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13 北玻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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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北玻股份(002613):2024004-关于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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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北玻镀膜技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镀膜技术”),
于近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黑 01执 3596号),其名下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 18.36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基本情况
用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户 账户性质 冻结金额(元)
上海北玻 民生银行 0227********1458 基本户 13,764.99
镀膜技术 中国农业银行 0380********8814 一般户 539.24
工业有限 招商银行 1219********0301 一般户 4,211.04
公司 浙商银行 2900********9311 一般户 760.66
交通银行 3100********6227 一般户 164,353.84
合计 183,629.77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子公司镀膜技术与中健特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黑龙江中健)的承揽合同纠纷进入执行阶段所致
。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2021 年 8 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19 黑 01 民初 1575 号)镀膜技术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完成剩余备件及设
备资料密码的交付、并完成设备的调试、同时驳回黑龙江中健主张的赔偿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2021 年 9 月,镀膜技术不服一审判
决,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黑龙江高院”)提起上诉;2022 年 3月,黑龙江高院判决驳回镀膜技术上诉,维持原判
。2022 年 8 月,镀膜技术向黑龙江高院提交再审申请;2023 年 8 月,黑龙江高院驳回镀膜技术的再审申请。(关于诉讼的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9年度至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镀膜技术根据判决结果开展了相应的履行工作,但由于履行过程中双方对个别备件认同确认差异,判决相关事项尚未履行完毕。
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 黑 01 执 3596 号),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 2019 黑
01 民初 1575 号民事判决书,冻结镀膜技术账户资金 5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镀膜技术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为 18.36万元。经公司核算,预估履行 2019黑 01民初1575 号民事判决书实际支出约需 32万
元。
三、相关应对措施
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对黑龙江中健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资产减值计提充分。并开展了法院判决结果的履行工作,并
对可能的履行支出进行了预测,合理预估相关支出金额约32 万元。
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联系,并已委托律师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力求妥善处理此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最大
程度维护全体股东及镀膜技术的合法权益。公司也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镀膜技术银行账户资金实际被冻结金额总计 18.36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0113%,占公司 2023 年第
三季度末净资产的 0.0107%。上述事项未对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不构成对公司生产经营、经营业绩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98a4d9af-3fd7-4118-b3e8-60a4ba25c2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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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00:00│北玻股份(00261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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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70 号)(以下简称“批复”),
批复主要内容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
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379-65110505
电子邮箱:beibogufen@126.com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甄清、韩斐冲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6839584、021-38966559
电子邮箱:li.yuxuan@htsc.com、kai.shi@htsc.com(请发送认购意向函后电话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ebe675ce-87bd-4b57-b96c-04f301d983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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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00:00│北玻股份(002613):北玻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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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002613):北玻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9347f481-81be-45d1-a08c-8e79eaf00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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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00:00│北玻股份(0026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玻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
│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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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0026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玻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7/828675b9-ae06-4ea8-af3a-d18e72d537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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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00:00│北玻股份(0026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玻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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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0026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玻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注册
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7/73613ec4-70b4-47e8-a452-ce467b0a2d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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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00:00│北玻股份(00261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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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1)。
根据项目实际进展以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
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最终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6/4efa601f-4e7b-43e2-b0cc-a94055015f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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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00:00│北玻股份(002613):北玻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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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002613):北玻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7/bef56fc1-3428-44ed-b061-177482f89e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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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00:00│北玻股份(002613):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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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
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
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以及最终获得同意注册决定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1/ea79b1db-152b-4d1e-ad13-1a52578f58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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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 00:00│北玻股份(00261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并转让其部分股权实施子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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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并转让其部分股权实施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北玻自动化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玻自动化”)进行增资,并将公司持有的北玻自动化25%股权转让给激励平台用于对北玻自动化管理团队
