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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90(万安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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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90 万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2 15:47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6-08 18:59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08 18:57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6-08 18:57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06-08 18:56 │万安科技(002590):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8 18:55 │万安科技(00259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2 17:17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 │2026-05-22 17:16 │万安科技(00259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7:13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20 18:47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 2026-06-22 15:47│万安科技(002590):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集团”)关于其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解除质押股数 质押日期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押占公 第一大股东及一致 (万股) 期 司总股本比例 行动人 万安集团 控股股东 1,300 2024年4 2026年6月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2.50% 月16日 18日 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合计 1,300 2.50%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万股) (%) 押股份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数量 (%)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 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万安集团 21,998.07 42.38% 4,500 20.46 8.67 0 0 0 0 陈锋 2,394 4.61% 0 0 0 0 0 1,795.50 75% 陈利祥 371.30 0.72% 0 0 0 0 0 0 0 陈永汉 362.7247 0.70% 0 0 0 0 0 0 0 陈黎慕 392.7190 0.76% 0 0 0 0 0 392.7190 100% 俞迪辉 375.7194 0.72% 0 0 0 0 0 281.7895 75% 陈黎明 120.7642 0.23% 0 0 0 0 0 0 0 合计 26,015.2973 50.12% 4,500 20.46 8.67 0 0 24,700,085 11.48% 注: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三、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的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的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537a881-0b28-4431-b2f0-7a8121d8579a.PDF ─────────┬──────────────────────────────────────────────── 2026-06-08 18:59│万安科技(002590):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锋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六楼602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254,823,287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737%。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1,605,0 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527%。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18,20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2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18,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0%。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18,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关于选举陈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54,034,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5%。1.02.《关于选举傅直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 254,142,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29%。1.03.《关于选举姚焕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54,142,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29%。1.04.《关于选举斯陈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54,142,6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29%。1.05.《关于选举俞佳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54,143,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关于选举陈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429,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5.4966%。1.02.《关于选举傅直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537,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495%。1.03.《关于选举姚焕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537,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495%。1.04.《关于选举斯陈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37,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497%。1.05.《关于选举俞佳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538,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806%。 2、《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关于选举闫建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54,142,71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329%; 2.02.《关于选举吴小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54,147,71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349%; 2.03.《关于选举牛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54,138,31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关于选举闫建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537,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523%;2.02.《关于选举吴小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542,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077%;2.03.《关于选举牛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同意股份数: 2,533,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157%。 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600,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6%;反对 2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57%;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5,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769%;反对 2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64%;弃权 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67%。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劳正中、章磊中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dd38c53-6da4-4b5f-8ed7-7fc31d61c5a0.PDF ─────────┬──────────────────────────────────────────────── 2026-06-08 18:57│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 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陈锋先生(董事长)、傅直全先生、姚焕春先生、斯陈锋先生、俞佳乐先生 独立董事:闫建来先生、吴小丽女士、牛强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唐胜男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吴小丽女士为会 计专业人士。具体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陈锋先生(召集人)、斯陈锋先生、闫建来先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吴小丽女士(召集人)、牛强先生、俞佳乐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牛强先生(召集人)、闫建来先生、陈锋先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闫建来先生(召集人)、吴小丽女士、陈锋先生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陈锋先生 副总经理:俞迪辉先生、傅直全先生、斯陈锋先生、吴建松先生 财务负责人:江学芳女士 董事会秘书:江学芳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何华燕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下届董事会可续聘连任。董事会秘书江学芳女士、证券事务代表何华燕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要求,在过渡 期内尽快解决董事会秘书兼职问题,调整至符合规则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江学芳 何华燕 联系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 3 号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 3 号 电话 0575-89007602 0575-87605817 传真 0575-89007574 0575-89007574 电子信箱 jiangxf@vie.com.cn kuaijiyiban0502@163.com 五、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独立董事郑万青先生、非独立董事陈黎慕先生、俞迪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郑万青先生、陈黎慕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万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黎慕先生、俞迪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公司对郑万青先生、陈黎慕先生、俞迪辉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a5d1e22-a688-4805-ad42-a1d098070a0b.PDF ─────────┬──────────────────────────────────────────────── 2026-06-08 18:57│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年 6月 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唐胜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唐胜男女士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备查文件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672abc3-dfce-401b-84e0-c6202baa5dbf.PDF ─────────┬──────────────────────────────────────────────── 2026-06-08 18:56│万安科技(002590):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 26年6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同意选举陈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同意选举陈锋先生、斯陈锋先生、闫建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锋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同意选举吴小丽女士、牛强先生、俞佳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吴小丽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4.