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92 ST八菱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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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7:52│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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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9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
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
关议案,同意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9月 28日和 2023年 10月
1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 2024年 11月 10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3 年 11 月 9 日非交易过户至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过户股份数量为 1,014.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
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自 2023 年 1
1月 11日至 2024 年 11月 10日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有公司层面的业绩
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以公司 2023年、2024年、2025年三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200.00万元、6,
800.00万元、7,500.00 万元作为考核标准,以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条件。
锁定期届满后,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并依据归属考核期内的
考核结果,分三期将对应的标的权益归属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每期可归属比例分别为 50%、40%、10%,实际归属比例将根
据每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若各期业绩考核指标提前完成,持有人实际可归属权益比例可以根据业绩完成情况提前分配。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公司于 2024 年3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一、二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确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并提前完成了第二期业绩考核指标,该
部分股票将于锁定期届满后解禁。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
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日内;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
持有人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如涉业绩考核指标的变更调整须同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存续期满后,如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锁定期结束且各考核期届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
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b8d2e7e3-464b-492b-b666-15f35b2046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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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52│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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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8be0599f-b57e-4bf2-827f-2b59456c78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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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ST八菱(002592):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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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1ad2f472-8a1e-413b-9e3f-a460774efa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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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ST八菱(002592):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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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fa79913-91b6-4040-8a1c-2b044c7042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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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ST八菱(00259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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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
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起设
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年 12 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
0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 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行政监管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0次。42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安静
郭安静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彬
郭彬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学花
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
控制复核,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
位兼职。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审计拟收费 123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
与上期审计收费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资质条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
,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而且其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签字注册
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9b913d30-bd71-4e2f-add9-495ef7942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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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ST八菱(00259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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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即至 2026年 1月20日止)。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5年 8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同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原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实施,委托国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管理,并全额认购国海证券设立的“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
称“金贝壳 1号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金贝壳 1号资管计划”次级和优先级的出资比例为 1:1.5,其中次级出资 1.2 亿元,
优先级出资 1.8 亿元,募集资金总额 3亿元。
截至 2016 年 2 月 5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金贝壳 1 号资管计划”从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9,933,789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51%,购买均价为29.56元/股,成交金额合计 293,690,525.76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12个月,于 2017年 2月
14日届满。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年 7月 17 日、2016年 1月 12日、2016年 2月 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历次延期及变更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18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金贝壳 1 号资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即 2016年 1月 21日至 20
17年 7月 20日。
2017 年 7 月,“金贝壳 1 号资管计划”存续期届满不再展期,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7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17 年修订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8个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变更
,注销优先级份额,并将存续期延长 18 个月(即至 2019 年 1月 20日止),同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金贝壳 1号资管计划”所
持的公司股票全部过户至“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1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完成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转由持有
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7年修订版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9年 1月,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9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即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止),具体详见 2019年 1月
5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9 年 12 月,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9 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即至 2021 年 1 月 20日止),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19年 12月 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4)及其他相关公告。
2020 年 12 月,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即至 2022 年 1 月 20日止),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0年 12月 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0)及其他相关公告。
2021 年 12 月,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1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 24 个月(即至 2024 年 1月 20 日止),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2023 年 12 月,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3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 12 个月(即至 2025 年 1 月20 日止),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延期及持股情况
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9,401,40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持有股票 532,38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19%。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5年 1月 20日届满,其所持公司股票目前尚未出售完毕,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2017 年修订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即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止)。展期期限内,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5ae8dd0f-0219-49f7-bd91-55a2e90866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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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ST八菱(002592):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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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10874bc7-2337-48f6-8ae4-fdb1612888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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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ST八菱(00259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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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9:15—15:00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
见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11月22
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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