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94 比亚迪 更新日期:2026-08-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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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9:02 │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
│ │券变动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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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2 16:27 │比亚迪(002594):2026年7月产销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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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7:22 │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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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8 │比亚迪(002594):2026年6月产销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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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8 │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
│ │券变动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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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47 │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二零二五年末期股息-股息货币选择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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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7 │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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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比亚迪(002594):自愿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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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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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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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9:02│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
│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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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8d365f26-136d-47d8-97a6-43a3dffa51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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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2 16:27│比亚迪(002594):2026年7月产销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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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6年7月产销快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7e3bcdb1-d6d7-4aee-9b47-080b023016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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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7:22│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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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6月9
日召开的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A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H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宜另见本
公司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6月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于2026年6月10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即2026年3月27日的公司总股本9,117,197,5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8
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3,263,957千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9,117,197,565股为基数(其中A股5,433,797,565股,H股3,683,400,000股)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8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3,263,957千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股息红利所得税扣缴说明:
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所得税按10%
征收,扣税后每10股派人民币3.222元现金;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注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注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716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35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A股利润分配日期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30日;
A股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31日。
四、A股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A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五、A股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1*****922 王传福
2 01*****879 吕向阳
3 00*****554 夏佐全
4 08*****091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A股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A股利润分配申请日2026年7月21日至A股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
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它事项
本次A股利润分配对象中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26年8月5日前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
相关材料,以便本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六角大楼
2、咨询联系人:李黔、程燕
3、咨询电话:+86(755)89888888-62237
4、传真电话:+86(755)8420222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利润分配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39a39d44-7007-489a-ae4e-bc77b02195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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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8│比亚迪(002594):2026年6月产销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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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6年6月产销快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211989e0-ff0e-4b7b-80ad-11106ab510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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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8│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
│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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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391a8deb-24ba-42ee-b5f0-fd55e6cfd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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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47│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二零二五年末期股息-股息货币选择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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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股東之姓名及地址
BYD COMPANY LIMITED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A joint stock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limited liability)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Stock Code 股份代號: 01211 (HKD Counter 港幣櫃台) and 81211 (RMB Counte
r 人民幣櫃台))DIVIDEND CURRENCY ELECTION FORM
股息貨幣選擇表格
2025 FINAL DIVIDEND OF RMB 0.358 PER SHARE (HKD 0.41141 PER SHARE) FOR THE YEAR ENDED 31 DECEMBER 2025 (“2025 F
INAL DIVIDEND”)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幣 0.358 元(每股港幣 0.41141 元)(「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
Registered Shareholders will automatically receive their cash dividends in Hong Kong dollars unless they elect to re
ceive them in Renminbi. No actionis required if you wish to receive your cash dividends in Hong Kong dollars.登記股
東將自動以港幣收取現金股息,除非選擇以人民幣收取現金股息。如果 閣下希望以港幣收取現金股息,則無需採取任何行動。To re
ceive the 2025 Final Dividend in Renminbi, please complete, sign and return this form to Computershare Hong Kong Inv
estor Services Limited at 17M Floor,Hopewell Centre, 183 Queen’s Road East, Wan Chai, Hong Kong no later than 4:30
p.m. on Wednesday, 8 July 2026.如 閣下欲以人民幣收取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請於 2026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
十分前將表格填妥、簽署及交回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M 樓。
DIVIDEND CURRENCY ELECTION
股息貨幣選擇
This section needs only to be completed if you wish to receive the 2025 Final Dividend in Renminbi.
If you wish to receive the 2025 Final Dividend in Hong Kong dollars, you are not
required to complete and return this form
如 閣下欲以人民幣收取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請填寫此部分。倘 閣下欲以港幣收取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則
毋須填寫及交回本表格
I/we hereby elect to receive the 2025 Final Dividend in Renminbi. (Please insert “X” in the box.)
本人/吾等謹此選擇以人民幣收取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請在以下方格填上「X」號。)
□
RENMINBI 人民幣
Compliance by the Company with the authorization as set out in this Dividend Currency Election Form
will discharge it from all liabilities in respect of dividends so paid.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t, the Company will not accept any special instructions written on this form.
本公司按照本股息貨幣選擇表格載列之授權行事將會免除其一切與支付該等股息有關之責任。為免存疑,任何在本
表格上的特別手寫指示,本公司將不予處理。
Signature(s) of Registered Shareholder(s)Note 登記股東簽署 附註
(1) (2) (3) (4)
Date 日期
Notes: Joint holder: The signatures of all joint holders are required. If the holder is under 18, a
parent or legal guardian must sign and state their capacity.
