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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12(朗姿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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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12 朗姿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4 16:27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9-10 16:32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 ├─────────┼──────────────────────────────────────────────┤ │2026-09-04 19:32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户完成的公告 │ ├─────────┼──────────────────────────────────────────────┤ │2026-08-28 16:08 │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8 16:08 │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8 16:07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28 16:06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5 17:29 │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8-25 17:27 │朗姿股份(00261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 ├─────────┼──────────────────────────────────────────────┤ │2026-08-25 17:25 │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 2026-09-14 16:27│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75e37277-0ad2-4ee5-aafa-d045363c231c.PDF ─────────┬──────────────────────────────────────────────── 2026-09-10 16:32│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daa1b422-2ec5-4e80-9432-711ff063e774.PDF ─────────┬──────────────────────────────────────────────── 2026-09-04 19:32│朗姿股份(002612):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户完成的公告 ─────────┴────────────────────────────────────────────────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dea15bee-c8cf-4a20-9a6c-c9ad638c73da.PDF ─────────┬──────────────────────────────────────────────── 2026-08-28 16:08│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a4c865ef-d655-478a-8c20-e4dc2734c9d6.PDF ─────────┬──────────────────────────────────────────────── 2026-08-28 16:08│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9a33b91-4d14-46e0-938f-6050f73c25fa.PDF ─────────┬──────────────────────────────────────────────── 2026-08-28 16:07│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a0b9332-36cf-4623-815a-048e6879bcb9.PDF ─────────┬──────────────────────────────────────────────── 2026-08-28 16:06│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26日以微信、邮件、书面 送达等通知方式发出,经 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年 8月 2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董事 5人,实际出席 5人,董事会秘书王建优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朗 姿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 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的公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本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具体内容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的关联董事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在审议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3053278-c870-4306-a555-72cff4bd7267.PDF ─────────┬──────────────────────────────────────────────── 2026-08-25 17:29│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08910cbe-6230-4a6f-ab89-b51cdb6fdafa.PDF ─────────┬──────────────────────────────────────────────── 2026-08-25 17:27│朗姿股份(00261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 朗姿股份(00261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0269dae5-3af5-46f0-8ea4-94705deb437b.PDF ─────────┬──────────────────────────────────────────────── 2026-08-25 17:25│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7f4821b9-7203-4d54-8fb8-296dbc90813c.PDF ─────────┬──────────────────────────────────────────────── 2026-08-21 16:22│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 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名 大股东及其 (股) 称 一致行动人 申 是 8,510,000 4.02% 1.92% 2025-8-19 2026-8-19 中信证券 东 股份有限 日 公司 合 8,510,000 4.02% 1.92% 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 合计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质押数 占其 公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量(股) 所持 股本比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 例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比例 记合计数 比例 结合计 量(股) 数量 (股) 申东日 211,559,0 47.82 69,940,0 33.06 15.81% 60,130,00 85.97 98,539,3 69.58 98 % 00 % 0 % 23 % 申今花 29,889,10 6.76% 0 0.00% 0.00% 0 0.00% 22,416,8 75.00 0 25 % 上海烜鼎 4,424,500 1.00% 0 0.00% 0.00% 0 0.00% 0 0.00% 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烜 鼎长红七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 金 上海烜鼎 4,424,400 1.00% 0 0.00% 0.00% 0 0.00% 0 0.00% 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烜 鼎长红六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 金 合计 250,297,0 56.57 69,940,0 27.94 15.81% 60,130,00 85.97 120,956, 67.06 98 % 00 % 0 % 148 %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冻结、标记情况。上表中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已质押股份情况”和“未质 押股份情况”中涉及的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申东日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 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且本次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eaa1c3a3-2389-408d-aea2-1fc2b2d47594.PDF ─────────┬──────────────────────────────────────────────── 2026-08-20 17:02│朗姿股份(00261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 朗姿股份(00261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5eeaf34f-1376-468d-be64-1286a7934ce9.PDF ─────────┬──────────────────────────────────────────────── 2026-08-14 19:19│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发布2026年半年度业绩的提示性公告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株式会社阿卡邦(韩国KOSDAQ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13990”,以下 简称“阿卡邦”)于2026年8月14日发布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调整后,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6 年半年度 2025 年半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45,639.65 45,200.47 0.97% 营业利润 8,261.29 3,618.34 128.32% 利润总额 8,272.11 3,876.20 113.41% 净利润 6,620.66 2,877.36 130.10%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资产总额 115,696.35 115,788.19 -0.08% 负债总额 31,485.12 29,388.88 7.13% 所有者权益总额 84,211.23 86,399.31 -2.53% 阿卡邦2026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97%(系汇率影响,按韩元口径同比增长约10%);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源于 :(1)日常经营性业务同比增长约800万元;(2)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增加约3,200万元;系汇率影响,期末权益 较年初减少2.53%。 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阿卡邦2026年半年度报告初步调整的结果,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 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投资者可于韩国DART网站http://dart.fss.or.kr查询详尽的阿卡邦2026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ae0201b7-2d18-42b5-b21c-df53a79d5dd0.PDF ─────────┬──────────────────────────────────────────────── 2026-08-13 15:5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相互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相互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05141471-83ef-4382-a9ef-049f75a79ab2.PDF ─────────┬──────────────────────────────────────────────── 2026-08-07 16:34│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已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5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申东日、申今花、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烜鼎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拟作为持有人参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以及与该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的其 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议案回避表决,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修订稿)》及其摘要 2.0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 法(修订稿)》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朗姿股份 √ 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2026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6年8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8月 14日下午 17时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需要在开会现场交回原件。