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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02(世纪华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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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02 世纪华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7:20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 │ ├─────────┼──────────────────────────────────────────────┤ │2026-07-14 19:13 │世纪华通(00260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0 18:50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2026-07-01 00:00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6-21 15:37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5-21 17:32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19:13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9:13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19:12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5-08 18:56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 2026-07-21 17:2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 ─────────┴──────────────────────────────────────────────── 一、履行担保责任情况概述 (一)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6日及3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 )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借款主合同”),贷款期限为2021年7月30日起至2 026年7月21日止。公司为上述贷款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及于后续签署了相应保证金质押合同等(以下合称“担保合同”), 担保范围为借款主合同项下49.9%的债务,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本金199,6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 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3月8日及2022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及《关于对外 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 普珑信息向上述银团申请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自提款日起84个月止(即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8年7月22日止),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相关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及责任可继续维持,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含本次延期的补充协议)项下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 告》(2026-008)。 2026年1月,普珑信息因维持业务稳定及持续发展等原因,无足额流动资金向并购贷银团偿还到到期本金人民币9,500万元,公司 及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按各自持股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按49.9%的 持股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4,740.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0)。 (二)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情况 根据普珑信息和上述银团签订的贷款展期后的还款计划,并购贷银团要求普珑信息于2026年7月21日前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7,500 万元。鉴于当前普珑信息尚无足额流动资金偿还本次应偿还的并购贷款金额,并购贷银团要求公司及普洛斯方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立 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由公司按49.9%的持股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3,742.50万元;普洛斯方按50.1%的持股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3,75 7.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普洛斯方均已按照借款主合同及相应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上述担保责任。 截止目前,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普珑信息偿还的资金共计8,483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1号29幢147室 法定代表人:顾炯 注册资本:53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通讯科技、机电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云软件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 ;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大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互联网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 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在有限合伙基金 GLP THOR FUND I, L.P.(以下简称“平台基金”)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LongRui Limited(以下简称“珑睿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49.90%权益份额,普洛斯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50.10%的权益份额。平 台基金通过设立多层全资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有普珑信息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产总额为 8,420,558,256.13元,负债总额为3,986,164,754.33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为 3,74 9,472,754.33 元 , 流 动 负 债 为3,986,164,754.3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4,434,393,501.80元;2025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 -182,112,836.36元,净利润为 -182,112,836.3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的资产总额为 8,415,976,491.34元,负债总额为4,088,139,905.66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为 3,654 ,346,313.38 元 , 流 动 负 债 为503,139,905.6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4,327,836,585.68元;2026年1-6月 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106,556,916.12元,净利润为-106,556,916.1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普珑信息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经查询,普珑信息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目前资金流动性良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不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生产经营能 力。 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形成对普珑信息的应收债权,普珑信息承诺最晚于2028年7月22日之前偿还因本次履行担保形成的债权,公 司将就该等债权参考市场利率计息,并要求普珑信息下属公司提供足够的增信措施。公司将敦促普珑信息加强主营业务的经营管理, 进一步提升增收能力、优化财务规划、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促进上海数据中心提升经营业绩,尽快向公司清偿上述款项。同时,公司 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以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b94463e5-c88f-4879-a60c-e69b375ded1d.PDF ─────────┬──────────────────────────────────────────────── 2026-07-14 19:13│世纪华通(00260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30,000 ~ 477,000 265,638.28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61.87% ~ 79.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408,000 ~ 455,000 258,617.68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57.76% ~ 75.9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9 ~ 0.66 0.37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得益于子公司业绩的强劲驱动,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实现同比大幅增长。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 2026 年上半 年合并营业收入约 220 亿元,同比增长约 28%。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游戏业务板块业绩表现突出,其中:点点互动与 Century Game s 充分发挥了自身研、发、运三位一体的优势,其国内及海外收入均持续保持稳健的增长态势。除拥有 X+SLG 品类现象级产品之外 ,在其他多个游戏细分品类市场均有战略布局,形成了多元化的产品矩阵,多款游戏表现出色:《Kingshot》《奔奔王国》《Tasty Travels: Merge Game》自上线后市场反馈良好,收入实现快速增长,现象级产品《Whiteout Survival》《无尽冬日》收入规模仍保 持高位,公司游戏业务呈现“多爆款”态势。盛趣游戏聚焦核心 IP 运营策略,深入挖掘私域流量的商业价值,落实“端手并进”的 打法,经营成效显著,为公司整体业绩提供有力支撑。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未经过审计机构审计,具体业绩情况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b578dc2-a001-4f58-ac56-3b0d3c159a8b.PDF ─────────┬──────────────────────────────────────────────── 2026-07-10 18:5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31474fca-1854-478e-9a4b-d6181423182d.PDF ─────────┬──────────────────────────────────────────────── 2026-07-01 00:0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9cbe2b41-37ea-4a40-be8b-327e0455a813.PDF ─────────┬──────────────────────────────────────────────── 2026-06-21 15:37│世纪华通(00260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上海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吉运盛”,为公司大股东王佶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是王佶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获悉吉运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 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申请人等 或第一大股东及 (万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吉运盛 是 3,400.00 17.34 0.46 2020年 8 2026年 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月 27日 月 15日 公司徐汇支行 合计 -- 3,400.00 17.34 0.46 -- -- -- 二、截至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之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万股) 例(%) 数量(万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 (%)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数量(万股) (%) 数量(万股) (%) 吉运盛 19,605.71 2.66 16,205.71 82.66 2.20 0.00 0.00 0.00 0.00 王佶 76,404.56 10.37 75,462.78 98.77 10.24 875.13 1.16 641.77 68.15 绍兴上虞吉 12,541.24 1.7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仁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08,551.52 14.72 91,668.50 84.45 12.44 875.13 0.95 641.77 3.80 【注】:上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股东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吉运盛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 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1aa2e1a9-e7f8-4848-841c-d2d78fb3d9f9.PDF ─────────┬──────────────────────────────────────────────── 2026-05-21 17:32│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按“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 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 0.6元(含税);本次分配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为 0.597759元(结果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7759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按“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 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0.6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 7,370,682,322 股,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7,528,300 股)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440,589,241.32 元=7,343,154,022股×0.06元/股。因 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440,589,241.32元÷7,370,682,322股≈0.0597759元(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为 0.597759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775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 咨询联系人:陈震 咨询电话:021-50818086 传真电话:021-5081800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d477c35-adab-4687-8dce-2eb539465cf3.PDF ─────────┬──────────────────────────────────────────────── 2026-05-20 19:13│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会决议的表决 结果。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内存有 27,528,300股股票,故本次股东会表决权总股数为 7,343,154,022股。