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614(奥佳华)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614 奥佳华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27 21:50 │奥佳华(002614):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 │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总经理工作细则 │ ├─────────┼──────────────────────────────────────────────┤ │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 │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 │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公司章程(2025年8月) │ ├─────────┼──────────────────────────────────────────────┤ │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现金理财管理制度 │ ├─────────┼──────────────────────────────────────────────┤ │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 └─────────┴──────────────────────────────────────────────┘ ─────────┬──────────────────────────────────────────────── 2025-08-27 21:50│奥佳华(002614):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 2 025年 8月 21日发出。会议于 2025年 8月 26日上午 11: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获 得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二、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16c23e7d-9c92-41fa-a3f0-ebf77891d98d.PDF ─────────┬──────────────────────────────────────────────── 2025-08-27 21:49│奥佳华(002614):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董 事会定于 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年9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年 9月 15日 9:15~2025年 9月 15日 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9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9月 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 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8)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3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 2.04 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 2.05 修订《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 √ 2.06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7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2.08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特别提示: 议案 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议案 2需逐项 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8月 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 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 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0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电话:0592-379571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58b49e6-00ba-43a6-a3ed-7672e07778bf.PDF ─────────┬──────────────────────────────────────────────── 2025-08-27 21:49│奥佳华(002614):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 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第六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需说明是 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股东会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向股东会提出解除董事职务提案时,应提供解除董事职务的理 由或依据。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的提案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应通知拟被解除职务的董事,并告知其有权在会议上进行申辩。董事可以选择在股东会上进行口头抗辩,也 可以提交书面陈述,并可要求公司将陈述传达给其他股东。股东会应当对董事的申辩理由进行审议,综合考虑解职理由和董事的申辩 后再进行表决。 第九条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 事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十条 公司董事应在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时间等 个人信息。 第三章 离职董事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一条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 5 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事项的说明及处理建议、 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物品等的移交。交接过程由董事会秘书监交,交接记录存档备查。第十二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作 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 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履行承诺。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 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离职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 ,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后,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应承担的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职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 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第十六条 任职尚未结 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离职董事的持股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 除外; (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 离职董事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十一条 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依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5dcfd774-85b2-4972-8f10-36b4abf7f70c.PDF ─────────┬──────────────────────────────────────────────── 2025-08-27 21:49│奥佳华(002614):总经理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保证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勤 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审议批准如下事项: 1、审议批准以下非关联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6)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审议批准股东会、董事会权限范围外的关联交易。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章 职责与分工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十条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按照经营管理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第十一条 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 责,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公司章程》、董事会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履行相应职责;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三)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 (四)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其他应由总经理履行的职责。 第十三条 副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拟写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发展计划,报总经理审定; (二)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分工和分管范围内的经营管理工作; (三)受总经理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主持召开会议,决定有关事项; (四)组织拟写分管范围内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报总经理审定; (五)其他应由副总经理履行的职责。 第十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并保证: (一)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二)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其所在职的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 (三)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四)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谋取非法收入; (六)不得公款私存; (七)不得与直系亲属投资的公司发生经营、借贷和担保等行为; (八)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法律有规定、公众利益要求时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 露该信息的除外;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第五章 总经理会议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行使职权和有效履职的主要形式。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指定的代理人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 (一)会议召开的条件。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定期召集。总经理在行使下述职权时,应召集总经理办 公会: 1.组织实施董事会关于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实施方案事项; 2.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事项; 3.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5.拟订公司重大资金、资产运用方案事项; 6.制定职工工资、福利、奖惩方案事项; 7.制定重大营销活动方案事项; 8.总经理认为必须提交讨论的其它事项。 (二)参会人员 1.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2.会议列席人员为公司办公室主任,其他会议所涉及议题部门的相关列席人员由总经理决定; 3.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以外的公司领导,应邀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会议召开的程序 1.会议议题的收集及传递、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通知、会务服务、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或决议的整理等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 排。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