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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01(龙佰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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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01 龙佰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7:22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延期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7-10 16:46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2 17:27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6-11 17:22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 ├─────────┼──────────────────────────────────────────────┤ │2026-06-08 18:56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 │2026-06-07 15:32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 │公告 │ ├─────────┼──────────────────────────────────────────────┤ │2026-06-01 17:17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6-01 17:16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6 17:32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5-20 16:32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 2026-07-21 17:22│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延期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谭瑞清先生的通知,获悉谭瑞清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延期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延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 原质押到 延期后 质权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期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日 期日 质押到 人 用途 第一大股 ) 比例 比例 押 期日 东及其一 (%) (%) 致行动人 谭瑞清 否 11,490,000 7.07 0.48 否 否 2024年 7 2026年 7 2027年7 中信 置换 月 18日 月 18日 月 18 日 证券 存量 股份 股票 有限 质押 公司 融资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谭瑞清 否 2,790,000 1.72 0.12 2026年 5月 2026年 7月 中信证券股份 29日 17日 有限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延 本次质押延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期及解除质 期及解除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 (%) (%) 冻结数量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 (股) (%) 谭瑞清 162,431,11 6.81 83,760,000 80,970,000 49.85 3.40 0 0 0 0 5 河南银泰投 61,000,072 2.56 14,700,000 14,700,000 24.10 0.62 0 0 0 0 资有限公司 汤阴县豫鑫 12,159,007 0.51 0 0 0 0 0 - 0 0 木糖开发有 限公司 合计 235,590,19 9.88 98,460,000 95,670,000 40.61 4.01 0 0 0 0 4 备注:1、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系谭瑞清先生控制的法人。 2、各列数字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d973580-960e-4fcb-93d5-f9523f9ee430.PDF ─────────┬──────────────────────────────────────────────── 2026-07-10 16:46│龙佰集团(002601):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进展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下属子公 司股权结构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减少管理层级,优化公司组织管理体系,提高经营效率,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矿冶”)拟受让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的攀枝花鑫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润矿业”)55.10%股权。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龙佰矿冶持有鑫润矿业55.10%股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攀枝花龙佰丰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鑫润矿业44.90%股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鑫润矿业已完成上述交易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4b3e962e-9385-489b-ba0b-1236d5e76fff.PDF ─────────┬──────────────────────────────────────────────── 2026-07-02 17:27│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谭瑞清先生的通知,获悉谭瑞清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量(股) 持股份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日 日 用途 东及其一致行 比例 股本 充质 动人 (%) 比例 押 (%) 谭瑞 否 17,820,000 10.97 0.75 否 否 2026年 6 2028年 6 国泰海通 偿还 清 月 30日 月 30 日 证券股份 债务 有限公司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谭瑞清 否 6,700,000 4.12 0.28 2023年 7月 2026年 7月 平安证券股份 26日 1日 有限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 冻结数量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 (股) (%) 谭瑞清 162,431,115 6.81 72,640,000 83,760,000 51.57 3.51 0 0 0 0 河南银泰投 61,000,072 2.56 14,700,000 14,700,000 24.10 0.62 0 0 0 0 资有限公司 汤阴县豫鑫 12,159,007 0.51 0 0 0 0 0 - 0 0 木糖开发有 限公司 合计 235,590,194 9.88 87,340,000 98,460,000 41.79 4.13 0 0 0 0 备注: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系谭瑞清先生控制的法人。 四、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2c6a0fa6-4688-4b0c-b77d-32ebc6fd84ba.PDF ─────────┬──────────────────────────────────────────────── 2026-06-11 17:22│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冉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延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 原质押到 延期后 质权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期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日 期日 质押到 人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押 期日 东及其一 (%) (%) 致行动人 许冉 是 41,520,000 8.29 1.74 高管锁 否 2025年 6 2026年 6 2027年6 招商 置换 定股为 月 23日 月 22日 月 22日 证券 存量 26,460, 股份 股票 000股。 有限 质押 30,530,000 6.09 1.28 高管锁 2025年 2026年 2027年6 公司 融资 定股为 11月 6日 11月 5日 月 22日 19,460, 000股。 合计 72,050,000 14.38 3.02 - - - - - - -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延 本次质押延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期前质押股 期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 ) )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质押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 许冉 501,060,60 21.02 237,643,000 237,643,000 47.43 9.97 201,113 84.63 174,682 66.31 0 , , 000 450 王霞(代 126,515,96 5.31 0 0 0 0 0 - 0 0 未 9 成年人许 某 某先生管 理) 合计 627,576,56 26.32 237,643,000 237,643,000 37.87 9.97 201,113 84.63 174,682 44.80 9 , , 000 450 备注:1、许冉女士的母亲王霞女士将其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行使权利的公司股份126,515,969股所对应的身份性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许冉女士行使。委托期限至2028年10月23日(即未成年人许某某 先生十八周岁生日之日止)。 2、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3、各列数字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b7dbb10-c150-48a9-b3c8-f2d2451b0cc3.PDF ─────────┬──────────────────────────────────────────────── 2026-06-08 18:56│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因公司实施了 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和 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4.82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4.2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实施完毕 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公告。截至 2026年 6月 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 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025年 7月 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6年 6月 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703,2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2.2524%,最高成交价为2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99,922,453.9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 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年 7月 1日至 2026年 5月 28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 专项贷款。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 才,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 远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计划自本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4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2026年 6月 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许冉增持 1,060,600股,工程技术副总裁孙亮增持 20,000股。 经自查,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与回购方案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 53,703,2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2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全部回购股份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并全部锁定,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更。若回购股份或部分回购股份未 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 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 ,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a1a825b-8038-4b85-a737-bdb21d0d7c62.PDF ─────────┬──────────────────────────────────────────────── 2026-06-07 15:32│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45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依法依规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上述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 增持金额不低于 4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序号 姓名 职务 已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份(股) 比例(%) 1 许 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500,000,000 20.97 2 吴彭森 董事、总裁 2,065,000 0.09 3 张 刚 党委书记、董事 0 0.00 4 陈建立 董事、研发副总裁 2,377,000 0.10 5 王旭东 董事、战略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0 0.00 6 孙 亮 工程技术副总裁 1,000 0.00 7 张海涛 党委副书记 824,000 0.03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许冉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7%。许冉女士的母亲王霞女 士将其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行使权利的公司股份 126,515,969 股所对应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 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许冉女士行使,委托期限至 2028 年 10月 23日(即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十八周岁生日之日止)。 