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97 金禾实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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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2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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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1 │金禾实业(002597):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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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1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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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0 │金禾实业(002597):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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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6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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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22 │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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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3 │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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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3 │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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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50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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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金禾实业(00259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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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2│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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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e0967a5-e7c6-4bab-9364-f96ebb6bb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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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1│金禾实业(002597):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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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8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
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6月 26 日上午 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乐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
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公司年产 20 万吨合成氨粉煤气化替代落后工艺项目已建成投产并完成新老生产装置切换,原固定床工艺合成氨装置已关停。公
司拟对原合成氨装置、三聚氰胺及配套碳化装置区域的部分房屋建筑物、相关设备设施实施报废处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拟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原值 40,919.10 万元,累计折旧 34,469.25 万元,账面净值 6,449.85 万
元,减值准备 1,167.32 万元,账面价值 5,282.52 万元。
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加 2026 年度税前利润约 4,894.47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758c0175-f145-4638-adbe-cade38b6bf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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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1│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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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6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实
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
景的认可,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2026 年 6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3,500万元。
2、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杨乐先生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6年 6 月 9 日,杨乐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9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增持金额为 3,000.1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
杨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68,9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迎春先生、安徽金瑞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4,152,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72%。
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乐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金禾实业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杨乐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杨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8,6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其一致行动人杨迎春、安徽
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252,183,3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37%,杨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52,662,0
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6%。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6个
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和增强
投资者信心。
2、增持股份金额:本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3,500 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之日起 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资金的来源: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增持。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除相关规则规定的锁定期外,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6 年 6 月 9 日,杨乐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49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增持金额为 3,000.1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股份成交金额符合既定的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杨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杨乐 集中竞价 478,699 0.08% 1,968,999 0.35%
杨迎春 - 1,696,130 0.30% 1,696,130 0.30%
安徽金瑞投 - 250,487,223 44.08% 250,487,223 44.08%
资集团有限
公司
合计 - 252,662,052 44.46% 254,152,352 44.72%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 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可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结合本次增持计划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
要约收购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股
份变动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
披露要求;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金禾实业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235bab9-eaf3-46aa-9208-83ea135fd1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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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0│金禾实业(002597):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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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实业”或“公司”)的委托,
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和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
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指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
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增持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同披露,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有关事实无法获得其他资料佐证或基于本所专业无法作出核查及判断时,本所不得不依靠金禾实业及有关人士、有关机构
出具的证明文件、说明文件或专业性文件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已得到金禾实业及有关各方的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法律文
件和资料(包括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均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且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律师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并且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事实材料。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事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增持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增持人的主体资格
(一)增持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阅相关公告,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乐先生。
(二)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不存在《收购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 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 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
格。
二、本次增持的情况
(一)本次增持前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
根据《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本次增持前,增持人杨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8,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08%,其一致行动人杨迎春、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252,183,3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7%,杨乐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52,662,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6%。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根据《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本次增持的具体内容如下: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和增强
投资者信心。
2、增持股份金额:本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3,000万元且不超过 3,500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之日起 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资金的来源: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增持。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除相关规则规定的锁定期外,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490,3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26%,增持金额为3,000.1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杨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68,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35%,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迎春先生、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4,152,352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4.72%。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股份变动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增持事宜履行了如下信息披露义务:
2026年 6月 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就本次增持涉及的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增持的主
要内容等相关事项进行披露。
杨乐已向公司确认本次增持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等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
披露要求。
四、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 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 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根据《收
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以
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本次增持前,增持人杨乐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478,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其一致行动人杨迎春、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52,183,35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4.37%,杨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52,662,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6%。本次增持期间,增持人杨乐先
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6%,因此,增持人的持股情况及本次增持情况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
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股
份变动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
披露要求;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44024ac-2ade-437a-bacf-264a5be1b3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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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6│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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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公
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拟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
