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11 东方精工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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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4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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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4 │东方精工(002611):公司章程(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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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2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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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1 │东方精工(00261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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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8:18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半年度报告(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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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7:51 │东方精工(00261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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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7:49 │东方精工(00261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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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6:43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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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6:43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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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6:42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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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4│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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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5年 9月 24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
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 √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9月25日8:30-12: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须在2025年9月25
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传真:0755-3688982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 1166号招商局广场 18A 东方精工证券部
邮编:518000
邮箱:ir@vmtdf.com
5、参加会议的股东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f9644520-c0b0-4d12-ac41-df2f38f709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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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4│东方精工(002611):公司章程(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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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公司章程(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9b474aad-f2aa-440c-ae69-11c86e844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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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2│东方精工(0026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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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cbb13fc1-494c-4bc0-8836-3d5c21226a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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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1│东方精工(00261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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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9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出席董事人数为 7人,实际出
席董事人数 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3:00,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a253c477-1ef1-44dc-a9ed-215d0d250d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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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8:18│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半年度报告(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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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半年度报告(英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b0668115-4cfd-4da9-96e4-eb50cca6c1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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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7:51│东方精工(00261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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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18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出席董事人数为 7人,实际出
席董事人数 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1ca7643d-7358-4f69-8e00-a33582de31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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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7:49│东方精工(00261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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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规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
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
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
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
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
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
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的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暂缓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暂缓、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二条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
关登记材料报送广东证监局和深交所。
第四章 问责条款
第十四条 公司确立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及时上报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将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暂
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或者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期限届满而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给公司造
成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内部处分,并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
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八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0b463c1d-0f34-4e55-99a9-ca2bc8f220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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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6:43│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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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4/7d94350a-823a-4e2b-9c2a-7a41336ff4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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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6:43│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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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4/d00a3a97-b097-441b-a192-016b70e62b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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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6:42│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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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4/8fdb5fed-1062-4d2e-b64f-079d9db3dc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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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6:42│东方精工(002611):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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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4/691c3ea6-622c-47bd-986a-c70934cc0d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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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7:18│东方精工(00261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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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股票简称:东方精工,股票代码:002611)已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025 年 8 月 6 日、2025年 8 月 7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和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通过自查及书面函询方式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
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生产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以及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分别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
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
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预计数据,2025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为准。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披露《2025 年半年度报告》。目前,
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已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乐聚(深圳)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乐聚机器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为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的意向性文件,旨在表明就协议中商定事宜所达成的共同合
作意向,并作为双方进一步协商与合作的基础,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除与知识产权、保密、对外宣传以及反商业贿赂相关的条款外
,《协议》中其他条款对双方没有强制约束力。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一切关于公司与乐聚机器人合作的信息,均以公司及乐聚
机器人的官方披露信息为准。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d7a76feb-a374-43c5-86e9-3232fec271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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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6:55│东方精工(002611):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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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与乐聚(深圳)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聚机器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属双方就《协议》商定事宜达成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并以此作为双
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除与知识产权、保密、对外宣传以及反商业贿赂相关的条款外,《协议》其他条款对双方没有强制约束力,战
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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