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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11(东方精工)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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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11 东方精工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19:33 │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0 19:30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2026-06-26 16:26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6-06-15 17:34 │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15 17:34 │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30 00:00 │东方精工(002611):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30 00:00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 ├─────────┼──────────────────────────────────────────────┤ │2026-05-30 00:00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 ├─────────┼──────────────────────────────────────────────┤ │2026-05-30 00:00 │东方精工(00261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30 00:00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7-10 19:33│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17,953万元–357,697万元 盈利:39,744.1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00% -80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7,707万元– 10,275万元 盈利:25,688.63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0% - 7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2.61元/股– 2.94元/股 盈利:0.33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预沟通。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4月9日,公司完成对FosberS.p.A.、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及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10 0%股权的出售交割。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控制权转移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第二季度在合并财务报表层 面,对上述已完成交割的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予以终止确认,自第二季度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同期,上述已出售资产属 于东方精工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本次资产出售导致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相较于去年同期产生重大变动。 本次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为37.99亿元(按交割日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投资收益全部计入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的预计数据。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acd7e51f-c433-4ff9-9074-dcb71d487b7d.PDF ─────────┬──────────────────────────────────────────────── 2026-07-10 19:30│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cf336e74-78fd-4336-8b1f-b0042765e8c8.PDF ─────────┬──────────────────────────────────────────────── 2026-06-26 16:26│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回购股份 432 股的注销已于 2026年 6月 25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217,286,340股变更为 1,217,285,908股。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概述 1. 2021 年 8 月 31 日和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 5 亿元(含),不超过10亿元(含)的自有 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8.34元/股的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下文中简称“本 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不低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 8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实际回 购股份数量之 2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个月内。 2. 2022年 9月 23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宣告上述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在回购股份实施期 间(2021年 9月 23日~2022年 9月 22日)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6,652,136股,最高成交价为 6.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9 元/股,成交均价 5.17 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 5.5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3. 2022年 9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进一步明确本次回购股份的具 体用途为: a) 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85,321,704 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的 80%。 b)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21,330,432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的 20 %。 c) 如自上述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日(暨 2022年 9月 22日)起三年内,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尚存来源为本次回购股份、未被用 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公司将注销该等已回购股份。 4. 2022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宣告已完成上述用途为“注销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的 85,321,704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 5. 2024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 4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10 月 9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 票已于 2024年 10月 25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为 21, 330,000股。 二、本次已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2026年 5月 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同意将存放在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3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涉 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 2026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申请。本次实际注销已回购股 份数量 432股,相关的实际回购注销金额 2,231.85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股份注销工作已于 2026年 6月 25日完成。 三、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注销完成前 本次注销完成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3,323,508 17.52 213,323,508 17.5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3,962,832 82.48 1,003,962,400 82.48 股份总数 1,217,286,340 100.00 1,217,285,908 100.00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股份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 备案等相关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2f565be2-d397-4a43-95ad-0711265c75f2.PDF ─────────┬──────────────────────────────────────────────── 2026-06-15 17:34│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3:00。(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 6月 1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 9:15-15:00。(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 2号 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01, 162,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05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80,478,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5884%;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10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683,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717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1,117,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32%。其中:(1)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3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10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683,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7172%。 其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98,031,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96%;反对2,748,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851%;弃权 3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7,986,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750%;反对 2,748,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151%;弃权3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099%。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97,942,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74%;反对2,825,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042%;弃权 3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7,897,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521%;反对 2,825,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783%;弃权3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696%。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98,945,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75%;反对1,821,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541%;弃权 3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8,900,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032%;反对 1,821,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72%;弃权3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96%。