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 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 5至 5月 20日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 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佶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25 人,代表股份总数 1,309,414,86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7.83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19 名,代表股份总数769,645,35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本的 10.48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06名,代表股份总数 539,769,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7.35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524人,代表股份总数 545,369,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7.4269%。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8人,代表股份 5,599,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0.07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06 人,代表股份53 9,769,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7.3506%。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79,004,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76%;反对 21,337,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5%;弃权 9,072,86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9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14,959,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39%;反对 21, 337,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25%;弃权 9,072,86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6%。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5,383,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47%;反对 18,428,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4%;弃权 5,602,8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27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21,337,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35%;反对 18, 428,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91%;弃权 5,602,82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3%。 3、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在审议该提案时,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王佶先生回避表决,持有股份764,045,593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表决结果:同意 515,722,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639%;反对20,945,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06%;弃权 8,701,6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15,722,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639%;反对 20, 945,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06%;弃权 8,701,66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56%。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4.0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在审议该提案时,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王佶先生回避表决,持有股份764,045,593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表决结果:同意 516,567,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89%;反对22,72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60%;弃权 6,081,1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16,567,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89%;反对 22, 720,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60%;弃权 6,081,1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0%。 4.0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0,381,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27%;反对 22,93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7%;弃权 6,096,3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6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16,33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63%;反对 22, 93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9%;弃权 6,096,3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78%。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5,848,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65%;反对 27,659,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23%;弃权 5,907,2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5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11,802,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452%;反对 27, 659,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17%;弃权 5,907,2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7,533,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89%;反对 15,595,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11%;弃权 6,285,8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23,487,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77%;反对 15, 595,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97%;弃权 6,285,8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段霏霏、金晓宇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1ca8ffa-5496-4440-aee2-1ae2538d9693.PDF ─────────┬──────────────────────────────────────────────── 2026-05-20 19:13│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707c1e2-fc5f-4b65-95ea-6e3c43347c73.PDF ─────────┬──────────────────────────────────────────────── 2026-05-20 19:12│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债权人通知背景情况简介 1、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2025 年 5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2025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相 应三名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股份数量为 126,627,700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元回购并予以注销。 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补偿义务人 之一,已于 2025 年 8月先行履行其对应需直接承担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义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4,473,850 股。上述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452,556,968 股变更为7,428,083,11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及补偿方案部分履行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2025 年度实施回购股份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月 12 日及 2025 年 11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 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 2025年12月 3日,上述回购股份事项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56,120,796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7,428,083,118股)的 0.7555%。 上述回购股份按既定用途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 2025年12月 1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56,120,796 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7,428,083,118 股变更为7,371,962,322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3、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22年 3月 1日召开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将上述回购事项中公司回购的 1,280,000股的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明确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280,00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总股本将由 7,371,962,322股变更为 7,370,682,32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 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7,370,682,322 股,为准确、如实地反映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实际情况,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载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并相应变更工商注册 资本,公司总股本将由“7,452,556,968 股”减少至“ 7,370,682,322 股”,注册资本拟由“7,452,556,968 元人民币”减少至“7 ,370,682,322元人民币”。 二、债权人通知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至 2026 年 7月 4 日 10:00-12:00,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电子邮箱:sjhuatong@sjhuatong.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 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0d6ccd5-be89-4b0b-bc75-c7025c683ea8.PDF ─────────┬──────────────────────────────────────────────── 2026-05-08 18:56│世纪华通(002602):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股东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王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64,045,59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以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 公司股本 7,370,682,322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27,528,300股后的股本 7,343,154,022股为总股本计算依据,下同)的 10.4049%) ,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运盛”)持有本公司股份 196,057,127 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 2.6699%)。上述主体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30日至 2026年 8月 29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世纪华通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20,294,62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 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73,431,540股,占世纪华通目前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46,863,080股,占世纪华通目前总股本的 2%。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盛发来的《关于拟减持世纪华通股份的告知函》,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 盛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王佶 764,045,593 10.4049% 吉运盛 196,057,127 2.6699% 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60,102,72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07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主要用于偿还债务。 2、股份来源: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盛拟减持的股份为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 增部分)、非交易过户取得的公司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减持方式: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盛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20,294,620股,合计减持比 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3,431,540股);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146,863,080 股)。