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12 朗姿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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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58 │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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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52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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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境外子公司融资质押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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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1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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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51 │朗姿股份(00261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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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4 │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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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4 │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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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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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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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0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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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58│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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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追溯调整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5 年 9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重庆米兰柏羽时光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米兰”)67.50%股权。2025 年 12 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以现
金方式分别收购成都朗悦姿彩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朗悦”)、成都趣搭光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趣搭”)
59.38%、60.00%股权。2026 年 3 月,朗姿医管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导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导恒
”)50.00%股权。以上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需对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
表、2025 年 1-6 月的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即公司将重庆米兰、成都朗悦、成都趣搭、成都导
恒 2025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3、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4、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500 ~ 9,500 27,761.92
东的净利润(万 比上年同期 -76.59% ~ -65.78%
元) 下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000 ~ 17,000 13,614.33
后的净利润(万
元) -4.51% ~ 24.8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469 ~ 0.2147 0.6275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已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
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1、因处置若羽臣股票确认的投资收益,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减少约 1.76 亿元;2、因若
羽臣剩余股票公允价值下降,本报告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7,126.02 万元;3、公司因被取消 2023 年-2025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2026 年 7月 13 日已足额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约 5,256.45 万元。该事项作为日后调整事项,计入本报告期损益;4
、剔除前述事项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经营性业务产生的净利润同比增长预计 30%至 60%。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女装和医美业
务板块积极拓展市场,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稳步增长;同时,公司依托供应链优化及成本费用精细化管理,
使得综合成本费用率同比下降。
四、风险提示
上述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
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fb9970c-5a5a-4f82-b563-11f54424f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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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52│朗姿股份(002612):关于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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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于近日知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
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取消锐合新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根
据该公告附件所列企业名单,公司被取消 2023 年至 2025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朗姿股份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须待税务机关进一步明确,最终以公司的后续披露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备查文件:
《北京市认定机构:关于取消锐合新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98192507-caac-4eb8-bf64-b3e576532d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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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境外子公司融资质押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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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质押融资的
议案》,同意朗姿(韩国)有限公司(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英文名称为 Lancy Korea Co.,Ltd.,注册于韩国,以下简称“朗姿韩
国”)以其在韩亚银行(KEB HANABANK)自有 30亿韩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向韩亚银行融资 3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 1,323.63万元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1,575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80%;其中,
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
司担保余额为 1,990万元。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4,00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质押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增持株式会社阿卡邦(英文名称为 Agabang&Company,韩国KOSDAQ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3990,公司持有其 27.41%的
股份,以下简称“阿卡邦”)资金需要,朗姿韩国向韩亚银行申请 30 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1,323.63 万元)贷款,朗姿韩国以其
在韩亚银行自有 30 亿韩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韩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64,448,260,000元韩币
成立日期:2010年 4月 26日
注册地址:首尔特别市江南区德黑兰路 207
经营范围:业态:批发、零售;品类:贸易、服装
股权结构: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266.69 34,957.21
负债总额 2,922.93 2,734.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343.76 32,222.47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59.04 10.56
净利润 56.95 8.86
朗姿韩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质押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韩国
2、担保方:朗姿韩国
3、债权人:韩亚银行
4、担保方式:以自有 30亿韩元定期存单质押保证
5、担保期限: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6、最高担保本金:30亿韩元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延迟赔偿金及其他附带债务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06月 30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朗姿韩国本次融资以存单质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增持阿卡邦的资金需求,提高对阿卡邦的控制地位和中小投资者对阿卡邦未来发
展的信心。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212,124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1,575万元(此处总金额与总余额
的统计为剔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80%;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
、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990万元。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4,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朗姿韩国与韩亚银行签署的《质押权设定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b64eab04-f86c-487b-9b7b-2034a19eda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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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1│朗姿股份(002612):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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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落地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医美业务的全国布局战略,充分调动管理层和医美业务板
块主要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与企业共享、共担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自 2017年 7月以来先后通过成都姿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
姿衡”)等 11个员工持股平台,与部分管理层和医美板块主要骨干员工共同投资新设或新进医美机构,并由朗姿医管担任上述员工
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6年 6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总
经理助理、医美事业部财务总监兼人力资源总监蒲兵先生因参与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构成的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
“共同投资”)。具体情况如下(以下货币单位“元”均指“人民币元”):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蒲兵先生在过往十二个月内通过以下员工持股平台投资及退出的共同投资累计发生金额 10.8万元。
单位:万元
员工持股平台名称 参与金额 退出金额
成都姿衡 10.8 0
预计自本公告披露日至 2026年 12月底,蒲兵先生还将与朗姿医管共同投资(含投资及退出)合计不超过 100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相关方基本情况
1、蒲兵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医美事业部财务总监兼人力资源总监,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华宇蓉国府商务写字楼17层。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蒲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蒲兵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成都姿衡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公司子公司朗姿医管。因成都姿衡为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故蒲兵先生参与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的投资或交易构成与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姿衡
1、企业名称:成都姿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2MA3F7XMP9M
3、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3日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街道锦绣街8号2层F050号
6、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朗姿医管
7、合伙企业规模、出资情况和出资方式: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普通合伙人 朗姿医管 19.356 2.0624% 货币
有限合伙人 蒲兵 130.88 13.9453% 货币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有限合伙人 李家平 88.7 9.451% 货币
有限合伙人 其他骨干员工 699.5885 74.5413% 货币
合计 938.5245 100% --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理财类咨询、不含期货、证券及相关业务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不含消费储值相关
业务)、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类信息咨询除外)、会议服务、并购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成都姿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成都姿衡不对外募资,无需备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管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员工持股平台是本着平等互利、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的原则,经交易各方协商一
致的结果。各方均以现金形式出资,并按照实际出资额确定各方持有的相应员工持股平台份额,各方均需遵守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
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管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员工持股平台旨在充分调动管理层和医美业务板块主要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
组织活力和竞争力,建立与企业共享、共担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子公司的经营业绩。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管担任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在未来的投资运作过程中
不排除进一步涉及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可能,对于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规范,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平、公正、自愿、诚