于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3,500 万元。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乐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
金禾实业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名称:杨乐
2、计划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杨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8,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其一致行动人杨迎春、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252,183,3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37%,杨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52,6
62,0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6%。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6个
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和增强
投资者信心。
2、增持股份金额:本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3,500 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后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资金的来源: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增持。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除相关规则规定的锁定期外,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
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 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可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3,500 万元,结合本次增持计划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预计变动情
况,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金禾实业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19395c1-66fc-4f37-bc2c-a128819296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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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22│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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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191,637股不参与本
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8,319,87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191,637股后的 562,128,2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
00 元(含税),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112,425,648.20元。
2、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112,425,648.20元=562,128,241股×0.2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
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
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1.978210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7821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即0.1978210元/股=112,425,648.20元÷568,319,878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8210元/股。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
026年 5 月 7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8,319,87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 6,191,637 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112,425,648.20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8,319,87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191,637股后的562,128,24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0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2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018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01*****890 杨迎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6年 5 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112,425,648.20元=562,128,241股×0.2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
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
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1.978210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7821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即0.1978210元/股=112,425,648.20元÷568,319,878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8210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 127号
咨询联系人:刘洋、王物强
咨询电话:0550-5682597
传真电话:0550-5602597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908396c-974d-4056-bf09-7c172f23dd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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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3│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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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d523319-23ff-4286-ae13-3a1852d21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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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3│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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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
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实业”)的委托,指派司慧、张亘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
金禾实业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是由金禾实业第七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提前二十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上。本次股东会已按公告的要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参加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的金禾实业股东和授权代表 215 名,持有金禾实业283,553,539 股,均为截止至 2026 年 4月 28 日
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禾实业股东。金禾实业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
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由金禾实业第七届董事会提出,并提前二十日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会没有临时提案。本次股东
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的计票人、监票人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了表决
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1,019,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63%;反对2,488,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78%;弃权 45,0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59%。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81,019,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63%;反对2,488,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78%;弃权 45,0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59%。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1,019,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63%;反对2,488,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78%;弃权 45,0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59%。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1,163,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70%;反对2,375,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78%;弃权 1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53%。
(五)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0,964,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9%;反对2,507,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43%;弃权 81,7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8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0,964,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8%;反对2,489,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79%;弃权 99,9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941,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811%;反对2,496,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66%;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3%。
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0,987,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51%;反对2,488,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78%;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1,119,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7%;反对2,357,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3%;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绩效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911,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195%;反对2,502,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7%;弃权 7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8%。
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0,967,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82%;反对2,502,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5%;弃权 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金禾实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a8e6a0e-d693-4897-a0f6-fae0671b53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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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50│金禾实业(00259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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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配置,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
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3,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青岛聚德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合伙企业”、“青岛聚德”或“基金”)份额,青岛聚德投资方向聚焦于能源行业长期发展方向,重点布局高端装备制造、
先进材料、核心配套设备等核心技术优势与成长潜力的优质标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基金募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聚德首期已募集完毕,截至目前实缴出资额共计8,500 万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 3,000 万元。
(二)基金备案情况
近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主要内容如下:
1、基金名称:青岛聚德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日期:2026 年 4月 30 日
5、备案编码:SABR37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青岛聚德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66960df-475a-45d4-8ca8-1628f56e97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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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金禾实业(00259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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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607dec5-e3ec-45ee-adaf-61544e95a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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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42│金禾实业(002597):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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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15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
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乐先生,董事、总经理周睿先生,独立董事胡晓明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刘洋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投资者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
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