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394,456,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83%;反对6,381,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907%;弃权 3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4,41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422%;反对 6,381,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187%;弃权3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39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霞、许岩岩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73eb696-7384-44e2-ba61-6e7c6e7836c2.PDF ─────────┬──────────────────────────────────────────────── 2026-06-15 17:34│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102658c-0961-469d-9f45-1d7f71675e19.PDF ─────────┬──────────────────────────────────────────────── 2026-05-30 00:00│东方精工(002611):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 东方精工(002611):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变更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673b08f-700b-4e81-9c40-191256ff6fe3.PDF ─────────┬──────────────────────────────────────────────── 2026-05-30 00:00│东方精工(00261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32股回购股份予 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17,286,340 股减少为1,217,285,908股,注册资本亦将相应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不包含“本公 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15日,每日8:30—12:30、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证券部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联系传真:0755-36889822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邮箱地址:ir@vmtdf.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 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520ad8d-d09a-425b-8b5d-58ae38d31930.PDF ─────────┬──────────────────────────────────────────────── 2026-05-30 00:00│东方精工(00261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32股回购股份予 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1. 2021 年 8 月 31 日和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 5 亿元(含),不超过10亿元(含)的自有 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8.34元/股的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下文中简称“本 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不低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 8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实际回 购股份数量之 2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个月内。 2.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宣告上述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在回购股份实 施期间(2021年 9月 23日~2022年 9 月 22 日)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6,652,136股,累计支付总金 额约为 5.5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3. 2022年 9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进一步明确本次回购股份的具 体用途为: a) 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85,321,704 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的 80%。 b)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21,330,432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的 20 %。 c) 如自上述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日(暨 2022年 9月 22日)起三年内,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尚存来源为本次回购股份、未被用 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公司将注销该等已回购股份。 4.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宣告已完成上述用途为“注销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的 85,321,704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 5. 2024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 10月 9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 票已于 2024年 10月 25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为 21, 330,000股。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 2022年 9月已完成回购并指定用途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 21,330,432 股中,已经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为 21,330,000股;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尚存未被用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 432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于 2022年 9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所做出的相关决议,上述未被 用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432股,应予以注销。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尚存未被用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 432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17,286,340 股减少为1,217,285,908股,注册资本亦将相应变动,预计变动情况 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股份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5,383,155 17.69 215,383,155 17.69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1,903,185 82.31 -432 1,001,902,753 82.31 股份总数 1,217,286,340 100.00 -432 1,217,285,908 100.00 注: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条文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7,286,340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7,285,908 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17,286,340股,均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17,285,908股,均为 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 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 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 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 种类的股份。 种类的股份。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会,审议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的修改,并在随后启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作。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300a097-a442-4237-9a6a-7c0514e24cc3.PDF ─────────┬──────────────────────────────────────────────── 2026-05-30 00:00│东方精工(00261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6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5月 29日以通讯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 7人,实 际参与表决人数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邱 业致、冯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批前,已获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审议通过。 董事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有关规 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实施目的和基本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 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调整修订后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相关安排,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特制订公司《董事 、高级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4)。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鉴于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全体董事存在利 害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回 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发布并自2026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4月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规范促进公司董事会秘书 有效履职,公司根据上述相关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与董事会秘书 相关的条款。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3:00,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f453ae77-fb8b-4f44-90df-0aabed83f296.PDF ─────────┬──────────────────────────────────────────────── 2026-05-30 00:00│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并做出决议,同意于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15:00。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6年 6月 10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 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00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5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6月11日8:30-12: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须在2026年6月11 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传真:0755-3688982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 1166号招商局广场 18A 东方精工证券部 邮编:518000 邮箱:ir@vmtdf.com 5、参加会议的股东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s://wltp.cni 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5c912de-8ec4-4104-8257-625aa36f3e55.PDF ─────────┬──────────────────────────────────────────────── 2026-05-30 00:00│东方精工(0026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经营战略规划、经营目 标的落地和达成以及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 (二)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并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保障职工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与公司经营战略制定的发展目标和落地情况相匹配; (二)责权利匹配原则:与岗位价值、承担责任、风险大小相匹配;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绩效联动原则:整体薪酬水平、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应当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及风险责任相联动; (五)合规审议与披露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薪酬总额决定机制和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应基于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年度预算和年度经营业绩,并结合岗位 价值、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参考行业薪酬水平以及职工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应建立与公司发展阶段、经营业绩、风 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匹配的薪酬总额决定机制。