信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与关联自
然人共同投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朗姿医管出具的《关于合伙人持有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的确认函》;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d77958a3-ffd8-4cb6-a848-1d8ddfd72c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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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51│朗姿股份(00261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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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4日以微信、邮件、书面
送达等通知方式发出,经 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年 6月 26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 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朗姿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加快落地公司医美业务的全国布局战略,充分调动管理层和医美业务板块主要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与企业共享、共担的
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自 2017年 7
月以来先后通过成都姿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1个员工持股平台,与部分管理层和医美板块主要骨干员工共同投
资新设或新进医美机构,并由朗姿医管担任上述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总经理助理、医美事业部财务总监兼
人力资源总监蒲兵先生因参与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构成的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质押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朗姿(韩国)有限公司(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英文名称为Lancy KoreaCo.,Ltd.,注册于韩国,以下简称“朗姿韩国”
)增持株式会社阿卡邦(英文名称为Agabang&Company,韩国KOSDAQ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3990,公司持有其27.41%的股份)资金
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朗姿韩国以其在韩亚银行(KEBHANA BANK)自有30亿韩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向韩亚银行融资30亿韩元(折合人
民币约1,323.63万元)。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093286a9-e81b-4156-a6f2-a8ff0fe645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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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4│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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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
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
效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
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6月 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召开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2026年 6月 10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5日下午 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27号大郊亭南街 3号院 1号楼(朗姿大厦)
16层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申东日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
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
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 211,559,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8159%。根据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5人,代表股份 6,564,098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4836%。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286人,代
表股份 6,564,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836%。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287人,代表股份 218,123,2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2995%。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现场出席
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视频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17,040,8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38%;反对 93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1%;弃权 15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81,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
06%;反对 9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906%;弃权 150,9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8%。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23fecd2-ea93-43e4-8028-fad79f65ac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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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4│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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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7人,代表股份 218,123,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9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2人,代表股份211,559,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1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5 人,代表股份 6,564,09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6 人,代表股份 6,564,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5人,代表股份 6,564,09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列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040,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38%;反对9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271%;弃权1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1,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06%;反对 9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906%;弃权 1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98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雷娜、薛岩青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ac5fdee-9243-4da7-81c6-3056caa8d3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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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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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将其所持部分股份办理补充
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补充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东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 到期 用途
名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日
称 东及其一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申 是 1,000,000 0.47% 0.23% 是 是 2026-6 2026-9 申万宏 补充
东 -17 -9 源证券 质押
日 有限公
司
合 1,000,000 0.47% 0.23%
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数量 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股)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数量 数量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冻结合计 股份
(股) (股) 记合计数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申东日 211,55 47.82% 77,450, 78,450, 37.08 17.73 62,040,00 79.08 96,629,32 72.5
9,098 000 000 % % 0 % 3 9%
申今花 29,889 6.76% 0 0 0.00% 0.00 0 0.00 22,416,82 75.0
,100 % % 5 0%
上海烜鼎 4,424, 1.0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资产管理 500 % % %
有限公司
-烜鼎长
红七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上海烜鼎 4,424, 1.0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资产管理 400 % % %
有限公司
-烜鼎长
红六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250,29 56.57% 77,450, 78,450, 31.34 17.73 62,040,00 79.08 119,046,1 69.2
7,098 000 000 % % 0 % 48 7%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冻结、标记情况;上表中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已质押股份情况”和“未质
押股份情况”中涉及的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申东日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
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且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303d5b6-8372-4360-9344-62c356e25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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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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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新设主体,
下同)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 31.50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
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31.0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0.50亿元。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0,225万
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1%;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990万元。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4,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下属全资子朗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为朗姿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
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额度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
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一季度报告》“二、股东信息”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0,682.23 536,172.31
负债总额 179,486.23 146,40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196.00 389,766.56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8,899.23 42,623.88
利润总额 135,901.30 -1,666.62
净利润 122,278.82 -1,429.44
朗姿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朗姿医管、申东日先生、翁洁女士
3、债权人:民生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
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
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
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06月 17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不
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
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62.22万元(未经审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210,800 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0,225 万元(此处总金额与总余
额的统计为剔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1%;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
司、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990万元。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4,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朗姿医管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申东日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翁洁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59289cf-8b37-4263-9487-92bdc9e99d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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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3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6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新设主体,下
同)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 31.50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
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31.0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0.50亿元。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0,225万元
,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1%;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990 万元。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4,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向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米兰”)为朗姿医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朗姿
医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额度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医管
法定代表人:赵衡
注册资本:57153.41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 3月 8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 12 号 6栋华宇蓉国府 1702-1707号房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市场营销策划;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