许冉女士本人直接持有及受托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合计 626,515,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8%。 2、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 1 许 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不低于 3000 万元 2 吴彭森 董事、总裁 不低于 200万元 3 张 刚 党委书记、董事 不低于 200万元 4 陈建立 董事、研发副总裁 不低于 200万元 5 王旭东 董事、战略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不低于 200万元 6 孙 亮 工程技术副总裁 不低于 200万元 7 张海涛 党委副书记 不低于 500万元 合计 不低于 4500 万元 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金额不作调整。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依法依规择机实施增持 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择机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 的,增持期限予以顺延。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公司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锁定 6个月。 8、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 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 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dabee5d3-0750-4844-8121-aab992e2cd17.PDF ─────────┬──────────────────────────────────────────────── 2026-06-01 17:17│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谭瑞清先生的通知,获悉谭瑞清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量(股) 持股份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日 日 用途 东及其一致行 比例 股本 充质 动人 (%) 比例 押 (%) 谭瑞 否 2,790,000 1.72 0.12 否 是 2026年 5 2026年 7 中信证券 置换 清 月 29日 月 18 日 股份有限 存量 公司 股票 质押 融资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9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量(股) 量(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 冻结数量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 (股) (%) 谭瑞清 162,431,115 6.81 69,850,000 72,640,000 44.72 3.05 0 0 0 0 河南银泰投 61,000,072 2.56 14,700,000 14,700,000 24.10 0.62 0 0 0 0 资有限公司 汤阴县豫鑫 12,159,007 0.51 0 0 0 0 0 0 0 - 木糖开发有 限公司 合计 235,590,194 9.88 84,550,000 87,340,000 37.07 3.66 0 0 0 0 备注:1、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系谭瑞清先生控制的法人; 2、各列数字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c87f6b5-1374-42e4-9c96-a28f043b296f.PDF ─────────┬──────────────────────────────────────────────── 2026-06-01 17:16│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 00万元(含),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4.82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2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703,2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 524%,最高成交价为2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99,922,453.9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aaebe89-3934-462b-97e8-f73a103987c0.PDF ─────────┬──────────────────────────────────────────────── 2026-05-26 17:32│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冉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量(股) 持股份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日 日 用途 东及其一致行 比例 股本 充质 动人 (%) 比例 押 (% ) 许冉 是 31,100,000 6.22 1.30 是,高管 否 2026年 5 2027年 5 财通证券 置换 锁定股。 月 22日 月 21 日 资产管理 存量 有限公司 股票 质押 10,400,000 2.08 0.44 否 融资 合计 41,500,000 8.30 1.74 - - - - - -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许冉 是 31,980,000 6.40 1.34 2024年 8月 2026年 5月 中国银河证券 14日 25日 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质押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 许冉 500,000,00 20.97 228,123,00 237,643,00 47.53 9.97 201,113, 84.63 173,887, 66.28 0 0 0 000 000 王霞(代 126,515,96 5.31 0 0 0 0 0 - 0 0 未 9 成年人许 某 某先生管 理) 合计 626,515,96 26.28 228,123,00 237,643,00 37.93 9.97 201,113, 84.63 173,887, 44.72 9 0 0 000 000 备注:1、王霞女士将其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行使权利的公司股份126,515,969股所对应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 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许冉女士行使。委托期限至2028年10月23日(即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十八周岁生 日之日止)。 2、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许冉女士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许冉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72,0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4.41%,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对应融资余 额为 55,0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14,293,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42.86%,占公司总股本的 8.99%, 对应融资余额为 167,000 万元。许冉女士质押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工资薪金、分红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许冉女士具备 资金偿付能力。 3、许冉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许冉女士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 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6da17c0-76da-4eaa-9912-a6cbc631a147.PDF ─────────┬──────────────────────────────────────────────── 2026-05-20 16:32│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鑫木糖”)的通 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豫鑫木 否 12,159,007 100.00 0.51 2023年 3月 2026年 5月 上海浦东发展 糖 16日 19日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安阳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押 累计被标 合计占 合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记股份数 其所持 占公 情况 情况 (%) (股) 量(股) 股份比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例(%)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 记合计数 比例 结合计 比例 量(股) (%) 数量 (%) (股) 谭瑞清 162,431,115 6.81 69,850,000 0 43.00 2.93 0 0 0 0 河南银泰投 61,000,072 2.56 14,700,000 0 24.10 0.62 0 0 0 0 资有限公司 豫鑫木糖 12,159,007 0.51 0 0 0 0 0 0 0 - 合计 235,590,194 9.88 84,550,000 0 35.89 3.55 0 0 0 0 备注: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豫鑫木糖系谭瑞清先生控制的法人。 三、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5e49d2e-34e0-4f14-8c1f-ce0a54dd308d.PDF ─────────┬──────────────────────────────────────────────── 2026-05-18 17:49│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战略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旭东先生(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42人,代表股份 1,050,999,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8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15人,代表股份 834,879,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3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7人,代表股份216,119,89 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2 人,代表股份 99,331,2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12%。 8、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219,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7%;反对 569,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42%;弃权 210,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550,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42%;反对 569,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8%;弃权 210,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120%。 提案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197,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6%;反对 539,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13%;弃权 262,9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52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19%;反对 539,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3%;弃权 262,9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48%。 提案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4,641,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199%;反对176,305,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7750%;弃权 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0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827%;反对 57,477,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640%;弃权 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33%。 提案 4.00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8,712,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4%;反对 654,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23%;弃权 1,633,0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43,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71%;反对 654,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8%;弃权 1,633,0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41%。 提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3,091,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724%;反对177,827,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9199%;弃权 8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 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50,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220%;反对 58,999,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968%;弃权 8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2%。 提案 6.00 《关于制定<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0,43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1%;反对 498,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74%;弃权 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64,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9%;反对 498,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7%;弃权 6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4%。 提案 7.00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847,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824%;反对123,074,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7103%;弃权 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007,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73%;反对 4,246,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51%;弃权 7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5%。