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依法进行披露。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 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 第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出现业绩亏损的情况时,应当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与业绩 联动的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如下: (一)董事长的年度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审查,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长在董事 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个人报酬事项进行评价或者讨论时,应当回避。 (二)非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 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职责等综合确定; 2. 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和个人绩效相挂钩; 3.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特殊贡献奖金、中长期专 项奖金等。相关事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三)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按月发放。除固定独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 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四)职工代表董事基于职工身份取得的劳动报酬与基于董事身份取得的董事报酬,适用本制度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发放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 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按以下原则执行: (一)职工代表董事因其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岗位而取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劳动报酬, 属于其基于劳动关系或具体工作岗位取得的职工岗位薪酬,按照公司劳动用工、岗位管理、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 同等规定执行,不因其担任职工代表董事而当然调整。 (二)公司如向职工代表董事另行支付董事津贴、董事报酬、董事履职补偿或者其他基于董事身份、董事履职取得的报酬,应当 纳入董事薪酬管理体系,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审查相关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职 工代表董事本人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事项时,应当回避。 (三)公司不得通过职工岗位薪酬、补贴、费用报销或者其他安排,变相向职工代表董事发放未经规定程序审议的董事报酬;亦 不得因职工代表董事依法履职而不当降低、扣减其依法依规应享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四)职工代表董事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取得的薪酬按照本制度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 其作为职工代表董事取得的董事身份报酬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 相关止付追索安排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和落地实施情况、年度经 营目标的制定和完成状况的变化,适时作相应调整,以匹配适应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五)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六)监管规则、公司治理要求及公司薪酬分配政策变化。 第五章 止付与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导致的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公司鼓励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九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 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8cae88a-db53-439d-b86e-a7bc6554518d.PDF ─────────┬──────────────────────────────────────────────── 2026-05-30 00:00│东方精工(002611):公司章程(2026年5月) ─────────┴──────────────────────────────────────────────── 东方精工(002611):公司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59a65887-3421-4d57-bb2c-797814b6fd62.PDF ─────────┬──────────────────────────────────────────────── 2026-05-30 00:00│东方精工(00261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6年5月修订) ─────────┴──────────────────────────────────────────────── 东方精工(00261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bbf693f-beaf-4a3a-aced-1160d1a0cebe.PDF ─────────┬──────────────────────────────────────────────── 2026-05-30 00:00│东方精工(002611):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5月) ─────────┴──────────────────────────────────────────────── 东方精工(002611):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83bbf40-4f69-41c1-8762-ac6753af7457.PDF ─────────┬──────────────────────────────────────────────── 2026-05-30 00:00│东方精工(002611):2026-034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参考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 度薪酬方案,并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会成员(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 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 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职责等综合确定; 2. 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和个人绩效相挂钩;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特殊贡献奖金、中长期专 项奖金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除固定独 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3、职工代表董事 (1)职工代表董事因其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岗位而取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劳动报酬, 属于职工岗位薪酬,按照公司劳动用工及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规定执行,不因其担任职工代表董事而当然调 整。 (2)公司如向职工代表董事另行支付基于董事身份的报酬或津贴,应纳入董事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披露义务。公司不得通过职工岗位薪酬、补贴、费用报销或其他安排,变相向职工代表董事发放 未经规定程序审议的董事报酬或董事津贴。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发放的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费用等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相关止 付追索安排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547aa4c-8045-4f5c-bacc-626511404f7e.PDF ─────────┬──────────────────────────────────────────────── 2026-05-30 00:00│东方精工(00261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e6fe33d-cf7e-4eb0-b54c-520578ebd35e.PDF ─────────┬──────────────────────────────────────────────── 2026-05-30 00:00│东方精工(00261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东方精工(00261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8777310-19bc-498e-840f-d3af361352e3.PDF ─────────┬──────────────────────────────────────────────── 2026-05-30 00:00│东方精工(00261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2026年5月修订) ─────────┴──────────────────────────────────────────────── 东方精工(00261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701c604-a9d0-4a1f-9bf6-fb873dae6fa6.PDF ─────────┬──────────────────────────────────────────────── 2026-05-06 18:22│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21 7,286,34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432股后的 1,217,285,9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 51,126,008.13元(含税)。 2、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总额 51,126,008.13元(含税)/公司总股本 1,217,286,340股)*10=0.41 9999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在计 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取 0.0419999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419999元/股。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精工”)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17 日召开的公 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4月 18 日分别披露《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 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和《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 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42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法》,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利润分配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分 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保持每股分配现金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432 股后的 1,217,285,90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4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 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37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4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2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46 唐灼林 2 01*****079 唐灼棉 3 00*****421 邱业致 4 08*****77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6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51,126,008.13 元(含 税)=1,217,285,908 股×0.042元 /股(含税)。