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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90(万安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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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90 万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08 15:31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 │2025-09-23 15:43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收到集中采购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 ├─────────┼──────────────────────────────────────────────┤ │2025-09-12 18:46 │万安科技(00259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2 18:45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 ├─────────┼──────────────────────────────────────────────┤ │2025-08-30 00:00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8-30 00:00 │万安科技(002590):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8-30 00:00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1 18:28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1 18:28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1 18:27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2025-10-08 15:31│万安科技(002590):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止2025年7月10日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回购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13.55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2.00元 /股,支付金额为20,384,721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万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96356”。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4.4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594.40万份。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1份(即认购金额为1.00元),单个员工必 须认购1元的整数倍份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资金总额为562.8968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562.8968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 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24日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1215号)。 3、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7 57,600股公司股份已非交易过户至“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0.15%,过户价格为7.43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 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 在一致行动安排。 2、本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 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以外 的其他股东权利。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俞佳乐为实控人俞迪辉之子,陈剑为实控人陈黎明之子,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前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前述人员自愿放弃其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享有的持有人会议提案 权、表决权,且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次员工股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 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对应的股东大会的出席权、表决权、提案权。因此本计 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如存在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员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 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 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5b1b7d77-67be-4ad1-b5c4-5f762d49a3ff.PDF ─────────┬──────────────────────────────────────────────── 2025-09-23 15:43│万安科技(002590):关于收到集中采购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 一、项目定点通知的概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近日收到 国内某知名汽车集团公司(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客户”)出具的《集中采购定点通知书》,安徽万安被客户 选定为 S-C平台前副车架产品的供应商。 根据客户规划,上述项目生命周期 5年,预计将于 2027年开始量产,生命周期销售总金额约为 2.8亿元。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客户的定点,标志着公司的开发实力和质量品牌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后续安徽万安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产品的试验验证、生产准备与交付工作。本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 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集中采购定点通知书并不反映最终的实际采购量,本公告中所述预计销售金额系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预计产量结合预计单价计算 而得,存在不确定性。该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市场情况、量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实际供货量可能会受到市场的发展状况、客户量产 进程、竞争车型上市情况及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39f7c0c3-683a-4456-8976-f49cf9a98ae7.PDF ─────────┬──────────────────────────────────────────────── 2025-09-12 18:46│万安科技(00259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9月 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会议于 2025年 9月 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公 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增资形式向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 2,000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同川科技 2.72%的股权。 详见2025年9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7378893f-aa0d-4178-8e75-1a31fea2c5f8.PDF ─────────┬──────────────────────────────────────────────── 2025-09-12 18:45│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efdeb489-b182-4633-a9ab-2339d6659790.PDF ─────────┬──────────────────────────────────────────────── 2025-08-30 00:00│万安科技(002590):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集团”)关于其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解除质押股数 质押日期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押占公 第一大股东及一致 (万股) 期 司总股本比例 行动人 万安集团 控股股东 3,200 2023年2 2025年8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6.17% 月28日 28日 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合计 3,200 6.17%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万股) (%) 押股份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数量 (%)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 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万安集团 21,998.07 42.38% 5,800 26.36 11.17 0 0 0 0 陈锋 2,394 4.61% 0 0 0 0 0 1,795.50 75% 陈利祥 371.30 0.72% 0 0 0 0 0 0 0 陈永汉 362.7247 0.70% 0 0 0 0 0 0 0 陈黎慕 392.7190 0.76% 0 0 0 0 0 294.5392 75% 俞迪辉 375.7194 0.72% 0 0 0 0 0 319.2895 75% 陈黎明 120.7642 0.23% 0 0 0 0 0 0 0 合计 26,015.2973 50.12% 5,800 26.36 11.17 0 0 2,409.3287 11.92% 注: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三、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的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的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95118b05-b97e-4d06-84df-3d6338595702.PDF ─────────┬──────────────────────────────────────────────── 2025-08-30 00:00│万安科技(002590):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 8月 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浙江 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 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初次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8月 29日 14点 30分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 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 6楼 602会议 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8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2,005,193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01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7,847,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977%。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32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57,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34%。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1,498,99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991%; 反对:454,8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05%; 弃权:51,4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1,496,49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981%; 反对:457,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15%; 弃权:51,2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3 %。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1,502,69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006%; 反对:452,8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797%; 弃权: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97 %。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e82528f5-3f6f-435b-ae9c-c827928363fd.PDF ─────────┬──────────────────────────────────────────────── 2025-08-30 00:00│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锋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六楼602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7人,代表股份252,005,193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011%。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7,847 ,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977%。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2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57,30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0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57,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34%。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57,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3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498,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1%;反对 4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805%;弃权 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1,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238%;反对4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98%;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364%。。 2、《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496,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4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815%;弃权5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8,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637%;反对4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47%;弃权5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316%。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502,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6%;反对 4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797%;弃权 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4,80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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