若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 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5月 30日至 2026年 8月 29日),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股东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王佶先生相关的股份限售的承诺 王佶先生因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即 2014 年 9 月 5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9月 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 王佶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法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次其个人减 持的股份数量不会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吉运盛(即承诺人)关于公司 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股份限售的承诺“针对承诺人持有的盛跃网络 7,500万元注册资本,如截 至承诺人取得本次交易世纪华通发行的对价股份之日,承诺人对该部分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个 月的(自承诺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之日,即 2018 年 2月 28日起计算) ,承诺人持有的对应部分对价股份(占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总对价股份数量的 37.50%)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 让,36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若承诺人对该部分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等于或超过 12个月的(自承诺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之日,即201 8年 2月 28日起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对应部分对价股份(占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总对价股份数量的 37.50%)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 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针对承诺人持有的盛跃网络 12,50 0 万元注册资本,如截至承诺人取得本次交易世纪华通发行的对价股份之日,承诺人对该部分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 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自承诺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盛跃网络股东之日,即 2018年 8月 24日起计算),承诺人持有的 对应部分对价股份(占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总对价股份数量的 62.50%)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 个月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若承诺人对该部分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等于 或超过 12个月的(自承诺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盛跃网络股东之日,即2018年 8月 24日起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对应部分对 价股份(占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总对价股份数量的 62.50%)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承诺人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7月 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组相关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 19-061)。 本次申请减持计划的股东在承诺期内均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上述限售股份均已在限售承诺期到期后完成解限, 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盛不存在其他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且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价亦不存在破发、破净或者分 红不达标等情形。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除前述比例和时间区间外 ,本次减持计划实际执行中存在具体减持时点、数量以及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若本次减持按上述计划实施完成,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盛、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 名“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为865,220,54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7827%,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盛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世纪华通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317ce9f0-77a3-4e19-a58b-1665c517fc5d.PDF ─────────┬──────────────────────────────────────────────── 2026-05-08 16:57│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 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兼总裁谢斐女 士、董事兼财务总监钱昊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怡先生、独立董事张欣荣先生等(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或有调整)将在线 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 您所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3564c64d-216a-4fda-95f5-d9d52a525fef.PDF ─────────┬──────────────────────────────────────────────── 2026-04-30 16:35│世纪华通(0026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审核报告 ─────────┴──────────────────────────────────────────────── 世纪华通(0026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771adca-745d-4836-be21-c8aa21d27a7d.pdf ─────────┬──────────────────────────────────────────────── 2026-04-30 16:30│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591432b-7e26-4a5f-91bd-e3cb6dcc98a6.pdf ─────────┬──────────────────────────────────────────────── 2026-04-30 00:35│世纪华通(002602):世纪华通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世纪华通(002602):世纪华通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fe84bea-650a-449c-b98d-fa1d48bf3f50.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世纪华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姚承骧) ─────────┴──────────────────────────────────────────────── 世纪华通(002602):世纪华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姚承骧)。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1464551-965d-4482-a8a1-0823cbf91831.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世纪华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欣荣) ─────────┴──────────────────────────────────────────────── 世纪华通(002602):世纪华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欣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619f795-6e1d-4a12-8178-53ff4c4bac8a.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世纪华通章程(二〇二六年四月) ─────────┴──────────────────────────────────────────────── 世纪华通(002602):世纪华通章程(二〇二六年四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34f0b94-f21a-4fdd-8956-8f44caafd399.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副总 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首席战略官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具有竞争力; (二)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即“责、权、利”的统一; (三)薪酬与绩效挂钩; (四)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确定薪酬标准,不再额外领取 董事津贴。 (二)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三)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的实际情况等确定或调 整,由董事会制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 1、基本薪酬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基本报酬。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并参照同行业或同等规模企业确定。 2、绩效薪酬是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的浮动报酬,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 度考核结果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 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公司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 自律规则以及公司中长期激励制度的规定实施激励计划。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九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 第十条 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 相关规定和具体方案执行。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经营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根据每年同行业薪资水平、公司盈利情况、组织架构调整等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调整。 第十七条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 充。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订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98e6a6a-f6a0-4dbd-b309-2ea97f2f0ea9.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世纪华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臻) ─────────┴──────────────────────────────────────────────── 世纪华通(002602):世纪华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249622f-4376-4f4b-8441-f8c1e739933f.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4fa0e28-2bfc-4a34-ad9f-8045f2006cc3.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6]第 4-00052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4-00052号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8日出具大信 审字[2026]第 4-00593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 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565aa0c-96c3-4a9e-a433-715b8659c459.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大信审字[2026]第 4-00594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4-00594 号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世纪华通”)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世纪华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ededaaa-6153-49eb-ab24-117c50f4148a.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公司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一、投资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 Actoz Soft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 “Actoz HK”)与 Neuron VentureOpportunity Fund GP II, LLC(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于近日签署了基金认购协议。公司子 公司 Actoz HK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200万美元,参与认购 Neuron Venture Opportunity Fund II, L.P.(以下简 称“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合伙企业实际总规模预计不超过 5,000万美元,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低于基金 总认缴规模的 1%。若合伙企业的最终募集规模为 5,000 万美元,且 Actoz HK 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 万美元,则本次投资占合伙企 业出资总额的 4.00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参与设立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Neuron Venture Opportunity Fund GP II, LLC 注册号:3397067 注册地:美国特拉华州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 4月 5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主要投资领域:新兴技术及相关泛科技领域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Neuron Venture Opportunity Fund GP II, LLC与本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亦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据公司所知,合伙企业目前的合伙人均为境外企业及境外个人,未有公开渠道可查询到相关境外主体具体信息。截至披露日,公 司未知悉其他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有关联关系,合伙企业尚处于募集状态,若未来有其他参与的投资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及 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Neuron Venture Opportunity Fund II, L.P. 2、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3、认购规模:预计总规模不超过 5,000万美元,公司子公司 Actoz HK拟出资 200万美元。 4、组织形式:豁免有限合伙企业(Exempted Limited Partnership)。 5、出资方式:美元现金出资。 6、出资进度:各方按约定条款及时间出资。 7、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为 8年;8年到期日后,普通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将存续期延长最多一年,最多延长两次;后续需经过持 有份额比例超过 50%的有限合伙人批准,基金存续期可再行延长。 8、退出机制: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后进行清算。 9、投资方向: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泛科技领域。 10、管理和决策机制:对于合伙企业拟投资的标的公司的投资决策,由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作出。普通合伙人有权就合伙企业 的对外投资以及合伙企业日常运营相关事务,代表合伙企业与各相关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对于合伙协议的重大变更或实质性变更 ,应当经过普通合伙人和持有全体有限合伙权益 5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书面同意,方能通过。 11、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享有合伙协议中约定享有的相关权利,履行相应的责任及义务。 