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14 奥佳华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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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18 │奥佳华(00261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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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58 │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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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07 │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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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1:12 │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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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35 │奥佳华(002614):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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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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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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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 │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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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 │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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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 │奥佳华(002614):关于境外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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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18│奥佳华(00261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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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9,000.00万元~6,000.00万元 盈利:2,703.14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11,700.00万元~7,800.00万元 盈利:1,654.31万元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亏损:0.14元/股~0.10元/股 盈利:0.04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上半年,受人民币汇率升值、市场竞争及产品销售结构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同时,受美元、
欧元等外币兑人民币汇率贬值影响,本期产生财务费用汇兑损失约 7,200万元,去年同期汇兑收益为 6,249.35万元。公司拟对部分
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 2,300万元(具体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e8a785a-ea76-4e17-a684-0fce1819ce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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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58│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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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剑寒先生的通知,邹剑寒
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 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一致行动人 押
邹剑寒 是 3,000,000 2.35% 0.48% 否 是 2026 办理解 厦门农 补充
年 7月 除质押 村商业 质押
3日 手续之 银行股
日止 份有限
公司湖
里支行
是 3,500,000 2.74% 0.56% 否 是 2026 办理解 华夏银 补充
年 7月 除质押 行股份 质押
3日 手续之 有限公
日止 司厦门
分行
合计 - 6,500,000 5.09% 1.04% - - - - - -
以上质押的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标 结数量
记数量 (股)
(股)
邹剑寒 127,620,00 20.46% 35,500,000 42,000,000 32.91% 6.73% 0 0.00% 0 0.00%
0
李五令 112,420,09 18.02%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1
合计 240,040,09 38.48% 35,500,000 42,000,000 17.50% 6.73% 0 0.00% 0 0.00%
1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也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7eaada12-8ac3-4fb3-bfc9-08cb554a8a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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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07│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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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剑寒先生的通知,邹剑寒
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 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一致行动人 押
邹剑寒 是 4,500,000 3.53% 0.72% 否 是 2026 办理解 华夏银 补充
年 6月 除质押 行股份 质押
5日 手续之 有限公
日止 司厦门
分行
以上质押的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标 结数量
记数量 (股)
(股)
邹剑寒 127,620,00 20.46% 31,000,000 35,500,000 27.82% 5.69% 0 0.00% 0 0.00%
0
李五令 112,420,09 18.02%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1
合计 240,040,09 38.48% 31,000,000 35,500,000 14.79% 5.69% 0 0.00% 0 0.00%
1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也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e8c50d9-e1a5-4568-968d-c309e5bd7c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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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1:12│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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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
来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62,373,920.4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3,739,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97 邹剑寒
2 01*****628 李五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
咨询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咨询电话:0592-379571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47bc942-6aad-4f74-8c13-d78405558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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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35│奥佳华(002614):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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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概述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年 7月 18日、2023年 8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委
托经营管理协议》及《往来还款并担保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深圳盈合麦田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合麦田”)不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其在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存续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往来资金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31号)。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与上述协议相关方就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往来还款并担保协议书》签署了补充协议及《股权转
让协议》,公司将在盈合麦田于 2026年 5月 7日前履行完毕 66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后,将持有的盈合麦田 51%的股权以零元对价转
让给盈合麦田的少数股东广东华益数科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委托经营管理关系随之消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18号)。
二、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7日,公司已收到盈合麦田还款 660 万元;近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不再持有盈合麦田股权,委托
经营管理关系随之消灭。盈合麦田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盈合麦田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督促盈合麦田及时履行尚欠债务的还
款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c2d72a2-2196-421c-b220-7a3a043b29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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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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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于 2026年 4
月 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 8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1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262,491,322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083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0,435,036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0.150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2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056,286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9329%。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 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909,3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35%;反对 4,284,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1%;弃权 1,29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4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14,871,0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084%;4,28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68%;1,297,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485,8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12%;反对 6,368,7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63%;弃权 63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13,447,5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485%;6,368,7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385%;636,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3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466,3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37%;反对 6,344,5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1%;弃权 68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13,428,0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532%;6,344,5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202%;680,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6%。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2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601%;反对6,778,7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936%;弃权 50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3,173,2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074%;6,778,761 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431%;50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95%。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林建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707,4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56%;反对 5,236,1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8%;弃权 1,54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13,669,1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320%;5,236,1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009%;1,547,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71%。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739,6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79%;反对 5,234,6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2%;弃权 1,5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13,701,3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894%;5,234,6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936%;1,517,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7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803,8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33%;反对 5,306,4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16%;弃权 38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14,765,5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926%;5,306,4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446%;38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8%。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160,9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74%;反对 5,713,9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68%;弃权 1,616,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5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13,122,6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600%;5,713,9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370%;1,616,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30%。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6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9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其内容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招文、荆日扬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
