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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16(长青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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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16 长青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6:37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7-07 16:02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6-25 18:32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6-04 18:12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权│ │ │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3 18:23 │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03 18:23 │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19:46 │长青集团(00261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9:44 │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9:44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18 19:44 │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14 16:37│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对全资子公司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骏伟金属”)法定代表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安环保”)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并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骏伟金属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法定代表人 麦正辉 徐新霞 二、宁安环保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经营范围 其他能源发电(国家禁止或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 限制的项目除外)、供热。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热 力生产和供应;供热工程建 设;水力发电;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除以上变更外,上述两家子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fc09b26-686d-4ce3-8671-02b709478fb7.PDF ─────────┬──────────────────────────────────────────────── 2026-07-07 16:02│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对全资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尔特公司”)和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活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并在地方行政主管 部门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创尔特公司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法定代表人 麦正辉 徐新霞 二、活力公司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法定代表人 麦正辉 徐新霞 除以上变更外,上述两家子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acd014bc-b263-4709-88b3-9cda3f296a42.PDF ─────────┬──────────────────────────────────────────────── 2026-06-25 18:32│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决议(公告编号:2026-018),公司于 近日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58,601,922 元 人民币 859,216,368 元 除以上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已同步完成变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7b38a455-9b67-45ea-a46f-a3b501367cf4.PDF ─────────┬──────────────────────────────────────────────── 2026-06-04 18:12│长青集团(002616):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 │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的第三期应收股权转让款(尾款)合计 4,443.85 万元,公司已于近日收到部分款项合计 4,433.85 万元。截至本公告 日,公用环保能源尚欠 10 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公司已就公用环保能源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尾款向其发出催款函。 一、股权转让交易概述 1、2023 年 6月 30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青集团”)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签署了《关于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股权并购框架协议》(以下 简称“原协议”),拟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厨香港”)实际控制持有的长青环保能源(中 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能源”、“标的公司 1”)、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热能”、“标的公司 2 ”)100%股权转让给中山公用或中山公用指定的关 联 方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7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2023 年 12 月 29 日,根据交易双方合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公司与中山公用签署了《关于长青环保能源(中山) 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股权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决定延长原协议约定 的有效期直至 2024 年 5月 31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 署子公司股权交易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3、因交易双方在《原协议》和《补充协议》有效期内未能就本次股权转让的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经友好协商,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协议有效期到期后,双方未另行签署延长有效期的协议,但未来仍可能就相关事项进行接触。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4、2025 年 6月,基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中山公用与公司进行接触并重启本次交易的协商。具 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6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4)。 5、2025 年 7月 25 日,公司和名厨香港及上述标的公司与中山公用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用环保能源”)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49,424.25 万元作为对价款转让长青能源 100%股权与长青热能 100%股权。其 中长青能源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4,973.19 万元,长青热能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34,451.0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已于 2025 年 8月 1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6、2025 年 8月,公司足额收到公用环保能源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 7、2025 年 11 月,公司取得了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具的同意公司将长青能源和长青热能的 100%股权转让给公用环 保能源的批复文件,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支付第二期转让款的条件均已实现。基于此,公用环保能源向公司足额支付了本次交易 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公司完成了长青能源和长青热能的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7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2025-085)。 二、股权转让交易的进展 交易各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具体约定如下: (一)标的公司 1 股权转让交易 根据公司和名厨香港及标的公司 1 与公用环保能源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1》中约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本项目股权转让款 分三期支付: (1)第一期转让款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公用环保能源向乙方支付首期股权对价款(股权转让价格的 25%)即 3,743.30 万元。其中 :向乙方一长青集团支付股权对价款 3,743.30 万元,向乙方二名厨香港支付股权对价款 0元。 (2)第二期转让款 第一期对价款支付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达成如下条件: ①取得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书面批复文件;②乙方向标的公司清偿完毕全部应付款项。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甲方开立由甲乙双方、银行方共同监管的专项并购托管账户(以下称“专项账户”),乙方应配合及时签 署《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在前述两个条件均满足后 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第二期转让款汇入专项账户。 《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约定支付条件为:专项账户监管银行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关于标的公司股东变更登记为甲方的市场监督管理 局变更登记通知复印件后2个工作日内,将第二期转让款(股权转让价格的 66%)即 9,882.31 万元分别汇至乙方一、二指定账户, 其中:向乙方二名厨香港支付其持有 25%股权的全部股权对价款 3,743.30 万元,向乙方一长青集团支付剩余第二期转让款 6,139.0 1万元。 (3)第三期转让款(尾款) 在标的公司 1股权变更登记至公用环保能源名下的次日起计的 6个月期间(以下称“尾款保证期”),倘若不出现约定的尾款扣除 情形的,公用环保能源在尾款保证期间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保证期尾款,尾款为股权对价款总额的 9%即 1,347.58 万元 ,其中:向乙方一长青集团支付股权对价款 1,347.58万元,向乙方二名厨香港支付股权对价款 0元。 (二)标的公司 2 股权转让交易 根据公司和标的公司 2 与公用环保能源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2》中约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本项目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 付: (1)第一期转让款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期股权对价款(股权转让价格的 25%)即 8,612.77 万元。 (2)第二期转让款 第一期对价款支付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达成如下条件: ①取得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书面批复文件;②在甲方第一期转让款支付后即书面告知贷款银行本次 的股权转让事宜;③乙方向项目公司清偿完毕全部应付款项。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甲方开立由甲乙双方、银行方共同监管的专项并购托管账户(以下称“专项账户”),乙方应配合及时签 署《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在本条款前述三个条件均满足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第二期转让款汇入专项账户。 《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约定支付条件为:监管银行收到乙方提交的关于目标股权变更登记至甲方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文书 复印件的 2 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资金转出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股权对价款(即股权转让价格的 66%即 22,737.70万元)。 (3)第三期转让款(尾款) 第三期对价款金额为股权转让价格的 9%即 3,100.59 万元,在目标股权变更登记至公用环保能源名下的次日起 6 个月内为尾款 保证期,倘若不出现本协议约定的尾款扣除情形,则公用环保能源在尾款保证期间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尾款。 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的第三期应收股权转让款(尾款)合计 4,443.85 万元,公司已于近日收到部分款项合 计 4,433.8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用环保能源尚欠 10 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公司已向公用环保能源发出催款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37848f9-4252-496b-a2f3-4c3af1bac5b3.PDF ─────────┬──────────────────────────────────────────────── 2026-06-03 18:23│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 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3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 日(星期三)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5人,代表股份454,080,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482%。其中: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51,11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03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201人,代表股份2,965,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02人,代表股份2,965,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1%。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任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1.01 《关于杨德明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572,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9%;反对1,2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6%;弃权238,4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57,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418%;反对1,2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174%;弃权238,4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08%。 1.02 《关于邵敏华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567,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9%;反对1,2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6%;弃权242,7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52,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968%;反对1,2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174%;弃权242,7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58%。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9579330d-0a00-4b39-a3f2-e00a5134bd86.PDF ─────────┬──────────────────────────────────────────────── 2026-06-03 18:23│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邵芳、郑逸达(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 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 5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026年 5月 19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广 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据此,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公告形式 通知了股东。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一)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表、身份证明,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有 关的授权委托书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置备于公司住所。经本所律师见证,股东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它相关文件符合形式要件,授 权委托书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已在公司制作的签名表上签名。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3日下午 15: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 事长何启强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四)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3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有效期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总计 201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27 日。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451,11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031%。经核查,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201名,代表股份 2,965,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451%,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 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二)其他参会人员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计票,并当场 公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据此,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 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关于新任独立董事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1. 关于杨德明先生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2,572,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9%;反对 1,2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6%;弃权 238,4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57,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418%;反对 1,269,7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174%;弃权 238,4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08%。 该议案表决通过。 2. 关于邵敏华先生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2,567,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9%;反对 1,2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6%;弃权 242,7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5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52,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968%;反对 1,269,7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174%;弃权 242,7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58%。 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9811b1c4-3e14-4860-8219-195702630dd2.PDF ─────────┬──────────────────────────────────────────────── 2026-05-18 19:46│长青集团(00261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 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会议召集人已在董事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本次会议 应到会董事 5 人,实际到会董事 5 人,全体董事一致推选何启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何启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启强先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该安排有利于提升重大战略决策的 执行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合理性。 在保持公司独立性方面,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 1、职权清晰界定:何启强先生虽担任董事长,但不兼任公司任何高级管理职务或其他行政职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证公 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活动。自上市以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等情形。 2、强化独立董事监督: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划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权。