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b599d5d-cf11-4534-b67c-b32bd65234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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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00:30│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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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73b2cbf-f1e8-4254-9d0e-7282a5d30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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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金禾实业(00259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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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1bd4563-c87f-460c-9372-96b7de383a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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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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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f3c260a-4a24-4193-886a-cdea0bc5b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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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金禾实业(00259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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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7d821b8-05b9-41a7-8b9b-d4f6a834d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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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金禾实业(002597):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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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充分满足公司子公司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轩科技”)及安徽金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绿碳”)的生产经营和融资需要,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
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为金轩科技、金禾绿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担保额度
,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5MA2RANXJ8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盐化工业园涧河路
法定代表人:杨永林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01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
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轩科技 100%股权。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70,537.72
负债总额 155,219.68
净资产 115,318.04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50,258.89
净利润 -2,456.70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安徽金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金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5MA8Q43LH8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盐化工业园涧河路与严桥路交叉口办公楼1栋
法定代表人:杨志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3 年 3月 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子公司安徽金禾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金禾绿碳 51%股权,金轩科技持有金禾绿碳 49%股权。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232.52
负债总额 6,712.42
净资产 3,520.10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786.89
净利润 -360.41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金轩科技、金禾绿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担保额度在子公司之间的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被担保子公司 拟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亿元)
1 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12.00
2 安徽金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1.00
以上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最终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正式协议
或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融资,能够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6.6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114,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
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a05b480-6733-4121-8b0f-0d45710640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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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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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
关系,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本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上述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
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
上述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
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e721bc8-76df-4cb4-902a-8f74952ad5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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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金禾实业(00259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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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be61f1f-cc12-4c19-b38a-406f05b470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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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金禾实业(00259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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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92ac068-38e5-4e90-be01-04c9dd08bf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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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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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
定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07 日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5 月0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0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 127 号 金禾实业 C区行政办公楼 6楼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为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绩效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
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
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9 日至 2026 年 5月 6日(8: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 127 号金禾实业证券投资部及股东会现场。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2475023-a818-46b6-8260-232b96ff4c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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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金禾实业(00259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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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安徽金禾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体现“
责、权、利”的统一;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下列事项:
(一)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分配机制、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方案,明确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二)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协助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由董事会提
出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按照其所任工作岗位及工
作职责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与个人业绩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十条 董事会设立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考核、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并监督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条 公司在年度内发放基本年薪,次年发放绩效奖金。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
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
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四条 下列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基本年薪、绩效奖金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年薪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扣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
整、个人岗位变动、个人履职情况、个人绩效等方面。第二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
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在前述情况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f7d7b38-f070-40df-9593-a072e2411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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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金禾实业(00259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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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晓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b883529-7dd5-4d37-8553-c9a4952571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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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金禾实业(00259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孟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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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
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孟征,1988 年 5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 9月至 2016 年 7月,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学习;2016 年 9月至 2021 年 9月,在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化学系进行博士后工作,从事导电框架材料的设计合成以及电转导化学传
感方面的研究;2021 年 11 月至今,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工作。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特
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会共召开 4 次。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 5次,出席股东会 1次,没有缺席
的情况,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 出席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次数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出 会次数
现场 通讯 会次数 数 席会议
孟征 5 1 4 0 0 0 1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
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制度及公
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负责履行职责。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作为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 亲自出席 会议内容
数 次数
孟征 提名委员会 1 1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对公司决策程序进行审查,研究讨论并形成决议,会议出席
情况如下:
姓名 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会议内容
孟征 独立董事专 1 1 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门会议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
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有效指导和监督,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除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了解外,本人还安排时
间到公司及子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
及时获悉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
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个人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以现场、通讯等多
种方式积极开展工作,其中现场工作 7天,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获得公司的经
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深入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该计划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能够建立健全利益共享机制,增强核心员工队伍稳定性,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
、股东与员工利益的深度绑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度,无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2、2025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3、2025年度,无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
作。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孟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834b81d-a571-4e10-91bc-8235450b6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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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金禾实业(00259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程沛)-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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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程沛)-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eafa42e-69c6-476d-895b-1705cdf348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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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金禾实业(00259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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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储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3121ae6-b69b-450c-b58b-edd8e789b4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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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3│金禾实业(002597):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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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3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9,000 ~ 11,000 24,194.33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62.80% ~ -54.53%
