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19 *ST艾格 更新日期:2022-04-27◇ 通达信沪深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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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7 15:43│*ST艾格(002619):关于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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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披露定期报告。
2022 年 4 月 20 日,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38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正式摘牌后四十五个
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相关情况如下: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 艾格
3、证券代码:002619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你公司股票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2.1 条第(四)款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
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被本所终止上市决定,不设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所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办理好股票终
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四、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1、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marketServices/deal/period/index.html);
2、由公司聘请的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以及其他通讯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18516827351
联系邮箱:ir@egl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 1755 号 1幢 1 层
五、摘牌日期
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被本所做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设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摘牌。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4-28/76a5468d-33c9-46b0-8cba-b8d8dbd827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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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0 19:26│*ST艾格(002619):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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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ST 艾格
股票代码:002619
2022 年 4 月 20 日,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387 号),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 艾格
3、证券代码:002619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你公司股票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2.1 条第(四)款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
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被本所终止上市决定,不设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所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办理好股票终
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以及其他通讯方式
联系人:董秘办
联系电话:18516827351
联系邮箱:ir@egl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 1755 号 1 幢 1 层
五、摘牌日期
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质变被本所做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设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
交易日内摘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4-21/e0734e18-d30c-43d3-9069-baf301c75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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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22:57│*ST艾格(002619):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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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3 月 31 日,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
告知书》(公司部函[2022]第 131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 中 9.1.15 规定“上市公
司股票被本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 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
公司目前已触及到交易类退市,根据深交所上述规则,公司本次退市无整理期,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公司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
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深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股票将在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决定后予以摘牌。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4-01/6fc8f694-261f-4387-89d9-c6e567f0b4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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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22:57│*ST艾格(002619):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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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3 月 31 日,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
告知书》(公司部函[2022]第 131 号)。公司现将《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
你公司在 2022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元
,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2.1 条第(四)款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
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 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4 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
,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0 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深交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以在先者为准,
下同)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有关听证程序和相关事宜,适用深交所有关规
定。公司对终止上市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或者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
申辩,并提供相关文件。公司未在本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书面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1 的规定,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
成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 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由深交所上市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
证会,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交
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深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
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5 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无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在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决定后予以摘牌。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4-01/5e734a87-5d8c-4bbb-a363-e8b1d23121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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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18:12│*ST艾格(002619):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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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3 月 31 日,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
告知书》(公司部函[2022]第 131 号)。公司现将《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
你公司在 2022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元
,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2.1 条第(四)款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
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4 月 1 日起停牌,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
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6.1 条、第 9.6.2 条、第 9.6.10 条
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
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
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1.16 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
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4-01/dd3b4a90-f2e4-4e74-9c5a-c2ef1b38e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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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16:12│*ST艾格(002619):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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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 2022 年 3月 31日,公司股价收盘价格为 0.56 元,公司股票已连续第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元(2022 年 3 月 4日-2
022 年 3 月 31 日)。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交易类退市
规定,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周五)开市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将在公司股
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在收到事先告知书后,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行听证
,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核意见,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交所上市委员会
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上市
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2022年 3 月 4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收盘价格均
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 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4 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
,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0 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深交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以在先者为准,
下同)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有关听证程序和相关事宜,适用深交所有关规
定。公司对终止上市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或者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
申辩,并提供相关文件。公司未在本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书面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1 的规定,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
成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 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由深交所上市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
证会,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交
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深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
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4-01/32960a01-2d75-4253-856b-a1381e9d0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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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15:52│*ST艾格(002619):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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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股价收盘价格为 0.59 元,公司股票已连续第19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 元。经测算,公司股
票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情形,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交易类退市
规定,公司股票将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同时,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应当在
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保持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1、财务指标及审计报告类型退市风险
2022 年 3 月 16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第二次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
再次沟通确认:
(1)2021 年度上市公司经二次修正后的业绩净利润仍为负值、营业收入仍低于 1 亿元;
(2)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部分无法消除,同时,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会因营业收入、应收账款
、股权转让、对外投资、资金占用等事项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均会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六项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保持理性投资,并
注意投资风险。
2、业务停滞风险
2021 年 6 月,上市公司自身已不再运行原游戏业务,相关游戏研发部门已解散;目前,新增贸易业务亦已暂停经营,目前公司
各项业务均处于停滞状态。敬请广大投资者保持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
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另因公司2020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或鉴证报告”和“(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规定的情形,公
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触及因本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公告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公司的董事及监事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提示。2021年11月
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若因前述事项导致公司202
1年度审计结果出现前述六项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
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2、2022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确认:
(1)2021年度上市公司经修正后的业绩净利润仍为负值、营业收入仍低于1亿元;
(2)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部分无法消除,同时,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会因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股
权转让、对外投资、资金占用等事项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均会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
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六项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022年3月16日,上市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第二次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经与会计师再次深入沟通
,修正后的相关财务数据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部分无法消除以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仍被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
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截至2022年3月30日,
公司股价收盘价格为0.59元,敬请广大投资者保持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3-31/692d3157-8d18-4e3c-8ed8-a4fae24693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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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9 16:35│*ST艾格(002619):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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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已连续18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同时,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审计意见且相关部分事项无法消
除,2021年审计报告将会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会
触及终止上市交易相关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以公司公告为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艾格;证券代码:002619)于2022年3月25日
、3月28日、3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12.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情况说明
经核查,上市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对近期媒体报道情况的说明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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