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三分之一,且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3、完善内控与回避制度: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严格执行关 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确保交易定价公允,防止利益输送。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各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何启强、麦正辉、黄荣泰、邵敏华、杨德明 召集人:邵敏华 (2)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何启强、杨德明、邵敏华 召集人:杨德明 (3)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黄荣泰、邵敏华、杨德明 召集人:邵敏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麦正辉、杨德明、邵敏华 召集人:杨德明 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杨德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麦正辉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麦正辉先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总裁。该安排有利于统一战略与执行、压实 忠实勤勉责任,具有合理性。在保持公司独立性方面,公司已通过《总裁工作细则》合理确定总裁的职权,同时采取了与《关于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审议意见中相同的相关措施,能够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黄荣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何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何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何骏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antgroup.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 邮政编码:528415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苏慧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苏慧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苏慧仪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antgroup.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 邮政编码:528415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邱美艳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任独立董事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德明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杨德明先生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2、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邵敏华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邵敏华先生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杨德明先生、邵敏华先生 2026 年度薪酬方案为:固定津贴人民币 1 万元/月,按月发放。 杨德明先生、邵敏华先生 2026 年度薪酬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拟定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 2026 年 5 月 1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总裁、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0372a05-6372-4bcb-a0fd-76de3e2fec09.PDF ─────────┬──────────────────────────────────────────────── 2026-05-18 19:44│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 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7人,代表股份452,360,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480%。其中: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51,11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03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1,245,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74人,代表股份1,245,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 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何启强、麦正辉、黄荣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三年。 1.01 选举何启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451,340,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225,713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74%。 1.02 选举麦正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451,338,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223,359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85%。 1.03 选举黄荣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451,338,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223,363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88%。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杨德明、邵敏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01 选举杨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451,339,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3%;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225,06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654%。 2.02 选举邵敏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451,337,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223,064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048%。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7f08504-42da-4643-a9d4-c00bbf26463d.PDF ─────────┬──────────────────────────────────────────────── 2026-05-18 19:44│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3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审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新任独立董事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01 《关于杨德明先生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02 《关于邵敏华先生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提案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 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 认。信函、传真在 2026 年5 月 22 日 17:00 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邮编:52841 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antgroup.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fbc3f90-056e-4aab-8d88-40731891d3dd.PDF ─────────┬──────────────────────────────────────────────── 2026-05-18 19:44│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全奋、邵芳(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 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 4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2026年 4月 3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据此,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公告形 式通知了股东。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一)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表、身份证明,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名。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已在公司制作的签名表上签名。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5: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 董事长何启强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四)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有效期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总计 74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1 日。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451,11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031%。经核查,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74名,代表股份 1,245,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50%,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 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二)其他参会人员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计票,并当场 公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据此,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 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何启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51,340,51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4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5,713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174%。 