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92 ST八菱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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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7 │ST八菱(00259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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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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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6 │ST八菱(002592):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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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4 │ST八菱(00259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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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4 │ST八菱(00259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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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2 │ST八菱(00259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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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2 │ST八菱(002592):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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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2 │ST八菱(00259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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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3 │ST八菱(00259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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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2 │ST八菱(00259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明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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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7│ST八菱(00259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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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八菱,证券代码:002592)于 2026 年 7月 1日、2026 年 7
月 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上述情形已构成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已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核实函。结合核查结果及函询回复,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形。
2.经核查,近期无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出现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暂未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将持续跟踪
相关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防范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核实函;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6259efe1-7163-4522-acf9-40192dd235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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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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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2139734-0e95-41d3-8c68-514b5bac79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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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6│ST八菱(002592):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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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6 日通过现场告知、电子通讯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履行常
规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人,实到董事 6人;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共同推举
,本次会议由顾瑜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现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名、副董事长一名,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1 选举顾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1.2 选举杨经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会具体人员组
成如下:
2.1 选举马淑英、潘明章、陈淑英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马淑英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2.2 选举马淑英、潘明章、顾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马淑英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2.3 选举潘明章、马淑英、顾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潘明章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2.4 选举顾瑜、李汉敏、潘明章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顾瑜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续聘顾瑜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杨经宇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林永春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魏远海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暂未遴选到合适的专职董事会秘书人选,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开展、董事会日常事务平稳有序运行,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由林永春女士继续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公司将加快专职董事会秘书选聘工作,确保于 2027 年12 月 31 日前完成专职
董事会秘书聘任及岗位调整,实现董秘岗位专职化履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公司治理架构。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董事会同意续聘甘燕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陈淑英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原副总经理黄缘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67ad950c-cb40-4595-87bd-c8e07b4226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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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4│ST八菱(00259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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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93f1ea90-bda8-4614-af29-48949ebaf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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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4│ST八菱(00259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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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提案被否决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生效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顾瑜女士
6.合规声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112,333,7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7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94,085,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4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18,247,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9,555,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308,1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18,247,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78%。
3.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法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顾瑜女士、杨经
宇先生、陈淑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议案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顾瑜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268,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4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490,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177%。
本议案表决通过,顾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杨经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275,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497,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511%。
本议案表决通过,杨经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淑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415,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3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675%。
本议案表决通过,陈淑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马淑英女士、潘明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议案
之日起三年,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马淑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383,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5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05,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050%。
本议案表决通过,马淑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潘明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308,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8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30,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225%。
本议案表决通过,潘明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32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19%;反对 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5%;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286%;反对 1,924,8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8%;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32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19%;反对 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5%;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286%;反对 1,924,8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8%;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32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19%;反对 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5%;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286%;反对 1,924,8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8%;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32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19%;反对 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5%;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286%;反对 1,924,8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8%;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5%。
7.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059%;反对 2,1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56%;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059%;反对 2,124,8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656%;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5%。
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杨经宇、魏远海、刘汉桥、林永春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机构: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振宇、张晋铭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ecf65fd4-4376-46a2-9e0a-6648fc903a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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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2│ST八菱(00259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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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代表董事换届选举相关情况
因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6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参会职工代表民主投票表决,同意选举李汉敏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汉敏先生将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李汉敏先生简历见附件。
李汉敏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955e048b-89b6-4358-a72b-38eefe350f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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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2│ST八菱(002592):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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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及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完成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