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1b94698-2d32-4890-b463-a49ed4f525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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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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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9224dab-1e6b-4be3-8566-645e9a13d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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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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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
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二、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 10万元/年(税前),其履行职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责任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
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和个人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确定,可以根据初步核算结果预发部分绩效薪酬,同时预留 15%
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最终核算并支付。最终的绩效薪酬将依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对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的薪酬,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定
后发放。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
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四)薪酬的发放、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五)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dbfabe-bd98-4b28-a774-27ffeeb19f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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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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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奥佳华
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鉴于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完成对组织架构的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
主要包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奥佳华品牌营销有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本次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
究与开发、投资与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法律事务、内部控制监督、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资金、采购、生产管理、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担保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00%,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00%
但小于 2.00%,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0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0%,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0%但小于 1.5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
资产总额 1.5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主要根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2)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3)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内部
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
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
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需要披露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f2508f9-6c9e-46c1-b9a9-4d5aa1763d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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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关于境外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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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德国的全资子公司MEDISANA GmbH 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ME
DISANA”)于近日收到德国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日,德国税务机关对MEDISANA 2019年至 2021年期间税务进行审计,根据税务检查结果,MEDISANA被认定需补缴税款约 226.7
2万欧元,滞纳金11.83万欧元,合计 238.55万欧元,约合人民币 1,962.91万元。此次补税系德国税务机关对MEDISANA税务情况进行
全面检查后作出,为公司与德国税务机关在具体税务认定事项上存在理解差异,不存在主观故意漏税的行为。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德
国税务机关沟通及反映情况,希望通过双方的沟通减少税企理解偏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
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计入 2025年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9
62.91万元。目前,公司正在就补缴金额及履行期限与德国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具体金额以及偿还期限以最终税务机关裁定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9a23228-7075-4ba5-be88-dbb8b9c56a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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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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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
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4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
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巧巧女士、财务总监苏卫标先生、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经
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97cfb8-3bcf-4674-b109-f3754b8aaf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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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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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5年度
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
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本事项
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公司 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
确定,届时按照公司与立信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 2014 年报 尚余 500万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辉、立信 元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
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
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
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 1,096 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告;
券、银信评估、 组、2015 年 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
立信等 报、2016 年 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报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
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 月 30日至 2017 年 12月 29 日
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
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
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
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
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
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
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琦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署或复核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露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梅庭先生,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立
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38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8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届时按照公司与立信签订的业务约
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均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
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营业执业证照等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8219a6-168a-4850-af06-7f2e06d6ab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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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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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奥佳华
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
人民币 100.00 元,期限 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
用 3,000,000.00 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226,415.09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3月 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871,911,949.46 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的余
额 99,9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916,177.18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 1,188,400,000.00
2 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71,911,949.46
3 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 99,900,000.00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286,490,841.70
5 利息收入 74,818,968.34
6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916,177.18
注:含审议通过至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231.1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包
括但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1、2020 年 3月 9日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 3月 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号
1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 注 8004100000006041 0.0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 1
2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129960100100402749 0.00
设备有限公司 注
观音山支行 2
3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386001040049589 4,916,177.18
设备有限公司 厦门莲前支行
合计 4,916,177.18
注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1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及1,8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定期存款。注2:厦门奥佳华智
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