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优、李书林 联系电话:(010)53518800-8179 传真号码:(010)59297211 电子邮箱: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10002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a228f265-d050-4a97-925f-736ccd745064.PDF ─────────┬──────────────────────────────────────────────── 2026-08-05 16:44│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7268d6b5-0a9a-4075-8054-5cedd044ac62.PDF ─────────┬──────────────────────────────────────────────── 2026-08-05 16:42│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合规性说明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现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做出如下说明: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亦 不存在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修订、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修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 工意见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公司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核心员工的努力和贡献与主营业务经营成 果之间的关联性,引导员工持股激励机制回归公司主营业务在内的价值创造,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综上,董事会认为《朗 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32166379-1f4c-463f-ba0c-05aa43d5b259.PDF ─────────┬──────────────────────────────────────────────── 2026-08-05 16:42│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5501d3a5-3cb4-47e0-9494-ac0b158e0ff4.PDF ─────────┬──────────────────────────────────────────────── 2026-08-05 16:42│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e2e98687-be61-45a9-8210-e2414c6b3cb5.PDF ─────────┬──────────────────────────────────────────────── 2026-08-05 16:42│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 │见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内容符合《指导意 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 则,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 助的计划或安排; 3、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核心员工的努力和贡献与主营业务经营成果之 间的关联性,引导员工持股激励机制回归公司主营业务在内的价值创造,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ff07bbc8-eb25-409b-bcd6-ca69f5cac94f.PDF ─────────┬──────────────────────────────────────────────── 2026-08-05 16:41│朗姿股份(00261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4日以微信、邮件、书面 送达等通知方式发出,经 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年 8月 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董事 5人,实际出席 5人,董事会秘书王建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朗姿股 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共享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6年7月3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拟实施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26-057)。 为保障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核心员工的努力和贡献与主营业务经营成果之间的关联性 ,引导员工持股激励机制回归公司主营业务在内的价值创造,加快布局和推进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2026年 8月 5日,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指标说明“(1)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平均净利润率=考核年度内各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之和/考核年度内各年营业收入之和”调整为“(1)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平 均净利润率=考核年度内各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之和/考核年度内各年营业收入之和”。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朗姿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其他内容及议案不变。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修订稿)》将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通知择日另行发出。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5、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35fce57d-541b-494e-ab6e-41ba37543b08.PDF ─────────┬──────────────────────────────────────────────── 2026-08-03 20:37│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公司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 计划或安排; 3、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fbe4402f-1306-4592-acf1-05cdb8cc184b.PDF ─────────┬──────────────────────────────────────────────── 2026-08-03 20:37│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现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做出如下说明: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亦 不存在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制定、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推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 工意见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认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规定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e5b89eb1-b8e3-4d7e-828b-2244e2bbb5b7.PDF ─────────┬──────────────────────────────────────────────── 2026-08-03 20:37│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0464d165-b030-41f6-8195-f47d55649233.PDF ─────────┬──────────────────────────────────────────────── 2026-08-03 20:37│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9fd11853-1473-4c88-ad81-6f88532df76a.PDF ─────────┬──────────────────────────────────────────────── 2026-08-03 20:36│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29日以微信、邮件、书面 送达等通知方式发出,经 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年 7月 31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 5人,董事会秘书王建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朗姿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为公司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2) 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3)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从 而持续为股东带来回报之目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实施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本议案已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联董事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赵衡先生回避表决,因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联董事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赵衡先生回避表决,因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涉及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董事会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拟定和修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等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 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延长存续期及提前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批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增发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议案; 5、授权董事会签署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 6、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7、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上述授权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完成止。