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16 长青集团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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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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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近日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41,952,074 元 人民币 741,955,382 元
除以上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已同步完成变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60cca3d9-2012-4dc7-995c-b812a5dab9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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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11:45│长青集团(002616):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公开征集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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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 3月 30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
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4年 4月 10 日(星期三)举办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 时间:2024 年 4月 10日(星期三)上午 9:00-10:00。
2. 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3. 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即可参与交
流。
4.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总裁麦正辉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黄荣泰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何骏先生,独立董事包强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年 4月 9日(星期二)17:30前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或扫描
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页面提出问题,公司将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5f601b37-115c-4c75-b21b-5ff49fa67f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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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长青集团(00261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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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月 1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5人,实际到会董事 5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
启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 、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 月 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b2ee0a01-bb48-404f-9baf-48d2910672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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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长青集团(002616):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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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自 2024 年 3月 19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5.53 元/股
)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2024 年 4 月 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
且在未来两个月内(即 2024年 4 月 2日至 2024 年 6 月 1 日),如再次触发“长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
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6 月2日重新起算。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两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9
号)核准,我公司于 2020年 4 月 9日公开发行了 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集转债,债券代码:128105),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 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372 号”文同意,公司 8.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5月 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债券代码“12810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4 月 15 日(T+4日)起满 6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0月 15日至 2026年 4 月 8日。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6月 3 日起由原 8.31 元/股调整为 8.11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6 月3日起生效。详见 2020 年 5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4)
2、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4月 30 日起由原 8.11 元/股调整为 7.91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4月 30 日起生效。详见 2021年 4月 24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1-038)。
3、2024 年 3月 18 日,由于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长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6.5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月 19日起生效。详
见2024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
若在前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
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3月 19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5.53 元/股
)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的股价低于转股价是受资本市场所处特殊时期的影响。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同
时为了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市场预期,公司拟暂不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两个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2 日至 2024 年 6 月 1 日),如再次触发“长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
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6月 2日重新起算。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两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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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长青集团(002616):关于2024年一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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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关于2024年一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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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长青集团(00261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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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3月 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
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年 3月 28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5人,实际到会董事 5人,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
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外部市场环境、竞争态势以及公司发展现状,公司管理
层制定了《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管理层在 2023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
定的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 2023年度经营目标。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
管理情况。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4年 3月 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谭嘉因先生、包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24年 3 月 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内 容 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 202
4 年 3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6,639.83 万元,同比增加 15.83%;营业利润 23,772.85万元,同比增加 111.24%;利润总额
为 23,753.27万元,同比增加 11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902.60万元,同比增加 108.1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1,025,020.20 万元,较期初增加 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65,685.28 万元
,较期初增加 6.28%;本期基本每股收益 0.2143元,较去年同期的 0.1030元增加 108.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当前总股本 741,958,4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4,195,845.8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3月 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报告全文详见 2024年 3月 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详见 2024年 3月 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3月 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续聘事宜出具了专项报告,详见 2024年 3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何启强先生 2024年度薪酬的
议案》;
2、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麦正辉先生 2024年度薪酬的
议案》;
3、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荣泰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黄荣泰先生 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4、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谭嘉因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谭嘉因先生 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5、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包强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包强先生 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6、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何骏先生 2024年度薪酬的议
案》;
本议案中的董事 2024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3月 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拟定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4年 3 月 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30/9e87c4b7-52b2-474e-b1ba-de8c715a48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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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长青集团(002616):长青集团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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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作为公司 2
023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众华在近一
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众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5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5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0人
2022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48亿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41亿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5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家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C29 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N7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理业
C36 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91亿元
上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
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
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
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立倩,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婷,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卞文漪,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众华及时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解决
众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众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
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众华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众华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
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4、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众华设立风控部、质控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众华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
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
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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