12、利润分配方式: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退出后,取得的收益会由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先由有限合伙人分配 及取得其投资成本和约定的优先回报,若还有增值部分则由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再分配。 13、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14、本公司对 Neuron Venture Opportunity Fund II, L.P.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四、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Neuron Venture Opportunity Fund II, L.P.将重点关注以科技为主线的孵化投资方向,聚焦相关行业中优质企业的孵化及股权 投资。公司将通过本次投资协同主业发展,达到公司在前沿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并实现资本增值。通过本次投资,公司与专业投资 机构合作投资,依托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有助于公司获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风险 1、截至目前,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尚未完全缴纳,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 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本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情况,认真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五、其他说明 1、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拟投基金中任职。合伙企业的上 述合伙人均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来如出现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基金认购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7b10afe-61e4-459d-b1a6-2f7b8684286c.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等。 2、投资额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本次年度董事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可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宏观市场波动、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 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 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本次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 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上市公司(含子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 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为本次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 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本次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 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 资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内部制度,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1、投资风险: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同样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的风险检查。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 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 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同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b539e5f-235a-49ad-9bd7-2cd753c2974f.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信息 ”)及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沙信息”)日常经营所需,落实子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盛趣 信息和蓝沙信息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张江科技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 10,00 0万元(合计不超过 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借款、以及为上述两家主体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上海分 行”)合计申请的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其中盛趣信息额度 10,000 万元、蓝沙信息额度 2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均为各自保证/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自授信额度有效期项下每笔借款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 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信贷业务及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对象 1 1、公司名称: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524.52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趣路 36、58号 1幢 1-2层、4-14层,3幢 3层 4、法定代表人:江明烨 5、成立日期:2003年1月21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硬件及网络的研发;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 、安装、调试、维护;计算机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和软件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分析和设计服 务;数据处理服务;商务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公司的关系:盛趣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科技”)100%股权,盛趣科技持有盛趣信息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资产总额为 3,524,559,121.96元,负债总额为2,598,990,410.20元,预计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9 25,568,711.76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959,544,137.64元,利润总额为811,071,493.16元,净利润为743,233,779.55元。(以 上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为 2,594,486,059.49 元,负债总额为1,465,619,108.95元,预计负债总额为 0元,净资 产为 1,128,866,950.54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59,512,557.93 元,利润总额为 272,555,348.6 元,净利润为256,391,295.25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盛趣信息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10、经查询,盛趣信息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最新信用等级:无。 (二)担保对象 2 1、公司名称: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3,373.06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500号 401-1室 4、法定代表人:江明烨 5、成立日期:2009年6月1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零售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蓝沙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盛趣科技100%股权,盛趣科技持有蓝沙信息95%股权,盛趣科技持有上海梦幻国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梦幻国度”)100%股权;上海梦幻国度持有蓝沙信息5%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资产总额为 966,064,912.73元,负债总额为640,771,033.72元,预计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325,2 93,879.01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459,860,270.75元,利润总额为41,221,160.44元,净利润为41,693,500.87元。(以上数 据业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为 797,607,724.3 元,负债总额为519,150,711.14元,预计负债总额为 0元,净资产为 278,457,013.16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04,149,727.73 元,利润总额为 74,625,593.25 元,净利润为68,952,607.83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蓝沙信息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10、经查询,蓝沙信息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最新信用等级:无。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向工行张江科技支行申请授信的保证合同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 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额度有效期项下每笔借款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相应借款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 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 为盛趣信息、蓝沙信息分别申请的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合计不超过2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借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12,000 万元(合计不超过2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范围 包括相应借款合同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 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 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向招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的担保合同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 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额度有效期项下每笔借款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担保金额 为盛趣信息、蓝沙信息合计申请的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其中盛趣信息额度 10,000 万元、蓝沙信息额度 20,000 万元)的 授信额度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范围 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 、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盛趣信息及蓝沙信息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 求。盛趣信息及蓝沙信息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虽然被担保的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作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担保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08,649.92万元。截至本担保议案上会日统计,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60,125.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0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 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56,573. 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7%。 公司为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履行部分担保责任,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c069a8b-71ad-4ce1-a31c-f083ea5e19a3.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世纪华通(0026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e520af9-9646-456b-bd7b-db172564b25a.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年度报告 ─────────┴────────────────────────────────────────────────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2d02ef5-eecb-477d-92d7-fc3e655dfc48.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1b7fdef-ff3e-4942-a5bb-3c35e9072ea5.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世纪华通(0026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b7a4185-3a08-4d36-a506-14a7bed815dc.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2025 年 5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2025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相 应三名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股份数量为 126,627,700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元回购并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6月 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 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补偿义务人 之一于 2025年 8月先行履行其对应需直接承担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义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4,473,8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7,452,556,968股的 0.3284%。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452,556,968 股变更为 7,428,083,11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年 8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及补偿方案部分履行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9)。 