公司关联董事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赵衡先生回避表 决,因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择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5、《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6、《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等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3cda9bd3-e5ab-4b05-a292-aa1f98bffcc6.PDF ─────────┬──────────────────────────────────────────────── 2026-08-03 20:34│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de60755b-701b-4308-b580-0d480f38461c.PDF ─────────┬──────────────────────────────────────────────── 2026-07-30 00:00│朗姿股份(0026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朗姿股份,证券代码:002612)连续 3 个交易日 内(2026 年 7 月 27 日、2026 年 7月 28 日和 2026 年 7月 2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已进行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 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正在筹划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正在筹划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 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2、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3c8ecfe4-608d-425d-934b-a2cb53de977d.PDF ─────────┬──────────────────────────────────────────────── 2026-07-24 18:21│朗姿股份(00261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翁洁) ─────────┴──────────────────────────────────────────────── 朗姿股份(00261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翁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a4b97777-124e-4416-8845-407bfeb38d01.PDF ─────────┬──────────────────────────────────────────────── 2026-07-24 18:21│朗姿股份(00261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申东日) ─────────┴──────────────────────────────────────────────── 朗姿股份(00261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申东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8a2fe249-2e23-4d21-9969-d88177b34744.PDF ─────────┬──────────────────────────────────────────────── 2026-07-24 18:21│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申东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控股股东申东日先生离婚分割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属 于非交易变动,不触 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 控制权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申东日先生,实际控制人仍为申东日、申今花兄妹。本次权益变动后,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为 169,814,365股(含申今花之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 38.38%。 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 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申东日先生《告知函》,获悉其已于 2026年7月23日与翁洁女士解除了婚姻关系,并就公司股份分割等 事宜作出了相关安排。同时,申东日先生和翁洁女士分别出具了《股份减持承诺书》。根据《告知函》,申东日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 公司80,482,7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9%)分割至翁洁女士名下。 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 申东日先生持有公司211,559,0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8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申今花女士持有公司29,889,100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6%;此外,申今花之一致行动人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烜鼎长红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 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烜鼎长红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别持有公司1.00%、1.00%股份。申东日、申今花兄妹及申今花之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6.57%股份。 除申东日、申今花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持股比例高于5%股东。翁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 申东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1,076,365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29.63%;翁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80,482,7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18.19%,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申今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不变。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公司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申东日 211,559,098 47.82 131,076,365 29.63 申今花 29,889,100 6.76 29,889,100 6.76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 4,424,500 1.00 4,424,500 1.00 有限公司-烜鼎长红七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 4,424,400 1.00 4,424,400 1.00 有限公司-烜鼎长红六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申东日、申今花兄妹及 250,297,098 56.57 169,814,365 38.38 申今花之一致行动人 合计 翁洁 0 0 80,482,733 18.1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申东日、申今花兄妹的任职未发生变化,申东日先生任公司董事长,申今花女士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申东日先生及翁洁女士出具《股份减持承诺书》情况 就本次权益变动,申东日先生及翁洁女士分别出具了《股份减持承诺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确认不存在任何分散减持、规避减持承诺及/或规避信息披露规定进行减持套现的主观意图,亦无意通过减少相应减持约 束而获益。 2、申东日先生承诺:自本次权益变动后,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公司股份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则,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与翁洁女士合并计算减持 额度。在本人董事任期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 持。本人与翁洁女士合计的减持总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3个月内减持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的,3个月内减持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本人减持过程中,若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 则对减持比例、方式等有更严格规定的,本人将遵照更严格的规定执行。 3、翁洁女士承诺:自本次权益变动后,本人将参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的标准,减持公司股份时,遵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则,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与申东日先生 合并计算减持额度。在申东日先生董事任期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申东日先生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得减持。本人与申东日先生合计的减持总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3个月内减持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3个月内减持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本 人减持过程中,若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对减持比例、方式等有更严格规定的,本人将遵照更严格的规定执行。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申东日先生,实际控制人仍 为申东日、申今花兄妹。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最新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显示,除申东日、 申今花兄妹及申今花之一致行动人外,最大股东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其持股比例为2.13%。即公司除申东日 、申今花兄妹及申今花之一致行动人外,其余股东对公司的持股较为分散;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申东日、申今花兄妹及申今花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8.38%股份,其中申东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 31,076,365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29.63%,申东日、申今花兄妹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远高于第二大股东翁洁女士(18 .19%)及其余股东; 3、目前,申东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申今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 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次权益变动后,申东日、申今花的任职未发生变化,其对公司经营方针、经营决策、日常运营、重大经营 管理及人事任命等事项仍具有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申东日、申今花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力和对公司的实际控制 地位。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后,申东日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申东日、申今花兄妹依然为公司实际控股人,并能够对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翁洁女士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也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没有实质影响,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申东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翁洁)》。 3、本次股份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申东日先生出具的《告知函》《离婚证》《离婚协议》; 2、申东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承诺书》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翁洁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承诺书》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fd4a06ba-c2f8-49e2-8edc-4b82de64af2d.PDF ─────────┬──────────────────────────────────────────────── 2026-07-14 18:58│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追溯调整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5 年 9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重庆米兰柏羽时光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米兰”)67.50%股权。