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同意选举牛强先生、闫建来先生、陈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牛强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5.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同意选举闫建来先生、吴小丽女士、陈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闫建来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集人。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陈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俞迪辉先生、傅直全先生、斯陈锋先生、吴建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江学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江学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江学芳女士满足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第二十二条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要求,在过渡期内尽快解决董事会秘书兼职问题,调整至符合规则规定。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何华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088d7fe-9c0b-484a-9140-f493ee1389c1.PDF ─────────┬──────────────────────────────────────────────── 2026-06-08 18:55│万安科技(00259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5月 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浙江万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 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初次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8日 14 点 30分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 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 6楼 602会议室 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8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4,823,287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173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1,605,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527%。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 18,2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0%。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4,034,71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905%; 1.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傅直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4,142,62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329%; 1.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姚焕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4,142,62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329%; 1.0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斯陈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4,142,62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329%; 1.0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俞佳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4,143,62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333%;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闫建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4,142,71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329%; 2.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小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4,147,71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349%; 2.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牛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4,138,31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31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4,600,48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26%; 反对:218,4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857%; 弃权:4,4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7%。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9cae5ce-7d55-4c74-90e3-c246f430d832.PDF ─────────┬──────────────────────────────────────────────── 2026-05-22 17:17│万安科技(00259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 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锋先生、傅直全先生、姚焕春先生、斯陈锋先生、俞佳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闫建来先生、吴小丽女士、牛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小丽女士为会 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表决当选,将与职工代表大会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ae3bcbc-9cb4-4cce-b749-e3501327999d.PDF ─────────┬──────────────────────────────────────────────── 2026-05-22 17:16│万安科技(00259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 议于2026年5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高管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26 年 6月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拟提名陈锋先生、傅直全先生、姚焕春先生、斯陈锋先生、俞佳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职工代表董事 1名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非职工代表董事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6月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 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 公司拟提名闫建来先生、吴小丽女士、牛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员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7.2万 元/人.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82ae344-893f-44f2-ae6c-ae2449417565.PDF ─────────┬──────────────────────────────────────────────── 2026-05-22 17:13│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6月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 026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6年6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5人 1.01 《关于选举陈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案》 1.02 《关于选举傅直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议案》 1.03 《关于选举姚焕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议案》 1.04 《关于选举斯陈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议案》 1.05 《关于选举俞佳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议案》 2.00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2.01 《关于选举闫建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 案》 2.02 《关于选举吴小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 案》 2.03 《关于选举牛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3.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5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1、2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 2026年 6月 5日(星期五)17 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函信封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4日和 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 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4楼 406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江学芳、何华燕 3、联系电话:0575-89007602;0575-87605817 传真:0575-89007574 4、邮政编码:31183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842d331-b2e2-416f-b782-8452a61359f7.PDF ─────────┬──────────────────────────────────────────────── 2026-05-20 18:47│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于2026年5月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度末公司总股本519,052,47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842,400股后的股数518,210,077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4,047,856.55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42,400股后的 518,210,0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8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76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7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42,4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每股现金红利=44,047,856.55/519,052,477=0.084862元/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 084862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江学芳、何华燕 咨询电话:0575-89007602;0575-87605817 传真电话:0575-8900757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5aa1c1a-cb81-4c49-a531-eb1d858db242.PDF ─────────┬──────────────────────────────────────────────── 2026-05-20 00:00│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对江苏奕隆减资并对浙江奕隆增资的进展公告 ─────────┴────────────────────────────────────────────────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对江苏奕隆减资并对浙江奕隆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f54db6d-f2c3-4626-9794-889b6baeaf60.PDF ─────────┬──────────────────────────────────────────────── 2026-05-15 16:12│万安科技(002590):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 智驱”)的现金分红款 4,000.00万元;收到全资子公司上海万捷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捷”)的现金分红款 1, 000.00万元。