附註: 聯名持有人: 所有聯名持有人均須簽署。倘持有人未滿 18 歲,則須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署並列明其身
份。
Corporation: In case of a corporation, this form should be signed by its duly authorised representa
tive(s) with a company chop thereon.
公司: 如以公司名義持有,則本表格須由公司授權代表簽署並蓋上公司印章。
Deceased holder: Where the shares are in the name of a deceased holder, this form should be signed
by the executors or administrators and should indicate the
name of the deceased holder.
已故股東: 倘股份乃以一名已故股東的名義持有,則本表格須由遺囑執行人或財產管理人簽署並註明已故股東的
姓名。
Any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vided will only be used for the purpose of processing your dividend inst
ruction request and updating our records.
提供的個人資料只會用作處理 閣下股息指示的要求及更新我們的記錄。
CCS4610 BYDH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5cb3c18a-e01e-4ffe-a1df-162a8a108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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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7│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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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更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afb1153-0f21-401f-9e9c-f7c9c3dc9c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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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比亚迪(002594):自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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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注意到,美国国防部于2026年6月8日(美国时间)
发布《关于指定中国军工企业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美国国防部已将本公司列入中国军工企业名单。
由于本集团既不是中国军工企业,也不是中国国防工业的军民融合企业,本公司认为将本公司列入该名单并无正当理由。
中国军工企业名单并非制裁名单。被列入中国军工企业名单不会影响本集团正常开展业务,不会影响本集团与任何人(美国国防
部除外)进行业务往来;与该名单相关的美国政府采购限制不会影响本公司的业务,且中国军工企业名单并未限制进行本公司证券交
易。
若本公司后续启动复核程序或在必要时采取诉讼以将本公司从中国军工企业名单中删除,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发布进一步的公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200c2bfb-7fd0-4bf9-90ea-506f0ca6a8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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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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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8931ee8-11f3-4385-9174-41972a96c4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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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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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段霏霏律师、贾华华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及 H股通函等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
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并分别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网站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出了
H股通函,并根据规定送达了 H股通函,上述文件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投
票规则、审议事项和出席会议对象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9日上午 10:00在广东省深圳
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
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9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参加 2025年度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计 8,14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06,521,28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9129%。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出席 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91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38,564,433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34.4247%。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 2025年度股东会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计 7,721 人,共计持有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316,591,8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725%。
(3)出席 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 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51,365,039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7.0158%。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H股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和 H 股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和 H股股东及股东委托
的代理人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等文件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七)《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八)《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予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九)《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十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一)至(六)项以及第(九)、第(十一)项议案需经 2025 年度股东会以普
通决议通过,第(十一)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第(七)至(八)项以及第(十)项议案需经 2025 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
过。
根据《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四)至第
(六)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0ad1068f-7985-49c5-906e-a018e733ff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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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32│比亚迪(002594):2026年5月产销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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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6年5月产销快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34f8f0e-33fe-4e87-8b40-a1ff6430c5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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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32│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
│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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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6a8bc01-ec41-4c44-86df-fa91a33d91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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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6:42│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
│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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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7ed7a29f-ef28-4d44-b59f-392948dd26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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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6:42│比亚迪(002594):2026年4月产销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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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6年4月产销快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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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2│比亚迪(00259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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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王传福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刘学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刘学亮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处以
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ae4d08-23a0-4b1f-847c-e33e8fb61c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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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1│比亚迪(00259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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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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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1│比亚迪(00259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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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6 年 4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审议并同意发布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确认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上述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对《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学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6c36a2e-ef8f-4ff6-a040-e3c2af10db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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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9│比亚迪(002594):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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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为公司选拔合资格的董事、总裁以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提升公司竞争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提名委员会由至少三名公司董事组成,至少一名委员为不同性别,且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二)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任命和解聘。
(三)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或独立非执行
董事职务,为使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
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本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权。
(四)提名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的运作
(一)提名委员会会议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提名委员会主席提议可召开。
(二)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三)提名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主持。
(四)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
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理行使职权。
(五)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六)提名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并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以及会议决议并向董事会呈报(除非受法律或监管限制所限而不能
作此呈报外)。与会全体委员在会议纪要和决议上签字。与会委员对会议决议持异议的,应在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上予以注明。
(七)提名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方式举行。通讯会议方式包括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和书面议案会议等形式。
(八)提名委员会会议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时,书面议案以电子邮件、传真、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委员,委员
对议案进行表决后,将原件寄回公司存档。如果签字同意的委员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人数,该议案即成为委员会决议。
(九)提名委员会应当被赋予充分的资源以行使其职权。提名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董事会、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提名委
员会的工作提供充分的支持,并对其提出的问题尽快做出回答。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支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及时向提名委员
会提供为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信息。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因此支出的合理费
用由公司支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一)至少每年一次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协助董事会编制董事会技能列表,并就任
何为配合本公司的企业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
(二)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三)拟订董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继任计划提出建议
。
(四)制定及维持提名董事的政策,包括提名程序以及委员会于年内物色、挑选及推荐董事人选所采用的程序及准则,并定期检
讨以及每年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有关政策及达致政策所定目标的进度。
(五)制定、维持及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应根据公司股票上市所在地上市规则的披露规定及不时适用于本公司的其他
监管规定,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该政策或政策摘要(包括就实施该政策制定的任何可计量目标及达致该等目标的进程)及
性别多元化的评估。
(六)广泛搜寻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包
括对董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于物色董事候选人时,委员会须考虑候选人的优点、其为
董事会作出贡献的时间及能力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对董事会多元化的裨益;对董事的提名或任免、对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或解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提名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各专业委员会主席除外)委员人选。
(八)拟订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