扣除非经常性损 8,000 ~ 10,000 22,738.82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64.82% ~ -56.02%
基本每股收益 0.16 ~ 0.20 0.44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同比下滑,主要受核心甜味剂产品利润下滑影响。该部分产品仍面临市场供需失衡及竞争加剧压力,虽然销
量同比增长,但市场价格承压,行业整体利润空间收窄。大宗化学品板块表现相对稳健,部分产品价格上涨带动销量提升,同比有所
改善。同时,公司布局的合成生物学、电子化学品等新兴业务板块,当前仍处于产能逐步释放、市场持续拓展的培育阶段,业务规模
与盈利水平尚未实现稳定规模化贡献。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供需变化,优化产品结构与成本控制,加快新兴业务商业化进程,力
争经营业绩稳步改善。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69d9026-65b2-4eb8-9a64-3224a7b1e8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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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金禾实业(00259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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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4 月 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47,060,858.5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260,339,389.5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6,319,636,278.60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5,688,757,034.87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本期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 2025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8,319,87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
已回购股份 6,191,637 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2.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12,425,648.2
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如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112,425,648.20 元;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因此,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
总额为 112,425,648.2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2.39%。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2,425,648.20 454,074,110.03 109,746,488.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47,060,858.52 556,730,365.37 704,161,741.38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319,636,278.6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688,757,034.8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76,246,246.43
现金分红总额(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35,984,321.7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76,246,246.43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
司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本次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43,169.96 万元、172,324.34 万元,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为 14.48%、16.80%,均低于
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10f2bc1-5071-4831-9227-b927e30f96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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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金禾实业(00259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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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金禾实业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 38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
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仇笑康,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华新能、华盛锂电、隆扬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
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恒源煤电、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合锻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捷,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鹄模具(002997)、晶合集成(688249)、泰禾智能(603656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仇笑康、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捷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
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
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109c0e4-21ba-471a-946a-63e6703e31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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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金禾实业(00259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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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成果,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 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 年度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表: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8,144,103.44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461,659.99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82,443.45
二、资产减值损失 -70,223,635.51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57,663,407.9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560,227.60
合计 -78,367,738.95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
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会计政策,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461,659.99 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82,443.45
元,合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8,144,103.44 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
计提减值准备。基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
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
,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会计政策,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663,407.91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 57,663,40
7.91 元。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测试,检查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
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该减值损失一经
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560,227.60 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
失12,560,227.60 元。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有
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8,367,738.95 元,导致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减少 78,367,738.95 元。本次计
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于审慎的判断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
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2418371-9f49-4bbc-96a1-6c6f9e8c54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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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金禾实业(00259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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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c171bd5-3361-4f2a-ba3a-6db8298726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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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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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鉴于公司出口业务面临汇率波动风险,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
2、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3、交易场所:依法设立、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 8,000万美元。
以上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进行的预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
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期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
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
拟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 8,000 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
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
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面临汇率波动风险,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
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 8,000 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
以上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的预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
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期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及涉及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
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交易对手: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
证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事项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相关合同,并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 4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
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 8,000 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2 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事
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
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
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
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
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
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7、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
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
相应的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e5b966a-7fcf-4c80-becd-3cc74a1713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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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金禾实业(002597):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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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晓明先生、储敏女士、
孟征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晓明、储敏、孟征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b17df65-092d-4de8-a68e-5c0b033cc6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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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金禾实业(002597):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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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
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4、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
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
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领域及应对措施、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1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
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5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
