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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12(朗姿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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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12 朗姿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8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2bd71400-6f2d-4efc-9158-37b1c2e82e2d.PDF ─────────┬──────────────────────────────────────────────── 2024-03-27 00:00│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259,651,5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6856%。其中,通过现场 出席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1,448,1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57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18,203,388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4.114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6人,代表股份18,203,3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1143%。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18,203,3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1143%。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列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83,778 股,占所有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481%;反对 919,510股,占所有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 5.051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所有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83,778股,占所有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4.9481%;反对919,510股,占所有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5.0513%;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所有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 鼎长红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 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所持241,448,198股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2)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董阳光、李思宇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a32f8acd-bc25-4f7d-ac6e-2b7deb5a6051.PDF ─────────┬──────────────────────────────────────────────── 2024-03-27 00:00│朗姿股份(00261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姿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朗姿股份(00261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姿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31c8e045-2912-4799-9716-561376758045.PDF ─────────┬──────────────────────────────────────────────── 2024-03-19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8/0dda7754-4de4-49a3-b150-ef55d79ac6cb.PDF ─────────┬──────────────────────────────────────────────── 2024-03-16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的提示性公告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株式会社阿卡邦(韩国KOSDAQ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13990”,以下 简称“阿卡邦”)于2024年3月14日发布了2023年年度业绩报告,该报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并经其会计师审计。经公司财务管 理中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调整后,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年度 2022 年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100,889.08 91,213.62 10.61% 营业利润 9,358.08 7,973.13 17.37% 利润总额 9,312.84 8,075.73 15.32% 净利润 6,870.12 5,407.94 27.04%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资产总额 123,244.83 116,414.00 5.87% 负债总额 29,748.52 27,373.36 8.68% 所有者权益总额 93,496.31 89,040.64 5.00% 阿卡邦2023年年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提升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当期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同时因当期存货 库龄结构优化冲回较多资产减值损失,整体利润得到提升。 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阿卡邦2023年业绩报告调整结果,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与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 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投资者可于韩国DART网站http://dart.fss.or.kr查询详尽的业绩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6/706cc47d-d588-436e-8a3c-1e589c06d294.PDF ─────────┬──────────────────────────────────────────────── 2024-03-08 00:00│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以电话或其他口 头通知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3 月 7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 人,实际出 席 5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现 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b17c1ba4-663c-421a-8a75-868524982126.PDF ─────────┬──────────────────────────────────────────────── 2024-03-08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 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已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申东日、申今花、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 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也不得接 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2月28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请详见2024年2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3月19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需要在开会现场交回原件。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优、易文贞 联系电话:(010)53518800-8179 传真号码:(010)59297211 电子邮箱: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10002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 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dc75fa0a-80b9-42d5-85d5-5d5128f4bece.PDF ─────────┬──────────────────────────────────────────────── 2024-02-29 00:00│朗姿股份(002612):郑州集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朗姿股份(002612):郑州集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c1709261-2d66-40d6-8847-6de6e35f1549.PDF ─────────┬──────────────────────────────────────────────── 2024-02-29 00:00│朗姿股份(002612):郑州集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 朗姿股份(002612):郑州集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97cba567-8d44-4f06-9ba7-f788d0b99a36.PDF ─────────┬──────────────────────────────────────────────── 2024-02-29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641db784-f744-4029-9d0f-f4376b1dbc02.PDF ─────────┬──────────────────────────────────────────────── 2024-02-29 00:00│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d618d8a5-452c-4e0b-827b-06d82f7b6f13.PDF ─────────┬──────────────────────────────────────────────── 2024-02-29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 │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朗姿医管 ”)拟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聚劲时尚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洪鸣分 别持有的郑州集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集美”)70%、18%、12%股权(以下称“本次交易”)。公司聘请银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交易事宜聘请的评估机构银信评估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银信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外的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 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 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 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 ,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标 的资产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公允、合理。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 最终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 机构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a19dbdb6-5982-49c1-86f2-c479ac2d83e1.PDF ─────────┬──────────────────────────────────────────────── 2024-02-24 00:00│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 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 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本次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 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 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0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 号 经营范围:生产服装;销售服装、日用品、鞋帽箱包、五金、婴幼儿用品、化妆品、玩具、皮革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仓储服务;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中关于股东数量及其持股情况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8,217.90 457,874.89 负债总额 200,463.80 188,578.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7,754.10 269,2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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