞康医药(00258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喜军)(1)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 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独董个人基本情况 柳喜军,1966年出生,汉族。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评估师。历任烟台市财政局科员、烟台乾聚会计 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烟台海达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烟台市第十八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烟台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总经理,山东嘉信安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德州联 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9次,其中现场出席6次,以委托表决方式参加会议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并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2次,其中出席2次,以委托表决方式参加会议0次,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 议。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1、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 告、聘请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总结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信息披露质量。 2、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参加了2次会议,关注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实施及人员选拔提名 、考核、薪酬发放等方面的动态,对董监高2025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评价,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3、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参加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问题进行了研讨,就公司发展战略、产品 战略、技术与创新战略、投资战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一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在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及事项客观公平的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保障 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年度报告披露及相关工作的要求,在上市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 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 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监督,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内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合理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工 作,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参观、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交流沟通、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多种方 式,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发 挥本人专业专长,发表专业意见和建议,凡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决策的议案,均事先对文件进行认真审核,详细询问议案的背景材 料和决策依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维护了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八)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 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2月21日,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针对收购浙江衡玖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76.01%的股权进 行讨论,形成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 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经 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 司制度的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 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将在2026年的任期内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柳喜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e9276ea-5360-4f10-b16e-eeb84968990b.PDF ─────────┬──────────────────────────────────────────────── 2026-04-24 20:49│瑞康医药(002589):瑞康医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 第一条 为规范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人员: (一)全体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风险、个人贡献相匹配,兼顾市场水平与内部公平,程序公开透明。 (二)竞争性原则:参考同行业、同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 (三)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个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强化薪酬的激励效果与 约束功能。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体系服务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长远利益与可持续发展。 (五)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一)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 (二)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研究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 (二)组织实施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三)根据考核结果,拟定薪酬兑现方案; (四)研究、评估并建议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计划; (五)负责评估并建议是否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薪酬的止付、追索与扣回; (六)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薪酬管理事宜。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薪 酬核算与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并可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 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第八条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构成与考核按照本制度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再另行 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其为履行董事职责所发生的合理 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独立董 事津贴标准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津贴按月平均发放,公司依法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一)基本薪酬:为月度固定收入,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管理责任、专业能力、市场价值、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内部薪 酬体系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绩效薪酬:为浮动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及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授权,适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 期激励方案,具体内容另行规定。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 第十条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绩效考核以年度为周期,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个人履职评价报告开展。 (三)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行权条件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 (一)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二)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依法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完成后支付。 (三)所有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由 个人承担的部分后发放。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并发放薪酬 。 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行业特点、风险管控要求及激励长期导向,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递延支付的范围、比例、期 限及解锁条件,具体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薪酬调整、止付与追索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动态服务于公司经营战略。薪酬水平的调整主要参考以下因素: (一)同行业、同地区薪酬市场水平及变化趋势; (二)通货膨胀水平,确保薪酬实际购买力; (三)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盈利状况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个人绩效表现及岗位职责变动情况。 董事薪酬标准的调整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调整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四条 公司业绩发生亏损或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转亏、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特别是绩效薪酬)应相应 下调。公司在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各个环节,应对其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进行特别说明。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减少、停发其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 益,并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回其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获得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益: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会计差错等导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时;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或主要管理责任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失职、滥用职权或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五)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应追索扣回薪酬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具体情形并提议是否启动追索扣回程序,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薪酬不包括公司可能另行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或特别奖 励,该等激励按各自方案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66b55d2-7017-4cde-b1c4-958775dcec29.PDF ─────────┬──────────────────────────────────────────────── 2026-04-24 20:49│瑞康医药(00258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吉法)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 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了更好表述和总结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现做如下报告 : 一、个人情况汇报 本人王吉法先生,1955年生人,经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大学威海 分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等,本人于2018年退休。曾任海信视像、海联金汇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瑞康医药独立董事、泰和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大学创新转化学院兼职教授等。 