2025 年 12 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以现 金方式分别收购成都朗悦姿彩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朗悦”)、成都趣搭光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趣搭”) 59.38%、60.00%股权。2026 年 3 月,朗姿医管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导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导恒 ”)50.00%股权。以上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需对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 表、2025 年 1-6 月的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即公司将重庆米兰、成都朗悦、成都趣搭、成都导 恒 2025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3、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4、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500 ~ 9,500 27,761.92 东的净利润(万 比上年同期 -76.59% ~ -65.78% 元) 下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000 ~ 17,000 13,614.33 后的净利润(万 元) -4.51% ~ 24.8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469 ~ 0.2147 0.6275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已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 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1、因处置若羽臣股票确认的投资收益,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减少约 1.76 亿元;2、因若 羽臣剩余股票公允价值下降,本报告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7,126.02 万元;3、公司因被取消 2023 年-2025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2026 年 7月 13 日已足额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约 5,256.45 万元。该事项作为日后调整事项,计入本报告期损益;4 、剔除前述事项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经营性业务产生的净利润同比增长预计 30%至 60%。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女装和医美业 务板块积极拓展市场,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稳步增长;同时,公司依托供应链优化及成本费用精细化管理, 使得综合成本费用率同比下降。 四、风险提示 上述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 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fb9970c-5a5a-4f82-b563-11f54424f191.PDF ─────────┬──────────────────────────────────────────────── 2026-07-06 16:52│朗姿股份(002612):关于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于近日知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 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取消锐合新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根 据该公告附件所列企业名单,公司被取消 2023 年至 2025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朗姿股份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须待税务机关进一步明确,最终以公司的后续披露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备查文件: 《北京市认定机构:关于取消锐合新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98192507-caac-4eb8-bf64-b3e576532df5.PDF ─────────┬──────────────────────────────────────────────── 2026-07-01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境外子公司融资质押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质押融资的 议案》,同意朗姿(韩国)有限公司(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英文名称为 Lancy Korea Co.,Ltd.,注册于韩国,以下简称“朗姿韩 国”)以其在韩亚银行(KEB HANABANK)自有 30亿韩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向韩亚银行融资 3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 1,323.63万元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1,575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80%;其中, 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 司担保余额为 1,990万元。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4,00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质押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增持株式会社阿卡邦(英文名称为 Agabang&Company,韩国KOSDAQ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3990,公司持有其 27.41%的 股份,以下简称“阿卡邦”)资金需要,朗姿韩国向韩亚银行申请 30 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1,323.63 万元)贷款,朗姿韩国以其 在韩亚银行自有 30 亿韩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韩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64,448,260,000元韩币 成立日期:2010年 4月 26日 注册地址:首尔特别市江南区德黑兰路 207 经营范围:业态:批发、零售;品类:贸易、服装 股权结构: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266.69 34,957.21 负债总额 2,922.93 2,734.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343.76 32,222.47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59.04 10.56 净利润 56.95 8.86 朗姿韩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质押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韩国 2、担保方:朗姿韩国 3、债权人:韩亚银行 4、担保方式:以自有 30亿韩元定期存单质押保证 5、担保期限: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6、最高担保本金:30亿韩元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延迟赔偿金及其他附带债务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06月 30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朗姿韩国本次融资以存单质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增持阿卡邦的资金需求,提高对阿卡邦的控制地位和中小投资者对阿卡邦未来发 展的信心。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212,124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1,575万元(此处总金额与总余额 的统计为剔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80%;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 、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990万元。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4,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朗姿韩国与韩亚银行签署的《质押权设定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b64eab04-f86c-487b-9b7b-2034a19eda4e.PDF ─────────┬──────────────────────────────────────────────── 2026-06-26 18:21│朗姿股份(002612):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落地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医美业务的全国布局战略,充分调动管理层和医美业务板 块主要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与企业共享、共担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自 2017年 7月以来先后通过成都姿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 姿衡”)等 11个员工持股平台,与部分管理层和医美板块主要骨干员工共同投资新设或新进医美机构,并由朗姿医管担任上述员工 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6年 6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总 经理助理、医美事业部财务总监兼人力资源总监蒲兵先生因参与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构成的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 “共同投资”)。具体情况如下(以下货币单位“元”均指“人民币元”):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蒲兵先生在过往十二个月内通过以下员工持股平台投资及退出的共同投资累计发生金额 10.8万元。 单位:万元 员工持股平台名称 参与金额 退出金额 成都姿衡 10.8 0 预计自本公告披露日至 2026年 12月底,蒲兵先生还将与朗姿医管共同投资(含投资及退出)合计不超过 100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相关方基本情况 1、蒲兵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医美事业部财务总监兼人力资源总监,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华宇蓉国府商务写字楼17层。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蒲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蒲兵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成都姿衡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公司子公司朗姿医管。因成都姿衡为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故蒲兵先生参与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的投资或交易构成与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姿衡 1、企业名称:成都姿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2MA3F7XMP9M 3、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3日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街道锦绣街8号2层F050号 6、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朗姿医管 7、合伙企业规模、出资情况和出资方式: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普通合伙人 朗姿医管 19.356 2.0624% 货币 有限合伙人 蒲兵 130.88 13.9453% 货币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有限合伙人 李家平 88.7 9.451% 货币 有限合伙人 其他骨干员工 699.5885 74.5413% 货币 合计 938.5245 100% --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理财类咨询、不含期货、证券及相关业务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不含消费储值相关 业务)、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类信息咨询除外)、会议服务、并购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成都姿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成都姿衡不对外募资,无需备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管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员工持股平台是本着平等互利、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的原则,经交易各方协商一 致的结果。