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16 长青集团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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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36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2025年一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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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长青集团(002616):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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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2 15:32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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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9:50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与中科信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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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9:46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进│
│ │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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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6:07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转让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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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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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22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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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 │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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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 │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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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36│长青集团(002616):关于2025年一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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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司发行的“长集转债”自 2020年 10月 1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累计已有人
民币 940,100.00元“长集转债”转为公司 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 140,590股,占“长集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
总额的 0.0190%。其中 2025年 1月 1日到 2025年 3月31日期间,共有 304,000.00 元“长集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 5
7,354股。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5年 3月 31 日,尚未转股的“长集转债”金额为人民币 604,990,500.00 元,占“长集转债”发
行总量的比例为 75.623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广
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自 2025年 1月 1日到 2025年 3月 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长集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4月 9日公开发行了 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8.00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72号”文同意,公司 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5月 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长集转债”,债券代码“12810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0年 10月 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31元/股。公司历次
转股价格调整、修正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6月 3日起由原 8.31元/股调整为 8.11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6月3日起生效。详见 2020 年 5月 28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
2、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4月 30 日起由原 8.11 元/股调整为 7.91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4月 30 日起生效。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
3、2024 年 3 月 18 日,由于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长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6.5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19 日起生效
。详见2024年 3月 19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4、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月 10 日起由原 6.50 元/股调整为 6.40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月 10 日起生效。详见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长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4)。
5、2024 年 9 月 13 日,由于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长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5.3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9 月 18 日起生效
。详见2024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长集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自 2025年 1月 1日到 2025年 3月 31日,“长集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为3,040张,转股数量为 57,354股。截至 2025年第一季
度末,剩余可转债余额为6,049,905张。自 2025年 1月 1日到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期间股份增 本次转股 本次变动后
(2024年 12月 31日) 减变动情况 增加数量 (2025年 3月 31日)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限售 271,736,100 36.62 0 0 271,736,100 36.62
条件流通
股
二、无限 470,230,280 63.38 +57,354 57,354 470,287,634 63.38
售条件流
通股
三、总股 741,966,380 100 +57,354 57,354 742,023,734 100
本
三、其他情况说明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760-22583660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859975d7-185a-4595-ab8d-eb558529fe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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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长青集团(002616):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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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长集转债”将于 2025年 4月 9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 10张债券(面值 1,000元)利息为 18.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年 4月 8日;
3、除息日:2025 年 4月 9日;
4、付息日:2025 年 4月 9日;
5、“长集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6、“长集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年 4月 8日,凡在 2025年 4月 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
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年 4月 8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4月 9 日;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2.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20 年 4月 9日公开发行了 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长集转债,债券代码:128105),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于 2025年 4月 9日支付“长集转债”于 2024年 4月 9日至 2025 年 4月 8日期间的利息,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105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8.00亿元(8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8.00亿元(8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年 5月 13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 4月 9日至 2026 年 4月 8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0年 10月 15日至 2026 年 4月 8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长集转债”第五年付息,期间为 2024年 4月 9日至 2025年 4月 8日,票面利率为 1.80%。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020年 4月 9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评级”)
根据中诚信评级 2020年 2月 13日出具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
委函字【2020】G081-4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诚信评级 2020年 6月 22日出具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
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 1089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长集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诚信评级 2021年 5月 28日出具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1)》(
信评委函字【2021】跟踪 0459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长集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诚信评级 2022年 5月 20日出具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信评委函字【2022】跟踪0293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诚信评级 2023年 4月 26日出具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
0146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长集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诚信评级 2024年 5月 22日出具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
0243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长集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长集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 4月 9日至 2025年 4月 8日,票面利率为 1.
80%,每 10张“长集转债”(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8.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长集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4.40元;对于持有“长集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
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8.00元(即免征所得税);对于“长集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8.0
0元,其他债券持有人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4月 8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25 年 4月 9日(星期三)
3、付息日:2025 年 4月 9日(星期三)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年 4月 8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长集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长集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规定,自 2018年 11月 7 日起
至 2021年 11月 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 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
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 42号
联系人:何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914914ec-adba-4fc3-ace8-8055e08c7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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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2 15:32│长青集团(00261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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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5年2月26日、2月27日、2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查询与现场沟通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披露《关于与中科信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交
易双方初步确定战略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文件,如双方的合作取得重大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拟将两人合计持有的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5%的非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北京中科泓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科泓源”)。情况详见2024年12月25日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由于公司发行的“长集转债”截至目前仍处于转股期,公司股份总数将随着债券持有人转股而相应增加。为了确保双方的转受让
比例不会在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期间因公司股份总数的被动增加而低于5%,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与北京中科泓源于近日先后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双方就原协议约定的部分条
款进行了补充修改,进一步明确了本次股份转让数量、比例及价格。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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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f9737401-e981-4f66-9c3a-3790604471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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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9:50│长青集团(002616):关于与中科信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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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关于与中科信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42f59d69-a3b3-4298-adc6-44efc75cc2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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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9:46│长青集团(0026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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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7b3966da-3a97-48a9-8cd6-9b20b13b2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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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6:07│长青集团(002616):关于转让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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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关于转让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c05c433e-dd91-4a83-9fb7-cdc14dd868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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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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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e55d81dc-360e-401a-9f10-cb3de69ca4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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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22│长青集团(002616):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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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的通知,
上述一致行动人已于 2025年1月12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延期确认函》(以下简称“《延期确认函》”),声明双方继续作为
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延期确认函》签署的背景情况
1、何启强、麦正辉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对一致行动关系和有效期等进行了明确约定,确立了对
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协议约定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止。公司于 2011
年 9月 20日上市。
2、2014年 6月 29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延期确认函》,同意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延至公司 2014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之日止。有效期届满,双方若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5
年 1月 13日完成。因此,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将延期至 2018年 1月 13日。
3、何启强、麦正辉为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公司”)的股东,2015年 6 月 10日,何启强、麦正辉签
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何启强、麦正辉应促使新产业公司在长青集团股东大会上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与何启强、
麦正辉保持一致行动。
4、2018年 1月 12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将前述《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延期一
年,即延期至 2019年 1月 13日。
5、2019年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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