何启强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麦正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51,338,15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4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3,359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85%。 麦正辉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黄荣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51,338,16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4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3,363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88%。 黄荣泰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杨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51,339,86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4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5,065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654%。 杨德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邵敏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51,337,86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3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3,064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048%。 邵敏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b72a95e-e34a-41c5-8a5f-5420b429c118.PDF ─────────┬──────────────────────────────────────────────── 2026-04-30 00:00│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审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选举何启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麦正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黄荣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选举杨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邵敏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提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 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 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 认。信函、传真在 2026 年5 月 12 日 17:00 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邮编:52841 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antgroup.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3846efc-4c81-4afa-9731-3948e91c356a.PDF ─────────┬──────────────────────────────────────────────── 2026-04-30 00:00│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d9b14da-4b2c-4a7e-8751-6f3691171be3.PDF ─────────┬──────────────────────────────────────────────── 2026-04-30 00:00│长青集团(002616):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 人,实际到会董事 5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 长何启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 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提名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黄荣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经 济 参 考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提名杨德明先生、邵敏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经 济 参 考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拟定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 2026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7e1604c-aad4-4bd7-beeb-84dad1fd21fc.PDF ─────────┬──────────────────────────────────────────────── 2026-04-30 00:00│长青集团(00261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德明) ─────────┴──────────────────────────────────────────────── 长青集团(00261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德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aead3d0-7bf1-49e2-9da9-c3f8fe3ad86f.PDF ─────────┬──────────────────────────────────────────────── 2026-04-30 00:00│长青集团(00261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 2 名。公司 董事会提名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黄荣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德明先生、邵敏华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德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书,邵敏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其中 杨德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其他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6070970-e5fe-4505-b55c-47b8052412f3.PDF ─────────┬──────────────────────────────────────────────── 2026-04-30 00:00│长青集团(00261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邵敏华) ─────────┴──────────────────────────────────────────────── 长青集团(00261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邵敏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75d68ea-135e-45e2-a04c-b1fc8e6f6607.PDF ─────────┬──────────────────────────────────────────────── 2026-04-30 00:00│长青集团(00261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邵敏华) ─────────┴──────────────────────────────────────────────── 长青集团(00261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邵敏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e890ae0-c084-4eb8-9b2b-3b0f8c711bd2.PDF ─────────┬──────────────────────────────────────────────── 2026-04-30 00:00│长青集团(00261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德明) ─────────┴──────────────────────────────────────────────── 长青集团(00261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德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116a9aa-2070-44f8-80ea-3e3f4660328e.PDF ─────────┬──────────────────────────────────────────────── 2026-04-26 15:52│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859,216,3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14,804,092.00 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 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59,216,3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03 何启强 2 00*****967 麦正辉 3 08*****422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4 00*****388 郭妙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5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邮编:528415) 咨询联系人:苏慧仪 咨询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电话:0760-8982900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82368fd-38de-4de4-a07c-0ff317816c7b.PDF ─────────┬──────────────────────────────────────────────── 2026-04-20 20:44│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b9ff05a-2ea5-43f9-a731-eb4a1371056b.PDF ─────────┬──────────────────────────────────────────────── 2026-04-20 20:44│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c4a13c3-533d-4a26-b608-a3e978198042.PDF ─────────┬──────────────────────────────────────────────── 2026-04-17 20:11│长青集团(002616):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长青集团(002616):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5f0f0ea-5015-4760-a6f2-42495196dd92.PDF ─────────┬──────────────────────────────────────────────── 2026-04-17 20:10│长青集团(002616):关于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方案变更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方案变更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述投资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及配套管 网工程的议案》,公司拟投资建设“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概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5.71 亿元,其中电厂工 程投资额约 2亿元,管网工程投资额约 3.71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9月 26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 m.cn)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二、前述投资事项变更 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变更情况 由于前述投资项目所在地出台政策禁止新建、扩建燃煤锅炉,公司拟对前述投资项目中的“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方 案进行如下调整: 拟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建设规模 1×26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 2×130t/h 生物质锅炉 炉+1×B25-8.83/4.6 背压机+1× 及辅助设施 25MW 发电机机组。 