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 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潘沁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 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所作《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a132bd7-7ab5-4971-86d7-a12fca90c9c3.PDF ─────────┬──────────────────────────────────────────────── 2026-05-18 17:49│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1fd2c2e-abc3-4e0b-9673-2843c7cdbf12.PDF ─────────┬──────────────────────────────────────────────── 2026-05-12 17:21│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上期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2.1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 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12月26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82,7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0.4984%,最高成交价为18.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76,67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 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用于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含),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4.82元/股(含)调整为 不超过人民币24.2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 份。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回 购股份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5月11日,本期回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802,338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016%,最高成交价为2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18,874,881.86元(不含交易费用 )。 合并公司上期回购股份11,882,700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7,685,038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2.0000%,最高成交价为2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18,851,558.8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2353da1-495a-4ac2-9abe-6fea2de9a467.PDF ─────────┬──────────────────────────────────────────────── 2026-05-06 17:41│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 00万元(含),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4.82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2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643,0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 013%,最高成交价为2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54,184.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b40de5a-7b11-43da-b73e-3d92d104b6f0.PDF ─────────┬──────────────────────────────────────────────── 2026-04-27 19:37│龙佰集团(0026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44,565 ,890.88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905,395,673.9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301,921.76元。 2025 年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二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23,262,753.60元。其中,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以公司 20 25 年 6月 10 日总股本 2,386,293,256.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1,882,700 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2,045,200 股后的 2,372 ,365,3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 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 1,186,182,678元(含税); 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公司 2025年 12月 16日总股本 2,384,248,05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447,300股后的 2,370,800,756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 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 237,080,075.60元(含税)。 鉴于公司 2025年分红已满足《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董事会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 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后,提出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23,262,753.60 2,144,447,510.40 2,149,448,150.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44,565,890.88 2,168,585,326.01 3,226,436,981.81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4,905,395,673.94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0,301,921.76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717,158,414.4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213,196,066.2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717,158,414.4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不含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 5,717,158,414.4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024年、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36,229,395.58 元、37,203,907.47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05%、0.06%,均低于 50%。本 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 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年 4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 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976058-e70c-4d81-bbfc-c36770404c0d.PDF ─────────┬──────────────────────────────────────────────── 2026-04-27 19:37│龙佰集团(00260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龙佰集团(00260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5cce6b2-7849-45bc-89a4-5c006ee7e0b7.PDF ─────────┬──────────────────────────────────────────────── 2026-04-27 19:37│龙佰集团(0026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龙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年度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 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 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3年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以来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 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 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 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2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10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 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3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 事项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 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4、2026年 4月 23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 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4ad91a-540c-4ff2-8214-01058102349e.PDF ─────────┬──────────────────────────────────────────────── 2026-04-27 19:37│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制定《龙佰集团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龙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在未来三年对新老股东的分红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 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了《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 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需求、行业特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目标、未来盈利规模预期、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规划 、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水平、外部融资环境以及股东要求和意愿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且透明的回报规划 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障利润分配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2、本规划的制定需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3、本规划的制定需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 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较股票分红、其他方式分红具有优先 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最 近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应保证公司每连续三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 尽管当年盈利,但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可以降低: 1、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1元人民币。 2、公司未来 12个月内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 70%。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为主,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年度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在保证 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 以下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 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六)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当不存在下述情况时,公司应 每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1、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1元人民币。 2、公司未来 12个月内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 70%。 四、其他事项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 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 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五、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2da48f-5010-423b-acab-83847272c2f0.PDF ─────────┬──────────────────────────────────────────────── 2026-04-27 19:37│龙佰集团(002601):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年 4月 25日(周六)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梁丽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 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分红已满足《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其经营发展合理需求及公司落实海外发展战略; (2)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 (3)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为下属子 公司提供担保。