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92 ST八菱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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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43 │ST八菱(00259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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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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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 │ST八菱(00259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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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 │ST八菱(00259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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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 │ST八菱(002592):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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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 │ST八菱(00259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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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 │ST八菱(002592):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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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 │ST八菱(00259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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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 │ST八菱(00259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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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 │ST八菱(00259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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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43│ST八菱(00259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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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二审已受理;
2.上市公司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合计约 2.79 亿元(其中包含股权转让款 1.71 亿元、分红款 1.05 亿元,以及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相关
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上诉案件已获二审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该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2024 年,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配合税务稽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广西华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纳公司”)2019 年度存在两份净利润数据差异较大的审计报告。经核查,黄某定、陆某青作为华纳公司实际控制人,
故意提供不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误导公司及中介机构,导致公司于 2020 年 6 月低价转让所持华纳公司股权。该欺诈行为严重
侵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以黄某定、陆某青、广西国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汉公司”)为被告,以
华纳公司为第三人,依法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涉案股
权转让相关协议,判令各被告返还公司原持有的华纳公司 43.65%股权及附属权益,并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案具体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2025 年 1 月 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9)、《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一审判决结果
2026 年 1 月,公司收到一审法院就本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判决详情,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三、二审上诉情况
因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上述判决,公司已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依法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
”)提起上诉。近日,公司已收到二审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本次上诉案件已正式获得二审法院立案受理。上诉相关具体
情况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1.上诉人(一审原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黄某定、陆某青、广西国汉投资有限公司
3.原审第三人:广西华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诉请求
1.撤销(2024)桂 0107 民初 16077 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者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及鉴定费由被上诉人共同承担。
四、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公司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暂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当期及期
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后续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高度关注本案后续审理进展,积极采取合法、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七、备查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bf820a7-e906-41e2-82c7-a128e70a32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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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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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规担保事项概述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 月期间,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
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时任负责人王安祥,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以海南弘天名义将 3张合
计金额 4.66 亿元的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提供质押担保,最终导致上述存单项下资金被全部划转。
因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本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二、诉讼进展及追偿情况
针对违规担保造成的资金损失,海南弘天已依法启动诉讼维权程序,积极追偿相关损失,各案件具体进展如下:
(一)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7 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
该案已完成终审判决,执行程序已终结,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正式结案。截至结案当日,海南弘天累计收回该案执行款项 1
.03 亿元。
(二)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46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二审判决结果,认定案涉质押合同无效,判令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 7300 万元
及相应资金占用费;目前上述款项尚未收回,回款事宜存在不确定性。
(三)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5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仍处于审理阶段,尚无生效判决,最终判决结果、后续执行进度及回款可能性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股票暂未满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条件。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理性决策,注
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414ac824-ce78-4429-bba6-4c9a4fb2b4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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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ST八菱(00259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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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f5ffd92-936b-477e-accc-a4c2efe6d7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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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ST八菱(00259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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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e67a4de5-212c-49ad-b699-99d3331b30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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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ST八菱(002592):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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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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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ST八菱(00259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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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的财会〔2025〕32 号文件相关要求作出的相应调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该解释明确
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采用电
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五项内容,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正式施行。
为确保公司会计核算与最新会计准则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除本次变更的政策外,其他未涉及变更的内容,仍继续遵
循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公告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四)变更实施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正式执行《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顺应财政部会计准则解释修订要求作出的合规调整,旨在确保财务信息的客观、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
)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本次变更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61771dd-514f-4eeb-b212-e65948f5d1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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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ST八菱(002592):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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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关规定,南
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资产开展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概况
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73.67 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5.71 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50.12 万元,
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139.76 万元,明细如下(损失以正数填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一、资产减值损失 373.67
其中:存货跌价 373.67
二、信用减值损失 -14.41
其中:应收账款 -50.12
其他应收款 35.71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139.76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69.76
(一)资产减值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公司对 2025 年度存货进行全面清查与价值分析,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遵循存货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逐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数量多、单价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可变现净值低于成
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算,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373.67 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开展减值测试。其中,按信用
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与对应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对信用风险显著异于组合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
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公司 2025 年度转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4.41 万元。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15 年 12 月,公司控制的南宁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八菱投资”)出资 23,360.00 万元,以 32
元/股价格认购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娅互娱”)定向增发股份 730 万股,占其总股本的 4.4818%
。
盖娅互娱主营网络游戏研发、发行与运营,近年来受行业竞争及自身经营能力影响,营业收入、经营利润大幅下滑,连续多年亏
损。2025 年,盖娅互娱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营业收入持续萎缩、净利润继续亏损,且涉及多项诉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结合盖娅互娱实际经营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八菱投资对该股权投资剩余账面价值 1,770.00 万元全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2.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2025 年度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合计为 369.76
万元。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373.67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373.67 万元,相应减
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373.67 万元。
2.盖娅互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全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其他综合收益 1770 万元,减少 2
025 年末所有者权益 1770万元,不影响本年度损益。
3.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69.76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369.76 万
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369.76 万元。
三、审批程序
1.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
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遵循谨慎性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d01b21d-2894-4fba-b58c-178c974123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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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ST八菱(00259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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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1. 分配基准: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2. 利润及股本基础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6,910,879.01 元,母
公司单体报表净利润为133,542,181.26 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 13,354,218.13 元,
扣除 2025 年前三季度已实施的现金分红 56,666,231.40 元后,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3,521,731.73 元,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73,836,361.59 元。根据利润分配“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3,521,731.73 元。
截至 2026 年 3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283,331,157 股。
3. 具体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为切实回报广大股东,在满足利润分配相关条件、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4,166,557.85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使用。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实际实施前,若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额作相应调整。
(三)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实施完毕。该次分红以总股本 283,331,157 股为基数,向 2025 年 11 月 7
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6,666,231.40 元。
本次预案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 14,166,557.85 元,与前述已实施的分红金额合计后,为公司 2025 年度累计拟派发现金分红
总额 70,832,789.25 元,该金额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0.5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0,832,789.25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6,910,879.01 69,981,622.17 105,497,733.94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73,836,361.59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3,521,731.73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否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70,832,789.25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97,463,411.7067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70,832,789.25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1)本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2)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含公司已实施完
毕的 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 56,666,231.40 元,以及本次预案拟派发的现金分红 14,166,557.85元。
2.不触及其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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