万安智驱、上海万捷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根据万安智驱、上海万捷 《公司章程》,结合万安智驱、上海万捷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全资子公司的现金分红款共计 5,000.00万元,上述所得分红款将增加公司 2026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 润,但不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该分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6年度整体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7c6da1d-5c9a-4abc-b07f-974ab1e6b53a.PDF ─────────┬──────────────────────────────────────────────── 2026-05-08 18:09│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a4c75b00-39c9-4484-b461-a4e2f88921f3.PDF ─────────┬──────────────────────────────────────────────── 2026-05-08 18:04│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浙江万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 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日。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 日 14:30 在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 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 6楼 602会 议室)召开。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6,645,861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25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1,605,0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527 %。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6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040,77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27%。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56,003,76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498%; 反对:232,2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05%; 弃权:409,9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597 %。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56,003,76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498%; 反对:232,2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05%; 弃权:409,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597%。 3、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256,011,46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528%; 反对:232,2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05%; 弃权:402,2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567%。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6,386,26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988%; 反对:236,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23%; 弃权:22,7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88%。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6,360,76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889%; 反对:232,2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05%; 弃权:52,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6%。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6,357,36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876%; 反对:232,2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05%; 弃权:56,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19%。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6,010,76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525%; 反对:232,2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05%; 弃权:402,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570%。 8、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6,379,96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964%; 反对:244,2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52%; 弃权:21,7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85%。 9、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3,718,46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594%; 反对:2,899,69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298%; 弃权:27,7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5,194,66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4346%; 反对:1,408,8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489%; 弃权:42,4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65%。 11、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6,375,66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947%; 反对:232,2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05%; 弃权:38,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48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6,371,66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932%; 反对:232,2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05%; 弃权:4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64%。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6,381,76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971%; 反对:231,8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03%; 弃权:32,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26%。 14、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6,380,76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967%; 反对:234,6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14%; 弃权:30,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19%。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295d4329-f1f0-4ea5-9ebb-2192b3c65fc1.PDF ─────────┬──────────────────────────────────────────────── 2026-04-27 15:47│万安科技(00259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84827a-67be-42d7-bae5-812efd06d52c.PDF ─────────┬──────────────────────────────────────────────── 2026-04-27 15:46│万安科技(0025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万安科技(00259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bafb27e-9b66-471c-9511-dcce8d3f6e49.PDF ─────────┬──────────────────────────────────────────────── 2026-04-27 15:46│万安科技(00259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 送达,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年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一季度报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7b105f2-3393-4446-833e-1a6dfd1ee623.PDF ─────────┬──────────────────────────────────────────────── 2026-04-16 19:00│万安科技(00259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以下 统称“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 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合作单位限定 境内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等)。 (四)投资品种和期限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理财产品。 2、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等)发行的理财产品等; 3、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五)资金来源 上述用来购买理财产品的人民币20,000万元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 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运营所需资金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 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 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受市场 多种要素影响,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4、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 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 司自行承担。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 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履行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81f1173-a047-47a0-910d-294570938df8.PDF ─────────┬──────────────────────────────────────────────── 2026-04-16 18:59│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585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405,551 股 ,发行价格为 10.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0,999,896.93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6,815,962.83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 4,183,934.10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8月 1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121102532920016 7268 的人民币账户为 406,099,896.9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 4]第 ZF110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404,183,934.10 加:未转出的其他发行费用 288,607.28 减:募投项目支出 326,406,269.64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155,967,611.00 2024年募投项目支出 24,440,090.00 2024年补充流动资金 52,527,000.00 2025年募投项目支出 93,471,568.64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2,051,605.41 其中:2024年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830,380.46 2025年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221,224.95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0,117,877.15 其中: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保证金余额[注 1] 11,122,000.00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8,995,877.15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通过开设募集 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 门执行。