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1c1b82-1524-4d7a-ae6d-5b85c9521f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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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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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51bc6fa-95a5-4ecd-ae97-122c83b1d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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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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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6 年 3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
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测试后,公司 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2,429.45万
元,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02.57万元。
2、经审计,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减值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923.62
(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应收款 -137.20
小计 -1,060.82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843.16
(损失以“-”号填列) 商誉 -525.47
小计 -1,368.63
合计 -2,429.45
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包含 2025年半年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
25 年半年度减值准备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号)。
3、经测算,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减值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1,045.26
(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应收款 245.48
小计 -799.78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102.79
(损失以“-”号填列) 小计 -102.79
合计 -902.57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5 年公司应
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项合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 1,060.82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项合计计提减值准
备金额为 799.78万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依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原则列示,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
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分不同存货类别确定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对于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以产品合同
售价或者估计售价扣除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于原材料、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以所生产的产成
品的合同售价或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025年度公
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843.16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102.79万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2025年12月 31日为基准日对并购子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2025年全年商誉减值金额 525.47万元。
三、单项资产减值计提情况说明
2026年度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1,045.26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 内容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账面金额(万元) 119,792.47
期末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16,387.60
资产可收回金额(万元) 103,404.87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期末按单项或按信用风险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当应收账款发生的个别特殊事项导致
信用风险发生显著变化,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
前瞻性信息,以单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2)信用风险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本期计提金额(万元) 1,045.26
本次计提的原因 存在减值的迹象,预计该项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原值。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保证会
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2,429.45万元。2025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 902.57 万元。2026 年第一季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0342dd-f862-4bcc-be38-787354e0a3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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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奥佳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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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266号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262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奥佳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奥佳华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奥佳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奥佳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奥佳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奥佳华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奥佳华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7 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508,693.8 483,332.1
3 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7,326.56 15,524.0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41% 3.2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17,326.56 与主营业务无 15,524.05 与主营业务无
形资产、 关 的 材 料 关 的 材 料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 销 销
受托管理 售、服务等其 售、服务等其
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 他业务收入 他业务收入
市公司正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会计
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如担保、
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
,为销售
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7,326.56 15,524.05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交易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1页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
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
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
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491,367.27 467,808.14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2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24c837-1284-443b-81a9-df20744f8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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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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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度》等规定和要求,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5年 4月 15日,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
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f26edb-eedf-46e1-8fdc-a51b61660c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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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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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fa55e6-5d17-4e55-8602-177d7c3244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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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9│奥佳华(00261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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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
董事会定于 2026年 5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的议案》
8.00 《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 6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并按
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对议案 4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中议案 4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进行审议,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
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
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
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电子邮箱:stock@easepal.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电话:0592-379571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855a8a-2659-46ba-be35-2fe5802289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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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6│奥佳华(00261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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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5b33f7-2807-4734-9bd4-faf251cfac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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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5│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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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或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奥佳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2月 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2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元,期限 6 年。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
,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 3,000,000.00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826,415.0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226,415.09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月 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
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
额 871,911,949.46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的余额 99,9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916,177.18元,具体
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 1,188,400,000.00 注1
2 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71,911,949.46
3 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 99,900,000.00 注 2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86,490,841.70 注 3
5 利息收入 74,818,968.34
6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916,177.18
注 1:发行费用 300万元由自有资金支付,且未进行置换。注 2: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200,000.00万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注 3: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 12月 29日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 4.0项目”结
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8,649.08万元(含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 231.17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专用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包
括但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1、2020 年 3月 9日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 3月 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号
1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 8004100000006041 0.0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
支行 1
2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9960100100402749 0.00
设备有限公司 注
厦门观音山支行 2