经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经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独立董事:梁丽娟、郭宇峰、李宏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ec5f953-bae0-4002-98b8-6fe6b496aeff.PDF ─────────┬──────────────────────────────────────────────── 2026-04-27 19:37│龙佰集团(00260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制度等 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王红娜 2010年 2013年 2012年 2024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余建国 2017年 2012年 2012年 2022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顺利 2004年 2004年 2012年 2023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红娜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2023年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余建国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2025年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4年-2025年 中国广电广州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顺利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年-2024年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年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年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年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年、2025年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向技术标准部、审计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及时咨询,按时 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 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 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 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 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 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 目合伙人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 八、总结评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061246f-6c10-4320-8a37-70f27f6bb6a4.PDF ─────────┬──────────────────────────────────────────────── 2026-04-27 19:37│龙佰集团(002601):关于2025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2025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4eeb0c5-e488-441a-a337-5661b0f2b760.PDF ─────────┬──────────────────────────────────────────────── 2026-04-27 19:37│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6ae6d84-2c04-429c-8777-6c0f951cf9b8.PDF ─────────┬──────────────────────────────────────────────── 2026-04-27 19:37│龙佰集团(0026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核查相关材料,对《关于 202 5 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 2025 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 分,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 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401d8e-41a3-4659-9f01-258cadb43b99.PDF ─────────┬──────────────────────────────────────────────── 2026-04-27 19:37│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38f512e-822d-4ee4-a5a6-1003e3f7c376.PDF ─────────┬──────────────────────────────────────────────── 2026-04-27 19:37│龙佰集团(00260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fc78655-3849-4e25-b945-e6fea6e3782e.PDF ─────────┬──────────────────────────────────────────────── 2026-04-27 19:36│龙佰集团(002601):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下属子 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划转概述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减少管理层级,优化公司组织管理体系,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龙 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矿冶”)拟受让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钒钛 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持有的攀枝花鑫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润矿业”,标的公司)55.10%股 权。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龙佰矿冶持有鑫润矿业 55.1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攀枝花龙佰丰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鑫润矿业 44.90% 股权。 本次内部股权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内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变化,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股权划转各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MA9M9EE181 3、成立日期:2022年 9月 28日 4、主要经营场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神州路 899号创基智谷产业园 B区12号楼 4层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出资额:99,8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情况: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基金出资比 (万元) (万元) 例(%) 普通合伙人 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 货币 100.00 0 0.10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 货币 99,700.00 21,600 99.90 合计 99,800.00 21,600 100.00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任职,未参与钒钛 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投资。11、除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间接持有鑫润矿业股权外, 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管理的全部基金、信托、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目前未持有鑫润矿业股权 ,最近六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票,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2、会计核算方式: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 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司合并报表。 13、投决会由 3名委员构成,普通合伙人推荐 2名委员,有限合伙人推荐 1名委员。投决会负责本合伙企业投资标的的甄选和确 认,投资后有关标的公司事项表决及合伙企业其他事项的决策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由普通合伙人推荐的委员担任投决会主席。投决会 委员实行一人一票,每笔投资需取得三分之二(含)以上投决会委员同意方可实施。 14、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范围为不低于 60%的资金投资于攀西地区钒钛产业优质项目,不高于 40%的资金可投资于其 他地区钒钛产业优质项目。目前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通过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股权投资公司下属子公司攀枝花鑫润矿业有限 公司。 15、营业期限:十年 16、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17、管理费为人民币 80万元,由基金管理人从合伙企业的账户中自行提取。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合伙企业完成工商注销之日 止管理费总计 80万元。18、分配机制:合伙企业设置预期门槛年化收益率,每年的预期门槛年化收益率为 8%;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本合伙企业的所有投资收益在支付或预留本协议规定在本合伙企业列支的成本费用后,其全部余额应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本金分 配:(1)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本金;(2)普通合伙人收回投资本金。 收益分配:(3)完成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未分配的投资收益,有限合伙人取得投资收益,直至其实缴出资取得其预期门槛年化 收益率计算之回报;(4)完成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未分配的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取得投资收益,直至其实缴出资取得其预期门槛 年化收益率计算之回报。 超额收益分配:(5)完成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未分配的投资收益(以下简称“超额收益”),按合伙人会议决议为准。 如各合伙人未按本协议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本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投资本金和收益时,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扣减其收益,并扣除 应由其承担但尚未支付的违约金、管理费等费用。 19、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2,000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2738307586J 5、成立日期:2002年 3月 13日 6、注册地址:盐边县新九乡平谷村 7、法定代表人:刘长淼 8、经营范围:铁矿洗选;矿产品冶炼与深加工;普通货运。购销:铁矿石、铁精矿、钛精矿、硫钴精矿、含钒生铁、钛渣、钒 制品、尾渣、废石;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证从事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龙佰矿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公司持有龙佰矿冶 100%股权。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攀枝花鑫润矿业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45,454.38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26804209488 5、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0日 6、注册地址: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乡 7、法定代表人:王文超 8、经营范围:洗选、加工、冶炼、销售: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钢铁产品;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 备、电器设备、汽车配件;职业中介服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 2025年11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1 资产总额 64,416.95 54,327.05 2 负债总额 32,124.00 21,909.63 3 净资产 32,292.95 32,417.42 序号 项目 2025年1月至11月 2024年度 1 营业收入 - 1.58 2 营业利润 -67.96 -43.69 3 净利润 -124.47 -329.90 注:2024年度、2025年11月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10、鑫润矿业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11、鑫润矿业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12、鑫润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鑫润矿业股本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认缴 实缴注册资本 实缴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攀枝花龙佰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20,408.16 44.90% 20,408.16 67.07% 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 25,046.22 55.10% 10,018.49 32.93% 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45,454.38 100.00% 30,426.65 100.00% 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基于2022年12月认购鑫润矿业认缴注册资本25,046.22万元,认缴价格1.9963元/股,认缴价款总额50 ,00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实缴注册资本10,018.49万元,实缴价款总额20,000.00万元。 14、股权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图: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图: 四、其他事项 本次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亦不涉及上市公司管理层人事变动等其他安排。 