投资金额 20,042.36 万元 26,962.53 万元 本次投资方案变更不涉及前述投资事项的配套管网工程。本项目最终的投资规模以有关部门备案信息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和自筹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最新进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长青”或“乙方”)于近日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甲方”)签署《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就乙方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 资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一致意见。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茂名高新区前身为 2003 年 8月设立的广东茂名石化工业区,2010 年 11 月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 年 2月升 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茂名高新区现有企业 130 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 52 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家,省级创新 型中小企业 19 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19 家,高新技术企业 32 家,连续 2年获评“广东省制造业发展较好县(市、区)”,获评 2 023 年度特色产业园区(绿色石化),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国家火炬茂名高新区石化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 园区,是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广东省重大产业集聚区。( 以 上 信 息 来 源 于 “ 茂 名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政 务 网 ”http://www.mmht.gov.cn/)。 2、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 (2)项目从事产业内容:热电联产(建设 2台生物质锅炉)。(3)项目投资总额:26,963 万元。 (4)位置:茂名高新区创业路 281 号公司内预留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约 18.3亩。 (5)项目建设工期:24 个月。 (6)能耗要求:乙方承诺项目投产后,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控制目标,确保项目能效达行业先进水 平。 (7)投资强度:乙方承诺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 500 万元人民币。 (8)甲、乙双方还就违约责任、闲置土地处理、不可抗力和协议生效方式等进行了约定。 三、本次变更投资方案的原因和影响 变更本项目投资方案是为了满足项目所在地最新政策要求,更好地推进本项目落地,不影响对外投资的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需获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并获得环评、安评、能评等报告的批复,以及建设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才能 建设,可能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2、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主要为了满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石化”)的扩产及其下游配套产 业蒸汽需求。茂名长青与茂名石化已通过《蒸汽供应合同》对基础用汽量及蒸汽价格计价方式等进行了约定,但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可 能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交易对方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3、燃料价格的变化将影响本项目的供热收益。 4、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有关部门备案信息为准。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 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茂名长青的销售额及盈利能力。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若本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 响。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f3ab201-cffd-424e-8e81-ed9488181f2c.PDF ─────────┬──────────────────────────────────────────────── 2026-04-12 15:37│长青集团(002616):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公开征集问题的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20日(星期一) 在“价 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董事、总裁麦正辉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黄荣泰先生,独立董事包强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何骏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09:00-10: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UNGma6PP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何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antgroup.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f2b95d32-db89-40f1-b143-fcac2bb9f02b.PDF ─────────┬──────────────────────────────────────────────── 2026-03-30 19:59│长青集团(002616):《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 ─────────┴──────────────────────────────────────────────── 长青集团(002616):《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01084b0-d4c8-42e0-af14-8078f59633e4.PDF ─────────┬──────────────────────────────────────────────── 2026-03-30 19:59│长青集团(00261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遵循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三)奖惩分明、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原则;(四)维护公司长远利益,与公司可持续发展 的目标相符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每年给予固定津贴。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薪酬: (一)董事长及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规定执行。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 核领取薪酬。 (三)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 (一)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仅与岗位价值、市场薪资行情对标挂钩,不与公司业绩相关指标挂钩考核。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包含财务指标+战略指标) 挂钩。原则上绩效薪酬占年度薪酬(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不低于 50%。 (三)福利: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 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止付与追索 第十条 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由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发放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薪酬(如适用 )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如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 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 步发展需要。薪酬体系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岗位发生变动的 个别调整而调整。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5412d52-1694-4bc2-8df6-f7342d4b7de6.PDF ─────────┬──────────────────────────────────────────────── 2026-03-30 19:59│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嘉因) ─────────┴──────────────────────────────────────────────── 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嘉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bbcd987-bea9-4097-8400-1b4a1ecb06e7.PDF ─────────┬──────────────────────────────────────────────── 2026-03-30 19:59│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青集团”)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长青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长青集团于 2025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295e3ab-3e79-47d5-ab51-b11222e51783.PDF ─────────┬──────────────────────────────────────────────── 2026-03-30 19:59│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0bf29f1-a716-4f17-8964-a83cfae0d416.PDF ─────────┬──────────────────────────────────────────────── 2026-03-30 19:59│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afe9f93-015a-464f-8b71-d2ae6340524d.PDF ─────────┬──────────────────────────────────────────────── 2026-03-30 19:59│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强) ─────────┴──────────────────────────────────────────────── 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497968a-7708-48aa-9c2e-b8a5e762320d.PDF ─────────┬──────────────────────────────────────────────── 2026-03-30 19:57│长青集团(00261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2025 年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80,223,854.25 元,未弥补亏 损、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未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24,919,828.18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 22,491,982.82元。