3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0386001040049589 4,916,177.18
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合计 4,916,177.18
注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1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及 1,8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定期存款。注 2:厦门奥佳
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奥
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
奥佳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奥佳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佳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8fd2494-2c46-4dd8-a471-615ca18e84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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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5│奥佳华(002614):奥佳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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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奥佳华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奥佳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奥佳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奥佳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奥佳华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27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万张,每张面值人
民币 100.00元,期限 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
3,000,000.00 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226,415.09元。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871,911,949.46 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的余
额 99,9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916,177.18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 1,188,400,000.00
2 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71,911,949.46
3 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 99,900,000.00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286,490,841.70
5 利息收入 74,818,968.34
6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916,177.18
注:含审议通过至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 231.17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包
括但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1、2020年 3月 9日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 3月 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号
1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 注 8004100000006041 0.0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 1
2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 129960100100402749 0.00
设备有限公司 注
音山支行 2
3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40386001040049589 4,916,177.18
设备有限公司 门莲前支行
合计 4,916,177.18
注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1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及1,8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定期存款。注2:厦门奥佳华智
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
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年 4月 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2426b6-b064-462c-ad68-dd88eea101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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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5│奥佳华(002614):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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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93059b-b49a-4aa1-98a0-62d4df0853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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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5│奥佳华(002614):奥佳华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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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计报告 1-2
二、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1265号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奥佳华”)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奥佳华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奥佳华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80c75b-e966-4875-b689-5f0e8238fa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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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5│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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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1772c64-f068-46e7-a795-63bc7cf602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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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5│奥佳华(002614):奥佳华2025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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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奥佳华2025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d48098-fa9c-4c40-9750-149a84dda0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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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5│奥佳华(002614):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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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担保概述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 2
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下同)2026年经营周转、融资、
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及履约担保等需求,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通过保证担保、银行授信额度、存单质押、资产抵押等方式,为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境内外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共计89,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
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
奥佳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奥佳华”)、漳州蒙发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蒙发利医疗”)2026 年的
经营周转、融资、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需求,同意公司拟通过保证担保、银行授信额度、存单质押及资产抵押等方式,为漳州奥
佳华、漳州蒙发利医疗经营周转需求提供担保,新增年度担保额度 9,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17 日有效,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额度,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
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 原担保额 本次新增 新增担保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前担保 度 担保额度 后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关联
例 资产负债 余额 度 近一期净资 担保
率 产比例
公司 漳州奥佳华 100% 29.38% 0.00 0.00 1,600.00 1,600.00 0.37% 否
公司 漳州蒙发利 100% 84.44% 0.00 2,500.00 7,500.00 10,000.00 2.32% 否
医疗
合计 0.00 2,500.00 9,100.00 11,600.00 2.69% -
三、子公司基本情况
1、漳州奥佳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漳州奥佳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8年 4月 28日。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鸿渐村龙昆路 36 号;法定
代表人:邹剑寒;注册资本为 20,133.44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箱包制造;皮革制品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日用口罩(
非医用)生产;模具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专业设计服务;体育用品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文具制造;文具用品批发;日用杂品制造;家具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信息安全设
备制造;销售代理;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消毒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医用口罩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漳州奥佳华 2025年度及 2026年 1月-3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 1月-2025年 12 月 2026年 1月-2026年 3月
(或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 (或截止 2026年 3月 31日)
资产总额 414,501,215.09 401,175,417.26
负债总额 132,269,202.21 117,849,357.12
流动负债总额 132,269,202.21 117,849,357.12
净资产 282,232,012.88 283,326,060.14
营业收入 415,067,784.03 86,018,174.64
利润总额 20,479,601.24 1,260,020.47
净利润 23,071,044.16 1,094,047.26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漳州蒙发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漳州蒙发利医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20年 8月 18日。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嵩路 228号 7号厂房
401室;法定代表人:陈淑美;注册资本为 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
;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软件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和一
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漳州蒙发利医疗 2025年度及 2026年 1月-3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 1月-2025年 12 月 2026年 1月-2026年 3月
(或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 (或截止 2026年 3月 31日)
资产总额 267,845,904.35 321,274,978.64
负债总额 229,729,424.40 271,275,856.06
流动负债总额 229,729,424.40 271,275,856.06
净资产 38,116,479.95 49,999,122.58
营业收入 300,819,976.00 144,791,454.34
利润总额 29,615,545.09 4,766,136.65
净利润 23,805,679.96 3,882,642.63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增加提供年度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就本次增加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等条款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漳州奥佳华、漳州蒙发利医疗 2026年度的经营需求,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漳州奥佳华、漳州蒙发利医疗 2026年度经营周转、融资、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需求提供
担保,增加年度担保额度9,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 11 月 17 日有效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人民币 3.7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8.6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7434e6-6bf6-499c-84db-5ee08dbe5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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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4│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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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年的工作中,积极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现将本人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曾任建科环能科技
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能源检测院副院长,现任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能源检测院研究员(空调设备方向专家),兼任公司
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并向董事会提交自查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任何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其中 2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3次通讯会议)、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5次,不存
在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列席股东会 2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为公司