五、本次股权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是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管理调整,实现子公司的业务聚焦,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 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股权调整完成后,不会引起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影响相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540a90d-9d9a-47cc-990e-1d4b45150592.PDF ─────────┬──────────────────────────────────────────────── 2026-04-27 19:36│龙佰集团(0026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龙佰集团(00260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4fad72a-5b4a-45b1-8ec4-0c663e7e26b3.PDF ─────────┬──────────────────────────────────────────────── 2026-04-27 19:36│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1c0822-a2de-4d6a-8828-6de9f18f2c5c.PDF ─────────┬──────────────────────────────────────────────── 2026-04-27 19:36│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年度报告 ─────────┴──────────────────────────────────────────────── 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37271b0-611a-4b18-9930-12916b203919.PDF ─────────┬──────────────────────────────────────────────── 2026-04-27 19:36│龙佰集团(00260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5日(周六)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报告期内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邱冠周、郭宇峰、梁丽娟、 李力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 上述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 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核准,认为《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法》。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制定<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a704f3-1d16-48bc-b151-eebce2e757c8.PDF ─────────┬──────────────────────────────────────────────── 2026-04-27 19:35│龙佰集团(002601):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 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 司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 LB TITANIUM UK LTD(以下简称“英国子公司”)提供总 额为 1.5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经营性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英国子公司开展电、天然气、租赁房屋等经营性采购业务需要,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英国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5 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经营性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等。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 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担 保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3年内。 二、担保额度使用及审议情况 1、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 本次审议前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担 本次审议后 担保额 是否 股比例 方最近 可使用担保 保余额 保额度 可使用担保 度占上 关联 (%) 一期经 额度 额度 市公司 担保 审计资 最近一 产负债 期经审 率(% 计归母 净资产 比例 (%) 公司或下 英国子公司 100 - 50,000.00 0 15,000.00 65,000.00 2.84 否 属子公司 备注:截至目前英国子公司正在筹建中,暂无财务数据,不涉及资产负债率。 2、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本次审议前担保额度指经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事项经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3年内。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龙佰钛业英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LB TITANIUM UK LTD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5、注册地址:WINDER HOUSE KINGFISHER WAY STOCKTON-ON-TEESENGLAND TS18 3EX 6、经营范围:钛白粉的生产及销售。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持有100%股权。 8、英国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目前英国子公司正在筹建中,暂无财务数据。 五、担保的主要内容 拟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金额(亿元) 担保方式 公司或下属子公 英国子公司 经营性业务合作 1.50 连带责任保证等 司 伙伴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也是公司落实海外发展战略的重要行动,有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国际化 与长期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海外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和中长 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30.14亿元,占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56.87%。本次担保事项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73.88亿元,占公 司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19.7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涉诉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4b2b0b5-a9d1-4bd9-a00c-43403f96b436.PDF ─────────┬──────────────────────────────────────────────── 2026-04-27 19:35│龙佰集团(00260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郭良坡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郭良坡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 河南中源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钛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源钛业为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源钛业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自 2026年 4月至 2027年 4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 中源钛业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 2026年 4月-12月将与关联方中源钛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57,340.00万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不涉及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6 年 4月至 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6年 4月 2026年 1月 上年发生金 别 容 价原则 -12 月预计 -3月已发生 额 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 中源钛业 销售海绵钛 市场定价 56,300.00 14,883.95 37,044.15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6年 4月 2026年 1月 上年发生金 别 容 价原则 -12 月预计 -3月已发生 额 金额 金额 售商品 销 售 翻 转 市场定价 1,000.00 - 93.94 机、坩埚清 洗机等设备 小计 57,300.00 14,883.95 37,138.09 向关联人提 中源钛业 提供设计、 市场定价 40.00 3.54 - 供劳务 改造等服务 合计 57,340.00 14,887.49 37,138.09 注:上年发生金额经审计,2026 年 4月-12 月预计金额及 2026 年 1月-3 月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且不含税。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中源钛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3MA9MKK226L 3、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府城街道人民路中站段 999号 4、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申素贞 6、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2年 10月 2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 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新 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9、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源钛业总资产 126,977.20 万元,净资产47,523.6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56,984.23万元,净 利润-671.21万元。 10、股权结构: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6.00%的股权;焦作汇鸿钛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1.50%的股权; 河南财源益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0.00%的股权;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50%的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郭良坡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郭良坡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 中源钛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源钛业为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中源钛业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自 2026年 4月至2027年 4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中源钛业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中源钛业为上市公司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资质齐全、经营模式较为成熟、具有一定规模净资产的企业,具有 基本的履约能力。同时,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双方的履约将具有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中源钛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为框架协议内的市场化定价,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付款 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与中源钛业就 2026年业务签订框架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995554-923e-4d5b-981a-201c87879e86.PDF ─────────┬──────────────────────────────────────────────── 2026-04-27 19:35│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94fc63f-d938-4e9f-9b8e-9370bfc03c59.PDF ─────────┬──────────────────────────────────────────────── 2026-04-27 19:35│龙佰集团(002601):龙佰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265号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集团”)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 6 年 4月 25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264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龙佰集团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龙佰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龙佰集团 2025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龙佰集团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龙佰集团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90656a1-f2a3-47ab-8bce-adf3491eb2e3.PDF ─────────┬──────────────────────────────────────────────── 2026-04-27 19:35│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集团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龙佰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龙佰集团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红娜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建国 中国·上海 2026年04月25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45343c6-0099-4241-892d-eacb67465b66.PDF ─────────┬──────────────────────────────────────────────── 2026-04-27 19:34│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法>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00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6年 4月 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 6由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以普通 决议方式通过;提案 7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 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9:00 -11: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电子邮箱:002601@lomonbillions.com 联 系 人:王旭东 王海波 4、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 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1”,投票简称为“龙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当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33c325-3279-4650-be19-f3e217b87ba6.PDF ─────────┬──────────────────────────────────────────────── 2026-04-27 19:34│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力) ─────────┴──────────────────────────────────────────────── 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 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参加董事会会议9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力 9 9 0 0 0 否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 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情况 如下: (1)本人共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监督及评估内部、外部审计工作,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 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 和薪酬方案,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对公司的相关职责。 