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4、2026年4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1d8c979-3636-4d3b-8f0c-7702d8452a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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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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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99e9378-37da-4643-8034-5de453add6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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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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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a710294-6ffd-44d8-b5bc-5e4b7c66fd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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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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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
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滁州金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美国金禾有限责任公司;
(4)金之穗(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金禾实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6)滁州金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来安县金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9)定远县金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10)安徽金禾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1)安徽金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12)金禾益康(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上海金昱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安徽金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15)金禾亚洲(新加坡)有限公司;
(16)安徽金轩微电子有限公司;
(17)滁州金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8)滁州金聿科技有限公司;
(19)安徽金显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5.75%以上,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控制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各项流程;业务层面控制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
管理、销售业务、研发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与传递、对子公司的管理等各项流程
和高风险领域。其中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的
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潜在错报 1%≤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1% 的0.5%
资产总额的潜 资产总额的1%≤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在错报 错报 产总额的1% 0.5%
利润总额的潜 利润总额10%≤ 利润总额5%≤错报<利润总 错报<利润总额的5%
在报错 错报 额的10%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④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
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错报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2000万元以上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 1000万元 -2000万元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含2000万元)
一般缺陷 1000万元(含1000万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元)以下 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
离预期目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
偏离预期目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7941586-6be6-47fb-99f1-39634647a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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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金禾实业(00259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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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部署,积极
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金禾实业”)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现状,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推动公司实现发展质量与股东回报双
提升,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强化战略引领,筑牢竞争优势
公司专注于食品添加剂、日化香料、大宗化学品、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涵盖甜味剂、香精香料、大宗化学
品、专用化学品、电子化学品等。依托垂直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公司形成多元支撑、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服务于食品饮料、日
用消费、高端制造、新能源、泛半导体等重点领域,致力于满足人类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以及先进制造领域所需关键材料的供给。
展望未来,公司将坚守既定发展定位,持续做强做优核心主业,巩固在食品添加剂及配料领域的重要地位与优势,推进重点技改
项目落地,优化核心产品生产工艺,稳定产品质量与成本优势;深化与下游优质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进一步稳固并提升市场份额。
公司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向下游先进材料、电子化学品、新材料等高附加值领域延伸,推动食品配料与新材料业务协同发展;
加快电子级化学品、新能源材料等项目产能释放与产业化进程。
公司持续优化原料自给、资源循环、节能降碳的循环经济模式,降低综合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推进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深化业财融合与全流程精益管理;优化国内外市场布局,完善全球营销与服务网络,提升国际市场渗透率与品牌影响力。
二、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成果转化,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25 年末,累计拥有授权专利 343 件,连续多年获评“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企业”,荣膺“
安徽省优秀创新型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主导或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构建坚实的技术竞争优势。
持续保持研发费用投入,保障核心技术攻关与新产品开发资金需求,聚焦健康食品配料、合成生物学、酶法转化技术、电子级化
学品、新能源关键材料等战略方向开展系统性研发。深度整合外部优质创新资源,完善产学研用一体化融合机制,联合中科院、中科
大、安徽大学等科研院所,推进揭榜挂帅项目攻关与联合实验室共建工作,围绕高效菌株构建、核心催化技术、新材料制备工艺等关
键环节协同突破。建立研发立项—过程管控—成果验收—产业化落地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优化研发项目管理机制,提升创新体系整体
运行效率,构建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完整创新体系。
健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机制,重点引进食品配料、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与资深工
程师,打造专业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工程化经验丰富的科创人才队伍。完善研发人员激励机制,通过项目奖金、成果转化奖励
、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激发创新活力,强化核心人才稳定与价值创造。加强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链条布局,围
绕甜味剂、香精香料、循环经济工艺、电子化学品、新能源材料等高价值领域持续专利布局。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强化
专利维护、运营与风险防控,提升专利成果转化效率、运营效益与商业价值,切实将技术专利优势转化为产品竞争力、市场占有率与
经济效益。
加快合成生物学、酶法转化技术在三氯蔗糖等甜味剂生产中的产业化应用,推动生产工艺绿色化、高效化、低成本化升级。深化
新能源材料领域研发,依托全固态电池材料联合实验室,加快核心电解质、电解液添加剂等关键产品研发与商业化放量,打造新能源
材料业务增长。持续拓展泛半导体与电子化学品赛道,巩固电子级双氧水稳定供货优势,横向延伸布局电子级高纯化学品系列产品,
快速切入高附加值新兴市场。以前沿技术突破带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传统化工与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
产力。
三、健全治理机制,严守合规底线,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并持续完善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
机构、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行使监督职能、经理层及各子公司为执行机构的治理架构。股东会负责审议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
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研判并作出具体决策;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经理层及各子公司负责具体落实执行。各治理
主体之间优势互补、协同配合,形成了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已建立并持续完善覆盖全业务板块、流程、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围绕资金管理、采购销售、项目投资、安全
生产、环保运营、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开展常态化风险识别、评估、监测与应对,提升风险预判与处置能力。严格执行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外部审计监督制度,及时查漏补缺、优化流程,不断提升内控体系的有效性。
公司高度重视“关键少数”合规履职,定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强化守
法合规、勤勉尽责意识,严守信息保密、禁止内幕交易等监管红线,保障公司持续合规稳健经营。
公司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理念全面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与日常经营,坚持绿色低碳、安全发展、责任发展,积极履行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持续深化循环经济模式与绿色生产,加大节能降耗、减污降碳、资源综合利用投入,推进清洁生产与工艺升级,
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与环保管理水平。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
持密切沟通,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股东会、召开业绩说明会、召开投资者交流会、接待现场和线上调研、互动易平台问答、邮件与电话
交流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增强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
。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人员合规信
息披露意识,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五、重视股东投资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投资回报,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积
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公司一直以来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充分听取
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的基础上,始终坚持相对稳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
自上市以来,公司已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多种方式积极回馈股东。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
分红回报,与投资者特别是长期价值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共赢发展。
六、其他说明
本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当前所处的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经营状况制定,是公司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的重要举措
。公司将以本方案为契机,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主业、坚持创新驱动、完善公司治理、优化股东
回报,推动公司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投资回报。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与发展战略等内容不代表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公司经营发展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
势、政策调整、项目建设进度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ccf6d2f-9269-4faf-936c-591316b540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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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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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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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金禾实业(00259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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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1180489-696d-462d-82f7-23e6db3097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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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1│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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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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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1│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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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719a38c-cb64-4a4f-91d0-7031ff44a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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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1│金禾实业(002597):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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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658ad9d-f079-4b71-911d-a02e13085e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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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6:42│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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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469a241c-ab7c-4f9d-94b3-3811ae08e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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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6:51│金禾实业(002597):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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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洋先生的通知,刘
洋先生于 2026 年 1 月 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8%。现
将本次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洋先生。
2、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刘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99%。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本次增持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前 增持 增持数 增持价 本次增 增持后
日期 量 格 持金额
持股数 持股比 (股) (元/ (元) 持股数 持股比
(股) 例 股) (股) 例
刘洋 副总经 56,000 0.0099% 2026 10,000 22.4863 224,863 66,000 0.0116%
理、董 年 1
事会秘 月 20
书、财 日
务总监