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完成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岗位人员聘任工作,本次换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构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含 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2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顾瑜、杨经宇、陈淑英、李汉敏。其中顾瑜担任董事长,杨经宇担任副董事长,李汉敏为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马淑英、潘明章,其中马淑英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议案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比不低
于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不存在独立董事连任超六年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配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人员组
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马淑英、潘明章、陈淑英 马淑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马淑英、潘明章、顾瑜 马淑英
提名委员会 潘明章、马淑英、顾瑜 潘明章
战略委员会 顾瑜、李汉敏、潘明章 顾瑜
上述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非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且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聘任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总经理:顾瑜
2. 常务副总经理:杨经宇
3.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林永春
4. 总工程师:魏远海
5. 董事会秘书:林永春
(二)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负责人:陈淑英
证券事务代表:甘燕霞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对应岗位所需专业资质
、从业经历与履职能力,符合相应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无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
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三、其他说明
(一)关于实际控制人兼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本次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顾瑜女士同时兼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顾瑜女士自公司设立之初便全面统筹
公司整体运营,长期深度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具备成熟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经验与深厚的行业积累,深耕行业多年,熟悉公
司核心经营模式、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形势。由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能够统筹战略决策部署与日常经营落地执行,
压缩内部沟通层级、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与经营执行力,契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现实需要,该安排具备合理性。
为保障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独立性,《公司章程》已明确约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公司配套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内部治理制度,对董事会决策权限、总经理日常经营管理职权予以明确划分,董事会战略决策职能与总经理经营执行职能边界清晰
、权责分明,不存在职权交叉混乱情形,本次任职安排符合公司治理相关要求。
(二)关于财务负责人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说明
鉴于公司暂未遴选到合适的专职董事会秘书人选,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开展、董事会日常事务平稳有序运行,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由林永春女士继续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后续公司将加快专职董事会秘书选聘工作,确保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专职董事会秘书聘任及岗位调整,实现董秘岗位
专职化履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公司治理架构。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71-3216598
传真:0771-3211338
电子信箱:nnblkj@baling.com.cn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
五、任期届满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李水兰、卢光伟、赖品带、刘汉桥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原副总
经理黄缘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赖品带、刘汉桥、黄缘仍在公司内部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致以诚挚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9e487b99-5837-430f-b90f-c94ee35fb7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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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52│ST八菱(00259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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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第八届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聘任的总经理顾瑜女士、常务副总经理杨经宇先生、总工程师魏远海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林永春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备查材料,上述人员均具备对应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从业经历与履职能力,符合相应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且尚无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鉴于公司暂未遴选到合适的专职董事会秘书人选,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开展、董事会日常事务平稳有序运行,建议由林永春
女士继续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林永春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
理、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
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后续我们将加快专职董事会秘书遴选工作,确保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专职董事会
秘书聘任及岗位调整。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顾瑜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杨经宇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魏远海先生为总工程师、林永春女士为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f8947cfa-596d-45eb-a5dc-a61a6e26af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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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3│ST八菱(00259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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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6月 26 日(星期五)14:30 在
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
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8、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应 选 人 数
独立董事的议案》 (3)人
1.01 选举顾瑜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杨经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03 选举陈淑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应 选 人 数
立董事的议案》 (2)人
2.01 选举马淑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潘明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2、上述提案除提案 7 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外,其他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3、上述提案 1、提案 2 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提案 3、提案 4、提案 5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
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股东需对提案 7回避表决。
6、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
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三) 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3 日—6 月 25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
,须在 2026 年 6 月 25 日17:00 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送达公司证券部,材料需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燕霞
联系电话:0771-3216598
电子邮箱:nnblkj@baling.com.cn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72087dd-13f7-4be3-84e4-8313458c2c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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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2│ST八菱(00259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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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明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1e395f5-8374-4231-a8f6-1488f0b70a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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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2│ST八菱(00259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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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淑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e95877e-d231-4758-9b6e-a5aba2ebfc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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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2│ST八菱(00259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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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5c8dc02-f899-4ed6-9378-0dbfe9998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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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2│ST八菱(00259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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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正式启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现将本次换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已就本次换届事项出具专项审查意见。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运作需求,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 7名调整至 6名,具体构成为非独立董事 4名(含 1名职工董事),独
立董事 2 名。因上述调整,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顾瑜女士、杨经宇先生、陈淑英女士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马淑英女士、潘明章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
分项表决。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当选为董事后,连同后续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会任职期限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无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无结论的情形;均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淑英、潘明章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马淑英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两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与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后,股东会方可进行选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
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跨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超过三家的情形,各项设置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正式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需遵照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持续履行董事工作职责。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期内勤勉履职、助力公司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诚挚谢意
。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dc9bbd52-a1d7-4e0a-9c13-88a3a684b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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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2│ST八菱(00259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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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明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25ce54ac-e0ad-4016-be9d-b1406dacb5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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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2│ST八菱(00259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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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淑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6af83e6-353f-40d1-bb77-d9f8d9e04b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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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1│ST八菱(00259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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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0 日(星期三)15:00,在公
