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02 世纪华通 更新日期:2026-01-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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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4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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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1 │世纪华通(0026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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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0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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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0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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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0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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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0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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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20:15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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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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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7:21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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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7:21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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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4│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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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2月 1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2月 11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2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2月 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2月 4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 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4、提案 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2月 5日 9: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会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6年 2月 5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股东可选择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公司股东会报名系统,上传现场参会登记资料,公司将根据报名先
后顺序审核确认。
因会议场地限制,请股东提前通过上述方式报名,逾期无效。
https://eseb.cn/1v8WnZd65tC
登记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陈震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传真:021-50818008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
邮编:200120
电子邮箱:chenzhen.michael@digiloong.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a21c7263-6636-4419-83cf-6b5cd53f82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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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1│世纪华通(0026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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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于 2026年 1月23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
趣路 58 号 1 号楼 11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非独立董事李纳川、
何九如、赵骐及独立董事李臻、张欣荣、姚承骧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纳川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 35,000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期授信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止;同时以公司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第0017100号不动产作为上述授信额度金额的担保抵押物
,抵押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 52,5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于 2021 年向上海普珑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 5年的并购银团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借
款主合同”)。近日普珑信息向上述银团申请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自提款日起 84 个月止(即 2021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28 年
7 月 22日止),并拟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在经补充协议对借款主合同作出补充及修订的调整后,公司继续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延期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额度占总债务的 49.9%),并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79,84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期限
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含补充协议)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2月 11日(星期三)下午 14:30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刊
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544848d2-31ea-433c-9222-7ff9e4ace9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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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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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车业”)
日常经营所需,更好地保证汽车零部件板块的业务拓展,公司于 2026年 1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拟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由公司为华通车业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 3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
日起至一年期授信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同时拟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下简
称“抵押合同”,与保证合同以下合称为“担保合同”),以公司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 0017102号、第 0017100号不
动产作为上述授信额度金额的担保抵押物,抵押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 52,5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所对应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
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信贷业务及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号
4、法定代表人:胡辉
5、成立日期:2015年8月28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
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喷涂加工;塑胶表面处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华通车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华通车业100%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资产总额为 1,512,472,556.18元,负债总额为424,494,646.31元,预计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0
87,977,909.87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22,980,886.62元,利润总额为 7,535,530.20元,净利润为7,535,530.20元。(以上数
据业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09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为 1,549,279,633.68 元,负债总额为470,303,915.46 元,预计负债总额为 0 元,净资
产为 1,078,975,718.22 元;2025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452,207,376.35元,利润总额为-26,934,125.76元,净利润为-26,934,125
.7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华通车业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最新信用等级:无。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担保人(乙方):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3、担保金额
担保本金最高不超过 35,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
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二)不动产抵押担保
1、担保方式
不动产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担保金额
担保债权最高不超过 52,5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
被担保之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
、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5、不动产抵押担保标的资产概况
(1)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 0017100号不动产属于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
三人权利,不存在相关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所在地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号。
(2)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 0017102号不动产属于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
三人权利,不存在相关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所在地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号。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华通车业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汽车零部件板块正常运作所需的流
动资金需求。华通车业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虽华通车业未提供反担保,但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
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09,765.92万元。截至本担保议案上会日统计,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56,259.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3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
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57,023.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6%。
近期公司为参股公司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履行部分担保责任,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0),公司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79d31e0a-fd33-48e5-9c43-0d62a22a4d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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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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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6日及3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
)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借款主合同”),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向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5年的并购银团贷款(贷款期限:2021年7
月30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止),并由公司为普珑信息上述借款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22
年6月就上述贷款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及于后续签署了相应保证金质押合同等(以下合称“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自担
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及2022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2-084)。
根据普珑信息和上述银团签订的借款主合同的还款计划,并购贷银团要求普珑信息于1月21日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9,500万元。虽
然普珑信息的上海数据中心已于2024年度实现盈利且盈利能力稳步提升,但为保障上海数据中心稳定的运营能力和持续的业务发展,
当前普珑信息无足额流动资金偿还本次应偿还的并购贷款金额。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如果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借款人未按时
足额履行的,公司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由公司按49.9%的持股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4,740.50万元;同步普洛斯
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作为间接持有普珑信息50.1%股权比例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
代为偿还其中的4,759.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普洛斯方均已按照借款主合同及相应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上述担保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同时,普珑信息向上述银团申请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自提款日起84个月止(即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8年7月22日止),并拟签
订相关补充协议。在经补充协议对借款主合同作出补充及修订的调整后,公司将继续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延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即担保额度占总债务的49.9%),并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不超过79,84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借款主合同(含补充协议)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1号29幢147室
法定代表人:顾炯
注册资本:53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通讯科技、机电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云软件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
;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大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互联网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
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在有限合伙基金 GLP THOR FUND I, L.P.(以下简称“平台基金”)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LongRui Limited(以下简称“珑睿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49.90%权益份额,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
”)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50.10%的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通过设立多层全资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有普珑信息100%
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资产总额为 8,443,173,246.75元,负债总额为3,826,666,908.59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为 3,82
6,596,908.59 元 , 流 动 负 债 为3,826,666,908.5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4,616,506,338.16元;2024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 -182,413,998.80元,净利润为 -182,413,998.8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的资产总额为 8,399,999,972.70元,负债总额为3,925,957,075.24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为 3,745
,507,075.24 元 , 流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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