3、参与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查公司相关事项。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核销 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共 4项议案。 4、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全部会议并认真听取各项议案,对会议审议的事项无 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 实际经营管理状况,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2025年,本人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公司董事会议案等有关资料,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并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未 发现重大缺陷。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到公司现场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 情况等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对公司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 平持续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计划,董事会会议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注重培养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3、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规,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涉及定期报告、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进行核查,同时积极推动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等其 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让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董事 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执行等相关事项。此外,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 李力 电子邮箱 Lili52295@sina.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735289-b871-4906-aca3-167ef213977a.PDF ─────────┬──────────────────────────────────────────────── 2026-04-27 19:34│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宇峰) ─────────┴──────────────────────────────────────────────── 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 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本人自2025年5月1 4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在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郭宇峰 8 1 7 0 0 否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 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2、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全部会议并认真听取各项议案,对会议 审议的事项无异议。 3、参与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查公司相关事项。本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召开董事会时间,或者专门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并与公 司高管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平时工作中,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 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情况;同时,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及时对公司未来 发展战略与规划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2、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3、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五、联系方式 姓名 郭宇峰 电子邮箱 yfguo@csu.edu.cn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 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 立董事义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宇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625bd8b-3724-4462-8a03-22f2040f19b2.PDF ─────────┬──────────────────────────────────────────────── 2026-04-27 19:34│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丽娟) ─────────┴──────────────────────────────────────────────── 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 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9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梁丽娟 9 9 0 0 0 否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 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全部会议并认真听取各项议案,对会议审议的事项无 异议。 3、参与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查公司相关事项。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4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为下属 子公司担保的议案》等4项议案。 4、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组织、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会议,利用参 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4次会议;参与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同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审核推荐了1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利用自身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本人对需审议的各个议案均进行认真的了解及分析,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有效 进行审核,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2025年度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3、重点关注公司财务及依法运营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及财务 部门等就公司业务、财务、运营等各个方面进行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并关注公司依法运营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 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了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主动向公司管 理层询问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 5、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 2025年,本人持续关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立健 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则主动向 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并运用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董事 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执行等相关事项。此外,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培训和学习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牢 固树立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六、联系方式 姓名 梁丽娟 电子邮箱 lianglj@hpu.edu.cn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 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 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梁丽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1ba111-2a7e-41f3-b70b-404b937eff0e.PDF ─────────┬──────────────────────────────────────────────── 2026-04-27 19:34│龙佰集团(0026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冠周) ─────────┴──────────────────────────────────────────────── 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 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因个人原因,本人于2024年 12月27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申请已于2025年5月14 日生效。现将2025年度在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4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参加董事会会议1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邱冠周 1 0 1 0 0 否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 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2、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会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会议并认真听取各项议案,对会议审议的 事项无异议。 3、参与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查公司相关事项。本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4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共3项议案。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组织和参与各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与其他各位委员一道积极研讨专门委员会涉及的相关事宜,有效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本人召集1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审核推荐1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对公司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利用召开董事会时间,或者专门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交流,了解公 司的经营情况;在平时工作中,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方面;同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及时 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及时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规划提出建议。