以及核心骨干等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北玻自动化股权激励”或“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北玻自动化增资及北玻自动化股权转让情况概述
(一)本次向北玻自动化增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支持促进北玻自动化的业务发展,提升其研发及生产运营能力、并满足其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
北玻自动化进行增资1,5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玻自动化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股 东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名 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北玻股份 8,350 98.24% 9,850 98.50%
李耕利 150 1.76% 150 1.50%
合计 8,500 100.00% 10,000 100.00%
(二)北玻自动化股权转让情况
为了建立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长效机制,提升北玻自动化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凝聚力,促进公司及北玻自动化的持续发展,
并综合考虑北玻自动化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拟将持有的北玻自动化25%的股权(对应北玻自动化出资额2,500万元),作价25
0万元转让给北玻自动化被激励员工设立的持股平台上海喏斯壹自动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喏斯壹”)以实施股
权激励。
本次股权转让后,北玻自动化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北玻股份 7,350 73.50%
李耕利 150 1.50%
上海喏斯壹 2,500 25.00%
合 计 1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北玻自动化的股权比例由98.5%变更为73.5%,北玻自动化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并转
让其部分股权实施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北玻自动化增资及北玻自动化股权激励所涉股权转让等
相关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北玻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733267196XA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上海松江科技园光华路328号
5、法定代表人:高理
6、注册资本:8,5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5年05月05日
8、经营范围:玻璃打印设备、玻璃切割设备、玻璃加工设备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维护;玻璃制品、打印
耗材的生产与销售;自动化控制系统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及提供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8.24%,自然人李耕利持股1.76%。
10.相关权属情况:北玻自动化不存在有关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等事
项。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722.29 3,762.47
净资产 352.19 -68.20
营业收入 3,352.91 1,770.16
净利润 -472.48 -420.38
三、交易对方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喏斯壹自动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D7QHNYXM
3、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4日
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5、出资额:250万元
6、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光华路328号1幢四层 B区
7、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正杰(认缴出资比例:19.72%)
陈正杰先生现任北玻自动化常务副总经理,为北玻自动化管理团队核心人员,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8、有限合伙人:不超过49名北玻自动化员工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至目前,上海喏斯壹尚无财务数据。上海喏斯壹的合伙人均为北玻自动化的员工,且未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北玻自动化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为北玻自动化的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等,以及对其发展有特殊贡献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北玻自动化员工
。
(二)来源及数量
公司拟转让北玻自动化25%股权(对应北玻自动化注册资本2,500万元)给上海喏斯壹,转让后上海喏斯壹将持有北玻自动化25%
股权(对应北玻自动化注册资本2,500万元)。激励对象通过持有上海喏斯壹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北玻自动化的股权。
(三)授予价格
为了建立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长效机制,提升北玻自动化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凝聚力,促进公司及北玻自动化的持续发展,
并综合考虑北玻自动化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本次增资后北玻自动化净资产情况,所有激励对象通过上海喏斯壹购买北玻自动化
25%的股权(对应北玻自动化出资额2,500万元),对价250万元。
(四)资金来源
参与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应当在公司要求的限期内采用货币方式出资,将认购资金缴付至上海喏斯壹,认购资金应来源于激励对
象的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及北玻自动化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借款、担保等财务支持。
(五)实施方式
北玻自动化股权激励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所持有的上海喏斯壹合伙份额禁售期四年。禁售期内,激励对象需
持续履职。因公司认可的特殊原因不能履职的,公司或其同意的第三方有权按认购原价与当期的公司净资产值孰低作价回收激励股权
;擅自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激励股权、自持股平台0元退伙。禁售期满,激励对象在符合《北玻自动化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规
定的最低持有量要求前提下,可内部转让所持激励股权;内部转让不成功的,由北玻股份或其同意的第三方定期根据《北玻自动化股
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合伙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回购激励对象的相关合伙份额,回购的合伙份额可用于未来激励用途,北玻股
份对激励股权或激励股权对应的合伙份额的累计回购价款总额以1,500万元为限。具体事宜由北玻自动化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激励平台上海喏斯壹(甲方)与公司(乙方)就本次北玻自动化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25.00%的股权(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 2,500万元)作价 250.00 万元转让给甲方,附属于股权的其他
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前往工商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事宜,按照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递交文件。
3、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 10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4、违约责任
协议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因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5、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直接向北玻自动化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次交易暨北玻自动化股权激励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发展规划而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北玻自动化的项目及产品符合国家的长期发展
规划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符合公司产业整合、产业提升和产业延伸的发展战略。
本次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落实公司及北玻自动化的发展战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北玻自动化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
对公司及北玻自动化的长远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完成后,北玻自动化仍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2/8582bdda-0450-44dc-9529-81c40e70d2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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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 00:00│北玻股份(00261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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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 5名。
4、会议主持人:高学明先生。
5、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管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并转让其部分股权实施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并转让其部分股权实施子公司股权激励的
公告》。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2/6e534da1-1e2e-4684-a435-e16a37b9be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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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 00:00│北玻股份(00261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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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行为,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
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八条 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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