内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24年 5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 初始存放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户 日 状 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11025329200167268 正 2024/8/19 406,099,896.93 368,136.79 司诸暨支行 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292036530013000088993 正 2024/9/2 22,197,005.86 兴诸暨支行 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 初始存放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户 日 状 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551902953710018 正 2024/9/2 46,430,734.50 分行 常 合计 406,099,896.93 68,995,877.1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无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7月 31日召开的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中对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说明: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 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止 2024年 9月 11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50万套铝合金固定卡钳项目”已先期投入募集资金 2,861.03万元”、”新能源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建设项目”已先期投入募集资 金 12,735.73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15,596.7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ZF11091号)。2024年 10月 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 0.00元,因此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设立专门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公司办法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9c0b930-80d5-465b-a9be-0f341a16a405.PDF ─────────┬──────────────────────────────────────────────── 2026-04-16 18:59│万安科技(00259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郑万青、闫建来、吴小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郑万青、闫建来、吴小丽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3f5d6bb-d6a0-4ae2-9274-487dda972471.PDF ─────────┬──────────────────────────────────────────────── 2026-04-16 18:59│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不领取 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 7.2 万元/人.年,按季度发放,于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当月执行。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 50%。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绩效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 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 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458b376-5a1d-40d5-a4dd-e786bd167ff1.PDF ─────────┬──────────────────────────────────────────────── 2026-04-16 18:59│万安科技(00259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基于谨 慎性原则,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2025年共计提减值损失6,039.30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671.9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4,367.36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1,671.94 项目 2025年计提金额 存货跌价损失 4,326.78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87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42.45 合计 6,039.30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金额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和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 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 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和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 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4、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工程物资、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 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 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估计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039.3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 ,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5.84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385.84万 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有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563425e-94f2-45e4-a4d0-3d45f4b04709.PDF ─────────┬──────────────────────────────────────────────── 2026-04-16 18:59│万安科技(00259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万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家。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该议案,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 4月 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续聘建议,认为立 信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审计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 准则,体现了良好的独立性,可以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鉴于立信在以往聘任期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 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2.2025年 4月 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 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6765988-4f7d-4813-b835-bf893aa79423.PDF ─────────┬──────────────────────────────────────────────── 2026-04-16 18:59│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进一步深入和海外业务的拓展,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亦同 步增长。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因素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 业务操作及管理。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不超 过 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掉期、远期外汇买 卖、人民币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 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 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结合公司过往的操作经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套期保值交易的金额、期限、币种与所对冲的真实风险敞口不匹配,可能导致部分 风险未能覆盖或产生新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措施不完善而导致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 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一)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和外币投融资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 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产品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 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设置风险限额,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损机制。 (三)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含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应选择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金 融机构。 (四)外汇风险动态应对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 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强化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 (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实时关注市场动态,及时监测、评估风险敞口,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 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六)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情况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审计。 五、结论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预期外汇收支情况进行,按照真 实的业务背景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 要求。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74bfe6a-ff37-425a-811d-114aa04e580e.PDF ─────────┬──────────────────────────────────────────────── 2026-04-16 18:59│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cde6a18-0a91-4a24-aa7d-843b7fb0d634.PDF ─────────┬──────────────────────────────────────────────── 2026-04-16 18:59│万安科技(002590):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万安科技(002590):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2b03df5-4a10-422a-8acb-982f3d6b8079.PDF ─────────┬──────────────────────────────────────────────── 2026-04-16 18:59│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723c029-72ff-4677-b38f-7cdfd3328ed0.PDF ─────────┬──────────────────────────────────────────────── 2026-04-16 18:59│万安科技(002590):关于举办2025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1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问 题 征集 :投 资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1 日 前 访 问网 址https://eseb.cn/1xel5SY6Qne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 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202 5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5月 11日(星期一) 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 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1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陈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江学芳,独立董事吴小丽。