2、2025 年度实施回购股份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月 12 日及 2025 年 11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 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 2025年12月 3日,上述回购股份事项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56,120,796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7,428,083,118股)的 0.75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月 29日及 2025年 12月 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5)及《关 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上述回购股份按既定用途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 2025年12月 1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56,120,796 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7,428,083,118 股变更为7,371,962,322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3、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22年 3月 1日召开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将上述回购事项中公司回购的 1,280,000股的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明确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280,00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总股本将由 7,371,962,322股变更为 7,370,682,32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 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7,370,682,322 股,为准确、如实地反映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实际情况,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载股份总数及 注册资本,并相应变更工商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拟由“7,452,556,968元人民币”减少至“7,370,682,322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实际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关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52,556,968元。 7,370,682,322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7,452,556,96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7,370,682,32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7,452,556,968股,无其他类别股份。 股 7,370,682,322 股,无其他类别股份。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配套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核通过,且尚需公司注册地工商登记管理部 门核准登记相关手续,具体以实际办理程序及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最终登记或备案信息为准。同时,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因部分业绩补偿承诺义务人尚未完成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将依据具体进展及时按相关规则要求履行审议或披露义务。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及《公 司章程》修订、变更登记等相应一切手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等所有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为股东会 审议通过此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之日止。 4、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fcc03c6-48a6-4626-bdc4-77c2682254cc.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 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 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鉴 于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均为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责任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议案》,鉴于全体薪酬委员会成员均为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成员均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 4月 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均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9a709d6-cc7d-498a-aad2-6e3e5cb9fa37.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9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 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 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5e92ef0-7a0b-4335-bab0-388011d8538d.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世纪华通(0026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17091bb-c53c-432d-8377-12bf3de657bf.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李臻先生、张欣荣先生及姚承骧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供的 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结合其他相关资料,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形成如下结论: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具备任职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1200e48-da16-4937-9cd9-33ea70d87c85.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 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2026 年拟确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未在公 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30 万元/年(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上述薪酬是指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及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等税费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从发放的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 制度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f4c8106-7c18-436d-9da2-6be094cdcf99.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5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41,801.64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年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对 2025年 12月 31 日各项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了评估。 2、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经评估和测试,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各类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共计 41,801.64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项目 本年发生额 信用减值损失 20,360.10 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18,765.70 存货跌价损失 2,675.84 合计 41,801.64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具体说明 1、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 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 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上 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即使价值得以恢复。 2025年度公司将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比较,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18, 765.7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长期资产减值项目 本年发生额 商誉减值损失 8,246.03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6,619.6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540.24 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 1,333.1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026.65 合计 18,765.70 2、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 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 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 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 根据上述标准,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0,360.10万元。 3、存货跌价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5年度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2,675.84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41,801.64万元,对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 41,801.64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 期期末的资产净值。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 值测试后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年末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 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2ac4626-2f71-4c92-b434-c8c02fd303ad.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c09780a-ee3b-43fa-aa74-1c116451ffd5.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867ac7b-bdf8-49aa-9f5d-e5b880ba3c2d.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起 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的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 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 公司 2025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 2025年 9月 15日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根据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服务需求,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全面系统、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明确了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关键 审计事项等,财务审计工作重点围绕核实各项资产、各类资产减值、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关联方及其交易等事项开展;内控审计工 作重点围绕关联交易内控流程、采购管理、内审监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事项开展。审计期间,大信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管理 层保持良好紧密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执行。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8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信有 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 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 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月 6日,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大信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 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汇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沟通事项予以确认。 (三)2026 年 3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管理层关于 2025年度审计进度、初步审计结果、关键审 计事项、审计前后报表主要调整事项、科目波动、函证程序及情况、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的汇报,并对审计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四)2026年 4月 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年第三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听取了审计 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审计关注的重大问题及应对措施以及拟出具的审计意见等问题的汇报。 (五)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计提资产减值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 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a0cd75d-a159-4e71-9d1b-6f04eb9881ee.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 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暨确认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案数(2) 4.01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2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5、议案 4需逐项表决,议案 6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对议案 3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对议案 4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9: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会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6年 5月 13日 17:00前送达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陈震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传真:021-50818008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 邮编:200120 电子邮箱:chenzhen.michael@digiloong.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8b76694-a5ea-42d9-821c-8c1437a2f9b9.PDF ─────────┬──────────────────────────────────────────────── 2026-04-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05,170,994.45元,母公司202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6,368,370,410.96 元,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后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85,842,980.12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927,853,394.14元, 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72,586,821.03元。