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03 以岭药业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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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59 │以岭药业(0026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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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59 │以岭药业(0026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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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7:59 │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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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7:57 │以岭药业(00260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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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7:57 │以岭药业(002603):关于中药新药芪龙定喘片药物临床试验注册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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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7:56 │以岭药业(00260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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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6:57 │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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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6:37 │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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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9:27 │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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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7:03 │以岭药业(002603):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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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59│以岭药业(0026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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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0026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2e59582-b4c2-406f-b4bc-2a5b9c6907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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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59│以岭药业(0026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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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开发布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
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在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如期
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吴相君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960人,代表股份935,046,13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671%。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34,456,1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69%;
反对44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81%;弃权14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0%。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
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
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fc37bac-ec3a-428b-bbbc-403a6a669f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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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7:59│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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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eb077ace-8cb1-4560-8e1c-9c37c3f34e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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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7:57│以岭药业(00260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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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
修订情况如下(修订处用加粗表示):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名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1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设董事长 1人,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设董事长 1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注:《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
章程》备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0e403eeb-f299-4303-af1e-33f64fb3bf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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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7:57│以岭药业(002603):关于中药新药芪龙定喘片药物临床试验注册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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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002603):关于中药新药芪龙定喘片药物临床试验注册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aa9be152-9f73-412c-ba57-6826bde34d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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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7:56│以岭药业(00260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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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00260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8c9193c0-b499-44ce-b988-3f620c8a9d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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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6:57│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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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万洋”)收到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由衡水万洋提交的“非奈利酮”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已获批准。现就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通知书基本内容
化学原料药名称:非奈利酮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登记号:Y20240001148
生产企业名称: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
主要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质量标准、生
产工艺及标签照所附执行。
二、药品的基本情况
非奈利酮(Finerenone)是非甾体类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通过精准抑制盐皮质激素受体过度激活驱动的炎症- 纤维化反应,
显著改善患者的心肾不良事件。
《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2024版)》指出:2018年-2019年我国糖尿病患病率为 11.9%,2型糖尿病合并慢性肾脏病的患病率为 3
6%。同时,该指南推荐非甾体类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非奈利酮)以降低肾病进展及心血管病风险。这显示了非奈利酮从“糖尿病
肾病专用药”向“心肾保护通用药”的重要转变,是当前中国心肾共治领域的核心药物之一。根据米内网及药智网数据显示,2024年
中国院端市场非奈利酮销售额 4.15亿,同比增长 258%;2025年 Q1-Q3销售 6.6亿,同比增长 133%;2024年非奈利酮原料药消耗 11
22 公斤,同比增长 417%,销售呈现快速增长。随着国内市场原料药及仿制药的相继获批,药品价格进一步下降,显著减轻糖尿病合
