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92 ST八菱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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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27 │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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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1 │ST八菱(00259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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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0 │ST八菱(00259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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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0 │ST八菱(00259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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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19 │ST八菱(002592):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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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19 │ST八菱(00259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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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19 │ST八菱(0025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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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7:37 │ST八菱(002592):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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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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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6 │ST八菱(00259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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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27│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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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规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10 月 28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和 2020 年 1月 8日,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二级控股子
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的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未经公司审议程序,擅
自使用海南弘天金额为 1.46 亿元、1.5 亿元和 1.7 亿元 3张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存单内的 4.66 亿元存款全部被划走,
并导致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月 2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海南弘天已就上述三笔违规担保,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分别提起了诉讼。据公司向海南弘天了解,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46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海南弘天的全部诉讼
请求。海南弘天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案涉《存单质押合同》无效,改判撤销一
审判决,判令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 73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双方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
人民法院再审后,已判决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粤民终 74号民事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弘天尚未收到本案回款
。
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重庆分行 1.7 亿元质押合同纠纷一案,成渝金融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海南弘天的诉讼请求。海南弘天不服
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案涉《权利质押合同》无效,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广发银
行重庆分行向海南弘天返还 8500 万元并计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弘天尚未收到本案回款。
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5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本案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
犯罪嫌疑为由,一审裁定驳回海南弘天的起诉。海南弘天不服一审裁定,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案处于二审阶段,尚无生效判决。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弘天尚未追回任何款项,后期能否追回以及追回多少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目前暂时无法撤销其他风
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b2469465-cd73-4eea-8f0f-08d6e35db1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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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1│ST八菱(00259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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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15:00 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
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4 年 12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2024 年 12月 16日至 2025 年 12月 15日
止。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期满,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
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12月 15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的授权期限即将届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
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12月 1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及其
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八菱汽车
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用于“新能源汽车配件智能生产
基地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不超过 96 个月(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并以其名下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同时由公司为上
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本次融资担保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及
其他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2026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宁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销售材料、出租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全年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11,360.00 万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顾瑜女士和杨经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 年 11月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15: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0b5d38cf-8aeb-4de2-9da4-ffc3b352c8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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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0│ST八菱(00259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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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003ce9f9-d33e-4886-90ec-3b5a5e0ac7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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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0│ST八菱(00259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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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八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八菱)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用于“新能源汽
车配件智能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不超过96个月(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并以其名下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同
时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本次融资担保相关手续,并签
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八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8MADTURJQ8A
3.法定代表人:顾瑜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4年08月08日
6.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二坝镇通江大道南侧150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G2区07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
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8. 股权结构:安徽八菱为公司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6.8%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八菱
)持有其 13.2%的股权,股权结构图如下:
10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
86.8% 13.2%
安徽八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361.50 2,313.39
负债总额 683.51 1.7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683.16 0.00
净资产 4,677.99 2,311.66
项目 2025年1月至9月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43.23 -7.25
净利润 -32.79 -5.42
10.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八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安徽八菱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安徽八菱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另一股东柳州八菱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或反担保。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安徽八菱100%股权,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的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
益。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5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38%;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
除上述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4e01c68d-dfe3-4cc6-9b3e-daa4ae7c4e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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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19│ST八菱(002592):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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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以下简称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4年 12月 16日至 2025
年 12月 15日止。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
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1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
事项、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1e492774-55d2-4d48-880b-ee5faab53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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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19│ST八菱(00259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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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54ff140e-d77b-40ee-b073-941bbdb2fc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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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19│ST八菱(0025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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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8de4be90-856b-412e-9235-ae5902848c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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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7:37│ST八菱(002592):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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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 2025 年 9 月 12 日,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中期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体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3,331,1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约 5,666.62 万元。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
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公司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会审议。
2. 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3,331,1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11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11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01 杨竞忠
2 01*****237 顾瑜
3 08*****37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4 01*****902 黄志强
5 08*****77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11 月 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5 元/份调整为 5.3 元/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6.5 元/份调整为 6.3 元/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90)和《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
2.咨询联系人:甘燕霞
3.咨询电话:0771-3216598
4.传真电话:0771-321133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56786237-5eb1-4daf-ac61-a6fe7c4fbc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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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ST八菱(00259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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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规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10 月 28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和 2020 年 1月 8日,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二级控股子
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的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未经公司审议程序,擅
自使用海南弘天金额为 1.46 亿元、1.5 亿元和 1.7 亿元 3张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存单内的 4.66 亿元存款全部被划走,
并导致公司股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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