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总额51,126,008.13元(含税) /公司总股本 1,217,286,340股)*10=0.419999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在计算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取 0.0419999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 041999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 1166号招商局广场 18A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朱宏宇 咨询电话:0755-36889712 咨询传真:0755-3688982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13a36e3-eb71-466d-ba0b-318b85cdb9d4.PDF ─────────┬──────────────────────────────────────────────── 2026-04-24 17:56│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10d7c13-df7f-429c-9bfe-9b64e6040780.PDF ─────────┬──────────────────────────────────────────────── 2026-04-24 17:56│东方精工(00261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1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4月 24日以通讯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 7人,实 际参与表决人数 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6fc5237-f6e0-47d4-b23c-395070d4bef8.PDF ─────────┬──────────────────────────────────────────────── 2026-04-24 17:56│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英文) ─────────┴──────────────────────────────────────────────── 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英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bb95611-d120-4496-a0d3-75b93aa8dad3.PDF ─────────┬──────────────────────────────────────────────── 2026-04-17 17:44│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4月 17日(星期五)下午 3:00。(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 4月 1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1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17日 9:15-15:00。(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 2号 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7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06, 695,6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5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80,229,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7929%;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66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466,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213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6,650,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3%。其中:(1)出席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8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66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466,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2130%。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217,286,340股,其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股份数量为 21,330,000 股,该部分股票全体持有人整体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会表决权;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 432股,按有关法律法规,该账户持有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1,195,955,908 股。 其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包含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404,114,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53%;反对1,9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82%;弃权 6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068,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141%;反对 1,9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45%;弃权6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15%。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2,285,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55%;反对1,8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550%;弃权 2,5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 2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239,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499%;反对 1,8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33%;弃权2,5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67%。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2,393,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1%;反对2,2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427%;弃权 2,0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 1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347,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559%;反对 2,2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25%;弃权2,0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15%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2,451,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63%;反对1,9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732%;弃权 2,3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 7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405,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728%;反对 1,9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10%;弃权2,3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62%。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2,561,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36%;反对1,8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550%;弃权 2,2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 6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516,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890%;反对 1,8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30%;弃权2,2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81%。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1,121,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95%;反对3,35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242%;弃权 2,2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 4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076,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856%;反对 3,35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778%;弃权2,2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66%。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1,003,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04%;反对3,342,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219%;弃权 2,3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 7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957,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413%;反对 3,342,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29%;弃权2,3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57%。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霞、闫倩倩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2a1b077-febe-4dba-a5f8-839656ae204d.PDF ─────────┬──────────────────────────────────────────────── 2026-04-17 17:40│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0d1f2c4-c23b-47f6-8d11-cace85491218.PDF ─────────┬──────────────────────────────────────────────── 2026-04-13 19:25│东方精工(002611):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完成的公告 ─────────┴────────────────────────────────────────────────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160a63e-4b3a-4470-ac0f-e55e4fc07b88.PDF ─────────┬──────────────────────────────────────────────── 2026-04-13 19:25│东方精工(002611):重大资产出售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 东方精工(002611):重大资产出售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df5ef2f9-39ea-4aeb-b203-45abe9ee0c11.PDF ─────────┬──────────────────────────────────────────────── 2026-04-13 19:25│东方精工(002611):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东方精工(002611):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4403c8b-bf8d-418a-a904-4852262b94d6.PDF ─────────┬──────────────────────────────────────────────── 2026-04-13 19:22│东方精工(002611):东方精工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 ─────────┴──────────────────────────────────────────────── 东方精工(002611):东方精工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2f13158-41fc-4dc6-a1a5-18bbc17b44f2.PDF ─────────┬──────────────────────────────────────────────── 2026-04-03 17:06│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年度报告(英文) ─────────┴────────────────────────────────────────────────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年度报告(英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bd53688f-0779-4e51-b73a-e036c4f13974.PDF ─────────┬──────────────────────────────────────────────── 2026-03-27 18:04│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6b1dfeb-3ca8-4fa9-ab92-4f3322afddeb.PDF ─────────┬──────────────────────────────────────────────── 2026-03-27 18:04│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东方精工(0026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3960e49-e007-4c25-acf0-db88c51b4b22.PDF ─────────┬──────────────────────────────────────────────── 2026-03-24 20:31│东方精工(00261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 24日以电子通 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3月 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 7人 ,实际参与表决人数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 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202 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 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5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202 5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f8995bb6-301b-41a1-ba50-88a8656a1f20.PDF ─────────┬──────────────────────────────────────────────── 2026-03-24 20:30│东方精工(002611):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 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 较高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调整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最高额度为 2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决定调整 2026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 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额度事项。