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89 瑞康医药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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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8:46 │瑞康医药(002589):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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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4 │瑞康医药(00258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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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4 │瑞康医药(00258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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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12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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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20:27 │瑞康医药(002589):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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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27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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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26 │瑞康医药(00258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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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25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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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25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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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25 │瑞康医药(00258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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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8:46│瑞康医药(002589):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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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002589):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a22fa083-93c7-4d58-849b-08b441ef05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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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4│瑞康医药(00258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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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00258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1799a182-a543-49eb-90c7-e53dcf7fb3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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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4│瑞康医药(00258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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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裁韩旭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7 人,代表股份 206,508,6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724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185,491,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3274%;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906 人,代表股份 21,016,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967%;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906 人,代表股份 21,016,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96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631,347 股,反对 1,100,690 股,弃权 776,584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0909%、0.53
30%、0.37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39,450 股,反对 1,100,690 股,弃权776,584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1.0677%、5.2372%、3.6951%。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6c73075f-fcb0-461a-8029-5e31bc1ae8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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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12│瑞康医药(002589):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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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002589):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36f0716c-078c-47e2-ad52-e732747c22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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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20:27│瑞康医药(002589):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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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
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504,710,4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按照截至本公告
日总股本数量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10,532,973.30 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4,710,4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7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0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
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4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11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1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86 张仁华
2 00*****578 韩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4 年11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433ab13d-01bf-4dec-80c2-697affcb57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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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27│瑞康医药(00258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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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00258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7e7331a9-d7d6-4ca5-b4fd-c10b6958ff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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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26│瑞康医药(00258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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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以书
面形式发出,2024 年 11 月 19 日上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瑞康医药业务的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夫妇控制的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
院有限公司拟无偿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 3 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
循环提取使用,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包含利息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联董事韩旭、韩春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5 时在公司 13 号楼会议室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对《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16de17fc-3c79-4390-96d6-787279a11f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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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25│瑞康医药(002589):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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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002589):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9cf853ca-2fdd-4234-8dc0-0a66b1ba7d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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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25│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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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议案 议案内容 备注
编码 (对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1 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2024 年 12 月 5 日(9:30-11:30,13:00-15: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至时间为:202
4 年 12 月 5 日 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 证券办,邮编:264001,信函请注明“瑞康医药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电子邮箱:stock@realcan.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3:00。
6、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
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 证券办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 20 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时通
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a79ded6a-c5b5-4b89-8bc5-cd549ca12c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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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25│瑞康医药(00258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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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4
年 11 月 19 日上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岩女士主持,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瑞康医药业务的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夫妇控制的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
院有限公司拟无偿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 3 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
循环提取使用,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包含利息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相关业务规则提供审计服务。在担
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5964ad7a-9b9d-45c0-bf2b-78d394ee02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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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24│瑞康医药(0025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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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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