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6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顾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会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正式启动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顾瑜女士、杨经宇先生、陈淑英女
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各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顾瑜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2.提名杨经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3.提名陈淑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后续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正式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需遵照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持续履行董事工作职责。
相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要求,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同意,
董事会同意提名马淑英女士、潘明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年限合规,不存在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况,二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马淑英女士
为会计专业人士。
各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马淑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2.提名潘明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通过后,股东会方可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等文件,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运作需求,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 7名调整至 6名,具体构成为非独立董事 4名(含 1名职工董事),独
立董事 2 名。因上述调整,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相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 年修订)》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 年修订)》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 年修订)》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
(七)《关于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本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身利益,基于审慎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予
以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2026 年 6 月修订)》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 年修订)》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内部问责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内部问责制度(2026 年修订)》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各
项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a0a31fc-2903-43f9-8350-d2eae651a6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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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9│ST八菱(00259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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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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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9│ST八菱(002592):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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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提高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和公平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
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人员(以上统称年报信息
披露相关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3、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4、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
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致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对应披露的信息没有严格审核、充分沟通、汇报
,致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4、负有提供年报所需信息义务的部门和人员,提供数据信息存在重大遗漏、失实、歧义等,致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故意所致的;
2、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3、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4、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5、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1、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2、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3、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和流程
第八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警告;
4、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5、赔偿损失;
6、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本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
事会批准。
若涉及董事会秘书的,由董事长指定一名董事负责。
第十条 责任追究由公司董事会裁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出现应追究责任的情形时,
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十一条 在对责任人做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证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有关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bebc7c3-36b6-4233-8bd8-d5543cac43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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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9│ST八菱(002592):内部问责制度(202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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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内部问责制度(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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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9│ST八菱(00259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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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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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9│ST八菱(00259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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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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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9│ST八菱(002592):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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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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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9│ST八菱(00259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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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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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47│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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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规担保事项概述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 月期间,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
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时任负责人王安祥,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以海南弘天名义,将合计
金额 4.66 亿元的 3张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提供质押担保,最终导致上述存单项下资金被全部划转。
因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本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二、诉讼进展及追偿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造成的资金损失,海南弘天已依法启动诉讼维权程序,各相关案件具体进展如下:
(一)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7 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
本案已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于2025 年 12 月 24 日执行终结并正式结案。截至案
件结案日,海南弘天累计收回涉案款项 1.03 亿元。
(二)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46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已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二审判决,认定案涉质押合同无效,判令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 7300
万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款项尚未收回,后续款项回收时间、可回收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5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仍处于审理阶段,尚无生效判决,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后续执行进度及款项回收可行性均存在不确定性
。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暂未满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条件。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理性决策,注
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309c7181-ff5e-45b9-b195-05305ca5d9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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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2│ST八菱(002592):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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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803c93f-38d3-40dc-8799-1bd45003c7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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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52│ST八菱(002592):关于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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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该离职人员在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环节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 3 万份股票期权,以及在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环节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已于 2026 年 5月 20日注销完毕。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原因、数量合法有效,办理流程合规。本次期权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第一期、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133a88f-ff47-49b5-8f35-01fb68e09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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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7│ST八菱(002592):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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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259623d-6d50-49f0-939e-abea72a9a0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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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7│ST八菱(002592):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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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
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离职,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 7 月修订)》(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离职人员在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环节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及已履行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激励计划期权授予总量合计 1000 万份,其中: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股权 850 万份,对应激励对象 108
人;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完成预留期权授予 150 万份,对应激励对象 13 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 5.5 元/
份,经公司历次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后,现行行权价格为 5.25 元/份,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保持一致。
(二)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4 月 19 日至 4 月 28 日,公司通过官网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 年 4 月 30 日,公
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 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予权日、在激励对象
满足条件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全部相关授予手续。
4.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5年 5月 19 日为首次授权日