各方均以现金形式出资,并按照实际出资额确定各方持有的相应员工持股平台份额,各方均需遵守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 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管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员工持股平台旨在充分调动管理层和医美业务板块主要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 组织活力和竞争力,建立与企业共享、共担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子公司的经营业绩。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管担任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在未来的投资运作过程中 不排除进一步涉及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可能,对于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规范,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平、公正、自愿、诚 信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与关联自 然人共同投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朗姿医管出具的《关于合伙人持有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的确认函》;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d77958a3-ffd8-4cb6-a848-1d8ddfd72c0d.PDF ─────────┬──────────────────────────────────────────────── 2026-06-26 15:51│朗姿股份(00261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4日以微信、邮件、书面 送达等通知方式发出,经 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年 6月 26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 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朗姿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加快落地公司医美业务的全国布局战略,充分调动管理层和医美业务板块主要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与企业共享、共担的 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自 2017年 7 月以来先后通过成都姿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1个员工持股平台,与部分管理层和医美板块主要骨干员工共同投 资新设或新进医美机构,并由朗姿医管担任上述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总经理助理、医美事业部财务总监兼 人力资源总监蒲兵先生因参与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构成的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质押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朗姿(韩国)有限公司(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英文名称为Lancy KoreaCo.,Ltd.,注册于韩国,以下简称“朗姿韩国” )增持株式会社阿卡邦(英文名称为Agabang&Company,韩国KOSDAQ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3990,公司持有其27.41%的股份)资金 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朗姿韩国以其在韩亚银行(KEBHANA BANK)自有30亿韩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向韩亚银行融资30亿韩元(折合人 民币约1,323.63万元)。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093286a9-e81b-4156-a6f2-a8ff0fe6452e.PDF ─────────┬──────────────────────────────────────────────── 2026-06-25 19:04│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 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 效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 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6月 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召开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2026年 6月 10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5日下午 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27号大郊亭南街 3号院 1号楼(朗姿大厦) 16层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申东日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 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 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 211,559,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8159%。根据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5人,代表股份 6,564,098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4836%。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286人,代 表股份 6,564,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836%。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287人,代表股份 218,123,2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2995%。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现场出席 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视频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17,040,8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38%;反对 93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1%;弃权 15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81,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 06%;反对 9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906%;弃权 150,9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8%。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23fecd2-ea93-43e4-8028-fad79f65aca3.PDF ─────────┬──────────────────────────────────────────────── 2026-06-25 19:04│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7人,代表股份 218,123,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9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2人,代表股份211,559,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1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5 人,代表股份 6,564,09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6 人,代表股份 6,564,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5人,代表股份 6,564,09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列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040,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38%;反对9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271%;弃权1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1,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06%;反对 9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906%;弃权 1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98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雷娜、薛岩青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ac5fdee-9243-4da7-81c6-3056caa8d33c.PDF ─────────┬──────────────────────────────────────────────── 2026-06-21 15:37│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将其所持部分股份办理补充 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补充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东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 到期 用途 名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日 称 东及其一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申 是 1,000,000 0.47% 0.23% 是 是 2026-6 2026-9 申万宏 补充 东 -17 -9 源证券 质押 日 有限公 司 合 1,000,000 0.47% 0.23% 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数量 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股)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数量 数量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冻结合计 股份 (股) (股) 记合计数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申东日 211,55 47.82% 77,450, 78,450, 37.08 17.73 62,040,00 79.08 96,629,32 72.5 9,098 000 000 % % 0 % 3 9% 申今花 29,889 6.76% 0 0 0.00% 0.00 0 0.00 22,416,82 75.0 ,100 % % 5 0% 上海烜鼎 4,424, 1.0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资产管理 500 % % % 有限公司 -烜鼎长 红七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上海烜鼎 4,424, 1.0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资产管理 400 % % % 有限公司 -烜鼎长 红六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250,29 56.57% 77,450, 78,450, 31.34 17.73 62,040,00 79.08 119,046,1 69.2 7,098 000 000 % % 0 % 48 7%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冻结、标记情况;上表中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已质押股份情况”和“未质 押股份情况”中涉及的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申东日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 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且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303d5b6-8372-4360-9344-62c356e25765.PDF ─────────┬──────────────────────────────────────────────── 2026-06-21 15:35│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新设主体, 下同)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 31.50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 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31.0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0.50亿元。