3、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股分派现金股利 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按 照公司截至 2026年 4月 28日的总股本 7,370,682,32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27,528,3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440,589,241.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86%。 4、关于 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1)本年度,除上述拟派发的现金分红外,无其他现金分红事项。若按照公司截至2026年 4月 28日的总股本 7,370,682,322股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27,528,3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40,589,241.32元。 (2)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1月 12日及 2025年 11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全部予 以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回购股份事项于 2025年 12月 3日实施完成,合计回购公司股份 56,120,796股,成交总金额为 99 9,899,749.24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年 12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56,120,796 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3)。 (3)综上,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 1,440,488,990.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5.70%。 (二)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40,589,241.32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999,899,749.24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05,170,994.45 1,213,198,160.15 524,045,359.01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9,927,853,394.14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772,586,821.03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440,589,241.32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999,899,749.24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447,471,504.536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440,488,990.56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的原因 当前,游戏行业步入发展新阶段,政策支持呈现多维度深化态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对行业产品品质提出新要求。目前公司处 于快速发展阶段,为积极应对行业格局变化,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产品的研发以及市场化,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以保 障公司长期稳健运营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即期回报和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为公司持续稳健运营提 供有力保障。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 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 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统筹兼顾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 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5、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 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763,204.64万元、780,784.47万元,分别占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9.61% 、17.57%。 综上,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等综合因素提出的,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发展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年度《审计报告》。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6adc7a0-a6fb-4da1-bcc1-13260a2e8868.PDF ─────────┬──────────────────────────────────────────────── 2026-04-17 18:37│世纪华通(002602):关于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纪华通”)于2024 年 11月 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调查结论,公司对 2020年度 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公司 2019 年重组的标的资产业绩未达承诺。依据公司与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虞梵”)、绍兴上虞熠诚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上海熠趣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熠趣盛”)、上海曜瞿如 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曜瞿如”)(以下合称“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中有关业绩补偿的约定,补偿义务人应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具体需补偿情况如下: 业绩补偿方 出让标的公司 交易对价 应承担的补偿 需补偿的股份 股权比例 (人民币万元) 比例 (股) 吉虞梵 5.00% 149,011.96 19.33% 24,473,850 熠趣盛 5.00% 149,011.96 19.33% 24,473,850 曜瞿如 15.87% 473,038.28 61.35% 77,680,000 合计 25.87% 771,062.20 100.00% 126,627,700 补偿义务人对《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承担互相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未达标需业绩补偿的公告》。 二、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 1、2025年 8月,吉虞梵先行履行其对应需直接承担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义务,向公司补偿股份 24,473,850股。公司已于 2025 年 8月 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 披露的《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及补偿方案部分履行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由于熠趣盛、曜瞿如未及时根据《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于 2025年 9月向上 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已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送达的相关胜诉裁决书。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定曜瞿如及熠趣盛应分 别向公司交付77,680,000股及24,473,850股在世纪华通 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的世纪华通股份,并配合世纪华通办理前述股份的 回购注销手续;若不能及时(在相应裁决书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足额交付并配合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就交付不足的部分支付现金 补偿款;现金补偿款计算方式分别为:曜瞿如人民币 772,268,676元-[曜瞿如当前能够及时交付的股份数+(1+转增比例0.2)×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11.93元]元;熠趣盛人民币 243,310,862元-[熠趣盛当前能够及时交付的股份数+(1+转增比例 0.2)×每股发行价格人 民币 11.93元];此外,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定熠趣盛、曜瞿如相应承担部分律师费及仲裁费。 3、公司收到前述仲裁裁决书后及时要求熠趣盛、曜瞿如按照裁决结果履行给付义务,与熠趣盛、曜瞿如分别就需履行事宜进行 了多轮沟通。于近日,熠趣盛、曜瞿如分别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熠趣盛承诺将尽快筹措资金,以现金方式向世纪华通支付人民币245,338,221.65元(含现金补偿款人民币 243,310,862元 、律师费人民币 424,000元以及仲裁费人民币 1,603,359.65元)。 (2)曜瞿如承诺将尽快筹措资金,以现金方式向世纪华通支付人民币777,811,120.95元(含现金补偿款人民币 772,268,676元 、律师费人民币 848,000元以及仲裁费人民币 4,694,444.95元)。 (3)针对熠趣盛的现金补偿义务,吉虞梵、曜瞿如作为业绩补偿债务连带责任人,承诺对熠趣盛的现金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曜瞿如的现金补偿义务,吉虞梵、熠趣盛作为业绩补偿债务连带责任人,承诺对曜瞿如的现金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补偿义务人吉虞梵对应所需直接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24,473,850股已于 2025年 8月 20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熠趣盛及曜瞿如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2,500 万股及3,987万股,上述股份全 部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公司持续推进追偿工作,已采取以下措施对上述补偿义务人进行追偿: (一)及时且多次履行告知义务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5月 15日、2025年 6月 20日、2025年 8月 4日等多个事项进展时点向补偿义务人发出相应告知函,书面告 知业绩补偿回购注销事项及具体方案流程,并敦促各方及时履行补偿义务。 (二)委托专业律师追偿 针对当时曜瞿如、熠趣盛未回函、未向公司表明业绩补偿意愿、未提供业绩补偿所需文件的情况,公司及时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法 律分析、材料整理等工作,并于 2025年 9月 12日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努力推进仲裁进度且已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送 达的“上国仲(2025)第 2832 号”裁决书以及“上国仲(2025)第 2833号”裁决书,判决补偿义务人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三)控制补偿义务人减持风险 鉴于曜瞿如在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已持续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截至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际,其直接持 有的股份数量已不足以覆盖其需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量且不排除其持续减持的可能,公司委托律师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 起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曜瞿如名下所持有的所有公司股票,以控制其补偿不足的风险。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接受公司提交的财产 保全申请并予以立案,且经法院裁定,将曜瞿如名下的 39,870,000股公司股票全部冻结或轮候冻结。 (四)收到裁决书后的多轮沟通与推进 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公司向熠趣盛、曜瞿如发送《敦促履行仲裁裁决告知函》,并就需履行事宜进行了多轮沟通。在公司管理层 的不懈努力与敦促下,熠趣盛、曜瞿如、吉虞梵于近日向公司作出前述业绩补偿事项相关承诺。公司已指定专项工作小组,向曜瞿如 、熠趣盛就其现金补偿义务进行催收,敦促其切实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同时鉴于曜瞿如及熠趣盛此前并未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已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并同步对补偿义务连带责任人进行 追偿。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熠趣盛、曜瞿如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业绩补偿事项后续进展,采取有效 措施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393ef9f-54bd-4743-9273-970042e69e4a.PDF ─────────┬──────────────────────────────────────────────── 2026-03-24 18:12│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公司子公司投资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的公告 ─────────┴──────────────────────────────────────────────── 一、投资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 Actoz Soft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 “Actoz HK”)与 LighthouseFounders’ Fund GP Ltd(. 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于近日签署了基金认购协议。公司子公司 Ac toz HK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300万美元,参与认购 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的基金份额。合伙企业实际总规模预计不超过 8,000万美元,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低于基金总认缴规模的 2% 。若合伙企业的最终募集规模为 8,000 万美元,且 Actoz HK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万美元,则本次投资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 3.75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参与设立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GP Ltd. 注册号:419586 注册地:开曼群岛 企业类型:豁免公司 注册资本:50,000USD 成立时间:2025年 3月 11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Leo Sen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郑烜乐为实际 控制人。 主要投资领域:新兴技术及相关泛科技领域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GP Ltd.与本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亦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37 Starseek Co., Limited 注册号:2123432 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 USD 成立日期:2023年 5月 5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李卫伟为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37 Starseek Co., Limited 及其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亦未知其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 .P.尚处于募集状态,截至披露日,公司未知悉除上述合伙人以外的其他合伙人信息,若未来有其他参与的投资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 2、注册地址:开曼群岛 3、认购规模:预计总规模不超过 8,000万美元,公司子公司 Actoz HK拟出资 300万美元。 4、组织形式:豁免有限合伙企业(Exempted Limited Partnership)。 5、出资方式:美元现金出资。 6、出资进度:各方按约定条款及时间出资。 7、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为 10年;在到期日或之前,普通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将存续期延长最多一年;后续需经过持有份额比例 超过 50%的有限合伙人或咨询委员会批准,基金存续期可再行延长,每次延长一年。 