,向 1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50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 5.5 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6.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25 年 8月 11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将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由 36 个月延长至 48 个月,同步调整预留期权等待期、行权安排及行权条件,并修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变更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5 年 8月 11 日为预留期权授权日,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5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5.5 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8 月 21 日,公司通过官网公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 年 8 月 23 日,公
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0.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留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1.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将期权行权价格由 5.5 元/份调整为 5.3
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2.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行权价格调整为 5.25
元/份;因 1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未行权股票期权 3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 107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847
万份;确认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为 107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本次可行权数量为 423.5 万份。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情形(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违法违规被公司解聘等)的,自离
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
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该离职人员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环节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期权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8 人调整为107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850 万份调整为 8
47 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离职人员股票期权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注销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注销
该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结论为: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注销部分期权及首
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e7698f9-a401-46c8-9365-68e44440bc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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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7│ST八菱(002592):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注销部分期权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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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注销部分期权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
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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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7│ST八菱(002592):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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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
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离职人员在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环节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 2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及已履行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股票期权合计 100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 85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150 万份暂未授予。
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核心信息如下:
1.期权简称:八菱 JLC3
2.期权代码:037921
3.首次授权日:2025 年 8月 11 日
4.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9月 18 日
5.首次授予登记数量:850 万份
6.首次授予登记人数: 143 人
7.行权价格:初始行权价格为 6.5 元/份,经公司历次权益分派调整后,现行行权价格为 6.25 元/份
(二)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
出具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7 月 24 日至 8 月 2日,公司通过官网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
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条
件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全部相关授予手续。
4.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因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人自愿放弃拟获授权益资格,董事会根据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由 145 人调整为 143 人,并以 2025 年 8 月 11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1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85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期权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5 元/份调整为 6.3
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
5 年年度权益分派,行权价格调整为 6.25 元/份;因1 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未行权股票期权 2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
142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848 万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价格调整及期权注销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
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情形(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违法违规被公司解聘等)的,自离
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该离职人员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环节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期权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43 人调整为142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850 万份调整为 8
48 万份。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批准,且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该等事宜,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离职人员股票期权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注销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注销
该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结论为: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注销部分期权的法
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e49376e-48ae-48c0-8752-2ef7bb6b47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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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7│ST八菱(002592):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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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 7 月修订)》(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及已履行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激励计划期权授予总量合计 1000 万份,其中: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股权 850 万份,对应激励对象 108
人;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完成预留期权授予 150 万份,对应激励对象 13 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 5.5 元/
份,经公司历次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后,现行行权价格为 5.25 元/份,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保持一致。
(二)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4 月 19 日至 4 月 28 日,公司通过官网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 年 4 月 30 日,公
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 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满
足条件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全部相关授予手续。
4.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5年 5月 19 日为首次授权日
,向 1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50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 5.5 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6.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25 年 8月 11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将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由 36 个月延长至 48 个月,同步调整预留期权等待期、行权安排及行权条件,并修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变更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5 年 8月 11 日为预留期权授权日,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5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5.5 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8 月 21 日,公司通过官网公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 年 8 月 23 日,公
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0.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留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1.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将期权行权价格由 5.5 元/份调整为 5.3
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2.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行权价格调整为 5.25
元/份;因 1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未行权股票期权 3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 107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847
万份;确认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为 107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本次可行权数量为 423.5 万份。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6 年 5月 12 日,
公司披露《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3,
331,1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依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需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5.3-0.05=5.25 元/份。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批准,且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该等事宜,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权益分派调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因权益分派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
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按照规定执行本次行权价格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结论为: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注销部分期权及首
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dd97541-1985-4feb-a9c5-52b793823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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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7│ST八菱(002592):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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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及已履行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股票期权合计 1000 万份,其中: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1 日完成首次授予 850 万份,对应激励对象 143 人;预留股票期权 150
万份暂未授予。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 6.5 元/份,经公司历次权益分派调整后,现行行权价格为 6.25 元/份,预留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保持一致。
(二)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
出具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7 月 24 日至 8 月 2 日,公司通过官网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
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满足行
权条件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全部相关授予手续。
4.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因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中 2 人自愿放弃拟获授权益,董事会根据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由 145 人调整为 143 人,并以 2025 年 8 月 11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1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85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期权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5 元/份调整为 6
.3 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
5 年年度权益分派,行权价格调整为 6.25 元/份;因1 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未行权股票期权 2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
142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 848 万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价格调整及期权注销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
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6 年 5月 12 日,
公司披露《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3,