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0,225万 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1%;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990万元。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4,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下属全资子朗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为朗姿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 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额度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 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一季度报告》“二、股东信息”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0,682.23 536,172.31 负债总额 179,486.23 146,40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196.00 389,766.56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8,899.23 42,623.88 利润总额 135,901.30 -1,666.62 净利润 122,278.82 -1,429.44 朗姿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朗姿医管、申东日先生、翁洁女士 3、债权人:民生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 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 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 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06月 17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不 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 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62.22万元(未经审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210,800 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0,225 万元(此处总金额与总余 额的统计为剔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1%;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 司、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990万元。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4,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朗姿医管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申东日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翁洁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59289cf-8b37-4263-9487-92bdc9e99d21.PDF ─────────┬──────────────────────────────────────────────── 2026-06-17 16:3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6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新设主体,下 同)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 31.50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 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31.0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0.50亿元。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0,225万元 ,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1%;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990 万元。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4,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向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米兰”)为朗姿医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朗姿 医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额度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医管 法定代表人:赵衡 注册资本:57153.41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 3月 8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 12 号 6栋华宇蓉国府 1702-1707号房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市场营销策划;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 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进出口;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0,414.21 273,903.95 负债总额 172,783.22 176,115.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7,630.99 97,788.66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217.85 10,271.15 利润总额 3,584.62 672.76 净利润 3,926.46 157.67 朗姿医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医管 2、担保方:朗姿股份、四川米兰、申东日先生、翁洁女士 3、债权人:兴业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2026.6.16-2029.6.15 6、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10,000万元 7、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 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6月 16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四川米兰为朗姿医管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其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担 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朗姿医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 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 1 月 1日至 2026年 5月 3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62.22万元(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未经审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00,80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0,225万元(此处总金额与总余 额的统计为剔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1%;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 司、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990万元。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4,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四川米兰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申东日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翁洁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0fd30a2-4427-4fdf-8913-29aa938a9719.PDF ─────────┬──────────────────────────────────────────────── 2026-06-12 17:05│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向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以下简称“友利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分别申请流动资金借 款人民币 3,000万元和 3,213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 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一季度报告》“二、股东信息”。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0,682.23 536,172.31 负债总额 179,486.23 146,40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196.00 389,766.56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8,899.23 42,623.88 利润总额 135,901.30 -1,666.62 净利润 122,278.82 -1,429.44 朗姿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为向友利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 3、债权人:友利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最高担保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 实现主债权、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执行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6月 11日 (二)为向邮储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 3、债权人:邮储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3,213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 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 、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6月 11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62.22万元(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 1、申东日与友利银行签署的《个人保证合同》; 2、申东日与邮储银行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311db86-c4a3-4beb-b5d5-1ae9639175ab.PDF ─────────┬──────────────────────────────────────────────── 2026-06-10 00:00│朗姿股份(00261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强化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制度,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一企业与管理人员之间的价值目标和追求, 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助理等,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 情况; (五)薪酬收入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和谐。