在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5年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没有出现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召开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另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
2025年度评优方案等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
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
,有效监督与支持了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
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接听投资者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本人不断加强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专题培训等课程,加深对上
市公司最新监管政策、独立董事履职要求、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评价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会议、听取管理层汇报以及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等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及未来发展战略,并通过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建立有效、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日;同时,本人以暖通专业视角对接公司健康环境业
务的发展需求,持续追踪行业技术演进及市场趋势变化,积极为公司健康环境业务的战略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专业洞见与建设性意见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配备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及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协助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构成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并在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董事,董事
人数不变。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 年,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明确了薪酬结构、薪酬发放和追索扣回等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任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
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6年度,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
沟通交流,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并充分发挥本人专业优势建言献策,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更加
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Email:caoyang-personal@qq.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曹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be457a-6dbf-4309-9ebf-75c52243f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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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4│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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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年的工作中,诚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认真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的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蔡天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0 年出生,本科学历,白求恩医科大学(现为吉林大学)医学专业。曾任中国
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科技发展部和绿色中药管理办公室主任、业务协调三部(医疗器械部)主任。现任中国国际旅行卫
生保健协会医疗物资与医疗合作分会会长、白求恩医科大学北京校友会副会长,兼任公司独立董事、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经自查,本人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并向董事会提交自查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任何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其中 2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3次通讯会议)、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5次,不
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列席股东会 2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为公
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5年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
公司共召开 3次战略委员会、5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没有出现委
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3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
工作,审核公司对境内外子公司进行增资及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等事项,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积极履行战
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
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3、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召开会议开展日常
工作,对公司子公司及OGAWA奥佳华品牌经营管理平台的人事任命事宜进行讨论,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专
项检查等内容,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讨论和沟通,特别是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有效监督与支持了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
审计中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
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接听投资者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通过参
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2、本人不断加强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专题培训等课程,加深对上
市公司最新监管政策、独立董事履职要求、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评价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定期获取公司最新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的执行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9天;同时,依托本人在医疗保健领域的专业积累,为公司保健按摩、家用医疗等业务的技术
发展、以及传统中医理论与现代科技融合等提供建议与支持,并基于对大健康领域的发展动态的密切关注及对相关政策导向的研判,
为公司在银发经济和养老服务等方向的发展战略提供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均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协助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构成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并在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董事,董事
人数不变。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 年,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明确了薪酬结构、薪酬发放和追索扣回等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在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中,不仅对常规议案进行审慎表决,更充分发挥医学专业背景优势,为公司按摩保健
及家用医疗业务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并通过现场考察、线上沟通及资料审阅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
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和原则,进一步加强与董事、管理层
和股东的沟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Email:chriscai827@163.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蔡天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115bbb-82f0-4f9e-acf1-18920dbe0e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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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4│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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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独立
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财会审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将本人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志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公
司独立董事、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并向董事会提交自查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任何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其中 2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3次通讯会议)、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5次,不
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列席股东会 3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为公
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5年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同时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
关会议,没有出现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召开会议开展日常工
作,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
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此外,本人积极、详细地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指导公司在取消监事会后进一步明确审计委
员会相关职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
对公司子公司及 OGAWA奥佳华品牌经营管理平台的人事任命事宜进行讨论,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次。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另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
司 2025年度评优方案等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专
项检查等内容,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讨论和沟通,特别是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有效监督与支持了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
审计中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
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接听投资者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通过参
加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2、本人不断加强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专题培训等课程,加深对上
市公司最新监管政策、独立董事履职要求、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评价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会议、实地考察、文件审阅等多种形式,了解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并进行监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21天。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专程赴越南子公司了解海外产能
建设及运营管理情况,实地考察了越南工厂的各产品线生产车间及品质检测室等环节,围绕公司全球化布局、境内外协同及生产组织
效率等方面,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交流;同时,走访 OGAWA 品牌在越南的办公室和商场门店,深入了解品牌在越南的发展情况与本
地经营特性,同时就公司进一步全球化进程中的财务合规等工作提供了建议。本人始终保持与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等的常态化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规范
等方面,结合自身会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财务审计、内控规范、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建言献策,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监督
、指导的职能。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均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协助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构成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并在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董事,董事
人数不变。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 年,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明确了薪酬结构、薪酬发放和追索扣回等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务,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认真、勤勉、谨慎的原则,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经营、财务、审计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建设,促进公司
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Email:zhqwang@xmu.edu.cn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王志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1ab9b3-9677-4da8-a5cf-b9c51c8a5e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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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4│奥佳华(002614):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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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蔡天智、曹阳、王志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蔡天智、曹阳、王志强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性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171363e-40c8-4d51-a1ec-5e7e689a4e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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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2│奥佳华(00261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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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74,556.16 元