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进出口;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0,414.21 273,903.95
负债总额 172,783.22 176,115.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7,630.99 97,788.66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217.85 10,271.15
利润总额 3,584.62 672.76
净利润 3,926.46 157.67
朗姿医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医管
2、担保方:朗姿股份、四川米兰、申东日先生、翁洁女士
3、债权人:兴业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2026.6.16-2029.6.15
6、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10,000万元
7、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
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6月 16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四川米兰为朗姿医管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其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担
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朗姿医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
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 1 月 1日至 2026年 5月 3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62.22万元(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未经审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00,80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0,225万元(此处总金额与总余
额的统计为剔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1%;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
司、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990万元。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4,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四川米兰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申东日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翁洁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0fd30a2-4427-4fdf-8913-29aa938a9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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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5│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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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向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以下简称“友利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分别申请流动资金借
款人民币 3,000万元和 3,213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
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一季度报告》“二、股东信息”。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0,682.23 536,172.31
负债总额 179,486.23 146,40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196.00 389,766.56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8,899.23 42,623.88
利润总额 135,901.30 -1,666.62
净利润 122,278.82 -1,429.44
朗姿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为向友利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
3、债权人:友利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最高担保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
实现主债权、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执行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6月 11日
(二)为向邮储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
3、债权人:邮储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3,213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
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
、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6月 11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62.22万元(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
1、申东日与友利银行签署的《个人保证合同》;
2、申东日与邮储银行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311db86-c4a3-4beb-b5d5-1ae9639175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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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朗姿股份(00261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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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强化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制度,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一企业与管理人员之间的价值目标和追求,
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助理等,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
情况;
(五)薪酬收入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和谐。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初步确定薪酬水平和具体构成,形成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
董事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在对董
事个人进行考核、评价或决定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所有经批准的薪酬方案应按监管要求予以披露。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或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主要与职位价值、承担责任、风险、能力要求和市场薪资行情挂钩。绩效薪酬主要根据基本薪酬标准、公司的经济效益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围绕公司经营完成岗位工作目标的效率和质量决定,并与经营业绩指标挂钩。绩效薪酬考核指标是复合
的,主要包括:主营业务增长情况、分管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上级满意度情况。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
和可持续发展需求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及实施。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独立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津贴标准依据股东会决议执行,除此以外不再另行
发放薪酬。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
及执行。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第十条 公司可结合行业特征、
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
第十一条 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在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对
按照上述标准得出的结果进行一定调整,并以通过后的金额为准。可能的变化包括:
(一)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二)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三)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影响年薪方案实施的基础;
(四)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的重大变化。
第四章 绩效考核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 经营年度开始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同相关
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考核指标。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等相关
部门在数据提供和岗位职责确定等方面应大力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明确工作计划和目标,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向总经理报
告。
第十四条 在年度经营过程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批准工作计划和目标的调整。
第十五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考核操作,形成绩效考核评估意见。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书面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报告;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四)董事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第十七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职务任命、续聘挂钩,董事会可依据考核结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不予发放津贴或进行薪酬扣减,已发放的公司有权追
索: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行政处罚、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或失职、渎职,以致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实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
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第二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除按本制度领取薪酬外,可按公司规定领取节日补贴、通讯费补助、出差补助等正常员工福利,公司规定以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须报
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新颁布的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定产生差异,按照国家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9e6a12e-710f-4aa0-9150-0dc2ab67dd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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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朗姿股份(00261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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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8日以微信、邮件、书面
送达等通知方式发出,经 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年 6月 9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 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朗姿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票数: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aa70f672-d26d-4651-bf3f-5c0b39cb1f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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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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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已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5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2026年6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6年6月10日公
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6月 16日下午 17时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需要在开会现场交回原件。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优、李书林
联系电话:(010)53518800-8179
传真号码:(010)59297211
电子邮箱: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10002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5ea31a6-f77c-43db-811d-9a0903dc5e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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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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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
华路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额度贷款 1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担
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
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0,682.23 536,172.31
负债总额 179,486.23 146,40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196.00 389,766.56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8,899.23 42,623.88
利润总额 135,901.30 -1,666.62
净利润 122,278.82 -1,429.44
朗姿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
3、债权人:广发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6月 9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62.22万元(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
申东日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77e048a-8605-4601-bbde-32e7ca0b0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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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01│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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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同意境外控股子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株式会社阿卡邦(英文名称为Agabang&Company,韩国KOSDAQ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3
990,以下简称“阿卡邦”)拟以其自有资金不超过10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4,500万元)回购部分已在韩国公开发行的阿卡邦股票
并注销,本次阿卡邦回购股票并注销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阿卡邦的控制地位和中小投资者对阿卡邦未来发展的信心。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同意境外控股子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13)。
截至2026年6月4日,阿卡邦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6月4日,阿卡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19,451股,最 高 成 交 价 为5,150 韩元 / 股(
约人民币22.90元/股) ,最 低 成 交 价 为4,580 韩元 / 股(约人民币 20.36 元/股) , 成 交 总金 额 为 9,999,998,102.00
韩元(不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约44,458,267.47元),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4
日。