并慢性肾脏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惠及更多患者。此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仅批准五家企业的非奈利酮原料药。衡水万洋将凭借成本
优势及稳定的质量水平,抢占部分市场份额。公司将以本次国内获批为契机,根据出海规划,加速推进非奈利酮原料药的国际注册和
海外销售,进一步打开欧美等海外市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主要风险提示
本次衡水万洋获得非奈利酮《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表明该原料药符合国家药品注册的有关规定要求,可销售至国
内市场,丰富了公司产品线,拓展公司业务领域,目前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药品生产、销售业务易受到医药行业
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e1394e25-e07c-49dd-888e-4948cfd44d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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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6:37│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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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万洋”)收到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由衡水万洋提交的“泊马度胺”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已获批准。现就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通知书基本内容
化学原料药名称:泊马度胺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登记号:Y20240000989
生产企业名称: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
主要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质量标准、生
产工艺及标签照所附执行。
二、药品的基本情况
泊马度胺(Pomalidomide)是第 3代免疫调节剂,具有免疫调节、抗血管生成和抗肿瘤作用,对多种恶性血液疾病有效。据《中
国多发性骨髓瘤诊治指南(2024年修订)》及世界卫生组织(WHO)数据统计显示,多发性骨髓瘤是全球血液系统第二大常见恶性肿
瘤,多发于老年;2022年全球新发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约 30万例,死亡患者达 18.5万例,2022年我国新发患者 3万例,发病率为 2.1
人/10 万人,死亡患者 1.9 万例,死亡率为 1.3人/10 万人。米内网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其他免疫抑制剂市场规模预计为 19.4
亿元,其中泊马度胺市场份额 13.64%,2025年中国泊马度胺市场容量预计达 2.6亿元,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和检测能力的提升,多
发性骨髓瘤的疾病负担显著增加,市场潜力巨大。
近年来,泊马度胺在恶性血液病领域积累了越来越多的临床循证证据和用药经验,尤其是在治疗复发难治多发性骨髓瘤、新诊断
多发性骨髓瘤和淋巴瘤领域,展现了泊马度胺的强效抗肿瘤能力。此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仅批准四家企业的泊马度胺原料药。衡
水万洋将凭借成本优势及稳定的质量水平,抢占部分市场份额。公司将以本次国内获批为契机,根据出海规划,加速推进泊马度胺原
料药的国际注册和海外销售,进一步打开欧美等海外市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主要风险提示
本次衡水万洋获得泊马度胺《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表明该原料药符合国家药品注册的有关规定要求,可销售至国
内市场,丰富了公司产品线,拓展公司业务领域,目前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药品生产、销售业务易受到医药行业
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3e535e9e-8693-4089-9f2b-a557b63eb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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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9:27│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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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28ccfbe9-9e4f-4347-bf69-92eaed826c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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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7:03│以岭药业(002603):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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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2025 年 1-12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20,000万元—130,000万元 亏损:72,451.56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20,000万元—130,000万元 亏损:79,249.97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72元/股—0.78元/股 亏损-0.43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2025 年是公司“七五”规划的攻坚之年,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和竞争压力,公司管理层保持战略定力,着眼长远发展,外拓市
场,内抓管理,营业收入同比实现恢复性增长。同时,公司全面强化预算管理,建立全链条成本控制体系,实现提质增效,利润率水
平提升明显。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703022b6-0f8b-4bf5-8421-6557652907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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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7:02│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全资子公司苯胺洛芬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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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万洲”)
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申报的苯胺洛芬注射液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证书编号:2026S00076
药品通用名称:苯胺洛芬注射液
商品名称:万舒安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60006
剂型:注射剂
规格:4ml:94.2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2.1类、2.2类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上市许可持有人: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河北凯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二、药品的其它相关情况
苯胺洛芬注射液是以岭万洲首个获批上市的化药专利新药。苯胺洛芬是一种芳基烷酸类非甾体类镇痛抗炎药,在体内分解为联苯
乙酸,联苯乙酸镇痛的作用机制可能与其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苯胺洛芬注射液主要用于腹部开放与腹腔镜手术以及胸腔镜手术
的术后镇痛。
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患者 3.12亿人,手术人次1.04亿次,相较于 2023年同比增长 8%。
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和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联合发布的《腹部手术围手术期疼痛管理指南(2025版)》指出,非甾体抗炎药
是围手术期多模式镇痛的重要组成部分。苯胺洛芬注射液的获批上市,为临床术后镇痛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三、主要风险提示
本次苯胺洛芬注射液获得注册批件,标志着以岭万洲具备了在国内市场销售该产品的资格,丰富了公司的化药产品管线,将对公
司拓展化药市场带来积极的影响。
药品的生产销售容易受市场政策环境变化、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bb410dd4-e0d7-4b11-b0ff-a6240bbb6e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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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6:22│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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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万洋”)收到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由衡水万洋提交的“达格列净”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已获批准。现就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通知书基本内容
化学原料药名称:达格列净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登记号:Y20240000873
生产企业名称: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
主要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质量标准、生
产工艺及标签照所附执行。
二、药品的基本情况
达格列净(Dapagliflozin)是一种高选择性、可逆性的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 2(SGLT-2)抑制剂,它可以阻断肾脏近曲小管
对葡萄糖的重吸收,促进尿糖排泄以降低血糖,治疗 2型糖尿病。
根据《中国糖尿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有超过 1.18亿糖尿病患者,占全球 22%的比例,为全球糖尿病负担最重的国
家之一。根据米内网及药智网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糖尿病用药市场规模达 527亿元,其中达格列净市场份额占12.83%。2025 年中
国达格列净市场容量预计达 73.8 亿元,同比增长 35%;销售量 17.8亿片,同比增长 38%;2024年中国达格列净原料药用度 17.48
吨,同比增长 38.51%,销售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达格列净被我国和 FDA 批准用于 2型糖尿病的治疗,同时兼具肾脏保护和心血管
获益的优势,在指南的地位逐步上升。目前,达格列净纳入第十一批国家集采目录,降价幅度 90%以上,显著减轻糖尿病患者用药负
担,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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