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09 捷顺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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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08 │捷顺科技(0026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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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56 │捷顺科技(0026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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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7 │捷顺科技(0026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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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6 │捷顺科技(00260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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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5 │捷顺科技(002609):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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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4 │捷顺科技(0026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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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4 │捷顺科技(002609):《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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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4 │捷顺科技(00260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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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4 │捷顺科技(00260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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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4 │捷顺科技(00260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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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08│捷顺科技(0026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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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示性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8日(星期四)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号捷顺科技中心 A座 23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议案 备注:该列打勾
议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新增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2.00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
(15)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
2.09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议案 备注:该列打勾
议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以投票
2.10 《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1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2.13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2.14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3.00
需逐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2)
3.0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
3.0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4.01 选举唐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刘翠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赵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周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5 选举朱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5.01 选举林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陈旋旋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3 选举李伟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表决事项说明
以上议案中第 1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3项
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第 4项、第 5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需在表决意见栏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5日 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号捷顺科技中心 A座 23 层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 17:00,且来
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唐琨
联系电话:0755-83112288-8829
联系传真:0755-83112306
联系邮箱:stock@jieshun.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号捷顺科技中心 A座 23层
邮政编码:518110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36d114ea-f38e-47e4-80a6-8f65c014af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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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56│捷顺科技(0026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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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级管理人员何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83,965,0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39,788,841
股的比例为13.12%,总股本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计算依据,下同)的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慧交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193,6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397,888股(即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795,776股(即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
2、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的高级管理人员何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0.04%)。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意
向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军先生
(二)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智慧交通 持股 5%以上股东 83,965,017 13.12
何军 副总经理 900,000 0.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智慧交通本次拟减持股份为协议转让所得股份,何军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权激励
授予股份。
3、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418,664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
04%。具体明细如下:
拟减持公司股份数 占股东持股 占公司总股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减持方式
量不超过(股) 比例(%) 本比例(%)
集中竞价 6,397,888 7.62 1.00智慧交通 持股 5%以上股东
大宗交易 12,795,776 15.24 2.00
何军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225,000 25.00 0.04
合计 19,418,664 / 3.04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即 2025年 10月11日至 2026年 1月 10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
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6、若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按照减持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智慧交通不存在与本次拟减持事项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军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严格遵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 2011年08月 15日至 2014年 08月 15日止),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截至 2014年 08月 15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何军先生不存
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军先
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智慧交通、何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智慧交通、何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智慧交通、何军先生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智慧交通、何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79cfca1a-c943-4261-a805-f9202d209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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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7│捷顺科技(0026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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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0026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志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b8af5300-60b2-415d-a681-054f23894c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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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6│捷顺科技(00260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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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00260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342a3d7a-ab8b-4738-8ae1-cad4c470e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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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5│捷顺科技(002609):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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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1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
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8月 25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 23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
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本
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8月 27日 刊载 在《 证券 时 报 》、《上 海证
券报 》以 及巨 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5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已与上述激励对象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拟对该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合计192,500份进行注销。
在本次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
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赵勇
先生、周毓先生已回避表决,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刊载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728d7277-fd65-4428-8ba6-2e82ed84c8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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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4│捷顺科技(0026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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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5年 9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8日(星期四)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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