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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97(金禾实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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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97 金禾实业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8 20:17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3-11 16:22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 │ ├─────────┼──────────────────────────────────────────────┤ │2025-02-27 18:29 │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2-27 18:29 │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2-27 18:29 │金禾实业(002597):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 │ ├─────────┼──────────────────────────────────────────────┤ │2025-02-27 18:27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5-02-26 21:17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 │2025-02-11 18:51 │金禾实业(00259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11 18:47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 │2025-02-11 18:47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 └─────────┴──────────────────────────────────────────────┘ ─────────┬──────────────────────────────────────────────── 2025-04-08 20:17│金禾实业(002597):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8/d5d718b7-b57a-4efc-8cdb-fed0faf52454.PDF ─────────┬──────────────────────────────────────────────── 2025-03-11 16:22│金禾实业(002597):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 ─────────┴────────────────────────────────────────────────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 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2年 9月 24日、 2022年 10月 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近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2022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6,665,400股已于2022年11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 划”专户,过户股份数占当时公司总股份的1.19%。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20%。 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第三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于2023年11月23日届满,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20 %,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333,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锁定期于2024年11月23日届满,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40 %,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666,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核心员工 持股计划,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考核期对应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666,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无法解锁,由管 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公司以原认购金额与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对应份额的原始出资,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一)出售期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3月11日。 (二)出售股份数量:6,665,400股。 (三)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7%。 (四)出售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6,665,400股已全部出售完毕,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完成收益分配、清算 等事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严格遵守证券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4275686f-5a17-4373-95d7-de8f0d0bc08c.PDF ─────────┬──────────────────────────────────────────────── 2025-02-27 18:29│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 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569,975,07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1,242,637股,故公司此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48,732,441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C区行政办公楼6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乐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569,975,07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1,242,637股,故公司此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48,732,441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9,207,83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9.059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4,004,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89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5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202,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309,5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06,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202,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051,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85,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3%;弃权7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085,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45%;反对285,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06%;弃 权7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9%。 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954,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378,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21%;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4,988,2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557%;反对378,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22%;弃 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21%。 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8,677,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31%;反对341,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7%;弃权1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2%。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779,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05%;反对341,0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13%;弃 权1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8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505,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0700%;反对668,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 .1012%;弃权135,1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505,4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700%;反对668,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12%;弃 权135,1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88%。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司慧、张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金禾实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bc191dd7-fa09-42b5-8cde-b74d0b5eb42f.PDF ─────────┬──────────────────────────────────────────────── 2025-02-27 18:29│金禾实业(00259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承义法字第 00051号致: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 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实业”)的委托,指派司慧、张亘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 就金禾实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金禾实业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提前十五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上。本次股东大会已按公告的要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金禾实业股东和授权代表共 392名,持有金禾实业 269,207,834股,均为截止至 2025年 2月 21日 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禾实业股东。金禾实业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本律师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金禾实业第六届董事会提出,并提前十五日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临时提案。本次 股东大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计票人、监票人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 布了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 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66,051,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8%;反对 285,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弃权 7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65,954,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3%;反对 378,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1%;弃权 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 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68,677,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1%;反对 341,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7%;弃权 18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50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700%;反对 66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12%;弃权 135,1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88%。 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金禾实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e6cfbee7-45a4-49e1-941c-5207fe8c9aa9.PDF ─────────┬──────────────────────────────────────────────── 2025-02-27 18:29│金禾实业(002597):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 ─────────┴──────────────────────────────────────────────── 金禾实业(002597):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523081ab-f614-4e06-a110-3dd36aa01280.PDF ─────────┬──────────────────────────────────────────────── 2025-02-27 18:27│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28b5a973-993d-4edf-a45f-265957469487.PDF ─────────┬──────────────────────────────────────────────── 2025-02-26 21:17│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迎春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迎春先生及杨乐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4,781,9 72 股,其中杨迎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16,05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70%),杨乐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478,699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0.09%),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0,487,223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45.65%)。 杨迎春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法律法规规定 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816,050 股(即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0.70%)。 公司于近日收到杨迎春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杨迎春 杨迎春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乐先生(父子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股东持有股份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杨迎春 3,816,050 0.70% 杨乐 478,699 0.09%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0,487,223 45.65% 合计 254,781,972 46.44% 注:1、截至本公告日,杨迎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16,050 股,本次减持仅针对其直接持股部分。 2、计算比例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预计所减持股份不超过 3,816,050 股(含),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70%。 4、减持方式: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3月 21日至 2025年 6 月 20日)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进 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大 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计算前述减持比例时,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杨迎春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金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 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杨迎春先生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 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杨迎春先生于 2019 年 4 月任期届满离任,截至本公告日,杨迎春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承诺 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 (三)杨迎春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 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三)公司将持续监督杨迎春先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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