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将《关于调整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决定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使用 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将不再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况 基于进一步聚焦主业并推动公司科技转型战略的落地,同时加大投资者回报等考虑,董事会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最高额度为 2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委托理财的方式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 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公司将严 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二、调整后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在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提升净资产收益率,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最高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 (三)委托理财的方式 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 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上述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有效期限 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有资金。 (六)相关授权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上述委托理财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 财额度的议案》。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决定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将不再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的影响。 2、若发生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或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 更,或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形,或其他可能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将可能导 致公司承受一定程度的投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 产品。 2、公司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相关团队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 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将定期对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操作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并形成书面报告向集团管理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汇报。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后续随着公司主业发展以及公司科技转型战略的进一步落地,公司将逐步压缩委托理财额度,进一步将自有资金用于聚焦主 业、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在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开展 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43ab6d81-d113-4a71-8bf6-e19880b24d73.PDF ─────────┬──────────────────────────────────────────────── 2026-03-24 20:30│东方精工(002611):关于终止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终止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78abc2ad-e8b2-4071-ba20-7490397daefe.PDF ─────────┬──────────────────────────────────────────────── 2026-03-24 20:29│东方精工(002611):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 │告 ─────────┴────────────────────────────────────────────────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79daf87a-553e-49df-9a67-abc76a5c1381.PDF ─────────┬──────────────────────────────────────────────── 2026-03-24 20:29│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取消2025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召集2025年度股东会,其中2项议案为:《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取消2025年度 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 案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不将原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 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取消部分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部分临时提案详 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和《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公 告》。 除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决定召集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 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 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包含独立董 √ 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调整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 √ 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调整 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 √ 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和议案7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3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3、议案6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第3至7项议案属 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对上述第3至7项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4月15日8:30-12: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须在2026年4月15 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传真:0755-3688982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邮编:518000 邮箱:ir@vmtdf.com 5、参加会议的股东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 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bea7c406-f819-41ab-aae7-cb3d7fbd5537.PDF ─────────┬──────────────────────────────────────────────── 2026-03-23 20:19│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b0f0618c-4f08-4914-87db-8c2ae86b52dd.PDF ─────────┬──────────────────────────────────────────────── 2026-03-23 20:17│东方精工(002611):关于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历经 15年发展,已成为聚焦智能 装备制造核心主业,根植中国并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产品服务的企业。 公司旗下国内外业务主体有一定规模的国际市场业务,结算货币多为美元或其他主流货币,汇率波动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基于有效规避和管控潜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并利用套期保值增强财务和经营稳健性的 考虑,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远期锁汇等套期工具,在外汇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与此同时,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取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二、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贸易形势的不确定性有所增加,对外汇市场价格波动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旗下国内外业务主体有一定 规模的国际市场业务,结算货币多为美元或其他主流货币,汇率波动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远期锁汇等外汇套期工具,在外汇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管控潜在不确定性风险、提高外汇 资金使用效率,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股东权益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和经营稳健性。 与此同时,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取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概述 (1)交易品种、交易场所、交易工具和交易预计额度 A.外汇套期保值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锁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在授权有效期内,拟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 10亿元人民币(可按实时汇率折合等值外币),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B.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汇率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 合。 在授权有效期内,拟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 1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 (含前述交易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 (2)授权期限 自本事项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实施方式 为保证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顺利开展,提高效率,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衍生品交易。 四、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 1、决策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受到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 响,且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交易决策风险 2.