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11 日(星期一) 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el5SY6Qne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 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何华燕 电话:0575-87605817 邮箱:kuaijiyiban0502@163.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fa3b8a8-f24a-40ec-b38c-3a1ee44ffdc0.PDF ─────────┬──────────────────────────────────────────────── 2026-04-16 18:59│万安科技(00259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4551df1-2c8a-4511-bc22-f4d86dbdd582.PDF ─────────┬──────────────────────────────────────────────── 2026-04-16 18:57│万安科技(00259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47.99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 ,731.3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884.66万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度末公司总股本519,052,47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842,400股后的股数518,210,077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4,047,856.55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4,047,856.55 31,143,148.62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3,479,890.24 185,097,179.39 319,556,794.7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201,920,774.3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28,846,646.8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5,191,005.17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39,377,954.7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5,191,005.17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 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1942bde-bb01-4dde-a939-8c428597c9f9.PDF ─────────┬──────────────────────────────────────────────── 2026-04-16 18:56│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3f81e04-dd27-473d-bd67-9a5677f7f4e7.PDF ─────────┬──────────────────────────────────────────────── 2026-04-16 18:56│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报告 ─────────┴────────────────────────────────────────────────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90e8917-64ae-473e-8bab-a9c19a8fa9f0.PDF ─────────┬──────────────────────────────────────────────── 2026-04-16 18:56│万安科技(00259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安科技(00259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43e9c2e-5a00-4ec4-83e7-8834ffc02cfc.PDF ─────────┬──────────────────────────────────────────────── 2026-04-16 18:56│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636b159-4af9-46d2-844d-1767f5569968.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857c31e-21be-40a1-a7fa-f2593cda11a8.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进一步深入和海外业务的拓展,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因素 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 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业务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 期、外汇掉期、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平台为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及授权期限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授权公司财务负责 人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套期保值交易的金额、期限、币种与所对冲的真实风险敞口不匹配,可能导致部分 风险未能覆盖或产生新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措施不完善而导致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 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和外币投融资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 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 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设置风险限额,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损机制。 (三)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含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应选择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金 融机构。 (四)外汇风险动态应对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 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 (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实时关注市场动态,及时监测、评估风险敞口,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 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六)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情况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审计。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和列报。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授权公司财务 负责人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后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后续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d438551-35cd-45a4-9b06-10d89629eec3.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国信证券关于万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国信证券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万安科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章旗凯、李秋实 联系电话 0571-85316112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工业区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工业区军联路 3号 法定代表人 陈锋 联系人 江学芳 联系电话 0575-8900760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年 9月 12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终 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及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积极配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具体如下: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制度;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 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 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 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查阅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文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9、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 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现场检 查等督导工作。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 规定,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 及格式、履行程序进行了检查。保荐人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已届满;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对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cb0fc1e-5c70-42a2-ac27-d973a4702f40.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公司2025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 万安科技(002590):公司2025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b889b4b-4ded-4ea6-a518-09981a0a6b02.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b2a4126-d34c-4909-a223-ade0bad94c41.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国信证券关于万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安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章旗凯 联系电话:0571-8531611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秋实 联系电话:0571-85316112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是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 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现场 1 次(同时专户银行每月提供银行 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1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无 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不适用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2 月 2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 —市值管理》 解读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 不适用 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 不适用 市规则》第 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 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 不适用 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 不适用 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 不适用 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不适用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 无 不适用 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无 不适用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 是 不适用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无 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d7d249d-ad43-4c8b-8c47-adf84ec34190.