截至 202 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为 1,055,258,255.6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15,740,718.33 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1 5,740,718.33 元,公司总股本为859,216,368 股。 3、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提议 2025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859,216,3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 214,804,092.00 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 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26,425,875.60 0 74,195,845.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80,223,854.25 216,679,199.86 159,026,029.46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055,258,255.65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915,740,718.33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00,621,721.4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218,643,027.8567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00,621,721.4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214,804,092.00 元,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00,621,721.40元,高于最近 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2027 年)》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当前的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债务偿还 能力、历史分红情况、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安排计划等因素,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的。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 0元。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8826d34-6d22-4971-b223-695ac9f2cc66.PDF ─────────┬──────────────────────────────────────────────── 2026-03-30 19:57│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长 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 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垃圾处理及焚烧余热发电、生物质热电、工业集中供热、余热发电;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管理, 对子公司的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合同印章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管理 、采购业务控制管理、财务报告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结合《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以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进行定量判断,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1.5%, 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 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c190d3a-87ee-4116-a4e0-b6dafb634147.PDF ─────────┬──────────────────────────────────────────────── 2026-03-30 19:57│长青集团(002616):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谭嘉因、包强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谭嘉因、包强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62b1bcd-3f43-4add-ba8c-01d016eff229.PDF ─────────┬──────────────────────────────────────────────── 2026-03-30 19:57│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 ─────────┴──────────────────────────────────────────────── 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f07beca-a8e5-4bef-9b37-37012379aec3.PDF ─────────┬──────────────────────────────────────────────── 2026-03-30 19:57│长青集团(00261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1)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 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长青集团同行业客户共 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 另有 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 律处分。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 罚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 孙立倩,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格敏,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 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 卞文漪,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 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3.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00 万元;2026年度,公司经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初步协商,2026 年度审计费用暂定 163 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暂定 133 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暂定 30 万 元人民币,对比 2025 年度费用没有增减。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及具体审计要求和范围由双方协商确定,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终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 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 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b423338-ec21-46cb-aae6-e8781a21ffc0.PDF ─────────┬──────────────────────────────────────────────── 2026-03-30 19:57│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版) ─────────┴──────────────────────────────────────────────── 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df5b20e-125a-47d9-bff7-023ce6199b1f.PDF ─────────┬──────────────────────────────────────────────── 2026-03-30 19:57│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8,601,922元增加至人民币859,216,368元,并相应修改《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原因如下: 2025 年 11 月 4日,公司对尚未转股的全部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长集转债”)实行有条件赎回,并于 同日停止转股。“长集转债”自 2025年 10 月 30 日(前次股本变动日次日)至 2025 年 11 月 3日(赎回登记日)期间累计转股 数为614,446股,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858,601,922股增加至859,216,368股。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858,601,922 元。 币 859,216,368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为 858,601,922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 数为 859,216,368 股,全部为人民 通股。 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1ac6f94-0e1b-44d8-b253-21ff203155f6.PDF ─────────┬──────────────────────────────────────────────── 2026-03-30 19:57│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76dd174-247c-4507-bfc5-64bdf3b456c0.PDF ─────────┬──────────────────────────────────────────────── 2026-03-30 19:57│长青集团(0026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 3. 