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周期等诸多因素影响,雪球产品持有期间挂钩标的波动较大时,产品估值将会随 之波动,可能产生较大浮亏或浮盈;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在远期汇率走势中,可能出现远期外汇交易汇率锁定价格低于交割当日公 司记账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相关价格指数波动过于剧烈,或在手业务规模过大,可能导致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具有一定 的流动性风险。 3、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 损失。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或 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损失。 五、对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已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日常管理、风控机制等做出规定,规 范业务操作、防控相关风险。 2、公司将谨慎选择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提供咨询服 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研究、论证,最大程度降低操作风险和履约风险。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与合作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 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国内外监管机构的政策变化和相关规定的变更,根据其影响提前做 好套期保值业务调整,避免发生政策风险。 4、公司将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持续加强对经济政策和形势、市场环境变化等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持续加 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5、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风险控制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监督、核查 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施情况,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六、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财务和经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和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 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将根据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衍生品交易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七、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 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其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外币汇率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经营和业绩带来的风险;适度开展衍生 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收益,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取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d095e431-5dbb-44f0-82c9-8ed5dc966111.PDF ─────────┬──────────────────────────────────────────────── 2026-03-23 20:17│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e115e764-4847-41e1-a62d-d56a72b96f3e.PDF ─────────┬──────────────────────────────────────────────── 2026-03-23 20:17│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81309e44-6f20-46a5-b2da-44bbc3201d9c.PDF ─────────┬──────────────────────────────────────────────── 2026-03-23 20:17│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6ff99115-389e-4102-9f73-a1b097c4116f.PDF ─────────┬──────────────────────────────────────────────── 2026-03-23 20:17│东方精工(0026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 │估报... ─────────┴──────────────────────────────────────────────── 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会计师” )2025年度履职情 况,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于 1992年 9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制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01-12室。截至 2025年末 拥有合伙人 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会计师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 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会计师拥有分所数量 23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 华明会计师排名第一。安永华明会计师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 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 安永华明会计师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 民币 23.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会计师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 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 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 永华明会计师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经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4月7日召 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的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会计师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会计 师就服务范围、服务团队构成、审计计划、审计结果、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识别与舞弊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及应对措施、 独立性、审计报告意见等方面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安永华明会计师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安永会计师召开2025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 2025年12月29日,东方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安永会计师召开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沟通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与安永华明会计师进行沟通协商,确定了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时间,与治理层沟通意见以及正 式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审阅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审计程序、审计策略以及重要性水平做了全面了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计划无异议,并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重点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安永会计师召开2025年度审计结果沟通会 2026年3月16日,东方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安永会计师召开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结果的沟通会议。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审计结果、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了沟通汇 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聆听了安永华明会计师的汇报,并就2025年度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在公司年报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在 担任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从获得公司聘任到本年度执行审计业务完毕,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基于对安永华明会计师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 事会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38b7e129-7d37-4f80-ab3b-13a050c62c1c.PDF ─────────┬──────────────────────────────────────────────── 2026-03-23 20:17│东方精工(002611):关于2026年度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避和管控汇率波动 的不确定性风险,增强财务和经营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远期锁汇等套期工具,在外汇市场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 与此同时,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取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交易额度和授权有效期: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及衍生品交易两类业务,相关交易额度与授 权安排如下:(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拟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 10亿元人民币(可按实时汇率折合等值外币),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拟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 1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且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 授权有效期:自本事项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 3、特别风险提示: 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将面临决策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及信用风险、履约风险等,公司已制定金 融衍生品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将持续加强落实风险管理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 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背景和目的 公司旗下国内外业务主体有一定规模的国际市场业务,结算货币多为美元或其他主流货币,汇率波动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基于有效规避和管控潜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并利用套期保值增强财务和经营稳健性的 考虑,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远期锁汇等套期工具,在外汇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与此同时,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取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二)交易品种、交易场所、交易工具和交易预计额度 1.外汇套期保值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锁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在授权有效期内,拟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 10 亿元人民币(可按实时汇率折合等值外币),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汇率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 合。 在授权有效期内,拟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 1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 含前述交易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 (三)授权期限 自本事项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为保证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顺利开展,提高效率,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衍生品交易。