二、本次回购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阿卡邦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导致阿卡邦的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地的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阿卡邦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阿卡邦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阿卡邦已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授权阿卡邦管理层根据韩国法律法规及当地上市监管要求及
时办理注销手续,并根据上市地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cc38bf78-8d98-4949-8465-691844972e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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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47│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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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6年 5月 15日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自
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42,445,375 股为基数,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00000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530,934,450.00 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比例固定的方式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2,445,37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
QFII)以及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40
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5 日;
2.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5 月 2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42 申东日
2 00*****721 申今花
3 08*****214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4 08*****547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七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5 08*****500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六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管理部
2.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27 号大郊亭南街 3号院 1号楼(朗姿大厦)18 层证券管理部。
3.咨询联系人:王建优
4.咨询电话:(010)53518800-8179
5. 传真号码:(010)59297211
6. 电子邮件: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七、备查文件
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40161b8-af0e-4786-b63e-02458c873e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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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5│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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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顺义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6,787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
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0,682.23 536,172.31
负债总额 179,486.23 146,40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196.00 389,766.56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8,899.23 42,623.88
利润总额 135,901.30 -1,666.62
净利润 122,278.82 -1,429.44
朗姿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
3、债权人:邮储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6,787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
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
、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5月 18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26.71万元(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
申东日与邮储银行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685d03c-8d12-4563-920c-1a14f26b54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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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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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2 人,代表股份 216,532,9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4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211,610,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2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0人,代表股份 4,92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4,97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5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0人,代表股份 4,922,1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列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25,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9%;反对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97%;弃权1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23,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9%;反对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97%;弃权19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朱友干先生和陈丽京女士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269,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2%;反对 2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34%;弃权 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83%;反对2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2%;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34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7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9%;反对 2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36%;弃权 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25%;反对2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44%;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73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1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2%;反对2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029%;弃权1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062%;反对 2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94%;弃权 1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914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54,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2%;反对 3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33%;弃权 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9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903%;反对 3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66%;弃权 6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732%。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60,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82%;反对 2,4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116%;弃权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945%;反对 2,4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926%;弃权 6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2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8.01选举申东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4,899,9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0,8
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678%。
(2)表决结果:通过。
8.02 选举申今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4,898,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39,0
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316%。
(2)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9.01 选举陈丽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5,140,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81,1
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9989%。
(2)表决结果:通过。
9.02 选举王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5,071,7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12,6
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6221%。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雷娜、薛岩青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741da8a-acd2-4464-98a2-e0c42ea52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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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朗姿股份(002612):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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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90be0ee-1f3b-4ebe-a5f8-7fadaa6dd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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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7│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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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概述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8日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开立的专用证券账
户(账户名称: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2014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2016年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出售的朗姿股份股票,累计买入股票94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3%,成交金额为28,109.86万元,成交均价为29.84元
/股,已经完成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84个月。自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
有人所获初始份额(不含预留份额)对应标的股票,设置三个解锁期,分别为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算满18个月、42个月、6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二、提前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自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以来,截至2025年末,根据考核结果,应获得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持有人持股数量累计合计25
2万股。鉴于当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以及股价实际情况与制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时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更好地维护公
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同意,决定提前终止实施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
三、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后续安排
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同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朗姿股份股票合计942万股拟留备用于公司未来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四、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实施的审议程序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议案》。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提前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议案》。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提前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本事项已取得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提前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提前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研究推出合适的员工激励方式,以完善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6002541-f499-4e44-9f4b-a3fd455db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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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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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电话、微信、口头
等通知方式发出,经 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 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朗姿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申东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申东日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5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陈丽京女士、王庆先生、赵衡先生;其中独立董事陈丽京女士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王庆先生、陈丽京女士、申东日先生;其中独立董事王庆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王庆先生、陈丽京女士、申今花女士;其中独立董事王庆先生为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 述 人 员 个 人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25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申今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根据总经理申今花女士的提名,聘任常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侯立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朱杨柳先生、蒲兵先生、