8、退出机制: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后进行清算。 9、投资方向:新兴技术及其他相关泛科技领域。 10、管理和决策机制:对于合伙企业拟投资的标的公司的投资决策,由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作出。普通合伙人有权就合伙企业 的对外投资以及合伙企业日常运营相关事务,代表合伙企业与各相关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对于合伙协议的重大变更或实质性变更 ,应当经过普通合伙人和代表全体有限合伙人表决权2/3以上的有限合伙人书面同意,方能通过。有限合伙人的表决权比例按其认缴 出资额进行计算。 11、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享有合伙协议中约定享有的相关权利,履行相应的责任及义务。 12、利润分配方式: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退出后,取得的收益会由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先由有限合伙人分配 及取得其投资成本和约定的优先回报,若还有增值部分则由普通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提取业绩分成,剩余部分再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 13、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14、本公司对 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四、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Lighthouse Founders’ Fund L.P.将重点关注以科技为主线的孵化投资方向,聚焦相关行业中优质企业的孵化及股权投资。公 司将通过本次投资协同主业发展,达到公司在前沿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并实现资本增值。通过本次投资,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 投资,依托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有助于公司获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风险 1、截至目前,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尚未完全缴纳,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 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本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情况,认真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五、其他说明 1、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拟投基金中任职。合伙企业的上 述合伙人均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来如出现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基金认购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a2441f1e-875b-4178-b061-0215f822cb23.PDF ─────────┬──────────────────────────────────────────────── 2026-02-11 19:04│世纪华通(0026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会决议的表决 结果。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内存有 27,528,300股股票,故本次股东会表决权总股数为 7,343,154,022股。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2月 11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2月 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 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11日上午 9:1 5至 2月 11日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 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佶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12 人,代表股份总数 1,056,152,23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4.38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4 名,代表股份总数764,155,69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本的 10.40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08名,代表股份总数 291,996,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3.97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111人,代表股份总数 292,106,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3.9779%。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1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0.00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08人,代表股份 291,9 96,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3.9764%。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关联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45,495,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10%;反对 3,5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0%;弃权 7,108,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7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1,449,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16%;反对 3,5 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弃权 7,108,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35%。 四、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元婕、梁严鑫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c240d3ef-26bc-4296-bb5b-801f8d8b50d3.PDF ─────────┬──────────────────────────────────────────────── 2026-02-11 19:00│世纪华通(0026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陈元 婕律师、梁严鑫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以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1月23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 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1月27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 对象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2,11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56,152,23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28%(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 计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64,155,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6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10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 91,996,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64%。 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证明、持股凭证,确认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 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召开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 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5,495,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10%;反对3,5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0%;弃权7,108,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1,449,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16%;反对3,5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9%;弃权7,108,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35%。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54fb56c4-1c6e-42bb-9af8-3b11169c5380.PDF ─────────┬──────────────────────────────────────────────── 2026-01-30 00:00│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f3597cda-d7f6-4dc7-8a2f-cff71524ed37.PDF ─────────┬──────────────────────────────────────────────── 2026-01-26 17:44│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2月 1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2月 11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2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2月 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2月 4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 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4、提案 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2月 5日 9: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会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6年 2月 5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股东可选择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公司股东会报名系统,上传现场参会登记资料,公司将根据报名先 后顺序审核确认。 因会议场地限制,请股东提前通过上述方式报名,逾期无效。 https://eseb.cn/1v8WnZd65tC 登记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陈震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传真:021-50818008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 邮编:200120 电子邮箱:chenzhen.michael@digiloong.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a21c7263-6636-4419-83cf-6b5cd53f82c3.PDF ─────────┬──────────────────────────────────────────────── 2026-01-26 17:41│世纪华通(0026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于 2026年 1月23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 趣路 58 号 1 号楼 11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非独立董事李纳川、 何九如、赵骐及独立董事李臻、张欣荣、姚承骧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纳川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 35,000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期授信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止;同时以公司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第0017100号不动产作为上述授信额度金额的担保抵押物 ,抵押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 52,5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于 2021 年向上海普珑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 5年的并购银团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借 款主合同”)。近日普珑信息向上述银团申请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自提款日起 84 个月止(即 2021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28 年 7 月 22日止),并拟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在经补充协议对借款主合同作出补充及修订的调整后,公司继续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延期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额度占总债务的 49.9%),并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79,84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期限 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含补充协议)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2月 11日(星期三)下午 14:30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刊 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544848d2-31ea-433c-9222-7ff9e4ace9a3.PDF ─────────┬──────────────────────────────────────────────── 2026-01-26 17:4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车业”) 日常经营所需,更好地保证汽车零部件板块的业务拓展,公司于 2026年 1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拟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由公司为华通车业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 3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 日起至一年期授信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同时拟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下简 称“抵押合同”,与保证合同以下合称为“担保合同”),以公司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 0017102号、第 0017100号不 动产作为上述授信额度金额的担保抵押物,抵押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 52,5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所对应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 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信贷业务及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号 4、法定代表人:胡辉 5、成立日期:2015年8月28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 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喷涂加工;塑胶表面处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华通车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华通车业100%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资产总额为 1,512,472,556.18元,负债总额为424,494,646.31元,预计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0 87,977,909.87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22,980,886.62元,利润总额为 7,535,530.20元,净利润为7,535,530.20元。