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12 朗姿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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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45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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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6:50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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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6:50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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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7:17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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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16 │朗姿股份(00261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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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16 │朗姿股份(002612):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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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15 │朗姿股份(002612):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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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30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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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08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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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08 │朗姿股份(002612):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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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45│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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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顺义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7,5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
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本次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
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 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0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
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
计)
资产总额 488,914.93 502,586.65
负债总额 200,252.40 210,549.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8,662.52 292,036.89
科目 2024年度(经审计)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1,254.71 37,296.24
利润总额 19,645.80 3,841.24
净利润 19,448.73 3,276.54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及翁洁女士
3、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7,500 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
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
、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8、协议签署日:2025 年 6 月 26 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
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5,276.72 万元(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
申东日、翁洁与邮储银行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f3822b6d-612a-41ac-b597-8f55276ece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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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6:5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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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 30.50亿元(以下除非特别
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24.00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6.50 亿元。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23,865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4.44%
;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四川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
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7,109 万元。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6,000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92%。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 4,000 万元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藏哗叽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哗叽”)为朗姿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提供本次保证担保,该担保不
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额度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 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0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
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科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8,914.93 502,586.65
负债总额 200,252.40 210,549.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8,662.52 292,036.89
科目 2024年度(经审计)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1,254.71 37,296.24
利润总额 19,645.80 3,841.24
净利润 19,448.73 3,276.54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西藏哗叽服饰有限公司、申东日先生
3、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
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6、最高担保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
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
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8、协议签署日:2025 年 6 月 23 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不
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5,276.72 万元(未经审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68,750 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23,865 万元(此处总金额与总
余额的统计为剔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4.44%;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四川米兰柏羽医
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7,109 万
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6,000 万元,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9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西藏哗叽与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申东日与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c4008fdf-d855-44b2-81c4-7c61cdb3fb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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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6:5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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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
华路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
士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本次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
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 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0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
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
计)
资产总额 488,914.93 502,586.65
负债总额 200,252.40 210,549.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8,662.52 292,036.89
科目 2024年度(经审计)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1,254.71 37,296.24
利润总额 19,645.80 3,841.24
净利润 19,448.73 3,276.54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及翁洁女士
3、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路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6,000 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
8、协议签署日:2025 年 6 月 20 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
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
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5,276.72 万元(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
1、申东日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翁洁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556360a0-6c77-4bf8-9d0f-dc32d7fc7f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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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7:17│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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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5年 4月 25日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
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442,445,375股为基数,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0000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176,978,150.00 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比例固定的方式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2,445,37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
FII)以及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0
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1 日;
2. 除权除息日:2025 年 5 月 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42 申东日
2 00*****721 申今花
3 08*****214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4 08*****547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七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5 08*****500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六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管理部
2.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27号大郊亭南街 3号院 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3.咨询联系人:王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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