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10384号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或“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万安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万安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万安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万安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万安科技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 就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4]585 号)批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405,551 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 行价格 10.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0,999,896.93 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4,900,000.00 元,减除其他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915,962.8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4,183,934.1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已将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4,9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406, 099,896.93元于 2024年 8月 19日汇 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加:未转出的其他发行费用 减:募投项目支出 404,183,934.10 288,607.28 326,406,269.64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155,967,611.00 2024年募投项目支出 24,440,090.00 2024年补充流动资金 52,527,000.00 2025年募投项目支出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其中:2024年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2025年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93,471,568.64 2,051,605.41 830,380.46 1,221,224.95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0,117,877.15 其中: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保证金余额[注 1] 11,122,000.00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8,995,877.15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通过开设募集 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2024 年 9月,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初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放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1211025329200167268 正常 2024/8/19 406,099,896.93 368,136.79 292036530013000088993 正常 2024/9/2 22,197,005.8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551902953710018 正常 2024/9/2 46,430,734.50 合计 406,099,896.93 68,995,877.15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4年 9月 11 日止,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15,596.76 万元;2024年 10月 10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置换上述金额。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 金额为 0.00元,因此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 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年 4月 15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e9fd87b-3b21-4ddc-aacf-a3478fed87f5.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万安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万安科技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凌燕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肖达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康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8646d1a-7fc0-47ec-b0d2-cd484fb72be5.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6f8be82-5f50-4d8b-8477-7247d8e2f3ee.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况: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不超 过 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掉期、远期外汇买卖 、人民币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 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进一步深入和海外业务的拓展,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亦同 步增长。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因素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 业务操作及管理。 2、交易期限与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掉期、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平台 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6、可行性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授权公司财务 负责人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套期保值交易的金额、期限、币种与所对冲的真实风险敞口不匹配,可能导致部分 风险未能覆盖或产生新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措施不完善而导致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 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一)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和外币投融资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 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产品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 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设置风险限额,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损机制。 (三)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含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应选择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金 融机构。 (四)外汇风险动态应对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 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强化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 (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实时关注市场动态,及时监测、评估风险敞口,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 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六)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情况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审计。 四、会计核算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 会计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后续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129c1f4-08c3-4630-a480-fcae8f5eea9d.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关于新增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6年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新增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1 公司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16,000.00 2 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15,000.00 3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20,000.00 4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8,000.00 5 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20,000.00 6 公司 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店 8,000.00 口支行 7 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7,000.00 8 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10,000.00 9 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9,000.00 10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 5,000.00 11 万安智驭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13,000.00 12 万安智驭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5,000.00 13 万安智驭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4,500.00 14 万安智驭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5,000.00 15 万安智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5,000.00 16 万安智驱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2,500.00 17 万安智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2,000.00 18 万安智驱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3,000.00 19 智轩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2,000.00 合计 160,000.00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万安智驭”);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简称“万安智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智轩兴”)。 公司2026年新增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6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 业务品种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 确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敞口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57d5632-b37b-40bd-b346-3b99f646f7a8.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658602d-ff36-4952-9d46-09cfa3e076aa.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关于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智驭 ”)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1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3)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4)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智驱”)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轩兴”)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二)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年08月02日 2、注册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俞佳乐 4、注册资本:玖仟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 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万安智驭为公司全资股子公司。