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已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9次,其中现场出席6次,以委托表决方式参加会议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并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2次,其中出席2次,以委托表决方式参加会议0次,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 议。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各次会议,关注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实施及人员考核、薪酬发放等 方面的动态,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相关事项客观公平认真审查,与其他独立董 事一起研究,最终形成审查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于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定期和公司相关披露人员联系获取公司最新 情况,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在上市公司半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的监督作用,保持工作的独立性。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 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监督,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合理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工作,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参观、与 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交流沟通、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本人在实地考察期间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公司相关报道及公告,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八)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学习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2月21日,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针对收购浙江衡玖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76.01%的股权进 行讨论,形成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 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经 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或被收购相关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在2026年的工作中,本人将持续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以认真的态度学习法律法规,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以期不断提高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王吉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aef7b8f-511f-4ed0-b385-606c29562a63.PDF ─────────┬──────────────────────────────────────────────── 2026-04-24 20:49│瑞康医药(00258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考祥) ─────────┴──────────────────────────────────────────────── 瑞康医药(00258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考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c8a2b24-6608-4953-8f1e-db08b4f8b292.PDF ─────────┬──────────────────────────────────────────────── 2026-04-22 22:12│瑞康医药(00258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5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举行 2025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 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韩旭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李喆先生,财务负责人、副总裁冯芸女士 ,独立董事柳喜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 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 司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865f73d-9f17-470f-b738-2ba44f6ec3f3.PDF ─────────┬──────────────────────────────────────────────── 2026-04-22 22:12│瑞康医药(002589):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瑞康医药(002589):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5552702-c4d7-40fa-a821-a59914e945d5.PDF ─────────┬──────────────────────────────────────────────── 2026-04-22 22:12│瑞康医药(00258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 2026 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935,915.77元,分配 利润 5,926,462.00元,加上母公司上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 484,483,234.71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57,980,014.6 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3,865,778,654.33元。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为回报投资者,公司拟以现有股本1,504,710,471股扣除回购专户所持有股份为基数,扣除回购 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元(含税),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 2,940,143.63元,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为 18.29%。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份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 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940,143.63 16,459,435.29 19,561,236.1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071,175.45 12,293,797.66 11,839,038.77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32,289,235.9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57,980,014.6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8,960,815.04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3,401,337.29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8,960,815.04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38,960,815.04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估值提升计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3467898-d587-462a-ad29-9af1dc6b5c74.PDF ─────────┬──────────────────────────────────────────────── 2026-04-22 22:12│瑞康医药(00258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报告 ─────────┴────────────────────────────────────────────────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1年 3月 1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 1001-1005 首席合伙人:刘洛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8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9人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926.85万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984.58万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202.65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26 制造业 E48 建筑业 C14 制造业 I6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F51 批发和零售业 C26 制造业 E50 建筑业 C38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58.49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75.32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12.54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次、自律监管措 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领军,男,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深 圳久安执业。有多年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启声,男,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 2022年起就职于深圳久安。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有多年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 三年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泽利,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从事审计工作,2012年 2月至 2023年 4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5月至今就职于深圳久安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的情况。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3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李领军、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启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泽利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由会计师事务所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 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5年相关审计具体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评估、风险及舞弊风险的评估及相关应对措施、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1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对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 120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 计委员会认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 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年 1月 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 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3月 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 5年度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发现问题及重要审计调整事项、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关键审计事项、重要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2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 25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及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审计意见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关于前述事项的汇报,对前述事项表示认可。 (五)2026年 4月 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 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a0f226a-112f-458e-8ec0-d6d9853359b3.PDF ─────────┬──────────────────────────────────────────────── 2026-04-22 22:12│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10de4b0-8d2b-4a6e-8106-cca9b3b63ea5.PDF ─────────┬──────────────────────────────────────────────── 2026-04-22 22:12│瑞康医药(002589):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瑞康医药(002589):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9a4f68e-9615-4b34-a706-b46f4baebdfe.PDF ─────────┬──────────────────────────────────────────────── 2026-04-22 22:11│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ed391d5-f004-4394-9915-1db7fd1db330.PDF ─────────┬──────────────────────────────────────────────── 2026-04-22 22:11│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年度报告 ─────────┴──────────────────────────────────────────────── 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6f235a3-a498-4a64-b338-6c9c77cd73a5.PDF ─────────┬──────────────────────────────────────────────── 2026-04-22 22:11│瑞康医药(0025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9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2026年 4月 22日下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071,175.45 元、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57,980,014.6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 1,504,710,471.00股扣除回购专户所持有 股份为基数,每 10股派现金 0.02元(含税),按照截至公司年报披露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有股份数量测算,预计派发现金 股利2,940,143.63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b766af4-d5e3-4d8f-806b-475041af3806.PDF ─────────┬──────────────────────────────────────────────── 2026-04-22 22:10│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d52b98c-506e-4f3a-95cb-c073c3ad2660.PDF ─────────┬──────────────────────────────────────────────── 2026-04-22 22:10│瑞康医药(00258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久安专审字[2026]第 00056号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 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 10层 1001-1005 邮编:518057 电话:(0755)26996149 传真:(0755)26996149 网址:www.jiuancpa.com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内 容 页 次 一、专项说明 1-2 二、附表 3-7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96c6695-3241-46df-bc77-d8ab793e75e2.PDF ─────────┬──────────────────────────────────────────────── 2026-04-22 22:10│瑞康医药(00258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久安专审字[2026]第 00055号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 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 10层 1001-1005 邮编:518057 电话:(0755)26996149 传真:(0755)26996149 网址:www.jiuancpa.com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 容 页 次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652d2bb-9e6f-41e4-8054-667093b5b50b.PDF ─────────┬──────────────────────────────────────────────── 2026-04-22 22:10│瑞康医药(002589):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 久安专审字[2026]第 00057号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 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 10层 1001-1005 邮编:518057 电话:(0755)26996149 传真:(0755)26996149 网址:www.jiuancpa.com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报告 内 容 页 次 一、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0719bca-b37d-416b-a38e-89c7b4dcd31c.PDF ─────────┬──────────────────────────────────────────────── 2026-04-22 22:09│瑞康医药(002589):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表》,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柳喜军、王吉法、孙考祥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柳喜军先生、王吉法先生、孙考祥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b3b68a1-e108-4b99-ab60-f5504842d38c.PDF ─────────┬──────────────────────────────────────────────── 2026-04-10 20:30│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af559ef-5e23-4b6a-a791-20fd926e47b5.PDF ─────────┬──────────────────────────────────────────────── 2026-04-03 19:07│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韩旭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解除 质权人 大股东及一 (万股) 期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韩旭 是 5,000 2025年 3月 26.96% 3.32% 2026年 4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 28日 月 1日 公司 合计 —— 5,000 —— 26.96% 3.32% —— ——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韩旭先生、张仁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万股) 例 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张仁华 20,149.82 13.39% 7,381.65 36.63% 4.91% 0 0% 0 0% 韩旭 18,549.19 12.33% 4,410.00 23.77% 2.93% 4,410.00 100.00% 9,501.89 67.20% 合计 38,699.01 25.72% 11,791.65 30.47% 7.84% 4,410.00 37.40% 9,501.89 35.31% 三、股东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旭先生和张仁华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d68a9250-e05f-4cdf-bc7b-6a45b2a20320.PDF ─────────┬──────────────────────────────────────────────── 2026-02-13 11:46│瑞康医药(002589):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解除责令候查的公告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被采取留置 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李喆先生被实施留置措施。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2日收到济南市济阳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变更留置通知书》,已解除对李喆先生的留置措施,变更为责令 候查措施。详见公司 2025年 8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解除留置 并变更为责令候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于 2026年 2月 13日收到济南市济阳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责令候查通知书》,已解除对李喆先生的责令候查措施。目 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李喆先生正常履职中。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2d24854f-2355-493c-9f6e-624eaa5bb156.PDF ─────────┬──────────────────────────────────────────────── 2026-01-12 20:14│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4c534ef2-df77-4a97-b05b-873cc0f8cd7e.PDF ─────────┬──────────────────────────────────────────────── 2026-01-12 20:05│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致: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时晓旸、衣超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日下午 15 点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举行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依法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贵公司的《公司章程》; 2、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通知》”); 4、贵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相关文件。 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贵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有效;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 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 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据此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系根据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的 ,并于 2025 年 12月 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发布了《本次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参加 人员及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等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也已依法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所载时间、地点于 2026年 1月 12日下午 15点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 区凤鸣路103号13 号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月 6日。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持股凭证、个人股东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核查: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5,491,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274%;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90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979,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57%。其中,通过现场和 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0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979,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57%。均为截止股 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 8名;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名;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聘任律师 2名。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布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即:《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本次股东 会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案以及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是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书面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就议案内容进行了投票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名,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会议没有对《本次股东会通知》未列明的事 项进行表决。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结果,本所律师确认:《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229,745,42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44%;1,373,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935%;352,1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5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4,253,52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6.2466%;1,373,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9876%;352,1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0.7658%。