,母公司 2025 年实现净利润6,764,325.6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6,432.5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08,276,555.6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7,772,474.63元。
根据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则,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因此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137,772,474.63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
25-2027年)》,为了积极回报股东,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2,373,920.40 元(含税),
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3、如本项议案最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62,373,920.4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8.1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2,373,920.40 62,347,685.70 187,042,54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274,556.16 64,238,678.27 103,203,187.1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908,276,555.6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37,772,474.6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11,764,151.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9,905,473.8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311,764,151.1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311,764,151.10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平均净利润的 520.43%,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对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与公司业务运营、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相匹配,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 月 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478,426,666.73 427,119,578.67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7,024,665.08 27,920,903.4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 11,162,715.44 974,727,581.79
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合计金额 516,614,047.25 1,429,768,063.95
占总资产的比例 6.91% 18.86%
3、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的 100%,但未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50%。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
慎分析,公司 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40.83%,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于 2026年 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相关决议,同意终止募投项目“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
0,512.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828abe5-cd44-4efa-a621-e211918f1f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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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1│奥佳华(00261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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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34a9879-db89-4be8-b5c6-55448ebbc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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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1│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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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c5ee48-7c88-4528-8be4-73913b917f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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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1│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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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96bc1b-48ec-4bdb-bba3-be57f0e1b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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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0│奥佳华(002614):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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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概述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年 7月 18日、2023年 8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委
托经营管理协议》及《往来还款并担保协议》,将公司所持深圳盈合麦田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合麦田”)51%股权享有的经
营权委托盈合麦田的少数股东深圳华益数科人工智能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华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益”)管理
。根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公司将对盈合麦田不再具有控制影响,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托管期间盈合麦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盈合麦田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存续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往来资金 4,072.76万元人民
币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上述托管及财务资助的期限均为 3.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
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1号)。
二、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进展情况
鉴于上述财务资助被动形成以来,盈合麦田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履行了还款义务。截至本公告日,盈合麦田尚未偿还的财务
资助金额为 2,302.76万元,并将于 2027年 1月 24日到期。
为了督促盈合麦田履行还款义务,经友好协商,公司与深圳华益、盈合麦田等相关方就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往来还款并
担保协议书》签署了补充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在不变更原协议还款期限的前提下,对盈合麦田减免债务本金 280.00 万元的还
款义务,减免后剩余财务资助本金为 2,022.76 万元;同时,在盈合麦田于 2026 年 5月 7日前履行完毕 660 万元债务清偿责任后
,公司将持有的盈合麦田 51%的股权以零元对价转让给深圳华益,股权转让完成后,委托经营管理关系随之消灭;原协议中的所有其
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交易完成后,盈合麦田尚欠公司债务本金 1,362.76 万元及相应利息(预计利息 64.51 万元),公司预计从
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后将收到的利息总额为 495.77万元(已收到 431.26万元,利息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盈合麦田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往来还款并担保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是为了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在未
变更财务资助期限的前提下,督促盈合麦田及时履行还款义务,降低财务资助相关风险,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盈合麦田的少数股东深
圳华益、深圳华益实际控制人陈奕霏、深圳市希锐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存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驿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曾
用名:深圳以为科技有限公司)仍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等担保措施,此次财务资助进展情况风险可控。预计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
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四、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为 2,022.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6%;除本次财务资助事
项外,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f3f279c-8f77-458d-8a4f-2de5a7ee3e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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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52│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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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e9ae048-89e4-470c-887f-fb7733127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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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20:51│奥佳华(002614):关于奥佳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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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关于奥佳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b6813979-1d47-4e8c-ae7b-efe1d8f659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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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8:16│奥佳华(002614):关于奥佳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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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奥佳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 2月 25日
2、“奥佳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奥佳转债”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 2月 26日
4、“奥佳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 2月 12日
5、“奥佳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2月 13日
6、“奥佳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 2月 25日
7、“奥佳转债”摘牌日:2026年 2月 26日
8、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2月 2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奥佳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奥佳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此提醒“奥佳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9、在“奥佳转债”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年 2月 13日至 2026年 2月 25日),“奥佳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
约定的条件,将“奥佳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9.35元/股。
一、“奥佳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 号文核准,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2月 25日公开发行了 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20,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2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3月 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债券代码“12809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0年 9月 2日至 2026年 2
月 25日。
二、“奥佳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面值 110%(含最后一
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奥佳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10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奥佳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交易
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奥佳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2 月 25 日,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 2月 12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
Z佳转债”。“奥佳转债”将于 2026年 2月 13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奥佳转债”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 年 2月 13 日至 2026年 2月 25日),“奥佳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
定的条件将“奥佳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9.35元/股。
四、“奥佳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奥佳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 2026年 2月 25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6年 2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奥佳转债”持有人。
五、“奥佳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奥佳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 110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2026年 2月 26日。