(以上数 据业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09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为 1,549,279,633.68 元,负债总额为470,303,915.46 元,预计负债总额为 0 元,净资 产为 1,078,975,718.22 元;2025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452,207,376.35元,利润总额为-26,934,125.76元,净利润为-26,934,125 .7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华通车业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最新信用等级:无。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担保人(乙方):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3、担保金额 担保本金最高不超过 35,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 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二)不动产抵押担保 1、担保方式 不动产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担保金额 担保债权最高不超过 52,5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 被担保之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 、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5、不动产抵押担保标的资产概况 (1)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 0017100号不动产属于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 三人权利,不存在相关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所在地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号。 (2)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 0017102号不动产属于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 三人权利,不存在相关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所在地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号。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华通车业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汽车零部件板块正常运作所需的流 动资金需求。华通车业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虽华通车业未提供反担保,但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 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09,765.92万元。截至本担保议案上会日统计,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56,259.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3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 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57,023.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6%。 近期公司为参股公司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履行部分担保责任,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0),公司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79d31e0a-fd33-48e5-9c43-0d62a22a4ddb.PDF ─────────┬──────────────────────────────────────────────── 2026-01-26 17:40│世纪华通(002602):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6日及3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 )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借款主合同”),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向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5年的并购银团贷款(贷款期限:2021年7 月30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止),并由公司为普珑信息上述借款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22 年6月就上述贷款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及于后续签署了相应保证金质押合同等(以下合称“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自担 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及2022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2-084)。 根据普珑信息和上述银团签订的借款主合同的还款计划,并购贷银团要求普珑信息于1月21日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9,500万元。虽 然普珑信息的上海数据中心已于2024年度实现盈利且盈利能力稳步提升,但为保障上海数据中心稳定的运营能力和持续的业务发展, 当前普珑信息无足额流动资金偿还本次应偿还的并购贷款金额。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如果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借款人未按时 足额履行的,公司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由公司按49.9%的持股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4,740.50万元;同步普洛斯 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作为间接持有普珑信息50.1%股权比例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 代为偿还其中的4,759.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普洛斯方均已按照借款主合同及相应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上述担保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同时,普珑信息向上述银团申请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自提款日起84个月止(即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8年7月22日止),并拟签 订相关补充协议。在经补充协议对借款主合同作出补充及修订的调整后,公司将继续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延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即担保额度占总债务的49.9%),并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不超过79,84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借款主合同(含补充协议)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1号29幢147室 法定代表人:顾炯 注册资本:53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通讯科技、机电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云软件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 ;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大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互联网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 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在有限合伙基金 GLP THOR FUND I, L.P.(以下简称“平台基金”)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LongRui Limited(以下简称“珑睿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49.90%权益份额,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 ”)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50.10%的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通过设立多层全资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有普珑信息100% 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资产总额为 8,443,173,246.75元,负债总额为3,826,666,908.59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为 3,82 6,596,908.59 元 , 流 动 负 债 为3,826,666,908.5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4,616,506,338.16元;2024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 -182,413,998.80元,净利润为 -182,413,998.8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的资产总额为 8,399,999,972.70元,负债总额为3,925,957,075.24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为 3,745 ,507,075.24 元 , 流 动 负 债 为3,925,975,075.2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4,474,042,897.46元;2025年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142,463,440.70元,净利润为-142,463,440.7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普珑信息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经查询,普珑信息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2021年7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的银团向普珑 信息提供了为期5年、总额40亿元的并购银团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为担保普珑信息主债务的履行,公司于2022年6月为 普珑信息在主借款主合同项下49.9%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为普珑信息担保的债务本金为199,600万元,并按持股比例提供银行 存款保证金质押担保。普珑信息本次向银团申请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自提款日起84个月止(即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8年7月22日止 ),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主借款合同作出补充及修订的调整后,公司在相关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及责任继续维持,同时 结合最新的还款进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债权人: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组建的银团( 银团后续可能引入其他金融机构承接贷款份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及银行存款保证金质押担保; 3、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借款合同(含补充协议)项下债务或垫款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及担保范围:主借款合同项下本次延期贷款债务本金的49.9%(即人民币187,624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 、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5、其他股东方担保情况:持有平台基金50.1%权益份额的普洛斯方按照50.1%的比例承担同等条件的担保;考虑到公司通过持有 平台基金49.9%的权益份额而间接持有普珑信息的股权权益,受限于该间接持股安排及相关主体就权利义务的约定,在一定情况下公 司就被担保方的股权收益分配可能会不足49.9%,即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可能提供了高于其实际持有权益的担保比例; 6、银行存款保证金担保情况:按间接持股比例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79,84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 7、普珑信息未提供反担保。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同意为普珑信息提供担保,系考虑到其经营建设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助力推进数据中心项目的整体发展。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珑睿公司持有平台基金49.9%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间接持有普珑信息100%的股权,持有平台基金50.1%权益份额的 普洛斯方按照50.1%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行为公平对等。被担保人项下的数据中心项目运营稳健、持续盈利,公司为其 担保符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财务按极端情况测算上述担保责任,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生产经营能力,风险可 控。本次延期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普珑信息的延期贷款继续提供担保。 五、累计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09,765.92万元。截至本担保议案上会日统计,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56,259.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257,023.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6%。 公司为普珑信息履行部分担保责任,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不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c6a2e3a8-9c6f-4d7c-8bc1-017775c07c4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世纪华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1915.PDF ─────────┬──────────────────────────────────────────────── 2026-04-30│世纪华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1922.PDF ─────────┬──────────────────────────────────────────────── 2025-10-31│ST华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3518.PDF ─────────┬──────────────────────────────────────────────── 2025-08-30│ST华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8793.PDF ─────────┬──────────────────────────────────────────────── 2025-04-29│ST华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2771.PDF ─────────┬──────────────────────────────────────────────── 2025-04-29│ST华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2686.PDF ─────────┬──────────────────────────────────────────────── 2024-10-31│世纪华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1791.PDF ─────────┬──────────────────────────────────────────────── 2024-08-31│世纪华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1842.PDF ─────────┬──────────────────────────────────────────────── 2024-04-30│世纪华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2324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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