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执行了法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获得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和本所律师签章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下接签章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b2657152-318f-4cc1-a654-1febb4f416ed.PDF ─────────┬──────────────────────────────────────────────── 2025-12-25 18:54│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 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月 12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1月 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 1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1月 6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6日(星期二)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议案 议案内容 备注 编码 (对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2月 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6年 1月 7日-2026年 1月 8日(9:30-11:30,13:00-15: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止时间为:202 6年 1月 8日 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 证券办,邮编:264001,信函请注明“瑞康医药 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电子邮箱:stock@realcan.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12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1月 12日下午 3:00。 6、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 1月 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 证券办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 20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 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6c072981-c065-4747-b038-69982cd4a404.PDF ─────────┬──────────────────────────────────────────────── 2025-12-24 20:46│瑞康医药(0025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19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2025年 12月 23日上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选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 2026年 1月 12日(星期一)下午 15时在公 司 13号楼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对《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4a13cb1d-7385-46e6-aac5-ba17da92312d.PDF ─────────┬──────────────────────────────────────────────── 2025-12-24 20:42│瑞康医药(00258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784e5a8e-a610-4bcd-afa2-cbd6437f477f.PDF ─────────┬──────────────────────────────────────────────── 2025-12-11 17:58│瑞康医药(0025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瑞康医药,股票代码:002589,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5年 12月 9日 至 2025年 12月 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 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0c10c1b7-c3a5-454a-b1ff-30212a4defbb.PDF ─────────┬──────────────────────────────────────────────── 2025-12-04 18:37│瑞康医药(0025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瑞康医药,股票代码:002589,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5年 12月 3日 、2025年 12月 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 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869d1b89-9a19-4140-8c83-57e987cb6f4c.PDF ─────────┬──────────────────────────────────────────────── 2025-11-07 19:51│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0174cfa1-4da1-4ef4-a719-9ea71aedf5ff.PDF ─────────┬──────────────────────────────────────────────── 2025-11-05 18:16│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85614e76-4fe4-4ddc-9558-f0c52cbff77b.PDF ─────────┬──────────────────────────────────────────────── 2025-11-04 19:21│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04b1cd0a-4bc7-4c19-87be-2e6d86b43d10.PDF ─────────┬──────────────────────────────────────────────── 2025-10-30 00:00│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af24844-cf24-48ac-a216-5e6262569954.PDF ─────────┬──────────────────────────────────────────────── 2025-10-13 19:41│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 2024年 11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 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36)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2024年 12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 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61.311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7%,最高成交价 3.08 元/股,最低成交价 2.75元/股,成交总金额 6,938.9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 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c049109a-e048-4503-ab98-2be032ae9280.PDF ─────────┬──────────────────────────────────────────────── 2025-09-22 20:14│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 2025年 9月 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22日(星期一)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裁韩旭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4人,代表股份 194,258,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910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 185,491,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3274%;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373 人,代表股份 8,766,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826%;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373人,代表股份 8,766,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82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2,230,279股,反对 1,726,700股,弃权 301,7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8.9558%、0.8889% 、0.15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38,382 股,反对 1,726,700 股,弃权301,7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8627%、19.6959%、3.4414%。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9,582,969股,反对 4,377,010股,弃权 298,7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930%、2.2532% 、0.15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1,072 股,反对 4,377,010 股,弃权298,7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6656%、49.9272%、3.4072%。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9,719,969股,反对 4,236,910股,弃权 301,8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636%、2.1811% 、0.15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28,072 股,反对 4,236,910 股,弃权301,8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2283%、48.3291%、3.442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9,463,789股,反对 4,451,690股,弃权 343,2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317%、2.2916% 、0.176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1,892 股,反对 4,451,690 股,弃权343,2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3062%、50.7791%、3.9148%。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21253109-7dea-4e65-9061-69296446d164.PDF ─────────┬──────────────────────────────────────────────── 2025-09-22 20:14│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致: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时晓旸、衣超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日下午 15 点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举行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依法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贵公司的《公司章程》; 2、贵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贵公司于 2025 年 9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发布的《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 》”); 4、贵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相关文件。 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贵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有效;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 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 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据此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系根据贵公司于 2025 年 9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的, 并于 2025 年 9月 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发布了《本次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参加人员 及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等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也已依法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所载时间、地点于 2025年 9月 22日下午 15点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 区凤鸣路103号13 号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持股凭证、个人股东身份证明、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核查: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5,491,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274%;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37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766,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6%。其中,通过现场和 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766,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6%。