331,1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依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6.3-0.05=6.25 元/份。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批准,且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该等事宜,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权益分派调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因权益分派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
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按照规定执行本次行权价格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结论为: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注销部分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c982234-f933-48b2-9ec2-1d832c0853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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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7│ST八菱(002592):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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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a58c1c0-2dea-44f4-99e0-03f746c6d2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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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6│ST八菱(002592):公司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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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 7 月修订)》(
以下简称《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公司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股
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公司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5.3 元/份调整为 5.2 元/份。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因权益分派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按照规定执行本次行权价格调整。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6.3 元/份调整为 6.25 元/份。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因权益分派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按照规定执行本次行权价格调整。
三、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在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环节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人数由 108 人调整为 107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 850 万份调整为 847 万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离职人员股票期权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注销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注销
该部分股票期权。
四、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在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环节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人数由 143 人调整为 142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 850 万份调整为 848 万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离职人员股票期权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注销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注销
该部分股票期权。
五、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 7 月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及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对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拟行权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行权条件完备,可行权数量与公司年度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匹配。公司本次行权相关安排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依规办理并实施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
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合计 423.5 万份,涉及激励对象 107 名,行权价格经公司权益分派调整后为 5.25 元/份。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7494e69-ce2c-4e48-9e3e-3265f54313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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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6│ST八菱(00259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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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15:00,在公
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前发送至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独立董事潘明章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5.3 元/份
调整为 5.25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刘汉桥、赖品带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律师已就本次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
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6.3 元/份调
整为 6.25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刘汉桥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律师已就本次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
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该离职人员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环节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8 人调整为 107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850
万份调整为 847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刘汉桥、赖品带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律师已就本次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该离职人员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环节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 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3 人调整为 142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850
万份调整为 848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刘汉桥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律师已就本次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为授权日起 12 个月,首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获授期权总量的50%。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届满
。经核查,公司及本次拟行权激励对象均符合行权资格与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行
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手续。本次符合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共 107 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423.5 万份,行权
价格为 5.25 元/份(权益分派调整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刘汉桥、赖品带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律师已就本次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本次行权事项在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872e4cd-ead1-46f9-bedb-753f073d9f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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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2│ST八菱(00259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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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由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
额 14,166,557.85 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实际实施前,若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额作相应调整。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完全一致。
4. 本次分配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3,331,1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01 杨竞忠
02*****706
05*****323
2 01*****237 顾瑜
02*****744
05*****046
05*****623
3 08*****37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4 01*****902 黄志强
01*****512
05*****738
5 08*****77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依据《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第
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关注后续公告。
七、咨询方式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
3.咨询联系人:甘燕霞
4.咨询电话:0771-3216598
5.传真电话:0771-321133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686ab20-6a97-48b4-b628-2555de8afb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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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42│ST八菱(002592):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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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11 月 8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28 日、2023 年 10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股票过户情况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 1,014.3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1 月 9日非交易过户至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3.锁定期与存续期
依据《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36个月、锁定期 12 个月。其中锁定期已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届满,存续期将于2026 年 11 月 8日届满。
4.业绩考核与归属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业绩考核指标,并以指标达成作为股票归属条件。经审计、考核及董事会审议确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
绩考核指标已全部达成,股票归属条件均已成就。
5.当前持股状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尚未出售,持股数量仍为 1,014.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3.58%;所持公司
股份未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用途。
二、存续期届满前相关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依据《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规定,结合持股计划安排、持有人意愿
及市场情况,确定所持股份处置、是否延长存续期及其他相关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与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若涉及业绩考核指标变更,需同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存续期满后,若持有人会议未形成有效延长存续期的决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锁定期结束且各考核期届满后,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5dab830-3e93-440c-83a7-9a8ada2877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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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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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规担保事项概述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 月期间,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
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时任负责人王安祥,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以海南弘天名义,将合计
金额 4.66 亿元的 3张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提供质押担保,最终导致上述存单项下资金被全部划转。
因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本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二、诉讼进展及追偿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造成的资金损失,海南弘天已依法启动诉讼维权程序,各相关案件具体进展如下:
(一)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7 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
本案已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于2025 年 12 月 24 日执行终结并正式结案。截至案
件结案日,海南弘天累计收回涉案款项 1.03 亿元。
(二)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46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已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二审判决,认定案涉质押合同无效,判令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 7300
万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款项尚未收回,后续款项回收时间、可回收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5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仍处于审理阶段,尚无生效判决,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后续执行进度及款项回收可行性均存在不确定性
。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暂未满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条件。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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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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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ST八菱(002592):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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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05976e2-faa3-4038-8990-1da39f9b43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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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ST八菱(0025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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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提案被否决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生效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4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顾瑜女士