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已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衍生品交易额度预 计的议案》。 (二)公司已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衍生品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1、决策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受到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且衍生 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交易决策风险。 2、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周期等诸多因素影响,雪球产品持有期间挂钩标的波动较大时,产品估值将会随 之波动,可能产生较大浮亏或浮盈;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在远期汇率走势中,可能出现远期外汇交易汇率锁定价格低于交割当日公 司记账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3、流动性风险:如相关价格指数波动过于剧烈,或在手业务规模过大,可能导致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具有一定 的流动性风险。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 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或 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日常管理、风控机制等做出规定,规 范业务操作、防控相关风险。 2、公司将谨慎选择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提供咨询服 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研究、论证,最大程度降低操作风险和履约风险。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与合作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 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国内外监管机构的政策变化和相关规定的变更,根据其影响提前做 好套期保值业务调整,避免发生政策风险。 4、公司将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持续加强对经济政策和形势、市场环境变化等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持续加 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5、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风险控制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核 查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施情况,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的风险,提高财务和经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 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将根据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衍生品交易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运作模式、内控机制等进行了必要的询问、了解 和调查后,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 进行的,其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外币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和业绩带来的风险,同时适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收益,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 2、公司已根据有关监管法规,拟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控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和强化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控管理。公司 已累积一定的衍生品交易的业务经验,相关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已充分说明了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相关风险。 3、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等法规、监管指引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进行审慎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把控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事项,并 建议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9e1989ff-89ff-45c8-882d-18eccb605fce.PDF ─────────┬──────────────────────────────────────────────── 2026-03-23 20:17│东方精工(002611):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一、审议程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和股东回报情况, 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基于 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兼具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 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5,259,219.9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为 1,498,026,493.81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509,484,916.85元,截至 202 5年 12月 31日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为 74,159,538.10元。 2025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217,286, 34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432 股后的 1,217,285,9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 158,247,168.04 元(含税)。2025 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5 日。上述现金分红已在 2025年内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在 2025 年已实施完成一季度分红,以及公司于 2025年 11月首次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项目当前处于推进阶段、尚未完 成,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当前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58,247,168.04 注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100,775,313.14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5,965,900.43 500,578,449.68 433,240,237.4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498,026,493.81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4,159,538.10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58,247,168.0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100,775,313.1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53,261,529.18 A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259,022,481.18 购注销总额(元)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46.82% 购注销总额 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比例(C=B/A)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否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注:该金额为在2025年内已实施完毕的2025年第一季度现金分红金额。 (二)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章程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在 2025年已实施一季度分红,以及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项目 当前处于推进阶段、尚未完成等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 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东方精工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上市至今累计分红及股份回购金额超 21亿元。未来公司将在合法合规前 提下,将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适时通过现 金分红等方式回报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和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451a437e-16d4-48ef-8b9c-079c11e387d2.PDF ─────────┬──────────────────────────────────────────────── 2026-03-23 20:17│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871a7f97-6b67-4a95-98d4-94ad4687b4c0.PDF ─────────┬──────────────────────────────────────────────── 2026-03-23 20:17│东方精工(002611):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55f71009-e2d6-495e-a23e-428732b9fec5.PDF ─────────┬──────────────────────────────────────────────── 2026-03-23 20:16│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年度报告 ─────────┴────────────────────────────────────────────────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fbbccf4d-7b48-4ff0-bb74-8934a0a80bbe.PDF ─────────┬──────────────────────────────────────────────── 2026-03-23 20:16│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d0053ceb-ed23-43a3-aede-3838d2eca0d6.PDF ─────────┬──────────────────────────────────────────────── 2026-03-23 20:16│东方精工(00261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东方精工(00261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0fec50e6-a8b8-42cf-9055-e48aecefbeec.PDF ─────────┬──────────────────────────────────────────────── 2026-03-23 20:15│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2785_G06号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c719bb07-aa61-4c14-916a-90cc0dbf14f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东方精工: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8631.PDF ─────────┬──────────────────────────────────────────────── 2026-03-24│东方精工: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4/1225026136.PDF ─────────┬──────────────────────────────────────────────── 2025-10-23│东方精工: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865.PDF ─────────┬──────────────────────────────────────────────── 2025-08-14│东方精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4/1224473000.PDF ─────────┬──────────────────────────────────────────────── 2025-04-26│东方精工: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2212.PDF ─────────┬──────────────────────────────────────────────── 2025-03-18│东方精工: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18/1222822719.PDF ─────────┬──────────────────────────────────────────────── 2024-10-26│东方精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2396.PDF ─────────┬──────────────────────────────────────────────── 2024-07-26│东方精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7-26/1220731119.PDF ─────────┬──────────────────────────────────────────────── 2024-04-26│东方精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996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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