均为截止股 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 8名;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监事 3名;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名;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聘任律师 2名。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布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即: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2.01、《关于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 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本次股东 会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案以及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是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书面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就议案内容进行了投票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监事签名,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会议没有对《本次股东会通知》未列明的事 项进行表决。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结果,本所律师确认: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92,230,27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58%;1,726,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889%;301,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553%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738,38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6.8627%;1,726,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6959%;301,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3.4414%。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89,582,96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930%;4,377,01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2532%;298,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538%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091,07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6.6656%;4,377,01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9.9272%;298,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3.4072%。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89,719,96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36%;4,236,91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1811%;301,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55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28,07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8.2283%;4,236,91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8.3291%;301,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3.4425%。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89,463,78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17%;4,451,6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2916%;343,2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7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971,89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5.3062%;4,451,69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50.7791%;343,2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3.9148%。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执行了法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获得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和本所律师签章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下接签章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2f12a78a-0506-4de1-b31f-2041f3f3ed0e.PDF ─────────┬──────────────────────────────────────────────── 2025-09-08 21:06│瑞康医药(00258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股东荆州招商慧泽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商慧泽”)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47,1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近日,公司收到招商慧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招商慧泽 集中竞价交 2025年 5月 3.00 100 0.0001 易 30 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招商 合计持有股份 75,235,525 5.00 75,235,425 4.9999 慧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235,525 5.00 75,235,425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招商慧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招商慧泽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 在违规情形。 3、招商慧泽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招商慧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ae4562a6-40a0-4c36-8620-668fd46d918e.PDF ─────────┬──────────────────────────────────────────────── 2025-09-05 20:49│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 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22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 9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2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年 9月 16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6日(星期二)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议案 议案内容 备注 编码 (对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9月 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 2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有 2个。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7日-2025年 9月 18日(9:30-11:30,13:00-15: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至时间为:202 5年 9月 18日 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 证券办,邮编:264001,信函请注明“瑞康医药 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电子邮箱:stock@realcan.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22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 9月 22日下午 3:00。 6、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 证券办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 20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 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de1a3178-9cda-416e-846f-cb434de2d2e1.PDF ─────────┬──────────────────────────────────────────────── 2025-09-05 20:49│瑞康医药(00258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五年九月) ─────────┴──────────────────────────────────────────────── 瑞康医药(00258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五年九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acf78c72-a660-4b67-89a8-20f505895450.PDF ─────────┬──────────────────────────────────────────────── 2025-09-05 20:49│瑞康医药(002589):董事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五年九月) ─────────┴──────────────────────────────────────────────── 瑞康医药(002589):董事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五年九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71c09d35-91b8-441d-bfe9-cf1137e0abe6.PDF ─────────┬──────────────────────────────────────────────── 2025-09-05 20:49│瑞康医药(002589):股东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五年九月) ─────────┴──────────────────────────────────────────────── 瑞康医药(002589):股东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五年九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7ceee29a-c1d5-4ad2-b4a7-ab156499bb11.PDF ─────────┬──────────────────────────────────────────────── 2025-09-05 20:49│瑞康医药(002589):公司章程(二〇二五年九月) ─────────┴──────────────────────────────────────────────── 瑞康医药(002589):公司章程(二〇二五年九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f7aa9c10-9843-4161-9121-d19385d4fb6d.PDF ─────────┬──────────────────────────────────────────────── 2025-09-05 20:47│瑞康医药(00258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97626624-c958-44b1-8543-69386a0ed92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瑞康医药: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2277.PDF ─────────┬──────────────────────────────────────────────── 2026-04-23│瑞康医药: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7251.PDF ─────────┬──────────────────────────────────────────────── 2025-10-30│瑞康医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5350.PDF ─────────┬──────────────────────────────────────────────── 2025-08-26│瑞康医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2212.PDF ─────────┬──────────────────────────────────────────────── 2025-04-30│瑞康医药: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7568.PDF ─────────┬──────────────────────────────────────────────── 2025-04-24│瑞康医药: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4943.pdf ─────────┬──────────────────────────────────────────────── 2024-10-31│瑞康医药: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4264.PDF ─────────┬──────────────────────────────────────────────── 2024-08-27│瑞康医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7722.PDF ─────────┬──────────────────────────────────────────────── 2024-04-30│瑞康医药: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2521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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