6.合规声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94,824,1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4676%。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的股东共 146 人,代表股份 20,522,6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4
33%。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56 人,代表股份 115,346,7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71
0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150 人,代表股份21,605,7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625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法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676,93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23%;反对 1,599,832 股
(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70%;弃权 7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935,9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714%;反对
1,599,83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7%;弃权 7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0%。
(二)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521,53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76%;反对 1,755,232 股
(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17%;弃权 7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780,5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521%;反对
1,755,23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39%;弃权 7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0%。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684,73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91%;反对 1,592,032 股
(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2%;弃权 7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943,7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075%;反对
1,592,03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86%;弃权 7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0%。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708,33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96%;反对 1,568,432 股
(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98%;弃权 7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967,3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167%;反对
1,568,43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93%;弃权 7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0%。
(五)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45,4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383%;反对 2,033,932 股(
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38%;弃权 226,4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4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45,4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383%;反对
2,033,93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8%;弃权226,4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9%。
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杨经宇、刘汉桥、黄缘、林永春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管理制度>并更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569,2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741%;反对 1,965,532 股(
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73%;弃权 71,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2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69,2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741%;反对
1,965,53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73%;弃权 71,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6%。
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杨经宇、刘汉桥、黄缘、林永春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机构: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振宇、张晋铭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8dcc15-5139-4d23-8640-3c406d87a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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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1│ST八菱(00259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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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53afea-82fd-4a99-9123-1a256cc6d8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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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1│ST八菱(00259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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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16: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23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等方式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潘明章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e9e5ac5-e24c-448f-8924-68e8e33777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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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43│ST八菱(00259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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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二审已受理;
2.上市公司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合计约 2.79 亿元(其中包含股权转让款 1.71 亿元、分红款 1.05 亿元,以及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相关
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上诉案件已获二审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该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2024 年,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配合税务稽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广西华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纳公司”)2019 年度存在两份净利润数据差异较大的审计报告。经核查,黄某定、陆某青作为华纳公司实际控制人,
故意提供不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误导公司及中介机构,导致公司于 2020 年 6 月低价转让所持华纳公司股权。该欺诈行为严重
侵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以黄某定、陆某青、广西国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汉公司”)为被告,以
华纳公司为第三人,依法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涉案股
权转让相关协议,判令各被告返还公司原持有的华纳公司 43.65%股权及附属权益,并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案具体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2025 年 1 月 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9)、《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一审判决结果
2026 年 1 月,公司收到一审法院就本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判决详情,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三、二审上诉情况
因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上述判决,公司已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依法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
”)提起上诉。近日,公司已收到二审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本次上诉案件已正式获得二审法院立案受理。上诉相关具体
情况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1.上诉人(一审原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黄某定、陆某青、广西国汉投资有限公司
3.原审第三人:广西华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诉请求
1.撤销(2024)桂 0107 民初 16077 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者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及鉴定费由被上诉人共同承担。
四、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公司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暂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当期及期
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后续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高度关注本案后续审理进展,积极采取合法、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七、备查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bf820a7-e906-41e2-82c7-a128e70a32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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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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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规担保事项概述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 月期间,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
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时任负责人王安祥,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以海南弘天名义将 3张合
计金额 4.66 亿元的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提供质押担保,最终导致上述存单项下资金被全部划转。
因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本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二、诉讼进展及追偿情况
针对违规担保造成的资金损失,海南弘天已依法启动诉讼维权程序,积极追偿相关损失,各案件具体进展如下:
(一)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7 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
该案已完成终审判决,执行程序已终结,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正式结案。截至结案当日,海南弘天累计收回该案执行款项 1
.03 亿元。
(二)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46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二审判决结果,认定案涉质押合同无效,判令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 7300 万元
及相应资金占用费;目前上述款项尚未收回,回款事宜存在不确定性。
(三)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5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仍处于审理阶段,尚无生效判决,最终判决结果、后续执行进度及回款可能性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股票暂未满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条件。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理性决策,注
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414ac824-ce78-4429-bba6-4c9a4fb2b4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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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ST八菱(00259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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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f5ffd92-936b-477e-accc-a4c2efe6d7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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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ST八菱(00259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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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e67a4de5-212c-49ad-b699-99d3331b30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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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ST八菱(002592):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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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55b3df3-1ec6-44e0-9305-cb0b004ce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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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ST八菱(00259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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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的财会〔2025〕32 号文件相关要求作出的相应调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该解释明确
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采用电
