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89 瑞康医药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12 20:14 │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1-12 20:05 │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5-12-25 18:54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24 20:46 │瑞康医药(0025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12-24 20:42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12-11 17:58 │瑞康医药(0025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12-04 18:37 │瑞康医药(0025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11-07 19:51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5-11-05 18:16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
│2025-11-04 19:21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
2026-01-12 20:14│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4c534ef2-df77-4a97-b05b-873cc0f8cd7e.PDF
─────────┬────────────────────────────────────────────────
2026-01-12 20:05│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致: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时晓旸、衣超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日下午 15 点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举行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依法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贵公司的《公司章程》;
2、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通知》”);
4、贵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相关文件。
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贵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有效;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
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
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据此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系根据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的
,并于 2025 年 12月 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发布了《本次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参加
人员及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等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也已依法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所载时间、地点于 2026年 1月 12日下午 15点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
区凤鸣路103号13 号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月 6日。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持股凭证、个人股东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核查: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5,491,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274%;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90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979,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57%。其中,通过现场和
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0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979,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57%。均为截止股
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 8名;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名;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聘任律师 2名。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布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即:《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本次股东
会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案以及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是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书面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就议案内容进行了投票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名,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会议没有对《本次股东会通知》未列明的事
项进行表决。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结果,本所律师确认:《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229,745,42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44%;1,373,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935%;352,1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5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4,253,52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6.2466%;1,373,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9876%;352,1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 0.7658%。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执行了法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获得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和本所律师签章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下接签章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b2657152-318f-4cc1-a654-1febb4f416ed.PDF
─────────┬────────────────────────────────────────────────
2025-12-25 18:54│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
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月 12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1月 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 1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1月 6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6日(星期二)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议案 议案内容 备注
编码 (对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2月 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6年 1月 7日-2026年 1月 8日(9:30-11:30,13:00-15: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止时间为:202
6年 1月 8日 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 证券办,邮编:264001,信函请注明“瑞康医药 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电子邮箱:stock@realcan.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12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1月 12日下午 3:00。
6、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 1月 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 证券办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 20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
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6c072981-c065-4747-b038-69982cd4a404.PDF
─────────┬────────────────────────────────────────────────
2025-12-24 20:46│瑞康医药(0025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19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2025年 12月 23日上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选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 2026年 1月 12日(星期一)下午 15时在公
司 13号楼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对《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4a13cb1d-7385-46e6-aac5-ba17da92312d.PDF
─────────┬────────────────────────────────────────────────
2025-12-24 20:42│瑞康医药(00258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784e5a8e-a610-4bcd-afa2-cbd6437f477f.PDF
─────────┬────────────────────────────────────────────────
2025-12-11 17:58│瑞康医药(0025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瑞康医药,股票代码:002589,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5年 12月 9日
至 2025年 12月 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
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0c10c1b7-c3a5-454a-b1ff-30212a4defbb.PDF
─────────┬────────────────────────────────────────────────
2025-12-04 18:37│瑞康医药(0025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瑞康医药,股票代码:002589,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5年 12月 3日
、2025年 12月 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
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869d1b89-9a19-4140-8c83-57e987cb6f4c.PDF
─────────┬────────────────────────────────────────────────
2025-11-07 19:51│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