(九)按公司股票上市所在地规则要求考虑及评估每位董事对董事会投入的时间、贡献以及有效履行其职责的能力,包括但不限
于考虑其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现有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及其他重大外部事务所涉及的时间投入以及
其他与其个性、诚信、独立性及经验有关的因素或情况。
(十)至少每两年一次支持本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的表现。
(十一)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涉及本条第(六)项事项时,需经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主席的职权
(一)召集、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提名委员会重要文件。
(四)定期或按照董事会工作安排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回避表决
为保证提名委员会公平、公正地履行职权,提名委员会审议与董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有关的事项时,委员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被视为有利害关系,其应当提前向提名委员会做出披露,并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一)委员本人被建议提名的;
(二)委员的近亲属被建议提名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委员做出客观公正判断的情形。
第七条 其他
(一)除非特别说明,本实施细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二)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境内外适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公司股票上市所在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三)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本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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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1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暂停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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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比 亞 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YD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211(港幣櫃台)及81211(人民幣櫃台)
網站: http://www.bydglobal.com
暫停辦理過戶登記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66條刊發。謹此提述比亞迪股份
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的二零二五年年度業績公佈,該公佈有關本公司董事會批准建議派發截至二
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有關建議末期股息須待本公司股東(「股東」)在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九日(星期
二)召開的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審議及批准後方可作實。
茲通告本公司將於下列期間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a) 釐定出席將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九日(星期二)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
並於會上投票的權利
就釐定股東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而言,記錄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六月九日(星期二)。為釐定出席股東週年大會
並於會上投票的權利,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星期四)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九日(星期二)(包括首尾兩日)期間暫停辦理
登記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以港元買賣,並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H股股份(「H股」)過戶手續,期間不
會登記任何股份過戶。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九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H股持有人將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H
股持有人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不遲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日(星期三)下午四時
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的H股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辦理登記手續。(b) 釐定獲得建議二零二五年末期股息的資格
就釐定股東獲得建議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的權利而言,記錄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建議末期股息須待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後方可作實。假設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建議利潤分配方案於股東週年大會上獲批准,末期股息將派付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營業時間結束時名列H股股
東名冊的H股股東,故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將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一)至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包括
首尾兩天)暫停辦理。為符合資格收取有關股息,有關H股的所有過戶文件須不遲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
分前,送達本公司的H股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辦
理登記手續。
通函、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及股東週年大會代表委任表格已於本公告日期寄發予股東。
承董事會命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王傳福中國深圳,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王傳福先生,非執行董事呂向陽先生及夏佐全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蔡洪平
先生、張敏先生及喻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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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1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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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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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12│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九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
│续会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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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九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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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12│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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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更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fae68ba-f1e3-48e9-85be-9047cdd5ac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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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12│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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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通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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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9│比亚迪(00259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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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9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9日(星期二)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9日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9 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A 股股东: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
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予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1.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责任险的议案
除第 11 项议案将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外,以上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
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
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 1-6 项以及第 9、11 项议案需经 2025 年度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第 7-8
项以及第 10项议案需经 2025 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 4-
6 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除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日、6月 2日(9:00-11:00,14:00-16:00)。(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或电子邮件(db@
byd.com)登记,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比亚迪股东星球”微信小程序,在“活动”栏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通知”报名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 号公司会议室。
2、H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燕、孙超澜
2、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转 62237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 号六角大楼
4、邮编:518118
(三)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96faad6-73ac-4f79-832a-19e155612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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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57│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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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BYD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211(港幣櫃台)及81211(人民幣櫃台)
網站:http://www.bydglobal.com
董事會會議通告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茲通告謹定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二)舉
行董事會會議,以考慮及批准(其中包括)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未經審核第一季度業績及其發佈,以及處
理任何其他事項(如有)。
承董事會命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王傳福中國 ? 深圳,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王傳福先生、非執行董事呂向陽先生及夏佐全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蔡洪平先生、
張敏先生及喻玲女士。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05bb9bfd-1fdc-4e99-9920-4d4ce487c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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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9:07│比亚迪(002594):2026年3月产销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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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6年3月产销快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e73470bb-73b0-42a0-8e2b-902fea4365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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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9:07│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
│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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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83b30f71-459f-4d61-bf6a-4eb38b735e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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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37│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2025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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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2025年年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f027565-a539-4fde-abe9-2da54f4984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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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37│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二零二五年年度业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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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二零二五年年度业绩公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8097688-98b0-4419-9467-d4563551f5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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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37│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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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ad3e8c9-a9ec-457b-bfc3-f4df976130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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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00:30│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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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a706821-cd0b-44b7-ab54-33abd2280c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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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11│比亚迪(002594):关于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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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关于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beaa819-6743-4964-bbc1-22458c84bd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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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11│比亚迪(002594):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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