5、后续增持计划:本次增持主体暂无后续增持计划,如有后续增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5f6a9e05-36f3-4de5-83e7-0d7d5587ac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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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6:27│金禾实业(002597):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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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11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刘洋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1,235 人,代表公司第三
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4,535.80 万份,占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90.5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对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并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员会
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24,535.8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梁方亚先生、李广馨女士、王物强先生为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一致。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且均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24,535.8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梁方亚先生为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期与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5)管理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6)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的有效期为自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之日起至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24,535.8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1ba58e33-b49b-4c43-8675-8f153ef7b4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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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金禾实业(002597):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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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核心员工持
股计划,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
价格为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9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3
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896,3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最高成交价为 39.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10 元/股,成交
金额99,993,161.07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
的回购股份方案。截至 2022 年 12月 29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474,818 股。
公司于 2023 年 1月 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月 6日披
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395,3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最高成交价为 30.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5.34 元/股,成交金额 199,771,507.27 元(不含交易费
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 2023 年 5月 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8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变更的议案》,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并且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增加至“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方式
、实施期限等其余条款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 年 5月 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76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最高成交价为 25.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05 元/股,成交金额 250,066,342.87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 2024 年 5月 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
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通
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股份数量为 6,665,400 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共25 人,授予股份数量 273.2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综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939.74 万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证券账户,剩
余 21,242,637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股份数量为 15,051,000 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
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6,191,637 股。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股份过户情况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 32,40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元,份数上限 32,400.00 万份。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270,918,000.00 元,对应认购份额为 270,918,000 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
金。公司未向持有人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10
月 27 日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127 号)。
(二)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
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01792。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情况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有的 15,051,000股已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65%。
根据《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
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 2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24 个月,每批解锁
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 40%、60%。存续期届满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可在存续期届满前前 1个月,经持有人会议 2/3(含
)以上份额同意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相应延长。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
在一致行动安排。
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未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
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
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
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4、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其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表决权。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2894cf08-bcdc-4d7e-9209-11847ad356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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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34│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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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44a9fcfb-c8f9-4950-9145-f2cad2b8f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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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31│金禾实业(002597):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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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及邮件
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 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乐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bcb96a61-8e4f-4b71-97c8-39f94f1ead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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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32│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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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9 月 2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796433177T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 127 号
法定代表人:杨乐
注册资本:伍亿陆仟捌佰叁拾壹万玖仟捌佰柒拾捌圆整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25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饮料生产;调味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
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
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90f5e89e-d432-469d-bfe4-2073b7231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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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8:21│金禾实业(002597):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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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6日以电话及邮件的
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乐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加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向来安县新型工
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安县工投”)提供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1年,用途为日常经营活动
,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贷款期限内,采取分段计息,前六个月年化利率为 4.50%,后六个月年化利率为 5.97%,按月付息,到期
一次性还本。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为来安县工投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整体运营提升具有积极作用,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00f51f00-9e8c-471c-b19f-6e7e46961a9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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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金禾实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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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4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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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金禾实业: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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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4838.PDF
─────────┬────────────────────────────────────────────────
2025-10-31│金禾实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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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00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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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金禾实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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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5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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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金禾实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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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59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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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金禾实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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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5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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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金禾实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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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7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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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金禾实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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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57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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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金禾实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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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528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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