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初步确定薪酬水平和具体构成,形成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 董事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在对董 事个人进行考核、评价或决定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所有经批准的薪酬方案应按监管要求予以披露。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或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主要与职位价值、承担责任、风险、能力要求和市场薪资行情挂钩。绩效薪酬主要根据基本薪酬标准、公司的经济效益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围绕公司经营完成岗位工作目标的效率和质量决定,并与经营业绩指标挂钩。绩效薪酬考核指标是复合 的,主要包括:主营业务增长情况、分管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上级满意度情况。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 和可持续发展需求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及实施。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独立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津贴标准依据股东会决议执行,除此以外不再另行 发放薪酬。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 及执行。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第十条 公司可结合行业特征、 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 第十一条 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在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对 按照上述标准得出的结果进行一定调整,并以通过后的金额为准。可能的变化包括: (一)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二)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三)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影响年薪方案实施的基础; (四)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的重大变化。 第四章 绩效考核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 经营年度开始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同相关 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考核指标。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等相关 部门在数据提供和岗位职责确定等方面应大力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明确工作计划和目标,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向总经理报 告。 第十四条 在年度经营过程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批准工作计划和目标的调整。 第十五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考核操作,形成绩效考核评估意见。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书面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报告;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四)董事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第十七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职务任命、续聘挂钩,董事会可依据考核结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不予发放津贴或进行薪酬扣减,已发放的公司有权追 索: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行政处罚、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或失职、渎职,以致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实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 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第二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除按本制度领取薪酬外,可按公司规定领取节日补贴、通讯费补助、出差补助等正常员工福利,公司规定以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须报 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新颁布的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定产生差异,按照国家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9e6a12e-710f-4aa0-9150-0dc2ab67ddc9.PDF ─────────┬──────────────────────────────────────────────── 2026-06-10 00:00│朗姿股份(00261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8日以微信、邮件、书面 送达等通知方式发出,经 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年 6月 9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 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朗姿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票数: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aa70f672-d26d-4651-bf3f-5c0b39cb1fe6.PDF ─────────┬──────────────────────────────────────────────── 2026-06-10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已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5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2026年6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6年6月10日公 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6月 16日下午 17时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需要在开会现场交回原件。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优、李书林 联系电话:(010)53518800-8179 传真号码:(010)59297211 电子邮箱: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10002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5ea31a6-f77c-43db-811d-9a0903dc5e14.PDF ─────────┬──────────────────────────────────────────────── 2026-06-10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 华路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额度贷款 1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担 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 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0,682.23 536,172.31 负债总额 179,486.23 146,40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196.00 389,766.56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8,899.23 42,623.88 利润总额 135,901.30 -1,666.62 净利润 122,278.82 -1,429.44 朗姿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 3、债权人:广发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6月 9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62.22万元(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 申东日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77e048a-8605-4601-bbde-32e7ca0b0654.PDF ─────────┬──────────────────────────────────────────────── 2026-06-04 16:01│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同意境外控股子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株式会社阿卡邦(英文名称为Agabang&Company,韩国KOSDAQ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3 990,以下简称“阿卡邦”)拟以其自有资金不超过10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4,500万元)回购部分已在韩国公开发行的阿卡邦股票 并注销,本次阿卡邦回购股票并注销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阿卡邦的控制地位和中小投资者对阿卡邦未来发展的信心。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同意境外控股子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13)。 截至2026年6月4日,阿卡邦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6月4日,阿卡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19,451股,最 高 成 交 价 为5,150 韩元 / 股( 约人民币22.90元/股) ,最 低 成 交 价 为4,580 韩元 / 股(约人民币 20.36 元/股) , 成 交 总金 额 为 9,999,998,102.00 韩元(不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约44,458,267.47元),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4 日。 二、本次回购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阿卡邦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导致阿卡邦的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地的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阿卡邦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阿卡邦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阿卡邦已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授权阿卡邦管理层根据韩国法律法规及当地上市监管要求及 时办理注销手续,并根据上市地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cc38bf78-8d98-4949-8465-691844972e67.PDF ─────────┬──────────────────────────────────────────────── 2026-05-18 20:47│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6年 5月 15日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自 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42,445,375 股为基数,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00000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530,934,450.00 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比例固定的方式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2,445,37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 QFII)以及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40 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5 日; 2.