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95134a7-d831-42e8-8ec5-4e724ed8d0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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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11│比亚迪(002594):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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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14fe5e5-267f-4011-9dcf-a737859c9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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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11│比亚迪(00259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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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feef06c-172f-4dc2-a0c6-ac9f5c9a06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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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11│比亚迪(002594):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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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5cdbdbf-b138-4e83-8c6d-5a7eecb9e6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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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11│比亚迪(00259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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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7d23855-dac7-4cea-80b8-d0b7f59d5f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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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11│比亚迪(00259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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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6c046cef-901d-4639-af0e-e12afaa8e0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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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10│比亚迪(00259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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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ae9e9b1-8b38-498d-aeee-8324fbea1a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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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10│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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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3328_H02号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4373285-92e2-4d2e-a6f9-b79aec4493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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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9│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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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洪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f45d693-d8f4-4ae7-98ca-24481b467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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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9│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喻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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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喻玲,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教授。于 2001 年毕业于湘潭工学院(现湖南科技大学)、湘潭大
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 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后于华东政法大学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本人在合规、
监管及风险防控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尤其熟悉反垄断合规、反洗钱及法律风险管理。曾主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课题六项,主导设
计反垄断合规指引框架,并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方案。本人亦参与了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洗钱法》的修订工作。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同时担任新
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3 年 9月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其中 2次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7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议次数 会议
9 1 8 0 0 否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股东会 2次。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核委员会 5次,召开薪酬委员会 2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均已亲
自出席或列席。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委员会
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完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并
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长远战略规划提出有效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高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与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前期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公开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并于 2025 年 4月、2025 年 6 月、2025 年 8 月到公司园
区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7 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三、 2025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
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
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经营稳健,各方面运作规范。随着公司进入全球市场与国际汽车巨头同台竞技,公司要深入了解不同国家地区竞争相关法律
法规,合理应对各类贸易壁垒及反垄断限制,并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持续保持综合竞争能力。
(六)其他事项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四、 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kalavivka@163.com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
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
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尽职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喻 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c33d375-45e4-4a1e-989a-82bd6921ba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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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9│比亚迪(00259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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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约束激
励机制,保持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
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
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进
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津
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履行职责所需的交通、食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具体如下:
(一)基本薪酬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是在经营期内为公司创造价值而获得的激励性薪酬,其关联公司的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净利润、可持续发展
绩效等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贡献;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需要,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
、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四)上述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具体构成根据不时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考核情况确定。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津贴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月发放。
其中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的止付追索机制。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应考虑决
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四)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
(五)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政府或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
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经营情况。
(二)个人绩效: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战略规划、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表现,以及个人对公
司业绩的贡献程度。
(三)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五)激励政策变动。
第十六条 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的补充。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解释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6fe73741-c161-40f0-820e-677bc7c5bd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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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9│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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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张敏,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主修会计学,管理学
学士学位,于二零零五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修会计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于二零零八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主修会计学
,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并于二零一零年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出站。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并担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0 年 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其中 2次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7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议次数 会议
9 2 7 0 0 否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股东会 1次。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核委员会 5次,召开薪酬委员会 2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均已亲
自出席。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按照《审核委员会实施
细则》、《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分别就公司内部
控制工作及定期财务报告等进行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核委员会的专业
职能和监督作用。参与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完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
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并提出有效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高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
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公开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
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并于 2025 年 3月、2025 年 6 月、2025 年 8 月到公司园
区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对公司
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一、 2025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
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
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可持续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原“战略委员会”升级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显著提升了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同时主动响应
国际监管趋势,积极接轨 ESG(环境、社会和治理)体系新标准,相关工作获得了社会的积极关注与认可。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经营稳健,各方面运作规范。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
执行,积极拥抱 AI 等最新技术成果,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财务及业务管控水平,为公司全球化、智能化、高端化布局提供有力支撑
。
(七)其他事项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二、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angminzip@163.com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
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
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尽职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99ae640-a1b3-45dd-bc72-a87d7c87ef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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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7│比亚迪(002594):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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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df2bc4c-3b2a-4f30-b0cb-c29081f979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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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7│比亚迪(00259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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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3月 27 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4,206,012 千元,其他综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益-114,741 千元,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177,108 千元,提取盈余公积 420,601 千元,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人民币 14,519,182 千元,扣除 2024 年末期已分红金额14,508,500 千元,2025 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04,244