六、“奥佳转债”兑付方法
“奥佳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奥佳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
七、“奥佳转债”摘牌日
“奥佳转债”摘牌日为 2026年 2月 26日。自 2026年 2月 26日起,“奥佳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奥佳转债”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奥佳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
)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率为个人收益的 2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 2
%)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奥佳转债”,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奥佳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10元(税前),实际派发
金额为人民币 109.60 元(税后),最终代扣代缴金额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有关情况请咨询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
务部门。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缴付,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如各兑
付机构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
纳税人可以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或退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持有“奥佳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
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奥佳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10元(含税)。
3、对于持有“奥佳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
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的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
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奥佳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10元(含税)。上述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4、对于持有“奥佳转债”的其他投资者,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九、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奥佳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0 年 2月 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92-379573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fb8b2c6d-0a10-4452-b6bf-c05b3d36d5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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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6:47│奥佳华(00261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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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并在经审
议的最高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可控、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可
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有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了《厦门国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协议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9,99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 1,188,400,000.00
2 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71,911,949.46
3 定期存款 99,500,000.00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86,490,841.70 注
5 利息收入 73,118,094.89
6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615,303.73
注:含审议通过至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231.17万元。
2、可转债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1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 8004100000006041 6,107.74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
2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0386001040049589 3,609,195.99
康设备有限公司 司厦门莲前支行
合计 3,615,303.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 9,990.00万元(含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最高额度。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结构性存款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产品 购买金额 预计年化 购买起止 购买期限 资金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日 (天) 来源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 9,990.00 1.10%~2.05% 2026/2/13- 90 暂时
(挂钩汇率三 存款 2026/5/14 闲置
层区间 A款) 募集
资金
2、主要风险揭示:
本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但可能存在厦门国际银行所揭示的投资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银行提前终止
风险、流动性风险、再购买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3、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主要采取风险措施如下:
1、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
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未
超过经审议的额度。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国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8d8d6b6d-9ea8-4fde-aaf3-cac40e6252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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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9:53│奥佳华(002614):关于奥佳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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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奥佳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 2月 25日
2、“奥佳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奥佳转债”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 2月 26日
4、“奥佳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 2月 12日
5、“奥佳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2月 13日
6、“奥佳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 2月 25日
7、“奥佳转债”摘牌日:2026年 2月 26日
8、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2月 2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奥佳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奥佳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此提醒“奥佳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9、在“奥佳转债”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年 2月 13日至 2026年 2月 25日),“奥佳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
约定的条件,将“奥佳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9.35元/股。
一、“奥佳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 号文核准,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2月 25日公开发行了 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20,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2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3月 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债券代码“12809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0年 9月 2日至 2026年 2
月 25日。
二、“奥佳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面值 110%(含最后一
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奥佳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10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奥佳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交易
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奥佳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2 月 25 日,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 2月 12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
Z佳转债”。“奥佳转债”将于 2026年 2月 13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奥佳转债”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 年 2月 13 日至 2026年 2月 25日),“奥佳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
定的条件将“奥佳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9.35元/股。
四、“奥佳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奥佳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 2026年 2月 25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6年 2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奥佳转债”持有人。
五、“奥佳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奥佳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 110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2026年 2月 26日。
六、“奥佳转债”兑付方法
“奥佳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奥佳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
七、“奥佳转债”摘牌日
“奥佳转债”摘牌日为 2026年 2月 26日。自 2026年 2月 26日起,“奥佳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奥佳转债”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奥佳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
)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率为个人收益的 2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奥佳转债”,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奥佳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10元(税前),最终代扣代缴
金额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有关情况请咨询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
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缴付,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将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纳税人可以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向当地主
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或退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持有“奥佳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
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奥佳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10元(含税)。
3、对于持有“奥佳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
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的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
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奥佳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10元(含税)。上述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4、对于持有“奥佳转债”的其他投资者,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九、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奥佳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0 年 2月 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92-379573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98700451-1820-4ca7-9b55-9bede3bb7d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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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00│奥佳华(002614):关于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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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关于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6bba3914-bd6c-4b0b-857e-aa42a74f9a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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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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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6669eb64-81d3-40f6-8419-a8acc05f66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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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20:40│奥佳华(002614):关于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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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关于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94230cb5-dd9b-453e-a92b-1d09e07f6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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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6│奥佳华(002614):关于不向下修正奥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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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关于不向下修正奥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09e4f07c-44b6-44e5-b24c-d7d463c077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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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6│奥佳华(00261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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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74bc668b-cb9a-4ade-9f11-bc5d79ca8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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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奥佳华(002614):关于奥佳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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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佳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奥佳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 2月 25日
