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14 奥佳华 更新日期:2025-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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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42 │奥佳华(00261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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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41 │奥佳华(00261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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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1 │奥佳华(002614):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奥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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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9 │奥佳华(002614):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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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5 │奥佳华(00261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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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5 │奥佳华(00261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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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5 │奥佳华(00261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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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5 │奥佳华(00261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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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5 │奥佳华(0026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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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5 │奥佳华(002614):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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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42│奥佳华(00261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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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
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未来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2,347,675.2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2、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奥佳转债,债券代码:128097)自 2020年 9 月 2 日进入转股期,因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5 年 5月 22 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奥
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0 号)。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共计转股 105 股,公司总股本由 623,476,752 股变更为 623,476,857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3,476,8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97 邹剑寒
2 01*****628 李五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奥佳转债,债券代码:128097)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前“奥佳转债”转股价格为 9.45 元/股,调整后“奥佳转债”转股价格为 9.3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
咨询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咨询电话:0592-3795714
传真电话:0592-379472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01d459fc-a875-4885-b7be-de9d9524df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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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41│奥佳华(00261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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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97,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9.45 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9.35 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5 月 29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了 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奥佳转债,债券代码:128097)并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上市。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
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
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3,476,85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奥佳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奥佳转债”转股价格为 9.45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9.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奥佳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73b6d83b-9b9e-4da8-8536-dce1c2b06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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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1│奥佳华(002614):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奥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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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97,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起
4、恢复转股时间: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鉴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
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自 2025 年 5 月 22 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奥佳转债;债
券代码:128097)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d3325b09-c55c-4e7a-8376-66e454dd9a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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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9│奥佳华(002614):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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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
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20日9:15~9:25,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 8 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因公出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李五令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6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252,535,641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504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4,735,559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9.253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15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800,082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2511%。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 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1,889,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1%;反对 435,6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5%;弃权 21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910,6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789%;435,697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72%;210,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994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1,875,4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6%;反对 464,2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8%;弃权 19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896,70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467%;464,247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76%;195,9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855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1,889,3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1%;反对 435,6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5%;弃权 21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910,5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779%;435,697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72%;210,6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994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2,064,8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6%;反对 217,6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2%;弃权 253,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0,086,0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404%;217,697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21%;253,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397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2,072,2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5%;反对 218,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4%;弃权 24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0,093,4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105%;218,297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78%;245,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321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305,0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28%;反对 6,000,222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60%;弃权 230,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4,326,22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803%;6,000,222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372%;230,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25%。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2,106,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0%;反对 184,1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9%;弃权 24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0,127,6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44%;184,197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8%;245,000 股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08%。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2,093,3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9%;反对 21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5%;弃权 22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0,114,5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03%;213,297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05%;229,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1692%。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1,798,0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9%;反对 553,1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1%;弃权 18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819,2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31%;553,197 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02%;184,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7467%。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其
内容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荆日扬、廖明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
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8c3e26bb-9c18-487d-9644-04d9ca335c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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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5│奥佳华(00261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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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b63246c3-f12d-43ae-a6a0-c4822db2b8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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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5│奥佳华(00261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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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2f468f56-a013-4265-9e53-4bf0e2fbec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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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5│奥佳华(00261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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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d7757f0d-3149-459d-92e7-ccc526df6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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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5│奥佳华(00261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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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0f6acb75-9387-4785-945f-cef2a6ecbc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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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5│奥佳华(0026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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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f09e1467-20d5-4a23-bcc4-d80d4d1182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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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5│奥佳华(002614):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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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
公司”“奥佳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4 年 11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奥佳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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