马剑华先生、王闯先生、于飞先生和杨岚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根据董事长申东日先生和总经理申今花女士的提名,聘任王建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如下:
邮箱: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传真:(010)59297211
办公电话:(010)53518800-8179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并通过。
以上人员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书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李书林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如下:
邮箱: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传真:(010)59297211
办公电话:(010)53518800-8179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提前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以及股价实际情况,同意提前终止实
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朗姿股份股票合计 942 万股留备用于公司未来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本议案已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b2c0dbc-37dc-4fac-a087-b1d07dba84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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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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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
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
供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
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0,682.23 536,172.31
负债总额 179,486.23 146,40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196.00 389,766.56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8,899.23 42,623.88
利润总额 135,901.30 -1,666.62
净利润 122,278.82 -1,429.44
朗姿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及翁洁女士
3、债权人:北京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担保物保管/维护/维修的费
用、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
其他合理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4月 28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
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38.28万元(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
1、申东日与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翁洁与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6ee9a27-af20-483a-b142-0f8a4f2772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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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6│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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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974920-ec7d-4049-891a-1a4e0fd96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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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6│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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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专人送达、微信
等通知方式发出,经 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年 4月 28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 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朗姿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6 年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并通过
。
《2026年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7e318a-579c-4f56-ba7e-c2cdb8090c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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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42│朗姿股份(002612):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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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25ca198-2c44-4151-a894-ef129b15f1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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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5│朗姿股份(0026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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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bc277ca-be29-4a95-ae3b-41c358e725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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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5│朗姿股份(00261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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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长江(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兰更
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24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2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95b0966-89c5-4e43-b335-2cf5510849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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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5│朗姿股份(002612):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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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投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购买单个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一年。本投资额度自获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
可以滚动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
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
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及额度有效期
本投资额度自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购买单个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的
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委托理财额度。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
6、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均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次委
托理财计划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委托理财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对购买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将进行低风险的投资控制,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
析和研究,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证券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证券管理部和财务部
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
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
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持增值”的原则,是在确保公
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及子公司在自有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下,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58390bb-ce60-4ca0-8d48-45be567731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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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5│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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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a06e093-651c-4557-9a35-e85beefbd5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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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5│朗姿股份(002612):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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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2026年度新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
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意见为准)
。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各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各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审批情况确定最终授信的金融机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各公
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以签订协议为准)。
公司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各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
相关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455ce56-5582-41be-8878-d82b67368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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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5│朗姿股份(002612):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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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a00811c-afdd-48df-9fa3-b72d430454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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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5│朗姿股份(002612):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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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7bc92e9-eede-40c6-a0af-6a5c2914e6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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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4│朗姿股份(00261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友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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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友干)。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0748e56-54f6-4708-b485-a3d2a5fad3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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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4│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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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已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 2026 √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
案》
累积投票提 提案 8.00、9.00 均为等额提案
案
8.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候选人的议案》 (2)人
8.01 选举申东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02 选举申今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应选人数
选人的议案》 (2)人
9.01 选举陈丽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02 选举王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以上议案中第3、4、5、6、7、8、9项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其中,《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8、9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6年4月25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 17时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需要在开会现场交回原件。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优、李书林
联系电话:(010)53518800-8179
传真号码:(010)59297211
电子邮箱: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10002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c34830d-f96c-4322-802a-b97467794c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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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4│朗姿股份(00261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丽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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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丽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7b9e69c-7493-4029-98d0-62141baf48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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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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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年度年
