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94 比亚迪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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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12 │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
│ │券变动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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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12 │比亚迪(002594):2025年3月产销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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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27 │比亚迪(002594):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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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8:22 │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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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8:22 │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2024年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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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40 │比亚迪(00259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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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40 │比亚迪(00259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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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39 │比亚迪(002594):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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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39 │比亚迪(00259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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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39 │比亚迪(00259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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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12│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
│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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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4f164c1a-9cab-4278-9792-d3d10cf21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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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12│比亚迪(002594):2025年3月产销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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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5年3月产销快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5943c454-0506-46ef-9694-c65705c75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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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27│比亚迪(002594):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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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参阅。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年报信息,公司将于2025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通过路演中的路演中心平台
举行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路演中-路演中心”(参会链接:https://w
ww.roadshowchina.cn/Meet/detail.html?mid=24955)参与本次说明会。
同时,为更高质量的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提高投资者的参会体验,公司现就2024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
。投资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页面。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独立董事张敏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董事会秘书
及公司秘书李黔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吴越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a99dfab3-6f05-4ba9-b3b1-8e1cd7c833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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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8:22│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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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679ad2a5-d89c-4de9-b5e1-0d3e6e329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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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8:22│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2024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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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H股公告(2024年年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2cbca58e-686f-4841-9446-7236b661fe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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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40│比亚迪(00259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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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13328_H02号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0f99ce3a-14a0-4d3e-87ae-5239b40f39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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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40│比亚迪(00259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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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fa9011d4-2275-4732-9045-0bf00bae3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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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39│比亚迪(002594):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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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适应公司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深化可持续发展导向的战略变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实施细则。
(二)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三)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一)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至五名公司董事组成。
(二)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和解聘。
(三)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职务,为使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
本实施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该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权。
(四)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席一名。主席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
第三条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运作
(一)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提议可召开;
(二)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
年。
(三)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四)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理行使职权。
(五)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如有必要,战略及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与会委员对会议决议持异议的,应在会议
记录或会议纪要上予以注明。
(七)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方式举行。通讯会议方式包括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和书面议案会
议等形式。
(八)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时,书面议案以电子邮件、传真、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
体委员,委员对议案进行表决后,将原件寄回公司存档。如果签字同意的委员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人数,该议案即成为委员会决议
。
(九)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十)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条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预期目标、政策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目标公司的实施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评估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并提出建议;
(六)对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及其他可持续发展相关公开披露信息进行审阅,确认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及其他可持续发
展相关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
(七)对其他影响公司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的职权
(一)召集、主持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重要文件;
(四)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附则
(一)如无特殊说明,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均含本数。
(二)除非特别说明,本实施细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三)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境内外适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公司股票上市所在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四)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本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86313b8e-39ff-4bab-a0c0-8fa1ae2976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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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39│比亚迪(00259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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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6d73c3a7-77a5-4d8b-99f3-8fd5a940e4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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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39│比亚迪(00259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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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39522b37-6caa-4ede-86aa-e2ba15de66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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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39│比亚迪(002594):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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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
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
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
为。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市值管理的基本行为指南。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司质量,坚持技术创新、紧抓市场机遇
,通过依法合规的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五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时,应当坚守“用技术创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使命,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
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能
第六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
部门,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对相关工作提供支持。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各项重大
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充分反映公司投资价值。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工作,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
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领导投资者关系部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
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应对,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
度。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
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公司应聚焦公司主业,关注产业链及供应链关键环节,尊重市场、经济、行业周期变化,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发
挥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质量与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应逐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合理拟定业绩考核标准及奖励机制,筑牢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员工凝聚力与
公司竞争力。
(三)现金分红;
公司应在满足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分红,明确年度最低分红比例,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应与投资者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组织投资者沟通会、接受投资者调研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向投资者阐明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已披露的生产经营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并争取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价值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除依法需披露
的信息外,公司可自愿披露有助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公司应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不得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股份回购;
公司应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市值变化,适时开展股份回购,优化股权结构,维护市值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
(一)操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市值管理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控,根据自身情况及行业水平设定合理的预警值,当相
关指标触发预警值,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十四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可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
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其他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情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参照修
订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5ecb2449-ae57-4991-a5bd-bfcdc0a62e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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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37│比亚迪(002594):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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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
管理职责等内容,并将原《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时修订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原战略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分别继续担任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60cdf436-92ae-4d9d-8e65-a738f61685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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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37│比亚迪(002594):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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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
024年,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核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
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
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
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1,5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和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202
4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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