2、“奥佳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奥佳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 2月 12日
4、“奥佳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2月 13日
5、“奥佳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 2月 25日
6、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2月 2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奥佳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奥佳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此提醒“奥佳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7、在“奥佳转债”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年 2月 13日至 2026年 2月 25日),“奥佳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
约定的条件,将“奥佳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9.35元/股。
一、“奥佳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 号文核准,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2月 25日公开发行了 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20,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2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3月 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债券代码“12809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0年 9月 2日至 2026年 2
月 25日。
二、“奥佳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面值 110%(含最后一
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奥佳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10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奥佳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交易
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奥佳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2 月 25 日,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 2月 12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
Z佳转债”。“奥佳转债”将于 2026年 2月 13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奥佳转债”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 年 2月 13 日至 2026年 2月 25日),“奥佳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
定的条件将“奥佳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9.35元/股。
四、“奥佳转债”兑付及摘牌
“奥佳转债”将于 2026年 2月 25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可转
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奥佳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奥佳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0 年 2月 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92-379573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817d762e-dd33-4a49-a8c7-97ed953cfb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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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奥佳华(00261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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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56ae0568-f6ee-49d5-bcd4-68947afcb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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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06│奥佳华(002614):关于奥佳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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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佳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奥佳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 2月 25日
2、“奥佳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奥佳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 2月 12日
4、“奥佳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2月 13日
5、“奥佳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 2月 25日
6、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2月 2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奥佳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奥佳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此提醒“奥佳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7、在“奥佳转债”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年 2月 13日至 2026年 2月 25日),“奥佳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
约定的条件,将“奥佳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9.35元/股。
一、“奥佳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 号文核准,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2月 25日公开发行了 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20,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2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3月 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债券代码“12809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0年 9月 2日至 2026年 2
月 25日。
二、“奥佳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面值 110%(含最后一
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奥佳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10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奥佳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交易
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奥佳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2 月 25 日,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 2月 12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
Z佳转债”。“奥佳转债”将于 2026年 2月 13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奥佳转债”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 年 2月 13 日至 2026年 2月 25日),“奥佳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
定的条件将“奥佳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9.35元/股。
四、“奥佳转债”兑付及摘牌
“奥佳转债”将于 2026年 2月 25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可转
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奥佳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奥佳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0 年 2月 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92-379573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4b873a21-b534-4248-a681-3dfc2c52f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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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06│奥佳华(002614):关于奥佳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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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关于奥佳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b9cf2da2-a7ad-4d5b-bae9-9605a95f22d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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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奥佳华: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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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7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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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奥佳华: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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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78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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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奥佳华: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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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72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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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奥佳华: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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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94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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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奥佳华: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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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55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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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奥佳华: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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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55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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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奥佳华: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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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9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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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奥佳华: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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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46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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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奥佳华: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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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722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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