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
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00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2025 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00.00 万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00.00万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00.00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 年 4月 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经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年度关于收购武汉五洲、武汉韩辰、郑州集美、北京丽都、湖南雅美、重庆时光控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人员担任。
(三)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立信根据公司 2025年度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方案与时间安排
,包括初步业务活动、审计计划及风险评估、进一步审计程序(预审及年审阶段)以及完成阶段,在审计工作的关键节点与审计委员
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汇报,围绕结构化主体合并范围的确定、收入确认、存货减值、预期信用损失评估、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
、商誉减值评估等重点审计事项展开工作,持续保持境内外审计师沟通合作,并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在审计项目中,立信审计项目采用逐级复核制度,由项目组内经验较丰富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审计工作底稿
经过比编制人员更有经验的其他项目组成员的复核,项目合伙人对项目的总体质量复核。项目组还引入信息技术审计团队及税务、估
值、金融风险管理等领域的立信专家提供必要的参与。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同时,立信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就公司的所有重大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
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9107b1b-1557-4b07-a206-95d4a6d925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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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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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
换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含 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2名。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丽京女士、王庆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股东
会选举通过的董事将与职工代表董事赵衡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4f71559-4539-494b-9739-f17c2fcfbf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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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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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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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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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1a6b759-f086-4418-baf5-c9f3380728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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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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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aea634d-f7e1-4dda-8660-cbd48787ea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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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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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同意选举赵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
人简历附后)。赵衡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4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fa9cb60-12e8-4571-81a7-ae06c93355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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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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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独立董事朱友干、陈丽京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的
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职务,也未在公司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关
联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c62efc1-0e43-426f-ad3e-18ca43fcf9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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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陈丽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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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陈丽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f4471ef-a5e0-4ae8-add8-704926f838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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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丽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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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丽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fc39113-22b9-4ed3-bfa2-a501a4b76a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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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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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ad064c1-50fb-4073-b58a-8c9ae313f1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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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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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庆)。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c441bbd-05b7-4a97-80b7-9ce9953dfe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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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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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
2026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9,285,328.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22,788,180.32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22,788,180.32元,提取盈余公积34,476,964.46元,2025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1,188,31
1,215.86元,加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279,943,830.29元,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468,255,046.15元。
(2)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42,445,37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共分
配利润
530,934,450.00元,占本年度归母净利润的比例53.13%。剩余未分配利润937,320,596.15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
发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分配总额相
应调整。
(3)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530,934,450.00 176,978,150.00 199,100,418.75
(元)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99,285,328.15 257,202,654.83 225,081,500.12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1,790,798,877.46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1,468,255,046.15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是
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907,013,018.75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493,856,494.37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907,013,018.75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9.8.1条
第(九)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
红的条
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
业绩、经营性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制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回报,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情
况等因素,制订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88def91-ee3e-4c92-8f2f-6c4207d6d9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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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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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庆)。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8b05c67-d10e-49ab-9cde-06db86e55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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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12│朗姿股份(00261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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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a3bce4f-1c2b-4639-97f4-7e6c9611e7e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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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朗姿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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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3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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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朗姿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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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60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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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朗姿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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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18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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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朗姿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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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朗姿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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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朗姿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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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3/12229902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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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朗姿股份: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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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朗姿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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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朗姿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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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朗姿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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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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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朗姿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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