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五项内容,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正式施行。
为确保公司会计核算与最新会计准则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除本次变更的政策外,其他未涉及变更的内容,仍继续遵
循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公告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四)变更实施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正式执行《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顺应财政部会计准则解释修订要求作出的合规调整,旨在确保财务信息的客观、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
)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本次变更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61771dd-514f-4eeb-b212-e65948f5d1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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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ST八菱(002592):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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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关规定,南
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资产开展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概况
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73.67 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5.71 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50.12 万元,
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139.76 万元,明细如下(损失以正数填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一、资产减值损失 373.67
其中:存货跌价 373.67
二、信用减值损失 -14.41
其中:应收账款 -50.12
其他应收款 35.71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139.76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69.76
(一)资产减值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公司对 2025 年度存货进行全面清查与价值分析,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遵循存货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逐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数量多、单价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可变现净值低于成
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算,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373.67 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开展减值测试。其中,按信用
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与对应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对信用风险显著异于组合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
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公司 2025 年度转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4.41 万元。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15 年 12 月,公司控制的南宁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八菱投资”)出资 23,360.00 万元,以 32
元/股价格认购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娅互娱”)定向增发股份 730 万股,占其总股本的 4.4818%
。
盖娅互娱主营网络游戏研发、发行与运营,近年来受行业竞争及自身经营能力影响,营业收入、经营利润大幅下滑,连续多年亏
损。2025 年,盖娅互娱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营业收入持续萎缩、净利润继续亏损,且涉及多项诉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结合盖娅互娱实际经营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八菱投资对该股权投资剩余账面价值 1,770.00 万元全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2.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2025 年度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合计为 369.76
万元。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373.67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373.67 万元,相应减
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373.67 万元。
2.盖娅互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全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其他综合收益 1770 万元,减少 2
025 年末所有者权益 1770万元,不影响本年度损益。
3.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69.76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369.76 万
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369.76 万元。
三、审批程序
1.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
失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遵循谨慎性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d01b21d-2894-4fba-b58c-178c974123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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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12│ST八菱(00259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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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1. 分配基准: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2. 利润及股本基础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6,910,879.01 元,母
公司单体报表净利润为133,542,181.26 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 13,354,218.13 元,
扣除 2025 年前三季度已实施的现金分红 56,666,231.40 元后,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3,521,731.73 元,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73,836,361.59 元。根据利润分配“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3,521,731.73 元。
截至 2026 年 3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283,331,157 股。
3. 具体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为切实回报广大股东,在满足利润分配相关条件、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4,166,557.85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使用。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实际实施前,若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额作相应调整。
(三)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实施完毕。该次分红以总股本 283,331,157 股为基数,向 2025 年 11 月 7
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6,666,231.40 元。
本次预案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 14,166,557.85 元,与前述已实施的分红金额合计后,为公司 2025 年度累计拟派发现金分红
总额 70,832,789.25 元,该金额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0.5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0,832,789.25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6,910,879.01 69,981,622.17 105,497,733.94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73,836,361.59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3,521,731.73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否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70,832,789.25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97,463,411.7067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70,832,789.25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1)本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2)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含公司已实施完
毕的 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 56,666,231.40 元,以及本次预案拟派发的现金分红 14,166,557.85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如下:(1)2023 年度、2024 年度,公司虽净利润为正值,
但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2)2025 年度,公司净利润实现正值,且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
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公 司 使 用 母 公 司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合 计661,224,158.54
元,将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弥补至 0,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实现转正。2025 年度公司
两次现金分红累计总额 70,832,789.25 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0.59%,累计分红比例显著高于相
关监管要求,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的制定,充分综合考量了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状况、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日常经营现金流水平等多重核心因素,在保障全体
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长远战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的制定,充分综合考量了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状况、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日常经营现金流水平等多重核心因素,在保障全体
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长远战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预案能否获得审议通过、正式实施的具体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若本次预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
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红利发放日等具体分派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五、备查文件
1.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6]第 4-00185号《审计报告》;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b0479873-c79b-4906-ae02-6111f197f24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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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ST八菱: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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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6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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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ST八菱: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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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8/1225045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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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ST八菱: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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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6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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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ST八菱: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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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6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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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ST八菱: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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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70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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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ST八菱: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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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7/12229111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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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ST八菱: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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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0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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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ST八菱: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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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64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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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ST八菱: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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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298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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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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