忠 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2、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3、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五、联系方式 姓名 邱冠周 电子邮箱 qgz@csu.edu.cn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截至2025年5月14日)的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 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邱冠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5556dd2-a1ab-4467-9678-5ac49db8fc80.PDF ─────────┬──────────────────────────────────────────────── 2026-04-27 19:34│龙佰集团(00260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就报告期内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 、郭宇峰先生、梁丽娟女士及李力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郭宇峰先生、梁丽娟女士及李力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 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6b72a19-6572-4933-ac24-9339be8fb6c1.PDF ─────────┬──────────────────────────────────────────────── 2026-04-27 19:34│龙佰集团(0026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建立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具体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其中,内部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及其他人员。 本办法还可对公司其他优秀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其他人员须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薪酬管理。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四条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津贴及标准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的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含税),按月发放。外部董事津贴为 每人每年人民币3.6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第五条 对于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等方面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外部董事,其津贴数额可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津贴原则上不得超 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具体津贴金额根据承担的工作内容,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第六条 独立董事和外 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办公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及标准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非董事岗位职务标准领取薪酬。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三部分: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及专项奖励。 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八条 根据工作职责,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含税)分别为: 董事长 84 万元,副董事长 78 万元; 总裁 78 万元;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67.20 万元。 其他情形的内部董事基本年薪原则上不超过上述基本年薪,具体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 若一人身兼多职,其基本薪酬按照较高职务薪酬标准发放。 基本年薪可进一步划分为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绩效部分),两部分的具体比例结合工作职责和内容、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其 中浮动部分可根据工作绩效、公司经营绩效等进行综合考核,上下合理浮动,弹性计发。 第九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含税)的计算公式为: 个人名义绩效年薪=总体绩效年薪×个人分配系数所占权重。 第十条 总体绩效年薪=当年净利润×0.8%+新增净利润×3% 其中:(1)新增净利润=当年实际净利润-前两年平均净利润; (2)新增净利润为负时按“0”计算; (3)总体绩效年薪不大于公司当年净利润的7%,且最低为“0”。 第十一条 按职务划分,分配系数如下: 董事长 2.0;副董事长、总裁 1.5;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1.2。 其他情形的内部董事分配系数原则上不超过1.2,具体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具体职务确定。 若一人身兼多职,其系数按较高者确定。 第十二条 可以预留部分总体绩效年薪,作为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优秀管理人员的奖励基金,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其进行分配。扣除前述预留部分总体绩效年薪后为实际总体绩效年薪。 第十三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年薪=总体实际绩效年薪×个人分配系数所占权重×考评系数。 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制度对每位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计算其考评系数,并按照前述 公式分配。 第十四条 专项奖励是针对为公司发展作出突出工作成绩的员工所设立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重大项目、资本运作、 安全环保等方面。专项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绩效年薪,具体结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决定。 第四章 薪酬发放和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相关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 给个人。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可折算成月度基薪:月度基薪=基本年薪/12,实行月度考核,每月以工资形式发放。内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发放时间及考核方式,也可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灵活调整。 第十七条 个人绩效年薪分为即时发放部分和递延发放部分,递延比例由董事长审批后确定。 个人绩效年薪即时发放部分,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初步完成情况核算,于年度报告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发放。 个人绩效年薪递延发放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薪酬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薪酬的,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薪酬。 第五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实施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 绩效考核。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及相应的绩效考核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批准程序后实施。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 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并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通过后执行,执行期间为2026年度、2027年度。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1e30cf0-91b4-4429-8a3f-4e0a8c75748d.PDF ─────────┬──────────────────────────────────────────────── 2026-04-27 17:10│龙佰集团(002601):关于收购Venator UK钛白粉业务相关资产的进展公告 ─────────┴──────────────────────────────────────────────── 一、本次交易概述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Vena tor UK钛白粉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BILLIONS EUROPE LTD(以下简称“佰利联欧洲”)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收购VENATOR MATERIALS UK LIMITED(以下简称“Venator UK”)持有的与钛白粉业务相关的资产,具体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 备品备件、业务账簿、知识产权、存货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对价为6,990万美元(不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 并将依据交割日的存货情况,按照约定的调整机制进行调整)。佰利联欧洲需承担的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预计约1,419万美元(正 式税务申报时,将根据最终收购对价分摊结果确定)。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5日,佰利联欧洲与Venator UK签署《ASSETPURCHASE AG REEMENT》(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交割条件达成后,于交割日当天,佰利联欧洲将支付交易对 价,债权人签署并向佰利联欧洲交付解抵押契据,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割等相关手续。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佰利联欧洲有权在交割前,依据协议规定的条件,将其在协议项下作为买方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方 。经《资产购买协议》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买方已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LB TITANIUM UK LTD(以下简称“英国子公司”)。 截至目前,各项交割条件均已全部达成。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的交割日确定为英国时间2026年4月27日。交割当日,英国子公 司按照协议约定的调整机制,以现金一次性支付交易对价6,231.10万美元(对价将根据交割日的存货情况进一步调整);与此同时, Venator UK(由其联合管理人代表)和英国子公司已签署或交付土地房屋转让文件、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协议以及抵押解除契据等相 关文件。交易双方根据协议要求分别完成了交割日的各项义务,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交割日后,Venator UK(由其联合管理人代表 )和英国子公司需完成抵押解除、知识产权转让、自有土地房屋转让等事项的变更登记。此外,本次交易中英国子公司需承担的增值 税、印花税等税费合计为1,265.82万美元(税费金额将根据计税依据进一步调整)。 三、其他事项 标的资产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设计产能为 15万吨/年,当前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将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对该生产线开展全面评估、 检修与调试工作,以尽快恢复其生产运营,服务全球客户。与此同时,公司将从生产、供应、销售各环节对标的资产进行整合,旨在 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优化销售结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7599cd7-eda7-41fa-af51-c476e78bc19a.PDF ─────────┬──────────────────────────────────────────────── 2026-04-24 16:52│龙佰集团(002601):关于收到《刑事裁定书》暨商业秘密维权的进展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8日、2024年 1月 17 日、2025 年 11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氯化法钛白粉技术等商业秘密涉嫌遭到不法侵犯的公告》《关于公司氯化法钛白粉技术等商业秘密涉嫌遭到不法侵犯的进展公告》《 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暨商业秘密维权的进展公告》。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 出的《刑事裁定书》【(2025)云刑终 466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刑事裁定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1、原公诉机关: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被害单位: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 3、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建良、赵泽权、江书安 (二)案件基本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建良、赵泽权、江书安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建良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 期一日,即自 2025年 6月18日起至 2032年 5月 2日止;罚金限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 30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赵泽权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23年 9月 1日起至 2030年 8月 31 日止;罚金限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 30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江书安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25年 2月 14日起至 2031年 2月 13 日止;罚金限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 30日内缴纳)。 