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长青集团同行业客户共 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 025 年 5月 16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按期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 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18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01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 2026 年 3 月 27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计后沟通会议,与会委员与 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执行情况和相关报表数据作充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 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外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5316cc6-d3c7-4994-9306-d70144dca104.PDF ─────────┬──────────────────────────────────────────────── 2026-03-30 19:57│长青集团(002616):长青集团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长青集团(002616):长青集团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cea53b8-0234-423b-b26b-121fe4e81ef5.PDF ─────────┬──────────────────────────────────────────────── 2026-03-30 19:56│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年度报告 ─────────┴──────────────────────────────────────────────── 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c1bc172-edf2-4c40-b9b4-5ae4e1fe7c88.PDF ─────────┬──────────────────────────────────────────────── 2026-03-30 19:56│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长青集团(00261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a6c1090-db6d-4244-a25e-279c82f31666.PDF ─────────┬──────────────────────────────────────────────── 2026-03-30 19:56│长青集团(002616):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5人,实际到会董事 5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外部市场环境、竞争态势以及公司发展现状,公司管理 层制定了《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管理层在 2025 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 定的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 2025年度经营目标。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经营 管理情况。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谭嘉因先生、包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上述职,内容详见 2026年 3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内 容 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 202 6 年 3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6,589.19 万元,同比减少 3.17%;营业利润 38,091.82 万元,同比增加 36.88%;利润总额为 38,748.58 万元,同比增加26.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022.39 万元,同比增加 29.33%。 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963,771.42 万元,较期初减少 8.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362,027.36 万元,较 期初增加 29.07%;本期基本每股收益 0.3261 元,较去年同期的 0.2920 元增加 11.68%。公司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同比增长 37.13% ,资产负债率由去年的 73.23%大幅下降至 62.35%。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拟定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859,216,3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 (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14,804,092.00 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报告全文详见2026 年 3月 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续聘事宜出具了专项报告,详见 2026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何启强先生 2026 年度薪酬 的议案》; 2、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麦正辉先生 2026 年度薪酬 的议案》; 3、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荣泰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黄荣泰先生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4、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谭嘉因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谭嘉因先生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5、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包强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包强先生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6、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何骏先生 2026 年度薪酬的 议案》; 独立董事谭嘉因已出具声明,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领取在公司任职期间的独立董事津贴,并承诺放弃独立董事津贴将不影响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正常履职,也不影响今后其在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内的正常履职及承担相应责任。其履职期间未在公司领 取独立董事报酬。 本议案中的董事 2026 年度薪酬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拟定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48c450b-941e-42f5-823d-21c3c75bfd63.PDF ─────────┬──────────────────────────────────────────────── 2026-03-30 19:55│长青集团(00261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该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该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 理财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该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该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等。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 理财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和信 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理财产品交易行为,控制理财产品投资风险。 (2)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公司将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 (3)公司融资部为理财具体经办部门,配备专人负责理财事项的管理。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 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 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预估和测算,以暂时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 ,不会影响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fc98b52-e737-4bac-9f88-663068da360c.PDF ─────────┬──────────────────────────────────────────────── 2026-03-20 00:00│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a3daf9d3-2a86-48c3-a7f3-e91bb929c4b1.PDF ─────────┬──────────────────────────────────────────────── 2026-02-06 16:06│长青集团(002616):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长青集团(002616):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19176f1f-214b-4397-a0d4-61c7aa89c82e.PDF ─────────┬──────────────────────────────────────────────── 2026-02-06 16:05│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增加2026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 长青集团(002616):关于增加2026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05abaf5d-0e31-48f8-aa14-81d414dcb71a.PDF ─────────┬──────────────────────────────────────────────── 2026-01-20 19:38│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cbd11000-751f-4212-be9f-70a4f665b8f7.PDF ─────────┬──────────────────────────────────────────────── 2026-01-20 19:38│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长青集团(0026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df23e16f-7a21-4eaa-bf44-4906ba393f5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长青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4009.PDF ─────────┬──────────────────────────────────────────────── 2026-03-31│长青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7419.PDF ─────────┬──────────────────────────────────────────────── 2025-10-31│长青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6374.PDF ─────────┬──────────────────────────────────────────────── 2025-08-30│长青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6073.pdf ─────────┬──────────────────────────────────────────────── 2025-04-30│长青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3687.PDF ─────────┬──────────────────────────────────────────────── 2025-04-22│长青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1372.PDF ─────────┬──────────────────────────────────────────────── 2024-10-31│长青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025.PDF ─────────┬──────────────────────────────────────────────── 2024-08-27│长青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1994.PDF ─────────┬──────────────────────────────────────────────── 2024-04-30│长青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432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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