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8,378.16 净资产 36,515.59 营业收入 101,813.12 营业利润 -2,342.69 净利润 -1,660.59 (二)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02年06月17日 2、住 所: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1号 3、法定代表人:陈锋 4、注册资本: 伍仟捌佰壹拾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 真空设备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万安智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万安智驱100.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735.59 净资产 28,042.93 营业收入 38,855.71 营业利润 7,703.88 净利润 6,611.87 (三)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2年05月20日 2、住 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9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4、注册资本:贰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智轩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智轩兴66.79%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108.44 净资产 1,381.66 营业收入 14,464.05 营业利润 -873.26 净利润 -877.5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智轩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目前未签订授信担保协议,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为满足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智轩兴企业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智轩兴向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 行的。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控股子公司智轩兴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 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智轩兴向各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公司名称 股权关系 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 融资金额 审议批准 是否逾期 (万元) (万元) 浙江万安智驭汽 全资子公 保证担保 3,500.00 3,400.00 2024 年度股东 否 车控制系统有限 司 大会 公司 抵押担保 8,262.00 3,515.50 2024 年度股东 否 大会 保证担保 4,500.00 2,400.00 2025 年第一次 否 临时股东大会 保证担保 495.00 495.00 2024 年第一次 否 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博胜供应链 控股子公 保证担保 3,000.00 260.00 2025 年第一次 否 管理有限公司 司 临时股东大会 安徽万安汽车零 控股子公 保证担保 7,000.00 2,233.00 2025 年第一次 否 部件有限公司 司 临时股东大会 保证担保 10,000.00 734.50 2024 年度股东 否 大会 保证担保 8,000.00 5,000.00 2025 年第一次 否 临时股东大会 保证担保 10,000.00 6,647.30 2024 年度股东 否 大会 保证担保 8,000.00 4,911.50 2025 年第一次 否 临时股东大会 保证担保 8,000.00 1,965.00 2025 年第一次 否 临时股东大会 保证担保 10,000.00 1,736.00 2026 年第一次 否 临时股东会 安徽盛隆铸业有 控股孙公 保证担保 2,466.47 2,466.47 2024 年第一次 否 限公司 司 临时股东大会 广西万安汽车零 控股孙公 保证担保 7,000.00 4,800.00 2025 年第一次 否 部件有限公司 司 临时股东大会 合计 90,223.47 40,564.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b1174dc-e653-4487-8489-a6cfce39406a.PDF ─────────┬──────────────────────────────────────────────── 2026-04-16 18:55│万安科技(002590):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万安科技(002590):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f33e720-0d7c-40ed-bf17-6fa57239565b.PDF ─────────┬──────────────────────────────────────────────── 2026-04-16 18:54│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年度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 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6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 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新增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 10.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11.00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1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3.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4.00 《关于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流动资金的议案》 2、披露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第 9、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其余为普 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 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7 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函信封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 5 月 6 日和 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 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4楼 406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江学芳、何华燕 3、联系电话:0575-89007602;0575-87605817 传真:0575-89007574 4、邮政编码:31183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2635b99-48cf-4a9f-8270-0685e741bf25.PDF ─────────┬──────────────────────────────────────────────── 2026-04-16 18:54│万安科技(0025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小丽)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 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理财师。曾历任浙江平阳正益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审计部门副经理,温州市浙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4年8月发起设立浙江千马会计师事务所并 任主任会计师。2009年包括浙江千马在内的杭州市三个事务所合并成立浙江南方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9月至今任浙江南方审计集团 发起合伙人、副总经理、总经理、主任会计师。现任浙江南方审计集团发起合伙人、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拥有30年的财务专业服务 经验。熟悉各项财经税务政策、法规、制度及大中型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任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社会导师、浙江 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硕研究生社会导师、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创业导师。擅长财务相关。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 二、2025年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于2025年5月19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勤勉和诚信的原则,我仔细审阅了会议资料,并在会议中积极讨论,提出合理意见。在会议期间,我对所有审议的议案均 投赞成票。本人谨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会 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会召开次数 2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7 0 0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遵循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人勤勉履行职责,积极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 本报告期实际参加董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 本报告期实际参加董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次数 事会审计委员会次数 次数 会会数 1 1 2 2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 2025年10月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增加公司与诸暨市万航机械科技有限公 同意 24日 七次专门会议 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 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了解、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运营状况、管理情况,同时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时间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充分的审核,对公司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在充 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实地考察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运用自身知识背景提出建议。 2、对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主动查询,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获取所需的 公司经营信息,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公正、专业的意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 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 真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在董事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 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发挥业务专 长,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职, 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发展积极献言献策,推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小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2faa7c1-65e8-474b-baa3-edac055c283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万安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268.PDF ─────────┬──────────────────────────────────────────────── 2026-04-17│万安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1020.PDF ─────────┬──────────────────────────────────────────────── 2025-10-27│万安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1819.PDF ─────────┬──────────────────────────────────────────────── 2025-08-22│万安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3232.PDF ─────────┬──────────────────────────────────────────────── 2025-04-25│万安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6455.PDF ─────────┬──────────────────────────────────────────────── 2025-04-11│万安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1/1223056461.PDF ─────────┬──────────────────────────────────────────────── 2024-10-23│万安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3945.PDF ─────────┬──────────────────────────────────────────────── 2024-08-31│万安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2522.PDF ─────────┬──────────────────────────────────────────────── 2024-04-30│万安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02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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