四、被告人刘建良、赵泽权、江书安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 2232.050642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赵泽权尚未退 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 97.2020万元、被告人江书安尚未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 370.747358 万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三)案件判决结果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审判委员会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次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上述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正在追究相关方的民事责任,相 关民事诉讼案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案件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提醒投资者审慎决策,留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刑事判决书》【(2024)云 23刑初 20号】; 2、《刑事裁定书》【(2025)云刑终 466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e3a95e4-3607-441f-9a49-99912920d243.PDF ─────────┬──────────────────────────────────────────────── 2026-04-22 16:37│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谭瑞清先生的通知,获悉谭瑞清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谭瑞清 否 7,790,000 4.80 0.33 2024年 7月 2026年 4月 中信证券股份 18日 20日 有限公司 2,920,000 1.80 0.12 2026年 4月 21日 合计 10,710,000 6.59 0.45 - - - 备注:各列数字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押 累计被标 合计占 合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记股份数 其所持 占公 情况 情况 (%) (股) 量(股) 股份比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例(%)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 记合计数 比例 结合计 比例 量(股) (%) 数量 (%) (股) 谭瑞清 162,431,115 6.81 69,850,000 0 43.00 2.93 0 0 0 0 河南银泰投 61,000,072 2.56 14,700,000 0 24.10 0.62 0 0 0 0 资有限公司 汤阴县豫鑫 12,159,007 0.51 12,159,007 0 100.00 0.51 0 0 0 - 木糖开发有 限公司 合计 235,590,194 9.88 96,709,007 0 41.05 4.06 0 0 0 0 备注: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系谭瑞清先生控制的法人。 三、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5ab7035-15b2-4a71-af44-99a6e56fc7cb.PDF ─────────┬──────────────────────────────────────────────── 2026-04-21 17:07│龙佰集团(002601):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龙佰集团(002601):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2e49647-be65-4b6f-a506-0d9b92dcd7ec.PDF ─────────┬──────────────────────────────────────────────── 2026-04-15 18:23│龙佰集团(00260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5 日 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和奔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6人,代表股份 909,129,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4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9人,代表股份 860,593,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9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7 人,代表股份48,536,53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8 人,代表股份 48,914,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40%。 8、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许冉女士、吴彭森先生、张刚先生、王旭东先生、赵红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许冉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4,013,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2%。 1.02.候选人:选举吴彭森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5,462,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6%。 1.03.候选人:选举张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3,943,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5%。 1.04.候选人:选举王旭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5,306,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4%。 1.05.候选人:选举赵红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3,941,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许冉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3,797,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401%。 1.02.候选人:选举吴彭森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246,4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15%。 1.03.候选人:选举张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3,727,8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969%。 1.04.候选人:选举王旭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090,5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29%。 1.05.候选人:选举赵红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3,726,3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939%。 提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梁丽娟女士、郭宇峰 先生、李宏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梁丽娟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9,092,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60%。 2.02.候选人:选举郭宇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5,461,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5%。 2.03.候选人:选举李宏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4,172,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梁丽娟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77,3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806%。 2.02.候选人:选举郭宇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246,0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08%。 2.03.候选人:选举李宏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3,957,1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58%。 非独立董事许冉女士、吴彭森先生、张刚先生、王旭东先生、赵红梅女士,与职工代表董事陈建立先生及独立董事梁丽娟女士、 郭宇峰先生、李宏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潘沁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 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所作《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d37721b-741f-462d-86e9-16c216181b3f.PDF ─────────┬──────────────────────────────────────────────── 2026-04-15 18:21│龙佰集团(00260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 4月 15日(周三)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6年 4月 15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经参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许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许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下同)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 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许冉、吴彭森、张刚,其中许冉为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梁丽娟、李宏伟、许冉,其中梁丽娟为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郭宇峰、梁丽娟、许冉,其中郭宇峰为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李宏伟、郭宇峰、许冉,其中李宏伟为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许冉女士提名,并报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吴彭森先生为 公司总裁,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拟聘任王旭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 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3.1聘任吴彭森先生为公司总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体人选由董事会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彭森。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聘任王旭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王旭东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91-3126666 传真电话:0391-3126111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龙佰集团办公楼 电子邮箱:wxd@lomonbillions.com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总裁吴彭森先生提名,聘任陈建立先生为研发副总裁;聘任王旭东先 生为战略副总裁;聘任郭良坡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孙亮先生为工程技术副总裁。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4.1聘任陈建立先生为研发副总裁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聘任王旭东先生为战略副总裁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3聘任郭良坡先生为财务总监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4聘任孙亮先生为工程技术副总裁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汪二妮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 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海波先生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王海波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91-3126666 传真电话:0391-3126111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龙佰集团办公楼 电子邮箱:wanghaibo@lomonbillions.com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2ad8097-8391-45f4-a996-e4164ad86207.PDF ─────────┬──────────────────────────────────────────────── 2026-04-15 18:20│龙佰集团(00260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龙佰集团(00260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0432ab5-e519-44ff-baef-4944796cfa6d.PDF ─────────┬──────────────────────────────────────────────── 2026-04-01 17:06│龙佰集团(0026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 00万元(含),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4.82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2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845,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 388%,最高成交价为2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3,635,10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5fc9f917-86cb-40e1-b7d4-39b67232dda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龙佰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6979.PDF ─────────┬──────────────────────────────────────────────── 2026-04-28│龙佰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6987.PDF ─────────┬──────────────────────────────────────────────── 2025-10-28│龙佰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3788.PDF ─────────┬──────────────────────────────────────────────── 2025-08-19│龙佰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3929.pdf ─────────┬──────────────────────────────────────────────── 2025-04-24│龙佰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6815.PDF ─────────┬──────────────────────────────────────────────── 2025-04-24│龙佰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6794.PDF ─────────┬──────────────────────────────────────────────── 2024-10-29│龙佰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0152.PDF ─────────┬──────────────────────────────────────────────── 2024-08-28│龙佰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4341.PDF ─────────┬──────────────────────────────────────────────── 2024-04-24│龙佰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7417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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