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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89(瑞康医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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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89 瑞康医药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20:51 │瑞康医药(0025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4-24 20:51 │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4 20:49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4 20:49 │瑞康医药(00258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喜军)(1) │ ├─────────┼──────────────────────────────────────────────┤ │2026-04-24 20:49 │瑞康医药(002589):瑞康医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 ├─────────┼──────────────────────────────────────────────┤ │2026-04-24 20:49 │瑞康医药(00258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吉法) │ ├─────────┼──────────────────────────────────────────────┤ │2026-04-24 20:49 │瑞康医药(00258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考祥) │ ├─────────┼──────────────────────────────────────────────┤ │2026-04-22 22:12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2 22:12 │瑞康医药(002589):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2 22:12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 2026-04-24 20:51│瑞康医药(0025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1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2026年 4月 24日下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 司 2026 年第 一季 度 报 告》 的内容 全文 刊登 于巨 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5月 18 日下午 15时在公司 13号楼会议室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独立董事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 行述职。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e0e8d5e-98e6-489f-9b6a-d82074827d63.PDF ─────────┬──────────────────────────────────────────────── 2026-04-24 20:51│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瑞康医药(00258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d5ce2cb-a035-4241-82ae-20d3dc80e559.PDF ─────────┬──────────────────────────────────────────────── 2026-04-24 20:49│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2 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所有提案 1.00 《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管理制度》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2026年 4月 25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2026年 5月 15日(9:30-11:30,13:00-15: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3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止时间为:202 6年 5月 15日 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证券办,邮编:264001,信函请注明“瑞康医药 2025年度股东会” 字样。联系电话:0535-6737695 电子邮箱:stock@realcan.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3:00。 6、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 订)〉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039b0dd-e7b7-47dd-a7d4-0e6452ce6e24.PDF ─────────┬──────────────────────────────────────────────── 2026-04-24 20:49│瑞康医药(00258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喜军)(1)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 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独董个人基本情况 柳喜军,1966年出生,汉族。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评估师。历任烟台市财政局科员、烟台乾聚会计 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烟台海达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烟台市第十八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烟台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总经理,山东嘉信安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德州联 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9次,其中现场出席6次,以委托表决方式参加会议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并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2次,其中出席2次,以委托表决方式参加会议0次,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 议。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1、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 告、聘请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总结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信息披露质量。 2、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参加了2次会议,关注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实施及人员选拔提名 、考核、薪酬发放等方面的动态,对董监高2025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评价,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3、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参加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问题进行了研讨,就公司发展战略、产品 战略、技术与创新战略、投资战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一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在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及事项客观公平的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保障 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年度报告披露及相关工作的要求,在上市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 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 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监督,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内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合理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工 作,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参观、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交流沟通、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多种方 式,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发 挥本人专业专长,发表专业意见和建议,凡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决策的议案,均事先对文件进行认真审核,详细询问议案的背景材 料和决策依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维护了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八)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 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2月21日,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针对收购浙江衡玖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76.01%的股权进 行讨论,形成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 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经 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 司制度的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 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将在2026年的任期内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柳喜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e9276ea-5360-4f10-b16e-eeb84968990b.PDF ─────────┬──────────────────────────────────────────────── 2026-04-24 20:49│瑞康医药(002589):瑞康医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 第一条 为规范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人员: (一)全体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风险、个人贡献相匹配,兼顾市场水平与内部公平,程序公开透明。 (二)竞争性原则:参考同行业、同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 (三)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个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强化薪酬的激励效果与 约束功能。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体系服务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长远利益与可持续发展。 (五)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一)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 (二)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研究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 (二)组织实施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三)根据考核结果,拟定薪酬兑现方案; (四)研究、评估并建议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计划; (五)负责评估并建议是否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薪酬的止付、追索与扣回; (六)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薪酬管理事宜。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薪 酬核算与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并可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 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第八条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构成与考核按照本制度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再另行 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其为履行董事职责所发生的合理 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独立董 事津贴标准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津贴按月平均发放,公司依法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一)基本薪酬:为月度固定收入,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管理责任、专业能力、市场价值、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内部薪 酬体系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绩效薪酬:为浮动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及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授权,适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 期激励方案,具体内容另行规定。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 第十条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绩效考核以年度为周期,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个人履职评价报告开展。 (三)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行权条件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 (一)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二)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依法披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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