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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00(领益智造)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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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00 领益智造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16:10 │领益智造(0026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2 17:40 │领益智造(0026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0 18:49 │领益智造(002600):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0 18:49 │领益智造(00260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17 16:45 │领益智造(0026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15 16:06 │领益智造(00260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4-10 00:00 │领益智造(0026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10 00:00 │领益智造(002600):关于参加深交所强赋能树标杆打造湾区智造新高地2025年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02 16:50 │领益智造(0026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02 16:46 │领益智造(002600):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 ─────────┬──────────────────────────────────────────────── 2026-04-24 16:10│领益智造(0026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2月 5日和2025年 12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和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2026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 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江苏科达斯特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和招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授信协议》项下形成的债权按出资比例 提供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 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的授信期间为 12个月,即 2026年 4月 27日起到 2027年 4月 26日止。 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 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江苏科达的其他股东常 州优融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石建新、常州斯特恩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迈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星远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出资比例提供保证。鉴于公司对江苏科达具有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且江苏科达具备 较强的业务运营能力与风险控制能力,因此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公司全资 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分别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 布吉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领杰”)和中国银 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的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形成的本金为人民币 1亿元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的借款期限 为 24个月,自 2026年 4月 22日起至 2028年 4月 22日止。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 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桂林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 赛尔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赛尔康”)和中国银行桂林分行签订的主合同《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形成的主债权提供最 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0.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 2026年 4月 24日起至 2029年 4月 24日。《最高额保证合同》 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别 股东会审议通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本次使 过的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70%的 2,000,000.00 江苏科达斯特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 12,000.00 控股子公司 司 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桂林赛尔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000.00 合计 2,000,000.00 - 27,000.00 被担保人江苏科达、东莞领杰、桂林赛尔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 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授信申请人:江苏科达斯特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主合同及主债权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合同为招商银行和江苏科达签订的《授信协议》,同意在约定的授信期间内(授信期间为 12个 月,即 2026 年 4月 27日起到 2027年 4月 26日止),向江苏科达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2亿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授信额度。 2、保证范围 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 额为人民币 1.2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 3、保证方式 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 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领益科技分别和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债务人: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1、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东莞领杰之间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1亿元整,借款期限为 24个月,自 2026年 4月 22日起至 2028年 4月 22日止。若实际提款日与上述借款 期限起始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提款日为准,借款期限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借款到期日 相应顺延。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公司和中国银行桂林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债务人:桂林赛尔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桂林赛尔康之间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 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2、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 2026年 4月 24日起至 2029年 4月24日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 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0.5亿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 (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1,552,670.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资产的 64.59%。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343,590.25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 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71,751.17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33,040.95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 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4,287.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 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授信协议》;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4、《保证合同》; 5、《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2d44e73-5b57-43f7-afab-0940e7e650b0.PDF ─────────┬──────────────────────────────────────────────── 2026-04-22 17:40│领益智造(0026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领益智造(0026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cdbc6c8-e0a2-4445-9e6a-580fabde4ab6.PDF ─────────┬──────────────────────────────────────────────── 2026-04-20 18:49│领益智造(002600):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领益智造(002600):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3d0e7a1-d7ee-46a4-8d80-f268008850a6.PDF ─────────┬──────────────────────────────────────────────── 2026-04-20 18:49│领益智造(00260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贾双谊先生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领益大厦 15楼会议室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68 人,代表股份 4,370,641,842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 59.8047%,占公司股权登记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的 59.90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4,140,364,321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 56 .6538%,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5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61人,代表股份 230,277,52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 3.1510%,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15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67 人,代表股份 231,117,82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 3.1625%,占公司股权登记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 840,3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 0.0115% ,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61 人,代表股份 230,277,521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 3.1510%,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65%。 (3)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67,444,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8%;反对 2,013,115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1%;弃权 1,1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920,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64%;反对 2,013,11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10%;弃权 1,1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26%。 表决结果:通过。 1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67,459,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2%;反对 1,967,415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1,2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935,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32%;反对 1,967,41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13%;弃权 1,2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5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66,643,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5%;反对 2,835,615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弃权 1,1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119,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701%;反对 2,835,61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9%;弃权 1,1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8,6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67,955,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 1,75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2%;弃权 9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431,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75%;反对 1,755,62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96%;弃权 9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9%。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66,835,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9%;反对 2,586,041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2%;弃权 1,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31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32%;反对 2,586,04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89%;弃权 1,2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7,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78%。 表决结果:通过。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67,726,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3%;反对 1,67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 1,2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20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88%;反对 1,678,92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64%;弃权 1,2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3,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8%。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67,784,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6%;反对 1,69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弃权 1,1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260,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37%;反对 1,690,22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13%;弃权 1,1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4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bb7da52-992a-43c9-a22b-1175f2db256a.PDF ─────────┬──────────────────────────────────────────────── 2026-04-17 16:45│领益智造(0026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2月 5日和2025年 12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和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2026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 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向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向隆”)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北 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向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向隆”)和北京银行签订的主合 同《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形成的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亿元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可发 生具体业务的期间,即 2026年 4月 16日至 2027年 4月 15日。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 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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