千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9,117,197,5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8 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
为人民币 3,263,957 千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现金红利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10.01%。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千元) 3,263,957 12,077,248 9,012,493
回购注销总额(千元) 0 399,993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2,619,022 40,254,346 30,040,811
净利润(千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16,057,428
未分配利润(千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504,244
计未分配利润(千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353,698
现金分红总额(千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99,993
回购注销总额(千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4,304,726
净利润(千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753,691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千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的原因
为抓住新能源汽车在全球加速渗透的历史性机遇,公司将加快全球多地的产能布局以及渠道体系建设,提速新一代“闪充”补能
设施普及推广。同时,为持续满足全球消费者对智能化、电动化产品的需求,巩固并提升核心技术领先优势,公司仍需保持合理研发
投入水平,构筑差异化核心竞争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保障稳健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也是实现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
前提。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充
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
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提升公司长期竞争实力,符合股东及公司的长远利益
。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审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方式限 A股股东),为中
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开拓全球市场,持续推出满足全球消费者需求的技术和产品,用长期业绩为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
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
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积极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
发展的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
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52,095,399 千元、66,222,823 千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6.65%、7.49%,均低于 50%
。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8725cc8-63bc-4354-a1ff-9063520598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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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7│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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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e69f12a-8bbb-4622-81d5-db91f0b4f0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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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7│比亚迪(00259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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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快速发展,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加之近年来国际政治、经
济形势复杂多变,汇率和利率波动加剧,公司的外汇风险敞口管理需求也进一步增加。
公司以汇率风险中性为管理原则,为控制风险,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
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等值 170 亿美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等值170 亿美元。
(二)交易类型: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三)合约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三年。
(四)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所涉及的外汇衍生品仅占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不需要缴纳保证金,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预计占用
的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 8.5亿美元。
(五)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交易对手:
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七)流动性安排: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
(八)交割方式: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到期采用全额或差额的交割方式。
三、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
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
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二)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
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规避流动性风险。
(三)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
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 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一)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
、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二)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操作细则(以下合称“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
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三)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五、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
情况,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外币结余较多的实际
情况拟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交易的审批、操作、跟踪、审查及披露等各环节均明确权责及分工并配备专业人员,有效控制相
关风险。因此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4765a3e-fa0d-4ef6-8329-36723b5cbe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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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7│比亚迪(002594):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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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98ada2c-a98f-4681-b602-96da086ccc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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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7│比亚迪(00259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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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安永华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且为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使用内地审计
准则的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安永华明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
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制度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
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7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5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
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
6 年度的酬金。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月成立,2012 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
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
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
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
分 0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行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羚晖先生,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安
永华明执业、2021 年至2023 年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2026 年重新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拥有逾
10 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 10 年的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汽车制造业、其
他制造业及医药制造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蝶女士,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
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逾 10 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 10 年的丰富执
业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枫先生,于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
19 年至 2020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6 年重新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制造业、采矿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羚晖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于 2024 年 3 月因其他项目受到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其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情况: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和《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7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结
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6 年度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
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6 年度的酬金。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结
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6 年度的酬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f18f71f-2fbc-4cc9-906f-ee14660afa5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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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比亚迪: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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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0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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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比亚迪: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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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8/12250453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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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比亚迪: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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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6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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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比亚迪: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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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6653.PDF
─────────┬────────────────────────────────────────────────
2025-04-26│比亚迪: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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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9368.PDF
─────────┬────────────────────────────────────────────────
2025-03-25│比亚迪: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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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5/12228814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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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比亚迪: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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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4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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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比亚迪: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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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05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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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比亚迪: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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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9910.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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