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5 月 2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42 申东日 2 00*****721 申今花 3 08*****214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4 08*****547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七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5 08*****500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六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管理部 2.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27 号大郊亭南街 3号院 1号楼(朗姿大厦)18 层证券管理部。 3.咨询联系人:王建优 4.咨询电话:(010)53518800-8179 5. 传真号码:(010)59297211 6. 电子邮件: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七、备查文件 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40161b8-af0e-4786-b63e-02458c873ee7.PDF ─────────┬──────────────────────────────────────────────── 2026-05-18 17:15│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顺义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6,787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 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0,682.23 536,172.31 负债总额 179,486.23 146,40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196.00 389,766.56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8,899.23 42,623.88 利润总额 135,901.30 -1,666.62 净利润 122,278.82 -1,429.44 朗姿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 3、债权人:邮储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6,787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 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 、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5月 18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26.71万元(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 申东日与邮储银行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685d03c-8d12-4563-920c-1a14f26b5400.PDF ─────────┬──────────────────────────────────────────────── 2026-05-15 18:19│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2 人,代表股份 216,532,9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4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211,610,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2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0人,代表股份 4,92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4,97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5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0人,代表股份 4,922,1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列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25,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9%;反对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97%;弃权1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23,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9%;反对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97%;弃权19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朱友干先生和陈丽京女士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269,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2%;反对 2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34%;弃权 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83%;反对2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2%;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34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7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9%;反对 2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36%;弃权 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25%;反对2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44%;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73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1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2%;反对2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029%;弃权1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062%;反对 2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94%;弃权 1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914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54,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2%;反对 3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33%;弃权 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9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903%;反对 3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66%;弃权 6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732%。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60,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82%;反对 2,4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116%;弃权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945%;反对 2,4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926%;弃权 6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2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8.01选举申东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4,899,9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0,8 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678%。 (2)表决结果:通过。 8.02 选举申今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4,898,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39,0 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316%。 (2)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9.01 选举陈丽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5,140,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81,1 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9989%。 (2)表决结果:通过。 9.02 选举王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5,071,7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12,6 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6221%。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雷娜、薛岩青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741da8a-acd2-4464-98a2-e0c42ea52d8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9│朗姿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23870.PDF ─────────┬──────────────────────────────────────────────── 2026-04-29│朗姿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395.PDF ─────────┬──────────────────────────────────────────────── 2026-04-25│朗姿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6030.PDF ─────────┬──────────────────────────────────────────────── 2025-10-30│朗姿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1804.PDF ─────────┬──────────────────────────────────────────────── 2025-08-29│朗姿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402.pdf ─────────┬──────────────────────────────────────────────── 2025-04-29│朗姿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089.PDF ─────────┬──────────────────────────────────────────────── 2025-04-03│朗姿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3/1222990298.PDF ─────────┬──────────────────────────────────────────────── 2025-04-03│朗姿股份: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3/1222990282.PDF ─────────┬──────────────────────────────────────────────── 2024-10-26│朗姿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1423.PDF ─────────┬──────────────────────────────────────────────── 2024-08-29│朗姿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3916.PDF ─────────┬──────────────────────────────────────────────── 2024-04-30│朗姿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017.PDF ─────────┬──────────────────────────────────────────────── 2024-04-30│朗姿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981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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